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下樓時我很意外地遇到了老許同班的一群女生,大概剛洗完澡,一個一個頭髮還是濕漉漉的。她們中有幾個和我不錯,大家平時見了面也互相點頭問候。今天我心情不順,沿著牆跟走,笑了一笑就算完了,誰想走在最後那女生猛然一抬頭,我倆竟看了個大對眼。
我倒吸一口冷氣,靠,傅萍!
我正在猶豫要不要裝沒看見繼續往下走的工夫,她已經冷笑了一下低下頭去。嘿!新鮮!小樣兒的還橫到我頭上來了啊?
乾脆一臉奸笑迎上去,"傅姐姐好客氣,買那麼貴的巧克力送老許!老許上火不敢吃留我這兒了,味道蠻正的,謝傅姐了啊!"
旁邊女生彼此使眼色,她臉上立刻變得鐵青。我做天真甜蜜小師妹狀,一口一個姐姐喊得她睚呲俱裂,周圍的女生忍不住笑了出來。
我全身充滿報復的快感,老黃瓜了還跟我較勁?你以為我怕你吶?女人啊……真的是很簡單的動物。算她聰明沒有動作,不然……陳魁以前和我說起過他在建院那群死黨:「就一群流氓!妹子誰敢欺負你就告訴哥哥,削不死他的?」
對女人動用武力未免有失原則,好自為之吧,老姐姐!
轉天是個好天氣,我在食堂見到老許,似乎又憔悴了幾分,不會吧?這等人物也有為情所困的一天?
「小蓓」,他在我旁邊坐下,「明天我們學生會換屆改選,我心很亂,你能來嗎?」
「我有事,你叫傅萍去吧。」
「不管你信不信,我都要告訴你,我和傅蘋之間絕對沒什麼。」
我扭頭看他,心平氣和笑靨如花,「那也不必,希望你們在一起快樂就好。」
「我們只是朋友!」
我冷笑,傅蘋所為已是最大的反證。現在還拿這話來蒙我,真當我弱智兒童?老許,你未免太輕敵。
「只怕傅蘋不這樣想。」
「不不不,她其實真的是我的好朋友,我們在一起就是聊聊天。她以前還說要陪你去買衣服,說想把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我一驚,好厲害的傅蘋。先我一步已把路鋪平。陪我買衣服?是嗎?只怕是先若有若無地攻擊林曉蓓審美不夠吧?傅蘋未必看上他倒是有可能的。好歹也是一員能征善戰的驍將,怎肯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地盤向別人交保護費?追了玩玩了扔,從別人手裡挖牆角尤其過癮,因為可獲得雙重滿足感,搶來的糖方甜。有那入戲的,自己也玩得投入,情濃時亦會淚水漣漣,這種把戲,不說也罷。情場哪是講道理的地方?
我抬了抬頭,「朋友也好,情人也好,現在都不關我事,我不是傻子。衷心祝願你們幸福美滿。」
老許臉上極其難看。
我看著,心裡舒服了許多,「對了,昨天我見到你的朋友。」朋友兩字音放得很重,「她差一點殺了我,呵呵。」
「你一定要這麼說嗎?你誤會她也誤會我了!」
「不夠?那再祝許哥傅姐白頭偕老,子孫滿堂嘍?」我自信笑容溫和柔婉,不帶一絲戾氣。「曉蓓會照顧自己的,不麻煩許哥哥了。今後各自珍重吧。」
我走出食堂時仍是笑吟吟地款擺腰肢,像往常一樣吸引許多目光,不管怎樣我仍是煙視媚行的女子。若是從前,他必來追我,這次居然放我走,可見傅蘋並非像他說的那樣沒有影響。
要走就痛痛快快地走,不要回頭。失去的已經失去了,既然保不住一段短暫情緣,至少要保住尊嚴。
雖然心裡並非真的快樂。
一個有過牽連的人,無論如何,也不願拱手相讓給別人,雖然在過去他看起來是那麼的無足輕重。就這樣也好,就這樣吧,她也無法完全佔有他。
他刻板,她隨便,兩人在一起可以彼此迷惑一段時期,但最終不是一路人。他們將會彼此了解,然後厭倦,最後分手。即使不分手,也只是彼此忍耐,還不如分開。
我知道,全都知道,所以心裡那絲絲縷縷的不快一定只是幻覺。等楊瓊來了,都會好的。
誰離了誰活不成呢?
校園廣播站放著淡淡的蔡健雅。
「他的樣子已改變
有新伴侶的氣味
那一瞬間
你終於發現那曾深愛過的人
早在告別的那天
已經消失在這個世界。」
我走在陽光明媚的大道上微笑,儘管臉上的肌肉僵硬。
楊瓊的機票訂在明天。所以我可供準備的時間並不多。
挨個通知了在長春的幾個同學,大家聽到以後都吃驚地說,「他啊?」然後趕緊補笑說那很好,又可以聚一聚了。我聽著臉紅,忙補說他是來看學校,說完又後悔,欲蓋彌彰的幾句反而顯得做賊心虛。
花了一上午的時間把周邊的旅館問了一遍,暗暗捉摸著他的口味,在哪裡住,在哪裡吃,吃些什麼?長春的好吃的蠻多,但實在不是個好玩的地方。偽皇宮?算了我們連故宮都去過兩遍了。再說那是滿州國的遺迹,小日本能搞出什麼好東西來?凈月潭?人太多,況且北方的水色總是失之凝澀,不夠靈動嫵媚。名人故居?更是扯淡。好象歷史上長春就出過倆名人,一個是慈禧太后一個李洪志,不說也罷。真給文化城市丟人。
長春的火鍋和燒烤倒真的不錯,只可惜大夏天的有些不應景。好在上學路上那家冷飲店環境很好,蓮子抹茶冰更是做的出神入化,余香滿口。若是兩人獨對,不失為一個好去處。萬福居的酥晶魚也不錯。最麻煩的倒是我自己。自到長春一直穿得隨意,往好里說,不拘一格;用老馬話說,忒埋汰。老馬不止一次罵我給中國婦女界丟盡了臉——「就不能別穿那個全是窟窿的麻袋褲子啊?!大姐!你行乞也不用打扮這麼慘吧!」我仍然套上麻袋褲子招搖過市,舊是舊點,但一條要三百多,想必真正的乞丐不會喜歡。況且,古人云「女為悅己者容」,穿衣服是取悅別人的眼睛,悅我的那個已經從人間蒸發,我去取悅誰?故此一直是一副懶梳妝的樣子。現在倉促上陣,極其痛苦的發現過去珍藏著捨不得穿的好衣服已經落伍,那條鑲蕾絲的牛仔裙是去年夏天選的,當時只顧鬱悶將它壓了箱底。今天試穿卻意外地發現搭扣合不上去?!衣裙本是女人最放心的情人,竟連它都背叛我?我抱著裙子頹然坐在床上,陷入苦悶的深淵。
「胖了?嘿嘿。」老馬落井下石打落水狗。
我翻一個白眼,「不!縮水了!」
「這都能縮水?呵呵……」
不理她,自顧自繼續努力。扔得一床狼籍卻仍拿不定主意。黑色的中國魚T-SHIRT搭配牛仔褲是我這一季的習慣搭配,眼下是非常時期,這般中性的男人婆裝束自然萬萬不可。淺米色高領無袖背心不錯,可是收衣服時沒疊好,一身褶子溝壑起伏像環境生態學課上看到的黃土高坡。淡藍的短襖長裙看起來像我媽那輩人穿的。淺粉背帶裙怎麼看都有裝嫩的嫌疑,況且不襯膚色對了,要命還有皮膚,從知道他要來以後我就告別了樓下那家四川小店,雖然它的麻辣燙是真的好吃,可是臉上的痘痘也是這美食逼出來的。算了,捨身取義吧。
還有眼睛!眼睛!長期在書桌前的疲憊使它獃滯無神,還有黑眼圈!天啊!黑眼圈!我發狠地塗了二兩眼霜都沒用。只是眼睛周圍腫了一上午——大概是營養太多了接受不了——唉,旱時旱死,澇時又澇死啊!
偏是心煩時許磊又來添亂,一個接一個的簡訊。我關了手機,他便打到寢室坐機上,我叮囑室友,「就說我不在。」
看來看去還是那條純白的運動裙派得上用場,搭配一雙同色球鞋,仍可以冒充清純小女生。菲薄的短髮隨意攏在耳後,臉上仍是一張素麵,只唇上微現水晶般閃亮色澤。呵呵,既是天生麗質,多了脂粉反污顏色。尋思一下,摸出手鏈帶上。這條小小的鏈子被我扔了又撿撿了又扔,卻終是捨不得真的扔在人多的地方。那一次半夜在床上發懵,左思右想還是溜到水房窗台上把它撿了回來,方才睡得安心。
「這次呢?」我怯怯徵求老馬的意見。
「哎——呀——」,這廝嗓子憋得尖尖的,「果然不愧是六必居——最——紅——的——姑——娘——。」
「去死!」我扔個靠枕過去,「好好說。」
「不錯,不過……是不是短點?」
我低頭,裙子不緊,下擺在膝蓋上方飄飛,比起我以往的風格是短了許多。
「同行十二年,不知木蘭是女郎——」老四賊眉鼠眼的笑。
「沒那麼短吧?算了不管了!捨不得孩子套不住狼!」我拉起門。
「上哪套狼啊你?」老馬的聲音。
「水房!」水房的鏡子大,愛怎麼照怎麼照。
想想又殺個回馬槍,「老馬?遮暇膏還我,我要用。」
「我靠,行了行了已經挺妖了。死人也能讓你套活過來。」
我走出房間還聽到她說哪個良家婦男又撞槍口上了,我們應該立個殉難者紀念碑云云。算了,懶得和她一般見識,沒點小心眼不叫女人。
獃獃地看著,鏡中的自己已然是另一副模樣。
驚艷!
偷來梅花三分白,借得梨蕊一縷魂。冰雪聰明,顧盼流轉,自是一片風景。
險些得意忘形。
切莫忘了要謹慎再謹慎,審視再審視。縱然水如眼波橫,山如眉峰聚。於我來看,已經山不是山,水不是水,這一切都變了,只為一個目的。
這已不是紅妝,是戰袍。
西諺有云:失掉一塊馬蹄鐵,輸掉一場戰爭。每一個小紕漏都是可能是我的死穴。而我,已經輸不起了。
只許勝,不許敗。
我忽然想起高三模擬考時那一道作文題:想爬過一面高牆,你會怎麼辦?
我說,我會先把自己的帽子扔過去。
扔了帽子,便勢成騎虎,不得不背水一戰。潛力因此激發到最大。勝算也就多了。
當年那位已經花白頭髮的老教師沒有一如既往地給我最高分。反而問道「你真那樣想的?」
「當然。」我看著滿篇紅波浪卻得分平平的卷子,覺得很不公平。
老師嘆了口氣離開了。並沒有按我的希望加分。
很多年以後,我終於明白了那聲嘆息的含義,可惜……為時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