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喜歡五五五的原因是因為他是OldSchool是朋克,我喜歡朋克喜歡OldSchool,所以我愛他。可他居然只當我是「果兒」。可能我把感情和我想過的生活聯繫到了一起,這樣做的後果常常是令人悲傷的。真實的感情和偽裝的感情只在一線間,如果他、他們不明白,我也決不解釋。
寫一首新詩
我要的比多還多比好還好
比痛苦還痛苦
月亮今天沒有出現在窗外
是因為今天下雨了嗎
不得而知的心情
也許只有等待等待等待
女孩的包里的美寶蓮和RedEarth
閃亮口紅和睫毛膏上網和粉底液
我在聽反旗
他們好聽得厲害
年輕得厲害
讓我嫉妒
因為年輕不僅僅是年齡
那一把迷人的嗓音
絕對讓我不忍心吃飯和睡覺
這一個抽煙的晚上
每一個如此這般的晚上
就這麼一首歌就唱了過去
第一節
我和李小槍又泡在了一起。每天我在睡夢中,會被樓下隔壁臨院的軍營里的解放軍唱歌、喊口號的聲音吵醒,睡到中午,我起床,去找李小槍或李小槍來找我。如果是去找李小槍,我就在他那裡看張片子,出去溜達。我們天天無所事事,虛度著青春。我很少去李小槍家過夜,我只喜歡我自己的小屋,那裡有我熟悉的氣息。我的牆上貼滿了海報,我經常躺在床上看書、聽音樂。有時候爬起來在電腦上寫詩。一天之中,除了和李小槍以及我們共同認識的朋友在一起,我基本就是半躺在我自己的小床上度過。
寫詩成了我的新樂趣。我經常和李小槍交流一下我對某首詩的感覺或給他讀讀新寫的詩。說實話,那時我還沒上網,我的周圍除了他也沒別人會縱容我讀詩了。慢慢的,李小槍也適應了,他已經和我一樣把詩提高到神聖的高度上了。就比如我說,我今天寫了一首新詩,前幾句叫「我要的比多還多,比少還少……」李小槍就迅速接下半句:「結果你就比痛苦還痛苦。」我發現,在語言方面,他真是一個天才。我們坐公共汽車時還會玩這樣的遊戲:看著長安街路邊上的路況警句,先嚴肅地讀出來,再把它們解構一番。有一句叫做:「爭搶,搶出飛來橫禍/退讓,讓出海闊天空。」我們就讀:「前進一步海闊天空,後退一步飛來橫禍。」這些標語中,最傻的一句叫做:「司機一滴酒,親人兩行淚」。有一次我奇怪的問李小槍為什麼這些標語這麼傻?聽說還是一個著名作家寫的。他的臉上洋溢著像秋天一樣幸福溫和的笑容:「這你都不懂,因為要壓韻啊!」我二話沒說,立刻為之折服。
我還差點沒當了兵。那時我剛丟了工作,也沒上學,我媽就鼓動我乾脆當兵得了。被我當即否決。現在想想,也許應該去當兵。我一直長在軍隊大院里,當兵會讓我有個感性認識,何況我一直對軍人有種好感,也許以後嫁人也會選擇個軍官嫁。我是一個頭腦很暈的人,雖然聰明,但一直丟三落四,價值觀和一般的人都不一樣。就比如,我現在都會被老電影感動的唏里嘩啦,我所說的老電影,就真的是老電影,《苦菜花》、《小兵張嘎》什麼的。深夜裡盤腿坐在沙發上,我更希望看這種老式的愛國電影,而不是什麼法國或義大利的什麼後現代、新浪潮。
第一次上「詩江湖」網站是大約7月份,我在那裡除了沈浩波、阿斐、阿絲和蠻蠻外幾乎誰都不認識。是阿斐帶我去的阿絲家,他說有一個詩寫的很好的女孩蠻蠻也在。她看起來很嬌小,紅色的長發,衣服顏色鮮艷。阿絲戴著眼鏡,看上去很高貴,有種和年齡不相稱的成熟。阿斐則留著小平頭,他剛從理工大學畢業不到一個月。我一進阿絲家就跑去上廁所,當時蠻蠻和阿絲正坐在沙發上看電視,我沒來得及和他們打招呼。後來我和阿絲、蠻蠻都成了好朋友,蠻蠻說剛看到我,覺得我像英國女孩,阿絲則說我那天穿著的白色圓領套頭衫和寬大的牛仔褲像個男孩。我聽著他們談論詩,覺得很新奇。
你是李旗以前的女朋友嗎?蠻蠻突然開口問到。我有些尷尬:「也不算是吧。怎麼了?」她說她現在是李旗的女朋友,聽說我和李旗交往過,本來不想告訴我,但現在很喜歡我,她問我李旗是個什麼樣的人。
鳥人。我說。蠻蠻立刻笑起來,「你真可愛。」她說。我問,你真的在和李旗交朋友嗎?他有女朋友,你知道嗎?
「知道。我就是因為這個經常生氣。但李旗說那個女的離不開他,他也不想這樣。前一段他女朋友還為此自殺過,她一直想和李旗結婚。」
我說:「你真不應該攪這趟混水,他們估計分不開。那個女的是傻了點,不過也夠勇的。」
「你不會因為我愛李旗而李旗又是你的仇人而不高興吧?」
「不會。另外我要糾正一點,他不是我的仇人,我不恨他了。沒必要。另外他的一些詩我挺喜歡的。」
過了一會兒,我問她:「他對你說過『我愛你』嗎?」
「說過啊。」
我楞了一會兒,沒有開口。
當時我還不寫詩,看到詩江湖上有個「詩人相冊」我就對阿絲說,我也貼張我的相片怎麼樣?阿絲笑著說,哈哈,你是誰呀?你又不寫詩,湊什麼熱鬧啊?我聽了大受刺激,他的話還真給了我激勵和啟發,從此以後我就寫詩了。我在詩江湖貼的第一組詩是我一天之內寫完的,同時還貼了兩個短篇小說。除了沈浩波給我回了帖以外根本沒人理我。
第二節
有一句很好的歌詞叫做「生命不容等待」。我頭一次聽就愛上了這句話。有點俗的是,這也是我喜歡的一個人對我說的。而且是在他對我說了以後我就一心一意突然地喜歡上了他。因為我覺得冷不釘說出這麼一句有思想的話來的人也不簡單。那天我正在跟一個一心一意想要做點兒事的朋友聊天,那個朋友要做中國信息業的老大。聽得我也暈頭轉腦,大有把以後的理想變一變的念頭。那個人就呼了我,我一回電話,接線員小姐就說,剛才那位先生留言說:生命不容等待。
牛B呀!我想。既然生命不容等待,那我現在就去找他吧。省得叫生命等待。
我就去了。走時候我那位要做信息產業的朋友還兩眼發直沒有回過神來呢,他已經不帶喘息地跟我佈道了兩個鐘頭,沒想到被人家一句話就叫走了。走的時候我還為自己找理由:去了解一下中國現階段的年輕人都在想什麼。因為這二位一個80年一個81年出生,也算「八十年代后」了吧。
一見,果然是我喜歡的類型。年輕,有想法,勇敢。就是顯得無知了點兒,他的日常生活不離煙、音樂、葉子,有時候和朋友玩滑板。所以也就顯得無聊了點兒。不過我當時沒有在意,因為他明顯屬於一種典型,而且是一種「另類」的典型。我得解釋一下,在這裡我沒有任何貶意,他的確另類,那種想死在葉子里的想法就不是人人都能有的。他連生命都能拋棄還有什麼吝的!而我正處於青黃不接的階段,我的小說正在談出版的事兒,但是什麼時候出還沒譜兒,但我除了詩以外連一個字也寫不出來。我喜歡他,這種喜歡是欣賞性的,不是實用類型。我也在掙扎,他與我以後的理想是兩個極端,我雖然也想死在青春,但還不了解這個世界……我和他幾乎只有周末才能見到一面,他天天在做什麼我不知道,但我卻找不著他。《格鬥俱樂部》里說:「拋棄掉所有希望就是自由」,敖博說過:「真正的絕望是還有那麼一點希望在前頭」。他的眼睛虛無飄渺地看向某個點。不是那個點並不存在,而是沒有什麼東西可以落入他的眼睛,形成視線。
明顯我們不在一個時差里。
好吧。我就想,祝他永遠年輕,他應該永遠活在他的年輕里。
夕陽西下,我蹲在解放軍日報的大院外邊,聽一個人講新一代的「年輕人」的思想,他給我分析現在的小孩對什麼感興趣,準備針對他們的喜好開拓市場。
「我已經聽您講了四十分鐘了,小陶,今天饒了我行嗎?」
「再呆五分鐘吧。」
「好吧……」
我繼續蹲下。小陶說了,現在是信息時代,可我連手機還沒有呢。他掏出一張新名片,遞給我,我看清了上面寫著:「NNN信息產業貿易有限公司。」
這時我的呼機響了。「我回個電話昂。」小陶戀戀不捨的看著我走向不遠處的IC電話亭,還沒從剛才的語境中回過神來。
「你誰呀?」我說。
「我叫五五五。你還吃過我的冰棍呢,你還記得嗎?」他那邊好象在響著音樂,好象還有別人在。
「你——就是那個什麼樂隊的——主唱?」
「是我。來找我們玩吧。我家住在五鹿街。我們的貝司手光頭磊也在。」
我考慮一下。我說。能玩什麼呢?現在都快六點了,估計到他那兒也得八點了。到一個陌生的男人家能玩什麼呢?
「誰呀?」小陶問我。
「沒事兒。」我說,「你接著說。」
過了一會我的呼機又響了,這次小陶說:「拿我的手機回吧。」我接過他的手機,撥通服務台,聽到了留言:「五五五先生對您說:生命不容等待。」
這句話讓我感到震撼。我從來沒聽過一句如此直接就說出了某種真理的如此好的句子!我被這句話打動了。我愛這句話!它太好了——「生命不容等待。」我坐在那裡,半天沒動。然後我便打斷了小陶:「我要走了。我也想了解新一代的年輕人心裡都在想什麼。」
我抱著要了解新一代年輕人心裡到底在想什麼的理由來到了五五五家。心跳急促,他們確實是我不了解的「年輕人」。我坐在地鐵上,感到一陣恐慌和興奮。終於到了五五五家,穿過黑暗中的小衚衕、路過黑夜中的樹木和爬了幾層樓后,我敲開了他的門。我走進他的房間,發現還有一個人在,這讓我有點不適應,見一個陌生人對我來說已非易事,何況兩個。「這是光頭磊。」五五五介紹道,然後接著就低下頭不理我。光頭磊沖我笑了一下。他看上去比五五五還要瘦,穿著非常緊身的黑色褲子和短夾克,頭髮中間剃了兩道,分成了三部分。五五五也穿的差不多,他們的腳上穿著高幫靴子,我看了看自己,我穿著休閑的白色褲子,棉布T恤,紅色的旅遊鞋,沒錯,看上去是兩類人。但他們就是我想變成的人!收音機里一直放著Unti-Flag的音樂。我習慣性的看他的牆。牆上沒有貼過多的海報,只有一張從外國雜誌上撕下來的大麻植物的照片和兩張渾身血淋淋的日本男人的照片。五五五的小屋非常簡潔,只有一張床、一張桌子、一個可以放CD和磁帶的收音機,和兩扇窗。能從窗口看到樓下的梧桐樹。只是沒有什麼書。門口還有一個小黑板。我走過去,擦掉上面的粉筆字,寫上:「Thenightisalwaysyoung.alwaysyoung」。
「我們一會兒去豪運演出,你也去吧。」五五五說。
他們拿上傢伙,很快我們就出發了。我坐在五五五的自行車上,他們的另一個朋友劉葛也在。他又高又瘦,顯得很機靈。
那是一場很沒意思的演出。人有點雜,氣氛也有點沒勁。但我還是很興奮。我看到了五五五和劉葛的樂隊,那真是兩支很好的樂隊。比起五五五,我更喜歡劉葛的舞颱風格。他在台上收放自如,顯得無比年輕,特有勁兒,特有力量。我聽著那樣的歌詞:「叛逆取代一切!叛逆取代一切!叛逆代表著年輕!」我一遍一遍起雞皮疙瘩:他的音樂真是太棒了!我像喝了一杯酒,忍不住跟著節奏跳起來。
在現場也演出結束后,我還看到了一些我在武漢看到和認識的人,但沒和他們過多說話,一想到那次武漢之行我就覺得難受和屈辱——很顯然,我沒有找到我想要的集體的感覺,他們只是把我當成了「果兒」,和其他大部分女孩沒有什麼區別。這讓我有些氣憤和壓抑。我曾經寫過一篇反駁《我愛搖滾樂》上一篇關於搖滾圈內女性樂迷的文章:
要說中國搖滾圈裡沒有女權,恐怕就連作為女性的我們自己也不敢(不好)說出口——因為答案顯而易見,只徒增提出此問題和與此問題所提性別人的尷尬。總的來說,大師吉祥的那些文章寫得不錯,起碼文章的主題是積極向上的,吉祥到底還是肯定了「愛情」,並且對於那種兩性之間的遊戲心態表示了出奇也是非常難得的不屑態度,有力地用例證斥責了「性可以反作用於音樂」的觀點。
但稍稍有一些不同的觀點讓筆者讀後如梗在喉,不吐不快。文中用了北京形容女孩兒的通俗語「果兒」,給人感覺就是出現在文中同音樂有關的女性全都是「果兒」,全都是「骨肉皮」,只是層次有高低,格調有雅俗,總之全都是虛榮與庸俗結合的產物。作為一個也熱愛搖滾樂,和搖滾圈有著千絲萬縷莫名其妙聯繫的我,其它的一百萬個我,也就也順理成章地成為了一個「果兒」,一個追求某種虛假另類生活的附屬品。這對所有被包括到其中的、真正熱愛音樂和真理的女性都是一種侮辱。而這可悲的催情劑居然順理應當就是搖滾樂。這些女孩子和搖滾樂手沒有愛情,沒有友情,有的只是相互利用,只是Sex。這種被扭曲的現實到底是可悲還是可笑?當女性樂迷去看一場喜歡的搖滾演出時,當她們尖叫時,當她們為了音樂而感到震撼時,她們的身份居然是「果兒」?!占性別2/1的女性在這裡甚至不是人,而只是果兒,天大的荒謬!吉祥先生還為她們分了級別:地下級的、進步級的、專業級的。要照這個分法(前面已經說我們都是果兒了),我可能是地下級兼專業級的。因為我明顯符合這兩類的描寫:混跡於各種地下演出Party上,行為放蕩,裝束奇特,屬於狂熱的歌迷心態,只為了發泄娛樂。對專業級的果兒的描寫就是她們的名氣比你還大,也只會選擇明星。夾在期間的就是進步級的,就是吉祥先生評論說「長了些腦子的」。我偏偏就喜歡吉祥先生不屑的「地下級」,因為她們真實。照吉祥先生的意思是這些圍繞在樂手周圍的女人都是為了虛榮。我不否認我有虛榮心,但如果一個女人只有虛榮心就完全不必找搖滾樂手,還不如直接傍大款。那樣更能滿足我們的虛榮心。在我看演出的時候,就見有的人的眼神明顯透著不屑,好像我根本不是來聽音樂,而是另有目的(他們可能很想看我演出完了以後跟誰回家),弄得我也沒轍,我總不能到處說自己「其實我是一個作家」吧?他們對於女士根本不尊重。我聽到過的最荒謬無恥的話就是:「果兒是果兒,女朋友是女朋友,我不會尊重一個果兒,但我會尊重我的女朋友。」明顯沒把果兒當人。他們尊重的底限也許就是看這個女人是否循規蹈矩,與之相反的詞是放蕩形骸,他們不能接受與眾不同、有自己思想的女人。我曾想在這個更先鋒但更加狹隘的圈子裡找到愛情,但他們只是自以為是地把我當成一個果兒,最後我只想說:去你的吧!我剛把你給幹了,而且我還幹了另外好幾個人呢。
男人既然可以和很多「果兒」上床,那麼作為被侮辱與被損害的,被打擊和被誤會的我們為什麼不能多和幾個樂手上床呢?如果他們長得漂亮,如果大家都覺得很快樂,都心甘情願。現在圈兒里的情況就是這樣,既然沒法改變,就要讓自己更快樂。就像那些外國「果兒」,如果是在國外混,她們一輩子也甭想跟一個搖滾明星睡覺,但在中國,不但可以睡,還可以睡不止一個兩個——能不熱愛中國嗎?所以我覺得我們也可以抱著這樣的態度,還就「我是果兒了我怕誰。」反正那些愚蠢的中國男人也不會理解我們,好吧,但願他們在床上的表現還能說得過去。
這次演出,我還得到了一個糟糕的消息:「樂樂樂」酒吧要拆了。回想我曾在「樂樂樂」度過的美好時光,我不禁感到最美好的都很快會消失。包括現在的時光。這就是先驅者的命運?或者說,這就是所有物體運動的定律?那就是沒什麼定律。
五五五帶著我回到了他的家。光頭磊在我要上樓時半開玩笑地說:「春無力,你還是上我們家吧?我家比五五五家大。」我只向他投去空虛的一瞥。噢,光頭磊你不明白,其實我去誰家都一樣,都得不到我正在懷疑和疑惑的答案。年輕人在想什麼?年輕人什麼也沒想。他們沒問題。我也是眾多和他們一樣的年輕人的一個,我並沒有什麼不同。
就是躺在五五五的床上,我還是在想不一定和他發生什麼,如果我不是很喜歡他的話。你們可以嘲笑我虛偽——我都躺到他的床上了。但我想我怎麼解釋你們還是不明白的。所以我就不說什麼了。我不就是從開始到現在都一個樣兒嗎?反正我就是對未知的東西感興趣,不惜付出自己來感受一切。有什麼的呀?他動作起來,我抗拒,好可笑,幾乎所有的從前都是對方主動,我抗拒,最後還是接受。我給自己的答案是我最終被他的激情所折服。我就是這樣的無厘頭。我問五五五,你喜歡什麼樣的人?他說要麼對朋克特別懂的,要麼一點也不懂的,不喜歡懂一點或一部分的。我想到自己就是屬於他所說的那種,對朋克一知半解的,我想我的追求享受和多愁善感應該併入他們所蔑視、排斥的。但我確實想了解更多。我想我這麼表達我對朋克的熱愛肯定很傻逼,但我的虔誠的心絕對配得上朋克精神!如果朋克意味著褒義的自力更生、反叛精神,我想我會一點點努力。就算我不是一個朋克,那又如何呢?我只想更真實一些,以便於夜深人靜時能平靜地面對自己的內心。
我看出五五五他們從打扮上很朋克。光喜歡打扮得很朋克,是一種可恥的行為,在他們在生活中也許我會看出破綻。
他說你呢?我說我沒想過要和誰長久地生活在一起。說到這時,我想起了李小槍。但很快就抑制住自己不去想他。我和誰都不會長久的。我太明白這一點了。
很快我發現自己錯了。五五五他們的生活每一分鐘都在吸引著我,就是我一個人獨自呆在家裡,我也會偶爾想起他的臉、他的音樂和他的表情。崔晨水給我錄了許多OldSchool、Ska和硬核的專集,我天天都聽著,我發現那句「生命不容等待」是Rancid樂隊的一句歌詞。我還從李小槍那裡借了一些他的磁帶,他有些奇怪我為什麼忽然喜歡聽這種音樂。我和五五五的事很快就讓大家知道了,李小槍也肯定有所耳聞。我提出和李小槍分手,我想和五五五在一起。李小槍未置可否。我發現和李小槍說不說分手都差不多,我無法不愛他,我和他更像好朋友和兄弟,或者說,像戰友,而不是愛人。我們談論存在主義,一起看電影,一起看演出,去他家或網吧上網。我們每天都打電話,他不來找我,我就去他家找他。他媽好像不怎麼喜歡我,我也老搞不好和家長的關係,這從我和歷任男友家長的關係就能看得出來。
我更頻繁地去找五五五,但也只局限於周末。我想我的錯誤就是,我為自己自以為是地找到了,一個「榜樣」,並且試圖追隨他人來找到自我。而他們,並不應該由我來頂禮膜拜,我只要好好地做我的事就好了。每次去五五五都在抽煙。有時候我們抽葉子,有時候我們去到附近摘了葉子烘乾了接著抽。有時,我們會在炒雞蛋時加進很多新鮮的大麻葉子,吃完很容易拉稀。這一切對我來說同樣新鮮,有時候他們演出,有時候他們玩滑板,我就在旁邊看著。除此之外什麼也不做。有時我也看不慣(更多的是恐懼)這樣的自甘墮落,就對五五五說你不要再抽了,這樣對身體不好,聽說還會損害記憶力。五五五漠然地說:我就是想抽死在這裡面!
當時我對他這句話很鄙夷。我不想讓任何不必要的東西控制我,包括煙、包括感情。當我後來終於理解了他並且天天都抽煙、也希望抽死在裡面時,已經是很久以後了。我又想起了當時五五五的不為所動。有時候我也在絞盡腦汁地想到底是什麼事讓我的信心發生了動搖。到底是什麼讓我也被無所謂的東西所控制,但我想不起來。一切就像什麼也沒發生過的清晰,好象我一開始就天天抽煙,每天起床后,晚上睡不著時,洗完澡噴完香水后,都習慣地點上一支煙似的。但我相信一定有什麼事情改變了我,它把我改變得如此徹底,如此不堪,只是我真的、真的想不起來發生過什麼事了。
現在想想,我對五五五的熱愛是怎麼形成和爆發的呢?我以後也再沒有對誰產生過這樣急切的衝動了。他們之所以打動我是因為他們本能的青春和發泄的慾望。起碼我從他們身上看到了一種無能的力量和掙扎的無望。無能但是力量、掙扎但是絕望。
北京的朋克眾說紛紜,我不能不喜歡他們就像我不能不喜歡北京因為我生活在這裡這和我受過的傳統教育可沒有什麼關係。我也喜歡痛苦的信仰,但決不能說不喜歡他們就是無知就是軟弱。我還有一些喜歡的樂隊和朋克無關。
而我的朋友小丁就不喜歡北京的punk,他把舌頭的一句歌詞送給北京的所有披著狼皮的羊們:你的刺刀是一個天生的旗杆,你的子彈是一個天生的叛徒,你有一個上口的名字,你還和十三億人同唱過一首歌。
我說我就是喜歡北京的punk那是我不能背叛的過去。
小丁說那得看是什麼過去了——你曾經喜歡吃A牌麵包,不過後來你發覺A牌麵包不好吃了,但你仍然堅持吃A牌麵包。原因僅僅是你小時候一直吃的A牌麵包。我就真的搞不懂了。當然,如果你到現在還是覺得A牌麵包好吃,那就繼續吃吧。這是你自己的事。
不可否認,五五五確實強烈地吸引過我,那可能就是我一直追求的東西,直到認識他們——我活生生的榜樣的例子,就突然爆發出來。這和什麼A不A牌麵包不一樣。現在我不一定再聽那樣的音樂但不能說我沒有愛過那種音樂
但我知道,五五五就是當我是個「果兒」。或許那時我太沉默,或許從我的臉上看不出思想。或許我的思想他認為迂腐而陳舊。
這是多可悲的事實。
我喜歡五五五的原因是因為他是OldSchool是朋克,我喜歡朋克喜歡OldSchool,所以我愛他。可他居然只當我是「果兒」。可能我把感情和我想過的生活聯繫到了一起,這樣做的後果常常是令人悲傷的。真實的感情和偽裝的感情只在一線間,如果他、他們不明白,我也決不解釋。
我不想讓別人知道這件事和我的感情。被一個punk拒絕是讓我太心碎的事情。這就像被你所追求的生活拒絕一樣。
因為恨,
因為愛,
因為所有沒有原因的原因。
「我愛OldSchool!」我大聲喊著,有些難受和沮喪。我愛OldSchool。
「怎麼了,春無力?」戴華問我。他也是我在「詩江湖」認識的一個寫詩的朋友。只是現在基本已經不寫詩了。我看著前面幽靜的夜色,一種疲倦和無奈再次籠罩了我,「你陪我再走走吧。」我說。我想起前幾天見五五五時,我們和幾個一起買Hish的哥們走散了,沒錢打車只好走回去。就在我們又渴又累的時候,他問我能不能過這樣的生活。我說我一個人肯定不想過。他說,還有我啊!我說那就能過,為什麼不能過?我願意!看著烈日下他遠遠走在我前面的身體,我想永遠和他在一起,他的精神指引著我,我希望他永遠年輕,就像他所希望的一樣。他說他現在連VCD機都沒有,那種口氣令我痛楚。
我想五五五,但他沒有再呼我。崔晨水也勸我不要再想五五五了,「他們只當你是『果兒』……五五五是,光頭磊也是,還有他們的朋友估計也都這麼認為。」我和崔晨水躺在我家河邊的草地上,他在一支煙里放上葉子,遞給我。
「我不在意。只要我不是這麼想的就可以。」我想了一會兒,認真的說。
「我操,我現在就給他打個電話跟他說我喜歡他,怎麼樣?借我手機用一下。」
我剛要撥號,我的呼機響了,我回電話過去,是五五五。「幹嗎呢?」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