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拷問
《藝品周報》登出了這次紅帆會所展示假畫的全過程。於博彥的話,也被齊有為經過錄音整理以後原汁原味地登了出來,一時間古玩街的人們奔走相告:打眼是可以起訴的!以前總是吃個啞巴虧,對外好面子不敢講,為什麼不講?不僅要講,還要對簿公堂!
對於博彥的話最為關切和上心的是魏雨繆。他心裡有鬼。他立馬往實驗中學跑了一趟,找於博彥詢問:「你說可以對簿公堂,你有什麼依據?」
於博彥拿出一本《民法解讀》說:「這本書裡面講得很清楚,你要不信我就領你找個律師問問。」
魏雨繆憂心忡忡地說:「對,最好找個律師!」
於博彥便給校長打了個電話,說有點急事出去一趟。回頭就領著魏雨繆走出校園,然後打車來到一家叫「彼岸」的律師事務所。一個叫李文周的律師接待了他們,李文周認識於博彥,一見面就親親熱熱地擁抱,把個魏雨繆冷落在一旁。接著,李文周問:「怎麼,還是探討『打眼、撿漏、法律』三者之間的關係嗎?」
於博彥把魏雨繆推到李文周面前說:「我這位朋友初入古玩行,對這些問題還懵懵懂懂,麻煩你給他講一下。我沒有你那麼深的法律知識,否則就不往你這兒跑了。」
「好吧。」李文周遞給魏雨繆一支煙,魏雨繆趕緊掏出打火機給兩個人都點上。三個人都落座以後,李文周說:「『打眼』與『撿漏』是收藏界的兩句行話。『打眼』意為被打了『眼』,是指收藏時被某些假象蒙住了眼睛,將贗品或次品當作真品或珍品。有時將真品看成贗品也稱為打眼,但是一般情況下,打眼的意思多指前者。『撿漏』指收藏者以較低的價格得到了價值較高的『寶貝』。撿漏和打眼是收藏中的一對孿生兄弟,一方撿到漏的同時,另一方事實上是被打了眼的,因為他『有眼不識金鑲玉』,讓別人揀到了便宜。通常『打眼』和『撿漏』主要是針對買者而言的,通過使詐使別人打了眼的出賣行為一般不被稱為『撿漏』。人們通常不會將『打眼』和『撿漏』與法律聯繫起來。其實『打眼』和『撿漏』這兩種現象在民法和合同法上都能找到對應的規定。當代收藏中許多『打眼』的現象是一方故意使詐的結果,可以歸為民事欺詐範疇。而『撿漏』現象也多屬於民法上的重大誤解問題。所謂欺詐,是指故意欺騙他人,使其陷於錯誤判斷,並基於錯誤判斷而為意思表示的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68條規定:『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
此時於博彥插了一句:「老魏你記住,是《民法通則》試行意見的第68條。」
魏雨繆急忙點頭。
李文周繼續道:「欺詐通常必須是違反法律法規、違反誠信原則的行為。有利於社會和他人的『善意的謊言』不構成欺詐。我國的民法通則將『一方以欺詐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民事行為』認定為無效的民事行為。合同法中則將『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違背不實意思訂立的合同』規定為受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變更或撤銷的合同。所謂重大誤解,是指行為人因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和數量等發生錯誤認識,使行為的後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並造成較大損失的行為。重大誤解而為的民事行為屬於可撤銷的民事行為。《民法通則》第59條規定:『行為人對行為內容有重大誤解的,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予以變更或撤銷』。由於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也屬於可變更或可撤銷的合同。」
說到這裡,魏雨繆使勁回憶著他與沈月娟簽訂協議的全過程。難道說,還可以變更或撤銷協議嗎?
李文周繼續說:「《合同法》第54條第1款規定,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當事人一方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則撤銷。可見,無論是因欺詐而被『打眼』的一方,還是因『撿漏』而處於『重大誤解』的一方,事實上都是可以憑藉上述法律規定來為自己討個公道和挽回損失的。我感興趣的不是『打眼』與『撿漏』現象能否在法律上找到相關的規定,也不在於法律有何規定,而在於在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為什麼收藏現實中,因欺詐而被『打眼』的一方或者因『撿漏』處於『重大誤解』的一方都很少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維護自己的權益呢?除了在拍賣會上買到所謂『贗品』的收藏者偶爾起訴拍賣人外,我們幾乎收集不到在民間交易或古玩市場交易中因『打眼』或『撿漏』而引發的訴訟案例。通過『撿漏』淘到寶的買家常常會將自己的光榮歷史到處宣揚,而被打了眼的賣家雖扼腕追悔,但卻不會反悔。即便是因受欺詐而打了眼的收藏者也絕對不會聲張,而是自認技不如人。『打眼』現在已經被公認為是收藏者的必經程序了。我不想簡單地將這種現象的原因歸結為『法律意識的談薄』。現實中當然存在著法律意識低下的收藏者,可是法律意識較強、社會閱歷豐富、學歷層次較高的收藏者也大有人在呀。我們在分析社會問題時,往往會將一些現象的原因歸結為公民法律意識的淡薄,希望通過加強『普法』提高公民利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這種想當然的結論有時候可能是錯誤的。法律的作用是有局限性的,在人們不選擇法律的情況下,法律的作用就無法自行發揮出來。但是人都是理性的,如果社會成員大多願意『放棄法律』可能提供的救濟,那他們的選擇一定是有道理的。收藏中的『打眼』與『撿漏』現象就屬於這種特例。這是一個非常值得我們認真思考的問題!」
於博彥再一次插話說:「在『打眼』和『撿漏』問題上讓古玩行的人們拿起法律武器,我估計是個漫長過程。因為一些『習慣成自然』的思想意識在人們的頭腦里根深蒂固。不過,只要不斷加大對法律觀念的宣傳力度,總會有結果的。鋸動就有末嘛!」
魏雨繆直聽得心驚肉跳!他此時此刻真希望藍海古玩行的人們動作慢些,思想觀念轉變得慢些,直到把田黃石事件淡化、忘記以後再轉變觀念最好!
只聽李文周繼續說:「毫無疑問,古玩行的人實際全是經濟人。不論是經營者還是收藏者,都包含了經濟利益,因為古玩字畫這東西本身具有經濟價值,這是大家想迴避也迴避不了的,而且,也沒必要迴避。而『經濟人』是經濟學中關於人性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假定。這種理論認為,人都有自利的傾向,人總是想方設法去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自古以來,關於人性的認識,就一直有兩派的爭論,即性善論和性惡論。中國的儒家基本上堅持『性善論』,認為『人之初,性本善』。但是儒家也承認後天的環境會對人性造成影響,所以又說『性相近,習相遠;苟不教,性乃遷』,即善良的本性彼此都很接近,後來因為生活和學習環境的不同,差異就越來越大。如果不及早接受良好的教育,善良的本性就會隨環境的影響而改變。西方經濟學則基本上持『性惡論』。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寫道:我們每天所需的食物和飲料,不是出自屠戶、釀酒家或麵包師的恩惠,而是出自他們的自利的打算,出自他們對自身利益的關切。認為人的活動都帶有自利的目的。正所謂『世人熙熙皆為利來,世人攘攘皆為利往』。關於人的自利本性,我國古代思想家也早有認識,《管子》中就有這樣的描述:『見利莫能勿就,見害莫能勿避。其商人之通賈,倍道兼行,夜以繼日,千里而不遠者,利在前也。漁人之入海,海深萬仞,就彼逆流,乘危百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故利之所在,雖千仞之山,無所不上,深源之下,無所不入焉』,已把追求經濟利益視為人們從事各種經濟活動的根本動力。法家也認為人的本性是自私的,都有趨利避害的傾向,國家應當用『獎懲』方式來規範和引導人的行為,因此主張『法治』。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本性並不是一件壞事情,經濟學認為正是由於個人追求自身利益的行為,才推動了社會的發展。因為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時也為社會做出了貢獻。這便是『主觀為自己,客觀為大家』。而且,我們不能因為一個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或者一個人的行為有些自私,就認為這個人是個壞人。人自私自利的本性不是區分好人和壞人的唯一標準。賣棺材的總盼著死人,而賣雨傘的總盼著天下雨,這是人的本性的體現。我們不能因為討厭死人,就說賣棺材的都心地邪惡;也不能認為我們希望下雨,就認為賣雨傘的都心地善良。為此,我建議藍海古玩行儘快成立收藏家協會,協會裡面聘請法律顧問,對一些問題提供及時的諮詢服務,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甄別良莠,堅決阻止各種坑人害人的現象,盡量把不該出現的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
於博彥開玩笑說:「好啊,我鼎立推薦你來收藏家協會任顧問!現在已經有人操持和籌劃成立收藏家協會事宜了。」
李文周哈哈大笑,說:「惺惺相惜,惺惺相惜,我也希望你做收藏家協會會長,因為相比之下你的法律意識是比較強的!」
此時魏雨繆就插不上話了。李文周從容不迫,侃侃而談,條分縷析,引經據典,循循善誘,步步為營,直把嚴肅的法律問題講得深入淺出,通俗易懂,魏雨繆全聽明白了。他的臉色一紅一白,變幻不定。內心裡七上八下,懊惱極了。毫無疑問,自己也是被欺詐的「打眼」者,但自己反過來又欺詐了別人。你儘管可以不承認你欺詐了別人,但事實就是事實,馬齒莧因為買了自己的田黃石跳樓了,這就是事實。眼下馬齒莧躺在醫院裡,是死是活根本沒有保證。即使自己不是始作俑者,也應該算是擴大事態的起鬨駕秧子的為虎作倀者,能夠逃脫得了良心的譴責嗎?
他沒敢告訴李文周,他賣給馬齒莧一塊假田黃石以後,導致了馬齒莧跳樓。他不敢說。如果他說了,李文周立馬就會給他定性、定刑,他連「彼岸」律師事務所這個門都沒法出,沒臉出。如果說,魏雨繆與張先令不同,他還算有良心的人,他現在的負疚就是明證。那麼,下一步他應該怎麼辦?他不能不問自己。要不要勇敢地站出來,在馬家駒面前說出實話?可是,如果說了實話,人命關天的責任自己負得起嗎?對此,他不能不做個掂量。
怕什麼有什麼。話說馬家駒從羅伊嘴裡知道了坑害老爸的竟是看上去菩薩心腸的魏雨繆,這事真讓他活活氣死。回頭他就找魏雨繆去了。
而魏雨繆跟著於博彥從「彼岸」律師事務所回來以後就藏起來了。起初他是負疚,但接下來就變成了害怕。他特別害怕馬家駒一旦知道了事情原委會找他算賬,找他要人。單純要錢還會有個數目,如果要人,多少算是合適?人是無價之寶,要多少也不為過。那麼,自己的日子還過嗎?首先家裡老婆那一關就過不去。如果再被馬家駒起訴到法院推上被告席,那他就徹底完了!所以,魏雨繆負疚了一陣子以後就找個管吃管睡的洗浴中心躲起來了。他要好好想想對策。而對店裡,便推說感冒發燒了。
此時馬家駒來到他的店裡找他,夥計說,魏老闆病了。馬家駒便說,我手裡有個元青花盤子,你問他要不要。說完,馬家駒就拉開半拉夾克衫拉鎖,露出懷裡青花盤子的一部分。夥計看得真切,確實是個青花瓷盤,至於是不是元青花,那就不好說了。
不過,2005年一個元青花「鬼谷子下山」圖罐在英國倫敦拍到2?26個億人民幣這件事,古玩街所有的人全都振聾發聵耳熟能詳。夥計也概莫能外,提起元青花沒有不眼前一亮的。他見馬家駒果真有個青花瓷盤,就給魏雨繆打了手機。誰知魏雨繆說,咱小門小戶,沒有那麼多資金,你讓馬家駒把元青花盤子勻給別人吧!
馬家駒無奈,把青花瓷盤還給了寧海倫,然後便與寧海倫商量對策。起初寧海倫對馬家駒急急可可找魏雨繆不以為然,感覺現在找不到,他終歸會露面的,難道他的店不開了?業務不做了?古玩行「打眼」、「撿漏」家常便飯,誰讓你老爸這個眼打得這麼邪乎,所以就賠得多唄。馬家駒已經急得火燒眉毛,怎麼能無止境地等下去呢?他對寧海倫講了實話:「老爸馬齒莧不是一般的腦中風,而是因為買假田黃石過分懊惱萬念俱灰跳樓摔成了植物人!」
「怎麼會!」
「難道我拿我老爸跟你開玩笑嗎?」
天!古玩行傳來傳去的故事,人們「你可別跳樓啊」的笑談竟然在藍海以悲劇的形式真真切切地發生了?寧海倫吃驚地睜大了眼睛看著馬家駒。
馬家駒說:「千真萬確,事情就是這樣。還是魏雨繆發現的。老爸從樓上跳下來的時候,魏雨繆的汽車正停在樓下,老爸就摔在他的汽車頂上,否則,一下子也就摔死了。」
「太恐怖了,太恐怖了!」
「海倫,你是我目前最好的朋友,我只對你一個人說了實情,你千萬不要給我散布出去,否則,我們爺倆都沒法在藍海生存了!」
「我不會說出去,絕對不會。」
既然如此,魏雨繆便罪責難逃。寧海倫說:「報警吧,讓警察幫著找魏雨繆!」
事到如今也只能如此。馬家駒便請寧海倫陪同,到就近的派出所去了。
接下來,就是公安部門對全市公共場所進行拉網式大清查。這倒不是人家專門為了馬家駒的問題而搞拉網,而是最近藍海有人倒騰毒品,非常猖獗,公安系統借著掃蕩毒販子順便也「掃蕩」一下魏雨繆。再接下來,事情就沒有懸念了——魏雨繆被警察從洗浴中心的床上抓到了派出所。待見到馬家駒以後,魏雨繆嚇得臉色慘白,一個勁說:「家駒啊,不是我躲你,是因為我確實感冒發燒了,就在洗浴中心桑拿室蒸了兩天,就想發發汗的。」
馬家駒當著警察問道:「你是不是為了謀取暴利故意把假田黃石賣給我爸的?你把過程說出來,讓我也明白明白。如果事出有因,我也不難為你,如果你不能自圓其說,對不起,我就要把你送上法庭。」
馬家駒當然不知道,魏雨繆已經在「彼岸」律師事務所了解到事情的嚴重性,和自己真被推上法庭的可能性。所以,他對馬家駒的話深信不疑。不能再藏著掖著了,有什麼就合盤托出什麼,然後是打是罰等待馬家駒發落就是。於是,魏雨繆說出了他買田黃石的整個過程。
「哦?北京潘家園還有個沈月娟?而且,還有證書、鑒定書?」
「沒錯,我也是看到證書齊全才下決心買那塊田黃石的。」
「你能不能跟我去一趟北京潘家園?」
「沒問題,沒問題。」
「你不是感冒發燒嗎?要不要先打兩針或者輸點液?」
「不用不用,已經好了,已經好了。」
經過請示警察以後,魏雨繆就跟著馬家駒走出派出所,買火車票前往北京了。
然而,偌大的潘家園,整日里熙熙攘攘,人頭攢動,在茫茫人海里尋找沈月娟,往哪兒找去?沈月娟的攤位早就換人了。不得已,馬家駒只能故伎重演,拉著魏雨繆到潘家園派出所報警了。魏雨繆掏出隨身攜帶的沈月娟的家庭住址交給警察,警察便立即從電腦里調出那個地址的家庭戶口,結果,戶口裡面根本沒有沈月娟這個人。警察對馬家駒攤開兩手。
兩個人不得不走出派出所,馬家駒問魏雨繆:「你手裡還有沈月娟的其他信息嗎?」
「有她的手機號。」
「真號假號?你給她打過嗎?」
「沒有,我怕她多心,好像我貪戀女色一樣。」
「哪兒對哪兒啊,你小心謹慎得忒不是地方了!」
魏雨繆按照沈月娟留下的手機號打了過去。誰知,還真通了!魏雨繆轉了轉眼珠,對沈月娟說:「小沈嗎?我是藍海買田黃石的魏雨繆。你最近好嗎?」
站在一邊的馬家駒恨恨地瞪了魏雨繆一眼,暗想你直來直去不就得了,問些無關痛癢的話不是瞎耽誤工夫?
只聽魏雨繆繼續說:「小沈啊,上次那塊田黃石被我賣了個好價,真得好好謝謝你!」
身邊的馬家駒心裡那個氣啊,他恨不得踢魏雨繆一腳!
只聽魏雨繆又說:「小沈啊,我想找你再淘換一塊,咱們見一面談談好不好?」
但說完這話,魏雨繆的臉色就變了,變得非常難看:「別介,小沈,小沈,小沈——」
魏雨繆合上手機,也像警察那樣對馬家駒攤開兩手。
馬家駒問:「怎麼,沈月娟不肯見面?」
「沒錯,但凡有點心眼的還敢露面嗎?她沒換手機號就算是傻的了。」
馬家駒立即拉著魏雨繆再次來到潘家園派出所,把沈月娟的手機號告訴給警察,把沈月娟不敢見面的情況也說了。
警察搖搖腦袋,說:「買手機的時候應該登記身份證號碼,但,如果是假身份證呢,那就什麼都查不出來。」
但警察還是給電話局打了電話,詢問那個手機號的主人是不是沈月娟。等了半天,結果出來了,順理成章,人家說,那個手機號的主人不是沈月娟。
警察說:「怎麼樣,我說的沒錯吧?」
不是警察不作為,而是對這種情況防不勝防。最後警察給馬家駒和魏雨繆出主意,讓他們繼續繼續和沈月娟通話,爭取用語言感化沈月娟,以求得最終見面。
也只能如此了,因為馬家駒和魏雨繆都想不出別的招法。於是,魏雨繆便再次把電話打了過去。難得的是,這次沈月娟又接了。魏雨繆還是對她說,想見一面。沈月娟沉吟了一會兒,說,「非見不可那就見,不過我手裡現在沒有田黃石,倒是有元青花。」然後說了一個見面地址。
合上手機,魏雨繆問馬家駒:「沈月娟同意見面了,還給了一個地址,咱去不去?」
馬家駒想了想說:「去。但咱們應該先跟派出所打個招呼,讓警方包抄。」
「調動警方不是容易的事,咱們現在手裡並沒有沈月娟犯罪作案的證據。而且,萬一沈月娟狡兔三窟,讓警方撲個空,以後咱們再找警方只怕人家也不願意出面了。」
「好吧,那咱們就闖一次,是凶是吉聽天由命——該衝鋒在前的時候,你可不能褪套!眼下的這一切全是你惹得!」
「我不褪套,我不褪套,光天化日,朗朗乾坤,難道那沈月娟還能弄出妖蛾子來嗎?一個女人家,諒她沒這個能量也沒這個膽兒!」
「那可不一定!你能想象得到因為你買賣假田黃石導致有人跳樓嗎?現如今不可預知的事情太多了!」
魏雨繆感覺馬家駒是個烏鴉嘴,一事當前怎麼光說不吉利的話呀?怎奈馬家駒的老爸確實跳了樓,自己怎麼擋得住馬家駒張口閉口就「跳樓」呢?
話說實驗中學的校長給於博彥的妻子周子期打過電話以後,晚上睡覺的時候,周子期就在被窩裡對於博彥展開攻勢了。
「今天是周末,你想不想做?」
「想。」
「那好,我問你,有個漂亮女人總去學校找你是怎麼回事?」
「找我的人多了,我知道你說的是哪一個?」
「最漂亮的那一個!」
於博彥沉默了。他一沉默,他摸著周子期身體的手,就被周子期拂開了。
周子期確實是個醜女。唯其如此,她對於博彥背著她接觸美女是不能容忍的。於博彥是個審美意識和審美能力都很強的男人,怎麼會找了一個醜女呢?
於博彥讀碩士的那一年,歷史系碩士班共有三十個學生,他們上課的時候被集中在一個教室里,屋裡正好有三十把椅子。問題就是這麼開始的。於博彥的時間每天都安排得非常緊,包括凌晨讀書、洗漱、吃早點的時間都被自己安排得可丁可卯的。所以,每次去教室聽課的時候都是踩著點兒。但,你不提前來,擋不住別人會提前來。就有人提前來拖地、擦黑板、擦桌椅做好事的,當然也有來預習的。因為於博彥不能提前來教室做好事,班主任表揚的名單里自然就沒有他。而且,每次他進教室以後,只有第一排的一個邊座給他甩著,其他座位早被別人佔了。久而久之,這個邊座就變為他的「專座」。他曾經想不明白,這個座位是非常有利於聽課的座位,怎麼會沒人占呢?有一次,坐在身邊的女同學周子期找他借鋼筆,他驀然間就弄明白了:周子期太丑了,周子期幾乎奇醜無比。班裡的同學都躲著她。
有這麼恐怖嗎?於博彥偏要和周子期套近乎。他生了逆反心理。只要一下課,於博彥就和周子期說啊說,像親密無間的老朋友。於是,慢慢地彼此熟知了,熟知到連彼此家裡都有什麼人,什麼生活習慣,收入多寡都一清二楚。於是,於博彥老爸向他催要那五十萬的時候,於博彥就對周子期張嘴了。怎麼回事呢?於博彥找家裡要了五十萬資助寧海倫的老父親,名義是買下寧海倫店裡的那些東西,其實,於博彥心裡明鏡似的,那五十萬其實就是借給寧海倫的父親治病用,說是賣掉那些東西就還,可那些東西都不是熱門搶手貨,是說賣就賣得了的嗎?但這話於博彥不敢跟自己的家裡講,因為,家裡如果知道他想把錢借給八竿子打不著的人,是說下大天也不會給他這五十萬的。於博彥的父親也是古玩圈的人,而且擅長篆刻,手裡是有錢的,但有錢也不會支持於博彥幹這種事。於是,於博彥只對父親說暫借。那麼,一段時間過去以後,怎麼樣呢?必然是老父親不斷打手機,催要這筆錢。
當於博彥把這個情況告訴周子期以後,沒過幾天,周子期就很慷慨地遞給於博彥一個銀行卡,說:「這裡面有五十萬,你拿去用吧。幾時能還幾時還,不急。」
於博彥知道周子期家裡生活寬裕,便接受了。他拆東牆補西牆,把這筆錢寄給老父親了。回過頭來,周子期就邀請於博彥去她家裡看看。於博彥是外地人,而周子期就是藍海人。去一趟就去一趟吧,五十萬巨資都借給你了,你連這個面子都不賞嗎?
周子期的家裡也是二百多平米的躍層式,一看就是境況不錯的小康人家。於博彥進了周子期家門以後,把整個屋子打量一番,然後坐下喝茶。周子期換了一身非常裸露的半透明的紗織的衣服坐在他的身邊,說:「這身衣服怎麼樣?是不是很性感?」
於博彥扭頭看了一眼,就趕緊把頭扭回來了,說:「太露了,太露了,讓男人看了會有感覺的!」
「今天我家沒人,我還怕你有感覺嗎?你別光看我身上,你看看我的臉!」
剛才於博彥只看了周子期裸露的前胸,此時就扭頭看了她的臉一眼,但只看了一眼就把頭又扭回來了。在教室的時候,兩個人別看說得熱鬧,於博彥真沒怎麼看過她。反正就是個丑,看不看又有什麼呢?但現在周子期提出讓他看她的臉,於博彥就不能不認真看了。然而,事情正如一位偉人說的「世界上怕就怕認真二字」,於博彥一認真看周子期的臉,差點沒嚇一跳——卻原來周子期是真丑!丑到什麼程度?丑到讓於博彥不敢看第二眼。他只看了一眼,就迅即將目光低垂下來。
周子期問:「博彥,你幹嘛老低著頭?是你太靦腆,還是嫌我太丑?如果是因為你太靦腆,我現在就鼓勵你大膽地面對一個女性,這個女性傾心於你,她可以把一切都交給你,你還怕什麼?如果你是因為她太丑而不敢抬頭,我就告訴你一點歷史知識——醜女雖然容貌丑,卻並不影響自己成才,也不影響輔佐丈夫成才——她們往往胸藏錦繡德才兼備,你看遠古醜女嫫母,協助黃帝打敗炎帝;戰國醜女鍾離春,幫助齊宣王力戒*;東漢醜女孟光,一生侍奉丈夫梁鴻,舉案齊眉,相敬如賓,直把佳話代代相傳!你可知道諸葛亮的丑夫人黃碩?《三國志》的《諸葛亮傳》沒有一筆直接寫到諸葛亮的夫人,但從字裡行間我們卻能夠感覺到其夫人的賢德明智。而且在三國後期和晉代就出現了一大批野史軼聞之類的著作,諸如《襄陽記》、《襄陽耆舊傳》等等,專門記載諸葛亮成婚後的大致經過。沔南名士黃承彥對諸葛亮說道:『聞君擇婦,身有醜女,黃頭黑膚,而才堪相配。』根據這個記載,可以知道諸葛亮之所以選中黃承彥的女兒,是看中了她的才,而非容貌。在這個問題上,諸葛亮所作出的決定是與習慣勢力和傳統觀念截然相反的。因為自古以來,郎才女貌的說法就已經天經地義,如果他也遵循這個原則的話,非娶一位傾國傾城的絕世佳人不可。但他以才娶妻,接受了黃承彥的醜女。而黃碩嫁到諸葛亮家以後,親操杵臼,兼顧農桑,里裡外外的粗活兒與瑣事,都按部就班地處理得妥妥貼貼,諸葛亮自然是身受其惠。諸葛亮六齣祁山,威震中原,發明了一種新的運輸工具,叫『木牛流馬』,解決了幾十萬大軍的糧草運輸問題,又發明『連弩』這種新式武器,出敵致勝,魏國大將張頜就死在這種武器之下。實際上這些都是他的醜媳婦教的。此外,諸葛亮五月渡滬,深入南中,七擒孟獲,為避瘴氣而發明的『諸葛行軍散』、『卧龍丹』也是醜媳婦教給他的。自從劉備三顧茅廬后,諸葛亮跟著劉備出生入死,他的醜媳婦便帶著幼兒諸葛瞻,守在隆中的家中靜侯佳音。等到蜀漢在益州天府之國展開生聚教訓之時,位居丞相夫人的黃碩還在隆中帶領家人,在宅前宅后植桑八百株,以倡導蠶絲的生產。對此諸葛亮在《前出師表》中說得是那樣一往情深!怎麼樣,你聽了這麼多醜女的故事,在我面前還抬不起頭嗎?」
於博彥突然感到羞愧難當。敢情這周子期丑雖真丑,卻也真是出口成章,胸藏錦繡!在他一個班的女同學裡面,還沒有一個才學這麼好的!於博彥眼珠子轉了一下:自己面對醜女不愛看,別人不是也不愛看嗎?找這樣的女人做老婆不是走到天邊自己都能放心睡大覺嗎?凡事有一利必有一弊,有一弊便有一利。他是個辦事果斷的人,當即下了決心,娶!就娶這個醜女!於是,他問周子期:「你會做飯嗎?」
周子期回答:「當然,我從小學開始就在家裡做飯炒菜,我爸我媽都愛吃我做的飯菜。」
「那好,你如果願意給,現在我就想要你。」
「我願意。」
於博彥抱起周子期,走進卧室。
顛鸞倒鳳之中,周子期問於博彥:「你會永遠愛我嗎?」
「會。」
「為什麼?」
「美女在人老珠黃的時候就不美了,而你永遠不會有這個變化,如果變,也是女大十八變,越變越好看。」
「你真是巧嘴兒!」周子期心裡熨貼極了。
時隔不久,他們就結婚了。父親母親沒想到周子期會這麼順利地嫁出去,他們以為周子期弄不好會老在家裡的。高興之餘,老兩口就主動買了房子走了,把二百多平米的大房子留給了於博彥和周子期。碩士研究生畢業以後,於博彥繼續讀博,周子期進了一家雜誌社做編輯。那是家裡花了四十萬給她買的一個缺額。其實,這家雜誌社根本沒有缺額。因為是事業單位,大家就都往裡擠。社長是周子期父親的老朋友,這樣對周子期的父親說:「子期來了以後每月工資兩千,獎金是活的,有效益就有獎金,反之就沒有。女同志四十五『內退』,六十正式退休。」
周子期父親一想,合著他給雜誌社的四十萬正是周子期在雜誌社工作二十年的工資!媽那X,大餅卷手指頭——自吃自!但他還是下決心讓周子期進了這家雜誌社。因為他們家裡不缺錢。就算周子期沒有工資,他們也養得起她。但有正式工作尤其又是事業單位,讓外人聽起來面子好看。
周子期不愛古玩。起初,她對於博彥在屋裡擺滿罈罈罐罐也不說什麼,只是做衛生的時候麻煩點,讓於博彥去干就是。但於博彥天天晚上下班回來要捧著這些罈罈罐罐,看啊看,翻來覆去地看。說是研究。於是,大量的幹家務活的時間都被擠沒了。於是,周子期就犯急。犯急也沒用,於博彥不想動的時候,你就算開口罵街,他也還是不動。久而久之,家裡的很多地方塵土老厚,屋裡也擺得不像過的。二百多平米的房子不會亂到哪兒去吧?錯,於博彥和周子期的家裡就相當亂,亂到什麼程度?亂到周子期想找什麼衣服、鞋子、紗巾之類,根本找不到!反過來,於博彥想找自己的哪個罈罈罐罐,卻信手拈來。他只為自己方便,根本不管周子期。
「結婚的時候你信誓旦旦愛我一輩子,就是這個愛法嗎?」
周子期忍無可忍的時候,就這麼質問於博彥。而此時的於博彥就一言不發。既不肯定,也不否定。這就讓周子期更加來氣,最後發展到她狠狠心摔了於博彥的一個青花瓷瓶。誰知摔的這個瓷瓶是於博彥的心頭肉,於是,於博彥立馬就急了,他抖著手大喊大叫道:「你發什麼瘋?那個瓷瓶是清康熙年間的觀音尊,是我花了十五萬淘換來的!你這一摔十五萬就沒了!」
「以後我還要繼續摔!把你摔成窮光蛋!讓你想淘換也沒錢淘換!」
氣得於博彥揪住自己的頭髮蹲在地上,「哎呦喂,哎呦喂」一個勁嘆息,最後發誓,一年不理這個潑婦!然而,周子期很會來事,她心裡深愛於博彥。只要於博彥不亂搞女人,就算天天擺弄古玩不幹家務,她也不會和於博彥鬧離婚,而會千方百計與於博彥把關係搞得更膠著。那次於博彥翻臉以後,周子期就弄來偉哥下到於博彥的飯里。於博彥衣來伸手,飯來張口慣了,根本不知道飯里加了東西,結果吃完就來事了。晚上他煩躁不安,十分不爽,而周子期早早洗漱以後就去卧室了。當他一進卧室,見周子期又穿上了那身裸露的紗衣,便控制不住抱住了周子期,兩個人立即顛鸞倒鳳,於是,他心裡的記恨便煙消雲散。
但實驗中學的校長給周子期打電話,讓她看住於博彥,不要讓於博彥與其他女人來往,尤其注意那些長相出眾的漂亮女人。如此一來,周子期心裡就敲起小鼓了。真是怕什麼有什麼。這簡直就是她的軟肋!普天下哪個男人不愛美女?她對陳老總的《七古?手莫伸》中的一句話記憶猶新:「豈不愛粉黛?愛河飲盡尤饑渴!」陳老總說出了男人們的真實心理。現在於博彥終於露出廬山真面了,讓周子期似乎明白一個道理:於博彥潛心古玩是因為懶得看自己!他心裡其實並不愛自己!
晚上,在被窩裡,於博彥想摸周子期的身體,被她拂開了。她暗想,如果於博彥真的愛自己,就會求自己滿足他。但那天晚上於博彥沒有求他。而是從床上爬起來又擺弄他的瓷瓶去了。周子期哭了。她感覺,於博彥真的不愛自己!如果說,美女都是自信的,驕傲的;那麼,醜女就都是自卑的,不自信的,因而也是更加敏感的。她們特別在乎自己的丈夫對自己的熱度。一絲一毫的差異她們都能感覺出來。她不能總干那種往飯里摻偉哥的事,強扭的瓜不甜,一個女人如果只是依靠性生活牽住男人,也太可悲了不是?周子期在內心深處,對他們的婚姻產生了動搖。她想再用一段時間考驗於博彥,看看他是不是真的移情別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