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看守所灰色的高牆布滿了電網,監視塔和大門旁都站著全副武裝的警衛,在這座囚禁罪惡的建築里,每一根鐵欄、每一塊青磚都被刻上了法律的沉重與威嚴。
此時的夏英傑無論如何不會想到,就是這樣一次極偶然而又極不情願的「幫忙」,競然徹底改變了她的生活。無論血濺羅衫還是魂銷愛河;無論鐵幕橫屍還是臨危決斷……一切的一切都是從這一天開始的。
等計程車停穩后,夏英傑拎起一兜物品下車,並吩咐司機把車開到一旁等候。她站在門口下意識地往看守所那幢灰色大樓望了一眼,竟有一種被監視的感覺,渾身不自在,似乎自己的人格也頓時矮了許多。她禁不住又一次在心裡發問:以「前衛詩人」的清高,怎麼會有這裡面的朋友,夏英傑走到門崗,警衛拿起電話向裡面通報。片刻,來了一位中年警察,他打量了夏英傑一眼:「宋一坤正在接見室和他妻子見面」。
警察的眼神分明在說:如果會引起麻煩的話,你可以改日再來。
夏英傑對這種善意的暗示報以會意的一笑,解釋道:「我根本不認識這個人,只是受人之託順路來送點東西。」
「好吧。」警察同意了。
於是,夏英傑填寫完來訪登記,便跟著警察進了院內,到一間掛有「接見室」牌子的門前。
接見室約有三十多平方米,中間是由幾張桌子排成的長案,內側靠牆擺著長椅,屋裡空蕩蕩的,只有一男一女對面坐著,男人手裡燃著一支煙,女人看上去頗有身份。
女人注意到有人進來,以為是其他犯人家屬來探監,並沒有理會,還繼續她的對話,她極耐心而又極不平靜地說:「一坤,我從北京一千多公里趕來看你,即便是普通朋友,你也該說點什麼,況且我現在從法律上講還是你的妻子,雖然我以前傷害過你,但都過去兩年了,而且我也道過歉了,我們為什麼就不能重新和好呢?」
男人語調平淡地說:「道不同,不相為謀。我不會隨機應變,你也不要乘人之危。」
接著,兩個人都沉默了。
夏英傑馬上向男人問道:「請問,你是宋一坤嗎?」
女人聞聲站起來,兩眼立刻警覺地盯住了夏英傑。
夏英傑皮膚白皙,身材修長,一張好看的臉上有一雙令人為之傾倒的眼睛。她長發披肩,輕妝淡抹,身穿牛仔褲、運動鞋和一件挽起袖子的休閑衫,她的裝束與她的青春美貌融合在一起,有一種看似不加修飾、實則高貴淡雅的氣質美。尤其是她那雙眼睛,沉靜、自信之中似乎又包含著一縷淡淡的冷峻。
女人的目光由驚疑、敵視迅速轉換為冷漠和平靜,她把目光移向男人,語氣柔和地說:「一坤,既然你有客人,我就先走了,以後再來看你,多保重身體。」
女人說完,從容地拎起桌上的皮包,平靜地離開了,那種從容,似乎房子里並不存在第二個女人。桌上留下一堆高檔食品和香煙。
男人站起來問夏英傑:「你是誰?」
夏英傑答道:「我是方子云的同事,《玉南日報》記者,因為有採訪任務路過上海,方子云托我順路給你送點東西。這是方子云開的購物單,我是照單辦事。」
說著,她把拎著的物品放在桌上。她站著,準備馬上離開這裡。但她怎麼也無法將方子云與眼前的這個人聯繫起來,這種困惑使她不得不去仔細打量這個人。
宋一坤中等身材,相貌找不到一點可以引人注目的地方,白凈的臉龐略顯消瘦,像個書生,而眼睛卻深邃得似一口探不到底的古井。他穿著很普通,白襯衣外面罩著一件羊毛衫,下穿藍褲子、黑布鞋。他神態非常平靜,好像不是被囚禁在監獄里,而像是待在自己家裡。但是,不管這個人外表看上去怎麼普通,夏英傑還是洞悉到廠他渾身上下散發著的那種拒人千里之外的淡漠。
這與夏英傑的想像完全不同,因為從影視片里得來的印象,囚犯一定是光頭、面色死灰、一副喪家犬的樣子。
宋一坤看了一眼單子,只說了一聲「謝謝」便沒了下文,也不知是謝夏英傑還是謝方子云。
夏英傑說:「方子云讓我給你捎個話,說他打算還俗了,提前在你這兒掛個號。」
宋一坤沉默。
夏英傑道:「他希望你能表個態,以免日後當面拒絕面子上不好看。」
宋一坤停頓了一會兒,自言自語地說:「子云這個人哪,人佛門六根不凈,進商界狼性不足。」
夏英傑只覺得心裡怦然一顫。
夏英傑等著他說下去,見他並沒有繼續說的意思,便問:
「我就這麼轉告他?」
宋一坤點點頭。
「那我就告辭了。」夏英傑禮貌地點點頭,便轉身離開了。這次見面一直是站著進行的,前後不過三分鐘。
出了看守所大門,她發現那輛計程車不見了,只有一輛原先就停在路邊的黑色「皇冠」轎車。她站在路邊向來路張望,不相信司機會不辭而別,因為她還沒有付計程車費。
這時,「皇冠」車門開了,釋放出一曲悅耳的輕音樂,隨之下來一個女人——宋一坤的妻子。
「夏小姐不必找了,是我讓計程車走的,請你坐我的車回去,請吧。」
夏英傑知道,對方一定是看過門崗的出入登記簿了,而且其用心不言而喻。儘管她可以理解這種行為,眼睛里還是掠過一絲不悅。
「為什麼?」
宋妻不卑不亢地說:「請夏小姐順路談談。做為宋一坤的妻子,關注一下與他接觸的女人,不過份吧?」
夏英傑仔細端詳眼前的這個女人。
此人二十七八歲,身材、相貌十分標緻,服飾簡潔、華貴而富有品位,端莊之中流露著一股居高臨下的沉穩。
夏英傑不再說什麼,大方地向轎車走去。
夏英傑與宋妻並排坐在後座。司機駕駛著轎車平穩地上路了。
「我想,關於我的身份就免談廠吧。」夏英傑平靜地說,「我們是去採訪玉南油田的一支海上鑽井隊,需要從上海轉程。這次採訪,電視台派出三個人,報社來一個,就是我了。出發前報社的一位同事給了我一個地址和一張購物單,托我返回的時候順便替他看望個朋友。就這些。」說完,她看著宋妻,眼神在詢問她:「還有什麼要問的?」
宋妻點點頭,笑著說:「你的那位同事一定是方子云嘍,滿臉鬍子,神神道道的。」
「你認識他?」夏英傑問。
「他和一坤是同學,我跟一坤在江州的時候,子云來過家裡幾次。」宋妻說。
夏英傑從包里取出六十元錢遞給宋妻,說:「計程車費是我跟司機事先談好的,包括空車等人在內一共六十元。這錢不能由你出,請收下。」
「見外了。」宋妻將錢推回去,笑著說:「上海這一見,也算一點朋友的緣份,以後我和一坤到了玉南不也多了個管飯的地方嘛。」
夏英傑覺得再推讓下去沒有意義,只得把錢收起來。
「夏小姐哪裡畢業的?」宋妻消除了疑慮,似乎為了避免冷場才主動找話題。
「北大。」夏英傑答道。
這時,坐在前面的女秘書不失時機地插上一句:「鄧總,上個月來公司找你的那個法國朋友,據說也是北大畢業的。」
「你是說羅菲爾小姐?」宋妻不以為然地說,「那是我在巴黎留學時偶爾認識的,一面之交,談不上朋友。」
夏英傑絲毫沒有談話的興緻,心情雖然不是十分惡劣,卻也著實有幾分不快。她能感到來自身旁這個女人的那種只可意會的壓迫。她把視線移向車窗外,好象漫不經心地觀望熱鬧的街景,心裡暗想:這車是往哪裡開?怎麼不問我的住址?
轎車在一座高級飯店門口停下,司機告訴宋妻:國際飯店到了。
身著紅色制服的門童動作規範地上前拉開車門。宋妻與夏英傑握手,歉意地說:「對不起,今天打擾夏小姐了。我還有事,先下車了。」
宋妻下車后,對女秘書說:「你替我送送夏小姐。」正當她要轉身的時候,忽然又想起了什麼,從包里取出一張名片遞給夏英傑,「夏小姐,以後在北京若有什麼難處,請一定來找我,再見。」
夏英傑被動地接過名片,眼看著宋妻步態從容地走進飯店。
轎車重新啟動后,女秘書才問:「夏小姐住哪家飯店?」
「光明賓館。」
小麗想了一會兒,搖搖頭:「沒有印象。」
「那只是一家普通賓館,夠不上星級。」夏英傑說,「我是第一次來上海,認不得路線,邊走邊打聽吧。」
她臉上平靜,心裡卻在嘲諷自己:這個閑事管得真窩囊。再看手中的名片,上面印著精美的一行字:鄧文英,北京夢妮奧時裝總公司副總經理。
玉南市地處中原,歷代以黃河水災為患。這裡原是一片飽經戰亂的荒灘。閉塞、貧困,如果不是因為發現了大油田,或許至今還很少為人所知。自從十幾年前那場著名的石油會戰開始,隨著二十萬職工、家屬各路雲集,過去的窮縣便在一夜之間神話般地變成了城市,這塊土地也因石油而在全國小有名氣了。
夏英傑顧不得回家,只在集體宿舍過了一夜,第二天便上班了。她匆匆上班,並不是因為這篇報導,而是一個說不清道不明的原因促使她急於要見到方子云,一種第六感覺,一種模糊而又飄浮不定的東西像幽靈一樣在她潛意識裡遊盪。
她似乎發現了什麼,似乎本能地要捕捉到什麼,卻需要時間去證明那個空泛的感覺。
夏英傑來到報社,直接上文藝版編輯室去找方子云,她推門進去,對方子云笑道:「方大人,民女討債來了。」
方子云三十多歲,留著長頭髮,滿臉鬍子,戴一副近視眼鏡,身穿越野裝,是人們在影視片里常看到的那種具有藝術和學問象徵的作派。他性情怪僻,不善交際,終日與香煙、烈酒和詩歌為伴,先後發表詩作三百餘首,素有「前衛詩人」之稱,在海內外詩壇頗有名氣。
所謂「前衛詩人」,是指那些極少數走在詩歌創意最前沿的詩人們,代表著詩歌創作的最新走向。這些人大多都不太富裕而思想境界極高,對詩歌的迷戀,決不亞於一個教徒的虔誠。同時,這些人還常常具有某種瘋子的特徵,很難為俗人所理解。
方子云離婚後一直是孤身一人,他的妻子也正因為忍受不了他的嗜酒、怪僻和入不敷出,將他定性為「不是過日子的人」,結婚不到一年便離他而去,他倒也落了個自由自在。
夏英傑取出十幾張購物發票放在桌上,又道:「一共花了二百零四元,你付給我二百元吧,零頭就免了。」
「不多,不多。」方子云坦白地說,「我算計著不止這個數。」
「當然,計程車費給你省了。不過,代價太大。」她彷彿又感受到了轎車裡那種被壓抑的感覺。
方子云並沒有在意。他自顧從衣袋裡掏錢,數完了二百元之後,手裡的錢也就所剩無幾了。
「見到一坤了?」方子云問。
「豈止是見到了,還被人當成第三者審查了一番,這就是給你省計程車費的代價。」說著,夏英傑把那張名片遞給他。
方子云接過名片一看,笑了:「這麼巧哇,那你可是撞到槍口上了。鄧文英可不是個簡單的女人。」
「我領教了。」
「哦,感覺如何?」
「怎麼說呢?」夏英傑想了想,說,「好像總有一隻手在不停地往上托你的下巴,使你不得不仰著臉看她。其用心無非是讓你自卑、讓你知趣、讓你有點自知之明。」
「一點小誤會。女人嘛,可以理解。」方子云說完,話題一轉回到自己關心的問題,「你把我的想法都和一坤談了?」
「談了。」夏英傑說,「我與他見面最多不超過三分鐘,他也只說了兩句話。一句是我無意中聽到的,他對鄧文英說『我不會隨機應變,你也不要乘人之危』。再一句就是讓帶給你的,他說『子云這個人哪,人佛門六根不凈,進商界狼性不足』。」
「晤——」方子云略想了一下,分析道,「不說行,也不說不行,只擺事實講道理。這裡面就有學問了,不管將來出現什麼不好的結果,都是我咎由自取。」
夏英傑拿起桌上的名片放進包里,看似要告辭了,卻沒有動身,看著方子云問道:「我可是給你打了一回短工,你要不要表示一下?」
方子云一笑說:「不出所料,我准知道你得敲詐我。先記賬行不行?開支那天我一準兒請客。眼下你都看到了,我除了一顆真誠的心,什麼都沒有了。」
「今大我請你吃飯。」夏英傑語氣平淡地說,「晚上我打算在紅房子酒家請你,你能來,就當做回報我了。」
紅房子酒家是高檔餐廳,大多為有身份的公款食客所光顧,極少有人自費用餐。方子云抓起桌上的發票揉成一團扔進廢紙簍里,不屑地一笑說:「打住。這等玩笑開不得,我這人特別容易當真。」
「不開玩笑。」夏英傑認真地說,「劍南春酒如何?不委屈你吧?」
夏英傑在本市最高級的酒家請客,又是在對方欠她人情的背景下,這使方子云有些不敢相信。他睜大眼睛看著她,當從她鎮定的臉上確定此事當真時,他本能地警覺起來,謹慎地問道:「什麼企圖?請你也明確一下主題,這酒恐怕喝不得。」
夏英傑沉默了片刻,說:「我想了解一下你的那位朋友。」
方子云一怔,問:「出於哪方面考慮?」
「好奇,或者別的什麼。這要取決於我的感覺。」夏英傑平靜地說。
這回該輪到方子云沉默了。夏英傑的思維敏銳和善於洞察是報社同仁所周知的,聯繫剛才談話的某些內容,他似乎已經窺視到了她的潛在動機。雖然他並不知道夏英傑被當成第三者受到審查的具體細節,但是以他對這兩個女人的了解他幾乎可以斷定:鄧文英一定是用了小聰明辦了一件「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大蠢事。那麼,挖銀子也就不足為奇了。
他考慮了很久,然後自言自語道:「如果說鄧文英不簡單,那你夏小姐就是不得了嘍。」
「這就是說,你接受了。」夏英傑說。
「對朋友的起碼道義我還是有的,」方子云嚴肅地說,「不過,根據我所知道的事態,這個酒我可以喝。」
夏英傑當即說:「那就一言為定,晚上七點半餐廳見面。」
她離開編輯室,匆匆奔向打字間。
她坐下來開始在電腦上整理素材,但注意力卻怎麼也集中不起來,敲擊鍵盤的手指好像不屬於自己了,屏幕上的文字屢屢出錯。她的心已經開始亂了。
「紅房子」酒家坐落在繁華的商業街,街道兩邊店面林立,到了晚上,這條街就成了霓虹燈的河流,不斷變幻著的各種光彩將夜幕點綴得五彩斑斕。閃爍不定變幻莫測的燈光似乎又勾勒出一個浮躁的時代。
「紅房子」餐廳內以紅為主色,環境幽雅,桌上鋪著潔白的繡花桌布,做工精美的餐具在柔和的燈光下微微閃光,使人感到舒適、愜意。
在這座只有幾十萬人口的小城裡,夏英傑和方子云也稱得上是知名人士,只有這種地方才可以盡量避免熟人的打擾。同時,也只有這種環境才可以說明談話主題的規格和嚴肅性。
方子云拿起那瓶「劍南春」酒好一陣欣賞,先吃了一口冷盤,然後端起酒杯一飲而盡,情不自禁地說:「好酒。」
方子云自斟自飲,連喝了三杯,把空杯往桌上一瞰,這才說:「吃了,也喝了,就由不得我了。你我同事三年彼此都了解,不必兜圈子。你有什麼動機那是你的事,我無意成全你,也不會坑害你,我只遵循一個實事求是的原則。來之前我反覆考慮過了,因為宋一坤這個人不是用好或壞就可以說明的,所以我決定告訴你一件不該說的事,但有一個條件:無論今後發生什麼變化,這件事你只能爛在肚子里,帶到棺材里。」
夏英傑鄭重地說:「我向你保證。」
「我相信你。」方子云點點頭,他摸出一支煙慢慢地點燃,慢慢地抽。事關重大,他需要穩定情緒。許久,他開口了,「宋一坤是因偷稅罪被捕的,但他並沒有偷稅,偷稅的是別人。他是因為有人舉報他才被捕的,但根本沒人舉報他,舉報他的人正是他自己。他是我所知道的唯—一個把自己策劃進監獄的人。」見夏英傑不語,方子云倒上一杯酒,但沒喝,接著說:「宋一坤是上海東方裝飾工程公司總經理,被捕前半個月我接到他的一個電話便秘密去了上海,在上海只待了幾個小時,那封偷稅二十萬元整的舉報信是他親筆草擬的,由我抄寫一遍。我把匿名舉報信投進信箱后當晚就離開了上海,沒有人知道這件事。」
夏英傑心裡暗暗吃驚,甚至感到恐怖,她好像看見一個物體在從容地下沉,沉到普通人的眼睛和意識無法觸及的深度,而這深不可測之中卻蘊藏著可怕的鋒芒和能量。
夏英傑屏住呼吸沉思了片刻,緊張地問:「是什麼樣的需要使他必須到監獄里躲起來呢?」
「不知道,或者說不該我知道。」方子云回答道,「一坤有他做事的章法,舉報不法行為是每個公民的光榮義務,這個界線,他事先已經給我劃定f。」
夏英傑領悟地點點頭,沉默了好一會兒,她才感慨地說:「看得出,他是把你當成真朋友了。」
「一個不成器的窮朋友。」方子云刻意地補充一句。
夏英傑想說「不能以窮富論英雄」,但沒有說出口,因為方子云已經打算棄文經商了,目前只是個時間問題。時代變了,人的價值觀念也在改變,眼前這個曾立誓要固守陣地到最後一刻的前衛詩人,終於也動搖了,要下海、要發財、要做一個俗人。夏英傑從這位詩人的眼睛里看到的,不知是一個時代的進步還是一個時代的悲哀。
「他是不是黑社會的?」夏英傑問。
方子云哈哈一笑說:「你想哪兒去了?我告訴你,真正說起來宋一坤只有兩個朋友,一個是我,一個是葉紅軍,我們是大學的同班同學。葉紅軍對政治經濟學很有研究,早就出國了,先是在奧地利,后又移居義大利。」
夏英傑又問道:「宋一坤為什麼要離婚?」
「為了一句話。」方子云饒有興緻地說,「鄧文英有一次在氣頭匕說出廠一件一坤不知道的事。她說,別以為當初是我要追你,看上你的不是我,而是找爸爸。她父親是省交通廳長。」
「就為一句氣話?不能成立。」夏英傑說。
「當然,那只是個引子。」方子云說,「我以為,鄧文英始終擺脫不掉的是那股居高臨下的俗氣,可能是他們婚姻基礎的致命傷。」
「那麼,宋一坤是什麼背景呢?」
「窮山裡窮村子的窮孩子。」方子云感慨地說,「論學歷、家庭條件和社會地位,一坤是無法與鄧文英相比的,難怪有些老同學見到我說:宋一坤這小子不識抬舉,天生的賤命。」
接著,方子云簡要介紹了宋一坤的身世——
宋一坤出生在山東泰山腹地一個貧苦的小山村裡,三歲喪母,十一歲失去了父親,從此與姐姐宋寶英相依為命。自江州大學畢業后在省日報社做了三年記者,被省交通廳長看中調人交通廳任廳長秘書,在這期間認識了廳長的女兒鄧文英。鄧文英畢業於武漢大學企業管理專業,後到法國進修了三年服裝設計,任北京夢妮奧時裝總公司副總經理。鄧文英是受父親的影響嫁給宋一坤的,婚後宋一坤調到省經濟委員會工作,鄧文英一直看不出丈夫有什麼事業心,兩個人的關係開始出現矛盾,而此時的宋一坤也陷人了窘迫之境,周圍的人都認為他是抱了女人的大腿才得以有今天的,這種環境實際上已經斷送了他,他的任何努力都會因為鄧文英的家庭背景而統統變質。於是宋一坤提出離婚,不久又辭去公職,到上海組建私人公司。
夏英傑心裡想:能讓方子云這樣心高氣傲的人用如此的語調去評論的人,是要有點資格的,而輕蔑鄧文英這樣的女人,也是需要有點資格的。宋一坤的眼神里確實有一種與眾不同的沉穩,那沉穩像磁場一樣具有強大的吸引力,或許,那種東西就叫魅力。
「好了。」方子云笑道,「該講的和不該講的,都告訴你了,我也算是沒吃白食。」
夏英傑突然問道:「你為什麼要把宋一坤的情況告訴我?你完全可以不告訴我。」
「真是惟女子與小人難養也。」方子云笑著搖搖頭,端起杯子喝了一杯酒,身體往後一靠,慢條斯理地說:「如果這算是給你幫忙的話,這個忙是有副作用的,在宋一坤看來,好像我要利用某種勢態去企圖什麼,這會拈污了我們之間的君子之交。但我還是幫了你,因為我相信你決不是為了財富可以出賣自己的人,而且我也告訴你,到目前為止未一坤手裡並沒有多少財產,比起那些追求你的暴發戶宋一坤還算是窮人。這個人不一定能讓你過得好,但一定能讓你過得不平凡,這正是你想要的,你要的是一種境界、一種精神,而鄧文英要的只是物質上的成功。宋一坤這本書,鄧文英是讀不懂的,小市民式的小聰明也是讀不懂的。我以為,一本好書應該屬於能夠讀懂它的人。當然,這還要看看有沒有緣分,無緣也是一場空。」
夏英傑搖搖頭:「你太抬舉我了。另外,我只是向你了解一點情況,我並沒有表示什麼。」
「這種表示還不夠嗎?」方子云反問,然後說,「將來鄧文英也不要怪罪我,是她幹了一件『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傻事,要說有賦,也是她自己招來的。」
「就算是吧。」夏英傑點點頭說。
方子云問:「能不能告訴我,是什麼東西觸動了你?」
夏英傑沉思了一會兒,說:「我真的很難具體地表述出來,但我確實是感覺到了,可能是他的沉穩,也可能是他的沉穩之中那種不易被人察覺的敏銳。他講話很簡短,語氣也很平淡,但很有深度。他那句『我不會隨機應變,你也不要乘人之危』,讓你幾乎可以聞到那股男人原本的氣息。他那句『人佛門六根不凈,進商界狼性不足』,只十四個字就把你這個前衛詩人一語道破。聽這樣的語言,欣賞這種風格,我以為是一種人生的享受。很多東西,人只能去感受,用語言是表達不出來的。」
「精闢。」方子云說。
方子云感覺談得差不多了,於是故意看看手錶,然後將杯中的酒喝乾,收拾起應該拿走的煙酒。夏英傑則示意服務員結賬。
這時候,方子云把他事先醞釀好的一段話講了出來,他說:「臨走之前,我得發表一個鄭重聲明。我說過,我無意成全你,也無意坑害你。同事之間,我能為你做的就到此為止了。主意由你拿,事情由你做,無論將來結果如何,我都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同時,我保持中立也是為了避免一坤對我產生誤解,好像我要利用某種勢態去企圖什麼。」
「你多慮了。」夏英傑笑著說。
「紅房子」酒家門口停放著各種牌號的小轎車,方子云和夏英傑的兩輛自行車夾在當中顯得極不諧調。方子云打開車鎖,邊推著走邊自嘲地說:「我們是惟一騎車到這裡吃飯的人,就像孔乙己一樣,是惟一站著喝酒而又穿長衫的人。」
夏英傑差點笑出聲來。同時她也從方子云的語氣中感到了那種窮則思變的強烈願望。
機關公寓是一座五層樓建築,離報社不遠,夏英傑住在三樓。這裡名為集體宿舍,卻也有不少一時分不到住房的青年夫婦在此安營紮寨,所以過道里爐灶、炊具隨處可見。
她回到宿舍,渾身放鬆地倒在床上,伸手關掉了桌上的檯燈。她喜歡在黑暗中思考問題,眼睛什麼也看不見,只有大腦在活動,這樣更利於集中精力。這時候,腦海里呈現出的都是意識形態的東西,複雜的問題在這裡分解、歸類,該沉澱的和該漂浮的都呈動態,讓她一且瞭然。
現在浮現在她腦海里的,除了那雙眼睛還是那雙眼睛,像幽靈一樣揮不去、趕不走,讓她禁不住地心跳,而這心跳中不僅夾雜著惶恐,更包含著渴望。她一遍遍地問自己:曾經有過什麼人能讓你像現在這樣心亂如麻嗎?她又一遍遍地回答自己:沒有,從來沒有過。她恍然覺得,她在茫茫人海中已經尋找這個人很多年了。
「這大概就是緣分吧。」她想,這一切真像是老天爺精心安排過的一樣,偏偏讓她接受了這次採訪任務,偏偏又受方子云之託送東西,偏偏又在那一特定時刻遇上鄧文英,偏偏趕上他們婚姻已經名存實亡,偏偏恰逢宋一坤失去自由最沒落、最被動、最容易接近的時侯……這麼多的巧合只要有一個條件不成立,以後的事情就不會發生了。但是,這些巧合竟然全都融匯在了一起,這難道不是緣分嗎?
她想:天意,這個人是屬於我的,L帝把他擺在那裡就等著我去把他收回來。不屬於鄧文英的,即使她得到了也得失去;屬於我的,即使他曾經被人佔有也得把他還回來。方子云說得對,一本好書應該屬於能夠讀懂它的人。那麼,就讓我夏英傑來讀這本書吧,讀他的沉穩、敏銳,讀他深不可測的那些謎。
她問自己:就這樣突然愛上一個人,愛他什麼呢?又怎麼會愛上他呢?她找不到答案。但是,一個重大的決定已經在她腦子裡形成了,直覺告訴她,如果不抓住這個機會,眼下看似失之毫釐,將來的命運必是差之千里。她不想像現在這樣沒有一點激情地活下去,她要轟轟烈烈地愛一回,哭就哭個淚流成河,笑就笑個靈魂激蕩。
原來女人的愛情並不需要大多的理性,而更取決於她的直覺。
那麼,從何處入手呢?
前思後想,她認為目前是最佳時機。他是囚犯,失去了行動自由,始終居於一個地點,他是被動的,不得已的。而一旦他出獄便無疑於蛟龍入海,不但行蹤難以確定,而且還會有各種因素的干擾。那時,對於自己征服目標非常不利。
人生如戰場,戰機稍縱即逝,果斷是勝者必不可少的素質之一。即便是「乘人之危」也值得內疚一次。
夏英傑正想著心事,樓道里響起了腳步聲,又在門口停住了。一個男人的聲音說:「萍,我心裡真的很痛苦。」
林萍冷冷地說:「關我什麼事?我並沒有說要嫁給你。」
男的幾乎在乞求:「你知道的,我不能沒有你。」
這種在電視劇里常能聽到的道白令夏英傑幾乎笑出聲來,她打開燈起身拉開門,見一個曾是林萍「戀人」的男子站在門口,一副失魂落魄的樣子,便說;「這裡是女宿舍,有話是不是等到明天再談?」
其實,她本想譏諷那個男子兩句的,可話到嘴邊就變了詞兒,而且顯得溫和、客套。那男子沒想到房間里有人,窘迫之下趕快離開了。
林萍進屋甩掉高跟鞋換上拖鞋,一邊卸妝一邊問夏英傑:「阿傑,你什麼時候改那首詩?」
「你以為我真幫你改呀?我那是給你一個台階下。」夏英傑說著,掏出那首詩放到桌子上。
「唉,算了,是我不知趣。」林萍嘟囔道,隨後又精神一振,神秘地說,「告訴你一個最新消息,電視台要搞一次『玉南小姐』競選活動,冠軍不但可以得一筆獎金,還有機會做電視台特約演員。」
夏英傑答非所問地說:「你真放得下,好像剛才什麼都沒發生。」
林萍不以為然地說:「他爸爸不就是個處長嗎?萬一競選我要是當了冠軍,跟他不是太屈才了?我勸你也考慮一下,你什麼都行,就是因為太行,所以許多男人不敢接近你。你也就少了好多做女人的樂趣。」
夏英傑笑笑沒有回答。她鋪好被褥披著外衣坐在床上,用被子蓋住腿,拿起一本書心不在焉地翻著,腦子裡想的還是自己的事情。她忽然問林萍:「知道『此地無銀三百兩』嗎?」
「當然知道。」林萍說。
「那麼,如果你知道了埋銀子的地方,你會怎麼樣?」她又問。
「那還用說,挖出來嘛。」林萍不假思索地說。
夏英傑不再說什麼,心裡卻暗道:看來,這是人性的本能。
夏英傑經過一個月的慎重考慮和心理準備,於一九九二年六月秘密前往上海。
從玉南到江州,普通大客車一路顛簸,一路灰塵;從江州到上海,火車上人聲嘈雜擁擠不堪。夏英傑在忍受艱辛之中油然升起一股勇士出征的悲壯感,雖然她並不能斷定最終的福禍,但至少她敢於主宰自己的命運,至少曾經爭取過。
到達上海,她找了距看守所最近的一家旅社住下。其實「住下」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有間房子可以從容地裝扮自己,重要的是形象。她對o已有一條審美原則:適當突出氣質,淡雅、自然,既不失女性的柔美,又避免誇張的艷麗。
下午三點鐘她來到看守所,還是那套接見程序,還是那間房子,只是氣氛略有變化,畢竟這不是初次見面。
宋一坤與她對面坐下,並沒有客套之辭、臉上也顯得缺乏表情。
「怎麼不說話?」夏英傑不得已先開口了。
「我在等你說。」
夏英傑微微一笑,從禮品包里取出一條「萬寶路」,拆開,連同火機一起遞給他;「我知道你上次就抽這個,請吧。」
宋一坤點上煙,道:「請你回去轉告子云,這樣破費下去我可承受不起,他那點收人找了解。情我領了,點到為止。」
夏英傑說:「這次來上海不是順路,而是專程,與方子云沒有任何關係。」
宋一坤抽著煙沉默片刻,淡漠地說:「我幫不了你什麼。」
「沒人要你幫忙,我過得挺好。」夏英傑淡淡地說,「我這次來就是想看看你,沒別的。」
宋一坤說:「對不起,我還是不懂,請你解釋一下。」
「你不該逼我。」夏英傑語氣加重了一些,道,「你不必馬上就懂,對你畢竟太突然了,當然需要有個過程。」
原來如此。
這個情況是宋一坤根本沒有料到的,他再次陷人沉思。許久,他才問:「方子云告訴了你什麼?」
夏英傑坦然地說:「我確實向方子云了解過你,但方子云告訴我的,不會比你的眼睛告訴我的多,也不會比鄧文英的審查告訴我的多。這是我自己的事。」
宋一坤凝視著這個氣質淡雅、姿色迷人的女人,慢條斯理地抽煙,不說話了。
「你必須說話,我想聽你說話。」夏英傑以命令的口吻道。
無奈,宋一坤自嘲地苦笑了一下說:「人貴有自知之明,三教九流里我是哪一流的我自己清楚,你這樣做對你自己是輕率的,是不負責任的,也是我承受不起的。這次我欠你一個人情,但是以後你不要來了,來了我也不見你,這不正常。」
「來不來是我的事,在你出獄之前這事恐怕由不得你。」夏英傑平靜地說,「我得承認,邁出這一步很不容易,可既然敢來,就不是你一句話可以打發得了的。在你出獄之前的五個月里,我會按月來看你。我了解過了,你的出獄時間是十一月十六日。」
宋一坤心裡暗自驚嘆:這丫頭,不簡單哪。
兩個人又陷入一陣長久的沉默,靜靜的屋裡,他們幾乎都可以聽到對方的心跳。
宋一坤覺得接見的時間快到了,說了一句:「不要再來了,我會使你失望的。」
夏英傑也說了一句:「我每個月都會來,我根本就沒有奢望過。」
這次見面非常生硬,時間也不長,並不比第一次見面好到哪裡。但是夏英傑明白,見面的時間和內容都是次要的,重要的是見面本身。
畢竟,有一個開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