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03
這時,我們才有時間重新給槍裝上彈藥。同時,我們抓緊時間繼續前進。可是,我們剛裝好槍準備上路時,又從左邊原來的那座樹林里傳出了可怕的嚎叫聲。這一次狼群離我們較遠,但卻在我們去路的正前方。
黑夜來臨了,光線變得暗淡起來。這對我們更加不利。叫聲越來越響,我們不難辯別出,那是惡狼的嚎叫。突然,出現了兩三群狼。一群在我們左邊,一群在我們後邊,還有一群在我們前面,看樣子已經把我們包圍起來了。我們見狼群並沒有向我們進攻,就催馬繼續前進。可是路很難走,只能讓馬小跑著。跑著跑著,便看見遠處有一個森林的進口,我們非得穿過那片樹林,才能走到這片平川的盡頭。當我們走進那林間小道時,只見那路口站著數不勝數的狼。這不禁使我們大吃一驚。
突然,在樹林的另一個入口處,我們聽見一聲槍響。向左邊一看,只見一匹馬從樹林里衝出來,一陣風似地向前飛奔。馬上的馬勒馬鞍均完好無損。同時有十六、七隻狼,飛快地在後面追著。當然,馬要比狼跑得快得多,它把狼群遠遠地丟在後面。可是,問題是那匹馬不可能支持太久,最後必然會給狼群追上。
正當此時,我們又看到了一幅可怕的景象。當我們催馬走近那匹馬奔出來的路口時,見到了一匹馬和兩個人的屍骸,毫無疑問是給狼咬死吃掉的。其中一個人身邊還丟看一支槍,槍是放過的,所以一定就是剛才開槍的人。現在,他的頭和上半身都已給狼吃掉了。
看到這副慘狀,我們都不禁心驚肉跳,不知如何辦才好。
但那群野獸不久就逼得我們不得不採取行動。這時,狼群已把我們包圍,想以我們一行人馬果腹。我相信,一共有三百來只。值得慶幸的是,在離樹林入口處不遠,正好堆著一大批木料,大概是夏天採伐下來堆在那裡預備運走的。這對我們的行動非常有利。我把我這一小隊人馬開到那堆木料後面。
那兒有一根木頭特別長,我就把隊伍在那根長木頭後面一字排開。我讓大家都下馬,把那根長木頭當作胸牆,站成一個三角形或三邊形的陣線,把我們的馬圍在中央。
我們這樣做了,而且也幸虧這樣做了。因為這群餓狼向我們發動了攻擊,其兇猛程度在狼害為患的當地也是罕見的。
它們嚎叫著向我們撲來,竄上了那根長木頭。前面我已提到,我們以此長木頭作為胸牆。它們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撲向獵物。從它們的行動判斷,其目標主要是我們身後的那些馬匹。我命令我的隊伍像上次那樣分兩批開火,一人隔一人放槍。他們都瞄得很准。第一排子彈開出去,就打死了好幾隻狼。可是,我們不得不連續開火。這批惡狼憂如惡魔一樣,前仆後繼,不知死活地向前猛衝。
第二排槍放完后,我們以為狼群暫時停止了進攻,我也希望它們已經逃走。但一會兒,後面的狼又衝上來了。我們又放了兩排手槍子彈。這樣,我們一共放了四排槍。我相信,至少打死了十七、八隻狼,打傷的大約多一倍。可是,它們還是蜂擁而來。
我不願匆匆放完最後一排槍,就叫來了自己的僕人。我沒有叫星期五,而是叫了我新雇的那個水手。星期五有更重要的任務要完成。在我們開火的時候,他以驚人的速度給我和他自己的槍裝彈藥。所以我說,我叫的是新雇的僕人。我給了他一角火藥,命令他沿著那根長木頭把火藥撒下去,撒成一條寬寬長長的火藥線。他照著辦了。他剛轉身回來,狼群就沖了過來,有幾隻甚至已衝上了那根長木。我立即抓起一支沒有放過的手槍,貼近火藥線開了一槍,使火藥燃燒起來。衝上木料的幾隻狼給燒傷了;其中有六、七隻由於火光的威力和驚恐,竟連跌帶跳地落入我們中間。我們立即把它們解決了。其他的狼被火光嚇得半死,加上這時天已黑下來,火光看起來就更可怕了,這才使那些狼後退了幾步。
這時,我就下令全體人員用手槍一起開火,那是我們剩下的最後一批沒有放過的手槍。然後大家齊聲吶喊。這才使那些狼掉轉尾巴逃跑了。於是我們馬上衝到那二十多隻受傷狼跟前;它們已跑不動了,只是在地上掙扎。我們拿起刀亂砍亂殺。正如我們所預期的那樣,這辦法果然很奏效,因為那些逃跑的狼聽到它們同伴的慘叫聲,知道事情不妙,就嚇得跑遠了,而且再也沒有回來。
我們一共打死了六十多隻狼。要是在白天,我們也許能殺死更多。掃清了敵人,就繼續前進。我們還要趕三英里的路。在路上,有好幾次,聽到餓狼在森林裡嚎叫咆哮。有時,好像還看到幾隻狼的身影,但因雪光耀眼,不敢十分肯定。大約又過了半小時,我們才到了預定要過夜的那個小鎮。到了那裡,發現全鎮人個個驚恐萬狀,並全副武裝。原來昨天晚上,有不少狼和幾隻熊侵入了村子,把人們嚇壞了,只好晝夜巡邏守衛;尤其是夜裡,更要嚴加把守,保護牲畜,更要保衛全體居民。
第二天早晨,嚮導的病勢加重了;他的兩處傷口化膿,因而四肢都腫脹起來,根本無法上路。我們只得雇了一個新嚮導,把我們帶到土魯斯①。那兒氣候溫和,物產豐富,風景明媚,既沒有雪,也沒有狼或其他猛獸。當我們在土魯斯把我們的經歷告訴那些當地人時,他們對我們說,在山下大森林裡,碰到狼是常事,尤其是當白雪覆蓋大地,狼就成群出現。
他們再三問我們,我們雇了哪個嚮導,竟敢在大雪天帶我們走這條路。他們說,我們沒有給狼吃掉,真是萬幸!我們告訴他們,我們是把馬圍在中間,擺成一個三角形的陣勢打退狼群的。他們聽了后大大責怪了我們一陣子,說我們沒有把命送掉,真是運氣。狼主要是想吃馬。它們之所以那樣奮不顧身衝上來,是由於看到了我們身後的馬。一般來說,狼是怕槍的,但當它們餓瘋時,就會不顧危險,只想搶馬吃了。要不是我們連續開槍,並且最後用點燃火藥的辦法把他們嚇退,我們大概早就給那些餓狼撕成碎片吃掉了。其實,只要我們安安穩穩地坐在馬上,像騎兵那樣向狼群開槍,它們看到馬上有人,就不會把馬看作獵物了。最後,他們又說,如果我們大家緊挨在一起,丟開我們的馬,狼就一心只想吃馬而不會管我們,我們也可平安通過,更何況我們有武器,而且人多勢眾。
對我來說,這次遇險,是我一生中最可怕的一次。當時,我看到三百多個惡魔般的畜牲嚎叫著向我們衝來,張開大嘴恨不得一口把我們吞掉,而我們又無處可躲,無處可退,我以為一定完蛋了。說實在的,從此我再也不想過那些山了。我覺得寧可在海上航行三千海里,那怕一星期遇上一次風暴,也比過那些荒山野嶺強。
在法國的旅程,一路上沒有什麼特別的事情可記;即使有,也不過是許多其他旅行家已記過的事,而且他們肯定比我記得好得多。我從土魯斯到巴黎,一路馬不停蹄,直達加萊。隨後,在一月十四日,平安渡過海峽到達多佛爾。這整整一個最嚴寒的冬季,我就在旅行中度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