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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減輕每走一步給他造成的痛苦,他開始考慮和計算自己的路程,藉此轉移自己的注意力。假如一晝夜行走十公里到十二公里,那麼他三天,至多四天就能回到自己人那裡。
這樣,很好!他繼續往下考慮:走十公里到十二公里意味著什麼?一公里,這相當於兩千步,那麼十公里就是兩萬步,而這真是太多了。如果考慮到每五六百步之後必須停下來休息的話……
昨天阿列克謝為了縮短路程,給自己定了一些可以看得見的目標——一棵松樹呀,一個樹樁呀,路上的一個窪坑呀,然後努力向它們趕去,把它們當作休息地。現在他把所有這一切翻譯成數字語言,改成數步子。他決定在兩個休息地點之間移動一千步,即半公里,看錶休息,不超過五分鐘。這樣,從日出到日落,即使很困難,他也能移動十公里左右。
但是,第一個一千步對他來說走得多麼艱難啊!他想通過計數來轉移自己的注意力以減輕痛苦,但是走了五百步后,他就亂套了,胡亂地數起來,因為除了灼熱之痛和痙攣之疼以外不能想其他任何東西了。不過總算走過去了一千步!他連坐下來的力氣都沒有了,便伏卧在雪上並開始貪婪地舔著凍雪;又把前額和太陽穴緊貼在凍雪上;而太陽穴裡面的血怦怦地跳動著。由於接觸到冰寒,他感受到了一種難以言喻的幸福。
後來他哆嗦了一下,看了看錶:秒針正在走五分鐘的最後一圈。他驚恐地向它瞥了一眼,好像它走完了一圈時就該有某件令人恐怖的事要發生似的。當它一走完一圈,他立刻就雙腳站立起來,呻吟著再往前移動。
快到中午時,透過濃密針葉叢的太陽光像一條條細絲線在半明半暗的森林裡閃爍著,林中瀰漫著濃烈的樹脂味和強烈的融雪味,這時他總共完成了四段這樣的路程。他索性坐在路當中的雪上,再也沒有一點力氣到達那株大白樺樹的樹身前,雖然它就倒在差不多伸手就能夠得著的地方。他垂下肩膀,久久地坐著,什麼也不去想、什麼也看不見、什麼也聽不到,甚至連飢餓也沒感覺到。
他喘了一口氣,扔了幾團雪到嘴裡面,身體慢慢動彈起來,從口袋裡取出生了銹的罐頭筒,用那把刀把它打開。他拿了一塊凝凍的、沒有滋味的油脂放在嘴裡,想把它咽下去,但它漸漸融化了。他嘴裡感覺到了它的滋味,便突然覺得如此之餓,以至於費了好大勁才逼著自己放下罐頭。僅僅是為了吞下去一點東西,他又開始吃雪。
在重新上路之前,他用刺柏樹做了兩根手杖。他拄著手杖走著,隨著時間的推移,走起來越發地困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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