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56節

第55~56節

艾米:塵埃騰飛(55)

陳靄沒把滕教授勸回家去,反倒被他拉下了水,上網看了成人小電影,還騰飛了一次又一次,把自己搞得精疲力盡。不過那是銷魂蝕骨后的精疲,是身心愉悅的力盡,說不完的暢快,道不盡的愜意,彷彿身體的每個細胞都被一個高明的按摩師精心按摩了一番似的,真箇叫做「通體舒服」,睡得特別香特別沉,連夢都沒做一個。

屈指算來,她今生今世已經騰飛了四大四次了,前三次可以說是天上掉餡餅,她接住吃了就是,但這一次卻是她自食其力,按照滕教授的食譜,自己親自做的餡餅,別有一番風味,很有勞動人民當家做主的自豪,也為今後描繪出一個個豐收年景。

她發現這次騰飛之後,她沒感到太內疚,前幾次站在那裡監視她的那個陳靄,這次似乎處於半退休狀態,只在她完事之後去上廁所時露了一下面,被她在心裡呵斥了一句「看什麼看?我又沒殺人越貨,謀財害命,你管我那麼多幹啥?」,那個陳靄就悄悄退場了。

她沉浸在自娛自樂之中,完全忘了自己對滕夫人許的諾。但滕夫人沒忘,正心急如焚地指望著她呢,昨晚就打了好幾個電話,但她睡得很死,沒聽見,今天上午滕夫人又打電話來詢問戰果。

她拖延說:「正在做實驗,我們下班后再談吧。」

下午她還沒下班,滕夫人的車就等在她的實驗樓下了,一個電話打上來,她只好硬著頭皮下樓去。剛上車,滕夫人就問:「你勸過他了?他怎麼說?」

「他—呃—-」陳靄把滕教授有關孩子教育的話轉述了一下,還沒說完,滕夫人就叫起來:「他還好意思說我教育方式不對?他的教育方式才不對!專門跟我唱反調,把兩個孩子往邪路上領。我不讓兩個孩子玩遊戲機,你猜他怎麼著?」

「他—讓他們玩?」

「光是讓他們玩?他專門買了個遊戲機,還有遊戲帶,放在他辦公室里,讓兩個孩子躲在他辦公室玩—」

對這一點,陳靄就不知道該如何評價了,她建議說:「你們兩個人可以找個機會好好談談,畢竟你們的目標是一致的,都是希望孩子好,只不過方式不同而已—」

「他是希望孩子好嗎?他希望孩子好還會讓孩子玩遊戲機?我為這事罵了他不知多少次了,但他會聽嗎?他嘴裡不說,暗中仍然搞他那一套,搞得兩個孩子都不喜歡我,只喜歡他,因為他嬌慣他們,縱容他們,孩子要什麼,他給買什麼,孩子要幹什麼,他就讓他們干,他只要孩子成績好,思想品德方面他全都不管。哼,這兩個孩子,如果不是我堅持嚴加管教,早就被滕非慣上天去了—」

陳靄好了傷疤忘了痛,毛遂自薦說:「那等我有機會了跟滕教授談談,勸勸他—」

但滕夫人似乎不再把她當救命稻草了,沒像上次那樣急切地央告她去勸滕教授,而是深表懷疑地問:「你勸他,他會聽嗎?離婚的事你跟他談了沒有—他怎麼說?可能你勸也不起作用吧?」

「他說—-他說他本來不想離婚,想等到孩子上大學了再離—但是—」

滕夫人受傷般地叫起來:「什麼?他說來說去都是想離婚?我看人家說的沒錯,滕非肯定是找下情人了,不然不會這麼鐵了心地要離婚—連孩子都不顧了。男人就是這樣,如果他沒找下情人,他一般是不會跟老婆—分開的。你覺得滕非的情人會是誰?」

「你別聽人家七說八說—」

「會不會是你那個roommate(同屋)?那個小—什麼來著?小杜吧?」

陳靄連忙否認:「肯定不是她,肯定不是她,她馬上就要去P州了,怎麼會是她?」

「她要去P州了?那肯定是她!難怪滕非這次拼死拼活地要搬出去,原來是想跟那個婊子養的去P州!」

陳靄急了:「不是的,不是的,小杜跟滕教授真的沒什麼!」

「那就是小韓!」

「小韓—不是回中國去了嗎?」

「那就是中文學校那個姓李的騷貨—」

這個小李她是聞所未聞,不好替人分辯,而且還有點好奇,不禁問道:「小李—是什麼人?」

「是中文學校的老師。肯定是她!難怪滕非總是搶著送孩子上中文學校呢,原來是跟那個騷貨勾搭上了!等我去找那個姓李的問個明白!」

陳靄慌忙阻攔:「王老師,我覺得—最好不要—去找—李老師—問個明白—-一個是沒什麼證據,怕搞錯了,再一個—」

「再個怎麼啦?」

陳靄小心勸道:「再個也怕滕教授覺得你—不講道理—對你印象越發搞壞了—」

滕夫人煩了:「他憑什麼覺得我不講道理?那些婊子養的才不講道理,她們偷了我的丈夫,還不准我去鬧?有種的就別偷,要偷就別怕我去鬧!」

陳靄最怕滕夫人義憤填膺了,只要滕夫人一義憤填膺,她就束手無策了,因為她潛意識裡是相信「理直氣壯」的說法的,覺得理不直的人氣就不會壯,既然滕夫人這麼義憤填膺,那總是有道理的。但她憑直覺又知道滕夫人說得不對,就是不知道哪裡不對,於是張口結舌,不知道怎樣才能說服滕夫人。

她乾脆不再提什麼建議,只默默地做飯,聽憑滕夫人猜這個猜那個,差點為滕教授猜出一個加強排的情人來。

但她沒太在意這個,因為滕夫人猜得越多,越說明是在捕風捉影。老話說「法不責眾」,滕夫人猜出這麼多嫌疑犯來,不可能對每個嫌疑犯下手,也就是猜猜而已,圖個嘴巴痛快。

但她很快就發現自己犯了判斷錯誤,法是不責眾,但滕夫人不是法,所以滕夫人可以責眾,一個一個地責。

有一天,陳靄剛從滕教授那裡吃完飯回來,小杜兩眼紅腫怒氣沖沖地迎上來,劈頭蓋腦喝斥道:「你在外面瞎說些什麼?搞得王蘭香找上門來跟我鬧—」

陳靄糊塗了:「我沒說你什麼呀。」

「你還不承認?她親口說的,是你告訴她的—」

「我告訴她什麼?」

「你告訴她說我—要到P州去了,還說我—-跟—滕教授—什麼什麼的—」

陳靄氣昏了,先跟小杜賭咒發誓解釋了一番,然後當著小杜的面就給滕夫人打電話,質問滕夫人:「我什麼時候說過小杜跟滕教授—什麼什麼的?你怎麼—亂講?」

滕夫人絕口不認:「我亂講什麼了?我提都沒提過你的名字,肯定是那個賤貨自己心虛—」

陳靄更糊塗了,不知道究竟是小杜在撒謊,還是滕夫人在撒謊,或者兩人都在撒謊,她沒法追究,只好白白挨了小杜一通訓斥。

小杜肯定向滕教授撒嬌了,因為小屈又奉命來保護「滕教授的女人」。好在小杜很快就離開了D市,去了P州,滕夫人不可能追蹤到P州去,小屈保護「杜嫂」的任務勝利完成。

陳靄鬆了口氣,但小屈很快就又有了任務,還是保護「滕哥的女人」,這次是「李嫂」,也就是中文學校的李老師。

這事是滕教授告訴她的,據說滕夫人特地選在李老師在中文學校教課的時候去鬧,直接闖進教室里,一把蒿住李老師的頭髮就往教室外拖,幸虧李老師死抓著桌子腿不放,才沒被滕夫人拖到教室外痛打。

中文學校的人告狀告到滕教授這裡來了,要求滕教授管管自己的老婆,滕教授建議李老師求助法律,向警方報案。

但李老師不願意報案,說自己是C大一個中國學生的家屬,F2簽證,不能在美國工作,按理說不能任職於中文學校,除非是不要報酬,義務教課,但中文學校付了李老師工錢的,所以中文學校和李老師都決定不報案,免得把事鬧大了,中文學校會擔個非法僱人的罪名,而李老師會擔個非法打工的罪名,大家都吃不了兜著走。

中文學校為了避免麻煩,還勸李老師辭職,或者義務教學,李老師無奈,只好辭掉了中文學校的教職。滕教授也無奈,只好派小屈保護李老師。

陳靄很同情李老師,覺得李老師太可憐了,當著自己學生的面,被人抓住痛罵,還被扯得披頭散髮的,這多丟人啊!可以斷定,李老師被人拖倒在地,抓著桌子腿不放手的形象,肯定沒法從孩子們的腦子裡清洗出去了。現在李老師工作也搞丟了,還成天提心弔膽,怕王蘭香繼續找來鬧,還怕美國移民局追究非法打工的事,說不定連滕教授的氣味都沒聞到過,白背了一個名,真是倒了八輩子的霉。

陳靄正在為李老師唏噓,未曾想下一個就輪到了她自己。

那天晚上,陳靄從滕教授那裡回來,剛進門,還沒來得及關門,就見一條黑影閃了進來,她定睛一看,是滕夫人,她還以為滕夫人是來找小杜鬧事的呢,連忙聲明說:「小杜已經到P州去了—」

結果滕夫人指著她大聲罵道:「好你個婊子養的!你偷人偷到老娘頭上來了?我說怎麼滕非這段時間這麼鐵了心要離婚呢,原來是為了你這個賤人!」

陳靄活了大半輩子,還沒被人劈頭蓋腦用這麼骯髒的話罵過,血一下衝到臉上,耳朵也轟鳴起來,四肢發冷,口唇發麻,除了「你你你」,其他什麼都說不出來。

滕夫人幾步凶到她跟前,指頭快戳到她臉上了:「你的騷X發癢啊?你發癢不會在牆上擦嗎?非得要偷我的老公給你止癢?」

陳靄一急,更說不出話來,只會流淚。

滕夫人像是受了傳染,也流下淚來:「姓陳的,你憑良心說說,我王蘭香對你怎麼樣?我待你不薄吧?我把你當自己的親姐妹看待,但你呢?你這個忘恩負義的賤人,你竟然在我的鼻子底下搞我的丈夫,你是人不是人?」

「我—我—-」

「你怎麼啦?你還敢不承認?賤貨!像你這種又老又髒的女人,滕非會瞧得起?肯定是你死乞白賴,投懷送抱—」

陳靄一句話也說不出來,眼睜睜地被滕夫人罵了刻把鍾。

滕夫人罵夠了,扔下一句話:「婊子養的,你聽好了,老子以後見你一回就罵你一回,一直罵到你滾回中國去為止!」

滕夫人走了,陳靄的四肢才恢復行動功能,幾步衝進自己的卧室,撲到床上痛哭一場,然後給滕教授打電話。他剛一接,她就又哭了起來。滕教授嚇得連聲問:「怎麼啦?怎麼啦?你別哭啊,出了什麼事?快告訴我!」

陳靄哭哭啼啼地把滕夫人找上門來大鬧的事講出來,但她發現沒什麼可講的,因為滕夫人那些話她都說不出口,她說來說去都只有一句話:「她罵我,罵得很難聽。」

滕教授咬牙切齒地說:「這個女人真是可惡,等我去教訓她—」

陳靄慌了:「你別去,你別去,你一去她更要以為我跟你有什麼了—」

「那怎麼辦?就讓她這樣欺負你?」

「你—知道不知道她—怎麼會突然懷疑起我來?」

「我也正在想這個問題—」

「是不是她—跟蹤我去你那裡了—」

「你去我那裡也沒什麼,就是做個飯—」

「但她就不會那麼想了。等我打個電話,給她說明一下吧—」

滕教授擔心地說:「你還給她打電話?不怕她又亂罵你?」

「電話上不要緊,如果她罵人,我就把電話掛掉。」

「也行,你只記著別把她的話當回事,就當她罵她自己的—」

陳靄膽戰心驚地給滕夫人打電話,那邊一聽是她,就又開罵。她抽空子說:「王老師,你聽我說,我跟滕教授—什麼事都沒有—」

「你還什麼事都沒有?你的自行車不是他買的?你辦身份的錢不是他付的?你不在他面前騷,他會無緣無故在你身上花錢?」

陳靄一聽這話就有點慌了:「我—-王老師—你這是—聽誰誰—誰說的?」

「你休想從我這裡套出名字來,別人告訴我,是為我好,怕我蒙在鼓裡,我不會把別人供出來—」

「但是事情不是這樣的啊,車是他—賠給我的—-錢—-錢我已經還給他了—」

滕夫人不聽她的申訴:「你還他了?你拿什麼還他?還不是拿你的賤X還他!我警告你,不准你再見滕非,不然我告到移民局去,馬上把你遣送回去—」

滕夫人說完就掛了電話,陳靄趕快向滕教授求救。

滕教授說:「自行車的事,應該只有我姐姐知道,但我不相信我姐姐會對王蘭香說這事。辦身份交錢的事,連我姐姐都不知道,這到底是誰告的密?」

「是不是—小杜對她說的?」

「小杜應該不會對她說這些,而且小杜也不知道辦身份的事—」

「她還說了,只要碰見我,就要罵我,還說如果我再跟你見面,她就要告到移民局去—」

「你別聽她嚇唬你,你又沒違反移民法,她能告你什麼?倒是她這個罵人很煩人,這樣吧,我還是請小屈去保護你。如果她打電話騷擾你,你把她錄下來,報警告她。我們去買一把槍,她什麼時候闖進你家,你就開槍—」

陳靄嚇昏了:「開—開槍?」

「別怕,如果她上你家鬧,就是侵入你的私人領域,你警告了她不聽,你可以開槍自衛—」

艾米:塵埃騰飛(56)

第二天,滕教授就來約陳靄一起去買槍。她正在上班,如果是剛來那會,她一定會去向老闆請假。但現在她已經在這裡幹了這麼久了,很多道道都摸熟了,知道出去辦個事吃頓飯什麼的,不用向老闆請假。

她坐上滕教授的車,擔心地問:「真的買槍?你—你會不會開槍?」

「我不會,從來沒摸過槍。」

「那我們買槍有什麼用?」

「不會可以學嘛,D市有射擊場,有射擊教練,我們可以到那裡去學射擊。你放心,在美國只要你捨得出錢,連自殺都有人教你,更別說放槍了。」

「如果我—開槍打—打傷了她—,會不會—要我—坐牢?」

「不會,你是正當防衛。當然你要先警告她—」

「如果我把她打死了,你—的兩個兒子不是沒媽媽了?」

「你可以朝那些不要緊的地方打,朝空中打也行,主要是嚇唬她。我已經打電話警告過她:上門鬧事是違法的,如果她再上門鬧事,你會開槍的。我想她不會跑你家去鬧事了,買槍只是以防萬一—」

「什麼?你—已經對她說了—槍的事?那她不是更—恨我了?」

「她恨你是不可避免的,現在重要的是要用法律來威懾她,讓她知道她的所作所為是違法的,而你是可以正當自衛的,免得她總是去騷擾你—」

陳靄想到可以朝空中放槍,心裡安頓了許多,買槍就買槍吧,也算開個眼界,她一向喜歡男生喜歡的東西,如果能玩玩槍,也挺不錯的。要是王蘭香來鬧,就往空中放槍就行了,也不用花錢請人教射擊,反正就是嚇唬嚇唬人,槍打得越沒準星越好。

兩人來到一個賣槍的店子,店面不起眼,但店裡的內存可真讓陳靄大開眼界啊!她一輩子都沒看見過這麼多真槍,應該說她一輩子連一把真槍都沒見過,她只在電視電影里看到過槍,但那肯定都是假的,現在這麼近距離地看那些真槍,反而覺得不真實了,簡直像玩具一樣,很難想象那麼小巧的玩意可以打死人。

槍店的老闆過來跟他們打招呼,滕教授說明了來意,老闆很熱情地向他們介紹各類槍支的性能和用途,聽說是這位女士用來防身的,老闆建議他們買一款小巧玲瓏的手槍,還拿了好多把出來,讓他們挑選。

兩人都不懂槍,選來選去也只是選外貌和手感,最後選定了一款Browning手槍,因為滕教授說這大概就是翻譯小說里提到過的勃朗寧手槍,陳靄一聽這個名字就很喜歡,於是決定就買這一款。

滕教授當仁不讓地掏錢包付賬,但老闆說需要填一個表,做背景調查用的,需要根據購槍人提供的個人資料到聯邦的資料庫里進行背景調查,主要是看看購槍人有沒有犯罪記錄,有沒有心理疾患,是不是在逃犯,是否被美國軍隊開除過,等等。

滕教授對陳靄說:「還是你填吧,因為槍是給你用的—」

陳靄底氣很足,知道自己絕對經得起背景調查。她把表填好后交給老闆,但老闆看了一眼就說不能賣槍給她,因為本州有規定,non-immigrantalien(非移民類外國人)不能持槍。

滕教授立即說:我是美國公民,還是由我來填表吧。

老闆說:你填表就是調查你的背景,也就是你買槍。如果這槍是給這位女士用的,那麼你買也沒用,因為她仍然沒有持槍證,不能使用你的槍,否則就是違法。老闆安慰說,non-immigrantalien也不是絕對不能持槍,但有一些附加條件,你們可以到本地FBI(美國聯邦調查局)大樓去打聽一下。

兩個人空手離開槍店,滕教授還想到FBI大樓去打聽,但陳靄堅決不肯去了,說出來時沒請假,耽擱太久不好,滕教授沒再堅持。

陳靄倒不在乎能不能持槍,但這個規定加重了她的擔心,看來小張他們說的不錯,在美國,是不是美國公民,有沒有綠卡,待遇是非常不同的。她能理解這個,畢竟是人家的國家,難道人家的政府不向著它自己國家的公民,還會向著外國人?

現在她更緊張了,王蘭香是美國公民,可以持槍,而她不能持槍,可別搞得王蘭香把她殺了。雖說王蘭香殺了人也要受法律制裁,但聽說美國很多州都沒有死刑,而她又是外國人,自己跑到別人國家來的,被美國人殺死了,那還不是自找的嗎?如果王蘭香還栽給她一個「第三者插足,破壞美國人家庭」的罪名,說不定搞到最後她被打死了,而王蘭香卻逍遙法外。

她把自己的擔心說了一下,順口說:「如果我被她打死了,那可真是死得冤枉啊!我跟你什麼事都沒有,白背一個名,白送一條命—」

滕教授沒答話,但轉過臉來,一直看著她。她愣了一下,解釋說:「我就是順口說說—-你別想到—別處去了—」

「我沒想別處去,我是在想—如果真的發生—那樣的事—我不會—讓你一個人走的—」

兩人沉默了一陣,滕教授說,「你乾脆搬到我那裡去吧,或者我搬你那裡去,我來保護你—」

陳靄連忙推脫:「算了算了,那像什麼話?現在還什麼事都沒有呢,就已經惹了一身狐臊了,如果我們搬到一起住,那真是跳進黃河都洗不清了。」

滕教授沒勉強,只說:「我先叫小屈來保護你吧—」

於是小屈又來保護「滕哥的女人」,主要是「陳嫂」需要外出的時候,就打電話給小屈,讓小屈開車送她去。但下班之後,還是滕教授來接,她在滕教授那裡做完飯,吃完飯,由滕教授送她回家。

她開始有點怕事,提議這段時間就不到滕教授那裡做飯了,免得讓王蘭香看見更要大鬧。但滕教授不同意:「怕她幹什麼?她這種人,就是吃准了你膽小怕事,才敢大吵大鬧,你越怕她,她鬧得越歡,只要你不怕她,她也就沒什麼招了。」

「不是什麼膽小怕事,主要是覺得—跟她這種人鬧—不值,讓別人看見了—笑話—」

「她就是利用你這種愛面子的心態來打擊你,你可別上她的當,她鬧,丟的是她的人,人們應該笑話她,而不是你—」滕教授安慰說,「你放心,有我在旁邊,她不敢鬧的—」

王蘭香似乎真不敢找自己的丈夫鬧,陳靄每天去滕教授那裡做飯吃飯,飯後跟滕教授一起散步回家,王蘭香肯定知道,但從來沒找上來鬧過。

陳靄覺得很奇怪:「她找你鬧過沒有?」

「以前沒搬出來時鬧過,現在沒有。」

「真奇怪啊,她怎麼不找你鬧呢?是你要跟她離婚,又不是我們要跟她離婚—」

「誰知道?有些女人就是這樣,丈夫離開她們,她們不從自己身上找原因,也不從丈夫身上找原因,總覺得是別的女人在勾引自己的丈夫,只要把那些女人打退了,丈夫就會回到她們身邊去—」

「她們的丈夫會回到她們身邊去嗎?」

「有的可能會回去吧,不然早就沒人這樣鬧了—」

「你呢?」

「我?她越鬧我越不會回到她身邊去—」

「她以前—在國內的時候—這樣鬧過沒有?」

滕教授有點尷尬地說:「也鬧過,是一個系的同事,我們什麼事都沒有,但王蘭香跑到別人上課的教室去鬧—搞得我在G大抬不起頭來,只好—考研究生到別處去,換個環境—」

「你們結婚前—她鬧過沒有?」

「也鬧過—」

「她婚前就這麼—愛鬧—你還跟她結婚?」

「那時覺得—她這也是一種—愛的表現—而且那時—她也沒—鬧這麼厲害—雖然也去找別人,但一般還是–講道理的—只是去宣布一下我們的戀愛關係—叫人家別打我的主意—」滕教授坦白說,「說實話,她這麼愛鬧—別的女人都怕了她—自從跟她談戀愛—就沒別的女人敢理我了—-連一般的—正常來往都不敢—」

「所以你就跟她結了婚?」

「當然不是僅僅因為這個跟她結婚,但這—也算一個原因吧—所以我是—自作自受—」

不知道是不是滕教授警告了的結果,王蘭香沒再找到陳靄門上來鬧事,也沒敢去她的lab(實驗室)鬧,但也沒放過她。現在王蘭香的那輛白色豐田車,已經成了陳靄那個公寓區的流動景點,只要有空,王蘭香就開著車在她公寓門前轉悠。

這就叫做「黃鼠狼放屁—打不死人臭死人」,雖然王蘭香這麼開來開去不能直接傷害陳靄,但搞得她心情緊張,十分煩惱,不知道這事何時才是個頭。

有一天上午,陳靄需要從學校回家拿點東西,考慮到是上班時間,王蘭香應該不會在附近轉悠,她就沒麻煩小屈或者滕教授,也沒騎車,怕待會回來時車位被人佔去了,反正離家不遠,走回去也就十多分鐘。

哪知道她還沒走到家門前,就被王蘭香的白色豐田給堵住了,她轉身就跑,但被王蘭香衝上來,抓住她的手提包帶子就開罵,又是那些不堪入耳的下流話。陳靄像拔河一樣跟王蘭香爭奪了一陣手提包,但沒分出輸贏。

她放開手提包,想舍包走人,但王蘭香又抓住她的衣服不放,還一口啐過來,不偏不倚正啐在她臉上。

她忍無可忍,拿出手機打了911。

王蘭香放開她,兩手叉腰站在那裡,嘲笑說:「你要報警?你那破英語,說不說得清楚?說不清楚老娘幫你說。」

一席話說得陳靄信心倍減,差點就打退堂鼓了,但已經有人接了電話,她只好硬著頭皮用英語報告說有人在路上攔住她,罵她。那邊問她事情發生的地點,幸好是在她住的那片,她知道地址,一口氣就把地點報了出來,那邊讓她留住證人和證據,說警察馬上就到。

陳靄打完電話,底氣足了許多,因為警方沒說「這麼點破事也報警?」,而是說警察馬上就到,說明警方很重視這事。她指著王蘭香說:「警察馬上就到,你有種別跑!」

王蘭香也不示弱:「我跑什麼跑?老娘又沒犯法,還怕警察?你自己倒是要小心點,你做第三者,插足我的家庭,警察不抓你,難道還抓我?你以為這是哪裡?是你們中國?切,美國法律不保護美國人的家庭和婚姻,難道還保護你一個外國人偷人養漢?」

陳靄一聽,又心慌起來。王蘭香在美國呆了這麼久,應該比她知道得更多,既然王蘭香底氣這麼足,怕也不是無緣無故的吧?不管怎麼說,警察都是美國人,總會有點向著美國人。

而且警察讓她留住證人和證據,但她並沒什麼證人,除了她自己,就是王蘭香,難道王蘭香能當她的證人?王蘭香學英語出身,又在美國上過大學,英語比她好,那還不是由著王蘭香對警察亂說一氣?

她最後悔的是她已經把王蘭香啐在她臉上的口水擦掉了,不知道待會還能不能讓警察相信她說的話,如果警察認為她撒謊,說不定真能把她遣送回中國去。

事情到了這個地步,她倒不是很害怕被遣送回中國去了,她最怕的是讓王蘭香看了笑話。她一想到王蘭香那個得意洋洋的樣子,氣就不打一處來,恨不得王蘭香今天不是罵了她一通,啐了她一口,而是捅了她一刀,開了她一槍,那就肯定能讓王蘭香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就在她的忐忑不安中,一輛警車開來了,下來兩個警察,一男一女,兩人像事先就分好了工一樣,一下車就各逮住一個談話,男警跟王蘭香談話,女警跟陳靄談話,還把她和王蘭香分得遠遠的,好像怕她倆串供一樣。

女警讓她把事情經過講一下,她想說王蘭香啐了她一口,但她忘了英語的「啐」是怎麼說的了。於是她想繞個彎,不說啐了一口,改說王蘭香把口水吐在她臉上,但她也忘了英語里「吐」和「口水」兩個詞怎麼說了。絞盡腦汁都想不起來,只好做了個啐的動作,然後說:「See?Likethis!(看見沒有?就是這樣。)」

女警一下就明白了,問是不是spitinyourface(向你臉上啐了一口)?

陳靄也是聰明人,心有靈犀一點通,一下就想起這個詞來了,連連說「yes,yes」。

女警一邊問,一邊做記錄,陳靄想,這大概就叫錄口供吧?但怎麼沒像電視里演的那樣,把她倆帶到警局去錄口供呢?看樣子在警察眼裡,這不是什麼大事,在路邊就可以解決。

她趁機看了看男警那邊,也一樣,邊問邊寫著什麼。

等到兩邊都談完了,兩個警察湊到一起低聲唧咕了一陣,男警就回到王蘭香那邊,而女警又在口供上刷刷寫了一陣,就讓陳靄簽字。

陳靄一看,寫的是事情經過,她從頭到尾認真看了兩遍,覺得跟事實沒什麼出入,就簽了字。

女警又把報告拿到王蘭香車跟前,大概是讓王也簽字,然後兩個警察都走了回來。

陳靄看見王蘭香打開車窗,向著她的方向做了個V字手勢,然後關上車窗,絕塵而去。

陳靄氣昏了,怎麼就這樣把王蘭香放跑了?難道美國警察真的像王蘭香說的那樣,不會找美國公民的麻煩,反而會找她的麻煩?她很後悔剛才簽了那個字,也許警察的報告里藏著機關,但她英語不好,沒看出來,就傻乎乎地簽了字,等於是被警察賣了,還親筆在賣身契上畫了押。

這傳揚出去,該是多麼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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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塵埃騰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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