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從霍光到王莽
霍光於公元前87年受漢武帝遺命以大將軍的身分輔助8歲的昭帝,事昭帝13年。昭帝無後,霍光迎昌邑王劉賀繼位,不出一月,因他「昏亂」,奪去他的皇帝璽綬,另迎武帝曾孫劉詢登極,是為宣帝。再6年而霍光去世,事在公元前68年。
王莽於公元前一年為大司馬(根據習慣至此已有攝政王的聲望),也因為哀帝無嗣,迎中山王9歲兒子劉街為嗣,是為平帝。他在位5年,相傳為王莽毒死。茲后王莽又立了一個兩歲孩子孺子嬰繼位,他自己以大司馬的身分進為安漢公,先「居攝」,次為「假皇帝」,至公元9年以「新」代「漢」,「即真天子位」。他篡位之後也做了14年多的皇帝,於公元23年為民兵所殺。
他們兩人間相去約七八十年。傳統歷史家把霍光比作伊尹周公。他受命時,已「出入禁闥二十餘年,出則奉車,入侍左右,小心謹慎,未嘗有過,為人沈靜詳審」。王莽則像貌類禽獸,「侈口厥遜,露眼赤精,大聲而嘶」。他起先謙恭下士,後來以丹書符契,證明他天授踐祚。到他登極時,又親執孺子之物而泣曰:「昔周公攝位,終得復子明辟,今予獨迫皇天威命,不得如意。」
總而言之,這兩人一真一假,傳統的作史者,務必要強調他們間的差別,以作後人殷鑒。今日我們讀史,就算承認其間的真偽,已不是重點之所在,以現在的眼光看來,從霍光到王莽,即是西漢後半期自武帝后一百年不到的時間內,中央政權已無從合理化。
這時間有皇帝6人,即昭帝劉弗陵,宣帝劉詢,元帝劉爽,成帝劉驁,哀帝劉欣與平帝劉街。他們御宇的期間,綜合不算過短。其中宣帝在位25年,元帝在位16年,成帝也在位26年,而他們三人又是父子孫一脈相承,如果他們要創立一種制度,當然有充分的時間。
然而,因為中國在公元前統一為政治上的初期早熟,既無各地確實統計數字,也不能區劃中央與地方的許可權。在囫圇情形之下,凡事靠在位者及攝政者隨時擺布。真理總是由上至下,施政的名義為道德,執法時只有至善與極惡,其生殺予奪,只引起朝中官員不安。恰巧昭,成,哀平都無嗣,又要在皇室支裔里找繼承人。每次人選二三十人,或多至四五十人,又不照出生順序選長,通常取幼輩以便於操縱,這樣就增加女主的重要。漢朝皇后平日無實權,也任皇帝棄廢。只是皇帝一死,皇后成為皇太后,收璽綬,對擇嗣有決定性的影響。這一安排,就更使外戚的地位突顯。
霍光也是外戚,他與武帝衛皇后家裡過去的情形不說,武帝之後又有新關係,恰巧他的兒女又多,他與夫人顯共有七女一男。霍光與金日彈及上官桀同受武帝託孤,乃以二人分嫁金之子金賞及上官之子上官安。金日彈不久病死,不涉及下述糾葛。上官安及霍光之女生女才6歲,即立為昭帝的皇后。她16歲成為皇太后,以後霍光的廢立由這外甥女上官皇太后出面作主。
事情還不止如此簡單。公元前80年,也還是昭帝時代,上官桀,上官安及御史大夫(機要秘書長)桑弘羊被告陰謀廢昭帝而迎燕王劉旦為帝,各人都以謀反判死刑,燕王自殺,霍光才成為朝中唯一首要,「威震海內」。《漢書》說:「昭帝既冠,遂委任光,迄十三年,百姓充實,四夷賓服。」
可是公元前81年,也就是上官家謀反的前一年,昭帝朝中由各地選舉之「賢良」及「文學」和政府官員辯論鹽鐵專利及最近頒布的沽酒公賣是否應當繼續。其紀錄即為有名的《鹽鐵論》。單從這文件看來,我們也可以想象霍光做為獨裁者的地位,並不十分鞏固。就當時制度而言,除非環境逼迫,他斷難有興緻將已行政策,招集大批事不幹己的書生評論。事實上賢良和文學雖想廢除政府專賣,但爭辯時卻不著實際的憧憬於一種泛稱「教化」的政治哲學,政府方面除桑弘羊外,還有丞相田千秋,他們均能縷舉實情反駁。結果只將沽酒公賣停止,鹽鐵仍由政府專利。《漢書.食貨志》就針對此事說:「弘羊自以為國興大利,伐其功,欲為子弟得官,怨望大將軍霍光,遂與上官桀等謀反,誅滅。」
所以謀反的真相無法證實,其背景則是昭帝時代,霍光權勢還未十分肯定的時候,有賴桑弘羊「舌戰群儒」的替他維持鹽鐵專利,但又不願和他分權,才又因事牽涉到上官一家,其目的在繼續鞏固他獨頭政治的力量,已有端倪。
昭帝既沒,昌邑王召后被廢,霍光才立宣帝。這時候皇後人選又成了問題,群臣有意霍光之少女霍成君,但是宣帝已有許平君,並已生子即未來之元帝,在他堅持之下許后得立,其後霍夫人顯,也不與霍光商量,徑遣人入宮以葯鴆殺許后,這樣霍成君才繼之為皇后。如是又4年,直到公元前66年,時霍光已逝世2年,霍家鴆殺許后的情節才被暴露,起先皇帝的態度改變,接著霍家人事也更動,諸女婿的執兵權者一一他派。霍光之子霍禹知道舊事必被追究,想要造反未遂,密報已達御前,於是皇后被廢,霍夫人顯以下及諸婿,又霍去病(霍光異母兄)之後人等除自殺外都以大逆罪處死。霍家二十年來的聲勢宣赫,至此和他們相連坐被誅滅的數十家。
傳統的史料里有很多類此的資料,我們對當中紛亂的情形還難能溯本歸源的看得清楚,更無法確切判斷其間是非真偽。然則皇座前後左右的曖昧遊離,只是暴露寡頭政治的弱點。也不一定是當事人的旨趣所在。霍光未曾統兵作戰,但是他為大將軍,兒子親戚都擁重兵,拱衛朝廷。昭帝對他「虛己斂容」。宣帝則因「大將軍光從驂乘,上內嚴憚之,若有芒刺在背」。《漢書》引茂陵徐福說:「霍氏秉權日久,害之者多矣」。這「害」字乃是指以他為害,亦即是痛恨他們的人多極了。
宣帝實際控制大權之後,減賦稅,降低鹽價,增加下級官吏的待遇。好在匈奴也分作數支,呼韓邪單于來朝,西漢帝國可以減少邊戍。西部藏族的羌人蠢動,也能夠以趙充國之屯田對付,因之歷史上宣帝獲得「中興」的名稱。其實親儒生,倡仁政,也是從武帝以來的擴充政策改變為收縮政策。武帝於公元前112年將襲侯爵的106人革除為平民,宣帝又到處招尋他們的後裔,加以慰問及賞賜,其主旨在收攬人心。武帝的過度中央集權,固然不能繼續,但是中興之帝王沒有加強其組織,先採取消極手段,也只是放棄其控制的力量,況且,宣帝也沒有正心誠意的行仁政。京兆尹趙廣漢,左馮翔(等於京城郊區市長),韓延壽之被判死刑,千年以後司馬光還為他們抱不平。司馬遷之外孫楊惲曾與友人書稱「田彼南山,蕪穢不治,種一頃豆,落而為萁」,不過私下裡諷議朝廷糊塗,竟因之以「大逆不道」被腰斬。宣帝的兒子元帝向他諫勸,他就說:「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即是自認以威勢向下制壓,造成片面的恐怖政治,在他已是既定方針。
元帝反其道而行,卻又被歷史家稱為「柔仁好儒」。他也是音樂家,能吹奏各種樂器,又能被歌聲度曲。成帝嗜酒,好微行,寵愛趙飛燕姊妹。這兩個女人都以美善著名。成帝則立其姊為後,妹為昭儀,以至無嗣。一天早上從昭儀床上起來,突然言語失靈行動僵仆的死去。各情形都符合傳統亡國之君的尺度。
而元帝之後王政君的父親則有八男四女,她以成帝生母之資格做皇太后,於是王家十侯五大司馬,「外戚莫盛焉」,終構成王莽篡位的條件。
其實這時的大司馬,只能加威於朝廷百官,王家兄弟,也並不相得。王鳳和王商就互相競爭,王音和王譚,也不和諧。王莽由侄輩突出,大部靠自己賢能的名譽作本錢,因之能獲得作賦各手揚雄以及宗室劉歆等的支持。西漢帝國的問題,則是中央政府逐漸失去對下層的控制,黃河決堤,流民無法周濟,也有其他水旱疫疾之災。當日的觀念,總以為種田的太少,作其他事的太多,總是「捨本逐末」。朝廷能提出的辦法,又無非吏治,即提撥好人,懲罰壞人。據MichaelLoewe的研究,西漢皇帝從公元前178年到公元前2年因天文及各種陰陽五行的奇異現象發詔書57次。迄至公元前72年,亦即是迄至霍光主政中期,這種詔書下得少,即下時也多指奇異現象為好兆。以後則下此類詔書44次,又動輒稱災異非國家之福。我們若翻閱《漢書》裡面的帝紀,內中摘錄的文件可稱「罪己詔」的,宣帝有8次,元帝有13次,成帝又有12次,這樣接二連三承認中樞領導無力,希望以精誠感動軍民,即是在傳統中國,也不常見。公元前19年成帝詔稱「黎民婁困於饑寒」,以及「帝王之道日以陵夷」,不是沒有事實根據的。
所以王莽縱矯詐,他所處的背景,則是當日需要一個強有力的政府。西漢的朝廷就產生不了一個強有力的領袖。從他的立場看來,除了篡位之處,也沒有辦法打開出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