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程咬金紋爸子紋
實在厭惡極了被人說自己花錢如流水,子紋遂下了個重大決定,我要──買房子,於是興匆匆的看中了一層地段佳、價錢還算合理的公寓(重要的是國中死黨也在這訂了一戶)。
總之一切都在本人的控制之中進行著,誰知半路殺出程咬金,而且是很大的一隻,想當沒看見都不行。
本來是想請紋爸、紋媽和紋弟一起去看房子,但紋弟才聽我起了個頭,便直呼──你別想了,爸不會同意你買的!
奇怪、就算不提子紋我年紀已經不小,單就我已經是兩個孩子的媽了這點,我為什麼凡事還是得要經過父母同意呢?雖然心中不以為然,但實際上腦中確實有個小聲音不停的說,沒錯!爸是絕對不會同意你買的。
不理會心頭冒出的聲音,我開開心心的向紋爸開了口,不過才說我要買房子,紋爸臉拉了下來,順道來了一長串的理論。
我總被同學笑說是個大小姐,而大小姐什麼都可以沒有,但是有一點一定不可少,就是脾氣。被紋爸念得我火也上來,直接往他的痛處狠狠的踩了下去,說他投資理財也高明不到哪裡,他自己股票賠了多少錢,他自己最清楚!心直口快一說完,看到紋爸的臉色我就知道我錯了……
紋爸閉上了嘴,不悅的上了他那部價錢足已買下我那層公寓的車子揚長而去,留下我一人懊悔不已。有時這種被保護的滋味很好,但有時那種壓力卻會像繩子似的緊緊勒著脖子,有種快窒息的感覺。
以前想買車時是這樣(紋爸甚至不贊成子紋去考駕照),現在買房子也一樣。徐姊說過我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我知道,年紀越大,便越知道這份福是別人求也求不到的。但是,我不過是要買房子罷了,有必要那麼大反應嗎?弄到最後好像我很不孝似的。
直到今日,我還不知道我到底要不要訂下那層公寓,因為紋爸擺明了不贊成,但是也不再干涉的態度,而本人正在評估是要冒著被叨念十年(或是二十年)的風險買下這層公寓,還是索性放棄了……答案,下回若我記得的話,我再告訴各位。
遠赴上海工作的二姊終於可以趕在中秋節前回國,三個多月……我還沒試過這麼久沒看到她,套句她自己說的話!她去得太久,久到連自己都快忘了她自己的兒子長什麼樣。
剛去上海時,我小兒子還不太會走路,現在一眨眼就可以跑得不見人影,當二姊在電話中問起孩子的近況時,總會有種歲月如梭之感。
這次回台灣,二姊待不了太久又得回上海,這種空中飛人和獨在異鄉的滋味並不好受,所以子紋決定發揮無上的姊妹愛,在下個月帶著一家老小陪她到上海去小住數日。回台灣之後我還要去趟日本……看來下個月我會非常的忙碌,為了不讓徐姊拿刀追殺我,我會乖乖的寫槁的。
頭一回試著寫出這種「長篇小說」,對他人而言可能是輕而易舉,但我卻是評估了許久。最後終於是完成了,結果如何就看各界反應了,若不錯,或許還會有後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