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樂章

第二十樂章

婚自然是沒結成。倒不是郭大煒被他爸媽說服了,而是他在以「萬夫難擋」的「氣概」離開家的那一刻忘記了最關鍵的東西:戶口本兒。接下來的兩天,每天一起床他都重整旗鼓信心百倍的回家去取「屬於自己的東西」,可是每次回來以後,卻都喝開了悶酒;到第三天,「沒問題!」變成了「想想辦法。」;到第四天,結婚的事兒就「黑不提白不提」了——確實,他不提我也不可能提,事兒明擺在那兒,還提什麼呀?一個「轟轟烈烈」的計劃就這麼「泡湯」了!

可是,我心裡卻有另外一種感覺,我覺得郭大煒的爸媽的出現反而幫他下了台階,說不清為什麼,我隱約的就有那種感覺,我覺得:其實他自己也動搖了。說不清是在面對那些「碎片」的時候,還是在面對她的時候,又或者更晚一些,是在飛機上的時候。雖然他表現得一直很堅定,可是,我看得出他其實是在十分辛苦的堅持一種「決絕」,我覺得我聞著味兒了,只不過,他不允許自己回頭罷了!而我,在當時,也實在沒有勇氣把自己的感受說出來,很複雜的原因,總之寧願迴避真相任隨事態發展。可那其中,至少也有愛的成分吧?

我們之間,確實還需要時間。

一次結婚的旅行最終變成了兩段情感糾葛中的一站。倉促的列車,經過了他的決心,我的幻想,她的絕望,當然,它承載著更多,在路上它也經過了更多,那是那些直接和間接相關的人和事,或許還有更為遙遠的因素,以及那一切對於我所造成的我自己都不復再能說得清楚的經過的心情,以及我更加不可能猜透的他們的心事。而在那一切都早已駛遠的今天,我只能這樣繼續記述:一個星期後,那輛列車原封不動的返回了北京。

邁進那扇臨時的家門,根本還沒來得及喘息,新的「事件」又已經在那裡等待我們,短短的七天里發生的變化,說起來有點兒讓人不能相信。

最初發現的異樣是一向對我和郭大煒的腳步聲分外敏感的「銀子」沒有前來迎接。再次提起那隻小狗也許會讓你們覺得無聊,可是,如果你丟失過心愛的寵物,就一定會原諒我「無聊」的心情,對當時的我來說尤其如此,何況,隨即面對的事實又是那麼的讓人震驚——程明居然以極其平靜的口吻直截了當的告訴我們:他把它打死了——我也寧願不認為這是實情,可是,總不會有人往自己身上攬這種事兒吧?

想不到平日里隨和低調的程明居然會幹出這種令人難以理喻的事情來,更搞不懂他為什麼不選擇說謊——他完全可以慌稱它跑丟了的,反正我和郭大煒也沒在場——那樣大家倒都還容易接受些。可是,他確實是那麼說的,他選擇實話實說倒是至少還顯出了些個男兒氣概,而對於我,能夠客觀的談到這一點,自然也是因為時間。可是當時我一時卻是無論如何都不能接受那個事實,我不願相信竟然會有人忍心對一隻剛剛斷奶不久毫無抵禦能力的小狗下此狠手,何況還是一個我們信任的人,我更無法想象,那天離開時的匆匆一眼,竟然就是和那個無辜的小生命的永別。「你說什麼??」,我追問了一句,心裡倒寧願他隨後告訴我們他是在開玩笑呢,可是其實大概我也清楚,他並不是一個愛開玩笑的人,至少,我認識的他,是這樣的。我並沒有聽到我希望獲得的另一種說法兒,他簡單的重複了一遍事實,他的神態就像他不過打死了一隻蒼蠅,再問及他如此行事的原因,他說那隻狗讓他覺得心煩。然後他就不再說話了,他就那麼皮糙肉厚的站在那兒,既不道歉,也不解釋,而且,居然還拿出了幾分坦然,他的樣子真是可恨到了極點,彷彿在說:沒錯兒,就是我乾的又怎麼樣?你們又能把我怎麼著?這不過是進門兩三分鐘內的事情,當時,郭大煒甚至還沒有卸下他的舊皮囊,以他的性格,能滲到這會兒還沒用拳頭說話,倒也是件反常的事兒。可是當時我當然根本顧不得他的反應:「你他媽的還是人嗎?!」,血「噌」的一下涌了上來,我被氣得直哆嗦,瘋了一樣的沖了過去,卻被郭大煒一把拽住了:「我來!」他輕描淡寫的說了這麼兩個字,然後,不緊不慢的摘下背包,「啪」的一下順手把它扔在一邊兒,「你在屋裡待著別出來。」,他這麼對我交代了一句,接著,又象平常那樣拍了拍程明的肩膀:「咱們出去一趟吧?」

傳說中郭大煒經常是一個與「暴力事件」有關的人物,那一次,我算是頭一回見著。然而,令我一直費解的是,那個總是不能選擇「冷靜方式」的他,往往卻反而會在那種並不冷靜的行為之前表現出一種平日里難得一見的冷靜,就彷彿,那正是他選擇的處理問題的方法,是他考慮再三的決定——怎麼形容呢?他那種時候的沉著勁兒,倒還真有那麼一點兒帕西諾的影子——事實也是如此,帕西諾是郭大煒最喜歡的演員,而《教父》則是他最愛的電影,他倒是確實沒少受帕西諾影響,只不過,有點兒片面罷了。僅就我認識時期的郭大煒而言,我不妨這麼總結,他處理問題的方式幾乎只有這麼兩個:一。喝酒。二。動手。他似乎認準了:理是講不清楚的——這不會也是《教父》的觀后感吧?而究竟該採取那一種方式,則取決於具體問題的具體對象,能動手則動手,不能動手,就只有喝酒。當然,還有一種比較複雜的情況,那種時候,僅只採取某一單一方式是根本無效的,於是,就只有兩招一塊兒招呼了。總之,不是別人受傷,就是自己受傷,再或者,兩敗俱傷。當然,那一次的情況比較簡單,事情也確實可恨,即便他不動手,我這個一向厭倦暴力的人,也會跟程明拼了的!沒想到程明並不還手(我當然不會老老實實的待在屋裡),郭大煒一拳下去,他的鼻血就流出來了,而且,他卻既不擦也不躲,還像原樣兒站在那兒,他的神情彷彿又在說:隨便吧,乾脆你把我也打死得了!又一頓拳腳招呼上去,程明依舊不還手,就像他喜歡挨打似的,而且,每一次被打倒了,他總要執拗的再站起來,他只是堅持那一個動作,他的固執似乎更加激怒了郭大煒,而他的目的,似乎就是為了讓他更加憤怒。不一會兒,程明明顯的力不從心了,我也開始害怕了。擔心會出更大的事情,我急忙衝上去攔阻,誰知道郭大煒卻指著我說:「你給我站遠點兒,別摻和!」。他的話有一種奇怪的威懾力,我只好又乖乖的站到一旁。「你給我還手!!別讓我覺得跟在打一條狗似的!!」,郭大煒一邊打一邊紅著眼睛沖著程明喊,程明還是不還手,他似乎認死了要那樣,直到,他較了半天勁兒卻沒能再成功的站起來。郭大煒總算住手了。

更加沒想到的是這只是新發事件中的引線。回到家裡,不一會兒郭大煒就又連續發現了兩個「變化」:1:朱亞平柜子里的衣物幾乎空了。2。郭大煒放在朱亞平柜子里的幾萬塊錢全部不翼而飛了。朱亞平倒是經常出差,可是這一次看起來好像跟出差沒什麼關係;而那些錢,是郭大煒的全部家當,因為我們自己的房間確實太敞開式了,實在沒有適合放錢的地方,郭大煒就跟朱亞平商量把它們放在了他的柜子里。那是這個臨時的家裡除去門唯一有鎖的地方,鑰匙有兩把,朱亞平和郭大煒各拿一把。

如果不是因為郭大煒暴揍了一頓程明,肯定還不會那麼快就發現這兩個「隱藏」在柜子里的「變化」,當時郭大煒本來只是想去那兒拿點兒錢帶程明去醫院的,可是走進朱亞平的房間,卻發現櫃門虛掩著,而那裡面,早已經空空如也了。只能再去問程明了,程明又可憐又可恨的躺在他的行軍床上,卻依舊是一副平靜的樣子,這一次他倒沒有較勁,可是問得的結果卻更加讓人不敢相信:程明都不知道朱亞平是什麼時候走的,他說他只是某天醒來后發現了朱亞平留下的字條以及一千塊錢——他走的居然毫無聲響。他把那個字條給郭大煒看了,他肯配合似乎只是為了證明他和錢的事沒有關係,而且,他確實特意聲明了一遍:錢的事情,他不知道!可是,字條上面朱亞平什麼都沒留給郭大煒,他只是說他不回來了,讓程明以後自己想辦法,他在最後對他說:不如就回家鄉去吧!不知道朱亞平為什麼突然不告而別,不過,錢的事情似乎確實不該去懷疑程明,他並沒有離開,何況,他既然敢承認「銀子」的事兒,還有什麼不能承認的呢?可是,郭大煒也不願意相信那是朱亞平乾的,他似乎倒更希望出現一個第三者,他們是那麼好的朋友,他那麼信任他。為此郭大煒又多喝了不少酒。

兩天以後,程明也不告而別了,這個既可憐又可恨的人,從此我們就再沒看見他。程明的「失蹤」讓郭大煒又覺得他的嫌疑也不能排除,他說他忽然想起來程明知道他把錢放在那兒,郭大煒說我們離開的那天因為擔心朱亞平出差不能及時回來,他曾經從那兒取了幾百塊錢留給程明,他說程明恰好看見了。誰能斷定朱亞平沒回來之前,程明或許已經人不知鬼不覺的把錢取走了呢?因為做了一件出乎人意料的「壞」事情,自然容易被人懷疑存在更加出乎意料的「壞」的可能性,沒準兒程明承認一件事情只是為了掩護另一件事情呢!要不然,他怎麼就那麼老老實實的等著挨打呀?是想把自己排除了吧?容易把「壞人」想象得更壞,這是小時候看多了的電影和小人書教給我們這一代人的。程明和朱亞平都就此杳無音信,事後的一段時間,郭大煒曾經試圖尋找,甚至查到了他們的家鄉,可是,兩個人都沒有回去。兩年後,這件事情已經被淡忘了,郭大煒卻在深圳意外的遇到了朱亞平並且終於揭穿了「謎底」。聽郭大煒說那時候他已經「抖」了起來,不過,郭大煒還是用他的老辦法解決了那件已經有點算是陳年了的舊事:他把錢還了,他卻還是把他打了一頓。朱亞平也沒還手,他說他心裡明白早晚得挨這一頓,他說他一直想主動「投案自首」卻一直沒有勇氣,他終於解脫了。

把幾件事情聯繫起來,再根據日後終於水落石出的真相,七天里發生的表面看起來不太相關的三件事情的關係就顯現出來:朱亞平出了事情必須得馬上離開,一向要面子的他不肯對程明明講,也不好意思開口向郭大煒借錢,他選擇了挾款一走了之。程明發現后徹底陷入絕望,就把長期壓抑的心情發泄在了「銀子」身上,而郭大煒,又把他的心情「發泄」到了程明身上。當然,我們也冤枉過他,可是那頓打,也不至於算是冤枉的吧?到最後看來,程明倒比他的同鄉磊落些。而今天這個經歷了更多一些事情的我,也總算是比當初更能懂得他的絕望了——因為這個被希望,失望,絕望以及更多心緒混合的時間與空間,我雖然不能原諒他所做的事情,卻體諒了他的原由,這個可憐又可恨的人,他會不會曾經覺得他在這世間還不如一隻小狗?這還真讓人有點兒沒法兒猜測。

發生了那麼多事情,那個臨時的家是再也住不下去了,很快的,我和郭大煒隨便接受了一家中介公司的介紹,兩個「倒霉蛋兒」總算又有了可以踏踏實實的睡上一覺的地方。

新的家位於西便門和真武廟的交接地帶,那也是一棟紅磚砌起的六層樓房,堅實的鋼筋水泥架構的外表則塗成白色,北京經歷了七六年那次地震后一段時期內最普通,最標準的民用建築,現今仍隨處可見。這種樓大多都是四個單元,每層三戶,分別是一,二,三居室,從九五年春天——九七年夏天的兩年多時間裡,我和郭大煒就住在最盡頭的四單元最頂層最小的那套房子里。

「來我們家玩兒吧!我們家『麻雀雖小但卻五臟俱全!」,每次與人相聚意猶未盡時,不喜歡散場的郭大煒曾經總是忍不住要帶出幾分得意的這麼向沒有見過它的朋友介紹和發出邀請,那是在那些屬於我的另一段幸福時光里的溫暖記憶。我們的確曾經像小鳥蓄窩那樣一星一點的充實它,其實等到真正可以用這句話形容那個家,最起碼也是一年以後的事情了,而剛剛搬進去的時候,因為郭大煒經受了那次「洗劫」,我又一向不善積蓄,所以最初,我們只能精打細算的添置了了無幾的幾樣最最基本的必需品,所以,那個家最初的樣子,其實是和那個臨時的家裡我們房間的光景差不多的:一套一室一廳的房子,房間是卧室,床墊兒扔在地上(這一點倒不全是因為買不起床架,而是那會兒就喜歡那樣),衣物放在柳條和草編的大筐小筐里,書籍唱片等雜物沿牆擺成一溜;在那個僅有六平米大小兼做過道的廳里鋪滿草墊兒,再擱上幾個棉墊兒,把一個硬紙殼的箱子扣過來,蓋上一塊漂亮的布,就全當客廳兼餐廳了。當然,朋友來多了的時候,所有的空間都歡迎他們。那之後的日子,只要錢稍稍有了富裕,首先想到的就是興高采烈的去逛商場,漸漸發現和擁有的每一樣合心的東西,一個咖啡壺,一盞檯燈,一張桌布,甚至小到一把炒菜鏟,一個像框,一枚蠟燭,都曾經讓我們像孩子一樣興奮,至於抬進的每一樣「大件兒」,那種滿足就更得說說了:原木質地的飯桌和同樣質地的四把漂亮椅子滿滿當當的佔據門廳的時候,終於不用再坐在地上盤著腿兒吃飯了;冰箱抬進來以後,緊接著就去超市買了滿滿的東西放進去;有了工作台,終於有寫字的地方了,就是什麼也寫不出來,坐在那把可以轉來轉去的椅子上發發獃,也覺著幸福;頂層到了夏天熱得要死,第一個夏天是用電風扇「抗」過去的,第二個夏天,終於有了空調,那個舒服勁兒,就別提了!設施漸漸完備的小小巢穴曾經就像漸漸豐盈的新的日子和新的愛情,在那裡我確實曾經終於又能飛得燦爛,笑得純粹,而每一樣新的物件的加入,都甚至可以形容為一根新生出來的羽毛,兩隻療傷的鳥兒就在那樣的過程中,重新拾回關於羽翼的信心;而那些說起來瑣碎的事情,就那麼一邊增添著誰都不可能避免的生活中油鹽醬醋茶部分的經驗和情趣,一邊再次留下一些我至今想起來仍會動容的構築往昔之鮮活的細枝末節的故事。

我這個人有一樣兒鑽牛角尖兒的地方,就是環境簡陋倒無所謂,家裡「髒亂差」上幾天也可以視而不見(勤快不勤快得看心情!不過本人自己可永遠都不會「髒亂差」,尤其出門的時候——確實是典型的「驢屎蛋兒」——這也沒什麼不好意思承認的),卻絕對不能忍受周遭的事物不符合自己的審美——何況是家!郭大煒也是個追求「完美」的人,因此,「風格」的不能忽視就成了當初搬進去之前我們對那個即將稱之為家的地方唯一「眼裡揉不進沙子」的要求了,為此,我們可真是沒少費吐沫和體力!吐沫的耗費源自於房東:交錢的時候說得好好的事兒,錢到手后就實施的沒那麼利落了,他死活要把一套難看得要死的舊組合櫃和一張不知道爺爺年還是奶奶年的破寫字檯留在那兒,還說沒關係我不礙你們的事兒,我把它們落到陽台上去——這怎麼行?陽台我們也租了呀!何況,那兒可是我最愛的地方,要是堆上這麼幾件添堵的玩意兒,還看什麼夕陽吹什麼風啊?還有兩個「火力交叉點」是他死活都不讓我們把一個用一串串塑料珠子偽裝水晶製成的所謂「豪華」調頂燈取下來,也不同意我們揭掉那些本來就已經四處翹著角兒了的花花綠綠的地板革!說那樣他的房子以後再租給別人的時候就沒有「帶裝修」這一條了!因此那個房東留給我的印象有點兒小家子氣,雖然他大小也算個知識分子,可是知識分子也不見得就不小家子氣,這兩件事兒之間,還真沒什麼聯繫!我爸媽也是那樣兒,喜歡把什麼東西都留著,也是不管那究竟是爺爺年的還是奶奶年的,有幾次我趁他們不注意把什麼扔了,他們總是很快就能發現,然後立馬又寶貝似的揀回來,就跟它們還能下小的似的!然後我媽媽就會指著我說:「一點兒都不會過!」——要說這就叫「勤儉節約」,我還真不想具備這種優良品德!其實那些東西他們根本就不可能再用了,他們自己也承認這一點,就象那個房東,他的理由跟我爸媽一樣:「萬一以後用得著呢?」——真是沒辦法,碰上這種為「萬一」活著的人,可真夠煩的!!當然,兩件事兒的具體情況有所不同:一。我爸媽是「老頭老太太」,老頭老太太都有這種習慣,可那個房東可是個三十歲出頭兒的小夥子!二。反正我也不常回我爸媽那兒,他們愛留著就留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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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發飛揚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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