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不一樣,他跟我以前喜歡的那些男人不同,你看過美洲豹嗎?那種身形輕捷優雅,結合力與美,且帶著與生俱來的自信與從容的美洲豹?沈博奕就是那樣的男人,全身散發出致命的魅力,讓人不得不心悅臣服於他腳下……」段月菱發出讚歎,哭得浮腫難認的黑眼珠依然努力射出愛慕的眼神。
「是啊,我還知道美洲豹胃口奇好,幾乎沒什麼不吃的,平常獨居,只有交配時才和同類生活在一起,聽你這麼比喻,我可以想像他是個怎樣的男人。一她不客氣地潑冷水。
「學姊,怎麼說交配,這麼難聽……」段月菱嘟嘍一聲,有種兩人不是同星球物種的遺憾。
「你們這些女人抗拒不了壞男人的吸引力,又個個都想將壞男人甽眼成自己專屬的新好男人,要是男人這麼容易馴服,天底下哪來那麼多女人的眼淚?」她無聊地打了個呵欠。
「你不也是女人……」段月菱嘟起嘴反駁。
她按按眼角因呵欠而冒出的淚珠,敷衍地回說:「至少我從沒立志要當馴獸師。」
「只會念我,換作你也抵擋不了……」段月菱小聲地反駁。
「我?」方詔茵大笑三聲。「戀愛讓你智商降低了嗎?別逗了,我會為男人神魂顛倒?那種男人會使出的招數我見多了,又不是第一天出來混的。」
「誰不知道你是有名的辣手摧『草』,哼……」段月菱雖不服氣也不得不佩服。
的確,從她認識方韶茵開始,只見男人為她死心塌地、窮追不捨、搞得灰頭土臉,沒見過她在愛情上失利。為什麼年紀才差兩歲,命運卻差那麼多?
「你沒聽過女人不壞,男人不愛這句話嗎?」方韶茵問。
咦?段月菱頭上亮出三個問號,這句話是這樣說的嗎?
「跟在男人屁股後頭追的女人沒價值,要就讓男人握著怕捏碎,放開怕飛走,一顆心懸在你身上,明明就像要到手了,偏偏伸出手又什麼都撈不到,懂了嗎?」
段月菱擦乾臉上的淚痕,眼睛眯成一條線,帶著崇拜的光芒望向方韶茵。「學姊……你那一個接著一個的男朋友都是這樣勾到手的嗎?」
「用辭不當。什麼勾到手?這叫『保持良好互動關係』。」她啐了一聲。「那些男人還不夠格讓我這麼勞心耗力,這是『常識』,OK?只要你在我老家待個一年半載,保證你無師自通。」
「喔……」段月菱終於理解。這不僅要天生擁有美麗的外貌,還需經過後天環境培養,難怪學姊總能在無形中散發出自信奪目的光采。
方家是台灣中部望族,從方韶茵的爺爺在日據時代擁有第一棟木造房舍開始,至今先後蓋起的日式建築就佔地數頃。擁有族人專屬的內外科醫生、禮儀指導教師、管理顧問團、律師團,整個家族包括住在一起的傭人,加起來就將近三百人。
男人娶妻納妾是家族常態,妻妾間的明爭暗鬥以及第三代的爭權奪利,更是每天上演的戲碼,也難怪方韶茵的「常識」比起一般人更加豐富。
她小時候就經常因為叛逆、背離家規而遭父親修理,大學畢業后躲到四姑姑方凌雲創辦的「當代女性雜誌社」工作,五年時間被壓榨逼迫,現在成為總編。
方凌雲是方老爺子膝下十八名子女中,唯一敢跟他嗆聲,誓死不結婚的堅強女性。在方家,男子成親可分得一份可觀的財產,女子無分家產與繼承的權利,但出嫁時仍有一份豐厚嫁妝,方凌雲硬是拗來原本屬於她的那份嫁妝辦了這本雜誌,現在業績穩定,生活寬裕。她還有句名言——不要跟豺狼客氣。
「學姊……沈博奕剛獲得今年度傑出建築師獎,你會去採訪他嗎?聽說他從不接受專訪耶!」段月菱期待的問。其實,和沈博奕認識兩個月,她真的一點也摸不透他,他對人很溫柔,卻從不主動約她,讓她不知該「從何下手」。現在只能期望手腕高明的學姊可以幫她探聽到一些作戰資訊。
方韶茵輕哼了聲。「我的字典里,沒有『不接受』這三個字。不過……」她興趣缺缺地說:「會不會採訪要過幾天開會討論。」雜誌社是收到不少女性讀者來函,希望能看到他的專訪報導。
一個不到三十歲的毛頭小子,就算因為設計一棟文學館獲獎,對社會根本稱不上什麼特殊貢獻,得獎沒多久,八卦雜誌立刻爆出他一堆風流韻事,這樣的人,值得她去專訪?!
想到這,她不自覺擰起眉頭。而最令她槌心肝的是,讀者大人哪裡想看什麼偉大貢獻,說是「當代女性」,但是,真正讓她們眼睛發亮的,總歸一句,就是——「帥」。
唉!無論是舊時代還是當代,女人還真是沒什麼長進。
「求求您!」段月菱倏地起身鞠了一個九十度的躬。「一定要問到他喜歡什麼樣類型的女人、平常做什麼休閑活動、在哪裡出沒、愛吃什麼菜、打算幾歲結婚、以後想生幾個孩子……學姊,拜託您了!」
方韶茵聽了幾乎當場暈厥。「你還沒死心嗎?」
段月菱報以羞赧的笑容。
天吶!那……她到底為了什麼要在這間酒吧浪費三小時的時間?!
雜誌社編輯會議上,編輯群正為下期雜誌的主題人物展開大戰。
方韶茵企圖想以總編的專業判斷壓倒全場。「沈博奕過去名不見經傳,不過得了個獎,知名度不高,而且,我們的讀者以女性占絕大部分,這類建築方面的訊息恐怕引不起讀者興趣。」她才說完,幾本周刊立刻被送到她面前。
一名編輯表示意見。「總編,這是最近兩期的八卦雜誌,賣到缺貨,你說讀者有沒有興趣?」
「聽說已經有不少綜藝台打算邀請沈博奕上節目,但是,都被拒絕了。總編,我們相信你絕對可以辦到,我們要搶得頭香。」另一名編輯立刻向她灌迷湯。
「這兩箱都是讀者來函,想看到沈博奕的專訪。」最後一項有力證據被搬上會議桌。
方韶茵的臉部線條抽了抽,雖然很想堅持不讓當代女性雜誌淪為娛樂性刊物,希望現代女性多點理性判斷,但,終究敵不過讀者如雪片般飛來的信件,以及現場十幾個女人的口水。
最後,方韶茵以一票對十二票慘敗——沈博奕確定當選下期雜誌的主題人物。
這一天,方韶茵身穿白色緊身套裝,裡頭搭件鮮紅色小背心,腳踩三寸白色麂皮高跟鞋,一頭及腰、浪漫迷人的波浪形長發,姿態閑雅地從路邊停車格走向與今天採訪人物——沈博奕約定的地點。
一路上,不少經過的機車騎士紛紛回頭向她吹口哨,她則一律奉送白眼,只差沒破口大罵:「死小孩,沒見過女人啊!」
她知道自己生得美,卻十分厭惡聽見異性對她的稱讚,尤其是帶著色慾的打量。從念高中開始,那一堆莫名其妙想要包養她的男人,加上家中男尊女卑的扭曲觀念,讓她對男女情感少了幻想多了份惡意的嘲弄。
不過,她也不會白白浪費父母給她的美貌,尤其遇到那種將女人視為供男人養眼的花瓶的自大分子,當然,欣賞是必須付出代價的。
彎進一條巷子,方韶茵核對著經過的門牌號碼,走了約六、七分鐘后,她呆立在一片散亂著磚石泥包的半成品空屋前,一時之間,無法回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