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監獄內外

十八、監獄內外

十八、監獄內外

信可是不像信。

他用鉛筆在一張破碎草紙上歪歪斜斜的寫道:「我被捉進保安司令部。被控詐欺取財。猶太人作原告。事情是冤枉的。但為避免吃眼前虧起見,望速找竇設法。」又在紙角加上一句:「給來人送力十萬元。」旁邊還畫著密圈兒。我依言給了來人十萬元。那老兵倒很和氣,說是:「史先生還叫我帶口信給你,明天上午九時起犯人可以接見家屬,你就說是他的表姊,替他送些東西去吧,」我答應了。又問他關在裡面苦嗎?那個老兵笑道:「還好。史先生是讀書人,我們弟兄都很照顧他的。這事情大概沒有什麼,只要你替他運動運動好了。我是下了班就來給你送信的,」他說著便站起身來預備告辭:「此刻我要回家去睡了。你要寫幾句話在字條上交給我帶進去嗎?明天上午八時我去上班的時候會交給他的。」我沉吟半晌問:「你們去上班去是不是也要被搜查的呢?」他說:「搜是要給他們搜摸一下的。不過大家都是好兄弟,馬馬虎虎。你若有字條要帶,我把它塞在襪底里好了。」我想了一想畢竟有害怕,而且倉促間也想不出什麼話來,便叫他口頭通知史亞倫,我准於明天上午九時來送東西便了。

當夜我再也睡不著。親手替他揀了一條棉被包好。又把自己的一件絨線衫借給他。至於吃食方面呢?燒煮起來是不及了,預備明天一清早就去買些麵包水果與罐頭小菜算數了。

次日,我把東西都準備齊全,叫娘姨拎了被包及網袋,坐著三輪車跟我同去。到了保安司令部的看守所門口,還不到八點三刻,只見鐵門緊閉著,但門口早已一字長蛇陣似的排著送菜的人了。我們想擠上去問,聽見旁邊的人在喝阻:「快站到後面去,大家排隊,不許搶先。」我們只好站在隊尾。

好容易等到九點多鐘,鐵門呀的開了,幾個武裝兵士惡狠狠地把守住門口,叫送菜的人站定不許動,原來進去的次序不是按照排隊前後的,乃是按照犯人所編的囚室號碼,先喊第一號,第一號里的犯人共有二十幾個,每一個犯人只許接見一個家屬,先進去六個人,等這六個人出來了,再進去六個人。我對女傭說:「這可怎麼辦呢?你不能跟我進去,這許多東西,我怎麼拎得動。」又想起史亞倫是新進去的,不知道關在第幾號監房,要問又不敢問。

這樣直站到十二點多鐘,快要接見完了,有一個圓臉的兵上見我們只管站著不動,便問:「你是來找那一個的呢?」我連忙陪笑說:「史亞倫——我的表弟一一一一xxxxx是新抓過去的,不知道住在那一號?」他倒很客氣的應了一聲「哦……」又答應替我查看,叫我另外站在一旁,不必排隊了,我只覺得腰酸腳痛,就叫女傭把被包放在地上,權當臨時的軟凳。

看看別人都送過食物,把空籃帶回去了,門口只稀稀落落的剩下三五個人,那個圓臉的兵士叫我走進鐵門去,門裡有一人據案而坐,他問我:『現那一個犯人?」圓臉的兵士代答:「找史亞倫。」於是據案而坐的那個把簿子翻開找看,半晌,似乎找不到這個名字,便說:「你不要弄錯了吧?這裡可沒有這個人。」我說:『不會錯的,他是昨天新進來的。」他又問:「你怎麼知道他在這呢?」我這可給問住了,又不好說出來道是昨夜有一個老兵到我家來私送過信的話,急得我瞠目不知所對。還是他自己忽然想著了,又另外翻開一本簿子:「哦」了一聲說:「是有的。關在第八號。但是不準接見。」我聽見他說有,心中一寬;又聽到不許接見,便著急地問:「為什麼呢?」

他指著簿子里的「史亞倫」名字道:『你瞧,他的名字上面加著圈,就是不許接見的符號。」

我急得哭了,問他為什麼別人都可以接見,偏他史亞倫不許接見呢。是因為他所犯的罪特別重嗎?那個人不耐煩地揮手道:「不許接見就是不許接見,你快出去!」說著,便有一個瘦長的兵上跑過來像要推我的樣子。

圓臉的兵立這時候就提醒我說:「你不是帶著被包及吃食來嗎?這個是可以進去的,你放在這兒便了。」我就叫女傭快把東西拿過來,之後他們便把女傭往外一推,叫我也快出去,我只得出去了,鐵門拍得關上。

我站在鐵門外不知所措。有幾個礁閑的人跑上來問我怎麼一回事。我說我表弟關在裡面,他們不肯讓我去接見,卻叫我把東西留下了。一個猴子臉的青年在旁冷笑道:「東西怎麼可以任意留下?他們還會真的交給犯人去嗎?唉,你真是外行漢……」我聽著著急起來,便問這樣又如何是好呢。他說:「快向他們討回來呀,等下次可以送的時候再送。」我給他說得沒主意起來,只得又上前去叩鐵門,這次鐵門可不開了,只在門上露出個小方洞來,一個滿臉橫肉的兵士喝問:「什麼事情?」我低德地才說出要拿回被包及網袋的話,他便出口罵人道:「放屁!東西早給你送進去了,還來找麻煩?」拍得又把洞口閉上了。

我們只得快快回家。

但是當晚史亞倫又著人送信出來說,東西都收到了,叫我趕快找竇設法。

我只好依言打電話到竇先生的辦公處,說出自己姓名,真湊巧,竇先生倒居然在那裡,並且親自來聽電話了。他問我近來好嗎?我說謝謝你,房子已找到了,住著很靜的。他笑問:「在那兒呢?怎麼不早通知我一聲。幾時請我吃飯?」我也無心同他說空話,便說有一件事情想找他幫忙,他就約我當天下午到他的辦事處去。

我把事情的經過詳細說了,只沒有說出金條還藏在我處的話。竇先生默然半晌說:「我早對你講過,那個史亞倫是靠不住的。一定是他騙了猶太人的錢。但是他既不是軍人,為什麼要抓進保安司令部去呢?」

我說:「就是說呀,我也不知道詳細情形。假使能夠當面問他,就明白了。但是他們為什麼不肯讓我去接見呢?別的犯人都可以接見的。」

竇先生想了一想說:「大概是因為他還在偵查期間,不許接見外人吧。等軍事法庭審問過後,便可以接見的了。」

我求他可否想想辦法,他似乎很為難似的說:「事情還沒有弄清楚,我怎麼可以替他說話呢?且等他們開審過後,假使真是冤枉的話,我就看你面上替他討個情也罷。我看你現在也最好不要管這事,否則人家說起來,還當你也與他同謀,分到多少條子的哩。」

因此我不能再說下去。

回家以後,我又恐怖起來了。心想把保管箱里的金條取出來,但是,他既關在裡面了,我又把這東西交還給誰呢?但儘管讓它放自己的保管箱里也不妥,幾次開了保管箱,想把這東西另放到別處,想想卻又不敢捧著這累人的東西在路上走。假使恰巧碰著奉命調查的暗探呢?唉,竇先生說得不錯,那時候人家咬定說我是同謀的,人贓俱獲,我不是百日莫辯了嗎?

我將如何是好?

史亞倫的信像雪片似的送出來,要我快快設法。說他在裡面如何受苦,再不出來就要瘦死獄中了。每次送信都要付力錢,又常叫我把大量鈔票交來人帶給他,說在獄中買什麼東西都貫,而同室的犯人又常要他請客,不答應他們是要吃拳頭的。他叫我把他的『貨物」賣出一部份。

但是我終於沒有方法救他出來。他在信里大怨恨了,問我是否在借刀殺人,以他之死為幸。他的東西在我處哩,「以他之死為幸」,豈不是他死了,東西就歸我所有了,他白白得了惡名聲,又吃盡了苦頭,結果卻便宜了我嗎?唉,史亞倫可不是一個好惹的人,萬一他恨極了,寧可與我同歸於盡,咬定我是他的同謀者,我將何以自明呢?竇先生雖勸我不要管事,但我看這事是不能不管的了,最後只好去找一個張律師。

張律師對我說:「軍事法庭是不能請辯護人的,不過可以代撰狀,還有…戰者我替你另外想想法子吧。」

我說:「撰狀也得先知道了被控什麼罪,才好自己聲辯呀。史亞倫送去好多天了,而他們遲遲不提審,這又是什麼緣故呢?」

張律師笑道:「這緣故你真的不知道嗎?遲遲不提審,就是等你去同他講條件呀。現在史先生自己既關在裡面,不得自由,一切就靠你將小姐決定了。假使等到正式開審后,則公事公辦,想法子起來恐怕多麻煩哩。」

我這才恍然大悟,但是法子應該怎麼想呢?張律師說道:「司令部里的情形我比較生疏些。若說是法院呀,他們有的是跑街……」說到這裡,他見我的眼睛睜大起來了,知道我不明白其中情形,便解釋說:「這跑街是專替法官拉生意的,因為一個做法官的即使想受賄也得有人家肯納賄呀,這種事情不便直接談判,使得仰仗中間人了。老實說一句話,我在上海當律師已經有十幾年了,這些法院的跑街我都認識。不過我嫌他們的帽子太大,譬如說法官要一千萬吧,他們非向你開口要三四千萬不可,當事人出了錢都落到橫里去了,太不合算。我是直接同裡面有交情的,史先生的事情只要能夠移解法院,我便有辦法。」

但是這事情究竟叫我怎麼決定呢?史亞倫在獄里,我在獄外,有許多話都不好在信里討論的。只要我能夠當面同他談談,那就比較容易解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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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途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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