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雙手勝過安全帶
「Puma,你有沒有忠心耿耿啊!」
迎面而來的,是身體不停興奮旋轉的小博美。
重考研究所的日子,我回家回得比較勤。
Puma對這一點非常滿意,因為三個不同父也不同母的哥哥都幾乎不在家,原本就沒有定立大志向的Puma更顯得無所事事,整天就是吃肉跟幻想。
回到家,我走到哪Puma就跟到哪,奶奶都說牠像跟屁蟲,叫我不要那麼寵牠。但Puma在我們家待了九年,如果是人,都念到小學三年級了,只是Puma比較像是連加法都學不會、整天只會在課堂上吃肉的小朋友。
如果年紀大了的Puma沒有一點家人的特權,實在說不過去,只要我在家,Puma想做什麼我都由牠,讓牠跟我一起上床睡覺也變成相當自然的事,到了這種程度,我爸也懶得管這麼多。
我們幾乎沒有訓練Puma做什麼事,畢竟家?沒有雪橇,也沒有人眼睛看不見,也沒有人在賭賽狗,也沒有裝滿錢的保險箱,所以Puma超級的「沒有用」。不過Puma只要跟我一起待在床上,牠便會燃起少有的護主意識……不管是誰,只要想將Puma從床上抱下去的話,就會被Puma兇狠地張嘴就咬。
「你這隻怎麼那麼可惡!」奶奶用台語怒道,將Puma一把抓下。
「你自己把Puma抱下床!」媽媽惱怒放棄,要我自己把Puma放下床。
「可惡!連恁爸都敢咬!」竟然也被咬的爸爸反摔Puma一巴掌。
就連很疼Puma的我哥跟我弟,也沒辦法例外。
不過印象很深,有一次他們兩個到房間找我討論事情,Puma就在我床上有點不安地走動,只要我哥的手一出現疑似將Puma抓下床的動作,牠就會緊張地開咬。老實說Puma的牙齒都掉得差不多了,咬人也不太痛,「養了這麼久,Puma還是會咬你。」我弟淡淡地說。
「又怎樣?只要我愛牠就夠了。」我哥不以為意。
我有點感動,可Puma還是持續咬他們兩個,誰也沒辦法。
家?開藥局,進進出出的客人很多。
常常我就在葯柜子上寫小說,一邊伸腳讓Puma任干。
長得一副帥氣模樣,Puma年輕時是狗界的李奧納多,現在快九歲了依舊是狗界的喬治克魯尼。記得有一次一個年輕的女客人一見到Puma就讚嘆不已,忙問我媽:「下次我可不可以帶我家的寶貝來店裡,讓你們家的……」
「Puma,牠叫做Puma。」我媽說。
「那我能不能帶我家的寶貝,也是博美,跟你們家的Puma配種!」女客人興奮地提議。
「好!」我趕緊大叫。
低頭,看著在腳邊累倒的Puma,心想:「天啊!你終於要告別處狗了!」
不久,色色的一天終於到了。
對方的博美小母狗長得秀色可餐,Puma一看就失去理智了,兩隻小博美狗在店裡互相嗅著彼此的屁股,然後發瘋似地開始轉圈圈,轉啊轉個不停。
可惜Puma抽插習慣了我的小腿,對於怎麼跟同類交配,反而完全不明白。
小母狗急了,開始在藥局地板上尿尿洩恨。
滿腔慾火卻一頭霧水的Puma,也只能白爛地跟在小母狗旁邊,抬腳朝小母狗的身上噴尿。我看了覺得好丟臉。
是時候應用上國家地理頻道常常在播的獅子交配畫面了。
「Puma,那個……要這樣騎上去啦!」我試著抓住Puma的兩隻前腳,往小母狗的身上跨。但Puma似乎不得要領,只是一直興奮地猛喘氣。
「嗯嗯……」不知所措的女客人也只能支支吾吾地附和。
小母狗這邊尿一下,那邊也尿一下。Puma也跟著亂尿一通。
兩隻狗就這樣給我尿來尿去,直到我跟女客人都失去耐性為止。
失望的小母狗被滿臉通紅的女客人放上機車腳踏墊,一去不回了。
可憐的Puma到九歲了還是條處狗。
「那個……算了,你還是干二哥哥的腳好了。」我嘆氣,伸出腳。
「嘿嘿嘿嘿……」Puma咧開嘴,愉快地抱住我的小腿快速搖晃起來。
這樣也好啦,我們就一起接受吧。
幸運的人追逐屬於他們的命運。
非常幸運的人,則熱衷讓命運徹底支配他們。
小說成癮,戒之不能。
我的人生編年史,非得用小說作品名稱當時間軸不可。
我寫完《語言》后,並沒有依約好好準備研究所考試。我緊接著寫了《陰莖》《影子》《冰箱》跟《異夢》。重考那年我一共寫了三十萬字,寫到《異夢》結局時我坐在比核爆現場還吵的網咖裡,敲著被無數陌生人菸垢漬黑的鍵盤,寫到痛哭流涕。
「公公,你怎麼哭了?」在一旁用電腦寫作業的毛毛狗嚇到了。
「……寫得太感人了。」我不能自拔。
「你好怪喔。」毛毛狗哭笑不得。
那晚,全世界有在看我的小說的讀者,不可能超過五十個人。
但那又怎樣?我已決定,無論如何我都要當一個小說家。
全職寫作的話當然很棒,不能全職,至少也要在平常工作后擠出時間寫小說。
殺手歐陽盆栽(編按︰九把刀《殺手系列》)常說:「每件事都有它的代價。」
前一年我在清大社研所的筆試裡拿走超高分,但隔年實力下降的我碰上社會學理論一大題全部都不會寫,完全沒有辦法旁徵博引。
「死定了。」我傻眼。
最後,我連最基本的筆試都無法通過,差了錄取分數二十幾分。
所幸我對自己的不用功早有覺悟,今年採用亂槍打鳥策略,一共報名了七間研究所,報名費破萬,最後錄取了四間,也算是神蹟。
四間學校裡,我選了東海大學社會所就讀。一方面離家近,二方面我竟然考了連我都嚇一跳的第三名,比較有成就感,開始幻想自己疑似資優生。
「你也有上東吳啊,東吳不是離我比較近嗎?」毛毛狗抱怨。
「東海附近的房租比較便宜呢。」我囁嚅。
從此我跟毛毛狗的遠距離戀愛,又從「台北到新竹」延展為「台北到台中」。
那一年真的驚奇連連。
非常認真的毛毛狗大有斬獲,從師院畢業的她考上了缺額超少的代課抵實習,往教職踏出了一大步,月薪接近正式教師,我們都太興奮了,用尖叫慶祝了整個夏天。
神真的存在。我那莫名其妙唸了生葯碩士的大哥,不僅順利畢業,還再接再厲考進了北醫的生葯博士班。全家人都非常高興,全家總動員去參加我哥哥的碩士畢業典禮。
「博士班耶!」毛毛狗替我們開心。
「我哥耶。」我表情肯定很古怪:「想當初,我哥有高中可以念,還是靠我一馬當先去教務處關說咧!」
真該叫我哥哥的國小、國中、高中老師都來看看他現在一路逆轉勝的模樣。
人啊,真的沒有峰迴路轉就不叫人生啊!
小孩子都很喜歡Puma。
有些鄰居家的小鬼常常都跑到我們家看一下、摸一下、抱一下Puma也爽。有些上門買葯的客人會帶小孩,那些小孩在大人談話時只要注意到Puma,常常忍不住過來逗弄一下。
Puma很有小孩子緣,算是我們家開店敦親睦鄰的一部分。
但牠骨子裡怕死了這些動作粗魯的小鬼。
無視Puma的意願,小孩子動不動就伸手強行將Puma從地上「拔」了起來,用力在Puma身上又揉又捏的,還用相當「疼惜」的力道緊緊抱著Puma。Puma常常被抱到翻臉,這時我就得出面,皺眉說:「那個…這樣Puma會很不舒服喔。」然後將牠從小鬼們的懷裡「拔」了回來。
在一樓店裡寫小說,我習慣把Puma踩在腳下當踏墊,軟軟地好舒服,也會順便用點力幫牠按摩,Puma常常睡到肚子都翻了起來。
有時候我會很認真地看著牠,說:「Puma,你死掉以後,二哥哥把你做成面紙盒好不好?這樣以後二哥哥擤鼻涕的時候就會一直想到你了。」
剛好經過的媽媽會皺眉,說:「你怎麼這麼殘忍啊,Puma死了你還要把牠做成面紙盒!」
「做成面紙盒很可愛啊,不然要做成標本嗎?」我不以為然。
「當然是好好埋起來就好啊!」媽敲了我的頭一下。
回到那些Puma避之唯恐不及的鄰居小鬼,只要是那些常常用力對待牠的小魔星們來到店裡,人還沒到,聲音跟氣味遠遠先來,Puma就會全身發抖。
一直踩著Puma寫小說的我早一步發現了,就會用腳趾性騷擾Puma,讓牠慾火焚身,抱著我的小腿抽插起來。
涉世未深的小魔星當然不懂,只是楞楞地看著這畫面。
「牠在幹嘛啊?」小魔星甲困惑不已。
「不能講。」我神秘地說。
「牠的姿勢好奇怪喔!」小魔星乙本能地往後退了一步。
「總之Puma現在很忙,沒有辦法理你們。」我正色說道。
比起這些偶而來我們家折騰Puma的小魔星們,許多親戚的小孩卻得對Puma抱著逼近尊敬的心。
這得打開族譜。
我爸是長子,我媽是長女,兩人連手早早生下我哥,我哥理所當然是兩大家族裡最早出生的超級大長孫,我跟我弟自然就是家?的超級二孫跟超級三孫,淺顯一點說,就是我們家的孩子都很「大」!
Puma有九歲,比起一干堂弟堂妹表弟表妹的年紀都還要大,只要是那些小親戚來我們家拜訪,見到Puma想跟牠玩的話,一定會有以下的狀況。
例如我的小小表弟明彥,來我們家玩的時候跟我一起牽Puma去散步。
小巷子里,三歲的他小心翼翼牽著Puma,我在旁註意狀況。
「明彥啊,你看到Puma怎麼沒叫?」我認真地糾正。
「我有叫Puma啊。」小表弟明彥不明究理。
「Puma不是你叫的,你當然是叫四哥啊。」我認真地說。
「為什麼我要叫Puma四哥?」明彥震驚。
「明彥,你幾歲?」我淡淡地說。
「我三歲!」明彥挺起小小的胸膛。
「Puma九歲,你當然要叫puma四哥啊!」我嚴肅地說。
如此這般。所有的小親戚,只要年紀比Puma小的,來我家一律得叫Puma四哥,兩個小堂妹有一陣子還叫得挺委屈,幾乎就要哭了出來。
以狗的年紀換算成人類的歲數,狗的九歲大概是人類的五十五歲,Puma已經是老狗了。Puma已沒有辦法像年輕時一樣,在樓梯之間飛快地跳躍,在四層樓的家?到處嗅來嗅去找我。
不管我上樓做什麼,如果我不主動抱牠一起上樓,牠就會一直在樓梯口凄厲狂吠,好像在控訴我怎麼會忘記牠的日漸衰老、是不是不再需要牠了。
哪有可能。
每次我帶Puma到四樓佛堂拜拜的時候,一抱起Puma的小身體,Puma的兩隻前腳就會自動闔起來,樣子好像在合掌拜拜。
「觀世音菩薩,弟子Puma在這裡向您請安。弟子Puma雖然是一條狗,但每天都很努力,也很乖,希望下輩子可以投胎當二哥哥的兒子。不過Puma有點笨笨呆呆的,希望菩薩保佑,讓Puma在投胎的時候不要走錯路了。」
我搖晃著Puma的身體當作過跪拜,慢慢念道:「感謝菩薩,來,再拜。Puma投胎當二哥哥兒子的時候,要聰明健康喔。」
每次在菩薩面前,Puma都特別的乖,傻傻地任我擺布。
我想,如果牠聽得懂我在說什麼,應該不會反對吧。
如果我想成為小說家,現在差不多時間該出本書了。
並沒有專心準備研究所考試的我,在網路上隨便搜尋出版社的數據跟徵稿啟事,抄下幾間出版社的地址后,我便將長篇科幻小說〈都市恐怖病系列〉存在磁碟片里,一稿多投給八間出版社。
會沒品地一稿多投,是因為我跟出版社的立場不一樣。
每一間出版社當然都希望他們是優先審稿,但站在我的角度,我也希望在錄取我的出版社裡面做比較,都仔細談一談。
對出版社來說,他們只不過是出了作家一本書,但對作家來說,他可是在為他的孩子、與他的創作生涯找一個可靠的夥伴,當然希望有更多的選擇。
更說穿了,我根本就覺得「不能一稿多投」是出版社一廂情願的利己主義,我也不相信一稿多投會慘遭封殺-醒醒吧孩子,這年頭哪一間出版社有閒情逸緻封殺一個連書都沒出過的臭小子!
不過我寫的題材相當冷門,我拿到的考卷上,並沒有我妄想的選擇題。
這八間出版社裡,只有皇冠出版社在一個禮拜后飛速寫了一封正式的退稿信給我,新雨出版社的編輯要我印成紙稿再寄一次,其餘都當作我不存在。這完全很正常,因為後來我才知道自己很白爛地將這一系列的科幻小說,寄給了好幾間專出言情小說的出版社,難怪人家不理我。
某天午後,正當我考慮將小說印成厚厚一迭紙稿時,八個投稿對象里唯一一間不能稱為「出版社」的魔豆工作室,打了一通電話給我。
「我覺得,故事很有潛力。」電話里的聲音是這麼說,但聽起來沒什麼自信。
「這樣喔…那我不必把它印出來給你看嗎?」我搔搔頭。
「為什麼要印出來?我看完了啊。」電話里的聲音感到莫名其妙。
「那現在是怎樣?我可以出書了嗎?」我很怕對方只是打電話來誇獎我的。
「我們先見面談談吧,聊一聊你接下來這個系列還想寫什麼。」
抱著受騙的心情,我搭車上台北,在火車站對面的大亞百貨里的誠品,跟一個長得很不像老闆的人喝了一杯咖啡。對方很有耐心地聽我吹噓了兩個小時。
我一搭上往南的國光客運,就打了一通電話給毛毛狗。
「毛。」我深呼吸。
「怎麼樣了?怎麼樣了?」毛毛狗突然緊張起來。
我興奮地摀著話筒:「我要出書了。而且,是整個系列都被簽下來了!」
毛尖叫:「恭喜公公!你要出書啰!要出書當作家啰!」
我大笑:「哈哈,這不是理所當然的嗎?故事很好看啊!」
等待研究所入學的夏天尾聲,我出版了第一本書《陽具森林》。
狗狗Puma陪伴我們家14年,牠年輕的時候我們青春洋溢,牠老的時候,我們家也老了。在那14年裡,有好多好多的故事。我遇見了她,寫了小說,學會放聲大哭,開始戰鬥…
《陽具森林》這本書是我的都市恐怖病系列裡的《陰莖》改名而成,因為原故事名太刺眼了,重要的連鎖書店通路不是很願意有這樣的書名插在架上。
我一點名氣都沒有,連帶的對更改書名沒什麼堅持的骨氣,只要畸型的故事內容一個字都沒被刪改,我就覺得很幸福了。
「對了,你要不要取個筆名?」魔豆工作室的負責人問。
「取筆名有點噁心耶,我可以只用網路上的帳號Giddens就好了嗎?」
「Giddens啊……」
「不好嗎?用英文的話是不是聽起來有學問?」我科科科笑。
「我想,筆名用中文的話,對讀者的記憶比較好吧?」
「那……那就用九把刀吧。」我快速做出決定。
「啊?九把刀?是……九把刀的那個九把刀嗎?」
對方的聲音,就像中了一輝的鳳凰幻魔拳。
不過,這算什麼問句啊?
「對,這是我的綽號。用綽號出書就可以了。」
「ㄜ,你要不要再認真想一下,不用現在回答我,過幾天……」
「沒關係,就九把刀吧!」
沒關係個大頭鬼。
用九把刀當筆名,造成了我往後人生的困擾。
我被迫聽了很多不斷重複的冷笑話,還得向對方點頭微笑。例如:「九把刀?我還九支槍咧!」「九把刀?你是要砍人還是要寫小說啊?」「九把刀?我是十把刀!」「九把刀?請問你的九把刀,是哪九把?」
吼呦!都非常冷好嗎!
不管筆名了,第一本書耶!
我相信每一個作家在拿到自己第一本書的喜悅,絕對遠遠超過其他。
剋制不了第一次出書的興奮,常常我會在家?附近的書店巡邏,觀察《陽具森林》的擺放位置。只是,我從未見過這本書被擺進大眾小說區。
第一次在書店裡看到《陽具森林》的蹤影,是在「兩性議題區」,這我勉強可以接受,畢竟故事是從負面角度描寫病態的男性陽具崇拜,跟兩性議題的確有點干係。
但我也會在「醫療保健區」看到陽具森林,這就有點匪夷所思了。
不過這都比不上我在「森林保育區」裡看到《陽具森林》的震撼。
要知道,如果有個國小的小女生要寫一份關於森林的報告,於是到書局裡的森林保育區買了一本《陽具森林》回家,翻了老半天,她只能天真無邪地跟她媽媽說:「媽咪,這本書裡面好多小雞雞喔!」
我光想像就頭皮發麻啊。
後來我的書陸陸續續出版,由於題材很多,恐怖寫一本,奇幻寫一本,愛情寫一本,武俠寫一本,但書都賣得很爛,所以不管哪一間書店都不把我的書放成堆,而是按照題材類型擺。
於是這裡放一本,那裡插一本,零零散散,久了,逛書店的讀者根本不會覺得這個作家能夠寫多種題材是很酷很敢的事,只會認為這個作家為什麼會異常缺乏定性!
因此每次逛書店,我都忍不住動手將自己的書「重新歸位」。
等到我離開,那間書店已擁有了我親自打造的「九把刀專區」。
由於一稿多投,發生了很多古怪的趣事。
半年後,大塊出版社打電話給我。
「請問是柯景騰先生嗎?」記得是個女人。
「我是,請問你那邊是?」印象深刻,我當時在肯德基等毛毛狗上洗手間。
「你好,我們是大塊出版社,我們很喜歡你的稿子都市恐怖病之《語言》,希望能約個時間談一下囉。」
大塊?《語言》?
我整個人都傻了。
「等等,我好像已經……投稿過去,差不多有半年了吧?」
「半年?可是我最近才看到你的稿子耶。」
「你要不要確認一下郵戳,因為我真的寄出去好久了啊!」
過了幾秒。
對方驚呼:「……真的耶,那我怎麼會這幾天才看到啊!」
我只能這麼說:「靈異現象。是靈異現象。」
扯,還有更扯的。
八個月後,曾經出版蔡智恆的《第一次的親密接觸》的紅色出版社,總編葉小姐親自打電話給我,鄭重恭喜我的稿子被錄取了。
「錄取?你們是……什麼時候審稿的啊?」我當時正在藥局裡給Puma干腳。
「我今天下午在抽屜裡看到一張磁碟片,我打開看了一下,覺得寫得很好。你有一種非常特殊的黑色幽默,我覺得還可以有更多發揮。」
「謝謝,真的很高興。不過有個大問題,我已經投稿了很久了耶!」
「是嗎?我是記得收到有一段時間了,但……」
「算一算有八個月了吧!」我快速計算出答案。
Puma一直抱著我的小腿抽動,認真執著的表情令人讚嘆。
「那怎麼辦?你已經把稿子給別的出版社了嗎?」對方很詫異。
「對啊,書都快出了,就……就以後有機會吧?我剛剛寫完一篇小說,叫《月老》,比較符合你們出版社的調性,說不定妳會喜歡喔。」我也只能這麼說。
其實當初我最想要合作的,就是出版網路小說經驗最豐富的紅色,但沒第一時間合作,顯然命運上比較沒能互相牽繫。
是了,不管什麼事,扯到命運就特別厲害。
一年後,那間小小的魔豆工作室掛上了出版社的招牌。
名字叫「蓋亞」。
××××××
難以忘記初次見妳,一雙迷人的眼睛,
在我腦海裡,妳的身影,揮散不去。
握你的雙手感覺你的溫柔,真的有點透不過氣,
你的天真,我想珍惜,
看到你受委屈,我會傷心。
庾澄慶的〈情非得以〉是二○○○年到二○○一年台灣的主題曲,百貨公司、大賣場、路邊鞋店、各種服飾店都在播,青春洋溢了大街小巷。
連我這種沒看過《流星花園》的聳咖,此刻一回想起我第一次從彰化家裡騎機車到台中東海,嘴裡就忍不住跟著唱。當時一路上我的耳機裡都重複著這首歌。
東海大學附近的學生外宿區非常熱鬧,大家都稱呼「東別」。
我一向有很好的本事租到便宜的房子。
我用月租三千五百塊錢租了一個大房間,約有七坪大,是由兩間迷你套房打通弄成一間的格局。有點剝落的和式地板,但腳底板告訴我觸感還可以。
房間位於最高的第五樓、路燈偶而壞掉的走廊盡頭旁。
疑似有一點陰風,但我假裝不在乎。
在距離我租屋處不到一分鐘腳程的地方,有一間沒什麼生意的機車行,機車行的老闆叫陳金火……嗯,那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新房間挺大。
由於是兩間套房打通,裡頭什麼東西都是兩件兩件的。
一間浴室拿來洗澡,一間浴室拿來當雜物間。
兩張床並成一大張,看起來可以放肆地在上面滾來滾去。
兩張書桌理所當然並成帥氣的L形,書桌正向正面對窗戶。
我喜歡寫小說時有自然光,很有朝氣。
搞定大傢具的位置,第一件事就是將《陽具森林》放在書櫃最顯眼的位置。
我後退了幾步,想像著一個畫面。
「總有一天,要讓你的弟弟妹妹們塞爆這個書櫃。」我科科科笑。
大掃除開始。
我將拖把插進水桶里,就這麼濕答答拔起來,摔在木頭地板上寫書法。
聽膩了〈情非得已〉,我打開我生平第一台蘋果筆記型電腦,將一張盜版CD放進光碟機,一陣驚悚的喀喀聲后,光碟退了出來,我不放棄,咒罵幾聲后又將品質低劣的盜版CD插了進去。
話說兩個小時前,我瞥見路邊的盜版CD攤販上有一大堆的紅色。走進一看,幾乎都是一個全身包在紅色連身運動外套里、只露出一張臉的歌手專輯。
那張臉還不怎麼帥,但一副就是自以為帥的模樣。
「…有那麼紅嗎,居然被盜成這樣?」我大概是不以為然地冷笑了。
抱著預備討厭偶像的古怪心情,我丟了五十塊錢在無人看管的紙箱里。
現在,拖地缺了背景音樂,於是我按下了播放。
第一首歌。
第二首歌。
第三首歌…
第四首歌過去,我楞楞地將拖把插回水桶。
「…」我赤著腳走到書桌邊,打開印得亂七八糟的盜版歌詞。
沒辦法,我完全聽不清楚這個人支支吾吾究竟在唱什麼,為什麼嘴巴含著一顆滷蛋還可以當歌手呢?現在社會已經盲目到只要長得帥、什麼人都可以發片的地步了嗎?問題是,這個人又不帥?為什麼…為什麼…這個一點也不帥的傢伙的歌竟然…竟然這麼酷
我看著歌詞,幾百萬個毛細孔像喇叭跳動。
「這個人…會改變世界吧?」
這就是自我中心太強的人的偏執,以為自己就是全世界了。
我坐下,將音樂開得更大。
那是我買過的最後一張盜版CD。
很快的,像龍捲風一樣的…
這個全身包在紅色運動外套里的傢伙,改變了很多人對音樂的想像。他一直被很多人喜歡,也一直被很多人討厭。他說了很多奇怪的又很雞巴的自嗨話,出了很多張專輯、卻從來沒有錢報名《國語日報》社的國語正音班。
無論如何,他沒有停下對音樂的探索。
那個幫他寫詞的怪咖,也成了很多人口中的大師。
我永遠記得那一天拖地,我拖了很久很久。
在新竹準備重考研究所時,曾養了一陣子魚。
我夢想的房間里,有一個大魚缸。魚缸里綠意盎然,殺氣奔騰。
「這個房間看起來…應該夠大了吧?」我看著房間正中央。
於是我就很任性地從水族店裡扛了一個二呎乘二呎的巨大魚缸到房間里,在裡頭養了兩隻泰國淡水鯊(又叫成吉思汗)、一隻長頸龜、一隻小丑武士、兩隻金恐龍魚…這幾個大傢伙都是食量超大的肉食怪物。
我將剛買的幾株水草盆栽沉進缸底,將加溫棒黏在缸壁,設定好溫度。
偏紫的燈打開,裡頭的肉食怪物們都驚了一下。
我剪好一塊塊活性碳綿塞在魚缸上面的濾水槽里,心中盤算著,接下來要怎麼自製二氧化碳循環系統。網路上的教學說,需要寶特瓶、酵母菌、糖、衛生筷…如果土法鍊鋼成功的話,配合燈照,很快就可以讓魚缸里的水草冒出可愛的氧氣泡泡了。
呼。
「我們要在這裡待上至少兩年了。喜歡這裡嗎?」我脫下黏答答的塑膠手套。
「這裡好大喔,台中的房租真的好便宜耶。」毛毛狗的臉貼著魚缸。
長頸龜隔著玻璃跟毛毛狗四目相接,它小小的腦袋輕輕往前撞,刺探似的。
我渾身大汗,蹲在毛毛狗旁邊跟她一起看魚。
「妳每次來這裡要更久了…對不起。」我摟著她。
「所以要對我更好啊,公公。」毛毛狗哀怨地說:「要請我吃飯。」
「好啊,等一下要吃什麼?我出書了,我請客!」我嘻嘻笑。
吃的喝的,東別這裡多的是。
什麼都便宜,什麼都很棒,各式各樣的學生小吃塞滿每一條巷子,競爭激烈的便當店也是超級棒,飲料店那更不用說了,如果你得花二十元以上才能買到好喝的飲料,那你就輸了。
每兩個禮拜毛毛狗就會下來台中跟我約會,我們的約會內容幾乎與大學時期沒有兩樣,就是看二輪電影跟看漫畫,然後在這個美食天堂里吃來吃去。
很快的,毛毛狗跟我的體型越來越接近熊。
某天。
「…天啊,我是怎麼了?」我看著體重計上的六十七,超傻眼的。
我搖搖欲墜下來,換毛毛狗小心翼翼地站上去。
六十七.五。
毛毛狗氣急敗壞尖叫:「…怎麼會這樣?都是你害我的啦!」
我迅速冷靜下來,勉強笑道:「沒關係啦,反正我愛妳啊。」
說是這麼說,但身材走樣的確相當惱人,每次我們一起逛街買衣服時,兩個人都沒什麼好臉色。如果我不想吵架,我就得一直說謊。
「毛,那件衣服妳穿起來…還好,還不錯啦!」
「真的嗎?看起來不會胖胖的嗎?」
「轉一下,嗯,不會很明顯啦。」
「…」
但其實毛毛狗又不是瞎子,她每次挑衣服都挑到悶悶不樂。
我覺得很心疼,也很內疚。
要不是我那麼喜歡熬夜寫小說,就不會吃那麼多消夜。
要不是毛毛狗陪著我嗑了那麼多頓消夜,她也不會胖得這麼離譜。
「我好肥喔。」毛毛狗躺在床上,獃獃地吃著一大包薯餅。
「是可愛。」我在書桌上寫小說。
「我好肥喔!」毛毛狗咬牙切齒地吃著薯餅。
「胖胖的很好抱啊!」我繼續敲敲打打等一下要貼在網路上的小說。
「我說我好肥喔!」毛毛狗氣得大叫。
我飛速蓋下電腦螢幕,蹦蹦跳兩下衝到床上,搶過毛毛狗手中的薯餅。
我摟著她,她垮著一張臉。
「毛,我真的不介意啊,總有一天我們一定會瘦下來的。」
「真的嗎?」
「真的喔,既然我們一定會瘦,現在就讓我多享受一下妳的胖胖啊。」
「…」她噘著嘴。
「…」我吻上去。
許久,毛毛狗亂動來亂動去的身體終於安靜下來。
「公公。」
「嗯?」
「謝謝。」
我戳著毛毛狗軟軟肥肥的肚子。
再過幾年,Puma就會跑到這裡來了吧…
原文書又厚又討厭。
大概每兩個禮拜就會輪到一次課堂報告,不認真點就會當眾出糗,唯一押著我繼續把原文書啃下去的動力,就是答應自己:「加油,如果再念三頁,湊十頁,你就可以寫一個小時的小說。」然後用「不可思議之螢光筆劃過去就算讀過了」的密技,快速看掉三頁,再快樂地打開電腦進入天馬行空的世界。
真是不成比例的成就感。
記得每個禮拜三,晚上九點半上完最後一堂高承恕老師的課後,就到了我最熱愛的時間——因為隔天禮拜四,一整天我都沒有排課,我愛怎麼寫就怎麼寫。而在每個禮拜四晚上,我都固定在網路上發表最新進度的連載小說。
讀者很少,全宇宙同時在線上看小說的網友不會超過二十個,但由於大家都是看免錢的,他們超級不吝給我鼓勵,胡扯一些言過於實的稱讚,例如:「刀大你實在太神啦!」「毫無疑問,我的人生是為了禮拜四存在的!」「刀大,我要追你一輩子的小說!」
大家都愛亂講,我也就樂此不疲、一口一口吃掉這些讀者喂我的自信。
偶而禮拜三晚上高教授在下課後,會帶大家喝酒聊天順便做學問,我也會跟——這可是相當好玩的社會系傳統。每每喝醉了回到租屋,我一頭栽下便睡,但隔天凌晨五點半一定硬爬起來、用冷水洗個臉就開始寫小說。
沒睡幾個小時,酒精還沒從我的任督二脈揮發出去,我的意識雖然清楚,但手指跟鍵盤之間的距離掌握得很差,只好眼睛貼著鍵盤,聚精會神地慢慢地敲、敲、敲,再抬頭核對螢幕上的字對不對。沒辦法,愛跟攤又愛寫小說,就得這麼拚命。
每次凌晨我坐在窗前寫小說,或有空白片刻,我看向外面。
天空深藍,在麻雀聲中透著微光,冷冽的朝露沾滿了玻璃。
我伸出手指在玻璃上頭寫字,寫著「你很強」,驚嘆號不忘一豎又一點。
指尖有點凍,肚子有點餓,視線卻給這三個字振奮到。
「永遠別忘記,你有多喜歡寫小說。」
我刻意記住這個自我砥礪的畫面。
我知道,經常回憶它可以給我力量,這就是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