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看來,除了照汪勁帆所說的方式去做之外,也別無他法了,至少鍾夏生目前是想不出來了。
打個電話問問他的意見吧!他不是有朋友是當律師的?也許能提供一些關於法律上的疑問的解決之道,如果在費用上也能打點折扣就更好了。
鍾夏生拿出汪勁帆留給她的名片,準備打電話給他。
「夏生,一線電話!」
「哦!」接起電話,她納悶著是誰打來找她,「喂!我是鍾夏生。」
「是我,汪勁帆。」
原來是他。
真巧,她才剛想打電話給他,他就先打來了,這算不算得上是某種心有靈犀呢?
還是他感應到她正想找他,所以先打來給她?這真是一個挺浪漫的念頭!
無聊!她想到哪裡去了!
「喂、喂!你在聽嗎?」
「嗯!我在聽,你說。」鍾夏生拉回自己的心神,但聽著他的聲音,仍為剛剛的想法感到臉紅。
「是這樣的,我約了那位律師朋友今晚一起吃飯,想順道找你去聽聽,也許會對我們有所幫助也不一定,你覺得如何?」
賓果!
打了老半天的如意算盤,就是等他這一句話。不過,她總不能這麼直接的答應,女生嘛!總是要矜持點好。
「如果不麻煩的話。」夠矜持了吧?
「當然不麻煩,你幾點下班?我來接你。」
「那怎麼好意思,你告訴我約在哪家餐廳,我自己去就可以了。」
哇耶!有免費的便車可搭,說不定他還會順便請她吃一頓,真是賺到了。
「沒關係,反正順路,還是我去接你吧!」
「那就麻煩你了,我五點半下班。」鍾夏生不自覺地微笑起來,燦爛如花。這種感覺,有點像是約會。
「好,到時候見。」
「嗯!拜拜。」
天啊!
當她將話筒掛回電話,發現自己的手竟在發抖,而且臉頰發燙,心也跳得好快。
發什麼神經?只不過是和他講了通電話而已!
她怎麼會變成這樣的?他們除了那樁「烏龍婚約」之外,根本就還算是陌生人啊!
她昏頭了啊她?!她可不打算在短期內再談一次戀愛,就算要談,對象也不會是他吧?
一定是那天殘存的酒精在她的大腦里作怪,一定是這樣的。
「汪大哥,你打電話給誰?」工作室里的行政助理黃芷琪走近江勁帆的座位,一雙眼睛直盯著他瞧。
「啊?」他一時反應不過來。
「我在問你,你打電話給誰?瞧你一副心不在焉的樣子。」黃芷琪的口氣聽起來就像個被丈夫冷落的怨婦。
「我……我打給客戶啊!有事嗎?」她是他請來的員工,他沒必要什麼大小事都向她報告吧?
「曙!這是上次比稿用的設計圖,我已經整理好了。」她將一疊藍圖紙放在他的辦公桌上。
「哦!謝謝你。」
黃芷琪是汪勁帆一位大學同學的小妹,今年才從大學畢業,一聽說他要自組工作室,立刻自告奮勇要來幫他工作。
她不在乎工作重不重,薪水多不多,福利好不好,她在乎的是他。她喜歡他,從她國中時第一次見到他,她就喜歡上他了。
關於這一點,汪勁帆自己也很清楚,她表現得實在太明顯,豈有看不出來的道理。
但他只把她當成妹妹,沒有其他的感覺了。
沒有希望就沒有失望,很快地,她就會了解這種感情是盲目的迷惑和崇拜,不是愛。
「汪大哥……」
「還有什麼事?」他全神專註在手上的設計圖,連看也沒看她一眼。
「我有兩張電影招待券,老哥送的,是你愛看的動作片,我……」
「不好意思,芷琪,我今天晚上約了人,不能陪你去看。」汪勁帆歉然地笑笑。
自從她來工作之後,主動出擊約過他不下十次,但他從沒答應過。
「約了人?誰啊?女朋友嗎?」她的語氣酸溜溜地。
每次她一約他,他就有借口搪塞,不是說女追男隔層紗嗎?他怎麼那麼難追。
「是康大哥。」他回答。
如果不是因為康莊已經結婚,而且婚後生活幸福美滿,否則黃芷琪真會以為他們兩個是一對同性戀情人。
「汪大哥,你是不是很討厭我?」她可憐兮兮又一臉委屈地問。
她追他追得好辛苦,他卻從不曾停下腳步來看看她,她就真的這麼不討他喜歡嗎?
是因為她長得不夠漂亮,沒有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和誘人的身材?還是她的家世背景和學歷配不上他?
她到底是哪裡不好?他不說她怎麼會知道,只要是他喜歡的,她什麼都肯為他做。
汪勁帆有點震驚,沒想到她會問得那麼直接。
他安撫地說道,「怎麼會?你怎麼會這麼想,沒有的事。」
「不會嗎?不然為什麼我每次約你,你都剛好有事,跟你說話也不看我,愛理不理的,我是人,我感覺得出來。」天啊!她好難過,她想她快哭了。
「芷琪,我今天是真的有很重要的事要和康大哥商量,不然找大雄陪你去看嘛!你們年紀相近,一定會談得來的。」
「才不要!我喜歡的又不是他,幹嗎要納他?!你不去就算了,用不著把我推給別人!」她很生氣地含淚瞪了他一眼,「差勁!」
黃芷琪轉身躲進茶水間。要哭,也不能在他面前哭,那實在太沒志氣了。
台北一家頗富盛名的義大利餐廳內。
汪勁帆和鍾夏生到的時候,康莊和他的妻子陸橙橙已在事先預訂好的位子上等候多時。
「我來介紹,這位是康莊,專業的民事律師;這位是他太太陸橙橙。」汪勁帆挺難為情地支支吾吾:「這位就是鍾夏生小姐,我……我的……」
「我們都知道她是誰。」康莊了解地替他接下去,「先點東西吧!吃完再談。」他舉手招來侍者點餐。
都這種火燒屁股、迫在眉睫的時候了,鍾夏生哪還有心情吃大餐,一道美味可口的墨魚義大利面被她攪來向去,也沒吃進幾口。
她一向是美食主義者,也主張吃飯皇帝大,沒什麼比吃美食更重要的了,但她現在真的沒胃口,她覺得自己的心情就像個等待審判的罪犯一樣沉重,可是她是無辜的呀!
好吧、好吧!就算她犯了個小小的錯,也是無心之過,老天為何要她付出這麼大的代價呢?
結婚?哦——她想到就頭痛。
「鍾小姐,你吃得好少,胃口不好?」陸橙橙很關心地問。
「沒什麼,只是不太餓。」鍾夏生對她報以微笑,雖然那是一個苦笑。
「別擔心,」陸橙橙拍拍她的手,鼓勵道:「你和勁帆的事我們都了解大概了,康莊會設法幫你們圓滿解決的,別想太多。」
「謝謝你,康太太。」現在鍾夏生最需要的就是這種善意的安慰。
「叫我橙橙就好了,康太太未免太見外了。」陸橙橙溫暖的笑容教人不忍拒絕。
「嗯!」
餐后。
「現在,讓我們進入主題吧!」康莊宣布似地說,該是輪到他發揮所長的時候了。
鍾夏生吞了一口口水,終於要開始了。
她等著宣判的來臨,不管是好是壞,她都得接受,因為這是她自己闖出來的禍,她要對自己負責。
「鍾小姐,詳細的情形勁帆都已經告訴過我了。相信你也很清楚你們之間的狀況,在法律上來說,你們現在算是一對正式的夫妻,我想你應該明白我的意思。」康莊直接進入問題核心。
「嗯!我明白。」這些鍾夏生全都了解。
「所以,你們目前第一件要做的事,是履行夫妻義務。」
「夫妻義務?!什麼意思?」鍾夏生更加坐立難安了。
不會吧?不會是她想象的那樣吧?她什麼都沒做,為什麼要這麼懲罰她呢?
天啊!事情的發展好像比她想象還要嚴重……
「就是你們必須住在一起,負共同責任之類的。」康莊解釋道。
「可是……當時我們都喝醉了啊!這種婚姻真的成立嗎?」她急急地問。
「根據民法第九百九十六條,當事人之一方在結婚時系在無意識或是精神錯亂者,得於回復常態六個月後向法院請求撤銷。」
「撤銷?」
「意思就是說,你們兩隻得在從此刻起的六個月後才能離婚。」
「為什麼要等六個月?現在不行嗎?」半年的時間說長不長,可說短也不短,她可不想把青春浪費在這些沒意義的事上。
「這是我們的法律規定的呀!」
鍾夏生深呼吸一口氣,穩住自己,「好吧!那我們就六個月後再聯絡,我一定會來跟你離婚的。」她很誠懇地看著汪勁帆。
「鍾小姐,你想得太天真了。所謂的夫妻,是有同居義務的,如果你們想採用分居的方式離婚,那就必須等上三年才離得成喔!」
「什麼?!三年!」她不甚淑女地大叫。三年後她都要過三十歲了,那她還要不要嫁人?
「我建議你儘快搬過去和勁帆一起住滿六個月,然後訴請自願離婚,一切就皆大歡喜了,不是嗎?」康莊以專業律師的身份提議道。
「只有這個辦法嗎?」她覺得很泄氣。
「還是你願意等三年?」
「我得好好的想一想……謝謝你,康律師。」
「希望你不會想太久,等你決定好再通知我,我可以免費當你們的律師。」
「謝謝,我……我先回去了。」現在她的心情亂得很,她需要靜一靜。
「我送你。」汪勁帆連忙起身趕上她。
待他們離開餐廳,陸橙橙開口了,「為什麼要騙他們?」
「唔?」
「還要跟我裝傻嗎?你怎麼沒提出真正的解決方法?」她對自己的老公可是很了解的,剛剛沒當著他們的面說出來,就是想聽聽他心裡打的是什麼主意。
「我有啊!怎麼沒有?」康莊笑道。
「他們的事……沒那麼嚴重吧?只是一個小玩笑罷了,了不起登報作廢就可以,他們又沒到戶籍機關登記,還算不上是真正的有效婚姻吧?」
「咦?你對這些法律條文倒是了解不少嘛!」
「那當然!誰教我嫁了個名律師的丈夫,這些法律條文對我來說只是小意思。」平常在家她並不會和他討論工作上的事,不過他那些法學雜誌、書籍她倒是看得津津有味。
「那我得小心點,以免被你搶了飯碗,到時就讓你養我了。」康莊笑著向妻子撒嬌,誰想得到在法庭上以冷酷無情著稱的他,在心愛的嬌妻面前竟如一隻乖小貓。
「頑皮!」她嬌嗔了一句,「對了,你還是沒告訴我為什麼不告訴他們真相?」
「他們兩個看起來很配對呀!你不覺得嗎?」康莊笑著宣布答案。
陸橙橙馬上懂得他的意思了,她真心祝福這兩個才子佳人能傳出好消息來。
在汪勁帆送鍾夏生回家的路上,兩人都異常的沉默。
說實在的,除去那天晚上她發了酒瘋,硬拖著他去PUB「續攤」之外,他們根本就稱不上認識。
而她,嫁了一個陌生人。
「真的很抱歉,給你惹來這麼多麻煩。」趁著等紅燈的空檔,汪勁帆直摯地說。
「不!該說抱歉的人是我,是我拉你去喝酒的,也是我提議結婚,對不起。」鍾夏生連忙說。
「別這麼說,我也有錯,結婚的事我也有份,因為我也答應啦!」
這兩個人突然客氣起來,互相搶著承擔錯誤。
接下來又是一陣令人尷尬的沉默,惟一的聲音是收音機里蘇永康低沉的嗓音唱著動人的情歌。
「我想,你還是搬到我那兒住吧!我的房子比較大,交通也方便,你覺得怎麼樣?」汪勁帆提議道。
「再讓我考慮一下,好嗎?」
「你別想歪,我們當然是做名義上的夫妻,生活上全都各自獨立,就當你來做我的房客啊!」只是,這個房客和他還有一道離婚手續要辦。
「這……」鍾夏生皺著眉,不知如何是好。聽起來好像不錯,而且這事情總是要解決,一直懸在心上也不是辦法。
汪勁帆如足勁來說服她,他告訴自己,他只想快點把這事處理完,沒別的意思。
「嗯!好吧!」她不想再猶豫了,一口答應。
星期日,汪勁帆起了個大早,開著車去鍾夏生的小公寓幫她搬家。
反正這件烏龍婚事遲早要解決,事不宜遲,還是早點搬過去吧!鍾夏生是這麼想的。
「不好意思,還要麻煩你來幫我搬東西。」她歉然地說。
「別這麼說,我們是同一條船上的人,要同舟共濟嘛!」他也表現出他的風度。
「那就麻煩你了,這裡還有一箱。」她將一個看來分量不輕的紙箱交到他手上。
「這什麼?好重!」他被手中的沉甸嚇了一跳。
「我的生財工具,小心點放,那些畫具顏料很貴的,拜託你了。」
他聽話地供她使喚,搬上搬下。
「還有……什麼……要搬的?」樓梯爬來爬去,他早已氣喘吁吁。
看他這樣,她也過意不去,倒了一杯冰紅茶給他。
「我還有些衣服要整理,你先休息一下吧!」
汪勁帆乘機打量她布置得很有個性的小空間。
房子是有點老舊沒錯,但有溫暖的感覺和舒服的氣氛,他發現書桌上擺了一幀她的全家福照片,照片中的她清湯掛麵的齊耳短髮和一身高中制服,應該是在畢業典禮上拍的。
黑白分明的大眼、唇邊漾著小梨窩,笑意盈盈,是個甜美可愛的可人兒。
鍾夏生抱著一堆衣服從房間走出來。
「你小時候很可愛嘛!」他舉著相框說。
「什麼意思?我現在不可愛嗎?」
「我沒說喔!是你自己說的!」
她微笑,佯怒嬌嗔,「本小姐到八十歲都一樣可愛。」她拿回照片,放回原位。
這讓汪勁帆想到另一件事,「對了,你要怎麼跟父母解釋……」
「我不打算讓他們知道。你呢?」這種事教她說……哎呀!實在太丟臉了。
「我的父母都在國外,說或不說,影響不大。」要他怎麼說?說了,只教老人家空歡喜一場。
「喂!既然我們要同住一個屋檐下那麼久的時間,我想我們最好計劃個生活公約比較好,你說呢?」
「好是好,不過……」
「不過什麼?」
「你可不可以不要叫我喂?我有名有姓,如果你不想叫我汪先生,叫我汪勁帆也可以,OK?」被人家喂來喂去,好像他有多見不得人似的。
「同意。」她點點頭。
「好,現在我們來談談生活公約……」
「拿去!」她立刻從口袋掏出一張紙給他。
「什麼?」
「生活公的呀!」
「原來你早就預謀好了。」
「別說得這麼難聽,我只是先做好預防罷了!何況女人在這一方面都比較吃虧的,不是嗎?」她理所當然地振振有詞。
他大聲念出來,「生活公的第一條,不準做人身攻擊,無論行為或是言語。」
「如果你沒意見的話,就請你簽個名吧?」她適時地遞上筆。
看著她立得洋洋洒洒的條文,可不比六法全書遜色,不準干涉對方的私生活、不準在家中服裝不整、不準擅自進入對方的房間……
他從來不知道,多了一個室友就會多了這麼多的不準,但他不能有異議,所以他二話不說馬上簽名。
「那我應該付多少房租給你?」她把自己當成他的房客,可不是他老婆喲!
「房租?」
「對啊!我住你的房子難道不該付房租嗎?我可不想占你便宜。」
「可是我又不是你的房東……」
「怎麼不是?那你是什麼?」
「我是你老公!」他一說完,馬上自知失言,「我是說,名義上的。」
「就是因為這樣,我才更不想欠你人情。」她也很固執。
「好吧、好吧!那我建議,由你來分擔部分家事當房租,你看怎麼樣?」他退讓一步。
「你是說真的?」能省則省,不花錢是最好!
「當然!」
「成交!」他們用力握手。
「鍾夏生!」汪勁帆氣呼呼地從廚房衝出來,猛地敲她的房門。
「幹嗎?」她打開門探出頭來。
「為什麼把我的泡麵丟掉?」害他加了一個晚上的班,想吃點什麼來填飽辛苦的胃都沒法兒。
「老是吃那種東西你會變成木乃伊的。」
「說不定我上輩子是埃及人,所以這輩子只好當木乃伊!」肚子真的好餓,所以別期望他的口氣會有多好。
「埃及人也喜歡吃泡麵嗎?」她皮皮地反問。泡麵偶爾吃吃嘗個鮮是不錯,像他那樣幾乎天天吃對身體就不好了。
「夠了!我不跟你瞎扯,我要去超市,要替你帶什麼回來嗎?」他可不想把剩餘的力氣全用在鬥嘴上。
「又要去買泡麵啊?」
「你有更好的建議嗎?」
「好吧!看在你讓我住得這麼舒適的份上,我就勉為其難地煮一餐請你吃吧!」
「你?你會做菜?不會害我拉肚子吧?」所謂的現代新女性可能會開飛機,但做飯?會的應該是少之又少了吧!
「少看不起人了,我雖然不是什麼國寶級的大廚,不過要做幾道家常菜還難不倒我的!」她倒是自信滿滿。
「是嗎?」他還是有點懷疑。
「今天你有口福啦!」她越過他走向廠房。
半個小時后,好菜陸續上桌,炒空心菜、蔥爆牛肉、番茄炒蛋,還有一鍋濃湯。
「怎麼樣?我沒吹牛吧!」
「還沒嘗過味道,先別說大話。」說完,他夾了一塊牛肉送入口中。
「好吃吧?」
「嗯!真好吃!」他讚不絕口。
「你看,我沒騙你吧?」她對自己的手藝很有信心。
「你從哪學的?真厲害!現在懂得燒菜的女人越來越少了。」
「不用學啊!只要是我吃過的萊,我大概都能做得出來。」
「那你對美食一定很有研究?」真看不出來,平時老是迷迷糊糊的她,竟是如此深藏不露。
「也稱不上是研究,只是喜歡吃,然後就試著自己做做看,久而久之就會了。」可能她真的有些做菜的天分。
「那我們是同道中人,我也很愛吃。」他坦承。
她一臉不相信,「美食主義者是不會吃泡麵的。」
「方便呀!一個人上館子多可憐,我又不會做菜,只好將就了。」
「說得也是,就像上次和同事去巴里島玩,才去了三天,我就已經開始想念蚵仔煎了。」她深有同感。
「還有臭豆腐!我最喜歡通化街那攤臭豆腐,每次一出國就想到流口水!」
「對、對、對!還有士林夜市的廣東粥!」
「還有四平街的番茄牛肉麵。」
「我知道、我知道,是那家正宗山西刀削麵始祖對不對?」
「對呀!你怎麼知道?」
「我是那家店的忠實顧客!」
他們邊吃邊談論各地美食,越談越興奮,無形中拉近了彼此的距離。
原來他們有許多共同嗜好呢!
汪勁帆一進家門,就發現鍾夏生把手機掌離她的耳朵三十公分遠,並且一臉無辜的表情。
「我……」
鍾夏生髮現他回來,立刻把手指擺在唇上,做了個要他噤聲的動作。
「男朋友?」他無聲地問著。
她擺擺手,「我老爸。」她也用嘴形回答他。
「鍾夏生!」電話那頭傳來一聲中氣十足的大吼,連三步之遙的汪勁帆都聽得一清二楚,他輕手輕腳地回自己房間去了。
「幹嗎啦?」
「剛剛我好像聽到有男人的聲音,是哪個傢伙那麼大膽?你怎麼可以學人家搞同居?」
「哪有什麼男人……我在看電視啦!我不是跟你說了嗎?我朋友她出國去遊學,所以拜託我來替她看房子,就是這樣。」這是她所能想到最好的借口了。
「那你自己的房子怎麼辦?養蟑螂呀?」
「我那是買的,她是向人家租的,房租都付清了,不住白不住,省得浪費,對不對?」
「聽你這麼說,好像又蠻有道理。」
「本來就是。」老人家最討厭年輕人亂花錢,抓准這一點就沒錯。
「好啦!有空就回來,你媽念著你呢!」
「知道了,跟媽說我好想她喔——」她在電話這頭向父母撒起嬌來。
「是想念老媽的一手好菜吧?」
「啊!被發現了。」
「好了,長途電話很貴,不說了,記得放假要回家。」
「嗯!爸再見。」
「和你爸通電話?」汪勁帆已經換上家居服,看起來更年輕些。
「對呀!我每個禮拜都會打通電話回去,隨便聊聊也好。」來台北工作那麼多年,最想念的還是家鄉。
「你們家人的感情真好。」
她只是笑笑,不經意瞅見時鐘。都已經這麼晚了啊!
「你今天好像比較晚喔?」
「嗯!在趕一個CASE。」
「一定還沒吃飯,我去幫你熱一熱,我今天做了鳳梨蝦球喔!」她起身到廚房。
「聽起來好像不錯。」
更不錯的是,他喜歡這種感覺,下班回來有一盞暖暖的燈光,香噴噴、熱騰騰的飯菜,這就是家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