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神秘客
有時候時光太窄,指縫太寬。於是我拚命地想念,卻在流逝中等來意想不到的突然轉變。
我是一個對時間比較遲鈍的人,所以渾渾噩噩窩在床上酣睡的時候,早就忘記了今天是什麼日子。如果不是電話吵鬧著響起來,我一定可以睡到日上三竿。
半閉著眼睛拿起手機,裡面傳來一個淡淡的男聲:「我回來了。怎麼沒見到你?」「什麼?!」我的半個腦袋仍然被睡意籠罩著,以至於一時沒有反應過來。可是再想追問,電話那頭只剩下「嘟嘟」的聲音。
回來了?我將手機放回到枕頭邊上,要重新躺下去時大腦才漸漸清醒起來,順手拿起放在床頭柜上的台曆,翻了翻並沒有發現什麼特殊的日子。難道是哥哥跟我開的玩笑?可電話里的聲音有些沙啞,並不像是他。況且哥哥每次外出旅行回來,都會提前兩、三天就與我聯繫,儘管也有意外發生,可前後不會差太久。至於這次……聽說是研究所里有一個新項目,需要哥哥去一個很遠的島勘探。在這一大片海域里,幾乎所有的島嶼都屬於花市,但是聽說又有很多神秘的地方沒有被開發出來。
有時我也不太明白,這座城市是如何形成的。說是城市,可它的面積卻大得驚人,彷彿一個小國似的。而花市的中心地帶就在最大的一個島嶼上,連接著內陸,一些零散的小島分佈在四周,上面的村民依靠各自的習俗生活著,倒也悠閑自在。再遠一些的,聽說就是孤島了。也有正在開發啟用的地域,當然這些就不是我這個高中生的理解範圍了。
我晃了晃腦袋,把思緒拉回來。剛才那通莫名其妙的電話還是讓我有些在意,我拿過手機,仔細看了看那個號碼,完全是陌生的,沒有任何記錄。對方只有一句話,沒有說明自己是誰,更沒有留下太多信息,如果真的是找人,那起碼也要等到回答才掛電話啊!越想越覺得是個惡作劇,或者是哪個冒失鬼打錯了電話。
正疑惑著,熟悉的簡訊鈴聲響起,又是剛才那個號碼,只有簡單的幾個字:「我在機場等你。」
看來這人真是弄錯了。我毫不猶豫地按照號碼打回去,可是響了很多聲,對方都沒有接聽。難道是出閘的人太多了,吵鬧聲太大沒有聽到?我試探著又撥了一次,結果還是一樣,這事真是蹊蹺……我的睡意全都跑光了,索性從床上爬起來,一邊洗漱一邊盤算著到底是誰在和我開玩笑。
這時又有一條簡訊發過來:「沒時間了,怎麼還沒來?」
我將毛巾放好,走回卧室的時候「嘩啦」一下將窗帘拉開,整個房間里頓時被暖融融的陽光籠罩。我抓起手機,果斷地回了過去:「你是誰?」
可是好半天對方仍然沒有回復。我有些生氣了,越發覺得一定是哪個可惡的傢伙在搞惡作劇。原本還懷疑到了哥哥頭上,可是現在看來,哥哥才不會無聊到這種地步。我最後一次撥通那個號碼,仍然無人接聽。看來是有人想要把我騙去機場。要知道從我家到機場足足有一個多小時的車程,我才不會輕易上當呢。
就在我打開衣櫃準備換衣服的時候,手機鈴聲再次催命似的響了起來。我心裡的火像澆了油,「噌」一下冒了上來。大早上的,是誰這麼無聊?!
「你到底有完沒完?你到底是誰?要是再搞這樣的惡作劇小心我不客氣!」
「我……我怎麼招你了?」電話那頭傳來百薇很委屈的聲音。
「怎麼是你啊?」我沒好氣地嘟囔一句:
「你以為是誰?」
「我要是知道是誰就好了。」我簡單把剛剛發生的事說了一遍,百薇幫我分析道:「搞不好真的是誰把電話號碼記錯了。不要去理他!對了,我讓你幫我準備的東西怎麼樣了?我現在就過來拿。」
我一拍腦門,難怪覺得有什麼事忘記了,原來……我趕緊賠笑臉:「薇薇啊,我被那個電話折磨傻了,你現在過來我們一起找,怎麼樣?」
「就知道你這人靠不住。我馬上到。」
掛了電話,我還是覺得十分鬱悶。又看了看那個號碼,卻沒有再打過去的興趣。只是這事隱約讓我覺得有些疑惑,可具體是哪裡不對勁,連我自己也說不出來。也許這是職業病吧,只好暫時作罷了。至於我的職業……我當然還沒有職業,只是個普通的高二學生,不過我還有另一個特殊的身份,現在就先賣個關子。
羅百薇是我中學時的同學,認識之後很快成了朋友,後來又考上同一所高中。關於她的名字有很多趣事,班上同學給她起了外號,大家沒事就戲稱她是「百威啤酒」的代言人,更奇的是她家的三個孩子,把名字排列起來,分別是「百薇」「千葉」「萬達」,我曾開玩笑地問她:「你媽要是再往下生,是不是得排到『億』了?」她卻皺皺眉,一本正經地對我說:「據說最後一個孩子的名字是『億勇』。」我心想,要真是那樣的話的確夠得上勇猛無敵了!不過百薇的媽媽最終沒有生下去,因為他們盼來了「萬達」這個兒子,這也是百薇很糾結的地方,幸好,羅爸羅媽對三個孩子還算一視同仁。於是很多年後的今天,他們一家人生活得相安無事。
至於我嘛,只有一個相依為命的哥哥——許藍宇。
是的。這個偌大的家裡只有我們兩個人。我還很小的時候,爸爸媽媽就因意外去世了,至於那次意外,我懂事以後哥哥也沒有太詳細地講起過,他一直對父母的離去耿耿於懷,所以我也不敢詢問太多,怕他難過。在這座城市裡,我們沒有其他的親人,之所以可以健康開心地成長到現在,一方面是因為父母留下了大筆遺產,我和哥哥不用擔心生活問題,另一方面,我們也一直得到鄭伯伯的關照。鄭伯伯是爸爸生前的好友,又是大學時代的同窗,交情很深,這些年一直是他充當著「教父」的角色。
對於父母,我沒有太深刻的印象。或許因為那時我還僅僅是個不諳世事的毛孩子,又或許是他們的工作原本就很忙碌,一直沒有時間同我和哥哥長時間待在一起。爸爸是考古學家,多年從事著這方面的研究,大部分時間都待在研究所里,或者跟隨考古隊去各個地方勘察開墓。我們一家人住在一所老宅子里,據說是太爺爺留下來的。有三百多個平方,記得小時候,一起玩的孩子總喜歡管我們家叫「鬼屋」,他們覺得它太大,又太過陳舊。後來剩下我和哥哥,這所宅子更顯得有些詭異。可是我卻覺得沒什麼,也許是我的膽子天生就很大。再說這麼多年過去了,根本沒有發生過什麼無法解釋的事情,有什麼好怕的?
媽媽表面上是爸爸的助理,可是她好像有很多事情要做。有人說她是小說家,也有人說她是編導;有一次我和哥哥在一家畫廊里,還發現了一副很像媽媽的畫像,後來我們把那副畫買了下來,可是聯繫不到那位作者,或許媽媽真的給人做過模特,當然不是裸體的;我還在媽媽的房間里翻出過很多樂譜;在封閉的露台上,放著一台超大的望遠鏡,哥哥說那也是媽媽留下的,所以我對媽媽的印象一直很難聚焦起來,後來每當有人問起,我總是對他們說,我媽媽是位很有才華的女人。我想,她一定懂得很多很多的東西。這是我唯一能夠肯定的。
而百薇今天來找我,當然不是聽我嘮叨父母的事情。她想借一些關於考古方面的書,原因嘛,我覺得她一定是喜歡上了我那位子承父業的古板哥哥。雖然我們是最要好的朋友,不過出於私心,我還是不希望哥哥身邊有其他女孩子。當然我更加肯定,我老哥是絕對不會對百薇有任何想法的。他看百薇的眼神,和看我的差不多,他把我們都當成孩子。實際上我們相差五歲。
百薇說,我這樣的想法是很變態的,應當趕快扼殺在搖籃里。可這幾年與哥哥相依為命,我這想法早就開花結果了,現在才要採取什麼行動的話,早就為時已晚。人多少都有自私的一面。
門鈴響起來的時候,我正在書房裡費勁地搬那些磚頭大小的資料書。在這座大宅子里有兩個書房,一個在樓上,稍稍小一些,後來就成了我私人專屬的了,倒不是哥哥特別禮讓我,而是樓下的那個大書房裡放著很多爸爸生前留下的書籍,據說很珍貴,還有一些多年的考古資料,反正亂七八糟的東西幾乎將二十幾平方的房間堆得滿滿的,單是書架就佔據了三面牆,中間還擺放著書桌和幾個資料櫃。這裡是哥哥專屬的地方,他怕我弄亂這些東西,又怕我的好奇心上來毀了珍貴資料,總之在他看來,我絕對是個「恐怖分子」,應該遠離這些「寶貝」。所以我幾乎沒有進過這個書房。不是我不想進,而是大部分時間這裡都被鎖了起來。我暗罵哥哥小氣,但是我心裡明白,對於他們這些人來說,有些東西是勝過生命的。
不過自從我有了第二個身份之後,我便偷偷複製了一把書房的鑰匙,當然是在哥哥不知情的狀況下。而我的第二個身份哥哥自然也沒有留意過,他已經被分配實習了,在學校附屬的一家研究所里,整天都忙著他的那些研究項目和出土文物,哪裡還有空閑顧及到我在做什麼。
百薇帶了哈根達斯的蛋糕來,她每次要討好我的時候都會送上糖衣炮彈,這丫頭還是很上道的。
「找到沒有?」她把蛋糕放在書桌上,一邊詢問一邊粗略地打量了一下周圍,隨即發出感慨的聲音,「哇塞!咱哥哥好厲害啊!這些書都是他的?」
我從伸縮梯上下來,調侃道:「你可真不把自己當外人啊。怎麼,塌了心地要進我們許家門啦?我可提前說好,想讓你管你叫嫂子,那絕對沒什麼希望。」
「你少臭美了!」百薇舉起秀拳打了過來,我敏捷地一躲,她撲了個空。
找了半天我真有些累了,索性坐下來享受那美味的蛋糕。
「青苗,整天對著這些書得多辛苦啊!嘖嘖!瞧啊,沒有幾萬本也有幾千本了,這些書你都看過了?」
屋子裡只有我跟她兩個人,百薇自然毫無顧忌,她索性脫了鞋子爬上伸縮梯,小心翼翼地翻看起來。我一揚頭,剛好看進她的裙底,於是打趣道:「你少勾引我啊!都春光外泄了!」
「去你的!說真的,青苗,你那些故事,是不是也和這些書有關係啊?聽說古墓里經常發生匪夷所思的恐怖事件,你寫的那些和真事兒一樣。沒少從咱哥哥這搜集素材吧?」
蛋糕被我風捲殘雲般的吃掉了大半。我擦了擦嘴,回答:「哪有這等好事!跟你說實話,我哥平時根本不讓我進來,如果不是我最近偷偷配了一把鑰匙,今天你也只有在門口捶胸頓足的份兒了。其實我對這些考古資料並沒有多大興趣,我寫的是恐怖和偵探小說,偶爾會用到這方面的知識,就趁我哥不在的時候偷溜進來看幾眼。也不敢耽誤太久,我哥總是神出鬼沒的,被他抓到那還得了?這些是他的寶貝!」
百薇聽完,趕緊從梯子上順下來,有些擔心地問道:「那今天呢?咱哥哥不會突然回來吧?」
「放心。這次他出的是遠門。沒個十天半月根本回不來,這還是少說的。」我把最後一口蛋糕消滅掉,這才站起身走到她旁邊詢問重點,「你到底需要哪方面的書啊?這麼亂找可不行。」
百薇算不上精緻的女生,但是很會打扮。一張瓜子臉被她修飾得格外可愛,每次她微微眯起眼睛、嘴唇輕抿,就絕對是在思考什麼。此時她又擺出一副老樣子,果然沒幾秒鐘就定定地對我說:「青苗,跟你說實話吧。我舅舅最近開了一家古董店,我無意間發現他店裡有個很隱秘的暗格,裡面好像藏了什麼東西。」
「什麼?」我一時間沒反應過來。
書房在一樓,因為正對著花園的緣故,窗子總是被遮去不少光線,此時百薇又是一副嚴肅認真的表情,不禁讓我有些緊張。不過寫多了恐怖小說,這點氛圍對我來說其實不算什麼。只是和她認識這麼久,難得見這丫頭有這副表情。於是在心裡嘀咕著,是不是她真的發現了什麼。
「我懷疑……」百薇也許是故意的,聲音壓得很低,眼睛直愣愣地望著我,像變了一個人。如果她在接下來說出的話配合不上這氣氛的話,我已經做好了揍她幾拳的準備。她彷彿看出了我的意圖,輕輕向後退了一小步,接著說道,「青苗,你可別不信。咱們花市四面鄰海,現在居住在其他島上的漁民經常能打撈上來叫不出名字的東西,奇得很呢!要不然我舅舅能開古董店嘛!但是做古董生意的,有幾個是本本分分的?好東西都被國家收走了,不搞點小動作,是賺不到錢的。這是我舅舅的原話。當然不是沖我說的。」
我覺得有道理,關於這座城市的確有很多神秘的傳說,是真是假自然不是我這個高中生能定奪的,然而無風不起浪的道理誰都知道,如果花市是座普通城市,那自然也不會有這麼多的是是非非。再深的東西,絕對不是我們能夠理解的。
我討厭這種詭異神秘的氣氛,於是拉開與百薇的距離,獨自坐在一旁的椅子上:「那你倒是說說看,你舅舅到底怎麼了?」
「我偶爾去他那玩,覺得總是有人偷偷摸摸地來找他,說一些我完全聽不懂的話,像是暗語。而且有一次,我發現那個暗格里好像裝著什麼東西,我只看了個大概,沒看全。我懷疑是很珍貴的古董,說不定還是文物呢。所以我想找找有什麼這方面的記錄。」百薇說得煞有介事,看錶情不像是編造的。
這也太誇張了。我不禁咋舌。古董和文物是兩個概念,你可以賣古董,但是賣文物的話,這事說大可大,說小可小,我在電視上也看到過不少。百薇的舅舅我似乎曾經見過一次,但現在想起來竟然很模糊。不過據說那人有些門路,我總聽百薇念叨,在附近一帶,很多人都知道她舅舅。
我想了想,還是覺得這事有些蹊蹺。該不是什麼值錢的東西被她舅舅當成鎮店之寶藏了起來?幹這一行的總是有這樣那樣的講究,不足為奇。興許是她大驚小怪了。
於是我說:「你連是什麼都沒看清,讓我怎麼幫你查?這裡的書可多了去了,光是看那些介紹出土文物的圖解,估計就能看上一個星期。該不會是你神經過敏,搞錯了吧?古董店裡哪樣不是價值連城的,你舅舅藏在暗格里也不為過。許是怕人偷了去。要是丟個一件兩件,那不得活活鬱悶死。」
百薇丟給我一計白眼,固執地堅持自己的看法。最後見我還是不當回事,非要拉我去店裡看上一圈。反正離開學還有一段時間,最近又沒什麼稿子要趕,我便應了下來。
羅舅舅的店在花市西部,坐地鐵倒也方便。因為是假期的緣故,地鐵里人顯得比往常多了一些。此時正是午飯時間,儘管吃了蛋糕,可我的肚子多少還是有些餓,出了地鐵站,我便拉著百薇到附近的一家小吃店祭「五臟廟」,吃完東西,又東拉西扯了一會,百薇終於按捺不住,拖著我直奔店裡。
雖然爸爸和哥哥都從事考古工作,可我對這方面的感覺卻很遲鈍。我覺得我身上更多是繼承了媽媽的基因,反而對創作特別感興趣。如果說媽媽生前真的是一位才華橫溢的女子,那麼我的第二身份就完全說得通了。一直到我的第三本書出版上市,哥哥都沒有發覺我已經走上了另外一條路。當然我也沒有想在他面前顯擺的打算,於是也沒有說破什麼。不過有時我會想象一下,如果有一天,他聽說自己可愛的妹妹整晚都窩在電腦前面寫鬼故事,會有怎樣的表情?
我和百薇到店裡的時候已經快下午兩點鐘了。
在我的印象里,古董店一般都是門庭冷落,肯定不及「家樂福」的一邊一角。不過讓我沒有想到的是,這家店卻出奇的素雅清凈。或許是和裝修布局有一定的關係,讓人走進這裡便不會想開口說些什麼,完全沉浸在這儒雅安逸的氣氛中。
整個店分為上下兩層,走進去的大廳面積大概有四十幾個平方,除了拐角有樓梯通向二樓之外,隱約可以看到一個雕花屏風後面還連通著裡間的小內堂,不大,估計連十平方都不到的樣子。所有的裝修都偏重於古色古香的風格,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單是裝修上就下了血本。上好紫檀木的架子擺了一面牆,裡面放著的自然是些名貴的古董玉器。靠近屏風的一側掛著幾幅字畫,我不是這方面的行家,自然也看不出什麼。不過放進這樣的店裡,又掛在顯眼的位置上,肯定不會遜色。除此之外,在樓梯口的一角,還有一面十分惹眼的銅鏡。難道這也是件好東西?
我用胳膊肘推了推百薇:「那鏡子是幹什麼的?」
百薇搖搖頭:「我也不懂這些。不過聽舅舅說,他這裡的裝修擺設都是讓風水專家看過的,銅鏡放在那,自然有講究。」
我一邊念叨著「百無禁忌」,一邊往裡面走。
這時候偏巧一個夥計打扮的人從內室出來,影子在屏風后一閃,很快看到了我。剛想說什麼,便瞥見站在我身後的百薇,臉上的表情明顯變化了一下,隨即堆起笑容,熱情地過來打招呼。
這夥計看樣子也就二十齣頭,一副精幹的樣子。也許是為了配合店裡的氛圍,上身穿了件唐裝。
百薇輕描淡寫地同他講了幾句,隨後問:「我帶同學來玩,舅舅人呢?」
「和一個老主顧在樓上聊天呢。」那夥計樂吟吟的,不是想拍馬屁,就是在打百薇的鬼主意。
我不溫不熱地站在一邊,始終沒有開口出聲。
「呦!這才開張幾天啊,都冒出來老主顧了!」這丫頭是直腸子,有什麼就扔什麼出來。我一想她準是吃定了自己舅舅在做不法的勾當,語氣都像是要大義滅親。不過我的位置就比較尷尬了,先不說百薇只是憑藉著感覺猜測,就算是真的,我一個高中生能做什麼?總不至於去報警抓人吧?再說能做這種勾當的,背地裡肯定有些手段,普通老百姓誰敢這樣?雖然我只見過百薇舅舅一面,不過名聲卻還是有耳聞的。這人不正不邪,談不上為非作歹,可也說不準是良好公民。三十多歲的樣子,卻還沒結婚。除此之外,我也說不出其他的了。如果不是百薇突然來找我,我怎麼也不會注意到她舅舅。不過此時我卻有些後悔站在這了。
「舅舅!」百薇沖著樓梯口喊這一聲的時候,我還在徑自胡思亂想,她這一叫,我也隨聲抬頭望去,這才發現樓梯上有動靜,已經有一前一後兩個人從上面走了下來。
前面那人顯然正是百薇的舅舅,身材有些發福,卻不是很臃腫。短平頭,膚色看起來很不錯,身穿紫紅色的華服,顯得十分貴氣。不過這人給我說不上來的感覺,儘管一臉笑容卻還是讓我有些不太舒服。或許生意人的身上多少透露著市儈和圓滑。雖然這店裡的一切都古色古香,透著那麼一骨子書卷氣,可這人心似乎是沒辦法包裝的。
我的目光不經意地掃向他身後的人,這一看不要緊,連我自己都愣了一下。剛剛那夥計還說是位老主顧在上面,可走下來的分明是個帥男孩。看樣子年齡比我和百薇大不了多少,個頭、身材恰到好處,說不上是單薄,卻瘦得很結實。而那張臉出奇的清冷,像是與世無爭的雲遊仙人,壓根看不出一點表情。不過他的眉眼間確是格外好看的,工整得像是用刀一筆一筆刻上去似的。眸子漆黑,烏溜溜的猶如一席皓月當空,將一張清冷的臉都點亮了幾分。
我看得出神,心想,這是哪來的帥哥哥,剛好能做小說里的人物原型。絕對養眼。
百薇也半天沒出聲,想必此時也看傻了眼。我轉過頭去,正好碰上她胡亂抹著嘴角,我小聲調侃道:「嫂子,你想紅杏出牆?」
她毫不客氣地踹了一下我的腳跟。隨後迎了上去。
「舅舅,你在忙嗎?」
出於禮貌,我也乖巧地跟著叫了一聲:「舅舅。」
百薇轉過身將我拉到近前,介紹道:「這是我同學,許青苗。也是我的好朋友。我特地帶她來玩。」
此時他們兩個人已經完全走下樓梯,那背後的帥哥哥一路無語,始終冷漠著一張臉,一副與世無爭的樣子。那一團烏黑的眸子里,彷彿沒有任何焦距,看不出他在想什麼。
羅舅舅朝我們點了點頭,隨即先將那男孩送至門外。也沒聽到他們開口,氣氛讓我覺得有些奇怪,不過倒也說不出來哪不對勁。
等到送走了人,羅舅舅才笑容滿面地招呼我和百薇進內室。先是吩咐夥計端上來上好的鐵觀音,也許是因為有我在的緣故,他跟我們說的都是表面的客套話。不過想來也是,人家一個三十多歲的長輩,同我們這些十七、八歲的孩子能說些什麼?看得出來,百薇一直想找機會將羅舅舅支出去,但是苦於找不到合適的借口。於是她也只好假裝帶著我參觀古董,邊說邊讓羅舅舅講解。我雖然對這些不太感興趣,但家裡畢竟放著一個「實習考古學家」,對於一些小常識還是很熟悉的。
百薇問道:「舅舅,你的生意真是越做越厲害了,怎麼連高中生的買賣都接?」
羅舅舅端著茶碗,若有所思地站在我們身後,雖然看起來是在細心地講解著店裡的「寶貝」,不過我總覺得他多少有些心不在焉。聽百薇這樣一問,馬上明白她是指剛才走的那個男孩,於是正了正神色,回答:「薇薇,說出來你可別不信,這小子我是第一次見。也嚇了我一跳。平日里我這店雖然沒什麼客人,不過總也不至於來這麼一個孩子。」
「舅舅,我們也是快滿十八歲的成年人了,你可別總把我們當孩子。」百薇表示抗議。
羅舅舅聞聲笑了起來,輕輕搖了搖頭:「滿十八歲就是大人了?天真啊!不過那孩子的確是有些問題。」
也許是寫多了恐怖偵探小說,我對於一些事情總是特別敏感,聽到「有問題」三個字,頓時來了興趣。
「羅舅舅,為什麼這麼說呢?我看那人挺清秀的,不像是個壞胚子。」我將手裡的雕花瓷瓶小心翼翼地放好,隨口發問。
「丫頭,這你就不懂了。這好人壞人,可不是一眼就能看出來的。我說的奇怪,指的不是這個。你們知道嗎?他剛剛拿給我一份什麼東西?」
我最討厭的就是別人跟我講話的時候賣關子,天生直脾氣,也見不得別人拐彎抹角。可是礙於對方是長輩,也只能耐著性子問下去:「剛才那位夥計哥哥不是說,您是在和一位老主顧聊天嗎?沒想到是位和我年齡差不多的人。從這點說,那的確夠奇怪的。要說他拿了什麼東西來,這我們可就真猜不出來了。」
百薇的好奇心也被勾了起來,此時撅起嘴來抗議:「就是!舅舅,你故意吊我們胃口!」
羅舅舅被我們這麼一說,反而得意起來。笑容可掬地坐回到內室的紅木椅上,不經意地朝屏風外面望了幾眼,見那夥計不在近處,這才幽幽地開口:「我對下面的人這樣說,是不想有人來打攪。說起來那倒不是什麼稀罕物,你舅舅我雖然剛開店,不過打小就好這些東西。跟一些經常走地下的人……」
「什麼是『走地下』的人?」百薇忍不住發問。
我想了想,在一些小說里看到過,於是很快反應過來。試探著說:「該不會是盜墓的吧?」
「這丫頭果然聰明。」羅舅舅對著我輕輕點了點頭,我被他這麼一誇,反而有些不自在。畢竟爸爸和哥哥都是考古學家,是保護出土文物的。而盜墓這一行,卻是走私販賣文物的,這兩者的立場絕對水火不容。
見我們都不再說話,他又接著講下去:「你們看見外面擺著的那面銅鏡了嗎?那本是一對,是前不久我從一個島上的漁民那裡收上來的海貨。咱們的這片海域,打撈上來東西也不奇怪。起初每出來東西,都被政府收了去,連個屁都沒放。後來那些漁民學得精了,再有東西也不聲張,就偷偷拿到像我這樣的古董店裡來出手。他們雖然不懂,但也知道隨便賣上一件,總比打魚強。」
講到這,我偷偷瞥了一眼百薇,憑藉我對她的了解,她馬上就要忍不住了。果然我的目光還沒來得及收回來,她就正經八百地問:「舅舅,這些東西算得上文物嗎?如果這樣的話,你這不也是販賣文物,要被……」
「咳!」我覺得自己坐在這很是尷尬,於是咳嗽了一聲。
百薇的話沒有繼續說下去。因為她看到羅舅舅臉上的表情明顯起了變化。
「薇薇,你父母常年在國外,你自小跟著我。一直養尊處優在蜜罐子里泡大,怎麼知道這社會上的生存之道?大人們自有大人們的道理,很多事情不是只有『對』或者『錯』這兩個字來解釋的。你有正義感是因為你從來沒餓過肚子,從來不愁吃穿。如果你現在是街口的一個乞丐,當你面對一件唾手可得的寶貝時,你還會說這些話嗎?」
「這……」百薇一時語塞。
羅舅舅卻起身朝外走,顯然已經不準備繼續剛才的話題。他邊走邊道:「丫頭們,這個世界沒你們想得那麼簡單。」
我雖然很想知道那帥哥哥到底拿了什麼東西來,可是被百薇這麼一攪和,恐怕再待下去也是無趣,只好拉起她離開。
也許是因為羅舅舅最後那個意味深長的問題,讓百薇心裡始終糾結,一路上她都沒再說什麼,整個人顯得很沉默。我被她感染,不免也跟著鬱悶。別看我只是個高中生,可從小一直跟哥哥相依為命,缺少父母的疼愛,所以性格上特別的獨立自主。當然在一些想法上也比同齡人要成熟得多。羅舅舅的話不無道理,當一個人別無選擇的時候,唯一要做的就只有用盡一切辦法生存下去。像百薇這樣單純的女孩,腦海中的正義是很盲目的。面對像今天這樣的事情,我們又能做些什麼呢?
從地鐵站出來,見她仍然一副半死不活的樣子,我實在受不了了,於是一把勾住她的肩膀,故意開玩笑道:「嫂子,我看時間還早,不如咱們去泡吧,然後找幾個帥哥哥互動一下,如何?」
百薇眯起眼睛,隨即從眼角射過來一道凶光:「青苗,你可真是個腐女!」
我在心裡暗笑,看來這招果然有效。
可是還沒等我們出發,該死的手機鈴聲又響了起來。我在學校里的朋友不多,哥哥又外出去勘測了,在那些沒被開發的島上,手機是沒有信號的。此時百薇又在我身邊,誰還會給我打電話呢?我突然有了不好的預感,該不會是……
「我在機場等很久了!」
果然被我猜中。又是早上那通無聊的電話。
要不是他此時又打來,我就把那事忘記了。不過有了前兩次的經驗,我直接開門見山地對著電話那頭嚷起來:「喂!你到底是誰?別再惡作劇了!」
被我這麼一喊,百薇在旁邊頓時愣住了。小聲對問我:「誰啊?怎麼發這麼大的火。」
我對她使了一個眼色,她馬上醒悟過來是怎麼一會事。可是電話那頭卻又沒了聲音,只剩下「嘟嘟嘟」的掛線聲。
「乾脆去機場看看。」百薇拿過我的手機,找出早上接到的簡訊,仔細地看了看。
臨近下班高峰期,馬路上的人流突然多了起來。冬季真是令人討厭,才下午四點多,天色明顯就暗沉了下來。我望著斑馬線的對面,心裡也猶豫起來。如果真是惡作劇的話,那人未免也太有毅力了。從早上到現在,已經過去好幾個小時了,我幾次的態度都很強硬,任誰接連吃閉門羹,都該失去耐性了。如果是另外一種可能,真的有人記錯了電話號碼,在機場一直等著有人去接的話,那麼過去這麼久了,早該焦急萬分,我打過去的時候早就迫不及待地接聽了。怎麼會一直不肯接電話呢?
事情真是蹊蹺。一時間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了。
百薇見我出神,以為我沒聽到她的話。於是催促道:「到底去不去啊?你發什麼呆?」
我沒理會她,徑自撥了哥哥的電話號碼。和我想得一樣,果然電話里傳出不在服務區的提示音。哥哥去的地方,不是地下的古墓就是沒開發的孤島,所以每次只有他主動聯繫我的份兒,我想要找他絕對難上加難。
既然不是哥哥,那麼我實在想不出還能有誰了。再試著按照那個號碼打過去,對方仍然不肯接聽,我心裡突然煩躁起來。索性拉起百薇不去管他。剛剛鬱悶的是百薇,現在心情不好的反而成了我。想想這個世界還真是有些無奈,幾分鐘而已,事情就變了一個樣子。
原本想去泡吧,可是百薇卻說附近一家大廈的頂樓新開了遊戲廳,機器全是從日本進口來的,想去玩個新鮮。於是我們倆立刻轉移了目的地。到那一看,環境果然不錯,好幾個大廳連接在一起,足足有五、六百平米的空間,屋頂做了精心的設計,不時有五彩繽紛的燈柱劃過。
機器被劃分成好幾個區域,按照種類不同排列起來。看得出來全都是新的,各種各樣的音樂混雜在一起,震耳欲聾的,顯得十分嘈雜。現在剛好又是寒假,這裡儼然變成了新寵,我和百薇好不容易兌換了遊戲幣,玩什麼卻都要排隊,人多得要命。就這麼一直耗了兩個多小時,斷斷續續地玩了幾種遊戲,並不是很盡興。也許是仍然在意那個電話號碼,怎麼也沒辦法集中精神。於是跟百薇告別,想要先回家去休息。見我要離開,她也悻悻地將剩下的遊戲幣裝進口袋,說改天再一起來玩。
花市的冬季始終給我一種錯覺,像是比北方的天空還要陰霾。特別是夕陽落下之後,每每呼出一口氣,都能看到細小的白霧從嘴巴里飄出來。整個人包得像只大粽子,人也跟著煩躁不安起來。我不像百薇,在這種天氣還能堅持穿得很少。我是極為怕冷的人,於是我總是盼望著冬季能快一點過去。
除了溫度原因,另一個讓我覺得不安的還有,冬季的陽光總是特別早就告別這座城市,很多時候,城市的上空都被黑幕一樣的顏色籠罩著。自從開始寫小說之後,我習慣了很晚入睡,或者直到凌晨的時候才拉開窗帘,看著城市上空那暗沉沉的顏色被灰濛濛的霧氣替代,黎明遲遲都不肯露面,人們總是在半睡半醒之間與暖融融的被窩糾結。
花市的生活,有時讓我覺得特別疲憊。
當然對於我這樣一個還差三個月才滿十八歲的女孩子來說,是不該這樣多愁善感的。可是命運總是在跟我們開著一個又一個並不好笑的玩笑,來證明人類在它們面前是多麼渺小。就像此時此刻,當我披著暮色走到那座古宅似的家門前時,大門竟然是敞開的。
於是……我望著裡面有些不知所措。
哥哥的電話仍然處在不在服務區的狀態,那麼唯一能夠打開這扇門的人就只有我。而我記得清清楚楚,我和百薇中午離開的時候,將大門鎖得好好的。可此時,門不僅打開了,裡面還有燈光傳來,那光……我定了定神,發現是從一樓的書房傳來的。難道有什麼人潛入了書房之中?就算有什麼小偷潛入,總不至於將目標鎖定在那些藏書上吧?今天的怪事真是一樁緊接著一樁,白天被那奇怪的電話騷擾了半天,此時回到家,竟然發現有不速之客到來。
我躊躇不定。眼看天色越來越暗了,溫度也明顯降了下來。我把領口裹了裹,將身影縮進街道拐彎處的陰影里。眼睛一刻不離地盯著我家的大門。許多假設一下子從我的腦海里冒了出來,我真有些懷疑自己一定是小說寫太多了,居然可以幻想出這麼多可怕的場景。可實際上,最壞的結果不過是有小偷光顧。可是小偷會明目張胆地打開燈來偷東西嗎?
憑藉著小說里的經驗,我隱蔽身影在角落裡等了一會,見大門裡始終沒有人出來,心裡多少放心了一些。因為即使有強盜入室,一般也會速戰速決,不會耽擱太長時間,我等了差不多半個多小時的時間,心想,即使有人闖空門,也該離開了,又見確實沒什麼動靜,這才大著膽子上前。
門窗開了三分之一的空隙,裡面透出來微弱的燈光。除了玄關的燈亮起之外,就只剩下一樓書房的燈亮著。這是讓我十分奇怪的地方。這座老宅子儘管只有我和哥哥兩個人居住,但是任憑哪個毛賊進來,一見滿屋子的書,都會將目標轉向其他地方,可是自始至終,卻只有書房的燈是打開的,這多少讓我覺得蹊蹺。
我小心翼翼地側身走進大門,一眼望進客廳內,並未覺得客廳里有被翻動過的痕迹。當然上述的那些完全是我一個人無端的猜測,究竟這座諾大的房子里到底還有沒有人,誰也不知道。為了保險起見,我順手拿起了放在門后的棒球棍。話說這根棍子還是我為了寫好一本小說里的男主角,特地買來實踐用的。結果是小說順利寫完了,球棒則被我當成了防身時的必要「武器」放在了門后。如果不是今天的突發事件,恐怕我已經忘記了它的存在。
客廳里十分安靜,沒有開燈。但是玄關的壁燈被打開了,借著光亮還是能看清裡面的一切。我靜下心來聽了聽周圍的動靜,不敢貿然行動。於是又穩了穩,這才重新邁開步子朝裡面走。當然我走得極為小心,簡直像一隻敏捷的貓行走在房檐上,儘可能不讓自己發出一丁點聲響。此時除了客廳牆壁上的那個老式掛鐘發出沉悶的聲音之外,恐怕就只有我自己急速的心跳聲了。
書房離客廳並不遠,但是這十幾步的距離現在卻變得很微妙。此時我的心情極為矛盾。一方面希望可以弄出點聲響,如果裡面那賊人還在的話,希望他可以有自覺於人民的大徹大悟精神,從窗子逃出去,避免和我發生正面衝突;一方面我又希望自己不要發出聲響,萬一那廝死不悔改,想要武力鎮壓的話,只學過一年空手道的我未必是他的對手。當然我祈禱最理想的解決方式是書房裡空蕩蕩沒有半個影子。
但是理想和現實往往差距甚遠……
當我小心翼翼地移動到書房門口,並且作賊一樣沖裡面探進去半個腦袋的時候,卻見到一副讓我喉嚨發緊、呼吸頻率頓時上升了好幾倍的畫面。
只見打開燈的書房內,正有一個人背對著我盤坐在地上,手裡不停翻閱著什麼,更甚的是,原本擺放整齊的那些藏書,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被他全部翻得亂七八糟。幾乎有三分之二的書都被挪動過,三分之一的書已經被東倒西歪地堆到了地上。
天啊!那可是哥哥的寶貝!!
這是哪裡來的毛賊啊!雖然說我家的房子看起來像是座鬧鬼的古宅,裡面又沒什麼值錢的東西,但是也不至於什麼都偷不到。我的生活費都放在卧室的柜子里,哥哥也有一些積蓄。再說在房間里隨便搬些什麼走都可以換錢,為什麼這個傢伙偏偏和這些書過不去?
因為是背對著我的緣故,我根本看不清那人的長相。但是奇怪的是,這人分明穿著Nike的加絨厚款衛衣,牛仔褲後面還有一個顯眼的Levi』s特大logo,就這身打扮如果全部是專櫃正品的話,哪件拿出去都不是個小數目。而且這傢伙居然還染著一頭深棕色的頭髮,從後面看過去,顯然做過精心的設計,起碼用髮蠟特意定型過。我靠!現在什麼世道?連賊都這麼時尚前衛?
我越想越覺得奇怪,可眼下的形勢卻不允許我再繼續感慨下去。於是我躡手躡腳地從牆邊走過去,想從背後偷襲他。但讓我意想不到的是,在我離他還有短短一步距離的時候,那傢伙竟然毫無預兆地將頭轉了過來。那一瞬間,我竟然對上一雙澄澈晶亮的眸子。對天發誓,我從來沒想過,和這個傢伙的見面,會是在這樣一副讓人窘迫至極的情境之下。
在畫面定格的那一刻,我正高舉著棒球棒,一臉兇狠的表情還沒收斂住,隨即就換成了又驚又呆的扭曲樣子。而造成我情緒嚴重失常的罪魁禍首,正用那雙十分無辜的眼睛放射出超過百萬伏特的迷人電波,近距離地向我「進攻」。
「我的頭長得像棒球?」
我嘴角抽動,手指也跟著不自覺地抖動了幾下。隨後惡狠狠地對他說:「你長得很欠抽!」
搞得我神經都快崩潰了!居然是一場虛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