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龍潭湖碎屍案

五、龍潭湖碎屍案

這個案子,發案的時間,大約是上個世紀80年代初,發現這案子的,是一逃學的小孩兒。

除非是多動症,小孩兒要是不愛念書,那肯定是有別的愛好,比如這個逃學的孩子,他的愛好就是釣魚。現在要說釣魚都去養魚場,釣完了再買,那純粹是吃飽了撐的——高英培先生說相聲,二兒他爸爸帶著魚竿去魚市,鬧得跟行為藝術似的。現在,可是司空見慣的事兒了。80年代都是釣野魚,比如什剎海、頤和園后湖,都算好去處。這孩子聽人說龍潭湖公園裡頭有魚,於是,溜進去找個僻靜的地方就下了竿子。

這找僻靜地方是有兩個原因:第一個呢,魚也好清靜,人多的地方它不去;第二個呢,這中國的公園兒呢,它都有一條規矩——禁止垂釣,釣魚的得躲著管理員。

問題是這孩子選的地方太僻靜了,人不來,魚也不來。下了釣鉤半天也沒見動靜,這孩子覺得膩歪了,一邊等著魚,一邊開始東看西看地打發時間。

這一看,就讓他看見點兒新鮮東西——在岸邊水灣處,有個什麼東西半沉半浮地在那兒漂著呢。小孩兒眼力好,定睛一看,原來是一隻藍色帶迷彩的旅行包。

嗯?誰把這東西扔到水裡了?那年頭大家工資都不高,一個旅行包也不少錢呢。小孩兒不釣魚了,爬到柳樹丫子上拿魚竿捅捅鉤鉤,幾下子把那個旅行包弄到水淺的地方,拽了上來,感覺還挺沉,裡頭有東西啊。

換大人看見這種事兒,估計得琢磨琢磨,小孩兒呢?我的感覺是人類和猴子之間的過渡之物,好奇心特強,所以這孩子拽上來旅行包,隨手就給拉開了。

拉開了,只看了一眼,這孩子「嗷」一聲撒腿就跑,跑到大路上,見人就抓,用變聲期的怪嗓子大喊:「有人殺人啦,有人殺人啦!」

這孩子看來可算是半條好漢——好歹沒給嚇癱尿褲子,可逮誰都喊殺人了,看來還是有點兒嚇昏,你拉住賣菜的大媽喊殺人了,人家可管不著這段兒啊。

不過,中國人好湊熱鬧,一聽有人喊殺人了,就開始往前湊,不一會兒那孩子周圍圍了一圈,提籠架鳥的,拿二胡的,提寶劍的,什麼人都有,七嘴八舌在那兒打聽,但是怎麼問那孩子只會那一句:「有人殺人啦……」

還好,這一大幫人在那兒「嗷嗷」叫,不一會兒就把警察同志招來了。

警察同志一看這孩子口唇煞白,兩眼發直(各位,現在明白逃學和好奇心太強的後果了吧),心裡就往下一沉——這不像是個開玩笑的,園子里出大案子了。轟走了提鳥籠子的,趕跑了拎二胡的,警察把小孩兒帶到旁邊涼亭里,問:誰殺人了,在哪兒呢?

「不知道誰殺的,就看見一堆人肉,在那邊一個旅行袋裡。」

這回他怎麼會說了呢?

一點兒也不奇怪,一來是過了會兒時間,這孩子多少鎮定了點兒;二來,警方說法,這就是警服的天然震懾作用和信任作用。

不過聽了這句話,警察同志倒又多了幾分懷疑——這孩子說一堆人肉?

人肉是那麼好認出來的嗎?別是誰家扔了一堆臭肉,讓這孩子認錯了吧?

這倒是有些道理,有的碎屍案為了鑒別是不是人肉需要好幾天的時間呢。

對了,前兩天聽說南京有一個肉鋪子賣的牛肉被電視台認為是豬肉,結果老闆咬住了要做基因鑒定,終於證明賣的確實是牛肉……這個鑒定花了兩個多月的時間,看來牛和豬的差別比人微妙多了。

到現場一看,警察就明白了——這孩子沒撒謊啊。旅行袋口,一隻殘缺不全的人手,正朝外伸著呢……

十分鐘之後,崇文分局刑警隊隊長老宋桌子上的電話響了,告訴他龍潭湖發生一起碎屍案,請速來勘查現場。

1.由朝鮮女人的大包和「鮮花案」說起

跟老宋問過這起案子,他對報案的情況,比如誰打來的電話,怎麼說的,已經記得不太清楚了,能記得的都是案情。

後來聽另一個警界朋友說起,才理解了其中原因。刑警對於電話響是很煩的,因為準知道是又有案子了,而有案子,就意味著又得熬夜,又是一段非人的生活。警察也是人,對這種生活不會嚮往。特別是手裡已經有一堆案子的,那就更煩,一聽電話鈴響就跟打了雞血一樣興奮的警察,是從電視劇里出來的。

找老宋辦這個案子,固然是因為在他轄區,但巧的是老宋剛好是當時北京警界破碎屍案最多的一個刑警隊長。北京市當時這種惡性案件還不是很多。

照老宋的經驗,碎屍的案犯其實下意識有一種懼怕暴露的心理,所以一旦找上門去,幾乎個個會當場垮掉。所以,碎屍案一旦找到案犯的線索,基本就拿下來了。

當然也有個別頑抗到底的。

有一次老宋碰上一起這樣的碎屍案,三角戀愛發展到最高階段,同學結婚的夫妻倆合夥殺掉另一個老同學,把屍體剁碎成排骨狀扔到一片蘆葦叢里。

嫌疑犯被抓之後,兩人都拒不招供,似是有攻守同盟。

老宋仔細看了一宿,然後提審那個女的。「你那口子已經撂了……」

那女的琢磨著是警察詐她,不說話。

老宋不理她,拿手拍拍左邊臂彎,說:「他承認是他先把人胳膊砍下來的,可人是你殺的,所以,你是主犯。」

一句話那女的臉就白了——都剁成肉塊了,警察沒道理知道我老公先砍下他一條胳膊啊,這男人要慫,還真他媽慫得快啊!

下面,就是擇清楚誰是主犯的問題了。

審完,老宋叫偵察員拿了筆錄去給那男的看:你老婆已經撂了,別死扛了。

合著那男的根本就沒供。老宋看了一宿,看的是材料和屍塊。看著看著,就讓他看出毛病來了。老宋發現受害者左小臂應該是在活著的情況下被砍斷的。

我問老宋怎麼鑒別出來的,老宋說了個很簡單的道理:如果是人死以後切割,刀口是平的,生前切割,因為神經反應,皮膚會收縮,形成「縮一線」的特殊現象。他正是在一塊屍塊上看到了這個現象,所以確定這一刀是生前所砍。

把周圍組織的肉塊找到,拼起來,發現這一刀基本砍斷了死者的左臂。

從這個力度,老宋推斷砍的人應該是那個男的。於是,本案的突破口就此找到。

所以,老宋接手這個案子,是比較有優勢的。

經過檢查,旅行袋中共有一百多塊碎屍,應該是屬於一個老年男性受害者。屍體是用塑料布裹著放進旅行袋的,還沒有腐敗,說明死亡時間很短。

切割屍體的手法拙劣,不像是專業人員所為,具體情況還要通過法醫鑒定才能得到更詳細的結論。

經過偵察員的反覆查看,最後不得不沮喪地得出一個結論:包裹屍體的旅行袋和塑料布上,沒有任何可以利用的痕迹和線索。

老宋嘆口氣,這個案子,看來運氣並不是特別的好。

之所以說運氣不是特別的好,是因為建國以來北京第一起碎屍案——陳克浩劉敬芝殺人案,就是因為案犯在包裹屍體的塑料布上留下了一個電話號碼而暴露。

實際上,在解放前,也有一起和陳劉殺人案頗為相似的案子。

這起案件,發生在1943年,報上稱作「鮮花殺人案」,其時北平已經淪陷六年多了。當時,北京火車站有個姓趙的偽警察在站上巡查,忽然看見路邊有個穿大腳褲的朝鮮女人靠著一個大包坐著。

這人呢,因為生活經歷不同,多半性格也會不同,喜歡和討厭的東西也會不同。這姓趙的巡警,偏偏最討厭的,就是朝鮮人——趙巡警本是東北人,在老家經常被當時稱為「高麗棒子」的二鬼子欺負,因此待不下去跑到北京投親當了巡警。所以看見這朝鮮女人,馬上決定上去找找碴。

趙巡警拿警棍一指那大包:「這個是誰的東西?」那朝鮮女人猶豫了一下,點點頭,說是我的(當時報紙上的報道還加了一個朝鮮語的前綴,具體是什麼薩可是不記得了)。

「你的?裡面是什麼?」

「哦,紅薯……衣服……小孩子的衣服……哦,亂七八糟的東西。」

趙巡警拿警棍捅了捅那大包,覺得沉甸甸的,不像衣服,於是下令開包檢查。

朝鮮女人不幹,說沒有什麼正經東西,不用檢查。

這時候車站的日本憲兵就過來了。那時候中國人在自己國家算三等公民,比早淪為殖民地的朝鮮人還低一等。那朝鮮人看到日本憲兵立刻一通唧唧咕咕,看樣子是沒說趙巡警好話,於是「太君」上來沖著趙巡警就「三賓(耳光)的給」。

這趙巡警也是個犟脾氣,挨了打卻不服氣。他琢磨,這朝鮮女人帶這樣重的東西,一定有問題,估摸著是倒騰大米的——在當時日本禁止民間食用大米,但頗有人鋌而走險走私。

所以他就和那日本憲兵吵吵起來了。吵鬧驚動了周圍的中國偽警察和老百姓,轉眼間圍得里三層外三層。趙巡警看來的人多,更是堅持非要開包檢查不可。吵鬧聲也驚動了車站的日本站長,過來一看,也同意開包檢查。

那朝鮮女人沒辦法,只好摸索著把那大包打開,接著就是一聲驚叫。

趙巡警扒拉開她往包里一看,也差一點兒沒當場叫出來——原來包里裝的,根本不是什麼走私大米,而是一具被裹在一大卷黃油布中的、切成碎塊的女屍!

圍觀的人四散奔逃,最先反應過來的倒是那日本憲兵,一來凶蠻成性,二來覺得讓那朝鮮女人騙了面子上掛不住,一把抄起那個軟癱了的朝鮮女人,掄起帶著鞘的軍刀沒頭沒腦地亂打起來。

接下來的事情熱鬧了。這事兒本來不歸憲兵管,但是日本憲兵不管那套,一個電話叫來輛悶子車,把那三魂嚇掉了兩魂的朝鮮女人往車上一扔,直接送憲兵隊過堂去了。

剩下車站上的人看著那一大口袋肉塊目瞪口呆。「太君」把活的嫌疑犯帶走了,偽警察只能處理死的唄,可怎麼處理好呢?末了有人想出了主意:

送協和醫院,先讓他們給拼起來,他們有冷庫,凍上給存起來。那時候偽警察好像還沒有法醫,只好讓醫院的活人大夫充數。

就這樣一車把屍體碎塊都拉去了協和,嚇跑了不少患者,還佔了醫院最大的一個冰櫃。

不過協和的大夫確實厲害,噴了不少福爾馬林液防腐以後,大夫們七手八腳,居然把這女屍基本給還原了。

死者年齡在20餘歲,身材嬌小,面部已被剁爛,沒有衣服首飾……

也就在這時候,日本憲兵隊來人了,說這案子,就交給你們中國警察了,早點兒破案,呦西?

嗯,犯人不是讓你們帶去了嗎?我們還怎麼破案呢?

日本憲兵一聲苦笑,只好把審問結果說了。

要說日本憲兵,審李玉和是沒多少辦法,對付這個敢欺騙自己的朝鮮女人卻綽綽有餘。據說是認為遭到欺騙的日本憲兵惱羞成怒,一上來就動用了酷刑,那朝鮮女人當場被打暈過去,醒來一個勁兒地求饒,絲毫沒有反抗的意思。

不過,她招供出來的首尾,卻讓以為順手破了個大案子的日本憲兵哭笑不得。

按照這朝鮮女人的說法,自己真是比竇娥還冤。她根本就不知道這包兒是誰的。

那她幹嘛跟趙巡警說這是她的呢?

純粹是因為貪小便宜。話說這朝鮮女人要坐車出關,坐在候車室等車的時候,看見這個挺新的包孤零零放在個長凳上。半天沒人管,這朝鮮女人也算走南闖北,見識頗廣,她的想法和趙巡警差不多,心想會不會是哪個老客倒騰大米,碰上日本人檢查給嚇跑了扔下的?要這樣自己可算髮筆小財。

又過了半天,還是沒人管,這有心的朝鮮女人上去提了提,覺得這包挺沉,足有一百來斤——那是,一個人的份量呢,可不得百來斤?按按,覺得包里軟軟的,不像大米。莫非是碰上了走私牛肉的?那這筆小財更發得歡了。

朝鮮女人暗自得意,拿出漢江人吃苦耐勞的精神來,一較勁把這包頂腦袋上了,「刷刷刷」小碎步一踱,就奔了月台。

問題是永定門火車站修得有問題,從候車室到站台還有好長一段路要走。

漢江人的吃苦耐勞精神畢竟也是有限度的,走了一段,這一百來斤壓下來,朝鮮女人不得不停下來歇歇,這一歇,正好碰上了一根筋的趙巡警。

說是這麼說,問題是她說的是真的嗎?在有些案子上,憲兵隊的口供之不可靠,也快趕上大清太醫院的湯藥和翰林院的文書了。比如,當年孫道臨也讓日本憲兵隊抓過,這位未來影帝面不改色,拿出功夫來一通忽悠,把日本憲兵唬得一愣一愣的,最後以其「幼稚」、「無知」釋放了事。日本人最後也沒鬧明白這個娃娃臉的「小」大學生其實是抗戰前就入了黨的「老」共產黨。

這朝鮮女人可不是共產黨,既沒有孫道臨的本事,也沒有江姐的骨氣,一看見五顏六色的刑具早就嚇頹了。偏偏這日本憲兵因為覺得在大庭廣眾之下丟了面子,惱羞成怒,專挑狠的往上招呼,真真是殺雞用了牛刀。

哭爹叫娘的朝鮮女人不但馬上供了,而且怎麼審,口供都沒出入。最後日本憲兵隊的「磚家」也認為她說的是實話。

這下子日本憲兵可坐蠟了——按分工,日本憲兵本來的任務是和抗日組織進行較量,根本不應該去管刑事案件,把這朝鮮女人抓來,一是日本憲兵覺得丟了面子想報復,無法無天;二來也未嘗沒有輕易順手破一起碎屍案、表示一下「皇軍」很有本領的意思。

現在怎麼辦呢?讓憲兵隊去破碎屍案?這不跟讓豬上樹一樣嗎?他們根本不會這個啊!

想來想去日本憲兵決定還是把球踢給偽警察吧,就此撂手不管了。

這下子,真成了無頭案。

北平的偽警察倒是有一定偵破能力。這些偽警察多是留用的宋哲元時代北平市府所用人員,民國初期北平是「首都」,警察建設還是下了些功夫的。抗戰北平淪陷的時候,警察跑了不少,但也有一些留了下來,大多如同《四世同堂》中的白巡長,或者《我這一輩子》里的老警察一樣,為了飯碗混日子,不過這些人破案的本事還是有的。

這一次,對發現的碎屍拼合后檢查的結果,發現這個被害者曾經患過性病。由此,推斷這個被害者可能做過妓女。

事實上,這還真是一個準確的推斷。

這遇害者的確曾經當過妓女,藝名「鮮花」。她的死,還是一件頗為離奇和令人慨嘆的事情。

根據破案後記者的報道,這鮮花早年是從南方被賣到北平來的,頗有姿色和教養,在妓院里是「校書」一級的高級妓女。她雖然淪落風塵,卻是個要強的人,多次對姐妹表示希望能夠從良好好建立一個家庭。當時北平妓院對付這種三心二意的搖錢樹,常採用引誘其抽大煙的方法,使其無法擺脫風塵生涯,而鮮花抵死不從,並悄悄有所積蓄。妓院的媽媽桑指使手下盜走其積蓄。鮮花走投無路,試圖自殺,卻被一個姓劉的客人所救。這姓劉的客人甚是仗義,聽說鮮花的遭遇,慨然拿出錢來,當場為其贖身。

這劉某其實也有些來歷,他是東北本溪人,早年參加過義勇軍。義勇軍失敗后流落關內,日軍佔領北平后,劉生活無著,依靠膽量大有人脈做上了地下鴉片生意並就此發財。劉贖出鮮花的時候還是單身,索性娶其為妻。鮮花對劉某自然感激不盡,粉身以報,她擅長女紅,把家裡打理得井井有條。劉某年紀大了,對年輕妻子甚是疼愛,儘管在淪陷之下,日子過得倒也有聲有色。

不過,過了兩年,劉某卻忽然又帶回來一個女人。

說來劉某倒也算不上負心薄倖,他是做生意做到了堂子里,恰好遇上一個叫秀貞的妓女,因為是被拐賣來的不願意接客,被媽媽桑痛打。劉某覺得秀貞可憐,於是又拿錢把她贖了出來。當時並無重婚罪一說,劉某贖了秀貞,自然是將其作妾,一妻一妾,也是齊人之福了。

然而……意想不到的是鮮花對此事的反應極為強烈,每日大吵大罵,要趕秀貞出門。當時南北交通斷絕,秀貞舉目無親,只能以淚洗面。劉某看她可憐,不免多有包庇,鮮花就越發地怒不可遏,經常與劉某發生口角。

現在看來,這不過是鮮花對於好不容易得到的美好生活過於在意,深恐失去,也不肯與人分享罷了。

但是,不料有一天爭吵中,鮮花罵道:「不要以為我會怕你,大不了一拍兩散,把你做鴉片生意的事情告到日本人那兒去……」

這一來,頓時讓劉某膽戰心驚。當時日本人一面自己大肆販賣毒品,一面卻又對地下毒品處置極狠。如果鮮花真的去出首,對劉某是要命的事情!

鮮花只看到了劉某對她和順的一面,卻忘了他本來是江湖中的狠角色,這一句話鑄成了大錯。

思前想後的劉某忽然發現,鮮花對他的事情知道得已經太多了。如果是一般夫妻,估計即便如此,也要想想別的辦法,但劉某卻是個江湖人,江湖人做事有自己的規矩,他當即決定殺人滅口。

劉某找到秀貞,問她願意和自己做露水夫妻呢,還是長久夫妻呢?秀貞當然表示受劉贖身之恩,要當長久夫妻。那麼,劉某表示你報恩的時候到了,我們要做長久夫妻就得做了鮮花。如此如此,你照我安排的做。

秀貞被嚇得很厲害,但是無路可走,於是備酒請鮮花來吃,說自己決定離去。聽到這個消息,鮮花轉怒為喜,席間與秀貞相談甚歡,並願姐妹互稱,說起秀貞的遭遇也很是同情,不能讓她留下,鮮花也頗有歉意。這樣一來,秀貞變得動搖起來,但想到自己的前途和劉某的恩義,還是咬著牙給鮮花的酒中下了迷藥,並在房間里按照劉某的要求鋪了一張不滲水的黃油布。等鮮花進入昏迷狀態,劉某出現了……

下手之後,劉某將鮮花的面部剁爛,屍體肢解成碎塊,用黃油布包裹裝入口袋,帶到火車站。本來他想把屍體放上火車,那樣就很難追查了。

但是,在火車站劉某如驚弓之鳥,不敢多留,最終選擇將屍袋丟在了候車室。

案子破了以後,秀貞雖然沒有被判重刑,但人已經瘋了。

寫下這個案子,薩也忍不住嘆口氣——這案子里,最初都不是壞人,那麼,到底有誰是做錯了呢?

言歸正傳,這案子到底是怎麼破的呢?

原來,是有個偵探對那塊黃油布進行了詳細地檢查。他發現,在黃油布的一角,有一處用白礬所寫的模糊字跡,辨認下來,正是「鍾秀貞」這三個字。

警察馬上讓人在全市尋找名為「鍾秀貞」的妓女。

問題是,誰會用白礬在這兒寫下這個名字呢?

殺人還要留下自己的名字,除了武二爺血濺鴛鴦樓,擱誰也不會這麼干。

後來才查明,這個名字,好像是賣黃油布的商店老闆寫下的。秀貞買黃油布的時候店裡沒貨,約好了兩天以後來拿。那老闆進貨以後在布上用白礬寫了主顧的名字,省得弄錯,結果卻成了破案的線索。

當時北平的戶口管理已經頗有章法,很快查出兩個叫「鍾秀貞」的妓女。

一個是獨門獨院自己做生意的,查過之後不像是作案的;另一個,就是這個剛被贖身不久的秀貞了。案子,就此破獲。

老宋對歷史上形形色色的刑事案件下過一番苦功夫,所以自然是知道這個案子的。不過,最讓人稱奇的倒是這兩個殺人犯的結局。秀貞也罷了,按說,劉某殺人加賣鴉片,怎麼都是個死罪,但這個死罪就是判不下來,愣是有人一直疏通著不讓快判。

是誰呢?

就是北平各大報的記者們。當時日偽橫行,報紙的時事新聞很不好做。

吹捧日本人的,一來老百姓不愛看,二來槐樹嶺上的皇軍都到村兒里要飯了,怎麼看怎麼要玩兒完。記者們都是腦筋好使的傢伙,照嘎子的話說,別看現在蹦得歡,小心將來拉清單。可是,抗日的內容大多數記者也不敢寫。擱現在網上招惹了某些不識人間煙火的朋友,不過是上綱上線給你講課,最多是把你弄煩了不想上網,正好多陪陪老婆孩子。可淪陷時代要招惹了皇軍,喝辣椒水坐老虎凳乃至順手活埋了你都是有的。結果就是「鮮花謀殺案」一類的題材最受老記們的歡迎。這種題材又能吸引讀者又不犯忌諱。

北平的各報都把這個案子做了專題,連篇累牘地報道,其中不免誇張放大,旁徵博引,只把個老劉寫得如同混世魔王,秀貞彷彿紅線女,而鮮花猶如貞子提前出世……

既然如此,怎麼能讓法官輕易就結案呢?那不是砸幾十家報館朋友的飯碗嗎?就這樣,軟硬兼施,無論如何記者朋友們也不能讓老劉就這麼給判了。

結果,這起案子從1943年一直審到1945年,不知道的還以為案情多麼複雜,卻不知老劉養活了一幫衣冠楚楚的老記跟他們後邊的老婆孩兒、保姆「二奶」,老劉也算積德行善了。

到1945年,實在沒的可拖只好判了。最後老劉判死刑,秀貞判無期。

按說記者們撐到這會兒也夠意思了,再說,給老劉行奉安大典起碼也能報道個十天半個月吧?

不過,這回記者們比較遺憾——老劉沒給他們這個機會,因為——日本投降了。

在日本投降以後的混亂中,劉某和大量犯人一起從監獄中脫身,曾就食於老鄉家,並說要回本溪老家,從此不知所蹤。考慮到解放后大量有歷史問題的專業人士都被挖了出來而劉某再無消息,這個人不是已經死在此後的戰亂中,就是太聰明了,連共產黨都挖不出來他。

以此人的經歷看,後者的可能性並不低。

說了半天「鮮花案」,並不僅僅因為這個案子和陳永浩劉敬芝案一樣都破在包裝物品上無意中留下的字跡上,還因為它和龍潭湖碎屍案還有一點兒似曾相識的地方,這個我們後面再看。

2.這案子破得邪性

老宋說龍潭湖這個案子,最初也是想從現場殘留物查出點兒端倪的,無奈案犯做得十分乾淨,旅行袋是新的,而且是隨處可以買到的一種,很難排查。

屍體殘塊上也沒有什麼手術疤痕之類的線索,事情到這一步怎麼辦呢?

宋隊長說了,還能怎麼辦呢?照毛主席說的,走群眾路線唄。

在實現裝備電子化之前,北京警方破案的一大法寶就是「群眾路線」。

所謂「群眾路線」,就是走訪案發現場周圍的居民和流動人口,從他們的口中,搜尋可能的線索。

那年頭老百姓好奇心強,也喜歡給警察提供線索。不過這皇城根兒底下的主兒都是最能侃的,像侯耀華先生那樣的主兒能侃得動物園猩猩娶大象。

龍潭湖周圍的各位當然沒這個本事,但忽悠個把警察依然不在話下。於是,僅僅一天的調查,就讓偵察員們飽受各種八卦信息的轟炸之苦,連看自行車的老頭30年前偷窺過女廁所這類情報都掌握了。

由此可見,每個刑警其實都有執掌一個報刊八卦版的本事,只不過大多數警察同志專心於本職工作,不願意去干罷了。

不過,信息太多容易致人麻木,很多消息讓人眼前一亮,最後證明毫無價值。

老宋急了。

要說這種殺人案,離發案時間越近,越容易發現有價值的線索。如果三天還入不了門,能不能破案多半只能看天意了。

這位隊長乾脆坐在那兒,把大家收集到的信息再濾一遍。老宋外形看著像個張飛,其實他在隊里大多數時候起的卻是大腦的作用。

看了半天,終於有一條信息讓老宋點了頭——這裡頭,有門兒。

如果住在龍潭湖附近的朋友,可能還會記得當時湖心島上曾經修過一個「龍宮」,號稱聲光電一體的現代化遊藝設施。當然現在見識多了,大夥早就知道那不過是拉上電線,弄幾件模型糊弄土包子的玩意兒。提供線索的是當時給「龍宮」當管理員的一對兒山東夫婦。

這兩位的來歷讓宋隊長感到安心。那年頭山東人大多樸實誠懇,不像天子腳下的一些人講起話來嘴大得沒邊,最後再告訴你是晚上上廁所聽隔壁那邊聊天聽說的……這種無頭謠言讓你根本沒地兒查實去。

和大多數這種唬人的玩意兒一樣,龍潭湖的「龍宮」開業的時候熱鬧了一陣,此後就生意慘淡。這一對夫婦照管著「龍宮」,卻也悠閑自在,清晨的時候,就在「龍宮」旁邊的草地上開火做早點。他們倆說,當時曾看見有兩個人走過來,前面的一個手裡拿個當時很少見的大哥大(老宋原話如此,我推測他把發案時間弄錯了,可能案子發生在90年代初而不是80年代初),後面一個個子不高,馱著一個大包,慢慢從對面河岸上走過。

這不是很好的線索嗎?

問題是,現場發現的是一個北京牌帆布旅行包,夫妻倆說看見那人背的,卻是一個藍色皮革旅行箱,顏色外形迥然不同。所以最初偵察員把這個情況給忽略了。

老宋馬上叫人——趕緊去把兩位請來,仔細詢問那兩個人的外形特徵,鬧不好,這就是案犯!

收集到這條線索的偵察員一愣:「隊長,那包的顏色和外觀都對不上啊。」

老宋說對,就因為對不上才有問題呢。

這偵察員比較犟,說隊長,這是什麼道理?

老宋說你看過檢查那些屍體碎塊的法醫報告了嗎?

「看了啊……」

「那你還問我?」

有一段時間,我曾頗為疑惑:老尹看來彷彿一個白面書生,而老宋卻活像個金剛,性子大相徑庭。偏偏這老宋和老尹好得不分彼此的樣子,這是怎麼回事兒呢?後來接觸多了才算明白,這二位外表雖然不同,在工作上,卻有著共同的特點,那就是都把警察當作一種技術活兒來乾的。

在公安部,老尹曾拍過一個內部教學片,專門在實戰中講授怎樣從外觀和身體語言識別逃犯,其中運用了大量現代行為心理學的專業知識。而老宋,在破案中極其重視法醫學等技術手段。

這一次識別出這個線索,就和對物證的法醫學鑒定有關。

偵察員們在第一時間拿到了法醫的鑒定,但其中一段,引起了老宋的特別注意:從旅行袋中的屍體碎塊來看。有的屍塊顯示碎屍的人力量很大,可以一刀把骨骼切斷,但也有的屍塊則是同一位置要砍好幾刀,新媳婦剁排骨似地近乎亂砍。更重要的是,從法醫學的角度,可以鑒別出雖然碎屍使用的是一口刀,但有些創口是左手砍的,有些則是右手砍的。

法醫能鑒定出兇手使用左手還是右手么?當然。在很多兇殺案中,法醫還能通過兇手砍切的角度推斷出格鬥雙方的身高對比呢。

根據這一點,老宋比較肯定地認為,碎屍的犯人應該是兩個人,而且一個力氣比較大,一個力氣比較小。

因為正常人一般不是左撇子就是右撇子,極少有左右兩手同樣靈活的。

這也不是沒有例外,日本現在的天皇就是一個——這位天皇生下來的時候是個左撇子。但是按照日本《皇室典範》,天皇是不能有這樣奇怪習慣的。

於是,宮內廳專門弄了一個官員,整天給這位王子扳左撇子的習慣。宮內廳果然本事大,結果,這位天皇就給管成兩手都要硬的特例了。可是,考慮到90年代初期的中日關係,日本天皇偷渡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首都,手刃並碎屍一個老年男性的可能性還不在宋隊長的考慮之內。

同時,在旅行包里雖然有一百多塊屍體碎塊,但拼起來離湊成一個人還差得遠呢。老宋推測,罪犯丟棄的屍體,很可能是幾包而不是一包。「龍宮」管理員看到的兩個人,恰好是一個大個子,一個小個子,加上一個大包,一下子就觸動了老宋那根敏感的神經。

這樣一說,偵察員們都覺得有門兒!

大家覺得有門兒的時候,老宋說自己腦子裡當時又在閃過了另外一個疑點:如果真是這兩個人乾的,按說,大個子,應該是有力氣的那個,可怎麼是那個小個子扛著箱子呢?

這倒是個有意思的事情啊。老宋暗暗琢磨。

既然覺得有門兒,大家立即把那兩位管理員夫婦請來了,請他們詳細描述所見情況,特別是那兩個人的體貌特徵,以及那個箱子的外觀。

這下子可麻煩了。

一來距離遠,二來當時沒有用心看,三來這兩位都不是很有文化的人,問到細節無論如何也說不清了,甚至夫妻之間對於那個高個兒到底有多高還發生了爭執。

正在偵察員們頭疼的時候,那個女的忽然冒出了一句:「那個矮個兒的,長了張『土』字型的臉……」

嘿,這一句話可是讓偵察員們看見曙光了——「土」字型的臉,什麼叫「土」字型的臉呢?您想吧,首先眉毛得連成一條線,其次嘴巴得比眉毛寬,再次鼻樑得通到額頭上去。隔著湖都能看出來這個特徵,那一定很明顯……

多貼切的形容啊!要知道,人能長成這個樣兒的,可真是不多呢。

對警察來說,這就叫天助我也!

有人說女性的第六感官比男性強得多,大概指的就是這個時候。

宋隊當即下達兩條命令:第一,馬上在龍潭湖公園搜尋那隻藍色皮革旅行箱和其餘屍體殘塊;第二,畫影圖形,尋找那個臉長成「土」字型的奇人。

找人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先把畫圖給管理員夫婦(主要是那個女的)看了認可,然後下發周圍各派出所居委會幫著找。

在龍潭湖尋找箱子和屍體碎塊的工作不太順利,公園裡翻了個底兒掉也沒發現新的屍塊,倒是看見一個外地人在那兒大讚首都治安好:「我把書包忘在公園長凳上了,倆鐘頭以後回來一看,圍了七八十個北京市民,瞪著眼幫我看著,就沒一個人去動的,真是路不拾遺的好地方啊……」

宋隊下令把搜查範圍擴大。

就在這時候,某居委會來電話,說他們剛抓了個入戶盜竊犯,正是長了張「土」字臉,請警察同志們快來!

當時,天已凌晨,老宋二話沒說,帶了兩個警察就過去了。

世界上的事兒,常常是期望越大,失望也越大。去了,的確是流氓,也的確是「土」字型的臉,可惜,是倒著長的……

問明了此人在發案的時候還沒到北京,天已經蒙蒙亮了。一夜沒睡,興味索然的老宋和兩個手下,只好打道回府。

走出居委會的時候,老宋客氣地和治保主任打了個招呼,請人家留步,抬頭的時候無意中往上瞟,忽然一激靈——居委會旁邊是一個高層居民樓,老宋的視線恰好落在四樓的陽台上,陽台外邊的支架上,正晾著一隻藍色的皮革旅行箱!

多年以後老宋回想這個案子,還忍不住嘖嘖:這才叫邪了……

老宋退了一步,指指四樓那戶人家,問治保主任:「那家的人你認識嗎?」

治保主任探頭看了看,對宋隊長忽然提出這麼個問題有點兒奇怪。但畢竟跟警察同志配合久了,他知道老宋決不是吃飽了撐的。難道……

停住胡思亂想,治保主任告訴老宋,這家只有小兩口,剛結婚沒多少日子,經常出雙入對的,看著感情很好。男的是老街坊了,挺精神的一個小夥子,在XX大廈當服務員,那女的是他同事,在同一個大廈當文員,收入都不高。

小夥子有點兒缺心眼兒,幸好媳婦挺精明的。兩口子住的是拆遷回遷房,剛還了款,日子過得挺拮据……

慢著。老宋說了,你怎麼對他們家這麼熟悉呢?你們家親戚?

「那倒不是,這不前兩天那女的把我們擺大街上的花盆拿他們自己家去了,我剛去過給要回來。」

「哦。」就這麼個精明法啊。老宋點點頭,說你能不能帶我們去看看?

這樣,三個偵查員和一個治保主任過去敲門了。

敲門的一瞬間,兩個偵查員如臨大敵,已經做好了必要時候跟著嫌疑犯跳窗戶玩的準備。老宋也把老五四手槍的槍套解開了。不過,他自己說,那時候心裡忽然有一絲異樣的情緒閃過。

那是一種「沒這麼容易」的預感——破了這麼多案子,真能出現讓自己瞟一眼就抓人的事兒?老宋可不是那種相信天上會飛來整隻烤鴨的主兒。

開門的是那個小夥子,聽說是警察同志有案件想跟自己了解點兒情況,兩眼閃閃發亮,連說快請進快請進,一面招呼媳婦泡茶,神色間大有受寵若驚的樣子。眼看小夥子笑得陽光燦爛,露出一口整齊的白牙,老宋就泄氣了——這被警察找,有的人很緊張,因為一般的老實人生怕跟什麼案子沾邊;也有的人會興奮,因為他覺得這是個新鮮事兒,好奇。小夥子明顯屬於後者。

幹了這麼多年刑警,以老宋看人的本事去當算命的肯定有賺無賠,他一眼就看出來,這小夥子缺心眼兒沒準兒,卻絕對是心裡沒事兒的人。

那個媳婦呢?開始的時候一邊倒茶一邊瞅治保主任和老宋,嘴裡嘟嘟囔囔的好像挺委屈。等一聽這事兒跟丟花盆沒啥關係,是附近出了案子來了解情況,立馬精神一振(當然沒啥關係了,要是居委會丟個花盆都要崇文分局刑警隊長過問,那老宋早二十年就得過勞死)。這媳婦給自己也倒了一杯茶,找個圓凳貼丈夫並著腿坐了,竟是一副聚精會神,洗耳恭聽的樣子。

這哪兒像嫌疑人啊,整個一個聽評書的架勢啊!老宋暗自腹誹,心裡琢磨他們大廈老闆只讓她當個文員算是知人善任。看這媳婦挺漂亮的,做秘書或者公關絕對不給企業丟人,可要坐到這等敏感的位置上,沖她這個兔子耳朵,估計有啥八卦,不用三天就能傳到王府井去。

先東拉西扯的問些周圍來過沒來過陌生人之類的閑話,老宋看看小兩口實在不像能作出這等大案的人物,於是乾脆單刀直入了:「你們家晾的那個箱子,是你的么?」

「哦,不是。」小夥子馬上搖頭,「撿的,髒了,可還挺好的。刷刷乾淨以後出差的時候用。警察同志您不知道,現在沒錢的是真沒錢,有錢的可是真有錢,什麼玩意兒都扔,就說我們那賓館吧,上回我打掃房間,一開抽屜,好,半打沒開封的美國避孕套,都鑲著金邊的……哎!」

老宋看得清楚,那媳婦紅著臉狠狠在老公腳上一點,還不露聲色地狠狠擰了一下。小夥子立刻就不說話了。

放下茶杯,那媳婦輕咳一聲說話了:「警察大哥,您別介意,我們這口子說話就這麼不著三不著四的。那個箱子啊,是我爸前天遛早兒的時候在龍潭湖百貨商場後面撿的,老爺子自己用不著,就給我們拿來了。」

「拿來的時候,裡面有東西嗎?」老宋問。

「有……有一塑料袋肉,估計是百貨商場扔的吧,老爺子拿走了一半,給我們留了一半。怎麼?這箱子有問題?」

行,雖然沒有天上掉整隻烤鴨的,能掉半隻,老子已經是祖上積德了。

「沒什麼。」老宋換了一副公事公辦的面孔,「您父親住哪兒?」

小夫妻對看了一眼,大概覺得這事兒有點兒問題了。那媳婦猶豫了一下,小夥子卻痛快地介面了:「就在旁邊那樓啊,我帶你們去。你別瞎琢磨啦,咱爸那兔子膽兒,他敢犯法?」

說完,小夥子披上衣服,老宋示意治保主任和一個偵查員跟他去「請」人。

那媳婦直著眼看了小夥子的背影一陣兒,忽然像是想起了什麼,咽了口唾沫,開口問道:「到底是怎麼了?咱們這片兒出什麼樣兒的案子了?」

老宋還沒來得及開口,那位已經走到門口的大嘴治保主任開口了:「不是咱們這片兒,是龍潭湖,殺人碎屍。」

主任出門去了,那媳婦彷彿坐公共汽車遇上急剎車的動作,猛地一彎腰。

老宋就在這時候追了一句:「那肉呢?」

媳婦抬起頭來,胸口起伏,臉色煞白,好像在想事兒,對老宋的問題恍若未聞。

老宋又問一句:「原來箱子里那肉呢?你們不是留了一半嗎?」

「肉……肉?」那媳婦醒過神兒來,「啊,我們給……扔了啊。」

「扔哪兒了?」

「垃圾道里……那肉有的味兒不對,可能不新鮮了,我們就給扔了……啊,不,整個兒味兒都不對,壞了,我們就給扔了……」

「都扔了?」留下的那個偵察員問。

「都,都扔了。」媳婦帶著哭腔,語氣卻是斬釘截鐵,一邊雞啄米似地點頭。

老宋點點頭,讓偵察員去垃圾道查扔掉的肉(後來的確發現了一些),假裝沒看見那漂亮媳婦顫抖的嘴唇。以後,兩個警察再沒問過這個問題。

不過,當了多年刑警的老宋說,後來想想小夥子笑的時候那一口整齊的白牙,竟然打了一個哆嗦。

世界上有些事兒啊,能糊塗,就糊塗一點吧。

很快,那位老爺子被請到有關部門。反覆核查之後認定,老頭的確是出去遛早兒,在路邊兒上撿的這個皮箱。當時也不知道裡面有什麼,就近拿到女婿家,才發現裡面是裝在塑料袋裡的凍肉。就這樣,和大多數京城老人家疼晚輩的想法一樣,挑新鮮的給女婿家留了一半,剩下的自己帶回來了。不過,老爺子說看著那肉挺新鮮的,聞著可是有點兒酸味,他估摸著是冷庫里凍得時間太長了。正猶豫是吃還是扔的時候,警察同志來了。

檢驗結果,「凍肉」和旅行袋中的碎屍屬於同一受害者。

新證據上的刀痕,進一步證實了宋隊的看法,而「龍宮」管理員提供的線索,明顯直指案情的關鍵。

警察們分兵幾路,一路查附近的大哥大所有者,一路查那種皮箱的銷售點,一路查有大號冰箱的家庭。當然,還有一路,老宋親自抓,去追那「土」字臉的奇人。

就在這個時候,龍潭湖那片的巡警開著巡邏車回來了。下車就叫老宋,喏,宋隊,是你要「土」字臉的嗎?給你抓來一個……

老宋嚇了一跳:抓來一個?你小子吃多啦?因為人長一「土」字臉就給抓回局裡,這雷是你扛啊,還是我扛啊。

現實世界里,千萬別以為警察想抓誰就抓誰,亂抓人是要受處分的,甚至有時候還很嚴厲。有警察明明把案子辦錯了也要屈打成招,這裡面的案子就不乏怕抓錯了人受嚴厲處分而將錯就錯的。

照老宋的想法,真有發現誰長「土」字臉又符合作案條件的,也要先監視,再找證據,有了證據再訊問……

哪兒能看長相就把人帶回來啊。要人家說嫌疑犯長得氣宇軒昂加一對貓頭鷹似的眉毛,您總不能去國務院把總理帶來吧?

人家巡警「撲哧」一樂:「宋隊,忙暈了吧,我哪兒能因為長相抓人呢?這小子是有案子的。」

「什麼案子?」

「殺人案。」

「啊?」

其實,這小子還真涉及一起殺人案,只不過連從犯都算不上。

這案子破得奇快,所以倒值得一說。

那天,巡警的車剛出去,就得到110通知,在某某街拐角發現一具男屍。

快速趕到的警察馬上開始檢驗,發現屍體還柔軟,旁邊扔了一輛自行車。死者只有一處傷——半邊顱骨被砸得粉碎,旁邊還扔著一塊粘著血的水泥板磚,很明顯是兇器。

旁邊正好有一個賣烤白薯的,雖然嚇得夠嗆腦子還很靈活,說是看見一幫小混混跟這個人口角。小混混中有一個過去就把人家的自行車推倒了。受害人揪住一個混混,不防另一個混混抄起一塊板磚照他腦袋就一下,然後一鬨而散。

「認得這幾個混混嗎?」警察問。

「不認識,不過,其中有一個頭髮染成黃色的,一個染成綠色的,一個女的。」

錄完證詞,巡警隊長抬腿上車,無意中轉頭一看,遠處衚衕口有幾個人正探頭探腦地向這邊張望,路燈之下,正有一個黃的,一個綠的,一個長發女的……

「去,把那幾個叫來問問。」巡警隊長叫一個聯防過來,剛沖那邊一指,那幾個人掉頭就跑!

人一跑就是命令,巡警和聯防們追擊的追擊,上車的上車,馬上開始追捕。

就這麼幾步路哪跑得了呢,大部分混混束手就擒——原來,他們把人打了,但並不知道把人打死了。所以他們跑散了以後,又過來看看風聲,如果人傷得輕也就算了,要是傷得重大家趕緊回家打包,上外地避風去。不料,正好給警察們送上門來。

說來八九十年代北京殺人案發案率上升,城建局要負一定責任。

這是什麼原因呢?

因為那個時候北京開始大規模城市建設,城建局弄來了大量水泥地磚,結果給本地混混帶來極大的困擾。

眾所周知,北京混混打架的應手兵器裡面,「管兒叉」和鏈子鎖還要排在第二和第三位,第一位當之無愧的就是板磚。北京流氓的口頭禪是——孫賊(子),過來爺爺拍死你小丫挺的!

這「拍」,只能是用板磚。

之所以北京流氓打架好用板磚,據說最重要的原因是材料豐富。早年北京住宅緊張,各家各戶大蓋小廚房,結果弄得滿街磚頭瓦片。瓦是弧形的,外形怪異,發力的時候不容易掌握方向,於是磚就成了最容易普及的近戰武器。

其實,板磚流行還有一個重要原因。

因為它是一種適合街巷低烈度戰爭的有限殺傷武器。

有限殺傷武器的意思是它造成的傷害通常在一定範圍之內。北京早年的板磚,主要指的是建築用紅磚。由於當年不重視質量,通常人們把它和單位發的月餅相提並論。從這一點可以看出這種黃土燒制的磚頭強度有限,打擊在對手的腦袋上通常會造成腦震蕩、裂傷或出血,但不會致命——力量小的打不死人,力量大的呢,磚和腦袋較量硬度,磚自己就先斷了。大家可以看馮鞏版的《貧嘴張大民的幸福生活》,裡面就有一段包子拿板磚給馮爺開瓢的鏡頭,十分真實。

對北京的小流氓來說,架是要打的,可再打也是街坊,總犯不著玩命吧?於是,又具有威懾作用,又通常不會弄出人命的板磚,就成了大家的首選。相對於板磚,「管兒叉」捅到哪兒都可能致命,這就屬於無限殺傷武器了,為主流派的流氓所不取。

不過,自從城建局弄來了水泥板磚,板磚的這個優點就出現變異了。

誰聽說過腦袋能開水泥磚的?照著用紅磚的招式玩這玩意兒,那可是一不留神就出人命的!

於是那段時間經常出現一磚下去雙方都兩眼發直的事兒……

這回,小混混們也是因為這個原因,犯了經驗主義的錯誤。

大部分小混混是被抓了,但那個黃毛十分驍勇,居然連跳幾道圍牆,一溜煙兒的跑出一百多米,這才發現街兩頭都讓警察給堵了。

發現不對的黃毛定定神,辨認一下地形,忽然一拍腦袋。他蹦到旁邊一個拆了一半的院子里,使勁拍著北屋的門喊:矬哥,矬哥……

3.讓明星也看看警察是怎麼攻破心理防線的

送矬哥去半步橋K字樓預審的時候,這位還跟警察叨嘮呢:「您說,當時我該不該放他進來呢?」

「該,該,太該了……我跟你說多少遍了,你這人怎麼這麼蘑菇呢?!」

老宋差點兒打他。

老宋說交待之後他問我七八遍了,都快成心理問題了!

矬哥,就是那位長著「土」字臉的。

老宋說我沒騙他啊。他給那黃毛的小子供毒品的,不放那小子進門,肯定掰了,那小子當場不把矬子送局子里我宋字兒倒著寫。不過,放那小子進門,讓我們偵察員看見,那不報他一個包庇才怪呢。

矬子聽黃毛叫門的時候,就知道壞了。這些日子他是深居簡出,連門兒都不敢出,就怕跟穿警服的打照面。結果越怕什麼越來什麼,閉門家中坐,黃毛還能專門把警察給他送家來。

從他後來那麼磨嘰看,他也是琢磨過給不給開門的——不開吧,肯定進去了,開吧,八成也得進去……最後,有一線希望也是好的,還是開吧。

矬哥那院兒在左安門大街的衚衕里,挺背的,他在那兒算給人家看房子的,要擱平時備不住警察真注意不到這兒。不幸,黃毛跟警察同志屬於前後腳,跑進這個院兒,剛好讓繞過來的巡邏車看見。

後面的事兒就不用說了,反正是抵賴不成搜查,搜查之後發現,發現之後帶走的常規流程。不過,巡警也有點兒奇怪,這包庇的怎麼比正主兒哆嗦得還厲害呢?

這麼一奇怪,巡警同志就看出點兒問題來:這位長得可是夠有特色的,這下巴跟河馬似的,這眉骨跟猩猩似的,這鼻子跟老鷹似的……唉,這不是一個「土」字臉兒嗎?

土字臉兒,住的地方離龍潭湖不遠。就沖這兩點,巡警找老宋來了。

聽說是這麼回事兒,老宋趕緊道謝——雖然只是有點兒嫌疑吧,但人已經帶來了,而且有充分的理由。人家這個忙幫的那才叫漂亮呢。

老宋說先讓誰誰訊問他一下,別提案子,就敲敲邊鼓,讓他琢磨。

巡警笑了,說,別管是不是你要找的那個,這小子身上準定有事兒。

老宋說為什麼呢?

這一路他尿了三回了……

訊問之後,負責的警官也認為,這個矬哥的確身上有事兒,還不是小事兒。

這不是無端的事情。老尹提到過一個概念:警察和犯罪分子的較量,是不平等的。第一,雙方鬥智斗勇警察輸一次不要緊,輸兩次也不要緊,對手只要輸一次就全完了;第二,最厲害的犯罪分子一輩子才見過多少警察啊?

可一個普通警察一輩子見著過多少罪犯呢?論經驗,這罪犯他怎麼也比不了警察啊。所以,如果警察不是故意想冤枉誰,在口供出來之前對嫌疑犯也會有比較專業的判斷。

等該間接了解的情況都了解得差不多了,老宋決定去看看。

一推門,老宋抬眼就看見一個穿得挺洋氣利落的小姑娘,文靜秀氣並著腿坐在那兒,很有家教的樣子,對面是老宋手下一個女警官。看樣子,兩個人在聊天,可是,從兩個人的位置看,這女孩兒是嫌疑犯,可我這兒哪見過這麼有教養的嫌疑犯啊?

一問才知道,敢情這女孩兒就是那「一個黃毛,一個綠毛,還有一個女的」裡頭那個「女的」。底下警察告訴老宋,說今兒這案子就因為這女孩兒起來的,這女孩兒還是個日本籍的。

日本人?老宋一愣,這女孩兒一說話一哈腰的架勢還真像日本人,嘴裡卻是流利的京片子:「阿姨,我知道你們也挺不容易的……」

嘿,這演的算哪一出啊?

原來,這女孩兒是生在本地一個大雜院兒里的,不過她奶奶是日本人,當年日本戰敗后滯留中國,生下她爸爸后又返回了日本。這女孩兒長到十歲,讓她奶奶接到日本去了,按照當地法律入了籍。一晃七八年過去了,女孩兒一家回國探親,拉了當年的一幫同學街坊小友聚會。不料這些人裡頭有幾個已經變成吸毒打架的小太保了。結果,走在街上一個騎車的速度快了點兒,正好把這女孩兒的裙子剮了,幾個小太保為了在女生面前逞威風,一磚把人家拍倒,卻不料出了人命。(上邊這個「日籍女子謀殺案」和「龍潭湖碎屍案」一樣,都是北京市崇文區真實發生的案件,並非臆造,老宋說的時候我也覺得蠻吃驚。)

這樣的案子,雖然看來熱鬧,其實審起來再簡單沒有了。

看完了女生,一回頭又瞅見一個生人,拿著個照相機在局裡亂轉。

正疑惑呢,管宣傳的一位科長過來,給人家介紹,說這位就是咱們局刑警隊的宋隊長,那專門拿刀片划紅衣少女的案子就是他破的。

老宋仔細一看,這位,認識啊,這不是電視里那XXX嗎?著名演員啊,他怎麼來了?

那位一樂,好像明白老宋想什麼,說:我們這回想拍一個警匪片,我的角色跟您一樣,來體驗體驗生活。

「哦,那您想了解點兒什麼呢?」老宋握握手問,心說您這個體型,演吸毒的還差不多,演刑警?好像得催肥一下啊。

「什麼都想聽聽,我對這一行一點兒也不懂。」這位瘦得跟狼似的明星很散漫地回答。

「比如呢?」老宋刨根問底,尋思著替老尹的閨女跟他要個簽名。

「比如,你們老說『經過反覆的較量,犯罪分子的心理防線終於崩潰了……』真有這樣的事兒嗎?」

「哪裡哪裡,那都是記者吹的,哪有這麼神啊,我們,也就是一個連蒙帶唬。偶爾,做做思想工作也能有效果,你找我們政委問吧。」老宋對這位明星不大摸底兒,很誠懇地說了句廢話。

明星,就是明星。

這位呲牙一樂,說宋隊長,你要有空,我給你講個故事啊,就一分鐘。

老宋心說我那兒要去審人呢,哪有空兒聽你講故事呢?不過,看宣傳科長的意思,這事兒局裡挺重視,反正就一分鐘,捏著鼻子聽吧。

這位就講起來了:

中央情報局(CIA)、聯邦調查局(FBI)和洛杉磯警察局(LAPD)都聲稱自己是最好的執法機構。為此美國總統決定讓他們比試一下。於是他把一隻兔子放進樹林,看他們如何把兔子抓回來。

中央情報局派出大批調查人員進入樹林,並對每棵樹進行訊問,經過幾個月的調查,得出結論是那隻所謂的兔子並不存在。

聯邦調查局出動人馬包圍了樹林,命令兔子出來投降,可兔子並不出來,於是他們放火燒毀了樹林,燒死了林中所有動物,並且拒絕道歉,因為這一切都是兔子的錯。

輪到洛杉磯警察局,幾名警察進入樹林,幾分鐘后,拖著一隻浣熊走了出來。浣熊嘴上喊著,OK,OK,我承認我是兔子……

講完,問老宋,咱們這個思想工作,是照著CIA的方式來的呢,還是洛杉磯警察局的方式呢?

這話問的……老宋黑臉漢子,綳不住了,哼了一聲,說,正好我這手裡有個碎屍案,安排這位旁聽一下,讓他看看咱們警察是怎麼攻破心理防線的。

後來,老宋才發現,這明星其實很隨和,一點兒架子沒有,雙方合作愉快。明星問的一些問題也很通俗。比如,有一次明星問老宋:「宋隊,世界上有人傻X,有人裝X,你更討厭哪種呢?」

老宋說,我就討厭你這樣裝X的……

老宋說我當時可是沒意識到這個,其實,攻破案犯的心理防線是個技術活兒,要真靠連蒙帶唬的,我這頂子早就摘了。

提審矬哥,先是擔任副手的小警察問,按照研究好的方案,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往下壓,連外行也覺出來了,這警察絕不僅僅是因為包庇一個愣頭青把這位請來的。

矬哥開始出汗,但是還算鎮靜,說東說西,也撂了幾起打架鬥毆的事情,但警察就是不鬆口。說著說著,就沒得說了,場面開始沉寂。

該老宋上場了。

只見老宋摸出一根煙,慢吞吞地問一句:我問你啊……

早知道這位坐中間的是主角,審了半夜終於開口,矬哥的耳朵都豎起來了。

老宋卻半天沒出聲,在那兒找打火機,找著打火機,點煙,吸一口,品品,又吸一口,滿意地吐了個煙圈,這才接著問他:「你,三年前來的北京啊。」

「對,我三年前來的。」矬哥應了一句,對這個問題顯然有點兒莫名其妙。

「北京好玩嗎?」

「好……好玩。」

「那你跟我說說,都去過哪兒啊?北京都有哪些好玩的地方啊?」

「嗯?」矬哥愣了,心裡大概琢磨,你北京警察還用得著問我?

不過,在這兒警察同志說了算,矬哥只好開始說了,「香山、頤和園、故宮、北海、中山公園、八一湖、紫竹院……」

「還去過哪兒啊?」

苦思冥想。

「嗯,還有十三陵,國子監,雍和宮……」

矬哥不容易,居然能回憶出五六十處。

「還有嗎?」

再次苦思冥想,最後矬哥終於搖頭了:「沒了,就這些……」

「嘭!」睡佛似的老宋忽然把桌子一拍,厲聲喝道:「怎麼就不提離你們家一站地的龍潭湖?!」

篇後記死刑之前

在採訪這個案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老宋這一拍桌子,這也是全案審理關鍵的一個轉折點。那位觀審的明星,看到這兒回頭跟管宣傳的那個科長說,我們劇本得改——他看出這裡面的訣竅了。

其實,這個審問的關鍵是看準了「土字臉」矬哥的弱點。從抓人到審問,老宋早看出來,這個「矬哥」不是個扛得住事兒的人(不過也因此推斷他可能不是主犯)。前面不斷地增加壓力,半夜的連審,都是為了讓他緊張的神經越發繃緊。而後老宋問他,故意把節奏放慢,會讓他對老宋的訊問產生一種異樣的企盼。接著,又用問旅遊景點的方法轉移其視線,當他剛一放鬆的時候,猛然點出他最怕的「龍潭湖」三個字來。

這就好像對一塊鐵,放硫酸是腐蝕,放硝酸是氧化,同時放硝酸硫酸就是王水的效果。幾種力量,又拉又扯又放鬆,作用到一個心裡有鬼的人身上,做得好了會比渣滓洞的老虎凳灌涼水更有效果。

矬哥,當時全身都軟了。

虎軀一振原來是這個振法啊。

其實,聽有經驗的老警察講過,像矬哥這類人,一問就說,順竿兒爬的主兒,肯定是扛不過去的。警察不怕你胡攪蠻纏,不怕你吼叫暴跳,最討厭的就是那種死活不開口的。你不張嘴,咱從哪兒下手呢?

不過,按照現行法律,警察對你進行訊問,你不據實回答是一種違法行為,所以死活不開口也大多沒什麼好果子吃——要不,咱怎麼不引入那個什麼「你有權保持沉默」的米蘭達規矩呢?這也是有刑偵方面的意見在裡面的。

你怕了「龍潭湖」就好,接著追唄:你別以為我們是跟你鬧著玩兒的,現在怕了,剁肉的時候你怎麼不怕啊?……不過,揭發還是可以立功的……

給你提醒一下,左撇子,大高個……

狂轟濫炸五分鐘之後,矬哥就「撂」了:「我只是跟著碎屍了啊,進門兒的時候,那人早就死了!」

敢情,在黃毛面前矬哥是「哥」,其實,這小子也不過是別人的「馬仔」。

矬哥進北京的時候認識了一個有黑社會背景的大哥「路子」,以後就一直跟著這人混。從拿毒到銷贓,矬哥自己說就是一給路老大打工的。

那天晚上,路老大叫他跟著走,還給了他根好煙。兩個人到了路老大家裡,進屋開燈,把地板上一塊塑料布掀起來,矬哥就傻了眼。

底下躺著一具老年男人的屍體,顱骨凹陷,已經冰涼梆硬了!

路老大若無其事地從廚房拿來兩口刀,沖著腿肚子朝前的矬哥說,試試你的膽兒,幫我把他碎了。

那你就跟著碎了?

「嘿嘿」,矬哥苦笑一聲,臉上肌肉都跟著哆嗦:路哥那架勢,我不跟著碎人,他就能碎了我,我敢不跟著幹嘛?

路子砍了幾刀,把屍首的臉砍爛了,手指頭剁碎了(後來他說是防指紋被公安查出來),嫌累,自己上外頭抽煙去了。矬哥只好一個人干,又剖又剁了一陣子,猛然像動了哪個開關一樣,肚子里一陣翻騰一陣噁心,衝到衛生間哇哇大吐起來。

吐完抬頭一看,路老大站在門口,冷冷地看著他,給他遞過來一卷衛生紙。

矬哥說,他那個眼神兒啊,就算遞過來的不是衛生紙,是刀,我當時都不會躲的,不是不想躲,是筋都直了,根本不會躲了啊。

矬哥拿衛生紙擦嘴,擦完一想又開始吐,然後再擦。

路子看看錶,很不耐煩,可是自己又不幹。

沒辦法,矬哥只好拿了刀,繼續幹下去,剁下來的肉和骨頭都扔到路老大屋裡一個大冰櫃裡面……

幹了半夜,路子說睡會兒。

矬哥哪兒睡得著啊,左翻右翻,也不敢問多餘的,又怕睡到中間路子給他一刀,那種心思就別提了。

路子可是睡得蠻香。早晨六點鐘就又起來了,拉了一個旅行箱,一個旅行包過來,讓矬哥把屍塊拿出來塞進去。

全塞滿了,還有一半的屍塊兒進不去。路子皺皺眉,看看冰櫃,嘟囔了一句「老丫挺的還挺沉,先扔一半吧」。叫矬哥扛著那個旅行包跟他走。

奇怪的是,出發之前,路子拿了支煙點著了沒抽,倒著插在旅行包前面,看著煙燒乾凈了才走。

路子空著手走前頭,讓矬哥背著旅行包,奔了龍潭湖。

扔完這個,回來,背那個旅行皮箱,還是路子空著手走前頭,讓矬哥背著……

後來警察審理的時候,問路子你幹嘛自己不碎屍不扛包呢?

路子說:「哥,你看過當老大扛包的?我丟不起那人。」

警察……

路子是第二天被捕的,他兼著包工頭,到郊區一個工地去監工,不知道矬哥被捕的事兒。事後在他住所的冰櫃里起獲了剩下一部分屍塊。問他為何保留了這樣久沒有丟掉,路子說忘了,過幾天再扔也壞不了……

可能大家都會發現,這一篇薩寫得比較拘謹平淡……這是因為,有一個陰影一直在我的心中徘徊,寫的時候總是無法擺脫。也許,這也是我下意識地將這個案子寫得比較長的原因。

那就是,死者究竟是誰?

矬哥不認識死者,否則當時恐怕就不僅僅是會吐的問題了。

死者,是路子的爸爸。

路子是獨子,母親早死,是他爸爸蹬三輪車把他養大的。

為什麼他要殺自己的爸爸,最後也沒有一個準確的結論。第一種說法是路子圖他爸爸住的一套房子,如果老頭不死,他就拿不到手;第二種說法是老頭後來有些半身不遂,生活難以自理,路子嫌看著他老生病煩得慌。

反正不是口角之類引發的,而是老頭睡著以後,路子用被子把他爸爸的頭蒙上,用一把鐵鎚作的案。

老宋講到案件的結尾時,我只感到一種冷絲絲的感覺讓我無法思維。

案子審完,老宋特意跟路子談了一次,問他:「你不記得你爸爸小時候對你的好啊?」

「記得啊,我是他兒子,他不對我好對誰好啊?」

「那你還把你爸爸砸死?天理難容的事兒啊。」

「哥,你說笑話兒呢。人死如燈滅,什麼天理難容啊,那不都是封建迷信么?」路子一笑,露出一個酒窩來。

老宋無言。

案發後六個月,老宋到半步橋辦事兒,碰上個相熟的預審,說路子明兒個就斃了。

老宋說我去看看他。

他說,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我不信他到死一點兒悔意沒有。

老宋到路子牢房的時候,天已經黑了,他看見了自己做夢也沒想到的一幕:

有的死刑犯槍斃前一天大哭大鬧,有的冷靜不說話,有的一個一個見管教道別,有的,做出近乎瘋狂的狂歡。

能不計較的,獄方都不會計較,反正無論他們做了怎樣的罪過,都是快死的人了。

而路子和他們都不同。

路子在牢房一角,披著件大衣居然睡著了。那個呼吸和睡姿,讓老宋知道他絕不是裝睡,看這個樣子,連夢也不會做。

為了怕他出事兒留在牢房裡的其他幾個犯人如臨大敵,手足無措。

老宋說,那一刻,我真的有一點兒怕的感覺。

因為,和我打交道的,彷彿不是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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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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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龍潭湖碎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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