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二章

破裂的友誼就像是打破了的茶杯。

道歉無助於彌補裂痕,特別是對於一個很會記仇的人來說。

——出自某個親身經歷的知名不具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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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他離開后的第一個夏日滿月。

「娃娃,官梓言來信了!」

美美與小月氣喘吁吁地追在走得飛快的方心語身後,一邊拿著剛從郵差手裡接到的信,一邊呼喊著。

奇怪,娃娃怎麼都不停下來呢?再追。

「娃娃,你有沒有聽見啊?他來信了耶!」

這一喊,非但沒讓娃娃停住,反而還走得更快。到底是怎麼了嘛!

美美與小月對看了一眼,不明白這是怎一回事。

梓言的離開固然很令人傷心,但最想念他的,不就是眼前這一位明明腳也沒有比別人長,但此刻卻走得飛也似的傢伙嗎?

還是她今天剛好耳背?真搞不懂。

官梓言離開小鎮到今天,正好滿一個月。

在今天以前,鎮上沒有人收到他的任何訊息。(就算有,也沒聽說。)她們都沒想到,他的第一封信,不是寄給娃娃,而是寄給她們兩個。

看了信件內容之後,兩人立刻決定將這封信轉交給娃娃。

美美與小月相視一眼,決定一鼓作氣奔上去,一前一後包抄住她的去路。

「娃娃,你是怎麼了?你不想看信嗎?」

一靠近她,才發覺娃娃的肩膀好僵,連雙手都握成了拳,彷彿正在抵抗巨大的誘惑。

「娃娃?」小月伸手碰觸她——

「不、要。」好不容易才發出聲音,吐出了簡單的兩個字。

美美見狀況不對,也湊上前來。「怎麼了你?到底是怎麼回事?」

想說話,卻發不出聲音。娃娃猛一甩頭,臉色看起來很不對勁。

「你今天怪怪的呢。算了,來,看信吧,我想你一定很想知道他的情況才對。」小月將手中的信塞進娃娃手裡,沒想到卻遭到拒絕。

「我不要。」終於又找回聲音,能說話了。她吞了吞口水,信件如燙手山芋般被丟棄在地上。

一陣風吹來,便將信給吹走了。美美驚呼一聲,連忙追信去。

小月則是錯愕地看著好友。「方心語,你在做什麼?」

聲音里有著壓抑的悲憤。娃娃眼裡沒有淚水,兩隻眼睛卻紅通通的。

「我說我不要、我才不要看那種人的信,聽到了沒?我不看、不看、永遠都不看!」當他選擇以那樣的方式離開她后,他們之間,就已經切了八段再八段了。

從此她方心語沒有一個叫做官梓言的朋友。

他們之間,也沒有任何的情誼可言了。做下這樣的決定很令人痛苦,但畢竟是他先背叛的啊……

終究,眼淚還是忍不住地掉了下來。立刻被她雙手抹去。

不能哭。她告訴自己,絕不能哭。

從他毫無留戀地選擇離開的那一刻起;從她一個人在小夏嶺山上,從星星升起等到天明;從她日復一日,等了又等,相信他會回來,卻始終等不到人開始,她就決定再也不讓自己因為太過想念一個人而哭泣。不然就真的太沒骨氣了。

一個星期、兩個星期、三個星期過去了,他似乎真的不打算回來。

轉眼間,竟是一個月了。她已經接受他真的離開的事實,也為此永遠不會原諒他的離開。

她不止一次自問:十年的友情對他來說究竟算什麼?

她曾經以為,那意味著「永遠」。

她以為他們會有無數個十年可以計數。

然而事實證明,對他來說,那十年只是一條綁住他的繩索。他怎麼敢稱她為他的「牽絆」!

好,他要獨立,他要飛,她隨便他去。只是別想要她再扮演那條拉住風箏的線。他們之間走到這一步來,算是徹底斷了……

眼見好友的眼淚像斷線珍珠般掉下,美美與小月同時都受到了大大的震撼。

娃娃從來沒這麼傷心過的。

她哭得就好條是跳進絕望的深淵再爬起來的模樣,臉上了無生氣。

美美看著手中剛剛追回的信,突然覺得好沉重。

該拿這信怎麼辦?

該拿娃娃怎麼辦?

看這情形,她是不可能接收這封托朋友親手轉交的信函了。

正當躊躇之際,小月走上前來,拿走那封信,趁娃娃哭到雙眼模糊沒空注意時,將信當場撕掉。

撕。撕。撕。

再撕。

繼續撕。

三人一同看著被撕到無法辨識原貌的信封碎片,在一陣突來夏風的吹拂下,卷上了遙遠的天際。

那天,太陽非常地暖,哭泣的心卻涼颼颼地。

非要造個語詞來形容的話,這就是所謂「青春的憂愁」嗎?話說回來,一定得加上這麼一句旁白嗎?呀,憂愁的青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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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後

對葛美美來說,這是個與往常一樣寧靜的午後。

就是那種天很藍,外頭太陽大得快要熱死人,但室內冷氣很涼快,日子很悠哉的那種下午。

自從誤打誤撞地買下這間店面,開了一家飲料店后,她便開始當起閑閑沒事幹的老闆娘,過著吃不飽卻也餓不死的生活,鎮日以打蒼蠅、抹桌子和預測下一刻會是誰推開她小店玻璃門為樂。

真是凄涼。她想。

想二十年前,當她還是「日光小學之花」的時候,從來沒想過自己會就這麼因在一家小小的、生意普通的店鋪里,干起這種非人哉的「特種營生」。

「聽你在亂蓋。」杜小月——本名杜筱月,卻因為嫌本字筆劃太多,又很容易被念錯,因此很有主見地自動易名的「太陽報」特派文字兼攝影記者——一邊喝著冰冰的紅茶加珍珠,一邊俯首振筆疾書,並且不時抬頭答腔個一句、兩句。

同樣是二十年前,杜小月壓根兒沒想到,她會因為一篇小學校運會的隨筆報導,被鎮上唯一一家橫行小鎮八卦界的周報社社長視為未來接班人,最後終於答應入社,成為太陽報社裡唯一支薪的特派記者。

「啥?」葛美美挑起一雙秀致的細眉,口氣危險地問:「你說我在亂蓋?」

振筆疾書的手停頓了下,又陽了一口茶。「我是這麼說的嗎?」擰起可以夾死蒼蠅的一對濃眉,仔細回想。「啊,我想到了。或許『狗屎』這兩個字會更貼切呢。」手中的筆繼續下筆如飛。

「狗屎?杜小月!」葛美美擺手擦腰,作勢要搶走小月面前的杯子。茶不給喝了。

杜小月再度停下手中的筆,搶回還剩下大半杯的紅茶。「又怎麼了?誰惹你氣得要搶我的茶?」

美美氣得臉紅。「你剛說我狗屎!」

杜小月一臉困惑。「你剛說了什麼?我又說了什麼?」

「喂!」美美呆了一下才反應過來。「搞了半天,你根本沒仔細聽嘛!」害她浪費那麼多口水。

小月舉手投降。「Sorry,麻煩你再說一遍吧。」

美美賭氣轉身。「不說了。」

「喂,葛大老闆!」

「啥咪?杜大記者!」

兩個女人眼瞪眼的,好半晌,終於有人讓步。

「好吧,我剛剛是在說——」

「好吧,麻煩你重新說——」

同時讓步的兩人為這十足默契不禁相視一笑。

畢竟是相識二十年的朋友了,早早已經摸熟彼此的習性。

兩人決定一起開口:

「你先說。」

「我先說。」

果然默契百分百。兩人又笑出聲。

美美開口道:「我剛是告訴你說,聽說春花奶奶家的房間租出去了。」

小月瞪大眼睛。「租出去了?真的假的?」

美美用力點頭道:「當然是真的。今天早上我去雜貨店批茶葉時,聽春花奶奶親口說的。」

「那……這是說,春花奶奶終於要去加拿大看她孫子了?」

年屆七十的老奶奶是鎮上雜貨店的精神象徵,但她家族裡的人大多在大城市打拚,近幾年更陸陸續績移民到加拿大去,就只剩下奶奶一人留在台灣。

雖然春花奶奶的兒孫一直催她搬到加拿大去,但她始終舍不下這間與小鎮歷史同樣悠久的雜貨店。

鎮上的日常所需大多依賴春花奶奶的雜貨——更正,那是說,過去的情況。自從由本鎮鎮長家族集團經營的二十四小時便利商店進駐小鎮之後,小鎮居民的生活就出現了一點改變。這改變也不知道是好還是不好,不過,可以確定的是,有了便利商店,確實是為居民帶來很多方便。但是一家二十四小時營業的商店在小鎮步調緩慢的生活里,卻又顯得突兀而詭異——儘管業績是蒸蒸日上,暫時是不可能倒店了。

美美搖頭。「不知道。雜貨店只是出租樓上的空房間,不是賣掉。不過,這樣一來,也算是找到了一個可以幫奶奶看家的人了,奶奶不是一直念著要去加拿大看她剛出生的孫子嗎?」

「可是前幾天不是才聽說,鎮東邊的陳家想把土地都賣了嗎?奶奶會不會最後也決定把雜貨店給賣了?」

「不會吧?先前奶奶一直不肯賣掉雜貨店,沒道理現在突然會賣掉。」

「但也不是沒有可能。那些傳言出現在鎮上也有一段時間了。」

小月回想著過去半年來,小鎮謠傳的一些有關炒地皮、收購、改建……等等的風聲。社長老編一直要她去查一查這些消息的真假,也許她該先把手邊的事緩一緩,先去查證這些消息的來源。

美美瞪大眼睛。她也聽說過那些傳言。「我根本沒辦法想像小夏嶺山被整理成高爾夫球場或蓋上一座座大型的度假山莊。」

「我也無法想像。」小月嘆息道:「可是鎮上經濟狀況越來越蕭條,也是沒辦法的事實。」這點,從周報的發行量越來越少就可以略窺一二。再這樣下去,可能要維持一家地方性的周刊社營運都有問題。

鎮上當然有全國性報紙的流通,但那種大型報紙,哪裡能符合小鎮居民愛看地方性流言的需求。要是太陽報真的不幸倒閉,小鎮生活不僅會受到大大的震撼,恐怕連小鎮向來引以為傲的流言傳統都會因此消失吧。這是多麼可怕的一件事呀。

美美點頭,環視自己的店鋪。「店裡的生意確實也越來越冷清。」

夏天是飲品店的旺季,但入夏以來,店裡的進帳卻只夠打平開銷。箇中原因,當然不是因為她煮茶的技術有問題,而是消費人口太少,供過於求。倘若連夏天都賺不了錢,遲早有一天,他們都可能被迫離開小鎮,到外地謀生去。

當初就是不願意離開夏日鎮,才沒有在大學畢業后直接在外地工作。小鎮上沒有大學,因此要念大學的人,只有往外走;然而隨著時代改變,往外走的人,往往,都不再回來。

這幾年來,夏日鎮不斷走向衰敗,是明眼人都看得見的事實。

周邊大型城鎮的興起讓小鎮原本就不多的人口陸續外移。

人口的外移,起初,並不明顯;但漸漸的,一個、兩個、三個、四個……年輕人,乃至成雙成倍地離開,且一離開就不再回來了。再這樣下去,這座小鎮遲早會消失在地圖上,或被合併到鄰近的大型市鎮里。

「所以我才說,這真是狗屎。」小月結論道。

剛剛她之所以沒注意聽美美的八卦,主要是因為她正在撰寫一篇關於小鎮人口流失的追蹤報導,而結論就是「狗屎」兩字。別以為她只會寫一些小鎮居民賴以為精神食糧的八卦新聞,對於小鎮未來的發展議題,她可也是同樣的開心。

美美坐在高高的椅子上,看著玻璃門外炎熱的夏天,輕嘆道:「好像被詛咒了一樣。這一切究竟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

小鎮的衰微究竟該從什麼時候算起呢?

小月筆端下突然出現一個熟悉又陌生的名字——

官梓言。

沒料到自己會寫出這三個字,她嚇了一跳,趕緊用橡皮擦搽去。但那烙在雪白紙面上的痕迹,卻不是那麼樣容易撫平。

或許這一切,真是從「這個人」的離去開始算起。而那已是十年前的事了。

儘管她也明白,這麼說並不公平。但在很多人心裡,這的確是一件足以作為小鎮年度大事的歷史事件。

鎮上的居民,大概很少有人不記得當年他離開時所發生的事吧。

突然想到一件重要的事,小月問:「美美,你有打聽到是誰租了春花奶奶雜貨店樓上的房間嗎?」心中突然有個詭異的想法,而且不希望被證實。

「咦!我沒有說嗎?」美美轉過身來,一臉憂色。「你不會相信的。起碼我就不相信。」事情兜了半天,說到底,其實「這件事」才是最重要的。

「是誰?」小月心中一驚。

「我不敢說。」

笑話!美美這人沒什麼不敢說的,只除非是……「難道是他?」

美美緊張地看著小月,再看看時鐘,一張秀臉差點沒皺成梅乾菜。

「別問我啦,我真的不敢說。」

小月驚訝地瞪大眼。「果然是『他』嘍?」

美美一臉憂色地輕聲道:「你想……這事……能瞞得住嗎?」

「瞞得住——才怪。」

「你說你今早聽到這消息的?」那麼過去這陣子以來,謠傳某人「將要」回來的消息,就不是假的嘍?

美美恍然大悟。「那麼或許那傢伙她……」

「早就已經聽到了。」小月自動接話。

昏倒。早該習慣的,小鎮里沒有能永遠藏得住的秘密。

當弔掛在玻璃門上的風鈴因門被用力推開而發出清脆的聲響時,兩人不約而同地轉過頭,看向門邊。

「嘿,娃娃。」兩人明知故問道:「發生了什麼大事件?瞧你氣呼呼的。」那股怒氣所散發的熱度,連坐在冷氣房裡吹風的她們都感受得到。

只見一名頭頂上戴著一頂顯眼的淺米色牛仔帽的長辮子小姐氣沖沖地一頭撞進「美美茶飲」里,雙眼大瞪地大聲嚷叫道:

「天啊!我該不會是最後一個知道的吧?!」

美美默不作聲地自冰箱里端出一杯消火的冰鎮檸檬汁,備用。

小月則趕緊收拾起桌面上散亂的紙張,以免辛苦工作的心血遭到池魚之殃。

長辮子小姐摘下頭頂上的帽子,不自覺地扭絞起來。

小鎮真理之一:當事人永遠是最晚知情的。

此刻正在鎮上悄悄發生的事,似乎就是這句名言的最佳印證。

「那、那個傢伙居然還有臉回來?!」長辮子小姐臉色一陣青一陣白地說。

美美與小月實在不敢承認早先已經聽說的事。「什麼人啊?你在說什麼?」這時候,裝作不知情比較安全。

「該死!他怎麼敢!」娃娃氣得差點沒掏槍對空射擊。「那個人!」

「誰?你說誰?」繼續裝傻比較安全。

「就、就是『那個人』啊!」她難以置信地道:「我剛從春花奶奶那裡巡邏回來,就聽說她樓上的房間租出去了,而租的人竟然就是——」

「那個人?」看著她咬牙切齒的模樣,美美和小月開始對這情況感到好奇起來。已經這麼多年了,難道娃娃對當年還是這麼耿耿於懷嗎?

答案看來是肯定的。娃娃氣得幾乎沒嚼碎牙齒。「就是那個人!」

那個身邊大夥兒都心照不宣的人。

那個在十年前背信離去的人。

那個一轉過身就不再回頭的人。

度過了震驚的階段,慢慢冷靜下來后,小月開始觀察起好友的臉色和舉止。有別於美美一談到這話題就想逃開,她倒是對娃娃此刻的反應很感興趣。

娃娃此刻的臉色可以說是發青的。

除此之外,她還有一點口齒不清、牙齦打顫、雙手緊握成拳,顯然深深受到刺激;再加上那兇狠到可以殺死一頭老虎的眼神,讓小月忍不住想再細究。假如說出那三個字的話,眼前這小女子會不會像裝了過多氣體的氣球般,就此爆炸?

過去十年來,娃娃不許任何人在她面前提到「那個人」的名字。

只要稍微不小心提及,不是生氣得要命,再不然就是好一陣子不肯搭理人。

十年後的現在,如果,那個名字再度出現在她面前呢?

身為記者,要有求證的精神。小月有點想試一試。

「娃娃,你說的那個人,是不是就是……」

明白小月的意圖,美美連忙伸長手想搗住小月的嘴。「別、別說出來——」

但為時已晚。

「官梓言?」小月脫口說出。

轟地一聲,腦袋裡彷佛歷經一陣巨大的核爆。娃娃呆立在地,思緒跟著被炸飛到十年前,忍不住跟著吐出一聲:「那狗娘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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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什麼講粗話!」

一記爆栗不輕不重地敲在她額頭上,她皺起眉抬頭看著比她高上一個頭的少年,而後眼底笑意泛開。

「練習啊。」

「練習講粗話?」少年瞪大眼睛,將一瓶冰鎮的運動飲料遞給她。

少女接過冰飲,在球場邊的空地席地坐了下來。看見排球場上的隊友正奮勇殺敵,痛宰對手,殺球得分,又激動地跳起來鼓掌。

「聽說嵐女的球隊很會耍陰招,等一會兒可能有必要裝狠,所以現在先練習一下,待會兒吵起架來才會有氣勢。」她樂不可支地說。

「這麼開心有機會罵人啊?」

「那當然。我巴不得——」眼尖地瞄到對手一記凌厲的回擊,球飛向邊界。「小心!」她高聲喊了聲,看到隊友迅速地飛身救起球后,才又繼續剛才的話題道:「幹得好!珍珍!」珍珍是排球隊的隊長,剛剛救起了那記邊線球,讓隊友順利再奪得一分,讓少女興奮地跳了起來。

「喂,小心你的腳。」搖搖頭,受不了地說:「都還沒好,就想再扭傷一次啊。」這傢伙,做事老不經大腦,才剛加入學校的女子排球隊沒多久(雖然還是個候補),意外就層出不窮,連連受傷。再這樣下去,他不是會被她給煩死,就是擔心死。

真受不了。趕緊拉著她坐下來。

儘管坐冷板凳又受傷,身為候補球員沒辦法出賽,少女還是關心比賽的結果,彷佛自己正與隊友並肩在球場上和對手廝殺一般。

很典型的,這就是她,不管做什麼事情都那麼樣地投入,就算只是三分鐘熱度,她也會在這三分鐘內傾注自己全部的熱情。

比賽稍告一個段落,確定己方領先的狀況下,她終於將心思轉向身邊的少年,笑著伸手戳了戳他微蹙的眉心,笑道:「官同學,你真像個老媽子呢,我家小媽都沒你這樣嘮叨。」

「方心語,你敢再說我像老媽子一次,我就要你好看。」說是這樣說,卻沒有半點真實的威脅性在裡頭。

「好好好,我知道你關心我,我只是忍不住想開個玩笑嘛。」每次看到他蹙起眉的樣子,她都想伸手把那份鬱結揉掉。真不明白,這世上哪有那麼多讓人憂愁的事!他卻彷佛總與那些事分不開。

「誰關心你啊,要不是你小媽要我關照你——」

「你不開心我的話,那才真是見鬼了。」娃娃直接打斷他任何否認的嘗試。「我們認識對方也不是這一兩年的事了,根本不需要這麼見外,直接說你關心我會怎樣?」

「我不是見外。」他否認。

「好,你不是見外,你只是故意想把距離拉遠。」她不怎麼高興地說:「別以為我沒發現,你最近真的變得很奇怪,老是在裝陌生、拉大距離,好像我們只是普通朋友似的。」小時候他可不是這樣的,怎麼長越大,舉止就越彆扭?

梓言頭稍微別開。「我們本來就只是普通——」

「你敢說!十年的交情還能算是普通?」

沒有就這個話題繼續打轉,他改變話題道:「娃娃,我問你一件事。」

「你問啊。」

「可是你要保證你不生氣我才說。」

「什麼事?你說啊。」

沒有得到保證,他不肯說。「你先答應——」

「我答應。」她舉手發誓。

「好吧,那我就說了,其實我是想問——」

「噢!Shit!犯規!六號越位犯規。」

裁判已經吹哨,球場上瞬間陷入一片混亂。

球場兩旁加油與吶喊的聲量蓋過了官梓言未說完的話,當娃娃再度轉過頭來,將心思分一點回他身上時,他已經沒有勇氣再說一遍。

「梓言,你剛說什麼?」

他搖搖頭,定定地看著她,眼神突然有點憂傷地說:「娃娃,記不記得你曾經說過我們要永遠在一起?」

「當然記得。」她用力點頭道:「我們一定會永遠在一起的啊。」

「你不會反悔?」

「不會。」

「即使我做了讓你生氣的事,也不會?」

「也不會。」

「那麼要是有一天,如果我必須暫時離開你呢?」

「怎麼會呢?」她直接打斷他的話說:「我們討論過了的啊。未來我們要一起讀同一所大學,你去當兵時,我就跟你通信講電話,現在當兵役期才兩年不到,就算你『暫時』離開,我也不會生氣的。因為你並沒有違反我們的約定啊,就算那時候你不在我身邊,可是我的心與你同在嘛。」這樣掛保證,就可以不用再擔心了吧?

久久,他看著她明亮真摯的眼睛,知道她說的話是真心真意,沒有半點虛假。

然而這種要永遠在一起的話,為什麼由她說來,會這麼樣的容易?

這麼容易的保證,真能有效一輩子嗎?

為什麼他就是沒有辦法像她一樣,對他們的永恆約定深具信心?

他不敢告訴她,他剛剛接到一所美國大學的入學通知書與一筆高額的獎學金。這申請是半年前他背著所有人偷偷寄出的,只有幫他寫推薦函的老師知道這件事。他英文底子不錯,到國外念書應該沒問題。原先只是想試試看,沒想到卻通過了。

假如不想接受那個血緣上與他有關、內心裡卻流著冰水的老人的資助,這將是一個雖然不是唯一離開這座小鎮讓自己獨立的機會,卻也是一個非常珍貴的機會。

早在好幾年前他就開始靠著打工存錢來支付自己的學費,未來也不會例外。他不想看著他人的臉色過生活。再者,他很清楚,那個人之所以支付他的生活費用,不過是為了他自己的面子罷了。他不想依賴別人,更不想欠下那個人的人情債務。

這種住在他人屋檐底下,想要早日掙脫束縛、得到自由的日子,娃娃是不會了解的吧?她有一個那麼愛她的小媽。

她怎麼能夠理解他想要獨立、獲得自由的急切?

他早早就想要飛走,甚至只是提早一秒鐘也好。

然而他也承諾過,他永遠不會離開她。

她是他的牽挂,只是沒想到,這份牽挂,曾幾何時,開始變成了牽絆。

她手裡彷佛捉著一條無形的繩捆住了他。有時候想起他們兩人在童年時候訂下的約定,他總有那麼一點不安,深怕辜負……怕無法信守到底……

「梓言,你在想什麼?為什麼這樣子看著我?」娃娃被他臉上那份奇異的表情所困惑。

他愣了一下,從思緒中回到現實,輕聲回問:「我是怎麼樣子看著你?」

她細細打量他,忍不住蹙起眉說:「你剛看著我的樣子,好像你雖然人在這邊,但心思卻己飄到很遠的地方去了一樣。我不太會形容。那讓我很不安。」

沈默了好半晌,他才回應道;「如果我說你想太多了,會不會好一點?」

「當然會。我相信你。」

信任的問題再次浮上眼前,他也再次將之自迷惘的心中揮去。

「傻瓜。」他伸手揉了揉她的頭髮。離校方給的入學日期還有一段時間,還是暫時先把那件事擱下來,再考慮考慮吧。

「笨蛋。」她微笑地看著他,順口回了一句:「傻瓜愛笨蛋。」

愛。他心跳短暫地停頓了數秒,一如以往。每當她順口無心地說出這個辭彙時,他總有胸口一緊的感受,而後他笑自己想大多了。

娃娃經常不吝嗇說出這個字。

她總說她愛她小媽。

也常說她愛美美和小月;她們是她的「好姐妹」。

她愛同學、愛老師,任何人她都愛,彷佛這世上沒有一個能被她記恨一輩子的人。

當然,她也說過愛他,愛他這個「好朋友」。

娃娃是博愛的,她的愛可以無條件分給很多的人。

也因此,人人都愛她,自然他也不例外。

可為什麼他會覺得這麼悲傷?從前他並不會這麼地容易傷感,更不會細分他們之間的情感成分,是從什麼時候開始,雖然她說愛他,但他總覺得還是不夠?

曾幾何時,他變得這麼的貪婪,想要更多更多?

「梓言?」每當他不快樂時,她會毫不遲疑地握住他的手,就像現在。「你又在想什麼啦?」

他回握住她,貪戀她掌心的溫度。剎那間,他覺得好冷,而唯一的溫暖來自身邊的她。「十年了,娃娃。我在想,我跟你認識已經十年了吧。」

「是啊,好長一段時間喔。真難想像我們竟然已經認識對方這麼久了,有時候我都還有一種好像昨天才剛剛遇見你的錯覺哩。」她想著,思緒跟著飄回過往。

認識官梓言的那一年,她才六歲,還很小,他也差不多,七歲多一點而己。

初相遇,她是英勇的女戰士,拯救落單被欺負的小男孩。

他們從不是朋友,到成為彼此最好的朋友。

過程中,一起走過生與死。她陪伴他走出母親離世的悲傷,他則拯救她遠離死亡的陰影。七歲那年,他們發誓要永遠不分開,成為彼此生命里最重要的存在。

那絕對不是開玩笑的。但對她來說,所謂的「永遠不分開」並不是像羅蜜歐或茱麗葉那樣,是為了愛情的緣故;也不是失落的一角遇見另一半;更不是海枯石爛、天長地久。而是另外一種難以言說的,彷佛天經地義的亘古諾言,他們生來就應該屬於彼此。

很難用實際存在於這世上的語言來形容他們兩人之間的聯繫。

真要形容的話,那或許更接近於某種習慣吧。

習慣一轉過身就可以看見他。

習慣沉思累了,想找個依靠時,他的肩膀就在旁通。那是屬於她的肩膀,隨時為她準備的。

習慣悄悄收藏起他偶爾不經意流露出來的寂寞表情。

習慣在為他感覺冰冷時握住他的手,把自己的溫度傳遞給他。

習慣分享彼此的哭、彼此的笑。

也習慣讓所有人知道,方心語和官梓言是形影不離的好朋友。

這個世界上,很多事情都不長久。但她習慣於相信,即使有一天,天塌下來了,海水都乾涸了,他們之間的友情仍會歷久彌新。

習慣了這樣子的習慣,實在很難不繼續下去。

十年了呢。他們一起經歷了小學同班、中學同班、高中也同班的青澀歲月。

很難,卻絕非做不到。在小鎮生活範圍有限的情況下,對她來說,能一直與他在一起,真是世上最棒的事。

能跟好朋友永遠不分開,讓這段友誼從他七歲、她六歲起,就不斷地加溫加深,彷佛泥和水融在一起,再也分不開,直到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

大概沒有人像她這樣的幸運吧?

能有這樣一個此生不渝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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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狗娘養的。」二十七歲的方心語方警官吐出一句跟她一張娃娃臉不相稱的髒話。「我真他媽的後悔認識這個人。」

二十八歲的葛美美和杜小月面面相覷一眼,還不及應話,又聽見方警官一拳捶在桌子上,說:「在離開整整十年後,他怎麼還有膽子再回來?!」

小月倒出杯里的冰塊替方警官那隻可憐的手冰敷,道:「也許是因為要累積一份足以承受你怒氣的勇氣起碼需要十年吧。」

娃娃又冰又氣的縮回手。「美美,你聽,她這是什麼話!」好像她方心語是只兇惡噴火龍似的。

美美想了想,決定公允地回答:「實話吧,我想。」

不等娃娃發作,美美又接著問了一個一直以來都想問、卻又不敢問的問題。「其實我一直想知道,當初他為什麼會選擇那樣離開鎮上?」

娃娃不假思索便罵:「因為他愛慕虛榮、背信忘義,還崇洋媚外!」

小月反駁:「我們都知道他是到國外去念書。可是以他當時的能力,他大可留在國內念大學,別忘了,他可是班上萬年的第一名。」

「所以他愛慕虛榮、背信忘義又崇洋媚外。」娃娃堅持地道。「而且他之所以會拿第一名,都是我讓他的。」也別忘了她曾經是個天才少女,拿第一名對她來說何難之有!所以說,都是她讓他的。

有夠固執的。美美與小月交換了一個心照不宣的眼神。

就算是第二名好了,還是可以留在國內讀大學的啊。只是正在氣頭上的娃娃大概不會承認這一點吧。

小月發問:「如果官梓言真的是你說的那樣的話,那麼他又為什麼要回來?」

「因為他——」娃娃突然詞窮。

美美追問:「他怎麼樣?」

「因為……」繼續詞窮當中。瞪了兩個姐妹淘一眼,她哇哇叫道:「幹嘛這樣看我?!」揮手跳足地說:「我怎麼知道他幹嘛要回來,該死!如果你們真那麼好奇,乾脆去問他本人不是更快?!」

小月老早收拾好桌面上的紙筆,溜下座位。「好主意,我這個太陽報記者是該去問一問當事人的看法。」去工作總比坐在這裡當炮灰來得好。

美美朝她眨了眨眼睛。「那麼記得幫我預留一份下期的報紙。」一定會很暢銷,為了避免到時候賣到缺貨,先預約再說。

呴,這是什麼姐妹淘啊!

娃娃差點沒氣炸了。「喂,杜小月,你到底站在哪一邊啊?」

小月回頭嘻笑道:「當然是真理所在的那一邊。別忘了夏日鎮另一句名言:『人們有知的權利』。」揮揮手,工作去也。

娃娃一時間無法反駁,只能氣到可憐兮兮地轉過身來,看著美美。

「美美,你看小月她、她欺負我啦。有沒有清涼退火的冷飲?」

一杯冰鎮檸檬汁立刻快遞到她面前。

「後面還有一大桶,你慢慢喝,今天真的是很熱。」美美拿起冷氣的遙控器,將溫度調得更低。

而外頭,有關某人回來了的消息正如五月初夏的陽光一樣,越發熾熱地散播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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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當事人永遠最晚知情」這句小鎮名言的背後實況,當時其實是這樣子發生的——

第一現場當然是春花奶奶的雜貨店。

每天都會來雜貨店買雞蛋的秀秀阿姨在挑選雞蛋的時候,眼尖地發現,經常貼在店門口像在貼好玩的租屋啟事竟然「不見了」。

「春花奶奶,你終於放棄啦?」那張啟事貼在店裡起碼也有大半年了吧?這期間據說不乏有人問津,但來承租的人都不對春花奶奶的胃口,一一遭到回絕。被回絕的人包括:土地掮客、便利連鎖商店的經理人、建築商、觀光客……等等。(這些消息當然都是「聽來的」,因此可信度請自行判斷。)

「放棄啥?」春花奶奶正忙著揮舞雞毛撣子,撣去店裡角落的灰塵。

「就那張出租啟事啊。」

秀秀阿姨一提起,在店裡的幾位婆婆媽媽都注意到了,紛紛探頭來關切情況。

「喔,那張隔壁阿明幫我寫的啟事啊?」春花奶奶戴著眼鏡、和藹可親的臉龐突然閃過一絲興味,眼睛一弔說:「你猜勒。」說完,又繼續揮動手裡的雞毛撣,像要撣去老花眼鏡下看不見的灰塵。

「啟事不見了,如果不是放棄,那就一定是租出去啦。」越聚越多的人群中,突然有人想到這個可能性而興奮地嘰嘰喳喳起來,完全不在乎自己的路人甲身分。

「是嗎?真的租出去了?」秀秀阿姨不太相信地問。

老花眼鏡的鏡片下再度閃過一抹精光。「呵,那就應該是租出去啦。」

春花奶奶的記憶力時好時壞,她一承認,大夥兒立刻鼓噪起來,興緻盎然地猜測租屋者的身分。

土地娟客、便利連鎖商店的經理人、建築商、觀光客……等,都是被淘汰的人選。那麼該不會是公務人員、殯儀館、彩券行……甚至是監獄逃犯吧?

正當大夥兒都猜不著時,不知何時圍成一大圈的人群中,突然出現一個宏亮的笑聲笑道:「當然是個本地人了。春花奶奶怎麼會將房子租給外地來的奸商呢。」

「呵,龍老師你來啦,你訂的花肥今天早上剛送到,我正打算請人順道幫你送去哩。」

年過四十卻仍然不顯老的龍玉春老師從人群中走了出來。「我這不就來了嗎!春花奶奶,我待會兒自己帶回去就行了,我騎腳踏車來的。」

春花奶奶正要回話,但人群中已經小小騷動起來。

是本地人啊?實在想不出有哪個本地人會來租這房間啊。若是本地人的話,在鎮上大多有自己的房子,哪裡需要另外在人家雜貨店樓上租下一層空屋?可看龍老師說得這麼篤定,春花奶奶又沒否認,可見得是真有其事的了。

「到底是哪個本地人啊?」秀秀阿姨非常驚訝這小鎮里居然還有號稱「八卦姨」的她不知道的事情。

春花奶奶非常得意的說:「咦!秀秀,這鎮上也有你不知道的事啊?」

秀秀阿姨急於知道這最新的八卦,無暇計較這「無知」的羞恥。

「春花奶奶你就快說吧,別賣關子了。」

越聚越多的眾人紛紛附和。「是啊,到底是哪個本地人租了雜貨店二樓?龍老師你知道嗎?」

龍玉春老師搖頭道:「我怎麼會知道呢,還是請春花奶奶告訴大家吧。」

春花奶奶清了清喉嚨。「那,我就說嘍。不過……」假意地咳了幾聲,環視著店內堆積如山的貨品。「不過我房子既然租出去了,也就是說,我過陣子就要去加拿大看我那兩個小孫子了,可店裡這些貨有些是今天早上才剛剛送來的呢,放太久可能會壞……」

眾人立刻會意,紛紛掏出買菜錢,你一樣、我一樣地瘋狂消費起來。直到店內易腐的商品沒多久就出清完畢,春花奶奶才滿意地宣布:

「實在很感謝各位鄉親的贊助,那我就不賣關子了。事實上,說要租房子的那個人是透早打電話來的,還沒簽契約啦。但是他說他會先匯房租來,我一聽是他,就答應把房子租給他啦。」

聽了半天,眾人依然不解。「春花奶奶,你講的那個『他』到底是誰啊?」

「那個他喔……」春花奶奶突然健忘症發作。「咦!我沒講嗎?」

眾人一致搖頭,差點沒給他昏倒。

「就是『他』啊,你們也都認識的嘛,就是那個十年前害咱方小娃哭到淚乾腸斷的那個『他』嘛。」

眾人一致不敢置信地驚呼:「啥咪?!是『他』喔!」

春花奶奶得意地掌握著第一手資料。「就是他,官家的小夥子要回來了。所以,我看我還是暫時不要去那個什麼加拿大好了。」

「為什麼啊?」不是要去看孫子?大家剛還幫忙買了雜貨耶。

「等他回來,住進樓上以後,我就蹺腳坐在樓下等看戲啊。」順便收收門票錢,再小賺一筆。

「啊,怎麼這樣子!」眾人看著手中剛剛瘋狂大採購的商品。「春花奶奶,可不可以退貨?」這麼多東西,吃不完呢。

春花奶奶笑道:「歹勢,本店是小本經營,貨物既售,概不退貨。補充一句,也不開發票。」

眾人絕倒。三秒后,才又紛紛復活,四處去宣傳這件最新的新新聞——

那個十年前離開夏日鎮的官家小夥子,十年來沒消沒息,卻在十年後的今天要回來了!這可能是十年來平靜的小鎮里最轟動的一件事了。

也不知道是巧合還是怎樣,畢竟,這小鎮確實是自當年他離開后,就一蹶不振到現在,好像沒了半點活力似的,大家做起事來都顯得沒勁。

或許是太久沒聽到當年那個小女孩無憂無慮的笑聲;也或許是因為已經很久不曾看到,小夏嶺山上,每年春天上山種花的兩個年少身影——儘管那花始終不曾綻放;更或許是因為愛情遠去之際也帶走希望的緣故。

夏日鎮上有個凄美的傳說。傳說中,一百多年前,小鎮上有一對年輕的戀人因故分離。男子臨行前與女子在小夏嶺山上共同植下一棵小小的橡樹,指樹為約,誓言在橡樹長大之前,必會歸來。然而當小樹長成大樹,紅顏轉為白髮,男子終究沒有回來。久候情人不歸的女子,臨終前許下心愿,願成為守護橡樹的神,留守樹下直到情人回到身邊,當諾言實現的那一天來臨,綠色的山嶺上會開滿黃色的花。那就是愛情的見證。

鎮上的人們已經許久不曾想起過這個自曾祖母時代便口耳流傳至今的傳說。

小夏嶺山上不曾開過黃色的花,因此他們有些人早已忘記曾聽母親在哄孩子入睡前說過的這個故事。這鎮上不是沒有發生過轟轟烈烈的愛情故事,但人們已然忘記,曾經在百餘年前,這裡是一個見證愛情的夢想之地。

想到這裡,每個人心裡都莫名一驚!不知道為何會在這時刻想起那樣一則古老的傳說。

官家小夥子的回來,是否會帶來一些不一樣的改變?

這改變將會使小鎮的現況更好還是更糟?

且不管那麼多,想必還有很多人不知道這件大事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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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現在時刻是:上午七點整。

方心語還在家中吃早飯,比心語小媽晚十分鐘出門。

所以說,有些事情沒辦法跑第一的時候,也絕對不要是最後。

特別是,事關己身的時候。

七點十分,娃娃整裝出門,沿路上跟她打招呼的人比往日要來得多上許多許多,那今她背脊一陣發涼。怪了,沒有風啊,況且炎熱的夏天就要到了。四月底一場大雨過後,連續好幾天,氣溫直直飆高,預示夏季的來臨。

那麼,背後這一陣發涼,是怎麼一回事?

「怎麼搞的?」她納悶地喃喃自語:「難道今天不宜出門?」將辮子甩到肩后,先上警局報到去。

此時的她完全沒料到,有關「某人」將要歸來的消息,正在鎮上的各個角落以離奇的速度傳播開來。

一個小時后,小鎮上唯一的教堂,大門如往常般為鎮民開啟。

氣氛莊嚴卻不會太過嚴肅的教堂前廣場突然吵雜起來。

正在排解居民糾紛的華牧師也忍不住走出來了解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一群在禮拜堂前嘰嘰喳喳的居民看到華牧師,便熱心地道:

「華牧師,你知道嗎?那個官家的小夥子要回來了。」

去郵局辦完事情,正要回家而湊巧經過教堂的心語小媽瞪大了眼。

「我沒聽錯吧?官梓言要回來了?」那個傷了她寶貝娃娃的心的臭小子?

「啊,是方太太。」偷偷暗戀美女小媽的國雄大叔立即熱情招呼。「你聽說了嗎?」

「剛剛聽說了。」不曉得有沒有聽錯?

「剛剛住在東街的阿枝告訴我說,西街的秀秀今早買菜的時候聽春花奶奶說……」

想當然爾,心語小媽立即加入早己圍聚成一圈的人群,交頭接耳地討論起十年來這平靜小鎮即將發生的最重大事件。

真是該死,心語小媽簡直不敢想像,要是她的娃娃聽到這件事會有什麼反應了。不過以小鎮傳播流言的速度,大概也很難輪到她這個做人家母親的人,親口告訴女兒這個消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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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花火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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