第四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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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楊陽回了學校,田紅給那個製作人打電話,講了楊陽的態度。
製作人說:「你想不想簽公司?」
田紅說:「想。」
製作人說:「那你就要想辦法搞到歌,公司不會為一個沒有名氣的歌手花錢買歌的,好了,我還有事兒,拜拜!」便掛掉電話。
田紅坐在屋裡考慮了一整天,也沒有想出可以說服楊陽的辦法。
晚上,從酒吧唱歌回來后,田紅對楊陽百般溫情,主動脫去楊陽的衣服。
搞完后,田紅依偎在楊陽身邊又說起那件事情,楊陽不耐煩地躲開田紅,下床去上廁所,再回到床上的時候,他見田紅正躺在被窩裡抽泣,淚水已濕透枕巾。
楊陽取來毛巾說:「別哭了,至於嘛!」
田紅哽咽的聲音更加強烈。
楊陽說:「不是不給你唱這首歌,我是不想把自己寫的東西讓唱片公司拿去糟蹋。」
田紅抹著眼角的淚水說:「我高中沒上完就來北京唱歌,唱了這麼多年才遇到這樣一個機會,我不想錯過,如果不去唱歌,我在這個社會上什麼也幹不了,我什麼也不會。」然後又失聲痛哭,直到哭累了,漸漸入睡。
楊陽躺在田紅身邊,看著這個睡去的女孩,覺得她像一棵沒有防護的樹苗。
田紅醒來時,楊陽已經離開這裡,留下一張紙條放在她的枕邊,上面寫道:同意將《春天的約會》這首歌曲的一切使用權交予田紅。
楊陽
田紅沒來得及穿上衣服,就給製作人打了電話,製作人說:「我一個人在家,你過來吧,我們一同聊聊音樂。」
田紅打扮漂亮,出了門。
這天晚上,田紅沒有去酒吧唱歌,也沒有回到她和楊陽租來的房子。楊陽坐在床上等了她一個晚上,但田紅始終沒有出現,從田紅離開這間屋子的那一時刻起,她便在楊陽的身邊消失了。
楊陽意識到發生了什麼事情,但他沒有想到這件事情竟然發生得這麼快。
34
我接到鄭勇打來的一個電話,他說韓露下個星期就要結婚,邀請我們去參加她的婚禮。聽了這個消息,我拿著話筒驚呆了許久,然後問道:「新郎是誰?」
鄭勇說他也不知道,是呂梅告訴他這件事情的。
呂梅是我的高中同學,高三時是鄭勇的女朋友,但上了大學兩人便分了手,分別找到各自的又一歸宿,經過這幾年的恩恩怨怨、分分合合,兩人再度走到一起,準備續寫生活新篇。
我撥通呂梅的電話,向她詢問關於韓露的事情。呂梅告訴我,韓露從上海畢業回來後去了一家德國公司,部門經理對她很有好感,每天下班開車送她回家,還經常帶她出去玩,韓露對他也是情投意合,兩人便日久生了情,決定下星期結婚,婚宴定在五洲大酒店。
我問:「這個男的是德國人還是中國人?」
「中國人,土生土長的北京人。」
「那就好!」
「怎麼了?」
「沒怎麼,我就是隨便一說。」
「哦,到時候你可別忘了去呀!」
「我知道。」
我穿著周舟給我買的那套「報喜鳥」牌西服參加了韓露的婚禮。這天來了許多賓客,我和高中同學圍坐一桌,聊著高中時代的生活,我將一部分注意力集中在韓露身上,看著她穿著婚紗端著酒杯在酒席間穿棱。
韓露和新郎來到我們這一桌,大家共同喝了一杯酒,祝賀他倆新婚愉快。
新郎對韓露說:「我先去別的桌轉轉,你陪同學們好好聊聊。」然後便客氣地同我們告辭。
韓露走到我面前說:「你今天真精神呀!」
「你今天也很漂亮。」
「怎麼沒把你的女朋友帶來。」
「她上班去了。」
「你們什麼時候結婚?」」早著呢,我現在還是一無所有。」
「沒關係,慢慢會有的。」
「但願吧!」
「我們喝杯酒吧!」韓露給自己的酒杯倒滿酒,舉到我面前,我端起酒杯,和她碰了一下。
在韓露仰頭喝掉那杯酒的時候,我看到她的眼睛里閃爍著晶瑩的淚花,剎那間,我的眼前湧現出無數幅關於昔日生活的畫面……韓露和新郎的巨幅結婚照片擺在酒店大廳的顯眼位置,我稍一抬頭,便可看到身著潔白婚紗的韓露正手捧鮮花幸福地依偎在新郎身旁。
這時,我想起自己從未給過周舟任何關於未來的承諾,我依然在對明天毫無把握地生活著。
35
這天晚上,我去了楊陽唱歌的酒吧,他一個人坐在台上,懷抱吉他唱著歌,沒有了田紅在一旁陪唱,他看上去形單影隻,台下是一桌桌熱鬧非凡的酒客。
距我不遠處坐著一個女孩,我感覺她看上去很面熟,便不免多看了幾眼,她也頻頻向我投來飽含微笑的目光。
我走到那個女孩面前,指著她對面的椅子問道:「這兒有人嗎?」
女孩微笑著搖了搖頭。
我抽出椅子,坐下來,看到她面前的煙灰缸里躺著幾個煙蒂,便掏出煙,遞給她一根。
「你是邱飛吧!」女孩看著我說。
「對呀!」我遞煙的手僵持在半空中,這個女孩怎麼會知道我的名字。
「我是戴雪。」女孩接過煙說。
這時我才恍然大悟,怪不得面前這個女孩如此面熟,原來她就是我高一時期喜歡過的那個女孩,比我小三年,那時她剛上初一,我對她窮追不捨了一年,由於沒能得到預期成果,便最終將她放棄。我高三畢業后,再也沒有見過她,如今四年過去了,她的模樣雖沒有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卻足以使我認不出來,特別是她的穿衣打扮,已讓我想不起她穿運動服背雙肩背書包時的模樣了。
「你現在在哪兒呢?」我對戴雪的現狀充滿好奇。
「在北廣上學。」
「什麼系?」
「播音主持。」
「不錯,以後你每天就要在電視上露臉了,我回頭就指著電視對我的哥們兒說,快看,這個女孩怎麼樣,我和她是校友!」
戴雪笑著說:「我記得那時候你還追過我呢!每天放學都在學校後門等我。」
「別說了,怪不好意思的。」
「你還知道不好意思,當初你可沒少給我寫信。」
「那時候不懂事兒。」
「現在呢?」
「更不懂了。」
「你後來找到女朋友了嗎?」
「找到了,你呢?」
「你是說男朋友?」
「嗯。」
「沒有。」
「不會吧,你這樣的還找不到,那全國上下得有多少女同志嫁不出去呀!」
「你現在怎麼這麼貧,要是當初你這麼能說,我早就跟你了。」
「當初我沒少說恭維你的話,可你就是死活不同意。」
「我就知道你當初說的全是虛假之詞,一派胡言,所以才沒答應你。」
「我要是不說點兒好聽的話,整天說你有多麼難看,你更不會跟我了,說不定還得跟我玩命!現在一定有不少男生爭著搶著對你傾訴衷腸吧!」
「礦大、林大的那些男生整天到我們學校找女生,一堆男生追一個女生,特別是我們播音系的女生,飽受他們的騷擾。」
「你沒從中選擇一些?」
「我知道他們想得到什麼,我不在乎這些,我也能從中獲得我所需要的,所以我沒有固定的男朋友,每個禮拜都會有新人替舊人。」戴雪的話讓我吃驚不小,想不到時間竟然將一個人改變得如此之大,想當初她對我是何等矜持,我可真是生不逢時。
後來,我和戴雪又聊了一些往事,她接到一個電話,是電影製片廠叫她去為某卡通片配音,我說:「都這麼晚了,他們還叫你去。」
「這幫人都願意晚上幹活,效率高。」
「配一次音給你多少錢?」
「義務的,就這我還讓導演佔了不少便宜呢!」戴雪臨走前給我留下她的電話說,「有空兒找我玩。」
也就是在這一天,楊陽離開了酒吧,不再呆在那裡唱歌。這天晚上,在楊陽唱歌的時候,台下一個醉熏熏的酒客指著他大聲喊道:「那孫子,你丫唱的是什麼狗屁東西,換個歌兒!」
楊陽瞟了他一眼,沒有停下來。
酒客又喊道:「我操,你丫還挺牛逼!老闆,過來!」
老闆必恭必敬地走來問:「先生,您有什麼事兒嗎?」
「讓丫唱個《心太軟》!」酒客掏出一張百元鈔票拍在桌上說。
老闆走上台,附在楊陽耳邊低語了幾句,楊陽拿起麥克風說道:「我不給傻逼唱歌!」然後便背著吉他離開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