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四章

「你怎麼這麼早?」一開口就是抱怨,「我以為我夠早了,離我們約好的時間還有二十分鐘。」

天剛剛亮,朝陽在雲彩中載浮載沉,還未正式露臉。早起的鳥兒在枝頭婉轉鳴唱,追逐著早起的蟲兒,早起的蟲兒則忙著躲避。

方為若覺得自己有點像早起的蟲兒,黎曙天則是一頭猛鷹,充滿了侵略性。

可也不見得老鷹是吃蟲子的吧,簡直不夠塞它的牙縫。戲弄或許是有的。

「剛好今天起得早。」其實是她刻意定好鬧鐘,打定主意一定要比他早到。從小土丘上很容易就可以看到她走出家門口,她還不願讓他知道自己的住處,這樣要逃走還來得及……

「鞋子好穿嗎?」她今天穿了一套粉紅色的休閑服,衣服袖子和長褲側邊都有著灰色的條紋,新買的鞋也是粉紅色和灰色雙色搭配。長發編成辮子,垂在背後;雪白的面頰輕染了層淡紅,嬌嫩的唇瓣淺笑嫣然。「你今天氣色特別好,臉紅紅的,嘴唇也紅紅的。我從來沒在你身上看過這麼多色彩。」

「剛剛跑步來的。鞋子很好穿,我已經穿著它走了一個禮拜的路了,都快變成舊鞋了。」

「舊鞋最合腳,跑起來才輕鬆。該上路了吧,趁著陽光還不強,免得把你晒傷了。我帶了防晒油,先擦一擦吧。」

「一定要擦嗎?我不喜歡臉上有那些油膩膩的東西。」

「把你曬得脫皮,我可捨不得。乖,聽話,我幫你擦。」他邊說著,從口袋中掏出一管防晒油。

「我自己來。」她連忙說著,可不打算讓兩人發展到肌膚相親的程度。

黎曙天輕輕推著她的肩膀,半強迫她在椅子上坐下。「你一定沒帶鏡子的,對不對?我也沒帶。你知道防晒油沒有抹勻的後果嗎?不用到晚上,你就會變成黑白郎君——不對,可能更像大麥町。看過一○一忠狗吧?一處白一處黑,到時看你怎麼出去見人。」

明知他說的全是鬼話,但不知怎的,方為若就是沒辦法繼續反對,於是便任由他細細在臉上塗滿了防晒油。他的手掌寬大又厚實,有點粗糙,指尖上有薄繭,動作卻十分輕柔細膩,食指一次次的從她的額頭輕撫到下巴,一處也不放過;似乎也沒有任何輕薄的意思,只是覺得他好像很熟練,太熟練了……

「好了,把手給我。手背也要擦。」

「喂,這用不著鏡子的,我自己來。」

黎曙天只好放下她的手,低聲咕噥了句:「小器……」

方為若只當沒聽到,三兩下便將雙手塗好了防晒油。相較於他方才的細緻,她的動作還真是草率得可以。

「喂,這樣不行的。這麼美的一雙手要好好愛護,怎麼可以隨隨便便敷衍了事?」他不顧反對的又幫她的手重新上了一次防晒油。

「我喜歡當大麥町不行嗎?」

「你喜歡大麥町,改天我送你一隻小狗養,用不著把自己變成大麥町啊。」他一面說著,牽著她的手走下階梯。

「我還不知道今天要去哪兒慢跑。」

「跟著我走就是了,不會讓你迷路的。」

方為若不大同意他這句話,她好像已經走進一座找不到出口的迷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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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路很安靜,身邊的人很吵。

荒腔走板的歌聲正斷斷續續的唱著一首台語歌——啊,向前走……啊,什麼攏不驚……

「喂,這首歌你可沒話說了吧,這可是我最拿手的成名曲。向前走……」黎曙天回頭給她一個燦爛的笑容,笑得露出一口明亮整齊的白牙。

方為若低著頭,緊抿著唇,硬忍住笑意,就是不肯如他所願。

「好聽得讓你說不出話了?」

「我知道它一定是你的成名曲,」好半天,她終於回答,「顯然之前人家都還不知道你五音不全。」

「啊,你傷了我脆弱的自尊心,好狠心的女人。」

「誰叫你要一路茶毒我可憐的耳膜,活該。要再聽一句真話嗎?你的哀號都比你的歌聲好聽!哈哈!」她終於笑出聲來,眉梢眼角全是止不住的笑意。

「你應該多笑,你的笑容真美。」他盯著她彎彎的眉眼、上揚的唇,一邊絮絮叨叨的說著。

「你的讚美真沒創意,好像八點檔的連續劇。」

「我所有的讚美都是真心真意,你為什麼對自己這麼沒信心?」他握著她的手,低頭嚴肅的望著她的眼。

方為若被他看得有些慌亂。「你放手。」

黎曙天繼續盯著她三秒鐘,終於鬆手,不願因自己的操之過急而把她嚇跑。「累了吧,要不要休息一下?旁邊有大石頭可以坐。」

她點點頭,其實一點也不覺得累。本來說是來慢跑的,但一路上根本沒跑過半步,都是慢悠悠的走。緩緩上升的山路,沒有石階,長著短短的青草,走起來很舒服。並不是什麼熱門的去處,所以路上少有人煙,十分合她的心意。真是難得他可以找到這樣一個好地方……

接過黎曙天遞過來的礦泉水,她打開喝了一口才問道:「這兒你常來?」

「來過兩三次。」這不是他通常會呼朋引伴去爬的那種山。既沒有可怕的稜線、陡峭的斷崖,也沒什麼了不得的風景,一點都不刺激,且毫無挑戰性;沿路也沒有任何山產店,就只是環繞小山的一條小路。考慮到她不喜歡人多的地方,平素又缺少運動,才決定了這個地點。

「我喜歡這裡,謝謝。」

「那我們以後可以常常來。餓了吧?我們就在這裡午餐好了。只有餅乾和水果而已。天氣熱,比較不怕吃壞肚子。」

「我也不怎麼挑食的。如果你先跟我提要來爬山,我會事先準備午餐的。」在這樣一個好地方野餐,一定很愜意。

黎曙天只是笑了笑,沒有回答,從背包掏出一包餅乾拿給她。他是不想給她反對的機會。

方為若咬了一口平凡無奇的餅乾,又喝了口水。「這餅乾滿好吃的,雖然一點都不起眼。」

「你一定是真的餓了。」黎曙天笑著說道。「晚上我請你吃飯,補償一下。」

「唉,坐地上好像比較舒服,這石頭好硬。」柔軟的草地看起來像絨毯似,他隨意的席地而坐,看起來舒適又自在。

「不怕臟就下來一起坐吧,草地有點濕濕的。」

方為若坐在地上,背靠著大石頭,雙手抱膝,深深吸了一口微帶草香的新鮮空氣,慵懶得幾乎要睡著了。「午睡一下,再繼續走好了。」她微眯著眼說道。

「這邊比較寬,你可以躺下來睡一會兒。我背包里還有一件外套可以讓你當被子蓋。」可是地面濕氣滿重的,他想了想,乾脆脫掉上衣,只留下一件無袖汗衫,把上衣當成睡墊,鋪了一個克難的睡鋪。「快過來,你早上起那麼早,現在一定很困了。」

方為若打了個呵欠,有點遲疑的說道:「你穿這樣會著涼的。」

黎曙天曲著手臂,做了一個卜派的動作。「看到沒有?這叫二頭肌。這種天氣,就算光著上身我也不會有事。我還可以唱搖籃曲給你聽。」

方為若噗哧一笑,「那我睡得著才怪。」

「太不給面子了。你不曉得,我家那幾個小朋友,不聽我的搖籃曲都不肯乖乖睡覺的。你還嫌?」

方為若又打了個呵欠,眼皮已經快要合上了。她終於在衣服睡鋪上躺下,眼睛完全閉上之前,她含含糊糊的說了幾句:「我要睡了喔,你不可以乘人之危,毛手毛腳……」

黎曙天有點好笑的望著她的睡顏,也跟著在她身邊躺下。他真要做什麼的話,又豈是她這幾句話阻止得了的?

陽光被厚厚的樹影擋住,並沒有驚擾到她的安睡。風柔柔的吹著,幾縷髮絲在她頰上拂動。她無識的伸手撥著,一隻食指代替了她的,輕輕將髮絲撥回耳後,然後繼續在她頰上流連。雖然塗了防晒油,她的雙頰仍呈現淡淡的粉紅色,漆黑的長睫覆著她的眼瞼,胸脯微微的起伏,雙腿微曲的側躺著,面對著他的方向,雙手鬆松的抓著他的外套,毫無防備的熟睡著。

黎曙天一點也睡不著,心中暗自咒罵著自己出的什麼餿主意。這麼近的躺在她身邊,卻什麼也不能做,確實是非人的考驗……

他的理智記著她不許毛手毛腳的警告,雙手卻是怎麼也記不牢。原先在她頰上的手指慢慢移到她唇上徘徊輕撫。他低下頭,唇離她的愈來愈近,愈來愈近,近得可以聽見她驀然加速的心跳,她的雙眼忽然張開,將他逮個正著……

「你想做什麼?」她的聲音因為睡意猶存,顯得有些低啞,不復平時的清亮。

做一切你不許我做的事,小呆瓜。「我好像看到一隻毛毛蟲……」這話也不算說謊,山裡頭的確到處都有毛毛蟲。

「在我臉上?」難怪她覺得有些癢。

「變成蝴蝶飛走了,而且還是一隻好漂亮的鳳蝶。」他開玩笑的說道,生怕把她嚇壞了。蝴蝶是滿可愛的,不過若換成毛毛蟲,大概沒幾個女生不害怕的。

「這隻好漂亮的鳳蝶一定是突變種,只有你才看得到。你不會不知道,毛毛蟲要先變成蛹,才能羽化成蝶吧?」

他當然知道,他只是假設她不知道。「你不是念歷史的嗎?怎麼連生物這門課你也這麼清楚?」

「這是普通常識好不好?只有白痴才不知道。」

「看來你睡得很飽,又有精神罵人了。」

「是你自己要找罵挨。你剛剛做了什麼?」本來她並不怎麼懷疑他的話的,她就躺在大樹底下,有毛毛蟲掉下來也不算稀奇,偏偏他要胡詻什麼蝴蝶飛走了的鬼話,可不就露出馬腳了嗎?

「真的沒有。」還沒有。「我發誓!只是幫你把頭髮撥開而已。沒騙你,你看你的辮子都鬆掉了。」

她懷疑的看了他一眼,把髮帶一把扯下,隨意用手指耙了幾下。

「來,我幫你重新編過,坐下。」他從背包里取出一柄發梳,招呼著。開玩笑!他不曉得幫小侄女編過幾次頭髮了,哪有道理搞不定她這個大女孩。

方為若訝異道:「你還真是訓練有素哪。」他到底幫多少女人梳過頭髮啊?

「你知道的,我有一個七八歲的侄女,老愛纏著我。我還得陪著她玩芭比娃娃,幫娃娃梳頭髮的時候要敢粗手粗腳,她立刻替娃娃哭給我看。」

「聽起來你們一家人感情很好呢。」原本他們方家也是一家人感情很好的,只是如今只剩她一人……

「是啊,我家是一個大家庭,兩個哥哥、一個姊姊都結婚了。哥哥姊姊都滿會生的,里裡外外加起來總共有七個小朋友了。過年的時候,吃團圓飯,足足可以擺兩桌,那可真是鬧翻天了。不過,你別怕,我家的大朋友都很好相處,小朋友個個天真活潑又可愛,你一定會喜歡他們的。」

「我……我幹嘛要喜歡他們啊,橫豎又見不著面。」她彆扭的說道。

「早晚有一天總要見面的。」

「難不成你家人都知道你……」在她這邊兼差?

「他們不知道。」真要讓家人知道他追女朋友追得這般狼狽,不被笑死才怪。「好了,我的手藝很不錯吧?」他得意的把辮子用髮帶紮好,拉到她胸前要她驗收。

「你有一雙巧手。」她心服口服的讚美道。

「總算從你嘴裡聽到了一句好話。」他嘆著氣說道。「要喝水嗎?」

「你實在很體貼,很專……」

「很專業?下次留著上半句就可以了,好嗎?」

方為若點點頭。那句話主要是為了提醒自己莫要忘記他的身分。她打開蓋子喝了口水,再把水瓶交回他手上,放回背包中。一個付費的男朋友最大的好處是,她可以理所當然的把他當挑夫使用。「出發了吧。」

「把帽子戴上。接下來的路向陽,又沒有樹蔭。」他從背包里掏出一頂鴨舌帽讓她戴上。帽子太大,一下便遮住了她上半部的臉,只露出下巴。

「唉呀,這誰的帽子啊,好大的頭!」她抓下帽子,重新露出一張清麗的臉蛋,然後乾脆把帽子反戴。反戴的鴨舌帽,讓她格外有一種俏皮的風情。

黎曙天把背包掛在肩上。「這樣不行的,擋不住太陽。」他把帽子拿了下來,調整好鬆緊帶,再幫她戴回去。「會不會太緊?」

方為若搖搖頭,「不會。這帽子肯定是你的,對不對?這麼大的頭一定買不到合適的安全帽,得要用訂作的。啊,順便可以省下買雨衣的錢。」

「頭大才聰明呀。」

「你的意思是我很笨嘍?」她存心跟他抬杠,「我不信你的頭大得過黑猩猩。喂,你沒長頭虱吧?」

「喂,太侮辱人了吧!我可是天天洗頭的。還有,帽子是特地洗過,又在大太陽底下曬了一整天,你沒聞到陽光的味道嗎?」

他的帽子有陽光的味道,他的衣服有陽光的味道,他整個人都有陽光的味道。方為若忽然發現,她開始迷戀起這種味道。他的味道,像是在超市的貨架上裝瓶出售,她買得起……

「唉,我聞到了……」她喃喃加上一句,叫陽光牌……

「來,你走這邊,走我左後方。好,開步走,一二二一,聽著我口哨前進……」

陽光從右前方照過來,他的影子罩在她身上,為她擋去了半數的驕陽,口哨聲是一首英文歌的旋律,陽光季節……

等他的口哨聲告一段落,她才開口道:「你有兩副聲帶嗎?吹口哨和唱歌用的是不一樣的聲帶?」

「不,是聽的人用的是不一樣的兩對耳朵。我來找找,你的另一對耳朵長在哪兒。」他故意拉開她的辮子,左找右找,彷彿真要找出一對隱形的耳朵似的,趁機嗅著她頸間的馨香。

「喔,你肯割開喉嚨讓我也找找看嗎?」她緊盯著他的喉結,一副躍躍欲試的口吻。「你的背包裡頭肯定有瑞士刀,對不對?」

「好血腥的女人,叫你要命的小方,一點也沒錯。下次和你出門,我一定要記得穿副盔甲。」他裝出害怕的樣子,一手緊緊掩住自己的喉頭。

「我請到的是馬戲團小丑嗎?」

「才不是。我可是樂團的主唱兼貝斯手兼鋼琴手兼薩克斯風手兼鼓手——」

方為若打斷他的話,「還兼唯一的聽眾?你好忙哦,不只有兩副聲帶,還有八隻手。」

黎曙天笑道:「我又不是八爪章魚。八隻爪子好像是女人的專利吧,我可沒那本事。這可是大作家易安弗萊明說的,你別不信。○○七的電影你沒看過吧,我有全套的DVD,改天借你看。」

「是不是所有男人都喜歡當○○七?啊,泌尿科醫生一定特別喜歡他……」也會特別喜歡你。她忽然想到,他的職業是有很大的風險的,尤其自從愛滋病出現之後。「喂,你有定期健康檢查吧?」

黎曙天一時無法把○○七和健康檢查聯想在一起。「有哪一集○○七,龐德是喬裝成醫生的嗎?」他疑惑問著。

方為若擔憂的望著他。「我想你最好每半年做一次健康檢查。」愛滋病還有什麼什麼花柳病之類的,好像沒一樣是好治的。

「關心起我的健康啦!」他高興的說,還沒想到她是小人之心。「我的身體一級棒。念書的時候還是游泳校隊,從小就是健康寶寶,連傷風感冒都很少有。」他一副得意的語氣。

方為若也不想把話說白了。看他的樣子也不像有什麼傳染病,氣色好得很。他平常有份正職,大概也不至於太勤快的在晚上兼差,去做別的女人的生意。假日的時間就全由她包下好了,免得他和別的女人在一起,增加風險。

想想萬一他真的得了什麼不治之症,她不是還得贈送個輓聯花籃什麼的?像他這種職業,該提些什麼字才恰當?痛失英才嗎?真讓人為難啊。所以她一定得儘力別讓他和別的女人交往。

「現任的○○七是誰?還是提摩西達頓嗎?」心裡有了決定之後,她又有了閑聊的心情。

「早就不是啦!現在是皮爾斯布洛斯南,他是很帥沒錯,不過當然還是沒有我帥。」

「臉皮也沒你厚。」她立刻回了一句。

「這叫做自信,小方小姐。」

「難怪你口哨吹得好,牛皮吹慣了嘛。」

「再一次提醒你,請省略後半句。」他客客氣氣的說道。

「你把一隻耳朵遮起來不就好了?」

「那多可惜!只能聽見一半你美妙的聲音了。」

「我唱國歌給你聽好了。你要不要把兩隻耳朵都遮起來?」

「你就這麼愛國嗎?你不曉得現在唱國歌是很危險的嗎?一半的人會拍手,一半的人要打你。」

方為若可聽不明白了。「為什麼會有人打我?」她迷惑的問。

黎曙天看她的確是不了的模樣,著著實實大吃一驚。「你從來不看報紙、不看電視也不聽廣播的嗎?有多久了?」忽然想起第一次見面,她說家裡連電話線都沒接上。顯然她真的是像隱士一般在過日子。

為什麼?

「五六年了吧。」自從她由加拿大回來的那一天起。「我本來就不愛看電視,後來電視壞了,懶得叫人來修。我也沒訂報紙,全都是些無聊的廣告。我只要有雷射唱盤就夠了,廣播節目的主持人都很呱噪。」

「你這樣很危險的你曉不曉得?颱風刮到你家門口了,你都還以為天下太平。」

「我會上氣象網站。」她理直氣壯的答道。這也是她唯一光臨的網站。

「還有瓦斯管線破了,你都不曉得要逃命。大地震來了,你怎麼辦?」

「發生大地震,不要人家通知,我也曉得。」他問得真是好笑。

「唉,你啊,怎麼這麼叫人不放心。我猜你也從來不去投票的,對不對?」

「這真的不是我的錯啊。」方為若無奈的解釋:「每次選舉我都很認真的在研究選舉公報,要找一個最理想的對象。可是,我用的是刪去法。一出門,在電線杆上看到候選人的海報,很礙眼,他就被刪掉了。走到十字路口,旗子遮住了紅綠燈,妨礙交通,又被刪掉了。我坐在家裡頭,廣播車從巷子口經過,吵得要命,只好又刪掉一個。到最後全都被刪光了,我就沒有人可以選了。我也很想當一個好公民的呀。」

「說得也滿有道理的。不過國歌你真的不可以隨便亂唱,搭計程車的時候尤其記得別和司機亂哈拉,特別是那種有插旗子的。好吧,你既然那麼愛唱國歌,我就當你唯一的聽眾吧。」

「才不要咧,我怕你拍完手,又打我一拳。」

「我怎麼捨得呀,我是這麼不懂憐香惜玉的男人嗎?」

「我只知道你這人巧言令色,每天早上拿蜂蜜當白開水喝。」她跟著隨口哼了兩句: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只怕全都是虛情假意……

「咦!你的歌聲好聽得很啊,還說什麼藏拙,太謙虛了吧?」

「隨便什麼人都比你歌聲美妙,隨便什麼人都比你謙虛。」

「隨便什麼人都沒你說話惡毒。」他笑嘻嘻的應道。

「誰讓你今天只請我喝開水,我當然說不出好話啊。」

「嘿,我還以為你喝的是辣椒水呢。」他低聲回了句。

「不知怎的,你特別容易激出我的劣根性。自己回去好好反省吧。」

「這個也要我反省?!」他不滿的喊著,「女人!」

「又是香噴噴?又是如花似玉?讓你又愛又憐?」

「你真是讀歷史系的?不是法律系?死的都讓你說成活的。」

「回去翻翻三國演義吧,諸葛亮舌戰群儒。這也是個歷史人物。」

「就是這個可惡的傢伙把你帶壞了?」

「不知怎麼搞的,今天話特別多。」她也自覺好笑的搖搖頭。

「不是你今天話特別多,是你到今天才露出馬腳。第一次見面,你冷冷淡淡的,我還以為是小龍女跑出古墓逛大街呢。」

「這都得要怪你,我以前是很有氣質的。」

「你自己要找個人來鬥嘴,哪能怪我?」

「唉,說得口都渴了。喂,我要喝水。」

黎曙天正拿著水瓶往口中灌,頓時尷尬的停住了。「呃,我的水喝光了,你這瓶也被我喝得只剩兩口了。」他拿出面紙把瓶口擦了擦,然後遞給她。

方為若接過來,猶豫了兩秒鐘,便咕嚕咕嚕的把水喝光。她實在是渴極了。回想起今日種種,她不由得心驚。第二次約會,她讓他牽她的手,當著他的面席地而睡,又讓他幫她梳發——她一直認為這是夫妻間才會有的行為……莫怪會有許多女人為了男人成為火山孝女,這個黎曙天,功力果然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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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都不說話了?我哪裡得罪你了,你在生我的氣?」車子停在十字路口等紅綠燈時,他終於忍不住問出口。

「水被你喝光了,再說下去,我不是要渴死了嗎?」

「對不起,下次我會多準備一些飲料的。前面有一家便利商店,你想喝什麼?我去買。」

「辣椒水。他們有賣嗎?」

「你真的在生我的氣,」他苦笑道,「真只為了我把你的水喝光了?」

「我是這麼小器的人嗎?」

「你的名字也不叫做大方啊。」

「別麻煩了,吃飯去吧。」

「我還不曉得你喜歡西餐中菜還是日本料理?」

方為若低頭打量了一眼兩人的衣著,不僅休閑,還沾了泥土和草汁。「除了路邊攤,大概沒有餐廳會讓我們進門吧。」

「說的也是,只好去夜市吃了。」他說得忐忑,心想:小方絕對不會喜歡在夜市和人擠在一起吃東西的。

方為若沉默了半晌,終於說道:「去我家吧,我隨便煮煮。」

黎曙天喜出望外,忙不迭的點頭。「好極了,你住公園附近?」

「從公園的小丘上可以看見一棟平房和很大的院子,就是我家。」

黎曙天回想了一下。「你早上指的不是這個方向吧?原來是故意誤導我,真怕我上門打劫?」

她擔心的已經不是這個問題了。「還記得怎麼走的吧?」

「我方向感好得很,從來不會找不到路。」

找不到路的,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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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是幽靜的巷弄,九重葛伸出高高的牆頭,滿滿的開著花,幾乎沒有露出一點空隙,似乎從來未曾修剪過。大門斑駁古舊,門縫底下沒有泄漏出任何一絲燈光,這屋子乍看之下幾乎像是古老的廢墟。

「就是這裡?街道太窄,沒辦法停車。你要先下車嗎?我把車子開到公園另一邊去停好了。」

「別麻煩了,我去開大門。」

方為若先下車打開小門,再拉開門栓,使力的將大門往旁邊推,無奈那大門怎麼也不肯動一動。

黎曙天見大半天毫無動靜,也跟著下車進門。「卡住了,是不是?」

「太久沒開過了。」她覺得有點丟臉,她沒有好好照顧爸媽留下來的房子。

「你先去把燈打開,我看看是怎麼回事。」他試推了幾下,大門仍是文風不動。

方為若跑到前廊底下,打開前院的大燈。在燈亮前,她其實沒把握會不會連電燈都罷工了。

「軌道被堵住了,清一清就好。給我一支掃把。」他轉頭吩咐道。

方為若連忙從牆邊抓來一支掃把。「我來掃吧。」

「男朋友就是拿來做這些粗活的,你不曉得嗎?」他開玩笑的說著,抓過掃把,把卡在軌道里的枯葉小石子清乾淨。放下掃把,再推了幾下大門,終於把它拉開了。「輪子有點不順,明天我再上點油,就很好推了。」

「謝謝。」

「不用謝,待會兒可是要吃你三大碗飯的。我讓車子停在哪兒?」

「屋子左邊有一個車庫。」

黎曙天大致打量了一下前院。「你家滿大的,就你一個人住?」

「哎。你先把車子開進來吧,我去煮飯。」

一個人住這麼大的屋子、這麼大的院子,她平常就是面對一個冷冷清清的家吧?沒有燈火,沒有人迎接她,只有滿園子森森的樹影,她不會害怕嗎?他把車子開進車庫停好,一邊皺眉想著。車庫裡頭還停了一部賓士,車身上滿是灰塵,似乎已經很久沒開過了。看車型至少有七八年的車齡了。小方不會開車,她連手排自排都搞不清楚。走回前院,客廳的門半開著,裡頭的燈光泄了出來,屋子裡有鍋鏟的聲音,她的身影靈巧的在流理台前穿梭。

「需要幫忙嗎?」

方為若聽見問話,轉頭看了他一眼。「你……你要不要先去洗個澡?浴室里有烘乾機,衣服烘乾了,馬上就可以穿了。」

「好。」他也覺得滿身灰塵不大舒服。「真的不需要幫忙嗎?今天走了這麼多路,你一定也很累了。」可惜他唯一的拿手菜就是煮一碗泡麵,再進階一點,也只是打個生雞蛋進去。

「不用了,我很快就弄好了。」她邊回答邊將一把義大利面加進沸騰的滾水中。這樣一餐會不會太寒酸了?好多年都沒人和她一起用餐了……照理該隆重點……

要不要把那個美麗的銅燭台拿出來?夠時間讓她去洗個澡、換件美麗的洋裝吧。阿黎需要把衣服烘乾,時間應該是夠的……

她到底在想什麼啊?只不過是一頓晚餐和一個僱用來的男人——她名義上的男朋友而已……

趁著煮麵條的空檔,她在櫃中找了又找,終於把燭台找了出來,插上藝術蠟燭點亮了。想了想,索性再從抽屜中翻出雪白的繡花桌巾鋪上。去花園剪幾朵玫瑰進來插吧,怕會來不及換衣服……猶豫了下,她把面對花園窗口的窗帘拉開,這樣也看得到的……

待廚房一切就緒,她匆匆跑進卧室洗了個戰鬥澡。要穿哪件洋裝?那件鵝黃的?粉嫩的顏色,很有春天的氣息……

站在全身鏡前梳理著長發,她忽然發現,自己好像一個扮家家酒的小女孩。燭光晚餐、美麗的洋裝、宜人的男伴……只是扮家家酒……

黎曙天幾乎是受寵若驚的盯著考究的餐桌布置。爐子的方向傳來一陣濃郁的香味,是奶油加上他認不出來的香草的味道,聞得他飢腸轆轆。女主人呢?另一個方向飄過來淡淡的馨香。黎曙天轉過身,只見方為若一身春裝,長發濕濕亮亮的披在肩上,朝他走了過來。

「好香。」他一臉陶醉的喃喃說道。

「你先坐,我去把晚餐端過來。別介意,只有很簡單的兩三道菜。」

「比五星級飯店還精緻。你吃飯時都布置得這麼漂亮嗎?」

「難得好玩嘛,偶爾為之。」

「我想,就算你是吃泡麵,也不會用保麗龍碗。」他接過一隻印著野草莓圖案的美麗磁碟放到桌上。同花色的磁碗放著洋芋沙拉,湯盤裡盛了半滿的玉米濃湯。都是再尋常不過的菜色,但在女主人的巧手之下,看起來卻令人垂涎三尺。

方為若笑道:「是不會。其實我從來沒吃過泡麵,我爸不許,他是個醫生。還有,抱歉得很,沒有米飯。我的菜園裡只有馬鈴薯,沒有種稻子。」

「我最愛吃馬鈴薯了,還有義大利面。啊,我愛死玉米濃湯了!」

「那你真的是太好養了。」

「你自己種馬鈴薯?該不會連麥子都是自己種的吧?」

「事實上是我找不到書教人怎麼種麥子,我的菜園也不夠大得可以種出一片金黃的麥浪。所以呢,麵條是買來的,玉米也只是罐頭的而已。」

「你怎麼看也不像個農夫。」

「我的儲藏室里還有斗笠和蓑衣……」當古董收藏的,「你要看嗎?我外公外婆是種田的。他們種馬鈴薯,所以我這輩子吃馬鈴薯比吃米飯多得多。」

「你的身材一點也不像。」

「不像馬鈴薯?不見得你就是啃甘蔗長大的吧,才會長得這麼高。」

「喂,我的身材一點也不像甘蔗好嗎?我可比甘蔗雄壯威武得多。」

「那像冬瓜好了,個兒高又壯。」

「不用了,我情願像甘蔗算了。」

「原來你不喜歡冬瓜啊,好可惜,本來我明天打算煮蛤蜊冬瓜湯的。」

「我愛喝!你可以煮一大鍋,我負責把它喝光!」

「我有說明天要請你上門嗎?」

「怎麼沒有?剛剛說過明天要幫你的大門上油的,你沒有反對,那不就是默認了嗎?其實最好把門重新油漆過。還有,我記得你說家裡的電視天線被颱風吹壞了,對不對?我順便把它修一修。你房子這麼大,待整修的地方一定很多,我一個禮拜做一點,好不好?」他一次做一點點,就可以有好長一段時間,每個假日名正言順的上她家門。

「好啊!」她爽快的同意。另外算工資給他就是了,誰也不欠誰。怎麼他明明是這麼勤快的一個人,偏偏會去做那種工作?心裡想著,不由得遺憾的搖了搖頭,人真是沒有十全十美的。

「喂,到底是聽到的算數?還是看到的才算數?」最好當然是她嘴上同意,心裡也同意。就算不同意,他還是要上門的。這叫做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不對,是跑得了尼姑跑不了庵。真是!他在胡思亂想些什麼!她要是尼姑,他還有戲唱嗎?

「輕輕鬆鬆就找到了苦力,當然算數。對了,你有吃飽嗎?胃口看起來很好。」

「那是因為你煮的東西太好吃了。」黎曙天認真答道。

「那就請回吧。」

「我幫你洗碗。」

「不用了,要幹活明天有的是。」

到了今晚,他的心算是定了一半。反正來日方長,她是絕計跑不掉的。「那我走了。等等,我先幫你把電話線接上。」

「不用了。」

黎曙天不理會她的反對,三兩步奔進客廳,一眼就看到茶几上放了架古董式的電話,電話機上貼了電話號碼。他默念了兩次,確定記牢了才開口。「別再把電話線拉下來,晚一點我會打電話來查勤。要是打不通,我會半夜來敲你家大門,怕吵到你鄰居的話,就乖乖聽話,知道嗎?」他一邊彎下身子把線接上,一邊軟語威脅加恐嚇。

突然冒出一個人對她指揮這指揮那,方為若一時呆愣著沒有反應。

「我走了,再見。記得把門鎖好。」

「誰准你打電話給我的?你不可以隨隨便便打擾我……」她反應太慢的對著他的背影喊著。黎曙天的兩條長腿已經跨出大門……

她的抗議呢,就算聽見了,他也只當是耳邊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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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機就擱在單人沙發旁邊的茶几上。

清洗好碗盤,把廚房打理乾淨后,她發現自己什麼也不想做,只是呆坐在沙發上,視線在壁鍾和電話之間轉來轉去。時針轉過了兩圈,堂堂向第三圈邁進,屋中沉靜依舊。然後,鈴聲像是忽然從沉睡中清醒,驀然響了起來。一聲,兩聲,她忍住不接,到了第十聲,她終於把話筒拿了起來。他說了,電話打不通的話,他會半夜來敲她家的大門。打擾了鄰居,就會被請到派出所去喝茶,到時候還得去保他出來,反而麻煩……

一聲喂還來不及發出,電話那頭便傳來怪腔怪調的一連串聲音,「電話錄音……電話錄音……」

「姓黎的,你別裝神弄鬼了。小孩把戲,你以為我聽不出來嗎?」

「唉,小方方,你要是聽不出來,接下來聽到的就會是哭聲了。」黎曙天笑嘻嘻的說,「你現在在做什麼?」

「在跟你講電話呀,你傻了嗎?」他問的什麼廢話!

「更正,你一分鐘前在做些什麼?」

在等你的電話呀。「呃,我忘了。」

「但是我知道你一分鐘前在做什麼。」

方為若嚇了一跳,反射性的把話筒拉開一尺遠,彷佛真以為他能透過電話線看穿她的心思。

「你在想:我今天多麼快樂!我有一個全世界最英俊瀟洒最幽默風趣的男朋友。認識他,我真是作夢也會笑醒。」

「是作惡夢被嚇醒吧。這個姓黎的傢伙無惡不作,尤其喜歡半夜沒事來敲人家的大門。」

「不敲門,叫我翻牆進去嗎?你種的那些發育過度的九重葛會把我刺得面目全非。」

「原來你還曉得要害怕啊。你的厚臉皮沒有養大你的膽子嗎?」

想追求她,沒有一張厚臉皮,鐵定會一事無成。黎曙天在心裡嘆著氣。「你知道嗎?你好像那個童話中的公主,住在荊棘城堡中的睡美人,被巫婆施了魔法,要沉睡一百年才會醒過來。那個超人王子非要有超人的耐心不可。」

「即使王子有超人的耐心也不管用,我要真是那個懶骨頭公主,可不高興一個高齡一百三的老王子來把我吻醒,滾一邊涼快去吧。好啦,睡美人要去睡美容覺啦,晚安。」

「等等!」黎曙天急急喊道,「別掛電話!才十點多你就要睡了?我還打算跟你聊到天亮呢。」

「哪有那麼多話好說?」她懷疑的問。

「當然有。我們可以從你幾歲起不會尿床開始聊。」

「你要知道我幾歲開始不尿床幹嘛?」

「這叫做聊天啊。你以為別人聊天都聊什麼國家大事或是研究相對論嗎?」

「哦,明天不曉得會不會下雨……」

「也不用這麼名副其實啦!不過我可以告訴你明天的天氣。晴時多雲,午後山區有雷陣雨,降雨機率百分之三十。未來一周都是晴朗炎熱的天氣……」

方為若真正想問的是:你之前伴遊的都是什麼樣的女人?她好奇卻又說不出口。「喔。」

「小方,」黎曙天遲疑了一會兒才把他想知道的問出口:「你以前交過男朋友嗎?」

「晚安。」她迅速扔下一句,立即擱下話筒。

另一頭的黎曙天愣愣的盯著電話老半天。他是踩到地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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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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