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咦?醫生說繃帶能拆掉了嗎?」方旻軒一見桌前束著一頭長發的莉詩,充滿思念的一聲「小殭屍」差點衝出口。
「嗯!」她摸摸頭頂。「可是傷口的地方仍不時會痛,醫生有開藥給我。」
「是嗎?那你要小心一點!」他期待的奇迹還是沒出現。「廢話少說,我們來上課吧!」
「又要上課?」卓莉詩不悅的嘟起小嘴。
「好啦!嘴上都可以吊一斤豬肉了。」方旻軒把只鉛筆放上她的櫻唇。「再怎麼說你都得考大學,現在每天讓你留在家已經便宜你了。」
「噯,我是病人耶!」
「是嗎?我看不像。」
卓莉詩賴不過他,只好認命的拿出課本。
她發現方旻軒是個好學生,就拿兩人的課本來說,他的課本每一頁都寫著密密麻麻的筆記重點,而且「讀」得爛爛的,這點從每頁起毛的紙邊就可證明。反觀她,高三都上完一半了,課本仍嶄新得像剛買的一樣,這表示它的主人極少碰它。而且,少碰也就算了,翻開內頁,沒有筆記不說,畫的儘是一隻只好吃懶睡的加菲貓,現在看來更像在嘲諷她自己。
卓莉詩每次都恨不得挖個地洞鑽進去。
然而,有點卻令她不解——當方旻軒看見那一隻只令人捧腹的蠢貓時,他眼底閃過的卻是一絲哀傷,然後和她換了課本發怔,有時盯著她瞧,有時看著課本,既不指責也不糗她。
像現在,他又一個不小心跌入回憶中,對莉詩的叫喚充耳不聞——
「旻軒,旻軒……方旻軒!」
你應該叫他爛窗子——一個聲音在她腦中說道。
卓莉詩猶豫了一下,決定試試看:「爛窗子!」
「什麼?」果然奏效!
方旻軒倏然回神,按住她的肩膀:「是你嗎?小殭屍?」
她看著他,說不出的遙遠眼神代答了她並非他熟悉的小殭屍。
「對不起。」他落寞的鬆手,撿回課本。
一秒后他懷著疑惑問道:「你怎麼會突然知道我叫爛窗子?」
卓莉詩叩叩太陽穴:「我也不曉得,想到就喊出口啦!」
方旻軒知道了;是她,正牌的卓莉詩。那是記憶恢復的預兆,他放心多了。
「旻軒,你為什麼會叫爛窗子,好奇怪唷!」
「你取的啊!」他笑了笑。「我想大概因為我的軒字有窗子的意思,而你認為我很爛!」
「不會啊!我覺得你好好。」
「可是以前的你不認為。」方旻軒閉上眼睛,吁了口氣,不知不覺把稱呼換成第三人稱。
「她總說我是天煞、掃把星,什麼一見倒霉,再見『觸衰』……見面談不了幾句就會吵起來。哈!」儘管如此,他仍舊眷戀那些片段。
「那你為什麼還對她這麼好?」說來也許怪異,但莉詩有種嫉妒的感覺——對以前那個自己。
「因為我愛她。」他回答,又沉默了好一會兒才睜開眼,看見這張令他牽腸掛肚的容顏:「不,我應該說,我愛你才對!」
「沒關係。」卓莉詩聳聳肩,由玻璃上瞥見自己。「她好幸福。」
「錯了!」方旻軒點點她的鼻尖。「是你好幸福!」
卓莉詩不置可否。
「對了,你猜我剛才為什麼會叫你小殭屍?」
「為什麼?」
「也算報復你叫我爛窗子。」掐指一算,這個昵稱也跟了他十年有餘了。「因為你有對明顯的小虎牙,名字里唐詩的詩字又和殭屍的屍同音。」
「哦。」卓莉詩倒對自己的事不甚關心,她比較喜歡聽他的。「再多告訴我一點有關你的事好嗎?」
「不好!」方旻軒手上的自動筆冷不防地向她輕敲而去。「想藉此逃避讀書?你的道行還不夠深呢!」
「被發現了!」她耍賴的半吐粉舌。
方旻軒不理她,拿出自己的家庭作業開始寫了起來。
卓莉詩無心於課本,又開始東摸摸、西摸摸。
「慢著,你要去哪裡?」
「馬尾綁太低了,掃著脖子好癢,我想重綁。」
「可是現在是上課時間!」
「哎唷,反正我只是在自習,一下下就好了嘛!」
方旻軒拿她沒轍,只好收起威嚴的家教口吻:「用梳子時小心傷口。」
「知道!」卓莉詩拆開橡皮筋,快意的梳理起一頭秀髮。
梳個頭也值得那麼高興?方旻軒看她又是哼歌又是翻箱倒櫃找飾品,所有柔情均化作笑弧掛在嘴角。
不到兩分鐘,方旻軒終於技癢難熬——
「噯,不要每次都綁那種土馬尾好不好?來來來——我幫你綁!」
「你?」卓莉詩心裡升起一點點不信任。「行嗎?」
「沒試過怎麼曉得?」方旻軒小心接手。
玄黑的烏絲在掌心,他是今天才曉得天父造人的奇妙,男性女性的差異就算單藉一根頭髮來看都明顯——指尖的觸感是多麼飄逸柔細啊。
「好痛!」
「怎麼?我碰到你的傷口了嗎?」
「不是,你扯到我的頭髮了啦!」
「對不起對不起!」他更放輕動作。
卓莉詩從鏡子里細細瞧他。現在正值冬末春初,氣候仍偏寒,可是她卻從他的鼻尖發現了小小的汗珠,似乎是因這場「發戰」引起的。
看他這副如臨大敵的模樣,幫女孩子梳個頭有那麼難嗎?卓莉詩笑在心裡。古人有句話說:「女為悅己者容」,意思是女人為了自己喜歡的人梳妝打扮;不過若要用在這裡,則應修改成:「男為己悅者容」——男人替自己喜歡的人梳妝打扮。
「這樣如何?」
「你的辮子為什麼綁這麼松啊?好像睡亂掉的!」
「沒辦法,我又不敢使力。」
「你還嫌我的馬尾土,現在這個樣子更土!像村姑一樣。」她對這位私人髮型設計師不甚滿意。「不好,我不要!」
這其實也怪不了方旻軒,想他堂堂一男子,又沒受過類似訓練,能綁得出來就該偷笑了,還奢求能有「沙宣級」的水準嗎!?
「那我們再換一個。」他拆了髮辮重整旗鼓。
折騰了近半小時,方旻軒把自己見識過的花樣兒全現完了,偏偏就是不稱卓莉詩的心意。
「哎呀!算了算了,我不要你綁了啦!」管他馬尾是靚是俗,她就是習慣了這髮型。卓莉詩拿起夾子,熟練的將長髮夾起。
而這瞬間的動作,又讓方旻軒捕捉到那個他熟悉的卓莉詩的影子。
驀地,他伸出手將莉詩緊緊圈在懷中。
「旻軒?」卓莉詩對他突來的動作百思不解,她覺得這像是個無助的小孩在害怕自己的心愛玩具被人奪走。
方旻軒啊方旻軒!我不明白你到底還有什麼不滿的,你眼中所見的、懷中所抱的,不正是你想用盡一生疼惜的依戀?只不過現在的她暫時失去記憶而已,她會好過來的。
是啊!她當然會。方旻軒如此;回答心裡那安慰自己的聲音。
「你不是還想多知道些關於我的事?」他帶她回到原位坐下。「來!我講給你聽。」
她的確是很想。
卓莉詩瞥了眼桌上朱墨爛然的課本,猶豫道:「你不是叫我要好好讀書嗎?」
「我改變主意了。」只要能讓他的小殭屍快快回來,就算考不上大學他也值得。「今天我容許放假一天。」
「太好了——你快講呀!」
方旻軒想了想,儘可能地把小時候發生過的趣事講述給她聽,只見她間或拍手叫好,聽到令人噴飯處也跟著捧腹大笑,全然是個聽故事的第三者。
或許是他神經過敏,方旻軒總覺她對自己以前的事愛理不理,一副漠不關心的樣子;反倒是講到他時,那對漂亮的眸子才又發出光輝。
「說起來,你做過的好事真不少。」他說到一個階段,暫以此句畫上休止符。「也許。」卓莉詩小打個呵欠,忽道:「對了,我醒來的時候你為什麼劈頭就道歉?你一直沒說呢!」
她的話勾起了方旻軒那天差點吃到某「禁止販賣的水果」的記憶,他臉色霎時精采:「呃,那個就……說來話長了。」
「沒關係,你自己說放我一天假的,我們時間很多,你慢慢講吧!」
「可是……」唉,這很難啟齒耶!尤其面對她現在這天真無邪的笑臉。
「講啊!我想聽。」
在卓氏好奇寶寶堅持的情況下,方旻軒僅有據實以告的路子可走——
「你知道的……那天,我們的父母相約出國,然後留我們在家。」
「嗯哼。」
「我補習完后要去你家搭夥,結果,誰知你穿得怪裡怪氣的。」
「怎麼個怪法?」
「呃,就是那種布少肉多;容易傷風感冒的那種嘛!」方旻軒見她表情茫然,
又在腦中搜索了片刻,才找出一較婉轉又貼切的例子——
「簡單說,很像……那個『酒國紅花』。」
「哦。」她懂了。
不過——她,以前那個卓莉詩沒事穿成那樣幹什麼?難道想誘惑他不成!?
「現代版」的卓莉詩溜了方旻軒一圈,目光停留於他動人心扉的臉龐上,心裡卻在微笑——這倒是個不錯的主意哦!
「後來呢?」
「後來出了點小狀況,你扭傷了腳,我則問了你穿成那樣的目的。」
「我怎麼說?」
「你說你要去獵艷。」
「不會吧!?」這答案的確出人意表。「那我有沒有獵到?」
「有。」方旻軒笑著指指自己的鼻子。「你獵到了我。」
「怎麼會?你不是說我們是冤家,我對你一見倒霉;再見『觸衰』?」
「那不過是你個人的想法。」方旻軒挨近她,一見螓首上的傷口,觸目驚心,萬般憐惜。「我老早老早就喜歡你了,只可惜你這少根筋的丫頭總把我的少男心當垃圾般不珍惜,見了我總沒好氣,活脫像我欠了你幾千萬。」
他的口吻輕鬆,但聽在莉詩的心裡卻難過,她萬萬沒想到以前的自己竟是如此對待方旻軒,她才是真正虧欠他的人。
「再來呢?故事還沒結束吧!?」偎在他胸口,卓莉詩竟莫名其妙地恨起以前的自己,她是因為失憶才知道這些事,倘若沒有失憶,自己究竟又會再辜負他多少年呢?她聽見他撲通撲通的心跳聲,可知這片丹心中埋的傷痕是她難數的了。
「當我一聽說你要去獵艷時,可想而知是氣昏了頭,所以我就很兇的……吻了你。」
就這樣而已?卓莉詩憑自己和他相處間的親密度來看,她不認為他是那種偷個香吻就以「非禮良家婦女」為罪名強迫自己投水謝罪的古板漢。若真如此,單就這幾日的「前科」,就足讓方旻軒為了找夠跳的江河而大費腦筋。
「還有嗎?我不認為那需要道歉。」
「呃,我『抱』了你……」方旻軒漲著蘋果色的臉補充道:
「限制級的抱法……S開頭,X結尾……」
卓莉詩聞之呆愣三秒。「真的還假的!?」
「你別緊張好不好?沒成功啦!」方旻軒揮舞雙手,試著安撫她的情緒。經過「後悔」和「內疚」兩味葯調和,在他眼中看來,她的表情活像個想哭崩天地的小烈女。「你放心,不論我有沒有侵犯你,我都已決定要負責你一輩子。」
她才不緊張,她只是驚訝——方才她還在思忖著要誘惑他,沒想到以前的自己果真做了,只可惜不太徹底。難怪他說她獵到了他。
「一輩子?你知道一輩子有多久嗎?」她支著蚝首看他。「萬一我不願意怎麼辦?」
她的話猶如冷泉一盆,嘩啦灌進方旻軒腦門。對啊,萬一她不願意怎麼辦?莉詩有自己擇愛的權利,他總不能捆著她去法院公證吧?
澆熄希望的秋雨在方旻軒心頭飄飄落。
「喂。」小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怪哉!她幾時黏進自己懷中的?
他還來不及開口就被她搶了發言權:「她不嫁你我嫁你!」
「誰啊?」方旻軒一時會悟不過來她的意思。他從不記得自己把懷抱之外的人兒列入婚嫁對象過。
「我。」她很自動地在他頰上遞一香吻。「以前的卓莉詩。」
方旻軒明白了。默默的,他沒答話。
「你可以現在娶我啊!等記憶恢復時,生米也煮成了熟飯,到時候我想賴也賴不掉啦!」
這的確是個投機取巧的好計畫,但是——
「不,我不能這麼做。」他要等她回來,他要她開開心心、甘心樂意的做自己的新娘。「你會不高興的。」
「誰說,我很高興啊!」
我說的不是現在的你。這句話在方旻軒喉頭徘徊了好幾圈,終究沒出口。
「我想當你的新娘。」卓莉詩看著他,怯低著聲音道。
她美目寫的似乎都是:娶我吧!娶我吧!
方旻軒暗嘆口氣,不得不搬出最老掉牙的搪塞之詞:「我們還是學生——」父母不同意那半段是可免了,若是他現在走出房間向兩家人公布喜訊,換來的既不是「梁祝」也非「羅密歐與茱麗葉」的悲劇劇碼,而是歡天喜地、張燈結綵外加開香檳放鞭炮。誰不知道那四老想結親家快想瘋了!
「可是還不是有很多學生新郎、新娘?」
「那是因為他們多了不該有的『責任』。」方旻軒泠不防地將她壓倒在書桌旁的單人床上,問:「難道你希望我也在你肚子里放個『窗子&殭屍複合體』?」
雖然巧顏已被他逗得通紅,但卓莉詩倔強的性子可沒隨失憶暫逝,硬是要掙份面子:「好啊,你來試試看呀!」她作勢要鬆開他的衣服鈕扣。
「今天天氣冷,我看你安分點吧!」
方旻軒拉起莉詩,糗道:「再說,我可不希望那麼早就讓你產後身材變型,我會心疼的。」
「是嗎?我看你巴不得我變黃臉婆,好出去找漂亮妹妹。」其實他長得相當俊俏稱頭,又有一顆溫暖包容的心,若非他念的是男校,肯定被堆花痴拱上天奉作神來崇拜——卓莉詩心想。
「才不,我最忠實了。」他祭出金莎巧克力的著名廣告詞。
「鬼才信!」卓莉詩笑道,掄起一隻超大加菲貓朝他砸去,不料,身體一麻,痛楚的感覺剎那間由頭頂襲逼全身。
「莉詩?」
「頭好痛……」她抱著頭,小臉痛苦的皺在一起。
「你的葯在哪裡?」
「背包……」
方旻軒找到葯,忙斟了杯水喂她服下,然後輕輕擁住她,仔細留意並不時用指尖拭去她額上冷汗。
一會兒之後,她煞白的臉色才又見紅潤,緊閉的眸子也隨疼痛減弱而張開。
「好點了嗎?」
卓莉詩頷首,溫馴的偎在他胸懷,像只戀主的貓兒。
說實話,她剛才真是嚇壞了他,方旻軒忍不住要訓個幾句。
「看,玩得過頭了吧?你別忘了你現在可是病人,再發生意外怎麼辦?」他吻吻莉詩的額頭,道:「你若是有個三長兩短,我不是抱牌位冥婚,就是陪你到閻羅殿公證。」
「你也可以娶別人呀!」
方旻軒笑,執起她的手:「很抱歉,我們的小手指已被月老拿紅線系住了,只不過他這根線編得不好,害得我們一路波波折折。如果硬生生剪斷,下輩子可是要做豬狗牛的!我可不想。」
卓莉詩輕笑出聲——她也不想。
紅線系姻緣,這是每個人都聽過的傳說;若真如方旻軒所說,擅自斬斷姻緣的人下輩子會變豬狗牛,那現在節節上升的離婚率呢?傳說畢竟不足信矣。
卓莉詩的思緒翻覆——
假如,今天說「我要嫁給你!」的是失憶前的莉詩,他想必興奮地又叫又跳,抱起她來擁吻,而不是像之前,掛上淺淡的微笑,搪給她那八股勞什子的理由。
什麼學生不該結婚——哼!
她還以為他會說:我沒上成功嶺,讓你獨守空閨兩年我捨不得。若方旻軒的說辭是後者,卓莉詩想自己的接受度還會高些。
說來說去,他們之間的阻礙竟是——她自己。
沒錯,就是卓莉詩她自己;唯一不同的是失去記憶前與失去記憶后。
卓莉詩發現他對「過去版」的她,痴情的程度已到「瓊瑤級」的水準;不換時空,免變容顏,他就是只對她依戀,這怎不令「現代版」的她吃味兒?
卓莉詩抬頭,果不其然,方旻軒又陷入發獃狀態。
唉!一個念舊的男人,你能奈他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