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莫文槐原本以為將父母送出國后,耳根便可以享受個把月的清靜,誰知母親每天一通越洋電話,讓他想安靜度日的夢想完全破滅了。尤其她一定會提醒他那件事——
「我知道了,媽。」莫文槐一手拿著話筒,一手飛快地批著公文。「你放心,我會把玉環拿回來的。如果沒事,我要去吃飯了,你總不希望兒子的胃受折磨吧?」
這句話讓遠在美國的丁楓心甘情願地自動收了線。
莫文槐放下話筒,大大地吐了口氣。他打開公文夾,原想繼續工作的,那些數目字卻在霎那間全部失去了吸引力。也罷!既然母親對這件事念念不忘,那他就做個孝順的兒子,走一趟「霓裳」服飾店吧!
「小姐,你試試這件。」程倩倩拿著一套鵝黃色的套裝,走向一位嬌小的女顧客。「瞧!和你多速配呀!鵝黃色最適合你這種青春美麗的小姐了,尤其你的腿很漂亮,配上這件裙子,簡直太完美了。」
程倩倩又使出「天花亂墜」那一招了。不過人在社會,「口」不由己,適時說一些小謊,不但客人聽得高興,她的荷包也豐厚不少,一舉兩得嘛!誰教她曾經常過童子軍,自然就會習慣日行一善。
「可是這件裙子的腰身太窄了,我可能穿不下!」嬌小的女顧客故意眨損自己的身材,希望能多聽一些讚美的言詞。
程倩倩笑了笑,這種喜歡別人褒揚的女顧客,她不知遇過多少個,而她向來不吝於滿足她們的要求。
所以現在,她就很慷慨地讚美著她的衣食父母。
「不會啦!」程倩倩用雙手比著那女顧客的腰,直覺那件鵝黃色短裙,她應孩穿很下才是。不過,為了讓顧客高高興興地進門,歡歡喜喜地出門,她便用很驚訝的語氣說道:「哎喲!你的腰這麼細呀!恐怕不到二十三寸吧!我真羨慕你!」
果然,那女顧客聽得心花怒放,不止買下程倩倩為她挑選的那套鵝黃色套裝,甚至連程情倩身上穿的那件紅色連身裙也想買下……
要不是程倩倩再三保證,一定想辦法再為她找一件更合適的衣服,說不定程倩倩身上的衣服,這會兒已被她剝下來了呢?
看見那位瘋狂女顧客已走遠,程倩倩這才鬆了一口氣。
「呼!真受不了,好險!」
她拿起電話,正想叫個便當安撫自己已抗議多時的胃,一個男人的咳嗽聲,使她立即轉過頭來,公式化地冒出一句。
「歡迎光臨!」
她店裡的衣服雖然是女孩的,但也有男顧客,他們多半是買衣服送給女朋友.妻子或者是…情婦。雖然送的對象不同,但這些男人都有一個共通點,那就是——溫柔、體貼又大方。
不過,程倩倩非常確定,現在進門的這個男人,絕不是來買衣服的,更不可能是溫柔、體貼那一型。
「你來做什麼?」她沒好氣地問著莫文槐。
「來者是客,我上你的服飾店,還能作做么呢?」莫文槐不答反問。
「我可警告你,我這服飾店是要做生意的,你別來搗亂!」程倩倩拿起手邊的電話。「你別以為,你這樣
直糾纏我,我就會把玉環拿給你。告訴你,你別作白日夢了!而且,我也不怕你……」
說著,她便按了三個號碼鍵,莫文槐見狀立即移位,迅速地將電話切斷。
「你——無賴!」
程倩倩知道電話甭打了,索性將電話擱下,狠瞪著眼前高大的男人。
「你都是這樣對待你的客人……新客人的嗎?」莫文槐揚起一抹淺笑。「要不是我非常體諒做老闆的心情,說不定我早就掉頭走了,而你也會損失一大筆收入。」
「哼!」程倩倩對他的話嗤之以鼻。「誰拉住你啦!腿長在你身上,你要走就走,我也不希罕你留下來。」她高傲地昂起頭。
「是嗎?程老闆。」他似笑非笑的問。
「是的。」她非常篤定地回答。
莫文槐挑了挑眉,仰頭看向牆壁上掛的衣服,用命令的口氣說道:「這—排、那一排,還有前面櫥窗里的衣服,全給我包起來。」
他要不使點威風,她大概會一直當他是軟腳蝦。雖然他也不知道這些衣服到底要給誰穿……送給母親?不,這些衣服太花俏了,他可不希望有個太花俏的媽;要是送給他的秘書,他又怕她會對他有某些遐想,雖然她很早以前就對他有遐想了……
想了好一會兒,他終於知道把這些衣服送給誰,是最恰當的。
程倩倩聽了只是輕聲笑笑,並沒有將他的話放往心上。
「怎麼,不做生意了嗎?」見她動也不動,他納悶他問著。
「莫先生,如果你真沒事可做,台北市有很多娛樂場所可以讓你打發時間。請你弄清楚,我這裡是服飾店,不是KTV、柏青哥,更不是brUB、CLUB!」
說了半天,原來她是當他在和她開玩笑呀!英文槐自嘲地搖搖頭,難得他第一次花錢買女人的衣服,而她居然…
「程小姐、程老闆,是不是要我拜託你,你才肯將衣服賣給我呢?」莫文槐擺出一副嚴肅的臉孔。
見他一副正經八百的模樣,程倩倩不禁懷疑,他說的話可是真的?可是……這些衣服大略算起來,少說也要三、四十萬,他付得起碼?話又說回來,他沒事買那麼多衣服做什麼?
不過,她還真希望他買呢!最好把整間服飾店裡的衣服全部買下來。但那是不太可能的事,她也不敢著想。
「是不是要我把整間服怖店的衣服全都買下,你才肯賣我呢?」莫文槐彷佛能看穿她的心思。
雖然程倩倩很訝異他居然能猜中她的想法,但她可沒忘記挑他的語病。
「我賣給你?你拿什麼買呀!錢嗎?我自己有。想要買我?等下——不對,你等都別等。」她原想教他等下輩子,但那樣好像會太早如他的意,所以,她乾脆斷絕他的痴心妄想。
「我等?你也太抬舉自己了吧!你等我還差不多。」
莫文槐滿心苦澀,沒想到堂堂有錢有勢、「色藝雙全」的莫氏董事長,居然被一個小服飾店的女老闆給貶得一文不值。殊不知,他可是全台北市最有身價的單身男子,想倒追他的人,可是多如過江之鯽!
雖然程倩倩長得美若關之琳,氣質猶勝林青霞,但是,他才沒那麼容易就上父母親的當呢{他早知道他們心裡打著什麼算盤——想找個女人套住他,要他傳宗接代。套句程倩倩的話——等都別等!
他知道父母視她為最佳兒媳人選的原因,就是他能和她孕育出最優秀的寶寶,至少在長相方面,絕對在眾「寶寶」之上。
關於這一點,他可不認同。他對自己是很有自信的,就算找個相貌平庸的女人結婚,他一樣可以生出非常漂亮的小Baby,哪還需要她啊!
何況,他是最不喜歡按牌理出牌的,又怎會乖乖地任父母擺布呢?
程倩倩聽了他這番自大無比的話后,已經氣得齜牙咧嘴,見他無視於她的氣憤,還兀自沉思著,更是氣沖牛斗。
「喂!姓莫的,你耳朵有問題啊!我在叫你,你聽見了沒有?」程倩倩氣呼呼地跺著腳。
「你在叫我嗎?」莫文槐回過神來,才發現她氣得臉都紅了。
「沒錯,就是在叫你。」程倩倩咬著牙,腦子裡已想到教訓這個自大狂的方法。
「有何指教?」
「你是不是很想要回那隻玉環啊?」她明知故問。
「那當然。」
「很好!我現在給你一個機會。」
「用錢買?」他故意暗示她是個見錢眼開的女人。
「不,我要你娶我。」她語不驚人死不休,就想看他又急又怕的模樣。
「我……要我娶你?」莫文槐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居然厚著臉皮開口要他娶她!看來他得收回之前的想法,她的氣質怎能和林青霞比呢?自己真是看走了眼!
「沒錯!既然你說那隻玉環是你們莫家的傳家之寶,你媽又將它送給了我,就表示要我做你的妻子……你沒其他兄弟吧?」她再次確認。
莫文槐搖頭。「沒有,我是老大,也是老么。」
「那就對了,你不娶我,要娶誰呢?」她笑嘻嘻的問。
不,這玩笑開得太大了,他怎麼可能會答應?但是,為了拿回玉環……
「好吧!我就娶你,你要多少聘金?」他豁出去了!
「聘金?」程倩倩笑著搖頭。「我有說過要嫁給你嗎?」
「那你剛才……」他被搞糊塗了。
「沒錯,我是要你娶我,可是,得要我心甘情願嫁給你才行。對了,順便告訴你,我不是個太好說話的人。」
哼!儘管去想辦法吧!她程倩倩若是會嫁給他,那她就改姓莫!
莫文槐凝視著她,嘴角不由得揚起一抹詭異的笑容。看來,他和這個小女人還有一場硬仗要打……
「你說的那個男人叫什麼名字啊?」吳美娜一邊收拾東西,一邊隨口問著。
「他叫莫……咦,他叫莫什麼來著?」程倩倩打了一下自己的腦袋,「哎呀!怎麼想不起來呢?我記得他有告訴我呀!」
見東西已收拾得差不多,吳美娜便倚到程倩倩身邊坐下。
「結果你那二十幾件衣服賣給他了沒?」她好奇的叫。
程倩倩可以感覺到,吳美娜眼中閃著異常興奮的光亮。
「幹嘛,想錢想瘋了啊?」
「不是啦!你也知道,偉達在莫氏企業也待了兩年,至今還是個小科長…」說到這兒,吳美娜不由得嘆氣。「唉!我們馬上就要結婚了,結了婚之後,就會有小寶寶。
「總之一句話——就是要錢羅!」程倩倩替她下了
結論。
「沒錯,錢是萬能的。」吳美哪無奈地附和。
「老天!美娜,你該知足的,你和偉達已經買了房子,光是這一點,你們就比別的夫妻強多了。何況,你還有個打不走、趕不跑的工作,何必擔心這麼多?」程倩倩實在無法理解。
「唉!現在和你說這些你也不會懂,等哪天你要結婚了,你就能體會我現在的心情。」
程倩倩撇撇嘴不予置評,然後又突然想起什麼似的,大叫了一聲:「啊!我想起來了!」
吳美娜被她的叫聲嚇得從床上跳了起來。
「倩倩,你幹什麼呀!還好我沒懷孕,否則被你這麼一嚇,想不早產都難!」她猛拍著胸口喘氣。
「對不起嘛!我只是突然想起那個男人的名字。」程倩倩好生抱歉。
「想到也不用叫渲么大聲啊!」吳美娜待心跳恢復正常后,這才問道:「他叫什麼名字?」
「莫文槐。」程倩倩肯定的說。
「莫文槐?好像在哪裡聽過!」吳美娜偏著頭想道。
「是啁,我剛剛說的時候,你就已經聽過了嘛!」程倩倩以為吳美娜又要和她打哈哈了。
「別吵,讓我想想,我一定聽過這名字的。」吳美娜雙手按住額角。「讓我用我的超能力來感應。」
「得了吧你!」程倩倩失笑地眙視著吳美娜那像魔法女巫的模樣。「都要結婚的人了,還這麼孩子氣,小心偉達不要你。」
「偉達?對了,他就是偉達的上上上……司。」吳美娜加重語氣。
程倩倩卻是有聽沒有懂,「偉達『喪失』什麼東西啊?」
「小姐,你聽清楚了,你說的那個男人,他就是莫氏企業的董事長——莫文槐!」吳美娜一字一字的說。
「美娜,你搞錯了,他怎麼可能是莫氏企業的董事長呢?他看起來頂多三十齣頭,不可能的。」程倩倩搖頭。
「那就對了!」吳美娜非常用力地拍著程倩倩裸露的大腿,力氣之大,讓程倩倩白皙的大腿上,立即浮現出一個五指印痕。
「美娜!」程倩倩痛得大叫。
「對不起、對不起,不痛、不痛。」吳美娜猛揉著程倩倩的大腿。「我只是一時太興奮了,你大人不計小人過,別生氣哦!」
「奇怪了,就算他真是董事長,那也是他家的事啊,你那麼興奮做什麼?」程倩倩實在搞不懂她腦袋瓜里往想什麼。
「喂!倩倩,我是在替你興奮呢!」吳美娜有些委屈。
「替我?為哪椿?」她更迷糊了。
「就為了你要做董事長夫人那一椿呀!你就要當莫氏企業的董事長夫人了,你說,這是不是一件令人興奮的事?」吳美娜高興得眼睛都亮了。
「一點都不興奮。」程倩倩悶悶地說。
「為什麼?」這下該吳美娜一頭霧水了。
「因為我根本不打算嫁給他,干呀要興奮?」只要想到他在店裡那副頤指氣使的模樣,她就對他敬謝不敏。
要她嫁給他,一輩子受他的指使——坦白說,那種日子,她可過不下去。她寧願孤獨一生,也不願做一隻被困在金絲籠里的囚鳥。
「倩倩,你是哪根筋不對勁了?像他有錢有勢,長得又帥——」
程倩倩倏地打斷她,「你見過他嗎?」
「沒有。不過,光是聽聞,就足以讓我對他傾慕不已。」吳美娜吐著舌頭,心虛地說道。
「神經病!萬一傳聞是假的呢?」
「怎麼會呢?你剛才不是說他長得很帥嗎?我非常相信你的眼光。」吳美娜將她一軍。
程倩倩這下終於嘗到自打嘴巴的滋咪了;早知道她就不把莫文槐完美的長相照實向吳美娜報告。
「倩倩啊,別再挑剔了,好男人不是那麼容易找的,機會錯過,就不會再來了。」吳美娜語重心長地勸著程倩倩。
她們兩個是多年的好朋友,如今她要結婚了,自然也希望程倩倩能趕快找到好歸宿。
「很可惜,他不是個好男人。」程倩倩.語打破了莫文槐在吳美娜心中的良好形象。
「是嗎?」吳美娜頗為懷疑。
「他有可能是條沙豬呢!」程倩倩再補上一句。
「那……那就算了,你還是找別人吧!」
沒想到吳美娜這麼快就放棄了,程倩倩心裡反倒有些不甘。
「別擔心我了,你還是專心想你的偉達吧!我要去垂了,晚安!」
她回到自己房裡,閉上雙眼,腦子裡卻都是那個叫莫文槐的男人的影子……
莫文槐坐在辦公室里,靜靜地沉思著。
他在想,他為何會那麼輕易就答應程倩倩所提出的條件。
她的確有著出眾的外表,但對他來說,她仍是個陌生的女子,他們之間的交情甚至連朋友都談不上。
可是,見不著她的時候,他竟會莫名地想她。
要他娶她?這也未嘗不可。不過,以她略帶嬌蠻的脾氣,他是得好好想想辦法才行。
看來,這一回,他識定要落人父母設下的陷阱了!
程倩倩站在鏡子前,不停地拿著衣服在身上比著。
「哎呀!不好。」
她甩開手中那件衣服,又拿起另一套。
「呵!這件也不行。」
那件黑色的連身裙呢?
「更糟!」
她沮喪地將那些衣服全部丟到一旁,心情低落。
「唉!到底該穿什麼衣服好呢?」
為了參加吳美娜的婚禮,她光是挑衣服,就一個頭兩個大。
她又瀏覽一遍牆上掛的衣服。這些衣服雖然那適合她,也都漂亮得沒話說,但就是因為每件都好,所以才讓她傷透腦筋;而且她認為,參加吳美娜的婚禮,她應該穿得特別一點才是。
「請問……」
有人走了進來,但她看不見那人的臉,因為他的臉已被一大束香檳玫瑰遮住了。
「你找誰啊?」程倩倩左瞧右探,就是看不到那人的臉。
「我找程倩倩小姐。」
「我就是。」這是她頭一次和人交談時,中間還夾著一大束花,那感覺還真是奇怪。「請你先把花放下好嗎?」
「感謝你!」那人將花束往柜上一放,拿出了簽收「程小姐,麻煩你在這兒簽個名。」
程倩倩猜他八成是花店的人。
「這花是誰送的!」
她這陣子很少出門,也沒遇到什麼愛慕者,怎會有人送她花呢?
「是莫氏企業的老闆吩咐的。」那人笑咧奢嘴。「程小姐,你真是有福氣,聽說莫董從沒送花給女孩子過呢!你是頭一個哦!」
程倩倩做了一個「不希罕」的表情,但還是將花收了下來。
「謝謝你。」簽好名之後,她將單子還給他。
「不客氣。希望莫董每天那送這麼一大束花給你,那我們就不怕沒錢賺了。」那人幽默地說。『
程倩倩只是淡淡地一笑,沒做任何錶示。
直到那人離去后,她才仔細打量那束香賓玫瑰。
「哼!來這一套,以為我那麼容易追的嗎?」
程倩倩嘴裡雖這麼說,但心中還是覺得很甜蜜。她真的是頭一個讓他送花的女孩子嗎?看來莫文槐對她也不是沒有感覺嘛!
「擺哪兒好呢?」她將那束花左擺右放,不知該怎麼擺才好。「對了,一半放往店裡,一半拿回住處。」
早知道他家那麼有殘,那天他來的時候,她真該將那些衣服全賣給他。只怪自己太好心,還怕他會破產,硬是將財神爺往外送,難怪吳美娜會氣得跳腳了。
驀然,電話鈴聲打斷了她的思維。
「喂,霓裳服飾。」
「倩倩,我是媽媽呀!」電話那頭傳來乃妙如驚急的聲音。
「媽,什麼事啊?」聽到母親倉皇的聲音,程倩倩也莫名其妙地跟著緊張起來。
「倩倩,我們家遭小偷了!」
「小偷?有沒有損失什麼東西?」
「都是—些不值殘的東西。不過你的房間被翻得一塌胡塗。你有沒有放什麼貴重的東西在房裡啊?」乃妙如問道。
「我房裡……應該沒有。」程倩倩答著,眼角不經意地掃到眼前那束香檳玫瑰。「啊!糟糕!」
「什麼事啊!」乃妙如也急了。
「媽,我慘了……」
程倩倩真是欲哭無淚,要是那隻玉環被偷走,那她就算賣了這間服飾店,也賠不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