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三章

「已經那麼晚了,又在下雪,你還是快點回去休息吧!」爾冬在洛杉磯的嚴冬深夜,開車把勒斯載離自己的攝影工作室。

「昨晚艾曼達告訴我,她懷了我的小孩。」

爾冬驚訝地望向坐在他身旁的男人。

「真的假的?你沒用套子?」勒斯平常玩歸玩,但做事向來有分寸,這次怎會這麼大意?

「我有用啊,但天知道出了什麼問題!」勒斯耙了耙棕褐黑髮。「所以,我打算跟她結婚。」

「結婚?你有沒有考慮清楚?她是不是真的有了你的小孩!?」

「應該是吧,小孩都有了,我也該負起責任,再說,我對她也不是沒有好感,說不定以後我們可以培養出更深的愛情。」縱使他不會抱太大期望。

原來再怎麼浪蕩不羈的勒斯,還是會對婚姻產生憧憬!

爾冬瞭然的點點頭。「也好,有了家室,你的心也能定下來,多珍惜自己吧!別再在半夜開快車了,也別再居無定所,三不五時就換飯店住,趕快在比佛利山買一棟房子安家!」

他都二十八了,的確該為將來打算一下。

「好啊,如果我真的結婚的話。」他笑著下車,準備去艾曼達的住處。他朝馬路的另一邊看,發現艾曼達正從公寓走出來,身後跟了一個男人。

那男人是誰?有點面熟,一時之間卻想不起來。

勒斯想上前叫住艾曼達,但從街角突然竄出的車子,讓他頓步。一直顧著和身後男子交談的艾曼達,並沒有及時止住步伐,閃避不及,被迎面而來的車子撞倒。

眼睜睜看著艾曼達的身子高高彈起落下,勒斯的心臟瞬間冰凍「

跟在艾曼達身後的男人,霎時失控大喊,立即衝上前抱起已奄奄一息的女人。

「艾曼達!艾曼達!你不要死啊!」

「不!這不是真的!」勒斯從驚訝中回過神來,連忙跑過去察看,已經躺在男人懷中,滿身是血的女人。

勒斯的吼聲,在寒冬的深夜裡,久久回蕩不去。

※※※※※※※※※

一年後台北

「芙芙,過來吃飯了!」

正在餐廳外小花圃澆花的女子,被一聲從店裡傳出的呼喚叫回去。

她前腳才剛跨進餐廳,就見老闆娘走出吧台,把一盤看起來很好吃的炒飯放在桌上。

海芙笑眯眯地坐下,狀似埋怨的說:「方姐,那麼多我吃不完啦!」

「可是廚房還有很多耶,你現在吃不完,也可以打包一些帶回家,否則倒掉很浪費。反正是賣剩的,你就別客氣了!」被叫做方姐的女人也一起坐下。「要你待在這裡幫我,薪水又不多,真難為你了。」

「你又不是不知道,現在經濟不景氣,要找一份工作很難的耶,難得你肯讓我一邊在這裡打工,一邊找正式的工作,還包我三餐,讓我可以天天省下吃飯錢,我才求之不得!」

「其實我真的不了解,沒記錯的話,你現在住的屋子是屬於你移民的叔叔吧?你一個人的日常生活開支又不是很大,為什麼還要拚命省錢?」

她擦嘴淺笑。「我也沒有刻意省錢。」

「難道你還是不死心,想去美國找那個勒斯·維格?」

她知道芙芙心裡一直迷戀那個外國偶像,甚至還在一年前開始努力打工賺錢,說想去看看他拍片。

她覺得海芙這樣是瘋了點,但誰年輕時沒瘋過?只不過是迷偶像罷了,又不是為非作歹,她也不會反對。

可惜當芙芙在半年前存夠旅費,準備起程時,媒體忽然報導勒斯·維格的女友在深夜被車撞死,而且肚子里還懷了他的孩子,而他則因親眼目睹整個過程,遭受嚴重打擊。他原本的工作全被他中止,本來由他主演的新戲也只好臨時換角,而他則從此消失,行蹤成謎。

海芙早就料到方姐會這樣猜,便順勢回道:「是吧,去找他究竟躲在哪裡療傷也好。」

但她心底明白,這已經是不可能的事。雖然她只做了他一夜的女人,但根據這幾年來對他的深切「關心」,她多少也了解他是個怎樣的男人。

他生性驕傲,如果存心要躲起來,代表他真的受到不少挫折和傷痛,拒絕讓任何人看到他脆弱的一面。

她懂,他現在要的是清靜,利用時間去冷卻他的悲傷。如果她還不懂事,連這麼點自尊都不給他,就枉費她偷偷愛戀他那麼久的時間。

「這樣迷偶像可不太好喔,其他好男人你都看不上眼了!」

「不會啊,珈裳姐也喜歡歌手拉斐爾啊,但還不是嫁到好老公了!」海芙不以為然,但霎時記起。「方姐,你今晚不是要去醫院陪珈裳姐待產嗎?」

「對喔,我怎麼完全忘了?」女人匆匆繞過她,拿起收銀機下的手提袋,臨出門前又回頭交代道:「芙芙,等一下要是沒客人,你就幫我關門。」

「好,小心開車,順便替我問候珈裳姐。」

收拾好店裡,再里裡外外仔細檢查一遍,海芙才拉下鐵門,提著一大盒店裡賣剩而她又吃不完的炒飯回家去。

餐廳離她家並不遠,只需穿越一個公園。天色漸漸轉暗,公園裡玩耍的小孩和乘涼的老人,大多已經回家,在夕陽照射下,無人的公園更顯寂寥。

天天來回經過這公園,她幾乎對這裡的一草一木都了如指掌,哪裡少了一朵杜鵑花,這邊多了一個垃圾桶和黑色物體,她一看就知道。等等……黑色物體?

奇怪,這龐大的黑色物體是什麼東西?它和這公園超不搭配的。

海芙左看右望,見沒人,就慢慢靠近地上的不明物體。一看,她才赫然發現,是一個人!

雖然這人蜷起身子,但根據身形來看,他是一個男人,而且是一個非常高大、體格不錯的壯年男子,不是一般常見的老弱流浪漢。

她更走近一步,一陣陣塵土味及酸臭味不斷鑽人鼻間,令她不禁皺起鼻頭。難道現在失業問題真的嚴重到這個地步,連這麼年輕力壯的人都找不到工作?

似乎感覺到有人接近,原來閉上眼的流浪漢張開眼。

「我……很餓……」細如蚊納的男性嗓音,從流浪漢口中斷斷續續的逸出。有些顫抖,也有些中氣不足,好像隨時會死去一樣。

她的惻隱之心開始蠢蠢欲動。他實在很可憐,不單是無家可歸,還可能因為失業而三餐不繼,不得不在公園餐風露宿,想必他已經餓了一整天吧?其他路過的人沒發現他嗎?還是根本不敢接近他?

唉,假如有一天,她失業了,身旁沒有家人、朋友可以接濟她,或許她也會跟這男人一樣淪為街頭露宿者!既然在她能力範圍之內,何不能幫的就盡量幫?施比受更為有福,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我這邊有些炒飯,你要不要吃?」

流浪漢一聽,便一個勁兒爬起身來,動作之快,完全跟剛才餓著呻吟的模樣差之千里。

海芙被男人突來的動作嚇了一跳,尖叫之餘,腳步下穩一退,差點摔在地上,幸好她及時定住身子。

天啊!他剛剛站起來的氣勢,簡直就和大熊要撲上來沒兩樣,不嚇死人才怪!

不過她總算可以清楚看見對方的外表了。

他蓄滿鬍子,叫人看不清面容:蓬亂的長發掩去他整個頭,腳踏一雙沾滿泥的布鞋,身上穿了殘舊的黑T恤及髒得變黑的牛仔褲,總之他渾身上下都髒兮兮。

在布滿鬍鬚的臉上,只能瞧見他的眼和鼻。那是一雙和整個外表完全不搭配的眼睛,眼若流星,純真的讓人印象深刻,高削的鼻樑顯得他與眾不同,彷彿是一個從異國而來的過客。

奇怪,怎麼覺得他有點眼熟?就和她思念的男人有幾分相似……

「我要吃。」流浪漢開口說。

為什麼連那特殊醇厚的嗓音都那麼像?為什麼連低吼的語氣都那麼像!?

「你很像勒斯……」她情不自禁地輕喚著,這個在她內心已不知念了多少遍的名字,甚至想走上前再仔細打量一番。

「誰是勒斯?」男人迷惑地皺起眉頭,瞪視欲動作的海芙。

「你到底要不要給我東西吃?」

這個小女人,給他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可是他不願再思考,他現在滿腦子只想要吃東西。

他不知道勒斯是誰?那就是說他不是他了……

對,她怎會隨隨便便亂認人?

那肯定是因為她想念他,才誤以為這個外型有點像他的男人是他吧?說不定這男人的嘴唇、下巴、臉龐和勒斯根本不像呢!

嗯,這流浪漢不會是他,勒斯是那種驕態自信的男人,擁有的比任何人還多,怎麼可能會讓自己變成這副德行。

「不給我吃的話,就別打擾我睡覺!」男人見她神遊去了,不爽地丟下話再躺回地上。

「要,但要去我家吃。」她幾乎想都沒想,就這樣對他說。看他這樣子,她真的很不忍心!

流浪漢本來稍有猶豫,但不消幾秒,便馬上回應:「好!」

果然是一個餓壞的流浪漢,只要有飯吃,哪裡都可以去。

「那跟我來,我家就在前面。」海芙開始向前走。

流浪漢看看她,覺得她是認真的,便立即提起腳邊的小行李包,跟著海芙。

她住的獨棟小屋,和兩旁相鄰的屋子相比,破舊很多,可是、卻很堅固,不用擔心它會塌下來。門前的大樹綠蔭遮天,讓人在炎夏仍感到清涼。

她一脫鞋進門,便先走去浴室,放了水,再讓男人踏進來。

「把鞋子脫掉,放在門外。」

他沒有異議,依照她的規矩。一進去,他就在小桌前的椅子坐下。

「不行。」她拉著他,不許他坐下,反而帶他往浴室去。「沒弄乾凈前,別想吃飯。」

「要我先洗澡?」男人發怔地看著充滿水氣的浴室,不可思議地回頭看向比他矮很多的女人。

「是的,先洗乾淨,才可以吃飯。」即使她有多同情他,但也不容許髒兮兮的他在屋內亂走。「有飯吃,還讓你洗澡,很不錯吧?」

男人沒答話,只是有點下屑地勾起嘴角,接著便開始脫衣服。

「喂!」海芙嚇得大叫。「我還沒出去耶,你有必要這麼急嗎?」她馬上走出浴室,順手掩上門,隨即聽見一陣笑聲。

男人把身子浸泡在溫水中,嘲諷地笑。她嘛,還不是小女生一個!不過好久沒洗澡了,就在這好好賴上一會吧。

※※※※※※※※※

洗了個香噴噴的澡,他把身上的異味和污穢都沖洗掉,露出原來健康的小麥色皮膚。他的頭髮不規則地散在腦後,散發著深棕褐色的光澤。如聖誕老人的鬍子也已經被修剪,只留著些許鬍渣,充滿粗獷的味道。

海芙凝視著他,屏住了呼吸,像是承受了強烈的一擊,眼眶濕潤了起來。

真的是他……嗎?

雖然外型不同了,但這五官、臉龐、身材……

「勒斯……」她實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只能虛弱地盯住眼前的人。

「我要吃飯。」他聲音低沉平靜,重複這個重點。

她趕緊抹去淚珠,把早就熱好的炒飯端上,還不忘斟上一杯蜂蜜綠茶。

他不客氣地坐在沙發上,拿起炒飯就埋頭大吃,不時還因為吃得太急而不得不喝一口綠茶順順氣,然後再繼續狼吞虎咽。

她坐在地上望著他,整個人都望呆了。

突然,她覺得要好好感謝自己,感謝自己今天把店裡賣剩的東西帶回家,感謝自己因一時的好奇心,發現了淪落街頭的他。

她深吸一口氣,把心裡的疑問暫時拋在一邊,只是靜靜地看著他。她什麼都不想問,只想好好看著他就好。

有什麼比安靜坐在這裡看著他,還來得重要?

一會後,他放下空碗和空杯,開始正視一直坐在地上觀望他的女人。這女人想看他看到什麼時候?

「我的衣服呢?」一身乾淨卻不合身的衣褲,讓他很不自在。

她輕聲回答:「我幫你拿去洗了。

他沒再說話,只是坐在那兒,和她對視。

「勒斯,是你嗎?」她忍不住問出心中的疑問。

「我不是。」

「可是你跟他長得很像!」她開始激動起來。

「我說不是就不是。」他說話簡潔,語氣平淡,但沒來由的就是有一種讓人信服的力量。

她走上前拉住他的臂。「放心,這裡只有我一個人,沒有人會知道你在這裡,你可以安心住一陣子!」他不肯承認自己是勒斯,是不是因為怕媒體知道他在這裡後會來煩他?

「我叫李維,不是你說的勒斯!」他掙開她的手。

「李維?」她怔仲,對這個陌生的名字感到愕然。「你不是外國人嗎?」就算他真的不是勒斯,他應該也是個外國人啊!

「我是混血兒,爸爸是中國人,當然有中國姓名。」他說得理直氣壯,完全沒有一絲動搖。「你說的那個男人也會說國語?」

如遭雷擊,海芙霎時間會意過來!

勒斯雖然也是混血兒,中國血統來自媽媽,但他不會說國語,因為從來沒聽他在媒體前說過。即使那個火辣辣的夜晚,他也只說英文!

「世界上哪有這麼像的人?」她瞪著他,感到不可思議。

「世界這麼大,什麼事都可能會發生。我不知道你說的人在哪裡,但我絕對不是他。」

她雙手緊緊絞扭,似是已經被對方的振振有詞說服。「我知道了。事實上,我也不是因為把你當成他,才請你吃飯。」

雖然神情恍惚,但她仍無法放棄眼前的人。無論他是誰,他已經悄悄勾起她的同情心了,再說,面對這張臉,她怎樣也無法抗拒,無法再讓他回去當露宿街頭的流浪漢。

「等衣服好了,我就走。」今天賺到一頓飯、一次洗澡和洗衣服的機會,已經夠好運了。

他的肚皮應該可以再捱個兩、三天左右吧?下次他應該到餐廳的後巷流連,才不至於像今天一樣,餓到不得不在公園垃圾桶旁找東西吃。

「你不用走,你可以留在這裡!」海芙急忙地道。

李維不可思議地睜眼看她,懷疑自己是不是聽錯了。從來沒有人會收留來歷不明的流浪漢,更何況像她這種獨居的妙齡女子!她是不是白痴?

「我是說真的,你不要用這麼奇怪的眼神看我。」她緩下語氣,心中已悄悄做了決定。「最近這邊的治安好像變差了,警察叫我們要小心門戶。但你也看見了,這間大屋子只有我一個人住,我一個弱女子也打不過壞人。所以不如你住進來吧,也可以順便幫我看房子。」

「不行,我討厭女人。」女人都是自私自利,見錢眼開的可惡生物,他再也不信有女人會這麼好心!

「什麼?難道你是同性戀?」海芙訝異地猜測,可是當看見李維比剛才還差的臉色,就知道自己猜錯了。「好吧,不是就不是,別大眼瞪小眼嘛!可是你真的不考慮我的提議嗎?這可是千載難逢的好機會。」

他納悶地摩挲著下巴,思考片刻后,問:「供我三餐一宿?」

她揚眉。「你要吃消夜也可以,我可是很大方的。」

「成交。」俊挺的唇角劃開弧度。

他在心中暗忖,這樣蝕本的交易也肯做,看來這小女人真的是個大笨蛋,就算她要騙人,那吃虧的鐵定不是他!

海芙彎起迷人的甜笑,看著男人在屋子裡到處走動。

不知道為什麼,她很開心。

上次她真正感到快樂,是遇見了勒斯,他給她的回憶雖然短暫,但並不虛幻,一切都實實在在地刻在她的心版上,忘不掉,夠她陶醉一輩子。

然而今天在回家的路上,她撿到了一個像他的流浪漢,還大膽地把他帶回家,邀他跟她「同居」。

雖然今天發生的一切都不太合常理,可是當她決定收留他之後,心情竟然會變得那麼好!

算了,她一向都瘋慣了,也不在乎多這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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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女的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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