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這本書可說是在水深火熱之中寫完的。為什麼哩?說來話長……
咦?這樣就說完了?
嗯……實在是因為我很不願意再回想起當時慘烈的情況。
話說我們家的散財童女--不,現在她已經升格成為真正的散財歐巴桑了。這個高齡產婦回家做月子,理所當然地,我的窩就成了她的據點;可是我的電腦在那邊,怎麼辦哩?
那就趁現在買台手提電腦吧!
當然,這個時候一定要順便揩個油,找好贊助人,而這塊肥肉當然非散財歐巴桑莫屬。
但是若以為這樣就能安安穩穩地窩到另一個更小的窩專心打幾個字的話,那就大錯特錯了!哈……(本尊苦笑三聲。)
「可以先讓我看一個小時的阿誠嗎?」這個問話幾乎每天晚間七點五十九分到八點之間都會出現。
「不行,我要清場。」自從無緣無故被浪費了好幾個晚上的大好時光后,我的臨時窩一定要準時在八點前清場完畢。
沒辦法,二樓就這裡有電視,雖然偶也很想看阿誠的爛結局,但是只要電視一轉到那一台,樓下的老媽一定會聞聲捨棄客廳的大電視「蛇」上來,好像一定要一群人擠在一起看才過癮似的!
若只是這樣也就算了!
到更晚的時候……
「你進來做什麼?」這是我很不爽的聲音。
「我很無聊喔!可不可以讓我看電視?我關小聲一點,不會吵到你的。」歐巴桑又來挑戰我的耐性。
但是,很抱歉,只要有人在我身邊我就渾身都不對勁,所以……
「滾!」
然後,門總會突然毫無預警「砰!」一聲被推開。「我要拿幾樣東西……」
然後又是幾樣東西……
要不然就是身後突然出現剪指甲的聲音。
「你怎麼在這裡?!」太可怕了!陰魂不散!
「我剪個指甲,馬上就好……」歐巴桑一臉無辜地說。
天吶!請派個金城武來救我吧!
一個月的煎熬雖然不是人過的,還好時間過得也滿快的,終於……我欣慰地問歐巴桑是不是快要回家去了?
「還沒喔!我要做四十天的月子。怎麼樣?很捨不得我走嗎?」她好奇地問。
不!我是恨不得你快走……
雖然天不從人願,但是我終於還是在她刑滿出獄前把這本書寫完了,而列印的過程更是艱苦萬分。
到底要怎麼做才能在不動到嬰兒床的情況下打開我的桌上電腦和印表機哩?因為老媽有交代,移動嬰兒床會「犯上神」,小孩會吵鬧……
這……未免太不人道了吧!
我的整個電腦桌被卡死在嬰兒床的內側,連要插入磁碟片都好像在拍攝「不可能的任務番外篇」一樣,我……我到底是招誰惹誰了?
誰來還我一個月又十天的青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