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節

第24節

我被立即關進夏特專區監獄。伊蘇登大法官裁判所的刑事長官掌管謀害德-莫普拉小姐的案件,獲准於第二天發表罪行檢舉命令書。他親赴聖賽韋爾村,在案件發生的居臘樹林周圍的農莊里,聽取三十幾位證人的陳述。在我被捕后一星期,逮捕令向我發出了。如果我不是那麼心煩意亂,如果有個人關心我,那麼這種違反法律的事,還有審判期間發生的其他許多違反法律的事,就可以作為對我有利的有力論據加以援引,證明這次起訴是由某股仇恨勢力在背後操縱的。在訴訟的整個過程中,有隻看不見的手極其無情地迅速指揮著一切。

第一次訊問只對我提出了一條罪名,就是勒布朗小姐控告的罪名。所有的獵人都宣稱一無所知,沒有任何理由把這次意外事故看作蓄意謀害。但勒布朗小姐為了我冒昧對她開的某些玩笑而懷恨在心,何況她已被人收買,就像我後來知道的那樣;她宣稱愛德梅從第一次昏迷中蘇醒過來之後,既不發燒,又很有理智,在叮囑她保守秘密的同時,訴說自己曾被我侮辱,恐嚇,從馬背上拖下,最後槍擊。這個壞女人收集了愛德梅發燒期間泄露的材料,相當巧妙地編成一個完整的故事,並在仇恨啟發下盡量加以渲染。她歪曲女主人說過的含糊不清的話和譫妄性印象,起誓證明愛德梅曾見我把卡賓槍槍口對準她說道:「我保證過,你將只死在我手裡。」

聖約翰在同一天受到傳訊,他宣稱除了那天晚上勒布朗小姐告訴他的事以外,什麼都不知道;他的陳述與勒布朗小姐的證詞完全相符。聖約翰是個正派人,然而冷漠,遲鈍。出於對一絲不苟的愛好,他沒有省略任何無用的細節,它們可能被人歪曲后再用來對付我。他斷言我一向是個古怪、糊塗、任性的人;我經常頭痛,發病期間就失去理智;已經有過幾次,我神經錯亂時,對一個我以為看得見的人說什麼流血和兇殺;歸根結蒂,我的脾氣如此暴躁,以致我是「有可能抓起任何東西向一個人頭上扔去的,雖然就他所知,事實上我還從未做過這類出格的事」。這就是在刑事案件中往往決定生死存亡的證詞。

帕希昂斯在調查的那天不知去向。神甫宣稱,他對這次事件的觀點十分模糊,他寧可承受對頑抗的證人的一切處罰,不願在掌握更多的情況以前表態。他請求刑事長官給他時間,以名譽作擔保,答應決不逃避司法部門的訴訟,幾天之後,通過對事物的考察,他就可以獲得某種信心;在這種情況下,他保證明確表態,或者為我辯護,或者對我提出指控。這個期限被批准了。

馬爾卡斯僅僅說,即使是我使德-莫普拉小姐遭受槍傷——這一點他開始感到非常懷疑,至少我不是有意的。他把自己的名譽和生命押在這種說法上。

這就是第一次訊問的結果。往後又在不同的日期繼續進行了多次訊問。幾個假證人斷言,他們曾看見我力圖使德-莫普拉小姐屈從於我的慾念,未遂之後向她開槍。

舊訴訟程序中最有害的措施之一就是所謂罪行檢舉命令書。這是一種通過佈道途徑傳達的通知,由主教發布,全體本堂神甫向各自堂區內的居民們宣講,命令他們追查公布的罪行,揭發他們所知道的一切有關事實。這種措施是在其他地區更為公開盛行的宗教裁判所原則的一種溫和的反映。制定罪行檢舉命令書的目的本來就是為了以宗教的名義使告密的精神永遠流傳下去,因此大部分時候,它是殘酷得出奇的傑作,它經常宣布假定的罪行,以及帶偏見的原告需要證明的一切假想的情節。這是一種預先就定下主題的公告,最早到來的無賴據此可為出價最高的僱主利益作一番假證以掙得一些錢……當罪行檢舉命令書起草不公正時,它不可避免的後果就是煽起公眾對被告的仇恨情緒。尤其是篤信宗教的人,他們從教士口中接受現成的意見,狂熱地折磨受害者。這就是發生在我身上的情況,尤其因為外省的教士扮演了另一種秘密的角色,差點兒決定了我的命運。

案子送到布爾日初等法院的刑事法庭,過不了幾天就開庭預審了。

你們可以想像當時那害得我受盡折磨的凄涼的絕望。愛德梅的健康狀況越來越糟,已完全失去理智。我對審判的結局倒不發愁,我想總不至於把我沒有犯過的一樁罪行強加在我身上;可是,如果愛德梅恢復不了能力,無法當面承認我清白無辜,那麼名譽和生命對我又有什麼意義呢?我把她看作已經死了,在詛咒我的時候死了!因此,我已橫下一條心,無論判決結果如何,宣判之後立即自殺。我強制自己要一直活到那個時候,為真理取勝做必要的事,以此作為一種責任;但我陷入完全麻木的狀態,甚至沒去打聽需要做些什麼。沒有我的律師的才智和熱情,沒有馬爾卡斯的崇高的忠誠,我的疏忽大意幾乎使我淪於最悲慘的結局。

馬爾卡斯天天為我奔走,儘力。晚上,他來到我的帆布床跟前,躺在一捆稻草上。他每天都去看望愛德梅和我的叔叔,先把他們的情況告訴我,然後給我講述他活動的結果。我親切地緊握他的手,但是通常被他剛說的關於愛德梅的消息吸引住,其他都聽不進去。

這座夏特監獄從前是外省領主埃勒萬-德-隆博家族的堡壘,這時大多毀壞,只剩下一座可怕的方形塔,年深月久變得黑——的,矗立在一條溝壑背面的岩石上。安德爾省在溝壑處形成一條狹窄、曲折的小山谷,長滿最美麗的植物。天氣極好。我的囚室處在塔的頂部,接受著旭日的光芒。陽光投下三排白楊樹細長。巨大的影子,並把它們一直伸展到遠方的地平線。在一個囚徒的眼前從未呈現過更加秀麗、鮮艷、田園式的景色;可是我哪有心思從中找到樂趣呢?牆上的裂縫長出香紫羅蘭花,只要微風吹過就像對我發出要命的辱罵。每個具有農村特色的聲音,每支風笛吹出的曲子傳到我耳中,似乎都包含著一種凌辱,或者意味著對我的痛苦深深的蔑視。沒有什麼東西,甚至羊群的咩咩叫聲,在我看來不是遺忘或漠不關心的表現。

一段時間以來,馬爾卡斯有個執著的想法,認為愛德梅是被若望-德-莫普拉謀害的。這有可能;但由於沒有任何證據可以支持這種假設,我一聽他說起就禁止他聲張。我不喜歡犧牲別人來證明自己無罪。雖然若望-德-莫普拉什麼都幹得出來,犯這種罪行的念頭卻很可能從未產生過。我已有六個多星期沒聽人提起他,在我看來控告他是可恥的。我堅持相信有個參加驅獸出林的獵人不慎朝愛德梅開了槍,恐懼和羞恥的感情妨礙他承認自己的過失。馬爾卡斯鼓起勇氣去看所有參加過這次圍獵的人,以上帝賦予他的全部口才求他們別怕誤殺的懲罰,別讓一個無辜者代他們承擔罪責。所有這些奔走活動都毫無結果。沒有一個獵人的答覆能讓我可憐的朋友獲得希望,揭開籠罩著我們的謎。

我被遞解到布爾日,投入一座古堡,它曾屬於歷代貝里公爵所有,從此充當我的監獄。同我忠實的中士分開對我來說真是莫大的痛苦。他本來可獲准追隨我;但他生怕不久在我的仇人們的授意下被捕(他堅信我是一個陰謀的犧牲品),那就無法營救我了。因此,只要他們「沒有逮住他本人」,他就要不失時機地繼續追查作案的人。

在我被關到布爾日之後兩大,馬爾卡斯提出一份文件,是由夏特的兩位律師根據他的要求起草的。這份文件包含十位證人的證詞,他們一致確認,槍擊案發生之前,有個托缽僧天天在瓦雷納轉來轉去,出現在一些相距很近的地方;尤其是出事前夜曾在普利尼聖母院借宿。馬爾卡斯認定這個僧侶就是若望-德-莫普拉。有兩位婦女表示,她們相信認出了托缽僧,要麼是若望,要麼是戈歇-德-莫普拉,他跟若望非常相像。但這個戈歇在城堡主塔被攻克的第二天已淹死在一口池塘內,而愛德梅遭到槍擊那天,夏特全城居民都看見苦修會會士從早到晚跟加爾默羅會隱修院院長在一起,為沃德旺的朝聖行列主持各項儀式,因此這些證詞非但對我無利,反而產生很壞的效果,給我的辯護抹了黑。苦修會會士順利地讓人證明他不在現場;隱修院院長替他幫腔說我是個無恥的壞蛋。對若望-德-莫普拉來說,這是他得勝的時刻。他大聲宣稱,他是來向他原來的法官們自首的,為他過去的錯誤接受懲罰;但沒有人願意贊成對這樣一位聖徒進行追究。他在我們這個極其虔誠的省份激起了狂熱的崇拜,沒有任何法官敢於冒犯公眾輿論對他嚴加懲處。馬爾卡斯在自己的證詞中,講到苦修會會士在莫普拉岩神秘而不可解釋的出現,他為了接近于貝爾先生及其女兒所採取的行動,蠻橫無禮地一直闖進他們的休憩室去恐嚇他們,還有加爾默羅會隱修院院長為了從我這兒替這個人勒索巨額錢財所做的努力。所有這些證詞都被當作無稽之談;因為馬爾卡斯承認不是苦修會會士任何一次出現的目擊者,無論騎士或他女兒也都無法證明。不錯,我對各種問題的答覆證實了這些陳述;但由於我完全真誠地聲明,兩個月以來苦修會會士不曾給我任何不安或不滿的理由,又由於我拒絕把這次謀殺歸罪於他,看來不出幾天時間,苦修會會士就該在輿論中永遠恢復聲譽。可是,我對他不懷敵意並未減弱法官們對我的敵意。他們利用往日地方法官,尤其是外省偏僻地區的法官擁有的專斷權力,草營人命,使我的律師沒法開展工作。我不願指出姓名的幾個穿袍人物甚至公開對我恣意辱罵,在法庭上否定人的尊嚴和道德。他們對我施詭計誘供,只要我至少承認不小心誤傷了德-莫普拉小姐,就幾乎答應作有利於我的裁決。我對他們的提議所抱的輕蔑態度最終引起他們的敵意。我不會要任何陰謀詭計,在一個不耍陰謀詭計正義和真理就無法取勝的時代,我成為兩類可怕的敵人——教士和法官的犧牲品;我在加爾默羅會隱修院院長身上得罪了前者,而我受到後者的憎恨是由於愛德梅拒絕過一些求婚者,其中最記仇的人同初等法院中的頭面人物有親戚關係。

然而有幾個我幾乎不認識的正直人物,看不慣別人極力要把我搞臭而關心我的命運。他們中間有個埃先生不乏影響,他是省總督的兄弟,與所有的代表相識,為使這個令人困惑的案件真相大白提了一些極好的意見,從而幫了我的忙。

由於深信我有罪,帕希昂斯本來會無心地支持我的敵人,但他不願這樣做。他又在林中過起流浪生活,雖不躲藏,卻也無法抓到。馬爾卡斯對帕希昂斯的意圖深感不安,無法理解他的行為。騎警隊眼看一個老頭在不出幾法里範圍內不把他們放在眼裡,都氣壞了。我想,憑著這位老人的經驗和體質,他可以在瓦雷納生活多年而不落入他們手中,甚至不會感到必須投降,而厭倦和對孤獨的恐懼卻往往在一些大罪犯身上引起降服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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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普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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