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 六個電話(1985)
1
斯坦利·尤利斯……
帕特麗夏,尤利斯事後告訴她母親,她早有一種不祥的預感。她應當提高警覺,因為斯坦利從不在清晨洗盆浴。他每天早上都洗淋浴,有時在深夜裡泡個澡(一隻手拿著雜誌,另一隻手端著杯啤酒),但是在晚上7點洗盆浴不是他的風格。
提到斯坦利,必須得先說那些書。斯坦利對那些書很著迷。按說讀書應當讓他感到愉悅才對,但是使帕特麗更迷惑的是,那些書使斯坦利感到沮喪和不安。就在那個可怕的夜晚的前三個月,斯坦利發現他的孩提時代的一個朋友成了一個作家——並不是真正的作家,帕特麗夏告訴她的母親,而是一個小說家。那些書上印著的作者是威廉。鄧邦,可斯坦利有時叫他「結巴比爾」。斯坦利幾乎讀完了那個人的全部小說。事實上,直到他洗澡的那天——1985年5月28日的晚上,斯坦利一直在讀那個人的最後一部小說。帕特麗夏出於好奇,也拿起了一本想看看裡面到底寫了些什麼東西,可是她剛讀了三章就放棄了。
帕特麗夏告訴她母親,那書簡直不能叫小說,而是一部恐怖大全。她告訴母親那本書如何讓她感到恐懼,為何讓她感到不安。「裡面全是怪物,」她說,「都是追逐小孩的怪物。殺戮無處不在,還有……我不知道怎麼說才好……讓人心情異常沉重。都是些這樣的東西。但是斯坦利感到他又重新找到了童年的密友……我知道那些故事也讓他難受……還有……還有……」
帕特麗夏哭了起來。
那個夜晚,距離喬治。鄧邦遇到那個自稱潘尼瓦艾的小丑差6個月就27年了。斯坦利和帕特麗夏正坐在亞特蘭大市郊他們的小窩裡。
帕特麗夏坐在老地方,一邊縫縫補補,一邊看著她喜愛的電視娛樂節目《家庭恩仇》。她一直很崇拜那個主持人理查德。道森,覺得他戴的錶鏈簡直太性感了。其次她喜歡那個節目的原因是,她對於遊戲中問到的那些問題總能和大多數觀眾的答案保持一致。對她來說似乎很容易的問題對於參加節目中的那些家庭卻似乎很困難。她曾經就這事問過斯坦利。「可能當你面對攝像機鏡頭的時候,問題會顯得難一些。」
斯坦利答道。一絲不易覺察的陰影掠過他的臉龐。「什麼事一當真,就會變得困難一些。」
也許這是非常正確的。有時斯坦利對於人的本性有很好的洞察力。帕特麗夏想,斯坦利對於人性的了解要比他的所謂的老朋友威廉。鄧邦敏銳得多。那個鄧邦只不過寫了一些恐怖小說,想要發掘一下人性中基本的東西而已。
並不是說斯坦利夫婦日子過得不太好!他們現在居住的地方相當不錯。在1979年他們花了8.7萬美元買下了這套房子,現在輕而易舉地就能賣到16.5萬美元。有時駕駛著自己的沃爾沃轎車從購物中心回來,看著那籬笆環繞的安靜幽雅的住宅,帕特麗復就不由得洋洋自得:我,斯坦利·尤利斯夫人,就住在這裡!這不僅僅是快樂,其中還摻雜著幾分驕傲。那感覺如此強烈,有時甚至使她感到有點難受。記得18歲的時候,她去參加鄉村俱樂部的舞會卻被拒之門外。
那時她是多麼孤單,多麼可憐。可現在一切都過去了。
可過去作為猶太人的種種痛苦遭遇不時地咬嚙著她的心。她總是覺得周圍有人在嘲笑他,奚落她。每當這時她所有的怨恨和羞辱一齊湧上心頭。她為自己,為整個人類感到絕望。狼人!鄧邦的一本書寫的就是狼人的故事。狗屁狼人。他知道什麼是狼人!
多數情況下她還是感到很幸福。她熱愛自己的丈夫,熱愛這個家,熱愛生活,熱愛生命,事事如意。當然從前也有不如意的時候。
當年她答應了斯坦利的求婚,她的父母十分生氣,一百個不願意。她在學校的女生聯誼會上,經朋友介紹認識了斯坦利。到晚會結束時,她就懷疑自己愛上了他。到期中放短假時,她對此已經深信不疑。第二年春天,斯坦利送給她一枚鑲嵌著鑽石雛菊花形的戒指,她就幸福地接受了。
那時斯坦利馬上就要去找工作。在會計這一行當里競爭異常激烈——到處都是年輕的會計員,斯坦利又沒有什麼家庭背景。帕特麗夏的父母雖然滿腹猶疑但最後還是承認了這樁婚事。女兒自己願意跟著他受苦,他們也沒辦法。畢竟帕特麗夏已經是22歲的大姑娘,很快也要大學畢業了。
自從1972年結婚後他們吵過架,但是可沒挨餓。帕特麗夏的教學工作幹得很順手。斯坦利也找到一份送麵包的工作,每星期能賺100美元。那年11月,特里納一家購物中心開業后,他又在會計部找到一份新工作,每星期能賺150美元。他們兩個人每年的收入加起來一共有1.7萬美元——這對他們可是一筆可觀的收入。
1975年斯坦利辭了工作,開了自己的公司。帕特麗夏所有的親戚都覺得斯坦利在那時開公司為時太早,都認為那是有勇無謀的舉動。帕特麗夏已經夠苦了,這樣會更加重她的負擔。最後他們的意見取得了一致——像斯坦利這樣的人只有變得更沉穩、更成熟時,比方說到了78歲時,才能自己開公司。
但是,斯坦利表現得更加自信。首先他覺得自己年輕聰明,風度翩翩。其次他曾經在購物中心干過一陣子會計。但是他沒料到一個剛組建的CV公司要在特里納開拓新興的錄像帶市場,最後竟然挑上了他這樣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年輕人——一個見人滿臉堆笑,走路歪歪扭扭,青春痘還沒褪盡的年輕人,而且還是個猶太北方佬。
CV公司與他合作得很成功,最後給他安排了一個全職——開始時年薪3萬。
然而這一切才只是開始。他在CV公司如魚得水,幹得遊刃有餘。他結識了一些亞特蘭大最富有最有勢力的人,而且相互信賴,合作順利。帕特麗景記得斯坦利給她的父母寫過這樣一封信:「全美最富有的人生活在亞特蘭大。在這裡我使他們中的一些人變得更富有,而他們也使我更富有。我已經擁有了帕特麗夏——我的妻子;除她而外,沒有人能夠擁有我。」等到他們離開特里納時,斯坦利已經組成了自己的公司而且有了6個職員。到1983年,他們全年的收入已經達到了6位數——這個數目以前帕特麗夏只模模糊糊聽到過,卻從來沒敢想過。似乎天上真的會掉餡餅。這有時讓她感到恐懼。有一次,她不安地開玩笑說這大概是魔鬼做的交易。斯坦利聽到后捧腹大笑,但是她卻沒覺得有什麼可笑之處。
「海龜不會幫助我們的。」
帕特麗夏不知道這是什麼意思。這句話斯坦利在她求職的時候曾經說過。但是有時不知什麼原因,她會在睡夢中醒來,想起這句話,然後她必須轉過身,摸著斯坦利還在才放心。他們的生活很美滿——他們既不酗酒,也沒有婚外戀;既不吸毒,也不爭吵。推一的缺憾就是他們沒有孩子。
他們都想要孩子。夫妻倆也曾經看過醫生,但是沒有檢查出任何毛病。帕特麗夏還記得在看病回去的路上,斯坦利脾氣很暴躁。就在那天夜裡,當她躺在床上,想著斯坦利已經入睡時,斯坦利在黑暗中突然說話了:「是我,都是我的錯。」他的聲音平靜但是卻哽咽著。
帕特麗夏翻過身來,摸索著,抱緊了他。
「別傻了。」她說道。她的心跳得非常快——並不只是因為斯坦利嚇著了他;而是似乎他已經看穿了她的想法,知道了她一直在保守但是此刻自己才知道的秘密。她感覺——她知道——斯坦利說的是對的。他們是有問題,但是毛病不在她身上,而是她丈夫,斯坦利。
「別傻了!」她看著丈夫的後背低聲懇求著。他在出汗!帕特麗夏突然意識到斯坦利正處於恐懼之中。那種恐懼一波一波地從他身上發散出來;躺在身邊就像是躺在一個沒關門的冰箱前面,寒氣襲人。
「我不是傻瓜。」他還是很平靜而且哽咽著說道。「你也知道,這是我的問題。但是我不知道為什麼。」
「你根本不知道這樣的事情。」她的聲音變得有些尖利。帕特麗夏在責備斯坦利,但是突然間一個冷戰穿越她的全身,就像鞭子抽打的一樣。斯坦利覺察到了,緊緊地用手摟住她。
「有時候,」斯坦利說道,「有時我想我知道為什麼。有時我會做噩夢,噩夢醒來我就會想,『我現在知道了。我知道癥結在那裡。』不止是你不能懷孕,而是每件事情——我生活中的每件事。」
「斯坦利!你的生活沒有任何問題!」
「我並不是說內在的東西,」他說道,「內在的東西很好。我談的是外部的東西。一些應當已經結束,而仍未結束的東西。有時噩夢中醒來,我就會想,『我的幸福生活的全部只不過是處在我完全不動的暴風眼裡。』我很害怕幸福的生活……消失;就像是好夢一場。」
帕特麗夏知道他經常做噩夢。在睡夢中,斯坦利經常掙扎廝打,痛苦呻吟,使她驚醒。但是等到問他時,他總說同樣的一句話:「我記不住了。」然後他就會點一根煙,靜靜地吸著,等待著噩夢像大汗一樣冒出他的身體的每一個毛孔。
沒有孩子。直到他洗澡的那天晚上——1985年5月28日——他們的父母仍在等待著外孫(或外孫女)的出現。那間小屋依然空閑著。帕特麗夏的母親儘管一直只關心自己的事,但是她對自己的女兒的痛苦也不是無動於衷。在信中,她已經不再問關於孩子的事了。當斯坦利和帕特麗夏又在履行一年兩次的探親義務時,斯坦利自己也不再提到孩子了。但是她總看見在他臉上有一絲陰影,好像他在竭力要想起什麼東西。
要不是那一團陰雲,他們的生活依然非常幸福——直到在5月28日晚上她在看電視娛樂節目《家庭恩仇》的中間電話鈴聲突然響起。
當時帕特麗夏正縫縫補補,干著些裁縫活;而斯坦利正在讀著威廉。鄧邦的一本新出的小說。書的封皮是一頭張牙舞爪咆哮著的野獸,背面是一個戴眼鏡的秀項男人。
斯坦利坐的地方離電話比較近。他拿起了聽筒,然後說道:「你好——這是尤利斯家。」
他一邊聽著,一邊皺起了眉頭,然後接著問道:「你到底是誰?」
帕特麗夏的心一下子揪了起來。
「是我媽的?」她問斯坦利,心中擔心是不是她父親出了事。她的父親太胖,在40歲的時候就經常說肚子疼。
斯坦利朝她搖了搖頭,然後微笑著對著聽筒說道:「你……是你!
天哪!麥克!你怎麼……「
他又陷入了沉默,靜靜地聽著,臉上的笑容消失了。帕特麗夏覺得斯坦利正在分析什麼東西,就像是有人告訴他形勢突變或者是什麼奇怪有趣的事情。大概是後者,她想。一個新客戶?一個老朋友?也許。然後她的注意力就轉向了電視,電視里一個婦女正張開雙臂抱住理查德。道森親吻。她想如果讓自己親吻理查德,她隨時都會樂意的。
就在她找一粒黑色鈕扣的時候,她模模糊糊地感覺電話交談已經進入正題——斯坦利不時地嗯上幾聲,還問過:「你肯定嗎,麥克?」
最後,他停頓了好長的時間,說道,「好了,我懂了。是的,我……
是的。是,每件事情。我有相片。我……什麼?……不,我不能承諾,但是我會仔細考慮的。你知道……什麼?……他已經那麼做了?
……當然!我也會的。是的……沒問題……謝謝你……是的。再見。「
然後掛上了電話。
帕特麗夏瞥了丈夫一眼,只見他正盯著電視發獃。電視上的一家在回答問題時得到了高分,他們又蹦又跳,興高采烈。但是斯坦利卻皺起了眉頭,臉色很難看。但是帕特麗復那時沒太注意,她還以為是檯燈照的,因為檯燈的燈罩是綠色的。
「誰的電話,斯坦利?」
「嗯?」他轉過頭來。帕特麗夏覺得斯坦利有點心不在焉,臉上還稍微帶著幾分慍怒。
那種表情此後在帕特麗夏的腦海里過了一遍又一遍,她相信那是一個人的思想完全同現實脫離的表情,就像是突然陷入黑暗中去。
「是誰打的電話?」
「沒什麼,」他說道,「沒什麼,真的。」我得去泡個澡。「他站起身來。」
「什麼?7點鐘泡澡?」
他沒有回答,只是離開了房間。
當時電視里又介紹了一個新家庭,帕特麗夏想知道主持人道森還會搞些什麼樣的噱頭。還有她一直在找那粒黑扣子,儘管她知道或扣盒裡那樣的扣子有很多。要不然的話,她就會問問斯坦利是不是出了什麼事,或者甚至追上去問一下是否他的肚子疼——像他那樣的人如果情緒不好時,他可能會找個借口說要去洗澡的。
於是帕特麗夏就讓斯坦利走了,直到看完那段節目,看見那張空椅子才想起他來。她曾聽見樓上給浴盆放水的聲在,然後又聽見水停了。過了5分鐘或者是10分鐘……可是現在她意識到她沒有聽到冰箱門開合的聲音。那就是說,斯坦利泡澡而沒有喝啤酒,那可不是他的習慣。有人給他打電話,使他煩惱,而她是否說過哪怕是一句同情的話呢?沒有。是否設法讓他吐露半點真情呢?沒有。是否注意到出現什麼事情了呢?還是沒有。所有這一切都是因為那可惡的電視——她甚至不能再責備那鈕扣了;這統統都是借口。
好了——她將給斯坦利拿上一罐啤酒,然後坐在浴盆的旁邊,給他援援背,如果他願意的話,還可以給他洗洗頭髮,然後找出問題到底在哪裡……到底是誰打的電話。
她從冰箱里拿出了一罐啤酒,然後走上樓去。浴室的門是關著的——不是半掩著,卻關得緊緊的——這使她不安起來。斯坦和洗澡的時候從來不關門的。
帕特麗夏輕輕地敲了敲門。她突然覺得指甲敲在門上的聲音就像是昆蟲爬行的聲音。這樣像客人一般輕輕地敲門,是他們結婚以後從沒有過的事情。
不安在她的心裡突然膨脹起來。
「斯坦利?斯坦利?」
這次她不再用手指輕叩房門了,而是用力拍打。裡面還是沒有聲音。她用力在門上敲打起來。
「斯坦利!」
回答她的仍然是寂靜。而此時從浴室傳來了一種使她恐懼的聲音——是水珠滴落地聲音——滴喀。嘀塔。嘀喀。滴……
只有那種聲音。
她突然意識到,瘋狂地意識到,不是她父親而是斯坦利出了事!
隨著一聲悲嚎,她抓住了門把手,用力轉動。但是門已經鎖上了。帕特麗夏一下想到:晚上斯坦利從未這麼早就泡澡;除了上廁所之外,他從來不鎖浴室的門;斯坦利從來不為防備她而鎖門。
是不是斯坦利真的心臟病發作?帕特麗夏用舌頭舔了一下嘴唇,又叫起了他的名字。除了不停的滴水聲,沒有任何聲響。她向下看去,發現手中仍然拿著那罐啤酒。她傻乎乎地盯著啤酒罐,心就像兔子一樣不停地在嗓子眼裡跳動。她獃獃地看著它,就像是一生當中從未見過那樣的罐子。啤酒罐似乎變成了一隻像蛇一樣的黑色聽筒。恐懼幾乎使她失去了理智。
她四周朝看了看,發現自己不知不覺中又回到了客廳里。現在她才記起自己把啤酒扔在了浴室外面,又下了樓。她模模糊糊地想站:這隻不過是一個錯誤,事後我們肯定要為此大笑不已的。斯坦利給浴盆注了水后,又發現自己沒煙抽了,於是出去買煙了——是的。他朝里鎖了門,後來又覺得開門大麻煩,於是就從窗戶爬了出去。當然是這樣的。當然——無邊的恐懼卻從她的心中再次升起。她閉上雙眼,努力要擺脫它。她靜靜地站著,就像是一尊蒼白的塑像,只有脈搏在喉嚨里跳動著。
是的,她跌跌撞撞地下了樓是為了打電話。沒錯,可是打給誰呢?
不管怎樣,她抓起了聽筒,然後開始撥「0」。但是她怎麼把這一切告訴接線員呢?斯坦利把自己鎖在了浴室里,不回答她?溶室里的滴水聲使她發瘋?她得找人幫忙,什麼人都行——她把手背放進嘴裡,咬了一口。她得想一想,強迫自己去想。
備用鑰匙。對了。廚房的柜子里有備用鑰匙。
她的腳一下子踢翻了椅子邊上的鈕扣袋。一些鈕扣濺了出來,在檯燈下就像是眨巴看的眼睛。
廚房的柜子裡面掛著一個鑰匙形狀的鑰匙盤——那是斯坦利的一個客戶自己做的。鑰匙盤上有許多小鉤子。每個鉤子的上面都貼著標籤,上面寫著:車庫,閣樓,底摟浴室,樓上浴室,前門,後門。還有兩把汽車的備用鑰匙。
帕特麗夏一把抓住那個標著樓上浴室的鑰匙向樓上跑去,但是她又儘力讓自己走過去。跑只會使她感到恐懼。如果走著的話就不會有事了。即使確實出了什麼「事」,上帝看到她在走而不是奔跑,就會想,好吧——是我一時愚蠢犯下大錯,讓我及時把它收回去。
她鎮靜地走到樓上,向浴室走去,就像是參加一個重大會議。
「斯坦利?」她一邊叫著,一邊試著用手去開門,鑰匙是最後才用上的。她的恐懼突然之間更勝於前:上帝如果在她開門之前還沒改變主意,那麼就說明他已經決定了。奇迹畢竟是過去才發生的事。
她努力將鑰匙插入孔里,手在不停地哆嗦著。轉了一下,她聽到了鎖被打開的聲音。她摸索到了把手,沒有抒動——她的手心裡全是汗。又用了一下力,她打開了房門。
「斯坦利?斯坦利?斯坦——」
她盯著那個浴盆。她忘記了如何叫出她丈夫的名字。她只是盯著那個浴盆。臉色就像是一個孩子第一天上學時那樣嚴肅。當時如果她尖叫起來,隔壁的鄰居就會聽到,然後就會給警察打電話,說是有人闖進了尤利斯的家,正要行兇殺人。
但是此刻帕特麗夏只是靜靜地站在那裡,雙手交叉在胸前,臉色嚴肅,兩眼圓睜。然後她的那種神聖表情慢慢地變樣了。眼睛就像要突出來,恐怖地咧開嘴。她想尖叫,卻叫不出來。
浴室里點著日光燈,很明亮。浴盆里的水變成了明亮的粉紅色。
斯坦利仰面朝天躺著,頭向後耷拉在浴盆的邊上。他的嘴張得很大,臉上帶著無比恐懼的表情。浴盆的一邊放著一盒吉列刀片。他的兩隻前臂的內側從手腕一直到肘部都被劃開了,然後在腕部又垂直切了一道,形成了兩個血淋淋的「丫」字。傷口在白色的日光燈下閃著粉紅色。
又一滴水珠在水龍頭上形成了,變得越來越大。「嗒」。晶瑩的水珠落了下來。
在浴盆上方的藍色瓷磚上面畫著一個字——是他用右手畫的。帕特麗夏能夠看到在水裡漂浮著的那隻手。一定是斯坦利自己畫的字——那是他對人世最後的印象——然後他就失去了知覺。那個字歪歪扭扭,鮮血淋漓,像是在對她控訴——它!
又一滴水掉進了浴盆。
「嗒」
帕特麗夏終於叫出聲來。盯著丈夫的那雙已經死去的卻閃著光的眼睛,她開始尖叫起來。
2
理奇·多傑。
直到嘔吐開始之前,理奇覺得自己做得很不錯。
他聆聽著麥克。漢倫告訴他的一切,應答自如,甚至還問了幾個問題。他模糊地意識到他正用自己的一種聲音在說話。不是那種他有時在電台里常說的那種奇怪蠻橫的聲音,而是一種溫和而自信的聲音。一種一切都好的聲音。聽起來很好,卻是謊言。就像他擅長的其他聲音一樣都是謊言。
「你還能記住多少?理奇?」麥克問他。
「非常少,」理奇說著,然後停頓了一下說道,「我想足夠了。」
「你會來嗎?」
「我會的。」理奇說完,掛了電話。
他坐在桌子後面沉思了一會兒。背靠著椅子,他向窗外的太平洋望去。一群小孩子正在沙灘上衝浪——並沒有太多的海浪,他們只是跑來跑去玩耍。
今天是1985年5月28日。桌上的石英鐘正指向下午5點9分。
麥克打過電話已經3個小時了。天已經黑了。他突然起了一身雞皮疙瘩。他從架子上隨手抽出一張唱片,聽了起來。架子上堆滿了唱片,都是搖滾樂——搖滾樂就像那些聲音~樣已經成為他生活中的一部分。
馬維·蓋耶,來自一個理奇有時稱做「全死樂隊」的歌手,唱了起來:「噢——號,你想要問我怎麼知道……」
「不錯。」理奇說道。他甚至還笑了笑。其實情況很糟糕,已經把他拖進了一個繩套之中。但是他感到他有能力應付,毫不費力。
他開始打點行裝,準備回家。一個念頭湧上來。他突然覺得他已經死了,只不過是在為自己的後事作準備……還有他自己的葬禮。但是他感覺自己仍然做的不錯。他給自己的旅行經紀人打了個電話,告訴她自己需要什麼。她讓他等一刻鐘。
就在他找一雙旅遊鞋的時候,電話又響了起來。是卡蘿爾。她已經為他安排好了行程。晚上9點,他就能乘坐頭等艙從洛杉磯起飛了。中間在羅根和波士頓換機,明天早晨8點20分他將到達緬因州的班戈機場。從那裡到德里鎮只有26英里。
只有26英里?理奇想著。「沒有了嗎,卡蘿爾?也許你不知道到底有多遠,我也不知道。但是,上帝!我得弄清楚。」
他輕輕地掛斷了電話——讓他們去笑吧——然後又接通了查詢台,想問德里賓館的電話號碼。真是奇怪,要不是麥克打電話來,他可能這輩子再不會想起德里鎮了。至少有歷年了吧。在他的生命中,有一段時間他曾每天路過德里賓館的紅牆——而不只一次他跑過那裡,後面緊追著的是亨利·鮑爾斯,貝爾茨·哈金斯,還有一個叫維克多什麼的大個子。他們在後面緊追不捨,而且邊追邊罵:「媽的!往哪兒逃!站住!四眼豬!」他們抓住他了嗎?
理奇在苦苦回憶的時候,接線員問他找什麼地方。
「德里鎮——」
德里!天哪!這個名字多麼生疏;說出它簡直就像是在親吻一件古董。
「請查一下德里賓館的電話號碼。」
「先生稍等。」
一切終將過去。正如一首歌中所唱:「光榮的日子……在少女的眨眼之間消失。」誰是少女呢……當然是貝弗莉。
賓館也許會改變,但是消失是不可能的,因為電話里傳來了一個機械空洞的聲音:「號碼……是……9418282.重複一遍:號碼……是……」
但是理奇在第一次就記住了。那種單調的嗡嗡聲還是早點掛斷為好——它讓人想起一個埋在地下某個地方。長著無數只觸角、像章魚一樣的怪物。年夏一年,數字幽靈和被嚇壞的人類在這個世界里不安地共存著。
撥那個電話號碼簡直太容易了。他把聽筒靠近耳邊,一面朝窗外望去。衝浪的孩子們已經走了,一對情侶正緩緩地在沙灘上手牽著手漫步。那個場是簡直可以被旅行社當做招貼畫了。可惜他們都戴著眼鏡。
「站住!我操!砸爛你的破眼鏡!」
克里斯!理奇一下子想起來了。那個叫維克多的大個子姓克里斯。
噢!上帝!他根本就不願想起這些事情!一點都不願想起!
他的唱片收藏室的門開了。
唱片不再是唱片了。你不再是電台里炙手可熱的人物了,不再是「千聲之人」了。
他想擺脫這些混亂的想法。
我很好,記住這個就行了。我不錯。你不錯。理奇·多傑不錯。
抽根煙就好了。
他4年前就戒煙了。但是他現在可以抽一根,可以。
你躲藏在這裡沒有用。那些東西不是唱片而是死屍。你把它們埋藏起來,可是發生了大地震,一切都暴露了。你木是理奇。「唱片」
多傑,而是理奇。四眼。多傑。你在這裡嚇得要死。沒有門,沒有出口,只有地窖。地窖突然裂開,你以為已經死去的吸血鬼都飛出來了。一根香煙,就一根。看在上帝的份上,什麼牌子的都行。
「我要抓住你!四眼!叫你把他媽的爛書包都吃掉!」
「德里賓館。」一個男人的聲音。濃濃的北方腔。聲音越過千山萬水傳到了他耳里。
理奇問是否可以從明天開始預定一套房間。那個聲音說可以,然後問多長時間。
「我說不準。我只是……」他停頓了一下。
他究竟要幹什麼?在他的腦海中浮現出一幅畫面:一個背著花格書包的小男孩正拚命逃跑,而幾個大孩子緊追不捨。那個孩子戴著一副眼鏡,身材瘦小,臉色蒼白。然而讓人吃驚的是——那個孩子一邊跑一邊還在挑釁著:「來,來打我!」
他閉上了雙眼。「我只是到德里出差。我也不知道要多長時間。
是不是先訂上3天,不行再續?「
「再續?」那個聲音疑惑地問道。過了一會兒,那個聲音終於說:「行,就這樣了。」「謝謝。我……希望你能在11月的大選中投我們一票。」理奇換成了約翰·肯尼迪的聲音,「傑克想……重新主宰總統辦公室,我也為我的弟弟……加油助威。」
「您是多傑先生?」
「是的。」
「……有人打電話進來了。」
突然間一個寒戰穿越了他的全身。他幾乎絕望他在安慰自己:沒什麼,多傑。
「我也聽到了,」理奇說道,「一定是串線了。房間到底怎麼樣?」
「沒問題,」那人說著,「這裡的房間從來就沒有滿過。」
「是嗎?」
「是呀。」
理奇又打了個哆嗦。他已經完全忘記了這樣說——「是呀」——典型的新英格蘭北方方言。「往哪兒逃!馬屁精!」亨利·鮑爾斯的喊聲幽靈般地響起。更多的地窖裂開;他聞到的不是死屍的臭氣而是發霉的記憶——這反而更糟糕。
理奇給了那人自己的賬號,掛斷了電話。
然後他給自己的上司斯蒂夫·考沃,科蘭德電台節目主任,打了個電話。
「什麼事兒?理奇?」斯蒂夫問道。最近的調查顯示科蘭德電台的收聽率在整個洛杉磯地區排名第一,他的心情很不錯。
「也許你會後悔發問的,」理奇告訴斯蒂夫,「我要開溜了。」
「開溜——」他能聽出斯蒂夫皺起了眉頭,「我聽不懂你說的話。」
理奇費了一番口舌,也無法向他解釋清楚。但是最後斯蒂夫還是讓步了。
「好吧,」斯蒂夫說話了,「我做一些改動——讓麥克來頂替你。
看在多年同事的份上,我就這麼算了。但是我不會忘記你節外生枝讓我措手不及的。理奇。「
「哦,別這麼說。」理奇說道。他的頭更疼了。但是他確實知道自己要幹什麼。「我需要請幾天假,就這麼多。不要大驚小怪的。」
「請幾天假。請假幹什麼?就是因為你11歲的時候發過誓?天哪!小孩從來不把誓言當回事的!不只這些。你要知道,我們這裡乾的不是保險,不是法律,而是娛樂業!低賤庸俗,坑蒙拐騙,你他媽的不會不知道吧?我操!你簡直使我無法忍受了。不要以為我是傻瓜卜斯蒂夫幾乎大聲尖叫起來。理奇閉上了眼睛。11歲的孩子是會把誓言當回事的。這斯蒂夫不會懂的。理奇想不起到底是什麼樣的誓言——他也不願意記住——但是那誓言千真萬確是認真的。
「斯蒂夫,我不得不走。」
「好!我告訴你我會處理一切的。走吧!走吧!」
「斯蒂夫,我——」
但是斯蒂夫已經控上了電話。理奇將聽筒放了下來。但是就在他要開始收拾行裝的時候,電話又響了起來。理奇不用接就知道還是斯蒂夫。此時和他談話毫無益處——他只會變得更加憤怒,言語只會變得更加難聽。理奇把電話上的開關向右撥過去。鈴聲停止了。
他上樓從衣櫥里拿出了兩個手提箱,塞得滿滿的。都是些常穿的東西——牛仔褲、襯衣、內衣,還有襪子。他沒有意識到自己裝進去的衣服全是小孩服裝!他拿起箱子又下了樓。樓下的小屋牆上掛著一幅安瑟爾。亞當斯的黑白照片。理奇把它轉了一下,露出了一個保險箱。他打開保險箱,用手在裡面撥拉著——裡面全是些重要的文書契約——有這間豪華舒適的房屋的契約,有他在愛達華州一個20公頃的林地所有證,還有一大把股票。他只是隨意地買了這些股票,誰曾想市值連年上漲。有時想到自己竟然幾乎成了一個有錢人,他都會驚訝不已。他不僅擁有搖滾唱片……而且還是著名的「干聲之人」……
房子,林地,股票,保險,甚至還有他的遺囑。這些東西把你緊緊地綁在了生活的地圖上。他想到。
突然間他有一種狂熱的衝動,想要把這一切,不管是他媽的什麼東西全部放火燒掉。他藏在保險箱里的東西一瞬間失去了任何意義。
他意識到生活是多麼容易被毀掉。根本沒有任何超自然的因素在裡面,這正是他害怕的。你辛辛苦苦積攢起來的東西眨眼之間就會煙消雲散。容易得很。把它付之一炬或者讓它隨風飄散吧,還是早脫身為好。
那些文書契約的下面才是真正的好東西。現金。10塊的,20塊的,50塊的。4000塊的。理奇抓起那些錢,塞進自己的牛仔褲兜里。
存錢的時候可沒料到它的用處。日積月累的。如今成了逃難錢。
「太可怕了,」他嘟噥著,幾乎沒有意識到自己在說些什麼。他抬起頭,目光茫然地向窗外的沙灘上望去。沙灘上已經空無一人了。衝浪的孩子們走了。那對情侶也走了。
他把保險箱的門關上,然後又把那張照片轉到原位。猛然間他想起了斯坦利·尤利斯。那時一些大孩子們都這麼叫他:「嗨!牛里屎!
他媽的殺死耶穌的傢伙!又要去找你的狐朋狗友了?「
尤利斯到底在哪兒呢?他多久沒想起過尤利斯了?理奇還記得自己是在1960年的夏天從德里鎮搬走的。他又想起他的那些可憐的小夥伴們,一群天生的失敗者。他們的臉孔消逝得多麼快!他都快記不起來了。
那時他們天天在班倫低地玩耍,還在那裡修了一個俱樂部。他們說自己是叢林探險家,抗擊日軍的海岸警衛隊;還說自己是築壩者。
牛仔、叢林世界中的外星人。但是,他們真正乾的事情是躲藏。東躲西藏是怕讓那些大孩子們抓住。他們成天讓亨利·鮑爾斯,貝爾茨·哈金斯,維克多·克里斯一伙人追得四處逃竄。他們是一群可憐蟲——長著猶太人大鼻子的斯坦利·尤利斯,說話給巴的比爾。鄧邦,身上總是傷痕纍纍、衣袖裡老愛藏著煙捲的貝弗莉。馬什,肥胖臃腫的班恩。漢斯科,當然還有他自己——那個戴著寬邊眼鏡,學習成績優異,伶牙例齒的理奇·多傑。用一個什麼詞來形容他們呢——無能。
一切都回來了。怎麼回來的呢?他站在那裡,不停地戰慄。戰慄並不是因為那些他不能記起的夥伴。而是其他的東西。他多年沒有想過的東西。
血淋淋的東西。
黑暗。吞沒一切的黑暗。
在內伯特大街上的那棟房子里,比爾在大聲叫罵:「你殺、殺死了我弟弟,該、該、該死的!」
他還記得嗎?忘不掉。不管怎樣,還是忘不掉。
垃圾場的臭氣,屎臭,還有其他的難聞氣味。更糟的是一種野獸的氣味,它的惡臭。它就潛伏在德里地下的某個地方。
理奇想起了喬治——可是他已經忍不住想吐了。他朝洗手間跑去,絆在了椅子上,幾乎摔倒……他猛地撲倒在馬桶上,吐得翻江倒海。
他突然彷彿又見到了喬治。鄧邦。1957年的秋天,就在一場洪水過後,喬治被謀殺了,他的一隻手臂不見了。理奇曾經成功地忘記了這一切。可是現在它們又回來了。實際上,它們有時會回來的。
嘔吐過去了。理奇閉著眼去沖馬桶。他的晚餐都衝進了下水道。
進入了可怕、黑暗的下水道。
他把頭靠在馬桶上,哭了起來。這是自從他母親在1975年死後的第一次。
40分鐘之後,感覺心情好了一些,他把手提箱扔進了汽車行李箱里,然後把汽車從車庫裡開了出來。看著自己的熟悉的住所,看著那金色的海灘,那燈光掩映下綠色的海水,他的心沉了下來。他突然覺得自己再也看不到這一切了。他只是行屍走肉。
「回家吧,」理奇·多傑低聲對自己講,「回家。上帝會幫我的。回家吧。」
他掛上了檔。車子沖了出去。
安穩的生活是多麼容易被打破!生活總是這樣,才渡過難關,又得經受考驗。就是這個樣子。前方的路途什麼事都可能發生。
3
班恩·漢斯科。
如果你想在1985年5月28日那天晚上,找到《時代》周刊上稱讚的那位「可能是美國最有前途的建築師」,你就得驅車到斯維德和姆。沿著一條中央大道,穿過那個頗為繁榮的小城的商業區,再向前走出去,最後就到達了一個名叫「紅輪子」的路邊小酒館。酒館前面不太乾淨的停車場上,停著一輛1968年的卡迪拉克。車的前方有一個小牌子,上面寫著「班恩的愛車」。走進酒館,你就能看到你要找的那個人——身材瘦長,飽經風霜。
他上身穿一件條紋襯衣,下身是一條發白的牛仔褲,腳踏一雙舊的工程靴。他今年已經38歲了,但是他看上去要比他的實際年齡年輕10歲——只是在他的眼角有一些不易覺察的魚尾紋。
「您好!漢斯科先生。」酒館的老闆李瑞奇一邊打著招呼,一邊把一張餐巾紙放在了班恩的面前。李瑞奇有點驚訝,他從沒見過班恩·漢斯科在這個時候光顧他的小店。以前班恩來的時候總是在周末。
周五來的時候他喝兩杯啤酒;周六晚上就喝四五杯。在離去的時候,他總是在啤酒杯的下面壓上5美元的小費。酒館老闆李瑞奇特別喜歡這位老主顧——不僅僅因為每周都能從他那裡得到10美元小費,而是覺得和他在一起很值得。在一個這樣的三流酒館里,顧客們的談話多是庸俗不堪;但是班恩·漢斯科先生氣度不凡,談吐高雅,確實是不可多得的人物。
每到周末李瑞奇總是期待著班恩的出現,因為憑著多年的經驗,李瑞奇知道他一定會按時光臨的。也許班恩會在千里之外的紐約蓋摩天大樓,在瑞多比奇建藝術館,或者在鹽湖城蓋商業大廈,但是每到周五晚上8點到9點半之間,酒店的門就會被推開,班恩就會走進來——似乎他的家最遠也就在小城的另一邊;而他來這裡只是因為電視里沒有好節目可看。他有自己的私人飛機,在他的莊園里還有一塊小型停機坪。
兩年前班恩在倫敦第一次設計並且監造了BBC廣播電心,直到現在英國新聞界對它的優劣仍然爭論不休。《衛報》說那可能是「最近20年來倫敦最漂亮的建築」;而《鏡報》則稱「那幢建築物比丈母娘的老臉還要難看」。就在班恩接下倫敦的那個活兒之後,李瑞奇想,「可能他不會常來了」。但是,班恩的固定行程只在第一個周五打斷了~次。等到周六晚上9點一刻,他又從容地跟進了「紅輪子」,還是那身打扮。李瑞奇激動地叫了出來:「您好!您怎麼還在這兒呢?」班恩·漢斯科先生有點迷惑,似乎他在這裡根本就不出奇。
他總是獨自一人前來,總是又沿著老路回去。李瑞奇覺得班思是他一生遇見的最孤獨的人。
今晚,漢斯科先生看起來有點臉色蒼白,有點心不在焉。
「你好!李瑞奇。」他一邊說著,一邊坐了下來,然後低下頭去研究自己的雙手。
李瑞奇覺得漢斯科似乎有些害怕。但是他認為這一點都不奇怪。
如果一個人太引人注目,太出名,就會成為別人攻擊的對象。
李瑞奇從吧台後面拿了一個啤酒杯,然後去擰啤酒桶上的龍頭。
「不必了,李瑞奇。」
李瑞奇吃驚地轉過身來——當他看到班恩·漢斯科的臉時,一陣恐懼突然襲來。漢斯科先生現在並不像是害怕,而是似乎剛剛經受了一次重擊,余痛末消。
有人把一個硬幣投進了投幣式自動電唱機里。一個女歌星啦啦呀呀地唱了起來。「您沒事兒吧?漢斯科先生?」
班恩·漢斯科突然之間變老了——好像老了10歲——不,是20歲。李瑞奇驚奇了。漢斯科先生的頭髮全變得灰白,而李瑞奇以前從未見過他有一根白頭髮。
漢斯科微笑著。一種嚇人的恐怖的笑。一種行屍的笑。
「我今晚不想喝,李瑞奇。今晚不要。不要。先生。一點都不要。」
李瑞奇把酒杯放下,走到了漢斯科跟前。
酒館里空蕩蕩的。幾乎不到20個顧客。安妮坐在廚房門旁邊,正和廚師玩撲克。
「是不是有壞消息,漢斯科先生?」
「壞消息,沒錯。家裡來的。」他看著李瑞奇,似乎要把他看穿。
「很抱歉,漢斯科先生。」
「謝謝你,李瑞奇。」
漢斯科又陷入了沉默。正當李瑞奇要問他是不是能幫點什麼忙時,漢斯科說話了:「你酒館里的威士忌怎麼樣?李瑞奇?」
「給其他人的都是一般的,」李瑞奇說道,「可您我就得拿出最好的『野火雞』。」
漢斯科笑了一下。「謝謝你,李瑞奇。我想你得拿個啤酒杯來,給我裝滿『野火雞』。」
「裝滿?」李瑞奇毫不掩飾自己的驚訝,「天哪!那我得把你從這兒捐出去!」或者得叫救護車,他想。
「今晚不會的,」漢斯科說道,「沒事兒。」
李瑞奇仔細看著漢斯科先生的眼睛——不是在開玩笑。他從吧台後面拿了一個啤酒杯,又從貨架上拿了一瓶『野火雞』,手抖個不停,酒瓶碰在杯子上,叮噹作響。他真的困惑了。並不只是因為漢斯科先生,而是他從來沒有倒過這麼多的威士忌——或者一生當中也不會再有。
叫救護車,我操!他把這杯喝下去,我就得叫人來給他掘墓了。
但是李瑞奇仍然把酒端了過去,放在漢斯科的面前。父親曾經告訴他只要是一個人腦袋正常,只要他付了賬你就給他東西,不管是尿還是毒藥。李瑞奇不知道父親的建議是好還是不好,但是他知道如果想要以賣酒為生,有時你就不能不昧著良心。
漢斯科若有所思地看著那一大杯威士忌。等了一會兒,然後問道:「我得自己出錢買單嗎?」
李瑞奇慢慢地搖了搖頭,仍然盯著那啤酒杯,不想指頭去看那雙逼人的眼睛。「不,」他說道,「這杯算我的。」
漢斯科又笑了,這次顯得自然了一些。「多謝,李瑞奇。我想和你講個故事。是關於我的老師弗蘭克·比靈斯的。我敢說他是世界上最棒的建築師。1978年他在秘魯全身發高燒,醫生們給他注射了各種各樣的抗生素,但是沒有一種起作用,兩周之後他還是死了。但是印第安人知道如何對付那種熱症。他們說本地釀造的威士忌最具特效。那種酒只需猛喝一口,嗓子眼裡就有一種熱辣辣的感覺,但是印第安人喝它就像是喝可口可樂那麼豪飲。我從來沒有見有人喝醉過。今天我想仿效一下。請給我拿些檸檬來。」
李瑞奇取了四顆檸檬,放在了酒杯旁邊一張乾淨的餐巾紙上。漢斯科拿起了一顆,仰起脖子像是要點眼藥,然後把檸檬汁擠進了右面的一個鼻孔里。
「我的天哪!」李瑞奇嚇壞了。
漢斯科的喉嚨在動。他的臉變得紅了……李瑞奇看見眼淚從他的臉上流了下來。自動電唱機里傳來了斯賓納斯的歌聲:「噢,上帝,我不知道我到底能不能再忍受……」
漢斯科閉著眼在吧台上摸索,又拿起了一顆檸檬,然後把汁擠進了另一個鼻孔里。
「你他媽的會搞死你自己的。」李瑞奇嘟噥著。
漢斯科把兩個檸檬殼拋在了吧台上,然後「噝噝」地吸著氣。他的眼睛火一樣的紅。他抹去了順著鼻孔流下來的檸檬汁,抓起了酒杯,喝了一大口。李瑞奇目瞪口呆,看著他的喉結一上一下地在動。
漢斯科放下酒杯,哆嗦了兩下,然後點了點頭。他看著李瑞奇,笑了一下。他的眼睛已經不紅了。
「你瘋了,漢斯科先生。」李瑞奇說道。
「用你的毛打賭。」漢斯科先生說,「你還記得嗎?李瑞奇?我們小的時候,總愛說『用你的毛打賭』。我曾經告訴過你我以前是個胖子嗎?」
「沒有,先生。從來沒有。」李瑞奇小聲說道。他現在覺得漢斯科先生真的有點瘋狂,或者至少暫時不太正常。
「我那時是一個標準的胖子。從來不打棒球,也不打籃球。在玩捉迷藏的時候,總是第一個被抓住。我是個胖子。就是這樣。在老家時,有一群傢伙總是在不停地追趕我。一個叫貝爾茨。哈金斯,一個叫維克多。克里斯,還有其他的一些。其中亨利。鮑爾斯是他們的頭。我敢說亨利。鮑爾斯是世上最邪惡的一個孩子。我不是他推一追趕的人;我的問題是,我不能像其他的孩子那樣跑得那麼快。」
漢斯科揭開了襯衣的鈕扣,把胸口露了出來。李瑞奇向前靠了靠,看見漢斯科的肚子上有一塊可笑的、扭曲的傷疤,就在肚臍的上面。他看清楚了,是一個字母「H」。
「這正是亨利。鮑爾斯乾的。太久了。我很幸運,他沒把他那骯髒的名字全部刻在我身上。」
「漢斯科先生——」
漢斯科又像剛才那樣,仰起頭把剩下的兩顆檸檬,都擠了過去。
他哆嚷著把擠完的檸檬殼放到一邊,抓起酒杯喝了兩大口,然後閉上眼摸索著,抓住了吧台的邊緣。他緊緊地抓著,就像是在波濤洶湧的大海上的一個人死死地抓著船上的欄杆,然後睜開雙眼,朝李瑞奇笑了笑,說道:「今晚我能把這一杯子全都喝下去。」
「漢斯科先生,求您不要再喝了。」李瑞奇在不安地請求著。
安妮托著盤子過來了,她來拿幾杯啤酒。「漢斯科先生沒事吧?
李瑞奇?「安妮問道。她看見漢斯科正靠著吧台,認真地從一個小罐子里撿檸檬片。
「不知道。」他回答。
「那你還在這兒袖手旁觀?還不幹點什麼?」安妮像大多數女人一樣,偏向漢斯科。「我不知道。我父親總是說一個人如果頭腦正常——」
「你父親的腦子連個豬腦子都不如,」安妮說道,「快別管你父親了。還是別讓他喝了吧。他會把自己殺死的。」
李瑞奇終於下了決心,走到漢斯科跟著。「漢斯科先生,我想你確實喝——」
漢斯科又仰起頭擠著檸檬汁。實際上這次是在吸,就像那是可卡因一樣。然後拿起酒杯像喝水一樣大口吞著威士忌。他神情嚴肅地看著李瑞奇。「乒乓乒乓。我看見那群傢伙在我的卧室里跳舞。」說完他笑了起來。啤酒杯里的威士忌大概就剩下兩英寸了。
「夠了夠了。」李瑞奇一邊說著,一邊伸手去拿酒杯。
漢斯科輕輕地把它拿走了。「破壞已經造成了,李瑞奇。已經造成了。孩子。」
「漢斯科先生,請——」
「我給你的孩子們帶了點東西。李瑞奇。險些忘記了。」漢斯科從他的那件褪了色的馬甲兜里取出了一些東西。
「我爸在我4歲的時候就去世了。」漢斯科說道,聲音沒有任何的含糊不清。「留給我們一堆債務還有這個。我想讓你的孩子們收下這些東西,李瑞奇。」他把3個圓圓的銀幣放在吧台上。在柔和的燈光下,銀幣煙煙發光。李瑞奇屏住了呼吸。
「真的感謝你,漢斯科先生。但是我不能——」
「曾經有4個。我把其中的一個給了結巴比爾和其他的人。比爾。鄧邦是他真正的名字。但我們常叫他給巴比爾……就像是我們常說『用你的毛打賭』。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之——我還有一些朋友,即使是像我那麼胖的人也有一些朋友。結巴比爾現在是個作家。」
李瑞奇幾乎沒有聽見他說的話。他只是痴迷地望著那些銀幣。
1921年,1923年,1924年。上帝才知道它們值多少錢。
李瑞奇又說了:「我不能。」
「你必須收下。」漢斯科抓緊酒杯,把剩下的威士忌一飲而盡。他的眼睛一刻也沒有離開李瑞奇。那雙眼水汪汪的,充滿了血絲,但是李瑞奇敢對著《聖經》發誓,那仍是一雙絕對清醒的眼睛。
「你嚇著我了,漢斯科先生。」李瑞奇說道。
「嚇著你了嗎?」漢斯科問道。他的雙眼緊緊盯住李瑞奇的眼睛。
他把酒杯推到一邊,然後把雙手交叉放在了那3個銀幣前面。「可能是吧。但是你根本沒有我這麼害怕,李瑞奇。求求上帝,你千萬不要這樣。」
「那麼,到底出了什麼事」李瑞奇問道,「可能——」他舔了一下嘴唇,「可能我能幫您一些忙。」
「出事?」班恩·漢斯科笑出聲來。「為什麼這麼說?不是的。今晚我接到了一個老朋友的電話。那人名叫麥克。漢倫。我已經完全把他忘掉了,李瑞奇。但是那並沒使我害怕。畢竟我和他是童年之交,再說孩子總是健忘的,對不對?但是令我害怕的事就要發生,並不只是因為麥克——而是我忘掉了孩提時代的~切東西。」
李瑞奇只是獃獃地看著漢斯科。他不知道漢斯科到底在說些什麼——但是漢斯科嚇得要死。毫無疑問。這事發生在漢斯科身上有些可笑,但是的確是真的。
「我的意思是說,我已經忘掉了一切。」他用手指節輕輕敲打著吧台。「你聽說過嗎,李瑞奇,在你不知道健忘症為何物時,你竟然已經完全忘記了一切片李瑞奇搖了搖頭。
「我也是。就在我開車前來的時候,健忘症突然之間襲擊了我。
我想起了麥克,只是因為他給我打了電話。我想起了德里,只是因為他的電話是從那裡打來的。「
「德里?」
「但是,就這麼多。記憶朝我襲來,甚至我從沒想過自己是個小孩子……然後就像那樣,記憶開始洶湧而回。就像我們曾經用那個銀幣所乾的那樣。」
「您用那個銀幣幹什麼了,漢斯科先生?」
漢斯科看了看錶,突然從凳子上滑了下來,有點踉蹌。「不能浪費時間,」他說道,「今晚我得飛走。」
李瑞奇大吃一驚。漢斯科又笑了。「是飛走,但是不是自己開飛機。是聯合航空班機,李瑞奇。」
「哦,」他的臉色緩和了一些,「您要去哪兒?」
漢斯科的襯衫仍然敞開著。他若有所思地看著肚子上的那個白色的疤痕,然後開始系鈕扣。
「我想我得告訴你,李瑞奇。家。我要回家。我那些銀幣給你的孩子。」說完,他轉身向門口走去。他的雙手叉在腰間。那個動作真的嚇壞了李瑞奇,他彷彿看見了幽靈。
「漢斯科先生!」李瑞奇驚叫起來。
漢斯科轉過身來。李瑞奇不由得向後退了一步,撞在了身後的貨架,酒杯和酒瓶在乒乓作響。李瑞奇突然覺得班思。漢斯科已經死了。
是的。他或者躺在一個水溝里,或者用皮帶吊在廁所里;此刻站在電唱機旁正回頭看著他的那個人只不過是個幽靈。過了一會兒——一小會兒已經足夠讓他冷靜下來,李瑞奇又返回到現實當中。
「什麼事,李瑞奇?」
「沒……沒……沒什麼。」
班思。漢斯科的臉頰被酒精燒得通紅,他的鼻子也是又紅又疼,直盯盯地看著李瑞奇。
「沒什麼。」李瑞奇又小聲地說了一遍。但是他的眼睛不能離開那張臉孔,那個一隻腳已經踏入地獄之門的人的臉孔。
「我那時是個胖子;我們也非常可憐。」漢斯科說道,「我現在記起來了。是一個叫貝弗莉的姑娘或者是結巴比爾用那個銀幣救了我的命。我會被我今晚所想的東西嚇瘋的。但是嚇不嚇倒沒有關係,這一切終究會來臨的。我得走了。因為我曾經獲得和現在擁有的一切都和我們那時的所作所為有關。你必須得為你獲得的一切付出代價。也許這就是為什麼上帝造就了孩子,而孩子只有不斷跌倒、流血才能獲得一個簡單的教訓的原因。遲早你擁有的東西會讓你付出的。」
「不管怎樣……這個周末……你還會回來的,是不是?」李瑞奇的嘴唇麻木了。他竭盡全力說道:「這個周末你還會像往常一樣回來,是不是?」
「我不知道。」漢斯科先生的微笑很可怕。「這次我去的地方比倫敦還要遠,李瑞奇。」
「漢斯科先生——」
「把那些銀幣給你的孩子。」說完,漢斯科就走進了茫茫夜幕之中。
「到底是怎麼回事?」安妮問道。但是李瑞奇沒理她。他衝到一個朝向停車場的窗戶前,向外望去。
漢斯科的卡迪拉克啟動了。它衝出了骯髒的停車場,後面揚起一陣灰塵。灰塵散處,那車變成了兩個紅點。
4
艾迪。
據說如果你想了解世紀末美國中產階級的男男女女,你只要看看他們儲備藥品的櫥櫃。上帝,瞧瞧艾迪。卡斯布拉克的藥品櫃吧。
上面一層擺滿了瓶瓶罐罐。其中有兩瓶飛利浦牌鎂乳喝起來就像粉筆水;那種加了薄荷味的新產品,喝起來就像薄荷味的粉筆水。這都是艾迪的常備葯。這些瓶瓶罐罐看起來就像一個個小豬儲蓄罐,只不過裡面裝滿了藥片,而不是硬幣。
第H層擺滿了各種營養葯:維生素E、維生素已純維生素B.複合維生素B、B-12……還有治皮膚病的賴氨酸;預防心臟附近膽固醇聚積的卵磷脂;補鐵的、補鈣的,還有魚肝油,各種複合藥劑。
第三層架子是各種專利藥品的世界。止咳藥、感冒藥、治喉痛的葯、嗽口水、眼藥水,還有治胞疹的外用霜劑。架子的一邊擺著3瓶焦油洗髮水,擠在一堆兒,好像幾個密謀反叛的人。
櫥櫃的底層幾乎空著。僅有的幾樣藥品都是在關鍵時刻才用的。
艾迪走進衛生間的時候,手裡拎著一個藍色的大手提袋。他把袋子放在洗滌槽上,開始把這些瓶瓶罐罐胡亂塞進袋子里。平時他會小心翼翼地一瓶一瓶地拿出來,可現在沒時間仔細了。在艾迪看來,這個選擇簡單得近乎殘忍;要麼行動起來,讓自己不停地忙活;要麼干站在那裡,時間一長就開始琢磨所發生的一切,結果死於恐懼。
「艾迪?」樓下傳來麥拉的聲音。「艾迪,你在做什麼呢?」
架子上的藥瓶一掃而空。艾迪停了一會兒又抓過一瓶葯塞進包里。他拉上提包的拉鏈。想了想,又把剩下的藥瓶全都塞了進去。
「艾迪?」麥拉一邊往樓上走,一邊叫著。
艾迪拉好提包的拉鏈,轉身出了衛生間。他身材矮小,長著一張怯生生的臉。艾迪的頭髮快要脫光了,剩下的一點頭髮一塊一塊,沒精打采地坐落在頭頂。袋子太沉,艾迪的身子不由得向一邊歪著。
一位非常臃腫的女人正慢慢地爬上二樓。艾迪聽到她腳下的地板吱吱作響,發出抗議。
「你在做什麼?」
艾迪毫不諱言,他娶的簡直就是他的母親。麥拉葉斯布拉克特別胖。5年前艾迪娶她的時候,她還只是微微發福。不過有時候艾迪覺得麥拉有一大會臃腫不堪。上帝,他母親就是個胖子,麥拉著起來更胖得多。她穿了件白色的睡衣,胸部和臀部像海浪一樣凸出來。那張不加修飾的臉,慘白光亮,看起來異常可怕。
「我得離開一段時間。」艾迪說。
「什麼,你要走?電話里說了些什麼?」
「沒什麼。」艾迪說著飛也似地穿過門廳,來到壁櫥前。他放下大手提袋,打開壁櫥門,翻了翻那幾件樣式相同的黑色套裝。在一堆色彩艷麗的衣服里,它們顯得越發的黑。平日上班時,他總是穿黑色套裝。他鑽進壁櫥,聞到一股樟腦混合羊毛的味道。他吃力地拖出一隻手提箱,開始裝衣服。
「怎麼了,艾迪?告訴我你要去那兒?」
「我不能告訴你。」
麥拉站在那裡望著他,不知該說什麼,該怎麼辦。她真想把艾迪捆起來關進壁櫥,再用自己的身體死死地抵住壁櫥的門,直到一切平靜下來。可是,雖然她比艾迪高3英寸,比艾迪重一百磅,她還是無法讓自己這樣做。她想不出該怎麼辦,只感到無比的憂傷和恐懼。艾迪簡直變了一個人。
「你不能走,」麥拉陷入絕望,「你答應過我幫我得到艾爾·帕西諾的親筆簽名。」這根荒唐,可現在即使荒唐也比什麼都說不出要好啊。
「你會得到他的親筆簽名。你還得給他開車。」
恐懼已攪昏了她的頭腦,這話更使她忐忑不安。她低聲尖叫道:「我不行,我永遠都不……」
「你必須這樣做。沒別人了。」他一邊說,一邊審視他的鞋。
他挑了兩雙鞋。又找了個空鞋盒把另外一雙鞋擱了進去。一雙黑色的皮鞋,穿過許多次,可還不錯。這雙鞋太舊,上班時不能穿。當你開車帶著那些有錢人——其中許多是很有些名氣的有錢人——穿過紐約的大街小巷時,你得穿著合體。這些鞋子看起來有些寒酸……不過,穿這樣的鞋去他將要去的地方,做他必須做的事,一點沒問題。
沒準兒理奇。多傑會……
突然間那黑色變得咄咄逼人,他感到喉嚨發緊。艾迪這才驚訝地意識到他把整個藥鋪都裝進了手提袋,卻忘了最重要的一樣——治哮喘的噴霧劑落在樓下音響柜上。
他砰地關上手提箱,上好鎖。抬頭看見麥拉正站在走廊,像哮喘病人一樣雙手緊緊地壓住短粗的脖子。地瞪大眼睛看著艾迪,一臉的惶惑和驚恐。要不是他自己心裡也怕得要死,他或許還會為她感到抱歉。
「怎麼了,艾迪?誰打來的電話?你遇到麻煩了,是嗎?你有什麼麻煩呢?」
他朝她輿過去,一手提著大手提袋,一手拎著手提箱。麥拉走在前面,擋住他的去路。起初他還以為她不會讓開路。可當他的臉幾乎撞到她胸口時。麥拉害怕地閃開身。看著他頭也不回地走過去,麥拉忍不住痛苦失聲。
「我不能給艾爾·帕西諾開車!」她大叫起來。「我會撞車的。艾迪,我害怕!」
他看了一眼樓梯邊小桌上的時鐘,已經9點20分了。三角洲旅行社的工作人員瓮聲瓮氣地告訴他,他已經錯過了北上緬因州的末班車。他又打電話給艾迪特拉克旅行社,得知有一班開往波士頓的列車11點半離開賓夕法尼亞火車站。他可以在南站下車,然後坐計程車到阿靈頓大街科德角豪華汽車公司。多年來這家公司與艾迪的公司開展了許多友好互惠活動。打一個電話,布徹。卡寧頓就會給他安排好北上的行程。布徹說給他準備一輛卡迪拉克,這樣他就可以體面地去。
「體面地去?」艾迪心裡想著。「坐靈車去才夠體面。不過別急,艾迪。你可能會坐著靈車回來,要是你的屍體還能檢得回來。」
5
9點20分。還有足夠的時間跟麥拉說說話,還有足夠的時間安慰安慰她。啊……對於麥拉,今夜要是一個平靜的夜晚,要是他悄悄地溜走,只在冰箱上留一張紙條,該有多好啊。那樣走,像個逃亡者,不可取。可這樣更糟糕。這好像是被迫離家出走,讓你實在難以面對。
「有時家是心的寄託。」艾迪胡亂想著。「博比·弗羅斯特曾經說過家這個地方,當你不得不回去的時候,他們不得不收留你。可不幸的是,一旦你走進家這個地方,他們便不願再放你出來。」
艾迪站在樓梯口,稍稍向前挪了幾步,喘著粗氣,心裡怕極了。
他注視著哭得慘兮兮的妻子,說道:「跟我下樓,我來告訴你。」
艾迪把手裡的兩個裝滿衣物和藥品的大包放在前廳的門邊。他突然記起了什麼——是母親的幽靈。母親雖已過世多年,卻不時地在與他的思想對話,提醒著他。
「你知道你的雙腳一著涼,你就感冒。艾迪,你和別人不一樣。你身子骨兒弱,得小心。所以下雨天你必須穿膠鞋。」
德里很愛下雨。
艾迪打開前廳的壁櫥,取出掛鉤上的膠鞋,塞進手提包。
「好孩子,艾迪。」他彷彿聽到媽媽的聲音。
艾迪抓起電話,叫了一輛計程車。調度員告訴他15分鐘後車就到。
掛了電話,艾迪順手抓起放在那套昂貴的索尼影碟機旁邊的哮喘噴霧劑,心裡想著:我花了150美元買了這套最先進的音響,為的就是讓麥拉能夠盡情地欣賞她最鍾情的超級巨星的演唱。突然他又感到一絲愧疚。他很清楚,這樣說對麥拉很不公平。即使還聽著那些有沙沙的雜音的老唱片,即使在昆斯區那套只有4個房間的小房子一直住到他們滿頭白髮,麥拉也一樣感到無比幸福。他買這麼昂貴的音響,在長島買這套散石蓋成的大房子,只是為了證明他的能力,為了平息母親那溫柔、惶恐不安、迷惘又難以滿足的聲音。它們彷彿在說:「媽媽,這都是我掙的。看看這一切,全是我賺來的。看在上帝的份兒上,您能閉嘴了嗎?」
艾迪把哮喘噴霧劑對準喉嚨,就像一個要扣動扳機自殺的人。他吸了一大口氣,感到呼吸暢通了,胸口的壓迫感也消失了。他的腦子裡突然又飄來那個幽靈般的聲音。他似乎聽到母親跟布萊克教練為他能不能上體育課在爭吵不休。聽見母親氣憤地說:「他身體弱。我兒子身體很弱。」
「根本不是那麼回事。」艾迪從那段回憶中回過神來。多年以來,這難堪的經歷還是頭一次鑽出他的記憶。那次母親在德里小學體育館跟布萊克教練大喊大叫,而他氣喘吁吁地縮在母親身邊,別的孩子圍著一個籃筐看熱鬧。麥克。漢倫的電話使他想起的不僅僅是這些,他還想起許多其他更糟糕的事。那些回憶就像愛撿便宜貨的人擠在百貨商店的門口,一起洶湧而來。在折賣場上他們能找到些什麼呢?他的健全的心智?也許吧。可那也是打折貨。
「什麼事都沒發生。」艾迪念叨著,深深地吸了一口氣。把哮喘噴霧劑擱進口袋裡。
「艾迪,請你告訴我這一切是怎麼回事?」她那胖胖的臉頰上掛著淚痕,不安地絞著雙手,好像一對粉紅色光溜溜的小動物嬉戲不停。
就在向麥拉求婚前不久,艾迪拿了一張麥拉送給他的照片,放在母親的相旁。那張相片是1944年他出生的前兩年拍的。那時,母親才180磅重,還算苗條。可到母親64歲去世時,她已經重達400磅,準確地說406磅。她伊然一個龐然大物,渾身贅肉,蒼白的臉總是一籌莫展的樣子。
他比較著,目光在母親和麥拉之間變換。她們應該是姐妹,簡直太像了。艾迪竭力不讓自己在心理上亂倫。看這兩張幾乎完全相同的照片,他發誓決不讓自己做出任何傻事。他能忍受別人的奚落和嘲笑,可他真的想做弗洛伊德馬戲團里的小丑嗎?不,他不願意。他會慢慢疏遠麥拉,和她斷絕來往。他會一點一點讓她失望,因為她太美好,沒有和男人相處的經驗。等到麥拉從他的生命里漸漸消失后,他就可以去上他嚮往已久的網球課,或者參加撞球俱樂部,或者參加健身俱樂部。
可最後他還是娶了麥拉。曾經的一切,過去的習慣難以改變。家就是個你一進去便被拴住的地方。天啊,他本來可以打敗母親的幽靈。雖然很難,可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夠做到。是麥拉使他變得如此依賴。麥拉的關懷判了他的死刑,麥拉的愛護牢牢地拴住了他,麥拉的溫柔纏繞著他。麥拉就像他的母親非常了解他的個性:因為艾迪時常以為他自己身體不好,因而更加嬌弱;她必須保護他,不讓他做出任何出格的事情。
麥拉對艾迪的照顧無微不至。就像母親那樣,麥拉清楚地知道艾迪別無選擇。沒結婚前,他就三次離家出走,又三次回到他母親的身邊。在他母親去世4年後,他又回到昆斯區的家中,從此再也沒有離開。這一次他帶著麥拉回來。他愛她,他別無選擇。她那善解人意的目光鎖定了他,讓他忘乎所以。
那時他想,又回家了,永遠地回來了。
艾迪想著,或許我錯了。這裡不是我的家,從來不是。我的家是我今夜要去的地方。家是你去了便要面對黑暗中的一切的地方。
艾迪無助地顫抖,好像沒穿膠鞋出了門,得了傷寒。
「艾迪,請你……」
麥拉又哭起來。像艾迪的母親一樣,眼淚是她的殺手鐧。那溫柔的武器使人麻木,使善良和柔情變成盔甲上致命的裂痕。麥拉很少靠眼淚來打動他,可現在她正在這麼做,而且就要達到目的了。不行,他起過誓,起過誓。走吧,艾迪,你又傷害了她。你為什麼不接她幾次?那樣也許更仁慈些,更快些。突然間,也許是想要途難一頓的想法使他想起了亨利·鮑爾斯。這麼多年他第一次想起鮑爾斯。這使他無法平靜。
兩道光射過圍牆。計程車的喇叭響起來。艾迪感到一陣欣慰。他們用了整整15分鐘的時間談論帕西諾,而沒有談德里和麥克。漢倫。
亨利·鮑爾斯。這對麥拉,對他自己都有好處。不到萬不得以,他不想花時間去想去談那些事情。
艾迪站起身說:「我叫的車。」
麥拉起身太快,踩住了裙邊,向前跌去。艾迪一把扶住她。
麥拉又哭鬧起來:「艾迪,你得告訴我介!」
「我不能。沒時間了。」
「從前你對我從不隱瞞什麼,艾迪。」她不停地啜泣。
「現在也沒有。真的沒有。打電話的是個老朋友。他……」
「你會生病的。」她絕望了,跟著艾迪走到前廳。「我知道你會生病的。讓我跟你一起走,艾迪,求求你。我會照顧你,好嗎?」她的聲音越來越高,變得歇斯底里。艾迪感到害怕。她越來越像他媽媽。
在去世前的幾個月里,他媽媽變得衰老,肥胖,神經質。「我會給你捶背,照顧你吃藥……我,我會幫助你……如果你不願意讓我說話,我就不說。只要你把一切都告訴我。艾迪,艾迪,求你別走!艾迪,求你了!求你了!」
艾迪大步穿過門廳,走到前門。他低著頭,茫然地向前走,彷彿一個頂著颶風前行的人。他又感到呼吸困難。手中的袋子重似千斤。
他感到麥拉豐滿的粉紅色的手拽住他,摸索著,尋找著,無力又絕望地拉住他,想用溫柔關切的淚水引誘他,留住他。
「我快要堅持不住了!」艾迪的心在絕望中掙扎。他的哮喘又發作了,感到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難受。他伸手去開門,門柄卻似乎離他越來越遠,融進無邊的黑夜。
「留下來,我給你做酸奶油咖啡蛋糕。」麥拉乞求他。「還有爆米花……我給你做你最喜歡的火雞大餐……要是你想吃,我明早就做……我現在就做……還有肉湯……艾迪,我好怕!你讓我好怕!」麥拉一把抓住他的衣領,把他往回拖。就像警察抓住了可疑的逃犯。艾迪用盡最後一點力氣,拚命向前。當他筋疲力盡,再也沒有力氣抵抗的時候,麥拉的手鬆開了。他緊緊地握住冰涼的門柄,猛地拉開家門,看到計程車——來自理智國度的使者正等在那裡。門外夜空晴朗,群星閃爍。
他轉身看了一眼哭得死去活來的麥拉。「你應該理解我。這不是我想做的。如果我可以選擇,有一點點選擇的機會,我都不會走。請你理解我,麥拉。我走了,我會回來的。」哦,這簡直是謊言。
「什麼時候?要多久?」
「一個星期。或者10天。不會更晚了。」
「一個星期!」麥拉尖叫著,雙手緊壓在胸口上。「要一個星期!10天!求求你,艾迪!別……」
「麥拉,別說了,好不好?什麼都別說了。」
麥拉真的不做聲了,站在那裡,一雙淚眼哭得紅腫。麥拉沒有怨他,只是為他、為自己的未來感到恐懼。這麼多年來,艾迪第一次意識到他能一心一意地愛她。在即將與這個家永別的一剎那,他突然想到或許麥拉比他更害怕;或許母親比他更害怕。德里就像嘶嘶作響騰空而起的焰火一下子又回到他的記憶中。他記起6歲那年在德里的一家鞋店,他偷偷地爬上試鞋機。母親赤著腳尖叫著飛奔過來。「艾迪,下來!下來!那機器能使人得癌症!下來!艾迪!」他又驚又怕,一下子失去平衡。但心裡卻又一種惡作劇的快感。「我要摔倒了!我要看看摔倒了,頭上磕個大包的滋味!」可是他沒有摔倒。母親拽住他。
他大哭起來,卻沒有摔倒。母親不住地說:「再也不要那樣了,再也不要那樣了,再也不要。」母親把他從試鞋機上抱下來,沖著店員大喊大叫,還說要告他們。那天晚上,他一直沒睡著,不停地想到底什麼是癌症;得了癌症,多久就死掉了;死之前會有多痛。他還想,自己死後會不會下地獄。他明白那很危險,母親嚇壞了。
「麥拉,」艾迪從歲月的那邊回到現實,「吻吻我。」
麥拉吻他,擁抱他,拖得那麼緊,緊得他透不過氣來。
「別怕。」他低聲對她說。
「我無法控制自己。」麥拉哽咽著。
「我知道。」他明白即使麥拉抱得再緊些,勒斷他的肋骨,他的哮喘也不會發作,他的粗重的喘息聲也消失了。「我知道,麥拉。」
計程車司機按了按喇叭。
「你會打電話嗎?」麥拉急切地問。
「如果可能。」
「艾迪,你真的不能告訴我發生了什麼事嗎?」
要是他能,他得講多少才能讓麥拉放心呢?「麥拉,今晚我接到麥克的電話,我們聊了一會兒,一切都圍繞著兩件事。麥克說那個怪物又出現了,問我能不能去。麥拉,現在我發燒了,你用什麼退燒藥也不管用。我喘不過氣來,我的哮喘噴霧劑也無濟於事。因為我的病不在咽喉,不在肺,而在我的心裡。如果可能,我會回來。可我覺得自己好像一個站在破舊的礦井口上的人。下面隨時可能會塌方,而我站在井口同光明告別。」啊,上帝!這些話也許能安慰她。
「不,」艾迪最後還是拒絕了麥拉的請求,「我不能告訴你所發生的一切。」
麥拉還沒來得及追問,艾迪轉身大步離去,越走越快,幾乎跑著進了計程車。汽車調頭開上大街的時候,麥拉還站在門口,一個高大的黑色剪影。
艾迪靠在後坐上,渾身不住地顫抖,回想著剛才的那一場夢。
夢?上帝,如果那只是一場夢。可那分明是清清楚楚的記憶。那幽幽的綠光,渾身腐爛的麻風病人在一個名叫愛迪。卡斯布拉克的小男孩後面緊追不捨,穿過地下隧道。在夢裡他跑啊,跑啊。當時他只有11歲。突然他聞到一股死亡的味道。有人划著火柴,他低頭看見一張腐爛的臉。那孩子叫帕特里克。霍克塞特,1958年7月間失蹤了。
蛆蟲在他的臉頰上爬來爬去,一股惡臭撲面而來。他忍不住將頭轉向一邊,看到兩本泡得發脹,長滿綠苔的課本。艾迪撕破嗓子尖叫。那個麻風病人粗糙的大手摸著他的臉,猛地伸進他的嘴裡。艾迪猛然清醒過來,發現自己不是在德里鎮陰暗的下水道里,而是坐在飛速開往羅得艾蘭州的列車前方的餐車裡。外面月光皎潔。
艾迪看著車外美麗的月色下沉睡的大地。三三兩兩的房屋,有時一片房屋。都黑著,只有幾家亮燈。那燈光在皎潔的月光下顯得渺小,矯情。
「他總認為月亮在跟他說話,」艾迪突然想到,「亨利·鮑爾斯。上帝,他瘋了。」艾迪想亨利·鮑爾斯現在在哪裡。死了?坐牢了?或者在中部的什麼地方四處流浪?殺了某個讓他搭車的司機,搶了錢財?
可能吧。在哪個州的收容所?亦或賞著即將圓滿的月色?跟月亮談話,聆聽只有他一個人聽得到的回應?艾迪覺得這更可能。
他不禁哆嗦了一下。「我終於想起了我的童年。我想起了自己是如何度過那個死亡籠罩的1958年的暑假。」他覺得現在他能想得起那個夏天裡的每一幕。可他不想去回憶。「上帝,要是我能徹底忘記那一切就好了。」
他的頭抵著髒兮兮的車窗,一隻手軟弱無力地握著他的哮喘噴霧劑,彷彿握著一個宗教信物,茫然地注視著飛駛而過的夜色。
「去北方。」他想。
「不,不是去北方。因為我坐的不是火車,而是一部時光列車。
不是去北方,而是回到過去。「
他彷彿聽到月亮低聲地抱怨。
艾迪。卡斯布拉克緊緊地握住他的哮喘噴霧劑,感到一陣暈眩,閉上了眼睛。
6
貝弗莉·馬什。
電話響起的時候,湯姆幾乎要睡著了。他掙扎著翻了個身,想要去抓聽筒,可是卻碰到了貝弗莉的胸口,她也爬起身來要去接電話。
湯姆的頭又落到了枕頭上,迷迷糊糊地想半夜三更到底是誰打電話來。他聽見貝弗莉說了聲「你好,」就又進入了夢鄉。看棒球賽的時候,他喝了18罐啤酒,喝得暈乎乎的。
突然貝弗莉尖利而奇怪的一聲「什——么?」像一隻冰鍋敲進了他的耳朵,他一下子睜開了眼睛。他想坐起來,可是電話線恰好壓在他的脖子上。
「把他媽的那東西拿走,貝弗莉。」他叫了起來。貝弗莉連忙站起來,架著電話線繞到床的另一邊。她的深紅色的頭髮像波浪一樣一直垂到腰間。婊子的頭髮。她的眼睛一直都沒有向湯姆這邊膘一下,這讓湯姆很不高興。他坐起身來。頭很疼。媽的,可能一直都在疼,可是只要睡著了,就什麼也感覺不到了。
他走進洗手間,尿了一泡——感覺有三個小時之久。他決定再來一罐啤酒,來他媽的一個以毒攻毒。
湯姆穿了一條肥大的拳擊褲衩,身體強悍。路過卧室的時候,他回頭吼了一聲:「如果是萊斯麗那個同性戀,叫她隨便找個東西消消火,別他媽的大晚上煩我們。」
貝弗莉只是瞥了他一眼,搖了搖頭表明那並不是萊斯麗,然後就又低頭說話了。湯姆感到脖子後面的肌肉一陣發緊——他媽的她竟然不理他!我自己的老婆。我操!可能貝弗莉需要接受再教育。有時得這樣。她總是學得很慢。
湯姆下了樓,穿過客廳朝廚房走去,一面漫不經心地把褲衩揪到屁股上來。他打開冰箱,伸手向裡面模去。他摸到的不是啤酒而是一盤剩麵條。所有的啤酒都沒了,甚至連他藏在後面應急的那一罐也不見了。棒球賽經過14局才決出勝負,白襪子隊又輸了。今年又他媽的一無所獲。
他的眼睛瞟到了櫥柜上放著的空酒罐——他彷彿在痛飲清爽的加冰啤酒。他轉身又向樓梯走去,知道這回貝弗莉麻煩又大了。他瞥了一眼樓梯邊上的老鍾——午夜都過了。這並沒使他的脾氣好轉,因為他的脾氣在心情好的時候也是猴子的臉——說變就變。
他故意慢慢地爬上樓梯,心跳得很厲害。撲通,撲通,撲通,撲通。他感覺到他的心不僅在胸膛而且在耳朵里、手腕上跳動,這讓他很難受。他根本不想這樣。他需要的是睡覺。但是那個賤貨還在打電話。
「我懂,麥克……是的……是……我知道……但是……」
又是長長的停頓。
「比爾·鄧邦?」她叫出聲來。那聲音又像冰鎬一樣深深地敲進了他的耳朵。
他站在卧室外面,直到他的心跳恢復了正常。撲通,撲通。他是一個男人,一個他媽的真正的好男人。他身材高大。他是鐵。如果她想再溫習一遍的話,他是樂意去教的。
他想行動了。但是他又停了下來。只是站在那裡,聽她說話。他其實並不關心她和誰說話,或者說些什麼,他只是在聽著她的語調——起來、下去;起來、下去。一種熟悉的怒火在他的胸膛開始燃燒。
7
年前,他在芝加哥市區的一家單身酒吧遇見了貝弗莉·馬什。
談話很投機,因為他們都在一幢大樓里上班,而且都認識些大樓里的人。湯姆在金蘭帝公司的公關部工作。在42層;貝弗莉是得利雅時裝公司的設計助理,在12層。湯姆在和貝弗莉首次見面時就立即知道了她的特點:魅力四射但卻易受攻擊。在見面后不到一個月內,他又知道她的又一特點:才能出眾。在她設計的那些休閑服裝的圖樣中,他看出貝弗莉是一個潛力巨大的造錢機器。
在貝弗莉知道湯姆對她感興趣之前,湯姆已經對她了解頗深了。
那正是湯姆所喜歡的一種方式。在他的一生中,他一直努力尋找的就是像貝弗莉這樣的人。他開始行動了,就像一頭兇猛飢餓的獅子開始全力追趕一隻毫無覺察的可憐的羚羊。貝弗莉的脆弱並不表現在表面上——你所見到的只是一個身材苗條、性感迷人的女人;但是她是脆弱的……莫名的脆弱。這一點只有他才了解。
獅子從來不想,至少不像人那麼思考……但是它們能看見。當羚羊們隱約感覺到死亡的威脅而離開水窪時,獅子就會注意看到底哪只羚羊落到後面,是瘸腿,還是本來跑得慢……或者還沒感到危險。甚至可能的是,有些羚羊——有些女人——本來就想成為獵物。
突然「啪」的一聲猛地把他從記憶里扯了出來——是打火機的聲音。
一股怒火竄了上來。他的胸中充滿了一種甚至帶些喜悅的怒火。
抽煙,她在抽煙!就在這裡,她又在抽煙!看來她學得很慢。但是一個好先生對於這樣的學生總是樂於施教的。
「是的,」她又說話了,「嗯。好吧。是……」她聽著,然後爆發出一聲他從未聽過的奇怪的笑聲。「既然你說了,那麼就兩件事情——先給我訂個房間,然後為我祈禱吧。好的……嗯……我也是。晚安。」
湯姆進來的時候,貝弗莉剛掛上了電話。進來時他想朝她大吼一聲「把煙掐掉!馬上!」但是當他看見貝弗莉的時候,那些話一下子噎在了喉嚨里。他以前曾兩次見過貝弗莉現出那樣的神色,一次是在她第一次參加一個大型國際博覽會的時候,另一次是他們去紐約領國際設計大獎的時候。
她正大步在卧室里走動,煙捲咬在她的嘴裡,一股白色的煙霧從她的左肩上飄了起來。天哪!他最痛恨的就是她這個樣子!
但是,她臉上的神色使他真正遲疑了,使他的叫嚷卡在喉嚨里。
「咔嚓」——他的心動搖了。他開始退縮,告訴自己他不是害怕,而是對她感到吃驚。
他記得,每次當她的事業出現高潮時,她就變成了一個完全不同的女人。一個使他感到畏懼的女人。一個堅強無畏而不可預測的女人。
現在貝弗莉的臉頰開始變紅,一種自然的紅色。她的雙眼閃爍著光芒,根本沒有一絲瞌睡的痕迹。她的紅髮在飄動,活潑得像一條跳動的小溪。還有……哦,看看!朋友和鄰居們!你們看看她在幹什麼!她從壁櫥里拿出了一隻手提箱!天哪!
「給我訂個房間……然後為我祈禱。」
好了。貝弗莉哪兒都不去,她不需要訂房間,她只要待在家裡。
謝謝您了。
但是在他好好教育她之前,她真的需要一兩回祈禱。
貝弗莉把手提箱放在床腳邊,然後又去了她的工作間。她拉開一個抽屜,開始整理衣物。那煙霧還在她的肩膀上繚繞著。
湯姆現在關心的不是誰打電話來,也不是她要到哪兒去,因為她哪兒也不去。他關心的也不是自己的腦袋——喝酒太多加上睡眠不足,他的腦袋悶悶地疼得厲害。
香煙!他關心的只是香煙!
此刻香煙還在她嘴裡叼著。她還沒有注意到站在門口的湯姆。湯姆不由得想起了那兩個晚上。就在那兩個晚上之後,湯姆完全控制了貝弗莉。
「我不想讓你再吸煙。」當他們參加完一個聚會回家的時候,湯姆告訴貝弗莉。10月,對了,是10月的一天。「在上班或者聚會的時候,我已經受夠了香煙味。我不想和你在一起的時候也聞那煙味。你知道那像什麼?我告訴你事實——說起來不好聽但是事實。那就像是吃別人的鼻涕。」
他原以為貝弗莉會抗議一下,但是她只是用羞澀而又討好的眼光看著他。她的聲音一直都很低而且很溫順。「好吧,湯姆。」
「那你把煙掐掉。」
貝弗莉把煙掐了。那天晚上的其餘時間,湯姆一直都很幽默。
又過了幾周,他們從電影院出來時,她無意之中又點起了一根香煙。他們走向停車場的時候,她一直在吸著。11月的夜晚大很冷,風刮在臉上像刀割一般。湯姆讓她吸著那根煙,甚至還為她打開了車門。等他鑽進汽車關上車門后,他說了一句:「貝弗莉?」
貝弗莉把香煙從嘴上拿了下來,轉過頭看著他。湯姆把他的大手張開,狠狠地朝她的臉上扇了過去。他用的力氣很大,她的頭重重地撞在了車座上。她的手連忙捂住了臉,眼睛睜得大大的,滿是驚訝和疼痛的表情。她大聲叫了起來:「哇啊!湯姆!」
湯姆只是看著她,眯著眼睛,還像平時那樣笑著。他想看看接下來會發生什麼,她會有什麼反應。但是湯姆等到的——不是「你這個婊子養的」!
不是「再見吧」!
也不是「我們的關係完了,湯姆」!
而是——她只是用那受傷的眼光看著他說:「你為什麼要打我?」然後她又想說些什麼,但是終於哭了起來。
「扔掉它。」
「什麼?什麼,湯姆?」她的眼淚把化妝衝出了~道道痕迹。湯姆根本不管這些。相反,他還想看她這個樣子。讓人感到刺激。
「香煙。扔掉它。」
貝弗莉一下子反應過來了。她像是犯了罪。
「我只是忘記了!」她哭喊著。「就是這樣!」
「把煙扔掉。要不然你還會挨一下的。」
貝弗莉把車窗玻璃搖了下來,把煙掐掉了。然後她轉過頭來,臉色蒼白,兩眼怯生生地看著他。
「你不能……不能打我。那樣對……一個……穩定……關係來說很不好。」她想要用一種成人的口氣說出來,但是失敗了。他成功了。
在他的面前,貝弗莉只能是個孩子。不管她有多麼性感,她只是一個孩子。
「孩子,」他盡量顯得很冷靜,但是又有點驚慌和興奮,「我才能決定我們的關係到底能不能穩定。如果你能忍受,很好。如果不能,那就開路好了。我不會阻攔你的。也許我頂多跟你一腳作為分別的禮物,但是我不會阻攔你。這是個自由的國度。我還能多說些什麼?」
「也許你已經說得夠多了。」她小聲嘟噥著。湯姆又扇了她一巴掌,比第一下還狠。沒有人敢和他頂嘴。即使英國女王也不行。
她的臉撞到了儀錶板上。她的手剛摸到車門把手,又放下了。她只是像一隻兔子蜷伏在角落裡,一隻手按著嘴巴,睜大的眼睛滿是害怕。湯姆盯著她看了一會兒,然後繞到了她的車門那邊。他打開了車廠]。他呼出的熱氣在11月的寒夜裡像是白色的煙霧。
「想出來嗎?貝弗莉?我看你想拉車門把手了。我猜你想出來。好吧。我讓你別抽煙,你說好,可是你並不好。來吧!出來吧。我操!怎麼了?你想出來嗎?」
「不。」她小聲說道。
「什麼?我沒聽清。」
「不。我不想出去。」她大聲了一點。
「什麼——那些煙捲讓你得了肺氣腫了?如果你說不出來,我會給你拿一個他媽的麥克風來。這是你最後的機會,貝弗莉。你大聲說,讓我聽清楚:你想要出來還是想跟我一塊兒回去?」
「想跟你一塊兒回去。」她說完,像小姑娘一樣雙手勾著裙子。她沒有看湯姆,眼淚從她的臉上撲簌簌地滾落。
「好吧。你得先給我說,『我以後不在你面前抽煙,湯姆』。」
貝弗莉抬起頭,懇求地看著湯姆。她的眼睛似乎在說:「你能讓我這麼做,但是不要。我愛你。難道這還不夠?」
「不行。」
「說。」
「我以後不在你面前抽煙,湯姆。」
「好的。現在說:『對不起』。」
「對不起。」她木然地重複著。
煙捲在人行道上燃燒著。離開電影院的人們都好奇地看著他們。
湯姆走了過去,用腳捻滅了它。
「現在說:『沒有你的允許,我再也不抽煙了。』」
「沒有……」她的聲音突然停住了。「沒有——」
「說!貝弗莉。」
「……你的允許,我再也不抽煙了。」
湯姆關上了車門。他把貝弗莉拉到了自己的公寓里。一路上他們都沒說話。在停車場上,他們的關係已經確定了一半。另一半是在40分鐘之後,在湯姆的床上。
8
個月之後,他們結婚了。結婚的時候,湯姆的朋友來了兩個;貝弗莉只來了一個朋友,叫凱。麥考。湯姆叫她「婦女解放的婊子」。
所有的記憶像電影一樣在幾秒鐘之內迅速流過湯姆的腦海。貝弗莉仍然在一個抽屜里翻著什麼。現在她翻出了一件內衣——不是湯姆喜歡的那種光滑柔軟的綢緞做的,而是棉布的,腰上還有鬆緊帶,穿上去像個黃毛丫頭。
湯姆·羅根悄無聲息地向他的衣櫥走去。他光著腳,走在地毯上像一陣微風。
就是那根煙捲。就是那根煙捲讓湯姆發狂。貝弗莉的第一課已經過去很長時間了,大概她已經忘記了。儘管她還有別的很多很多課程要學,例如不能穿長袖襯衣、不能穿高領毛衣、不能戴太陽鏡等等。
但是第一課還是最基本的、永遠不能遺忘的——湯姆已經忘記了那個把他從沉睡中驚醒的電話。他的腦袋裡只有那根煙捲。貝弗莉現在抽煙,說明她已經忘記了湯姆·羅根。當然只是暫時的。但是暫時也他媽的太長了。什麼原因使她忘記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樣的事在他家裡不管為什麼也不能發生。
在衣櫥的門后掛著一條很寬的皮帶。皮帶上的扣很久以前就被他去掉了,現在那個地方被雙疊上了,形成了一個套,恰好可以把手套進去。
「湯姆,你的肉皮又癢了。」他的母親有時這麼說——「有時」並不很恰當;大概「經常」才合適。「過來,湯姆!讓我抽你一頓!」他的孩提時代不時地被這樣的抽打打斷。最後雖然他逃進了威赤達學院,但是他仍然無法完全逃避。他在睡夢中總是聽見他母親的聲音:「過來,湯姆!讓我抽打你一頓!給你解釋癢……」
湯姆是他家4個孩子中的老大。他父親在他11歲的時候就死了——應該說「自殺」才對——他是坐在馬桶上喝酒時死去的。湯姆成了一家之長,而且更成了母親的出氣筒。如果弟弟妹妹把家裡搞亂了……如果忘記到幼兒園去接妹妹……如果……如果這樣的事或那樣的事發生……那他母親就會拎起一根根子,然後就叫:「湯姆,過來!讓我抽你一頓……」抽打別人總比自己挨打好。
如果湯姆在他的人生道路上學到了什麼東西的話,那他就學到了這個。
湯姆把皮帶拿了下來。他把手伸進皮帶套中,換緊拳頭。很舒服。皮帶耷拉下來就像一條黑色的死蛇。他的頭痛消失得無影無蹤。
貝弗莉此刻又從抽屜後面翻出了一個白色舊胸罩。湯姆原以為電話是她情人打來的,現在他的心放下了。如果一個女人帶上自己的舊衣服去會情人的話,會很可笑的。再說,貝弗莉也不敢。
「貝弗莉。」他輕柔地叫道。貝弗莉一下子轉過頭來,驚呆了。她的雙眼睜得大大的。
皮帶有些遲疑……稍微放下了一點。湯姆看著她,一種不安又從他的心中湧起。
貝弗莉的緊張全表現在了臉上。但是此刻她的身上似乎還籠罩著一圈光環,使她顯得既動人又危險。貝弗莉正從湯姆所設計、控制的「她」脫離。這是湯姆·羅根以前從來沒有感覺到的,讓他很害怕。
貝弗莉看起來很害怕,但是同時又顯得極度興奮。她的雙頰上和眼睛里都閃爍著興奮的光芒。
那根煙捲仍然咬在她嘴裡,還稍微向上翹著。媽的,她還以為自己是福蘭克林。羅斯福吧。煙捲!憤怒像綠色的波浪吞沒了他。但是突然間,湯姆模模糊糊地想起了一天夜裡貝弗莉有氣無力地說過的話:「有一天你會殺死我的,湯姆。你知道嗎?有一天你會走得太遠。那就是結局。」
當時湯姆回答說:「你只要按我說的去做,那一天永遠不會到來的。」
現在湯姆不知道是不是那一天已經到來了。
煙捲。別的通通可以不管。只是煙捲。解決這個問題后,就可以討論別的事情了。
「湯姆,」貝弗莉說道,「我現在不得不——」
「你抽煙了。」湯姆的聲音似乎從遠方傳來。「看來你又忘了,寶貝兒。你把香煙藏哪兒了?」
「好的,我弄滅它。」貝弗莉走進洗手間,把煙捲扔進了馬桶里——那根煙捲的過濾嘴上還帶著牙咬的痕迹。「嘶嘶。」她又走了回來。「湯姆,是一個老朋友的電話。一個非常老的朋友。我不得不——」
「閉嘴!」湯姆吼了起來。「你不得不閉嘴!」但是湯姆想要看到的恐懼——對他的恐懼——卻並沒有出現在貝弗莉的臉上。那張臉上確實有害怕的神色,但是不是因為他,而是因為那個電話。貝弗莉似乎並沒看見皮帶,並沒看見他。一陣不安襲過湯姆的心頭。他在哪兒?
這是一個愚蠢的問題,但是他在哪裡呢?
這個問題這麼可怕,湯姆一時間覺得自己就像是無根的野草一樣隨風飄浮。他感覺到危險正在來臨。但是他終於控制住了自己。他就在這裡。湯姆·羅根就在這裡!他媽的如果這個賤貨還不趕快投降,他就好好地收拾她一頓。
「我要抽你,」湯姆說道,「很抱歉,寶貝兒。」
「把那東西放下吧,」貝弗莉似乎在挑釁,「我得趕快到歐翰爾去,越快越好。」
湯姆的皮帶慢慢地耷拉了下來。他的目光直刺貝弗莉的臉上。
「聽我說,湯姆。在我的老家麻煩事又來了。非常麻煩。那時我有一個朋友。要不是當時年齡太小,他就會是我的男朋友了。當時他只有11歲,患有嚴重的口吃病。他現在是個作家。我想你甚至還讀過他的小說……叫《黑色激流》,是不是?」
貝弗莉的目光在湯姆的臉上搜索,但是湯姆的臉上毫無表情。只有那條皮帶在搖晃著,晃過來,晃過去。貝弗莉手不安地理了理自己的頭髮。湯姆低著頭,兩條結實的粗腿略微分開站在那裡。那個可怕的問題仍然縈繞在他的頭頂:你在哪兒?湯姆?你知道嗎?
「那本書放在那裡已經好幾周了,但是我一直都沒碰過它。也許我應該看看,但是我們都大了,我甚至好長好長時間都沒有想過德里鎮。不管怎樣,比爾有個弟弟,叫喬治。在我和比爾認識之前,他就被謀殺了。然後,第二個夏天……」
但是湯姆越聽越煩。他向貝弗莉沖了過去。他的右手像投標槍那樣高舉著皮帶。皮帶帶著風聲朝貝弗莉身上打了過去。貝弗莉想要躲開,但是她的右肩撞到了洗手間的門框上。只聽得「啪」的一聲,皮帶重重地打在了她的左臂上,留下了一道紅印。
「對不起,寶貝。」他的聲音很正常,甚至還有些遺憾,露出了無情的笑容。
「湯姆,不——」
湯姆又掄起了皮帶,眼看著皮帶落到了她的屁股上。又是讓人滿意的「啪」的一聲。然後……
天哪!她竟然抓住了皮帶!竟然抓住了皮帶!
湯姆一時間被貝弗莉突如其來的行動驚呆了。他差一點失去了他的「家法」。但是他的手仍然緊緊握著那個皮帶套。
他猛地一下把皮帶扯了回來。
「不要再那麼做,」湯姆沙啞著嗓子說,「聽見了嗎?如果你膽敢再那麼做,我會打得你一個月都尿黑莓汁。」
「湯姆,不要了!」貝弗莉說道。她的口氣更激怒了湯姆——那種口氣簡直就是一個班長在訓斥一個6歲的孩子。「我不得不走。不跟你開玩笑。有人死了。我很久以前發過誓。——」湯姆根本聽不進去。他大吼著追趕貝弗莉,低著頭,一隻手瘋狂地揮舞著皮帶。他高舉皮帶,打下去;又高舉起來,打下去;高舉起來,打下去。他不知道明天他的手臂還能不能舉起來,但是現在他只想著一件事——貝弗莉竟敢向他挑戰。她不僅敢抽煙,而且還竟敢抓他的皮帶!好了,這都是她自找的!
湯姆的皮帶雨點般地落到了貝弗莉的身上。她的雙手一直在保護自己的臉部,但是皮帶仍然打遍了她的全身。但是她沒有叫喊,就像她有時那麼做的;她也沒祈求讓他停下來,就像她經常那麼做的。更可惡的是,她也沒有哭,就像她總是那麼做的。寂靜的房間里只有皮帶的抽打聲和他們的呼吸聲——他的低沉而沙啞;而她的輕微又短促。
湯姆把貝弗莉從洗手間一直打到了床邊,最後到了梳妝台。她的肩膀上都是血紅的痕迹。她的頭髮像火一樣在流動。湯姆想貝弗莉會給伏在那裡,或者會爬到下面。但是她摸索著……轉過身來……然後……突然什麼東西飛了過來。貝弗莉意抓起那些化妝品朝他打了過來!一瓶化妝品恰好打在了湯姆的胸口,掉到地上,摔碎了。湯姆頓時被刺鼻的花香包圍了。
「放下!」湯姆咆哮著,「放下!婊子!」
貝弗莉反而變本加厲。化妝品像炮彈一樣不停地打過來。湯姆用手摸了模自己的胸口——上面有一道口子。他驚呆了——太陽真的從西邊出來了!她竟敢——一個瓶子呼嘯著砸到了他的眉骨上。湯姆的腦袋裡「嗡」的一聲。他向後退了一步,目瞪口呆。又是一個瓶子打中了他的肚子。這可能嗎——是的!她還向他吼叫!
「我要去機場,你這個婊子養的!聽見了嗎!我有事,我要走!你別擋我的路,因為我要走!」
鮮血從他的右眼上流了下來,蜇得生疼。他獃獃地盯著貝弗莉,好像以前從未見過她。
貝弗莉的胸口在不停地起伏。她正咬著自己的嘴唇,臉變得通紅。
但是梳妝台上連一個瓶子也沒有了。
湯姆從貝弗莉的眼睛里看出了害怕……但是仍然不是對他的畏懼。
「把那些衣服放回去,」湯姆盡量控制自己的氣喘,「把箱子也放回去。然後上床睡覺。如果你這麼做,也許我不會打得你太狠。也許你還能走上兩天。」
「湯姆,聽我說。」貝弗莉說得很慢。她的眼神像一把刀。「如果再靠近我,我會殺了你。你懂嗎?肥豬!我會殺了你。」
突然——也許是因為她臉上的極度鄙視的神色,也許是因為她罵他「肥豬」,也許是因為她那種倔強的架勢——恐懼幾乎要使湯姆窒息。
湯姆·羅根向他的老婆沖了過去。這次他沒有吼叫。他無聲無息,就像是一枚破水前進的水雷。他要看看到底是誰殺死誰。
湯姆想貝弗莉會逃跑。也許朝洗手間。也許朝樓梯。但是,她竟然沒有跑。她靠著牆,用力把梳妝台向湯姆推了過去。梳妝台搖搖晃晃,一下子砸了下去。它的頂端正好砸在湯姆的大腿上,一下就把湯姆撞倒了。梳妝台裡面的瓶子發出一陣動聽的聲音。看見上面的鏡子朝地板上砸下來,湯姆連忙用胳膊遮擋自己的雙眼。他手上的皮帶脫離了他的控制,飛了出去。鏡子砸到了地板上,玻璃四面濺了起來。
有幾片玻璃扎到了湯姆身上,鮮血頓時流了出來。貝弗莉放聲大哭。
有很多次她都想離開湯姆,就像當初從她父親身邊逃走一樣。當時行李都已經放進了車廂里。她並不是一個愚蠢的女人。她知道自己曾經愛過湯姆,直到現在她多少還愛著他。但是這並不能排除她對湯姆的畏懼……對他的憎惡……甚至因為選擇湯姆對她自己的鄙視。她覺得心中的怒火正使她自己喪失理性。
但是麥克。漢倫的聲音又在她耳邊響了起來:「它又來了,貝弗莉……它又回來了……你曾經發過誓……」
梳妝台開始動彈了。一下,兩下,三下。好像它會呼吸。
貝弗莉敏捷地跳過梳妝台,躲避著碎玻璃,一面抓起了甩到一邊的皮帶。她轉過身來,把手伸進了皮帶套里。她把頭髮甩到了後面,然後看著湯姆要幹什麼。
湯姆站了起來。有幾片玻璃刺破了他的臉頰。眉毛上還有很長的一道口子。當他慢慢站起來的時候,貝弗莉看見他的褲衩上也滿是血跡。
「把皮帶給我。」湯姆說道。
貝弗莉反而將皮帶又在手上繞了一圈,挑釁地看著他。
「放下,貝弗莉。馬上。」
「如果你再敢過來,我會把你的屎都打出來。」貝弗莉自己都不敢相信這些話是從她嘴裡吐出來的。前面站著的這個血跡斑斑的人是誰?她丈夫?她父親?在談戀愛的時候就敢打她的戀人?哦,上帝!
快幫幫我!但是她的嘴依然沒有停頓:「我也會抽你。你又胖又遲鈍,湯姆。我要走了。永遠離開。我想也許一切都結束了。」
「那個叫鄧邦的人是誰?」
「忘掉吧。我——」
她反應太慢了。那個問題只不過想引開她的注意力。湯姆沒等她說完就沖了過來。但是,皮帶還是及時地在空中劃了一道弧線,飛了出去。那皮帶重重地打在了湯姆的嘴上,發出一種聲音,就像是瓶塞從瓶子里蹦了出來。
湯姆尖叫起來。他用手捂著嘴,圓睜的眼睛里滿是痛苦和驚訝。
鮮血漫出了他的指縫,從手背上流了下來。
「你竟敢打破我的嘴,姨子!」他的尖叫已經變得含糊不清。
說著,他又沖了過去,雙手想要抓住貝弗莉;一面從嘴裡吐出一顆血肉模糊的牙來。貝弗莉儘管非常害怕,但是她的心中充滿了解放的狂喜。「清賬的時候到了」,她一面這樣想著,一面又揮起了皮帶——那條曾經無數次抽打過她的皮帶。
皮帶從側面打了過去,只聽得悶悶的一聲,就像是棍子打在地毯上的聲音,準確地打在了湯姆的襠部。湯姆慘叫了一聲,雙手護著襠部,倒了下去。他在地上翻滾著,臉上是無比痛苦的表情。
「鮮血,」貝弗莉想,「天哪!他全身都是血。」
但是她又想:「他肯定死不了。趁這會兒功夫我得趕快趕快離開,要不然等他起來就完蛋了。」
她走過去要拿手提箱的時候,一塊玻璃碎片扎到了她的腳上。但是她的眼睛一刻也沒有離開湯姆。她抓起箱子,轉身向樓梯走去。地上留下了血跡斑斑的腳印。她現在什麼也不想,只想快點逃離這個地方。
什麼東西輕輕地碰到了她的腿,她禁不住叫出聲來。
她向下一看,原來是那條皮帶。它仍然緊緊地纏在她的手上。在昏暗的燈光下,那皮帶更像死蛇了。她憎惡地把它扔了出去。那條皮帶彎曲著落到了客廳的地毯上。
在樓梯的盡頭,貝弗莉把那件白色的睡衣從身上脫了下來。睡衣上面都地血跡,她不能再穿了。她把睡衣扔到一邊,彎下腰光著身子去開皮箱。
「貝弗莉,你他媽的給我滾上來!」
貝弗莉吃了一驚,她的手縮了回來,然後又伸了出去。如果湯姆能叫出這麼大聲來,那她的時間就更少了。她翻著箱子裡面的東西,眼睛從來沒有離開過樓梯口。湯姆沒有出現。他又大聲地叫了貝弗莉的名字兩次,每次貝弗莉都退縮了。但她終於找到了一件襯衣和一條褲子。她慌張地把襯衣套了上去。襯衣最上面的兩顆鈕扣都不見了。
這很有諷刺意味——一個時裝設計師竟然很少補衣服。
「我要殺了你!婊子!」
貝弗莉一下子把箱子合了上去。一件襯衣的袖子從箱子邊上漏了出來,就像是一個舌頭。她迅速向四處看了看。「我是不是永遠不會再見到這房子?」但是這樣的想法並沒有給她帶來任何解脫。她打開門,走了出去。
她走過了三個街區,漫天目的不知道自己要去哪裡。她的腿疼了起來。她看了看錶,都快兩點了。她的錢包和信用卡都丟在了家裡。
她現在身無分文了。
突然她大聲地笑了起來。
她在一幢房子前坐了下來。她放聲大笑。她的身上充滿了力量,一種野性的衝動。「慾望。」她想。一波又一波的興奮正把她推向那不可避免的坎坷命運。
她笑著。恐怖就像是疼痛那麼尖利但是又像10月的蘋果那麼甜美。當那幢房子的一盞燈突然點亮的時候,她抓起了手提箱,逃進夜色之中。她仍然在笑著。
9
比爾·鄧邦
「走?」奧德拉又重複了一次。她有些不解,又有些恐懼。她盤腿坐下,地板冰涼,整個屋子很冷。今年英格蘭南部的春天格外陰冷潮濕。不知怎的比爾·鄧邦早晚出去散步的時候,總是想起緬因州……
模模糊糊地想起德里。
他們的小屋本應有中央供暖——廣告上是這麼說的。那個小巧整潔的地下室里的確有火爐,不過閑置在原來的煤棚里,沒有什麼用場。他和奧德拉早就發現英國人和美國人的中央供暖概念完全不同。
在英國人看來,只要早晨起來抽水馬桶沒結冰就算有中央供暖系統了。現在是上午8點一刻,比爾5分鐘前剛剛掛上電話。
「比爾,你不能說走就走。」
「我必須走。」說著他走進屋子盡頭的小間,倒了杯酒。酒沿著杯壁灑在桌上,他氣惱地罵了一句。
「誰的電話?你怕什麼,比爾?」
「我沒有害怕。」
「是嗎?那你的手為什麼發抖?你怎麼沒吃早飯就喝酒?」
他走回來,坐在椅子上,勉強地笑了笑,卻沒笑出來。
電視里BBC電視台的播音員總結當天早晨的一大堆壞消息。之後就要播報昨晚足球賽的結果。
「最近我很想家。」比爾一邊說著,一邊啜了一口酒。
「家?」看著奧德拉一臉困惑的樣子,比爾忍不住笑了起來。
「可憐的奧德拉!跟眼前的這個男人結婚11年了,你還沒有完全了解他。」他又笑了,一口喝光杯中剩下的酒。奧德拉聽出他的笑聲有些異樣,就像看到他一大早喝酒一樣不同尋常。那笑聲聽起來像痛苦的嚎叫。「我懷疑是不是別人的丈夫或妻子也對自己的愛人了解得那麼少。我想他們肯定也是如此。」
「比爾,我愛你,」她說,「11年足以證明這一點。」
「我了解。」他沖她笑了笑——那笑容甜蜜,疲倦,又帶著幾分恐懼。
「比爾,告訴我發生了什麼事?」
她雙腳給縮在睡衣下,一雙漂亮的灰眼睛看著他。這就是他深愛的,跟他一起生活的女人。他想看穿她的眼睛,了解她的思想。他努力把這一切當做一個故事。只不過這個故事沒有賣點。
這是一個來自緬因州的窮孩子,靠獎學金讀完大學。他一生的願望就是成為一個作家。可是當開始學習寫作的時候,他發現自己迷失在一個詭橘怪異的世界里。有人想成為厄普代克,有人想成為新英格蘭的福克納。而他只想用平實的語言描寫窮人的凄慘生活。
這期間比爾·鄧邦寫了一個荒屋裡的神秘故事,3篇科幻小說,7篇恐怖小說。其中一篇科幻小說得了優良。導師還在扉頁上寫了這樣的評語:「這篇好多了。文中外族的反攻表現了暴力招致暴力的惡性循環;我尤其欣賞那架象徵社會群體內性關係的針形機頭宇宙飛船。雖然自始至終著力表現這一點,讓人感到有些不解,但是很有趣。」
那次別的同學最好成績才是及格。
一天,大家討論一個滿臉菜色的女生寫的一篇關於「母牛在一片廢墟上審視一台廢棄的發動機」的評論。討論已經進行了70分鐘。
那個女生一根接一根地抽著香煙,還不時地擠擠太陽穴上的疙瘩。她堅定地認為這篇短評是一篇社會政治評論,具有奧威爾早期諷刺作品的風格。大家都同意這樣的說法,可是討論還在沒完沒了地進行。最後,比爾終於忍不住站了起來。當比爾站起來的時候,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他身材高大,風度翩翩。他說起話來慢條斯理,一點也不結巴。「我一點也不明白。我根本就不明白我們所討論的一切。為什麼一篇作品非要是社會什麼什麼的?政治、文化、歷史……難道這些不是一部作品自然而然的一部分嗎?我是說……「他環顧四周,看到一雙雙充滿敵意的眼睛,意識到周圍的人把他的話當成一種攻擊。那些人認為他們當中就有一個戰爭販子。」我是說,難道我們不能把那當成單純的故事來看待嗎?」
教室里鴉雀無聲。那個滿臉菜色的女生噴出一大口煙霧,在隨身帶來的煙灰缸里把煙蒂掐滅。最後導師開口了,極其和藹,彷彿對待一個無理取鬧的孩子一樣。「你認為福克納只是在講故事嗎?莎士比亞只是為了賺錢嗎?比爾,告訴我們,你怎麼看?」
「我認為。」比爾認真地想了一會兒,坦率地說。他看出大家目光中的憎恨。
「我建議,」教授半閉著眼睛對他說,「你還得好好學習。」
教室後排有人鼓掌。
比爾離開教室。但是第二個星期天家再碰頭的時候,他仍然堅持自己的觀點。這一星期里,他寫了一篇小說,題為《黑嘟,講述了一個小男孩在自家地窖里發現了怪物,他勇敢地面對危險,與怪物搏鬥,最後殺死怪物的故事。寫這個故事的時候,他體會到一種極度的快樂。甚至覺得根本不是他在講這個故事,而是故事自然地從筆頭流露出來。他滿腦子都是這個故事——有點兒恐怖。惟有恐怖,這個故事才夠精彩。他感到如果他不運筆如飛,寫出這個故事,故事自己也會噴薄而出,成為實實在在的東西。「把他媽的那些東西都寫出來。」
比爾對著黑暗的冬夜大喊。他笑了——顫抖的笑。經過10年的努力,他終於發現應該怎樣寫作。他好像突然間找到了啟動在他的大腦中佔據如此空間的一架巨大破爛不堪的推土機的按鈕、它啟動了,蘇醒了。這台大機器一點兒也不漂亮。它不會帶著漂亮姑娘去參加舞會,不是身份的象徵。它是職業。能夠摧毀一切。若不小心,甚至會摧毀他自己。
他一鼓作氣寫完了《黑暗》,一直寫到凌晨4點,伏在桌上睡著了。如果有人說他實際上寫的是他的弟弟喬治,他會大吃一驚。因為他深信這些年來他從沒有想起喬治。
可導師卻給了他一個不及格,並且在扉頁上大大地寫了兩個字:紙漿!垃圾!
比爾準備把他的15頁手稿付之一炬。可就在打開爐門的那一剎那,他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多麼荒唐。他坐在搖椅上,看著那張「死刑令」,發出一陣大笑。紙漿?好!就讓它成為紙漿吧!林子里有的是這玩藝兒。
「讓那些樹都倒下吧!」比爾大叫。他笑個不停,淚水滿面。
他重新列印了一張扉頁,寄給一本名叫《白色領結》的納士雜誌。不過,比爾對此並沒抱太大的希望。他曾經給許多雜誌沒過稿,只收到了退稿通知。但是《白色領結》小說欄目的編輯買下了這篇小說,並且答應出版之後立即付錢。他高興得忘乎所以。雜誌的副主編還寫了一個短評,稱他的作品是「繼美國著名科幻小說家布雷德伯里的《罈子》之後最棒的恐怖小說。」還說,「但是很糟糕,全國只有70個讀者會讀這篇小說」。比爾一點兒也不在乎。反正能掙200塊錢!
上了大學四年級,他不顧一切繼續寫小說,因為只有寫作才會稍微減輕他的恐懼。他把稿子投給維金出版社,心裡想著那兒只是這本鬼魂小說漫長航程的第一站。出版社買下了這本書。比爾的神話故事就此上演了。「結巴比爾」23歲事業有成。3年後,他又因為娶了比他大5歲的電影明星做老婆而名聲大噪。
花邊新聞的專欄作家為此喋喋不休長達7個月。朋友和敵人都賭定他們最終會離婚。不僅是年齡的差距,而且各方面的差別也太大。
他的個子很高,已經謝頂,而且略微發福。在人前他講話很慢,有時甚至口齒不清。而奧德拉一頭漂亮的褐色頭髮,身段優美,嫵媚可人,貌若天仙。
比爾受雇將他的第二部小說《黑色激流》改寫成劇本。他的第一稿寫得很不錯,於是又被邀請到環球影視城繼續改寫劇本,研究有關拍攝的事宜。
他的經紀人是一個叫蘇珊。布朗尼的矮個子女人。她極力勸說比爾放棄改寫劇本的想法。「聽我的,比爾!收了銀子就罷手吧。你年輕,精力充沛。他們正需要你這樣的。等你到了那兒,他們會先磨掉你的自尊,然後把你變得連劃一條直線的能力都沒有。不僅如此,他們還會把你變得毫無品位。你只能像個成人一樣去寫作,可你根本還是個孩子。」
「我必須走。我必須離開新英格蘭。」比爾不敢再往下說,彷彿那是一句咒語,但是對她他必須說實話。「我必須離開緬因州。」
「為什麼?」
「不知道。但我必須這麼做。」
「告訴我你是當真的,還是開玩笑?」
「當真。」
「那就去吧,」她的聲音毫無表情,轉過身背對著他,「等一切就緒萬,打電話通知我一聲,假如你還有力氣的話。要是你還能剩把骨頭,我去給你收屍。」
《黑色激流》拍成電影后名字改做《惡魔的陷阱》,由奧德拉擔綱主演。電影的名字聽起來不怎樣,但是拍得不錯。比爾在好萊塢丟失的惟一的一樣東西是他的心。
「比爾。」奧德拉把他從記憶中拉回來。他看見她關掉電視。窗外霧氣線繞。
「我盡量向你解釋,」比爾說,「你有權知道。不過先為我做兩件事。」
「好的。」
「先給自己泡杯茶。然後告訴我你對我的看法。或者你自認為了解多少。」
奧德拉惶恐地看了他一眼,走到高腳五斗櫥旁。
「我知道你來自緬因州。」她一邊徹茶一邊說。她不是英國人,但自從拍了《閣樓》這部片子后(為拍這部電影,他們才特地住在這裡),說起話來就帶點英國腔。這是比爾創作的第一個劇本。他還被邀請做攝影指導。幸虧他拒絕了。否則他這一走,就把事情全搞砸了。他知道整個劇組的人都會說,比爾邦邦露餡了。他只不過是個無聊的瘋子作家。
天知道。此時他真覺得自己精神錯亂了。
「我知道你有個弟弟,你很愛他,他死了。」奧德拉接著說道。
「我知道你在一個叫德里的小鎮長大。在你弟弟死了兩年後搬到班戈去住了,那時你才14歲。17歲那年,你的父親死於肺癌。你讀大學的時候就寫了一本暢銷書。你靠獎學金和在一家紡織廠打工讀完大學。收入的增加,美好的前途,這些對你來說肯定陌生。」
她回到比爾所在的那間屋子。那一刻,比爾體會到隱藏在他們之間的差距。
「我知道一年後,你寫了《黑色激流》,來到好萊塢。就在電影開拍前一星期,你遇到了一個名叫奧德拉。菲利浦斯的糊塗女人。她了解你的處境,你需要減壓。因為5年前她還是奧德麗。費爾伯特,一個老氣橫秋、普普通通的女人。那個女人快沉淪了。」
「奧德拉,別……」
奧德拉目光專註地望著他的眼睛。「哦,為什麼不?讓我們說實話吧。在遇到你之前的兩年裡,我吃藥成痛。一年後,我又開始喝可樂。於是,清晨吃藥,中午喝可樂,晚上一杯葡萄酒,睡前喝安定。這些都是我的維他命。太多的記者招待會,太多的好角色。我就像傑奎琳。蘇珊娜小說里的自甘墮落的女主角。比爾,你知道我現在怎樣看那段日子嗎?」
「不知道。」
她啜了一小口茶,還盯著他的眼睛,笑了。「就像跑在洛杉磯國際機場的通道上。你明白嗎?」
「不太明白。」
「那是一條傳送帶,大概有一英里長。」
「我知道那條通道,」他說,「但是我不明白你……」
「你只要站在上面,它就會一路把你送到領取行李的地方。但是如果你願意,你也可以不必站在那兒。你可以在上面走,或者跑,像平時散步、慢跑、衝刺一樣。因為你的身體忘記了你在做什麼——超越那條滾動通道的速度。因此他們在通道的盡頭樹立標記,提醒你『滾動坡道,放慢速度』。當我遇到你時,我好像剛剛從那上面跑下來,雙腳踏在堅實的地板上。我就在那兒,身體離雙腳好遠。你無法保持平衡,遲早會跌倒的。可我沒有跌倒,因為我抓住了你。」
她放下茶杯,點著一根煙,目光始終沒有離開比爾。從打火機跳動的火焰,他知道她的手不住地顫抖。奧德拉深深地吸了口煙,吐出一大口煙霧。
「對於你我了解些什麼呢?我知道你好像能夠把握一切。我了解這一點。好像你從來都不慌不忙,從不急著去趕下一個會議,下一個聚會。你好像很自信什麼都會有……如果你想要的話。你講話慢條斯理。緬因州的人都那麼講話,但更是你的本色。你是我平生遇到的第一個敢慢慢地講話的人。我也不得不慢下來去聽。比爾,看到你就看到了從不在滾動通道上疾跑的人。因為你知道它會把你送到目的地。
你似乎完全不為周圍這種浮躁、歇斯底里的生活所影響。你不租豪華汽車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也不清那些記者為你炮製新聞。你坦蕩真實。「
他笑了笑。
「我知道當我需要你的時候,你就會在我身邊。當我酩酊大醉的時候,你會照顧我。以前我一直都在逢場作戲,直到遇見你,才找到了真正的自我。」她猛吸了兩口煙,接著說:「我知道從此你成為我生命的一部分。我們和睦相愛。我覺得自己可以和你一起變老,還能擁有一顆勇敢的心。我知道你愛喝啤酒,不喜歡鍛煉;我知道你夜裡有時做噩夢……」
比爾大吃一驚。幾乎嚇飛了魂魄。「我從來不做夢。」
奧德拉淡淡地笑了笑。「當那些記者問你從哪兒獲得寫作的靈感,你就這麼告訴他們。可那不是真的。我不信。」
「我說夢話嗎?」他小心翼翼地問。他不記得自己做過夢。無論是好夢還是噩夢,他從來沒有夢到過。
奧德拉點點頭。「有時候說。但我總聽不清你在說些什麼。有時候,你還在夢裡哭。」他看著她,面無表情,感到嘴裡很不是滋味,好像溶化的阿司匹林藥片的味道,從舌尖一直延伸到喉部。你現在知道害怕的滋味兒了吧。他心裡想著。這下你有時間想想你寫的恐怖作品了吧。他覺得自己會習慣這種感覺,如果他還能活那麼久的話。
記憶的潮水洶湧而來。好像頭腦中有一個黑色的氣囊在不斷地膨脹。一些可怕的意象從他的潛意識中噴薄而出,撞擊他的理智。如果這一切洶湧而來,他會瘋掉的。於是他拚命抵擋,把那些記憶擋回去。卻突然聽到一個聲音——一個被活埋在地下的人的哀號。是艾迪。卡斯布拉克的聲音。
「你救了我,比爾。那些大男孩拚命地追我。有時我真覺得他們想要殺我。」
「你的胳膊。」奧德拉打斷了他的回憶。
比爾低頭看到自己胳膊上起了一層雞皮疙瘩。不是小點,而凸起得有蟲卵那麼大。他們目瞪口呆,好像在觀賞博物館里一件有趣的展品。過了一會兒那些凸起才慢慢消失。
奧德拉打破沉默。「我還知道今早有人從美國打來電話,叫你離開我。」
他站起身,瞥了一眼桌上的酒瓶,轉身走進廚房,倒了一杯橙汁。「你知道我有一個弟弟,他死了。但是你不知道他是被人謀殺的。」
奧德拉呼吸急促,追問道:「謀殺!哦,比爾,為什麼你從沒有……」
「告訴你?」比爾怪笑起來,「不知道。」
「發生了什麼事情?」
「那時我們還住在德里。發了洪水。不過洪水已經快過去了。喬治感到很無聊。我得了流感卧病在床。他想讓我用報紙給他疊一艘小船。他說要到威產姆大街和傑克遜大街去玩,因為那裡積水很深。於是我就給他做了艘紙船,他謝了我就出去了。那是我最後一次看到他活著的樣子。要是我沒感冒,或許我能救他一命。」
他停了停,不住地用右手搓著左頰。一雙眼睛透過鏡片顯得異常大。若有所思……卻沒有看她。
「他就死在威產姆大街上,離傑克遜大街十字路口不遠處。就像一個孩子拽斷蒼蠅的翅膀那樣,兇手撕掉了他的左臂。法醫說他是被嚇死的,或者因為失血過多死的。在我看來,這都沒有什麼區別。」
「天啊,比爾!」
「我想你一定很奇怪為什麼我一直沒告訴你。事實上我自己也很奇怪。我們結婚11年了,到今天你才知道有關喬治的事情。而我了解你家裡的每一個人,包括你的姑姑、姨媽、叔叔、舅舅。我知道你的祖父喝醉了,手裡揮舞鏈鋸,死在愛荷華州家中的車庫裡。我了解得這麼多,因為結了婚的人無論多麼忙,過不了多久就會知道對方的點點滴滴。如果他們真聽煩了,就閉起耳朵。但總會一點一點地了解。你是不是覺得我錯了?」
「沒有,」奧德拉顯得有氣無力,「你沒錯,比爾。」
「好了,奧德拉。在過去的11年裡,你已經了解了關於我的每一件事。每個秘密,每點想法,每次感冒,每個朋友,每個欺負過我的人。你知道我跟蘇珊。布朗尼睡過覺。你知道有時我喝醉了變得很脆弱,我喜歡大聲放唱片。」
「特別是聽《感激的死者》的時候。」她說。比爾笑了。這次她也笑了。
「最重要的是——我希望你了解的事你都知道了。」
「對,我想是。但是這個……」她頓了頓,搖了搖頭,思索了片刻。「比爾,這個電話和你弟弟有多大關係呢?」
「讓我慢慢說。別急著讓我講完所有的事情,否則我會感到拘束。關係非常大……非常……離奇得可怕……我得整理一下思路。你明白,我從沒想過要告訴你關於喬治的事情。」
她眉頭緊鎖,不解地搖了搖頭。
「我想說的是,奧德拉,這20多年來我從來沒有想起過喬治。」
「但是你告訴我你有個弟弟叫……」
「我說的只是一個事實,僅此而已。他的名字只是一個字眼,在我腦中沒有任何影跡。」
「但我以為他在你的夢裡留下了陰影。」奧德拉的聲音異常平靜。
「呻吟?哭喊?」
她點點頭。
「我想你說得對,」他承認了,「實際上,你說得一點不差。可是你記不住做過的夢便無所謂了,是吧?」
「你是說你根本就沒有想起過他?」奧德拉搖搖頭,表示懷疑。
「甚至他死去時恐怖的樣子?」
「直到今天,奧德拉。」
她看著他,又搖了搖頭。
「結婚前你曾經問我有沒有兄弟姐妹,我說有一個弟弟,夭折了。你知道我父母都過世了,而你有那麼多親戚。他們佔據了你所有的注意力。但是還不止這些。」
「你這是什麼意思?」
「不僅是黑洞里的喬治。這20年裡我從沒想起過德里,那些親密的朋友——艾迪。卡斯布拉克、理奇。多傑、斯坦利。尤利斯、貝弗莉。馬什……」他用手指梳了梳頭髮,笑起來,聲音有些發抖。「就像得了健忘症。如此健忘,以至於自己都意識不到了。直到麥克·漢倫打來電話……」
「誰是麥克·漢倫?」
「兒時一個要好的朋友——自從喬治死後,我們就成為最要好的朋友。當然他已經不是孩子了。我們都不是孩子了。麥克從大洋彼岸打來電話。他說:「你好,是鄧邦家嗎?『我說是。他又說:「比爾?是你嗎?『我說正是。他又說:「我是麥克·漢倫。』這名字對我沒有任何意義。他可能是推銷百科全書或者唱片的。直到他說:「我在德里。『他一提到德里,我的心裡就好像打開了一扇門,射出一道可怕的光。我記起他是誰,記起喬治,記起其他所有的人,所發生的一切——」
比爾打了一個響指。「就這樣。我知道他要叫我回去。」
「回到德里。」
「是的。」他摘掉眼睛,使勁地揉揉眼睛,望著她。有生以來她還從未見過一個人怕成這個樣子。「回到德里。因為我們發過誓。我們所有的人都發了誓。我們站在小溪旁,手拉手站成一圈,用玻璃劃破手掌,就像一群做遊戲結義的孩子。只不過我們是真的。」
他伸出手掌給她看。只見雙手掌心上有一條嵌得很深的白線,分明是傷口的痕迹。她曾經無數次握過這雙手,卻從未注意到他掌心上的這道疤痕,淡淡的。她記得很清楚比爾的掌心沒有任何疤痕。
比爾點點頭。「沒錯。原來是沒有疤痕。雖然我不敢絕對保證,但是我想昨晚還沒有這疤痕。拉爾夫跟我掰手腕喝啤酒,我想我一定注意得到。」
他沖她咧嘴一笑,乾乾的,沉重而又恐慌。
「我想麥克一打來電話,它們就回來了。我想是這樣。」
「比爾,那不可能。」她說著伸手抽出一支香煙。
比爾把玩著她的手。「是斯坦利划的,用一片可樂瓶,我記得很清楚。」他抬頭看看奧德拉,鏡片后的那雙眼睛充滿了痛苦和迷惘。
「我還記得那片玻璃在太陽下閃閃發光,是一塊新的乾淨的玻璃片。記得嗎?那時候可樂瓶還是綠色的。「她搖搖頭,比爾卻沒看見。他還在琢磨自己的手掌。」「我記得斯坦利最後劃了自己的手,還假裝要砍掉自己的手腕。我想他是個傻瓜。不過,我差點兒要站出來阻止他,因為那會兒他看上去很認真。」
「比爾,別說了。」奧德拉低聲懇求他。這一次她不得不用自己的右手扶住左手的手腕,好讓自己的手不哆嗦,就像持槍射擊的警察。
「傷疤不會回來。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
「那你是說你從前看見過這傷疤嗎?」
「很淺。」奧德拉的聲音尖利起來了。
「我們都流血了,」他接著說,「我們站在水裡,離艾迪。卡斯布拉克、班恩。漢斯科和我築的水壩不遠。」
「你說的不是那個建築師吧?」
「有一個建築師也叫那個名字嗎?」
「上帝!比爾,就是他設計的BBC廣播中心。現在人們還在爭論那個設計是個輝煌的夢想還是失敗呢!」
「哦,不知道是不是同一個人。不太可能。不過也許是。我認識的那個班恩特別會造東西。我們都站在那裡。我的右手拉著貝弗莉。馬什的左手,左手握著理奇。多傑的右手。我們昂首挺胸地站在那兒,彷彿剛剛受過洗禮的教徒。我記得看見地平線盡頭的德里水塔,像天使的長裙那麼潔白。我們發誓,我們發了血誓:如果噩夢還不結束,如果惡魔再次出現,我們就回去,一起努力,制止新的災難。永遠。」
「制止什麼?」她憤怒地對他大叫起來。「制止什麼?你在說些什麼?」
「我希望你不要問、問……」比爾欲言又止。奧德拉覺察到一絲木然的恐懼悄悄地襲上他的臉。
「給我支煙。」
她遞給他煙盒。他點燃一支。奧德拉從未見過他抽煙。
「我過去還是個結巴。」
「你結巴?」
「是的,那時候。你說我是洛杉磯惟—一個敢慢條斯理地講話的人。事實是我不敢說快。那不是深思熟慮,不是從容不迫,不是智慧的表現。所有矯正過口吃的人說話都很慢。這隻不過是個技巧。」
「結巴。」她的臉上浮現出尷尬的笑容,好像他講了個笑話,而她卻不知可笑在哪裡。
「直到喬治死了,我一直都有點兒結巴。」比爾已經聽到每個聲音都在腦子裡重複不停,好像在時間的坐標上被無限地分隔開來。他像往常那樣不慌不忙、有節奏地說出每一個字,但在他的腦海里他聽到像「喬治」、「一點兒」這樣的詞重疊在一起,變成了「喬、喬、喬治、一、一、一點兒」。喬治死後,我結巴得更厲害了。直到十四五歲的時候才有好轉。我到波特蘭找到一個治療語言障礙的專家,托馬斯太太。她真是太棒了。她教給我一些非常有用的技巧。最重要的是在那裡我忘記了德里的一切。我不是一下子就忘記了從前,但是在一段相當短的時間裡。也許不超過4個月。我的結巴,所有的記憶全部消失了。就像有人擦了黑板,所有古老的公式都消失了。
他一飲而盡杯中的果汁。「剛才我說『問』的時候有點兒結巴。這還是21年來頭一次。」
他看著她。「傷疤、結、結巴。你聽、聽明白了嗎?」
「你是故意那麼說!」她嚇壞了。
「不。我想沒有辦法讓人相信,但是這是真的。結巴很可笑,讓人毛骨悚然。坦率地說,說話結巴的時候你根本意識不到。但是你的意識聽得到。好像大腦的某一部分比別的部分運轉得快。像過去孩子們玩的舊汽車裡的那種混響裝置,後面喇叭傳出的聲音總比前面喇叭傳出的聲音慢。」
他站起來,在屋子裡來回踱著,看上去很煩躁、很疲倦。這13年來他幹得那麼辛苦。好像只有拚命不停地工作才能證明他平庸的才華。想到此奧德拉便感到很不安。她努力把這種令人不快的想法推回去,卻做不到。要是比爾接到的是拉爾夫的電話,邀請他去酒吧掰手腕。下棋;或者是《閣樓》劇組的導演弗雷迪,跟他探討幾個問題,甚至也許是個打錯的電話?這樣想又有什麼結果呢?
那麼,什麼德里鎮、麥克都只不過是幻覺,由於初發的神經失常產生的幻覺可是那道傷疤,奧德拉,你如何解釋那道傷疤?比爾是對的。原來沒有……現在有了。這是事實。
「還有什麼?」奧德拉問道。「誰殺了喬治?你和那些孩子做了些什麼?你們發了什麼誓言?」
他走到她的身邊,跪下來,握著她的手,就像舊時紳士求婚的樣子。
「我想我會告訴你,」他溫情脈脈地說,「如果我真想告訴你,我會告訴你。許多事情我都想不起來了,但是一旦開口,這些事就都回到記憶里。我感到那些記憶就要爆發,像攜風帶雨而來的烏雲。只是這雨很臟。雨後長出的樹木都是怪物。也許跟他們在一起我就能夠面對了。」
「他們知道嗎?」
「麥克說他給他們都打了電話。他覺得大家都會去,除了斯坦利。他說斯坦利的聲音聽起來怪怪的。」
「這一切我聽起來都怪怪的。你嚇壞我了,比爾。」
「對不起。」他說著吻了她,像一個陌生人的吻。她恨那個叫麥克的傢伙。「我應該盡量給你解釋。我想那要比半夜偷偷地溜走好得多。我必須走。我想斯坦利也會去,不管他的聲音聽起來多麼古怪。我不能想象自己不到場。」
「為了你弟弟?」
比爾輕輕地搖了搖頭。「我可以那樣說,但是那是謊話。我愛他。我告訴你20多年了我從沒有想過他,你一定感到很奇怪。但是我真的很愛他。」他微微地笑了笑。「他神經兮兮,但是我愛他。你懂嗎?」
奧德拉也有一個妹妹。她點點頭:「我理解。」
「但是不是因為喬治。我也說不清。我……」
他注視著窗外的曉霧。
「就像一隻鳥兒。秋天一到,鳥兒就知道該飛回家。憑直覺。我相信直覺決定我們的思想,你無法拒絕。你無法拒絕你的選擇因為你沒有別的選擇。同樣你也無法阻止它的發生。我必須走。那個誓言已經牢牢地拴住了我的心。」
她站起來,小心翼翼地走到他身邊。感到自己很虛弱,要崩潰了。
「那帶我一起去。」
恐懼的表情——為她的擔憂——毫不掩飾地掛在他的臉上。她不禁倒退了一步,感到一陣透徹骨髓的恐懼。
「不,」比爾說,「奧德拉,千萬不要有這樣的想法。今後的幾周里,德里會變成人間地獄。你就在這兒守著,替我敷衍。答應我。」
「我也得起誓嗎?」她目不轉睛地看著他。「是不是,比爾?」
「奧德拉——」
「是不是?你許了諾言,看看現在你落得什麼結果。而我也必須起誓,因為我是你的妻子,因為我愛你。」
他的一雙大手緊緊地抓住她的肩膀。「答應我!答應我!答、答、答、答——」
她再也無法忍受了。比爾結結巴巴的,好像一條被漁叉刺中,拚命掙扎的小魚卡在嘴裡。「我答應,好了吧?我答應!」她再也忍不住,大哭起來。「你現在高興了嗎?天啊!你瘋了。整個世界都瘋了。但是我答應你。」
他一手攬著她的肩膀,安頓她坐在沙發上,又給她端過一杯白蘭地。她喝了小口,慢慢平靜下來。
「什麼時候動身?」
「今天,」他回答,「坐飛機。我不搭火車,開車到希斯羅機場,還起得上。你別跟別人講,就裝做什麼也不知道。」
她不情願地點點頭。
「等大家發覺了,我已經到了紐約。如果轉機順利,傍晚就能到德里。」
「我什麼時候再能見到你?」她輕聲問道。
他緊緊地把她擁在懷裡,卻沒有回答她的問題。
10
1985年1月2日
一個城市會鬧鬼嗎?
就像是傳說中的老屋那樣?
並不是簡單地在城市的某處建築,或者某個街角,或者某個公園的某個地方——而是每個地方。整個城市。
那可能嗎?
德里竟然有妖怪出沒!竟然成為妖怪的掠食場!
到底是什麼在德里驚食?什麼是它們的食物呢?
自從安德蘭·曼倫的事情發生之後,我不知道是否還有人能像我這麼害怕。我感覺自己掉進了一個極度恐怖的故事中。不到故事的結尾,你不會感覺這麼恐懼。黑暗中妖怪終於從房子里出來,開始獵獲食物——當然,那食物就是你。
就是你。
如果這是一個恐怖故事,那麼它比布雷德伯里或者愛倫。坡之類的懸念迭出的恐怖經典有過之而無不及。在去年9月的一天,我讀到了《德里新聞》轉載的厄溫案件調查庭的報告,我意識到那個殺死喬治。鄧邦的小丑又回來了。實際上,在1980年左右我就開始了——我想我身上的某種角色已經被喚醒……我想這一切又已經開始了。
那麼什麼角色呢?我想是守望者。
或者也許是海龜的傳聲筒。是的……我想就是。我知道比爾·鄧邦也會相信的。我不斷地在那些舊書中發現過去的恐怖新聞;不斷地從舊期刊中找出過去的屠殺事件。在我思想的後面,我聽到不斷增長、不斷聯合的某種力量發出的「嗡嗡」的聲音,而且越來越響;我似乎嗅到一種閃電霹靂即將來臨時苦澀的氣息。我開始為我在世時幾乎肯定無法完成的一本書作筆記。在我思想的一個側面,我一直被那些最古怪的恐怖所煎熬;而在另一個側面,我作為一個小鎮的圖書管理員繼續忍受著世俗的生活。每個白天我整理圖書,發放圖書證……
我知道我會待在這個小鎮里直到老死……在每個夜晚我會從睡夢中突然驚醒,用拳頭堵住嘴不讓自己尖叫。
那些恐怖故事中常見的場面都錯了。我的頭髮並沒有變白。我並沒有夜遊。我並沒有說一些含義隱晦的話。我也並沒有隨身攜帶占卜板。我想我笑得更多了,就這麼樣。儘管有時我的笑聲有些凄厲可怕。
我擔任的一個角色——~個比爾所說的「海龜傳聲筒」的角色——告訴我,今晚應該給他們所的人打電話了。但是我,甚至現在,對這一切完全確定嗎?我想要完全確定嗎?不——當然不想。但是上帝,發生在安德蘭·曼倫身上的慘案和1957年發生在結巴比爾弟弟喬治的事情像極了!
如果它又開始,我會給他們打電話的。我不得不那麼做。但是現在為時尚早。上一次發生得比較慢,直到1958年的夏天才真正開始。
所以……我要等待。我不停地記著筆記,我不停地看著鏡子里自己的臉從一個孩子變成了一個成年男子。那個孩子的臉很膽怯,滿是書獃子氣;而那個男人的臉很憔悴,正在掙扎著木使他的思想到處遊離如果我不得不打電話的話,會殺死他們中的某些人。
那是漫漫長夜裡失眠中的我不得不面對的事情之一。我不知道他們對過去還有多少記憶。有時我想他們一點都記不起來了,因為他們根本沒有必要記住。我是誰一聽過海龜聲音的人,惟一能記住過去的人,因為只有我一個人留在德里鎮。他們都四分五裂——他們不知道彼此競過著相同的生活。叫他們回來,告訴他們……是的,也許這樣會殺死某些人。也許會殺死所有的人。
所以我一遍又一遍地在腦子裡想著,回想他們過去的模樣,想象他們現在的樣子。我想知道他們當中哪一個最脆弱。
有時我想大概是「臟嘴」理奇珍傑——儘管班恩要比他胖得多,但他是被克里斯、哈金斯還有鮑爾斯他們最經常抓到的人。鮑爾斯是理奇最害怕的人——當然也是我們當時最害怕的人。如果我給他打電話,理奇會不會看見那可怕的三個人又回來呢?當然其中的兩個是從墳墓中,而鮑爾斯是從監獄回來。有時我想艾迪是最軟弱——他不僅有一個掌管一切的大胖子母親,而且還有那可怕的哮喘病。那麼貝弗莉呢?她總是裝出一副勇敢的樣子,但其實她也和其他的人一樣害怕。是不是結巴比爾?他每次寫作完畢還得面對那不可抗拒的恐懼。
那麼是不是斯坦利呢利斯?
在他們每個人的頭上都高懸著無比鋒利的斷頭台的鍘刀。我想他們根本不知道那鍘刀在那裡。我是誰一控制開關的人。只需打開電話簿給他們一個接一個地打電話,那鍘刀就開啟了。
也許我不必那麼做。我仍然抱有一線希望,希望是我自己太膽小而誤會了那越來越真切的海龜的聲音。但是這種希望越來越渺茫。慘案不斷發生。曼倫在7月遇害。去年10月一個孩子慘死在內伯特大街街頭。在12月又有一個人在紀念公園遇難,報紙上說他可能是個流浪漢,或者是個瘋子因為悔浪而自殺。
也許。
但是艾爾布里奇家的閨女恰好也在距離那幢邪惡古屋不遠的內伯特大街遇害……而且和27年前喬治鄰邦被殺是在同一天。然後又是約翰遜家的兒子,慘死在紀念公園,他的一條腿自膝蓋以下全沒了。
紀念公園當然是德里水塔的所在地,而那個孩子也正是倒在水塔腳下。水塔也是斯坦利。尤利斯見到那些男孩的地方。
那些死去的男孩子。
但是這仍然可能是幻覺。或者是巧合。或者二者之間有什麼聯繫——一種邪惡的重複。這可能嗎?我覺得可能。這裡是德里鎮,任何事情都是可能的。
我想起了從前發生過的事件——先是1957年和1958年這裡的血案;然後是1929年和1930年「黑點」酒吧被緬因州白人榮耀軍團燒毀;1904年和1905年以及1906年初凱辰特鋼鐵製品廠爆炸事件;直到1876年和1877年的慘案,此類事情幾乎每隔27年左右就會發生。有時早一些,有時晚一些……但遲早都會發生。儘管查閱歷史記載越來越難,但是我知道,它總是會來的。
所以——我想我必須得打電話。我想這是我們的事。出於某種原因,我們被挑選出來去阻止這一切,使其不再發生。是命運的安排,還是又是那該死的海龜?它到底是在說話還是在命令?我不知道,我懷疑它到底和我們有沒有關係。許多年前比爾就說過「海龜不會幫助我們的」。如果那句話是真的,那麼現在也是真的。
我想起我們都手拉著手站在水中,發誓說如果這一切再次開始我們一定回來——我們站在那裡,圍成一圈,緊握的手上流淌著我們的誓言。那個儀式可能有人類的歷史那麼久遠,所有的力量——我們所知的土地上以及未知的土地上的所有力量都江進了裡面。
因為那些可怕的相似之處——但是現在我就像是比爾·鄧邦,結巴得厲害,只是不停地重複著一些事實以及許多讓人不快的(而且子虛烏有)設想。這樣不好。也沒有用。甚至很危險。
這個筆記本,我想,能夠一定程度上讓我擺脫那些束縛,擴大我的注意力——畢竟這個故事不只是關係到6個男孩和一個女孩。他們當中沒有一個人是高興的,沒有一個人被他的同輩所接受。就在艾森豪威爾仍然當總統的時候,在那個炎熱的夏季里,他們陷入了噩夢之中。如果把我們的照相機鏡頭稍稍向後拉一些,你就會看見——在這個小城,一個有3.5萬居民的小城,人們工作吃飯睡覺買東西駕車旅行散步上學入獄,有時消失在黑暗中。
要知道一個地方現在的狀況,我相信必須了解它過去的樣子。如果我不得不說出對我來說一切又真正開始的日子,那就是1985年初春我去看文伯特。卡森的那一天。艾伯特。卡森從1914年到1960年是圖書館的首席管理員,他在去年夏天去世了,享年91歲。我感到他是我了解德里歷史的最佳人選。我們就坐在他家的走廊里談話。我問他問題,他嘶啞著嗓子回答。當時他正和喉癌作鬥爭,而最終就是那癌症殺死了他。
「那麼我應該從哪裡開始呢?」
「開始什麼?」
「研究這個地區的歷史。德里鎮的歷史。」
「哦,好吧。先從弗里克和米裘德開始。一般認為他們都是最好的。」
「我讀過之後——」
「讀過他們的書?上帝,不要!把它們扔到垃圾筒里!那是你的第一步。然後讀一讀布丁格爾·布蘭森。布丁格爾是一個相當草率的研究者,經常犯些錯誤,但是他那對德里鎮的研究很嚴謹。儘管他得到的大多數事實是錯誤的,但是他是故意搞錯的,漢倫。」
我笑了一下,卡森的嘴唇上也咧出一絲笑容——那種幽默的表情真的有些怕人。當時他就像是一頭快樂的禿騖守望著一隻剛剛被殺的野獸,在進餐之前等待著屍體腐爛。
「讀完布丁格爾,再讀伊維斯。把他談過話的所有人都做上記錄。桑迪·伊維斯仍然在緬因大學。他是個民俗學家。讀完他的書再去看他。請他吃上一頓,然後再好好聊聊。把他所講的人物、地址都記下來。到那時,如果你有我所想的一半聰明的話,你就找到了很棒的起點。然後順藤摸瓜,你會發現許多歷史記載上沒有的東西。那些東西可能會讓你晚上失眠的。」
「德里……」
「它怎麼樣?」
「德里有點不好,是不是?」
「好?」他嘶啞著嗓子低聲問道。「什麼是好?那個詞是什麼意思?如果說的是肯塔斯基河的落日風景,那麼德里很好,因為它的風景很美。如果好是指那個老處女委員會挽救那幢鎮長官邪,或者指在水塔前面掛一塊紀念匾,那麼德里非常好,因為在這裡每個人的事我們都可以管。那麼在鎮中心的那個醜陋的保羅。班揚的塑料雕像好不好?如果我有一卡車凝固汽車彈,再拿上我的打火機,我他媽的會好好地照顧一下那個東西。我向你保證……但是如果一個人美的觀念可以把那個雕像都包容的話,那麼德里還是挺好。問題是,好對你來說到底是什麼意思,漢倫?嗯?再往深說一點,好又意味著什麼呢?」
我只能搖搖頭。他或者知道或者不知道。他或者想說或者不想說。
「你的意思是說那些讓人不快的故事嗎?那些故事總是有的。一個城鎮的歷史就像是一棟綿延的老屋,充滿了各式的房間,還有各種隱秘的地方……當然不用說不時出現的神秘的通道了。如果你探尋德里這棟老屋,你就會發現各種各樣的東西。是的。可能你以後會後悔,但是你會找到它們。一些房間是鎖著的,但是會有鑰匙……有鑰匙。」
他的眼睛流露出一個老人的睿智。
「你也許會想你碰上了德里鎮最可怕的秘密之—……但是總會有更多的秘密出現。更多的秘密。」
「你是不是——」
「我不得不請你原諒我。今天我的喉嚨痛得厲害。我得吃藥、休息了。」
換句話說,給你刀子和叉子,朋友;看看你能用它們砍點什麼。
我接受了卡森的意見——把弗里克和米裘德的歷史書扔進了垃圾筒。我開始讀布丁格爾的《老德里的歷史》,查閱書里的腳註。那本書跨越的歷史有一百年,根據許多專門研究論文和成百上千讓人頭疼的小鎮報告和賬簿寫成的。
和桑迪·伊維斯和談話更有趣一些。他的歷史和布丁格爾的歷史相互交叉。從1963年到1966年他曾寫過一系列關於德里的文章,他的研究主要是口頭歷史。我從他那裡得到了線索,然後開始大量的採訪記錄工作。
但是布丁格爾和伊維斯在某一點上取得了完全一致的共識:首批到達德里地區的白人定居者大概有300人。他們都是英國人。他們得到了特許權,成立了德里公司。但是就在1741年,德里鎮上的每個人都失蹤了。就從那一年的6月到10月,所有的人——確切地講是340口人,全部失蹤了。只有那些木房子仍然孤零零地站立在那裡。
其中的一間,就在現在威產姆大街和傑克遜大街的交叉處,被燒成了灰燼。米裘德在他的歷史書里堅持說所有的人都被印第安人屠殺了,但是卻沒有證據——除了那間被燒的小木屋還有可能之外。更可能的是,誰家的爐子突然走火點著了房子。
是印第安人的屠殺?讓人懷疑。即沒有骨頭,也沒有屍體。是洪水?那一年根本沒發生過。是疾病?周圍的城鎮里根本沒有提到過。
他們只是消失了。所有的人。所有340口人。沒有一點線索。
就我所知,在美國歷史上和那次事件惟一有點類似的就是弗吉尼亞州的羅諾克殖民者失蹤案。那次事件幾乎每個小學生都知道,但是又有多少人知道德里失蹤案呢?很顯然,甚至連生活在德里鎮的居民都不知道。即使學校的本地歷史課本對此事件也隻字未提。只有奇怪的靜默。
有一種靜默的帘子掩蓋著在德里發生的事情……但是還是有人講話了。我想沒有什麼東西能阻止人們講話。但是你必須用心聽著——那是一種難得的技能。我敢說在過去4年中。我已經提高了那種技能。一位老人曾經告訴我,他的妻子曾經在他們的女兒臨死的3周前聽到廚房水槽的下水道有人說話——那是1957年到1958年的初冬時節。他們的女兒是德里鎮一系列謀殺案的犧牲者之一。
「那是些旋轉著的聲音,含糊不清地攪和在一起,」他告訴我,「她說她馬上就回應了。她趴在水槽上面開始打招呼。『你究竟是誰?』她問道。『你叫什麼名字?』然後所有的聲音都開始回答——嘟味著、嚎叫著、尖叫著,中間一直夾雜著笑聲。她說他們所說的就是那個瘋子和耶穌講過的話:「我們的名字是軍團。『兩年多的時間她都不願靠近那個水槽。我天天累得半死還不得不回家洗那些該死的盤子。「
那位老人拿了一罐百事可樂喝了起來,從嘴角流下來的汽水和眼角流出的淚水在他的臉上匯成一條條小溪。可憐的老人,70多歲還得忍受工作的折磨。
「可能你會想我已經發瘋了,」他說道,「但是如果你把那個玩藝兒關掉的話,我還會告訴你一些其他的事。」
我關掉了我的錄音機,朝他微笑著說:「我考慮到過去幾年中我所聽過的某些東西,你得花大力氣來證明你的確是個瘋子。」
他也笑了,但是那笑容當中沒有任何幽默。「一天晚上當我像平時一樣洗盤子的時候——那是在1958年的秋天,事情已經發生之後。
我的妻子在樓上睡著了。貝蒂是上帝賜給我們的惟一的孩子,自從她遇害之後,我的妻子花很多時間睡覺。當時我拔出了皮塞子,水槽里的水一下涌了下去。你聽過真正的肥皂水流入下水道中發出的聲音嗎?就像某種吸水的聲音。它發出的聲音很響,但是我沒有注意;只是當那個聲音開始消失的時候,我聽到我女兒在下面。我聽到我的女兒貝蒂在下水道的某個地方。她正在笑。就在黑暗中的某個地方,笑。如果再仔細聽,好像她還在尖叫。或者二者都有。就在下水道的管子裡面尖叫、大笑。那是我第一次聽過那樣的東西。也許我只是想象。但是……我認為不是那樣。「
他看著我,我也看著他。從骯髒的玻璃窗射進來的光線落在他的臉上,使他看起來就像是《聖經》中的長壽者瑪士撒拉。我記得那一刻我感覺有多麼冷。冷極了。
「你想我是在騙你嗎?」老人問我。1957年的時候,他只有45歲。就在那年的聖誕節后,他的女兒貝蒂。理普瑟僵死在傑克遜大街上,全身都被撒裂了。
「不,」我回答說,「我不認為你在騙我,理普瑟先生。」
「你說的是真話,」他有一點驚訝,「我能從你的臉上看出來。」
就當他想再說點什麼的時候,有一輛車開過來加油。他出去了。
但是等他回來的時候,他冷漠地看著我,就像是看著街頭的一個陌生人。我說了聲再見,起身離開了。
歷史學家布丁格爾和伊維斯在其他方面也有共同的觀點:德里鎮發生的事件真的不正常;德里的事情從來就沒有正常過。
我最後一次看見文伯特。卡森是在他臨死前的一個月。他的喉癌更嚴重了。他只能儘力嘶啞著低聲說幾句。「還想寫德里歷史嗎,漢倫?」
「還有那個想法。」我說,但是當然我從本計劃去寫這個小鎮的歷史,我想他也知道。
「你得花20年,」他的聲音很低,「沒有人會讀。沒有人想讀。算了吧,漢倫。」
他停了停,又加了一句:「布丁格爾自殺了,這你知道。」
我當然知道——但是《德里新聞》說那只是一次意外跌落事故,而根本沒提到他在自家廁所里的凳子上跌落的,脖子上還掛了根繩子。
「我知道那個『周期』嗎?」
我看著他,驚呆了。
「哦,是的,」卡森小聲說道,「我知道。每隔26年或者27年。
布丁格爾也知道。許多老年人都知道,即使給他們喝酒他們也不願意說。算了吧。漢倫。「
他伸出一隻手來——瘦得像雞爪子一樣。他抓住我的手腕,我能感覺到癌症正在吞噬他的軀體——時間已經所剩無幾。
「麥克,陷進去沒意義。德里的事情會傷人的。算了吧。算了吧。」
「我不能。」
「那麼小心。」他說。突然間,那位垂死老人的眼睛瞪大了——就像一個恐懼異常的孩子。「小心!」
德里。
我的家鄉。根據愛爾蘭的一個同名村莊而命名。
德里鎮。
我出生在這裡;從小學到中學也都在這裡;雖然上大學離開一段時間,但是畢業后我仍然回到這裡,在圖書館當管理員。我是一個小鎮的人,像千千萬萬個人一樣,過著小鎮的生活。
但是——但是:1879年一群伐木工人慘死在肯塔斯基河上游——也就是現在孩子們所說的班倫地區。他們總共9個人,就在他們的冬季宿營地慘遭殺害,屍體被四分五裂。
但是:1851年約翰。馬克遜用毒藥毒死了他的全家。坐在用親人屍體圍成的圓圈裡,馬克遜吞噬了一個白色的蘑菇。
小鎮警官在他的報告中寫到,一開始他以為馬克遜的屍體在朝他咧著嘴笑,後來他才發現那笑原來是滿滿一嘴的白色毒蘑菇。馬克遜在臨死前還忍受著劇痛和痙攣吞咽那可怕的蘑菇。
但是:1906年復活節,凱辰特納鐵製品廠的老闆決定為「德里所有的好兒童」舉行「尋找復活節彩蛋」活動。活動地點就在鐵製品廠內,也就是現在的德里商業街的位置。
孩子們興奮地笑著、叫嚷著,尋找著500隻巧克力復活節彩蛋。
大人們也來觀看這場盛會,準備在4點鐘給他們發獎。
但是就在3點過一刻的時候,鐵製品廠突然爆炸了。最後的死亡人數是102人,其中88個是孩子。此後就在星期三,正當全鎮的居民還沉浸在哀傷之中的時候,一位婦女在她家後院的蘋果樹下發現了她兒子的頭。他的頭髮上全是血,嘴裡還咬著一塊巧克力。那是最後的一位知名的死者。還有8個孩子和一個大人不知去向。那是德里歷史上最慘痛的悲劇,甚至比1930年發生的「黑點」酒吧的大火還要慘重。
事故原因一直未能查明。鐵製品廠最後被完全關閉了。
但是:德里發生兇殺案的發案率是新英格蘭地區其他同等規模小鎮的6倍。我曾經把這個數字給一個電腦黑客看過,他用電腦畫了一張圖表,上面是德里和其他6個同等規模小鎮的比較。在那個柱狀圖上,德里顯得異常突出。看完那張圖,他的惟一評論是:「這裡的人們都很暴躁,都很邪惡。」我沒有回答。
如果我回答的話,我一定會告訴他,在德里鎮只是某個東西既邪惡又暴躁。
在德里鎮,兒童的莫名失蹤案每年有40到60起,大多數都是十來歲的孩子。他們都被認為是離家出走。我想其中一些甚至極有可能。
就在那段卡森所講的「周期」之內,失蹤率陡然上升。例如在1930年——「黑點」酒吧發生大火的那年——有多達170個孩子失蹤——那只是向警方報告記錄在案的數字。「沒什麼驚訝的,」現任警長里德馬赫告訴我,「那是大蕭條時期。可能他們中的大多數都厭倦了喝土豆湯或者在家挨餓,於是騎上小木棍出去尋找好地方了。」
1958年在德里又有127個孩子失蹤,年齡從3歲一直到19歲。
「1958年又是大蕭條嗎?」我又問警長。「不是。」他說,「但是人們總是要到處走動的,漢倫。小孩子走路多了腳上就容易起泡,起了泡就不能按時回家,不能按時回家就得挨打,怕挨打他們就逃走了。」
我給他看了一張登載在1958年4月《德里新聞》上查德。洛威的照片。「你認為這個孩子也是怕挨打而逃走的嗎?里德馬赫警長?他失蹤的時候只有3歲半。」
里德馬赫瞪了我一眼,然後說和我談話很愉快但是他很忙。我離去了。
一個妖怪驚食的地方。妖怪出沒。
如果還有任何事情發生——只要發生——我就會打電話。我不得不這麼做。同時我不得不假設,失眠,回憶過去——該死的記憶。我還不得不記筆記,向隅而泣。圖書館已經閉館了。我就坐在悄無一人的大廳里,聽著黑暗中傳來的微弱的聲音,看著昏黃的燈光投下的黑影,我的雙手哆咦得厲害。我確信他們……沒有改變。
我坐到了電話旁邊。
我把手指放了上去……伸進了撥號盤的小洞里……就是那些小洞能使我們所有的人保持聯絡,我的老夥伴們。
我們深深地陷在一起。
我們一起進入黑暗當中。
第二次進入,我們能從黑暗中出來嗎?
我不這樣認為。
但是上帝,我不得不給他們打電話。
上帝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