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這裡我們要敘述的,是漢斯·卡斯托爾普的故事。寫這個故事的目的並不是為了他個人(因為讀者將會了解到,他是一個心地單純甚至是惹人喜愛的青年),而是為了故事本身;在我們看來,它是值得大大描寫一番的。不過為了漢斯·卡斯托爾普著想,我們可得記住這是他的故事,而並非發生在任何人身上的任何故事。這個故事發生在好久以前,也可以說已完全是歷史的陳跡,因此敘述時無疑須用事隔多年的過去時態。
這對故事來說並不是什麼缺點,而恰恰是一個優點;因為故事必然在過去發生,我們可以說,它離現在愈遠,故事的趣味性愈強,對寫故事的人——他對過去的事往往像術士那樣,能洋洋洒洒地信手拈來——也就愈有利。對這個故事來說,情況也是一樣:它像當今許多主題一樣,涉及的也是各色各樣的人群,而對筆者並無絲毫牽連。它時間上比講故事的年代早得多,它的年份不能用日子計算,它所貫穿的時間究竟有多長,也無法用太陽的出沒來衡量。一句話,故事離現在究竟有多遠,同時間確實沒有什麼關係——這種說法,恐怕是作者想玩弄一下故事情節神秘莫測令人捉摸不透的一種花招吧。
不過我們不能有意蒙蔽事實的真相。我們這個故事離現在這麼遠,是因為它是在世界出現某種轉折點之前——這種轉折點在人們的生活和意識上留下很深的裂痕——發生的……它發生在——或者我們故意避而不用現在時態——它曾發生或已經發生在很久之前,發生在那些遙遠的日子裡,也就是在世界大戰以前的社會裡;在這次大戰爆發時,有許多事正好從頭開始,但一旦開始就幾乎不會終止。不錯,它是在大戰之前發生的,儘管離大戰的時間並不太遠。不過,故事發生得愈「早」,它不是就愈鮮明地富於「過去」的特色,因而也更為完整,更有傳奇性?此外,我們這個故事就本質來說,就處處體現出傳奇的風味。
下面我們就要將它原原本本、詳詳細細地敘述一番——哪個故事會因它所需的時間與空間而顯得過短或過長呢?我們不怕人們責難,說我們過於追求細節;我們倒傾向於這樣的觀點:只有詳盡的情節才能真正引人入勝。
因此,筆者對漢斯的故事並非一揮而就。一星期七天的時間是不頂用的,七個月也不夠。最好他事前不要講明,他為這篇故事埋頭構思究竟花了他一生中多長時間,天曉得,時間居然要花七年哩!
現在我們就開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