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徐啟津從外面回來。他脫掉外衣,鑽到床上,把臉深深的埋在李思洛的頭髮里。
「回來啦?」李思洛迷迷糊糊的轉過身來摟著他。
徐啟津的臉愈埋愈深,彷佛要鑽到她的頭髮底下。
「怎麼啦?」她睜開惺忪的睡眼問他。
「思洛,我們結婚吧。」
「嗯。」她輕輕的應了一聲。
第二天醒來,她記不起昨夜聽到的是自己的夢囈還是徐啟津真的向她求婚。無數次,當她和他的身體糾纏在一起的時候,他總會激動地問她:
「你會不會嫁給我?」
男人對女人的身體有著激情的依戀時,總會許下很多承諾。她從來都沒當是真的。可這一次,他是認真的。
房子是徐啟津去年買的,她每個星期總有幾天在這裡過夜。要結婚的話,她只要明天回家把行李搬過來就行了。
這天,她和徐啟津去百貨公司購買一些新婚用品。他有他看東西,她也看她的。
當兩個人在文具部相遇的時候,李思洛發覺徐啟津買了以下這些東西:
兩個枕頭套,兩條床單、一部新款的萬能攪拌機和一部蛋奶餅烘爐。他近來愛上在早餐時吃蛋奶餅。另外,還有一套音響,是放在書房的。他手上還拿著一雙新的拖鞋和一些男裝內衣褲。
她自己買的,是一台天文望遠鏡和一袋牛角包。
「你買望遠鏡幹甚麼?」徐啟津問她。
「用來看天空。」她答得很理所當然。
剛才看到這台望遠鏡的時候,她就這麼想。
「你會看天文嗎?」他問。
「還不會。」她微笑著說。
「這個呢?」他指著她抱在懷裡的牛角麵包。
「因為我想吃。」
他看著她,有些奇怪。她看看自己,也覺得有些奇怪。
她買的兩樣東西,跟結婚一點關係也沒有。沒有了天文里遠鏡和牛角包,她的新生活還是要開始的。
徐啟津送她回家的時候,她問他:
「你為甚麼要結婚?」
「我想要一個老婆。」徐啟津拿著那袋內衣褲說。
那—刻,她滿懷失落。她想聽到的是:
「思洛,我想與你共度餘生。」
夜裡,她在自己的房間收拾要搬過去新居的東西。因為常常在徐啟津家裡過夜,她早已經把大部分東西放在他家裡。只有一個小小的鐵罐子,她一直沒有帶過去。
她小心翼翼的打開這個本來用來放巧克力的小小的圓罐子,把潛水錶拿出來。潛水錶老早已經壞了,時間停留在十一點三十七分。這個白色塑膠潛水錶,在水底會發光。手錶是她十五歲那一年,姜言中送給她的。他把一個月的零用錢省下來,送她這個潛水錶,鼓勵她學游泳。那年暑假,姜言中差不多天天帶她去海灘。
這麼多年了,她還是常常想起他。
天亮了,她仍然在收拾。不知道是收拾東西,還是在收拾一些回憶。
這天晚上,她約了羅曼麗在酒吧見面。
「能夠在三十歲之前出嫁,太令人羨慕了。」羅曼麗取笑她。
「你有沒有姜言中的消息?」
「都快要結婚了,為甚麼還想起初戀情人來?」
「只是想知道他現在變成怎樣?」
「你也不知道他在哪裡,我又怎會知道?」
「你不是有一個舊同事跟他哥哥是好朋友的嗎?」
「那箇舊同事幾年前已經移民了,我們早就沒聯絡。你不是有姜言中以前的地址和電話的嗎?」
「很久以前打過電話去,說是沒有這個人。也許他已經搬了,電話號碼也改了。」
「你為甚麼要找他?」
李思洛托著頭,微笑著問:
「如果我們還在—起,你猜我的故事會不會不同?」
「這是永遠不會有答案的。你不愛徐啟津嗎?」
「我愛他,他對我很好。但是,思念,有時候是另一回事,我很想再見姜言中一次。」
「你到底是懷念初戀還是懷念初戀情人?」
「也許兩樣都懷念吧,都十五年了,無論現在生活得多麼快樂,總是放不下他。」
「部分開這麼久了。萬一給你找到他,他卻已經忘記了你,你怎麼辦?」
「他忘了我也好,那麼,我也可以忘記他。」
徐啟津到加拿大溫哥華開會。他要在那邊逗留五天。他回來的第二天,就是他們註冊結婚的日子,那天是周末。
李思洛送走了徐啟津,一個人來到姜言中以前住的房子。她想,也許只是電話號碼改了,他還住在這裏。她戰戰兢兢的按下四樓B座的門鈐。不知道他現在變成怎樣?
屋裏沒有人。她站在門外,捨不得走。
她怕走了之後,沒有勇氣再來。她就這樣從早上等到黃昏。這個時候,一個女人回來了。
「你要找誰?」女人一邊掏出鑰匙開門一邊問她。
「請問這裡是不是姓姜的?」
「這裡沒有姓姜的。」女人把腳上的鞋子脫下來,放在門外。
「你知不知道他們搬到哪裡去了?」
「沒聽過這裏有姓姜的住客。」女人搔搔頭,好奇地問:「你要找的是甚麼人?」
「一個舊朋友。」
「嗯,我能理解。我也有找一個很舊的朋友的經驗。」女人一隻手撐著門說。
「是嗎?」李思洛在門外站了一整天,雙腿也麻了,用一隻手撐著牆。
「我比你幸運。我終於找到他。」
「真的?」
「可是他不記得我是誰。」女人把手上的皮包拋到屋裡去。
「哦。」李思洛忽然覺得很沮喪。雖然這不是她的故事,但她害怕自己的故事也是這樣結局。
「謝謝你。」李思洛轉身離開。
「等—下——」
李思洛回頭,女人問她:
「你有沒有電話號碼可以留下?我替你向業主打聽一下,這裡有些老街坊,也許可以向他們打聽。你朋友叫甚麼名字?」
「姜言中。」李思洛把電話號碼寫在一張白紙上交給女人。
「小姐,你貴姓?」李思洛問。
「我姓夏。」女人說。
已經第三天了,一點消息也沒有。她想,她的故事也許就要這樣結局。見不到也是好的。見不到,她永遠不會知道姜言中有沒有忘記她。見不到的話,姜言中在她的回憶裹,依然是美好的。都十五年了,也許,有一天,當她在路上跟他擦肩而過,她也認不出他來。
她和姜言中一起的日子還不到一年。那時候,他們幾乎每次見面都吵架。明明是很愛對方,卻總是互不相讓。分手的時候,她躲起來哭了很多天,她以為自己會把眼睛哭盲呢。她知道他也在哭。後來長大了,她終於明白,她和姜言中都是很貪婪的人,都想佔有對方,卻又不能忍受被對方佔有,這兩個人,是不可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
分開之後,她常常想,假如她和姜言中上過床,故事會不會不一樣?他們會不會留戀對方多一點?
第四天的早上,她接到徐啟津從溫哥華打來的電話。
「我明天就回來。」徐敢津在電話那一頭說。
「明天見。」她說。
明天到了,她不會再去尋找她的舊夢。
電話鈴聲響起,是—個年輕女人的,動聽的聲音。
「是李小姐嗎?我姓夏的,住在你舊朋友的房子里——」
「我記得。」
「你朋友是不是跟爸爸媽媽和哥哥一起住的?」
「對。」
「有一位老街坊最近碰到他媽媽,所以有他的消息。」
「真的?」
「我把地址讀給你聽——」
「你會去找他嗎?」姓夏的女人在電話那一頭問。
「我會的。」
「那麼,祝你幸運。」
她以為要絕望了,他卻忽然出現。她很想立刻就去見他,卻又怕見到他。姜言中現在變成甚麼樣子了,,她在他心中又變成甚麼樣子了?
假如有一個帶著回憶的女人跑去見他,姜言中會吃驚嗎?他會不會已經有心愛的人了?也許,十五年前的佔有和貪婪,他已經不太記得了。
如果還有很多個明天,她會再考慮一下好不好去重尋舊夢。因為只有一個明天,她鼓起勇氣去看一看十五年來在她記憶里徘徊不去的男人。
她拿著地址來到銅鑼灣加路連山道。她走上十三樓,鼓起勇氣扳下門鈴。
來開門的是姜言中,他見了她,微微的怔住。
「思洛。」是他首先叫她的。
她全身繃緊的神經在一剎那放鬆了。她的故事要比那個跟她萍水相逢的夏小姐美麗一些。她的初戀情人沒有忘記她。
姜言中長高了,由一個活潑的少年變成一個穩重的男人。
「你好嗎?」她問他。
十五年了,竟然就像昨天。
「你就住在這裡嗎?」她問。
「是的,請進來。」
房子看來是他一個人住的,總共有兩個房間,其中—個,堆滿了書。姜言中一向愛看書。他們一起的時候,他常常給她講書上的故事。
「地方很亂。」他尷尬地說。
「也不是,只是書比較多。我有沒有打擾你?」
「當然沒有。」
「我到過你以前住的地方,聽說你搬來這裡了,我想來看看你變成甚麼樣子?你沒有怎麼改變。」
「你也是。思洛,你要喝點甚麼嗎?」
「一定有咖啡吧?你最愛喝咖啡的。」然後,她從皮包里拿出一袋東西,說:
「在Starbucks買的咖啡一豆。』
「我們就喝這個吧。」
姜言中弄了兩杯咖啡出來。
「你現在做甚麼工作?」
「在出版社。」
「你們出些甚麼書?」
「種類很多。你有看韓純憶的書嗎?」
「有啊!我喜歡看愛情小說。」
「你呢?你在哪裡工作?」
「剛剛把工作辭了,近來有些事情要忙。」
「忙些甚麼?」
「我要結婚了。」
「喔,恭喜你。」
「你呢?你還是一個人嗎?」
「是的,看來我還是比較適合一個人生活。」
「只是你還沒找到一個你願意和她一起生活的人罷了。」
「也許是吧。」
她呷了一口咖啡,說:「十五年過得真快,好像是昨天的事。我還擔心你認不出我來呢!」
「怎麼會不認得呢?」
「我到你以前住的地方去過,新的房客是一位姓夏的小姐。她告訴我,她也去找過—位很舊的朋友,但是,對方認不出她來了。」
「那個人也許是舊朋友,而不是舊情人吧。如果曾經一起,是不會忘記的。」
「如果我不是來這裡找你,而是在街上碰到你,你也同樣會認得我嗎?」
姜言中望了望她,說:「我沒想過會不認得。」
她笑了:「我們竟然一直沒有再相遇。」
「你還戴著這個潛水錶嗎?」姜言中看到她手腕上的潛水錶。
「嗯。」
「十一點三十七分?現在已經這麼晚了?」他怔了一下。
「不。是手錶壞了。」
「壞了的手錶,為甚麼還要戴著?」
「怕你認不出我來。」
「假如認不出你,也不會記得這個手錶。」
「韓純憶長的甚麼樣子?」
「哈哈,兇巴巴的。」
「她寫過一個重逢的故事。」
「我知道你說的是哪一個。」
「一雙闊別多年的舊情人偶然相遇,大家也想過上床,最後卻打消了念頭,因為,對方已經變得像親人那樣了。」
「那是她兩年前寫的故事。」
「重逢的故事,放在任何一個年代,也是感人的。」
「因為我們都渴望跟故人重逢。」
「我們也會變成親人一樣嗎?」
姜言中望著她,沒法回答。
「我們是沒法成為親人的。」她說。
「是的,我們不會。」他說。
她望著他眼睛的深處。她來這裡,決不是要找一個親人。她要找的,是她十五年縈繞心頭的男人。她要尋覓的,不是親人的感覺,而是愛的回憶。她想相信,愛是永遠不會消逝的。
當他認出她腕上的手錶,她的身體已經迎向了他,迎向那十五年悠長的回憶。
她是個明天就要結婚的女人,這一刻的她,卻躺在舊情人的身體下面,承接著他每一次的搖蕩。愛欲從未消逝,他們是成不了親人的。
晚上十點半鐘了,她坐在床邊穿上鞋子,說:「我要走了。」
「我送你回去。」姜言中說,
經過他的書房時,她看到一本書,是米謝·勒繆的《星星還沒出來的夜晚》。
「這本書,可以借給我看嗎?我的那一本丟了。」
「你拿去吧。」
「我看完了還給你。」
姜言中用計程車送她回去。天上有一輪明月,一直跟在他們的車子後面。
「你喜歡這本書嗎?」姜言中問。
「嗯。說是寫給小孩子看的,卻更適合成年人。書里有一頁,說『如果我們可以任意更換這副皮囊,是否有人會看中我這一副呢?』,我真的想過這個問題。」
「你的那—副皮囊,怎會沒人要呢?我的這一副,就比較堪虞。」
那一輪滿月已經隔了一重山,車子停了下來,姜言中間她:「是這裏嗎?」
「是的。我就住在這裡。」
「再見。」她說。
「再見。」他微笑著說。
她從車上走下來。
「思洛——」他忽然叫住她。
她立刻回過頭來,問他:「甚麼事?」
他望著她。
十五年太短,而這—刻太長。
終於,他開口說:
「祝你幸福。」
「謝謝你。」她點了—下頭,微笑著。
他走了。曾經有那麼一刻,她以為他還愛著她。
他記得她腕上的手錶,這不是愛又是甚麼?她故意戴著手錶去找他。假如他忘記了這個手錶,她也會把他忘記。可是,他沒有忘記。她以為十五年的思念不是孤單的。
假如姜言中問她:「你可不可以不去結婚?」也許,她還是會去結婚的,但她會一輩子記著這一晚。她和他,是沒有明天的。即使如此,她仍然渴望他會說:「不要去結婚。」她是懷著這樣的希望去見他的。
她忽然明白了,這個想法是多麼的可笑?姜言中和她上床,是要完成十五年前沒有完成的事。他想進去她的身體,去那個他沒去過的地方,填補從前的遺憾,好像這樣才夠完美,才可以畫上一個句號。
她卻以為,他十五年來也愛著她。在肉體交纏的一刻,他們兩個人心裡想的東西,是有點不一樣的。
今天晚上,他不再有遺憾。她也不再有了。她知道她的思念或許是孤單的。所有重逢的故事,也都是各有懷抱的。
她打了一通電話給姓夏的女人,告訴她:
「我找到我要找的人了。」
「他認得你嗎?」
「他認得我。」
「那你真是太幸運了。」
「是的。謝謝你。夏小姐,我覺得你的聲音很熟悉。」
「是嗎?」她在電話那一頭笑了笑。
狀頭的時鐘指著十一點鐘,快要到明天了。她覺得,還是昨天比較好。昨天的夢,比較悠長。
她擰開了收音機,聽到一把熟悉的聲音說:
「如果有—個機會讓你回到過去,你會回到哪一年?」
這不就是姓夏的女人的聲音嗎?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