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樂章
而即使很多年後,當愛已成往事,當那些恩怨的咖啡早已被時間的溫水沖淡,消溶,當我已經能夠越來越熟練的表現出鎮定自若,表裡不一,而且無須東張西望,實話實說,那樣的碰面之後,我心中那片原本已經返晴的天空依舊會在那一瞬間飄過一朵許久前的陰雲,雖然從某一角度來講它也不無美麗。而那一刻的陰鬱,完全不是因為別人胡亂猜測的那些原因,並不是因為還沒有將那些陳年舊事放下,那只是因為,它會讓我忽然記起從前,從而恍惚於時間帶來的改變:讓我在那一刻里感到茫然的,是不能確信那些曾經有過的時光是的的確確存在過的。那種相對的淡然讓所有的證據都顯得那麼的不足以說明問題,以至於,你無法不去懷疑你們是否曾經有過那樣的親密和熟悉。而那些作為證據的小物件,要麼被撕毀了,摔碎了,丟棄了,要麼或許得以僥倖存留,也不過是跟隨曾經的當事人各奔東西,然後被遺忘在時間的角落裡,任憑歲月的塵埃遮蓋。或許到了後來,連它們也忘記了那些曾經被寵愛有加的年代吧?我不喜歡那樣的改變,雖然人們普遍認為「人挪活,樹挪死」是顛撲不破的真理,可是,那當然沒有用,我們還是那樣的走近然後又離遠了,被一種微妙的力量左右著。那種力量究竟是什麼呢?我想,大概是「幻想」吧!我們總以為下一次一定會更好,就這樣一次次不惜一切的邁出了步伐,不惜傷害別人也傷害自己,到頭來卻發現,那全是一個個誤區。而上帝就那麼舒舒服服的坐在雲層里,看著他天真的子民們義無返顧的折騰來折騰去。他不管也不問,還把我們的眼淚當作他最好的佳釀,把我們的故事當成他最搞笑的喜劇。我早已知道這是規律,是人在一生中不能不漸漸學習適應的規律,尤其是這個時代里的我們必須適應的規律,可是,我不喜歡,非常的不喜歡,不管那是因為怎樣的原因。是的,我不喜歡,曾經的我曾那樣的感動於「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我以為所有的愛情都該是那樣的,就象梁山伯與祝英台,羅米歐與朱麗葉,至少也應該象我的母親碰到我的父親。可是我失望了。後來我知道了,我太天真了;然後,我適應了,不再哭得那麼傷心了;再往後,我不再被動的忍耐了,也開始幻想起來了,並且,做出自己的決定,力求乾脆利落的決定,決不心軟的決定。我甚至了解到,這世上不止愛情一樣重要的東西,我的生活中還有其他值得重視的事情,一個人也沒什麼了不起。我就這樣說服著自己,學習平靜的度過一個人的時光,告訴自己,孤獨才是人生的真相,不過長短早晚而已。當我們勸著別人也勸著自己,說著:沒什麼了不起!越來越多的人就真的變得越來越對什麼都無所謂了,越來越覺得無論怎樣都沒什麼了不起。我們不再象當初那樣執著而認真的對待愛情,覺得那樣很傻;我們混在同我們遭遇相似的溫暖的「集體」里,如果寂寞難耐了,就湊在一起醉酒當歌,吃飯打牌;我們盡量把時間填得滿滿的,不留餘地「胡思亂想」,最好晚上上床困得倒頭就睡。我們不再爭取,也不再忍耐,除了偶爾懷念或者期待,我們有太多經驗,所以越來越思前想後,遲疑不前,聽天由命。不知道我們是堅強了,還是麻木了?不知道,這究竟是歲月在我們身上上演的哪一齣戲?而只有我們自己知道,在內心深處最柔軟的地方,我們其實還在渴望能與某人相知相惜,分享朝暮。我們感傷,卻不明白。我不喜歡這個變化越來越快的時代,也不喜歡這個時代里的我們對待情感的態度,雖然也許有很多都是不得已而為之,包括我自己。我不喜歡,可是我已經不再害怕!
當然,最初的我們不是這樣的。那時侯我們的人是透明的,我們的情感是無法駕馭的,隨風飄蕩的,我們的快樂和憂傷是難以掩飾的,完全徹底的。那時侯我們覺得,愛情是這個世界上最最至高無上的東西。因此我和竇唯又開始重蹈覆轍。對於我,整整四個月的「努力」在與他重逢的夜晚再次化為泡影。理智告訴我應該拒絕他,可是,我卻無法拒絕心中對他以及與他相對的那種種晨昏依然存在的依戀。白白的掙扎了那麼多天,一旦與他面對面,我立刻無可奈何的發現,那種依戀反而變得更加深不可測和難以自拔,我似乎比從前的任何時候都更加沒有主張,也更加渴望他懷抱中的溫暖。「我來找人,聽說你在這兒呢,就想順便看看你。」,他在兩人相對的第一時間裡象是給自己一個借口似的這麼說了一句,「怎麼樣?」,他問,「還行吧!」我回答。然後,我們就那麼坐在演員休息室外面的沙發上,視若無睹的看著台上的節目,任憑面前的歌手,樂手和花里胡哨的舞蹈演員們進進出出穿梭來去,各自若有所思的沉默著。我唱完下一輪的歌回來,他笑了笑,說:「不錯啊,進步了!」,我也笑了笑,說:「是嗎?」。然後我們又繼續象剛才那樣的干坐著,有意無意的保持著距離……他一直沒走,演出結束后,他說:「餓了吧?一起去吃消夜吧?」,我點了點頭,走進演員休息室去換好衣服,和他一起走了。
那幾天北京一直在下雪,到處都銀妝素裹的,很美。從保利到東直門不算遠,他提議走過去,說正好可以呼吸一下新鮮空氣。於是我們沒有打車,兩個人就那麼默默的在二環路邊行進著。雪花依舊在漫天飛舞,我們的嘴裡不時的呼出著熱氣,雖然沒有說話,可不知道為什麼,腳步不由得就輕快起來。走到中途他忽然來了興緻,彎下身來攢了一個雪球,問我說信不信他能打中馬路對面的那棵樹。那是他幾年以前常玩兒的遊戲,那時侯他總是打得又遠又准,雪球打在樹上,震落一樹積雪,那是他帶給我的關於冬日最美的記憶。記得那時侯,他總愛帶著一個紅格子的圍巾。不過這一次他沒有打中,卻把便行道里一個剛好騎車路過的行人嚇了一跳,雪球從那個正小心奕奕騎車趕路的壯年男子頭頂上飛了過去,他完全出自肌體反應的閃躲了一下,差點兒摔倒。那人停下車來沖著這邊兒罵了一句,我們趕忙做賊心虛的沖著那邊兒喊了一聲:對不起!好在並未鑄成閃失,那人也確認我們確實不是故意的,於是又騎上車走了。我們一起目送了他一程,然後,就忽然不約而同的笑了起來。那一刻我們都彷彿在一瞬間回到了從前,暫時忘記了我們之間的現狀。而他,就那麼自自然然的又牽起了我的手:「怎麼這麼涼啊?」,他問了一聲,乾脆把我的雙手統統放進他的手中,反反覆復的搓了一會兒,然後,又自自然然的把其中的一隻放進了他羽絨衣的口袋裡。那兒,的確很暖。我就那麼任憑他做著那一切,臉上的笑容卻漸漸僵住了。「怎麼了?」,他一定察覺到了,歪過頭來問了一句。我再次裝出笑容:「沒什麼!」。「走吧,我還真有點兒餓了!」,我點了點頭,我們就那麼又向前走了。
那天晚上,走在他身旁的我,有些不由自主。雖然知道前面的路將不同於從前,卻仍然無法掉過頭去,就如同無法扭轉夢的方向。我們選擇了「壑海樓」,以前總去的老地方。
第五個春天,我們約在那家飯店門口見面。
當時我正獨自住在離那兒不遠的一棟樓房裡。那雖是春寒料峭的日子,可空氣里卻已經能嗅到欣欣向榮的味道了。我一個人坐在那家飯店門口噴水池的水泥圍欄上,靜靜的等你,早春里難得的陽光照在我身上,放眼看去,長安街寬敞明朗。當我看著你漸漸走近,不知怎麼,心裡卻有一些秋天的滋味。我們都沒去碰那個敏感的話題,只是說一起去看我的新居。
東直門那一晚之後,竇唯就去了南方。他說去演出,很快就會回來,還說要來參觀我的新家。當然,他沒有那麼快就"回來",整個春節他也杳無音信,不用猜,我自然也明白那是為什麼。春節的假期剛剛結束(當然,對於我們這種"大閑人"來說其實是無所謂什麼假期不假期的),他打來了電話,說他"回來了!"。不知為什麼,我們在電話里都變得"禮貌"起來,彼此問著些"春節過得怎麼樣?","咱爸咱媽好嗎?"之類的客套話,也許是因為那個顯而易見卻都避諱不談的真相吧!繞來繞去還是他道出了主題:"下午有空嗎?"。我當然有空,對於那時侯的我來說,簡直是太有空了,大概也就稱大把大把不知如何打發發獃時光了,何況是見他。於是約好了時間。這一下我可有的忙了,"臨上轎,現包腳"的開始"突擊"我的"小狗窩",雖然在那麼短的時間內根本不可能達到乾淨徹底,但怎麼也得弄個"驢屎蛋兒,表面光"。至少,我不想讓他誤以為原來我如此"邋遢"。看看時間差不多了,就去約好的地點——貴賓樓門口接他。清楚的記得那年早春里的那個下午,將近三點鐘的時間,柔和的光影,新年裡第一陣和風迎面吹來,身材欣長的年輕女孩兒步履輕快的穿過正義路當中的街心公園,似乎正在把那漫長而難捱的冬季拋在身後。那時侯我的頭髮已經長至腰際了,因為見他剛剛爭分奪秒的洗凈吹乾,由於步履的震蕩和風的關係,那些髮絲恣意飄動飛舞著,讓我想起了那首歌里的形容:風的線條。其實我之所以一直酷愛長發,決不僅止單單因為早年看到席慕容的那篇文章,那不過是開始而已。在我後來的感受里,最關鍵的原因,就是喜歡它們在風中盡情舞蹈的樣子。無論自己還是別人,在我的感官中,那總擁有著難以言表的動人之處,總會讓我感慨於生命的美好。在我看來,那正是身體本身最流暢,最美妙的語言。那是我最愛的時刻,不管心情多糟,走在風裡的我總會揀回些自信,那種時候我總能再次確認:我是動人的。
是的,我知道,請不要笑話。也許你會覺得一個人這樣描述自己多少有些厚顏無恥,可我卻以為虛情假意的謙虛推脫反而無聊。我知道關於美每個人心裡都有不同的準則,我也知道這個世界上有著數不勝數的比我美得多得多的公認的大美女,我知道我壓根兒排不上號。可是那又怎麼樣呢?那並不妨礙我"孤芳自賞",自得其樂,何況也僅只是在有的時候。事實上沒有誰會對自己完全滿意,我也一樣。何況我這個人還有點兒"自戀"(這是一個朋友指出的)!所以鏡前的我總是對自己千挑百揀,很少如意。不過在我看來自戀倒也不是什麼壞事,因為這樣的人一定對自己要求嚴格,而且永不滿意。而無形之中這就成了他(她)進取的動力。反正我不相信一個不愛自己的人會愛這個世界,我也覺得一個人首先得把自己弄得美好起來,才有資格要求這個世界。至於美的標準,這倒是我忍不住想一吐為快的事情。如果你只是對我要講的故事感興趣,請儘管跳過去。在我的字典里,美是樸素,自然的同義詞,而且必需充滿靈性,亦既動人。這是我所追尋的美的及至,當然我知道所謂"及至"就是永遠都不可能抵達。我不欣賞僅只停留於表面的美,這是時間告訴我的;我也不喜歡奢華的美,這一點在我倒是與生俱來的。有一個簡單的例子可以證明:我似乎與生俱來的偏好棉織品,而對絲綢皮毛沒有太大興趣。當然,這僅只是個人觀點,同樣的,我也沒有權利妨礙別人金堆銀砌,"孤芳自賞"。我甚至以為伴隨歲月自然生出的皺紋是美的,而拚命的拉皮,打羊胎素是丑的,因為那樣的人總會讓我聯想到三個字:"老妖怪"。有的時候,看見那些因為擔心生出皺紋甚至"不苟言笑"的女人,總是覺得有點兒可悲,因為那種過分的擔憂剝奪了她們盡情歡笑的權利。如果細心觀察,你會發現她們有一個相似的動作,就是在忍不住開懷大笑的時候,會忽然想起什麼而噶然而止,然後,臉立刻繃緊,手則下意識的去按摩眼睛周圍的皮膚,甚至要"拉一拉"。說實話這實在太"草木皆兵"了,在我看來,如此神經質的舉止反倒讓人見笑,反倒膚淺和不美了。愛美是天性,不僅只女人,適當的保養也無可非議。可是,我們必須明白,試圖永保青春,那就象那些曾經幻想長生不老的帝王們一樣是痴心妄想。所以,我們必須坦然接受自然的規律,並且,在歲月的流逝中,去認識超脫於外表之外的更有價值的美……美究竟是什麼呢?具體到人身上,我以為,那是那種決不能夠攙雜矯揉造作的,純屬自然流露的神態舉止。我從不認為一張獃滯的臉有什麼美麗可言,儘管也許在它上面長著驚世絕倫的眉毛眼睛鼻子嘴巴,可是當他(她)笑了,哭了,懷疑了,失望了,驚喜了,黯淡了,就擁有了妙不可言的觀感,歸根結底,因為它們生動了。關於美麗還有一個秘訣,那就是自信。這種東西絕對是靈丹妙藥,它絕對可以讓一個外表平庸的人熠熠生輝。
這方面的一個典範是艾米莉。狄金森,一個迷一樣的自閉症女詩人。當我第一次遭遇她的那首《為美而死》時,我絕對可以形容那一刻的我為被她來自一百多年前的言語的閃電擊中了。那是去年冬天在北大附近的一間小書吧,我第一次知道了她的名字。那本題名為《孤獨是迷人的》的書,是她在一八六七年三月——一八六八年四月之間的日記,封皮上印著她一生中唯一的一張照片(關於這一點她是這樣覺得:我曾在很小的時候照過相,那是父親堅持的。從那以後我就不願再讓自己被困在木框里,除非是詩行的框框,人工做的並不能使我滿意。我不願意讓父親不高興,但我自己就是好肖像,如果他願意更仔細注視我的話——看來她已超脫於形象之外了)。按照世俗的標準判斷,她的相貌無異是平凡的。可是,她的面容卻透露出誘人的沉靜,而她的目光,給人的感覺是,她看到了一個方向,一個別人不易察覺的極其美妙的方向——這絕對不是"馬後炮"!——關於這一點我想做一下說明:首先我得承認我其實是一個"以貌取人"的人,而且挑得厲害。前面也說過了,至於取捨我有些自己的標準,而且肯定不是漂亮不漂亮的問題。買書也一樣,除了已經了解並且確認的優秀作家之外,我相信一定還有很多不知名的或是孤陋寡聞的我尚未聽說的值得一讀的書籍。而與這類書籍的緣分,我總喜歡自己去碰碰運氣。書與人一樣,也有臉面,那是它的封皮,首先映入眼帘的部分如果引起了翻閱的興趣,那麼就有了購買的可能。那天就是那樣,我只是在書架邊匆匆略過,很隨意的,我抽下那本書,映入眼帘的那張年輕女人的面孔上有些什麼熟悉的東西讓我停住了。我仔細的端詳著,終於發現那是她的眼神,在我看來那絕對象極了另一個人的。是誰呢?我想起來了,是顧城。奇怪,一個是男人,一個是女人,一個東方,一個西方,而且彼此相差一百多年,怎麼會有這樣類似的眼神呢?(難道擁有超乎尋常的創作能力的人都有這樣的眼神嗎?真不知道他們究竟看見什麼了!)。說實話那本書的封面設計的並不好,書名也是後人加上的,而且還有一段在我看來純屬多餘之及愚蠢透頂的註釋。促使我打開書的絕對是女詩人的那張臉,而鬼使神差的,我一下子就翻到了那一頁,那些發生在墳墓里的關於美的驚心動魄的詩句立刻就讓我折服了,甚至僅僅是開頭的一句話:"我為美而死,但是還未。"。於是我渴望享受她更多的詩句,想知道她的內心是什麼樣子。毫不猶豫的,我買下了那本書,而那之後的幾天,絕對是物有所值,我這個一向喜歡到處亂跑的人就那麼安安靜靜的待在了家裡,而不能不沉醉於傾聽她心靈的高貴,自信,坦然和美:艾米莉終生未嫁,她的愛情幾乎從未如意,關於這一點,她說:"我曾經羞怯的敲過愛的大門,但是只有詩開門讓我進去。我所看到的只是熱情的側影。但熱情與創作總是同時來臨,那種穿刺精神的感受,同時想象也是詩人的疆域。認識一個就等於認識另一個。","不過我有自己的世界可以說話。所以我用信件來表達自己的愛。我從來不打算寄出去,就讓紙頁吸收我的痛就好。一顆努力追尋卻不可得的心靈,讓我十分疲乏,然後我好象聽見細微的警告,說愛情不能與智慧共存。","當漸紫的午後/閉緊關心的門/你的想法停下來了嗎/我曾在那停留嗎。當我們沒談到愛/在這樣巨大的平靜中/我的眼是否透出希望/除你之外無人可以見到/很快的,親愛的,說好吧/這對我就是天堂","感情自會找到自己的層次。所以讓我們旅行過這樣的平原,如果我們不能到達山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