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1-2章

第1章

我的戶籍是上海,但實際出生在內地的一個小城,父母在同一個工廠工作,整個廠都是從上海內遷過來的,生產重型機械。

工廠很大,大部分技術類職工都是上海人,帶著自己的家屬和全部家當舉家而來。廠里有生活區,幼兒園,小學,甚至自己的菜場,許多人的一生都是在那裡度過,很長的一條路貫穿廠區南北,路面被大型卡車壓得平直,兩邊隨處可見銹成黃黑色的巨大鐵塊,路口豎一塊牌子,406廠一路。

數千人的大廠,除了隨廠內遷過來的那些人之外,剩餘的工人大部分的都是從附近城鎮里召來的,過去務農,後來務工,所以清一式的黑瘦,憨厚樂天,上下班穿同樣的工作服,面目模糊,很難分辨。

在這樣的環境里,父親就更顯得鶴立雞群,他是隨著內遷而來的唯一的大學生,浙大畢業之後被大手一揮,支援內地,直接落到了這個地方。

廠里沒有人不記得他,常志柳鬱郁不得志,常志柳性格偏激,常志柳憤世嫉俗,常志柳註定從雲里跌到泥里,而且一輩子都要在泥里。

我們一家三口住簡陋的小宿舍,吊燈昏黃,窄小逼仄,牆角的木製書櫥里堆滿了書籍,厚薄紛雜,翻開來多是複雜的圖形和數字。因為常年不見陽光,很多內頁都已經發黃,湊近了可以聞到一股霉氣。

父親帶著它們來到這個地方的時候一定滿懷凌雲壯志,但是後來他發現自己來到的是一片流沙海,更可怕的是,他還沒有能力走出去,唯一能做的就是在這裡一日日沉沒下去,眼睜睜地看著自己消失,最後沒頂。

我不明白他為什麼會和母親結婚,她只有小學學歷,娘家是那個小城城郊的農戶,年輕的時候長得好,在那個年代能夠在幾千人的大廠里脫穎而出,嫁給唯一的城裡來的大學生,我想她一定是驕傲過的,但她很快就發現這個決定的錯得有多離譜。

家裡的氣氛是陰鬱的,這種不快樂從父親身上不停歇地散發出來,感染到每一個角落,然後在我出生之後變本加厲。

童年的時候我甚至不敢與他同在一個屋裡待著,害怕他突然爆發的怒氣,還有憎惡的眼神。我書讀得不錯,但他從未露出滿意之色,看著我的成績單沉默,然後丟回我面前轉身離開。

作為一個孩子,在對一切能夠取悅父親的方法絕望之後,我開始逃避與他的相處。所幸母親天性很樂觀,一個人承擔所有家務,對我溫柔照顧,她文化不高,喜歡坐在我書桌邊默默看著我寫字,冬天攢下雞蛋與紅糖一起燉了端過來,看著我喝的時候喉頭滾動,接過空碗的時候微笑。

再後來父親回城無望,開始酗酒,喝醉以後眼神陰沉,操起手邊任何一樣東西丟向我們,最可怕的一次是過年,母親在廚房用圓鐵勺做蛋餃皮,他在屋裡獨自喝酒,酒瓶空了,叫我進去,我正埋頭攪肉餡,沒有聽見,抬頭看到父親雙目血紅,空的酒瓶從三尺外砸過來,當胸一記。

媽媽扔下鐵勺跑過來擋在我們之間,我扭頭跑出去,屋外冰天雪地,胸口痛得發悶,跑出大門的時候風像刀一樣割過肌膚,十數步之後又扭頭跑回去,正看到他們扭做一團,母親瘦小的身體好像狂風中的一片葉,扭曲著怪異的角度,竭力抵擋父親要衝出來的瘋狂。

我拉著她一起跑,然後在河邊哭叫,說了很多十幾歲女孩子絕望後會冒出來的歇斯底里的蠢話,而她默默流淚,最後抱著我的頭說會好的,那是你爸爸。

我內心一直有一種朦朧的感覺,父親恨我,還有這個家,不過沒人告訴我原因,到後來我也不再關心,高三時填報高考志願,我選擇回到上海,祖父祖母早已逝世,姑姑一家住在老式弄堂房子里,空間窄小得轉不開身,看到我們去的時候目光冷硬。母親陪我在一個悶熱的小旅館住了一個月,高考結束之後才回到廠里,也是在那年夏天,母親突然病逝。

她曾經是那樣一個年輕健美的姑娘,死時卻已經變得消瘦單薄,下葬那天外婆哭天搶地,咒罵不休,說父親狠心,不就是沒了一個娃,居然這麼狠心,恨一輩子。

我終於知道那個埋藏多年的秘密,母親在我兩三歲的時候曾經又有過一個孩子,父親夢寐以求的兒子,但是她懷孕三個月的時候,沒有告訴任何一個人,獨自坐車到城裡將孩子做了人流。回來以後面對暴怒的父親只說了一個理由,「我想小歡過得好。」

我叫常歡,媽媽起的名字,我大了以後常覺得這個名字起得好,因為就算我被人戳著脊樑逼到角落的時候,別人一聲咬牙切齒的常歡,也能提醒我這名字的本意,至少給我起這個名字的人,是衷心希望我常常歡樂的。

家裡的條件只有這些,母親早已料到弟弟出生以後面對我的是什麼,又知道父親對兒子的渴望和熱切,所以竟用了這樣決絕的辦法成全了我。

父親想要一個兒子,他對自己這一生早已感到絕望,只想要一個兒子來承載所有的夢想,走他走不到的路,去他想去的地方,我的出生是讓他失望的,母親的行為又給了他致命一擊。或者在他眼裡,我才是劊子手,我的存在就是原罪。

一切的憎恨和厭惡終於有了解釋,我拒絕再與父親說話,再也沒有開口叫過他。拿到錄取通知書當天我便開始整理行李,收拾東西的時候看到他走過來站在我旁邊不說話。

我沒有抬頭,眼角餘光看到他垂在身側的一隻手。常年酗酒,他雙手早已開始顫抖,這時更抖得厲害,我不出聲,他也不說話,最後蹲下來,把一樣東西放在我的皮箱上,然後轉身走了。

那是一張存摺,寫著我媽媽的名字。

第2章

就這樣,我拖著一個簡單的皮箱,坐火車來到上海,住進了大學寢室。

我的成績很好,進的是上海最好的大學。安頓下來之後我仔細盤算了存摺里的金額,給自己找了幾份家教和兼職的工作,用以維持生活。那時候我的夢想很簡單,順利畢業,在上海找一份工作,然後就這個城市裡安身立命,永遠忘記過去的一切。

成績是我唯一值得驕傲的東西,除此之外,我的大學生活乏善可陳。同學大部分是上海土生土長的女孩,穿著時髦,我與她們格格不入,同寢室的費春妮也是從小城出來的知青子女,好歹與我有點共同語言。春妮在上海有叔叔一家,但她和我一樣不受歡迎。

那個時代城市裡每個人的生存空間都是逼仄的,一代人接著一代人出生,老老小小擁擠在一起,仇視每一個可能會侵佔掉一絲空間的外來者。當時覺得人性令人齒冷,現在的我卻完全可以理解,如果一個人連自己的生活空間都不能保證,那又拿什麼去要求他們善待外來者?

春妮性格比我活潑,很快對這個城市熟悉起來,休息日拉著我去人民廣場地下逛街。我們都不是有錢人,其實就是赤貧,不過她興高采烈,而我一直把雙手插在外套口袋裡微笑。

我也愛美,不過我已經打定注意,不再靠家裡的一分一毫,所以現在還不是時候。

春妮買了生平第一雙長靴,花了一百三十五元,將近一個月的生活費。她在店裡就迫不及待地換上,也不捨得脫,將舊鞋放進鞋盒裡拎了回來。

進校之前我笑她老鼠不留隔夜食,一天都不肯等,穿那麼漂亮回來給門房老伯看嗎?她抓著我的手臂說,「常歡,我不想等了,我就是要打扮得漂漂亮亮,要和城裡的女孩子一樣,我一天都不想等了。」

那是個周日,周末回家的上海女孩都已經回到寢室,春妮的靴子立刻被注意到,其中一個張口說了句,「新靴子啊。」

她們平時很少與我們搭話,春妮笑開來想回答,但她沒有停下腳步,端著水盆與我們擦身而過,「人造革的吧?硬得跟紙板一樣。」

春妮在原地僵立,我心裡也覺得涼,但仍是拉住她的手勸,「別理她們,我覺得挺好看的。」

她猛地甩開我的手,叫了一聲,「你覺得好看有什麼用!」

第二天春妮對我說抱歉,我那時候正要去圖書館,對她笑笑說沒事,又問她要不要替她佔個位置。

我們的友誼好像又恢復了,但我再也沒有見她穿過那雙靴子,它就這樣曇花一現,憑空消失了。後來春妮開始經常晚歸,衣著打扮漸漸不同,再不去街邊小店。兩個月以後的一天,她通宵未回,查鋪的時候我的心怦怦跳,所幸她睡上鋪,走之前又把被子扯開,居然平安無事。

第二天春妮是被一輛車送到學校的,腳下已經換了柔軟的黑色羊皮靴,手裡的□面柔軟,金色的把手閃閃發光。

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春妮也不說,一次與她走出校門的時候又看到那輛車,有個男人停下車按下窗笑看了她一眼,目光筆直,即便在光天化日之下也讓人覺得是□裸的,而她後退一步,好像眼前有白晝生鬼魅。

這件事對我的衝擊太大,當晚回到寢室之後根本不能入睡,後來在黑暗裡強迫自己閉眼睛,朦朧做了夢,驚醒之後一身虛汗,翻身下床去找皮箱里的那張存摺,一直到摸到那個皺皺的表面才驚魂初定。

存摺里的錢有一半付了這個學期的學費,餘下的剛剛夠我付清下學期的,我不會為了一雙羊皮靴和一隻包羨慕任何人,但如果它空了。

如果它空了……

我在黑暗中打了一個寒噤。

我從入學以來一直在打工,做家教,還有去麥當勞兼職,常常對付完頑劣的初中生之後便立刻趕到二十四小時的快餐廳做晚班。

麥當勞時薪七塊五,晚班有補貼,九塊,我一直申請做晚班,這樣能夠在有限的單位時間裡增加收入,而且有免費的漢堡吃,省一頓晚餐。

家教二十元一小時,不穩定,有次我去一個初三男生的家裡,他家在松江,我倒了三部車才到那裡。他一個人的房間比我全家住了十幾年的那間宿舍大兩倍,窗外可以看到青翠的佘山山景,他蹺著腳打遊戲,斜眼看我,最後在我講題的時候突然把手伸過來,伸進我的衣領,我給了他一耳光,然後被他媽媽推出他家大門。

即便是這樣,兩項打工加起來的收入,也只是堪堪夠我的生活而已,我又想到了春妮,我當然不會因為一雙靴子一隻包便改變自己,但是我需要錢。

再次睡著前我下定決心,一定要找一份報酬更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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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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