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偶像經言子夜
人的一生中,總有過幾回迷戀偶像的經驗。
當然啦,本人也不例外,打從年紀很小的時候就迷戀上「崇拜」這種調調了。
崇拜偶像的人必須心誠,必須勤奮,必須把偶像從早到晚放在心裡、掛在嘴上。
說出來你一定不信,小時候我曾經極度迷戀當「孤兒」。
童年時期,很多卡通片的主角幾乎都是孤兒,就算不是孤兒也一定是單親,例如:小甜甜、小英。
所以當年的我自作聰明,以為成為一個孤兒是很幸福的,那應該是唯一能體驗卡通片主角的方式了吧?
卡通片中的孤兒主角除了住在孤兒院之外,也可能會到處流浪尋找親人,於是我想盡辦法讓自己的生活看起來像孤兒,就算當不了真的孤兒,也要架個電話簿加床單的「流浪窩」來住住。
很快的,我的孤兒心愿就在一場場跟大人搶床單的惡夢中結束了。
步入學習期之後,有很長一段時光,我超迷「當明星」。
那時哪懂得什麼是明星啊,還不就是在電視機里看到的那些穿得美美的藝人。
所以凡是看過的連續劇,只要主角是我喜歡的,就一定會把精采劇情搬到客廳或床上照演一遍,喔,有時甚至是好幾遍。
當時受惠最多的肯定是我的同班死黨了。反正她們看過了可以陪我一起演,要是某天的劇情不小心錯過了,也甭擔心,看我一人分飾多角也沒問題啦!
即使到了成年,我崇拜偶像的情結非但沒有因為成熟了而漸漸消退,竟反而有「越崇拜越回去」的趨勢。
咳咳,我開始迷戀起了那位把魂「縈」舊夢唱成了「榮」的白光。
她嗓音低沉,她眼神帶媚,她舉手投足間皆會引領風騷。
很奇怪,白光真的是一則奇迹。
就說她那煙視媚行的屏幕形象吧!
白光打從出道開始,在電影中飾演過的角色,儘是寡婦、狐狸精或愛慕虛榮的浪蕩女。一般來說,這樣的反派形象原都該被編成是配角的,偏偏她一生拍過的電影,居然部部都當女主角。
這證明了,她的「壞」的確是極具魅力的。
於是,每天學著偶像一同醉生夢死的我,開始有了這種想寫個「崇拜偶像」的念頭。
有人說崇拜根本不算愛。
也有人說在迷戀過程中,人的腦袋稱不上存在。
是嗎?那動感情的部分到底是什麼?
不就是一顆心罷了。
「愛」有心,「戀」也有心。人不都是心有所感了才會生情?
繞了一大圈,這篇愛情故事,想寫的就只是如此的動情經歷。
現實生活中,聽多了女人想釣金龜婿、男人要找麻辣妹的例子。而在情慾中起起伏伏的我們,究竟還信不信,會有愛戀上某個人才氣的一天發生?
相信不必我提醒,大家都瞧過時下年輕人「瘋偶像」的德行吧?
那樣的聲嘶力竭、那樣的奮勇守候、那樣的拚了命地挖空心思表達愛慕……
喔,天哪!那敢死隊般的行動力實在是太令「同行」崇拜了呀!
嗶!嗶!請來當我的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