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4章
第十三章
四月末,小貓牙山的白色峰頂開始回暖,雪水融化,淙淙流下山峰。貝爾熱湖在春天初漲。山雪水因為富含了硅而顯出天藍色,那顏色溫柔純凈可愛,可是誰知道它刺骨的冰涼?
我遊了一圈泳上來打了好幾個噴嚏,回家讓傭人幫我煮些糖水來喝,然後自己裹在毯子里在火爐邊看書。我特別喜歡看傑克倫敦寫的短篇《野性的呼喚》,中文的,外文的,我都看過好幾個版本。它講的是一隻大狗,名字叫做巴克,他原來在明媚溫暖的美國南方給法官看家護院,後來他被人勒住脖子,套上麻袋,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方:那個年代有人在那裡發現了金子,此地蜂擁了大量的淘金者,原始的山野中沒有道路,沒有車,人們迫切的需要強壯忠誠的狗作為雪橇犬,那幾乎是當時最重要的交通工具。巴克從一隻驕傲而溫厚的護院犬變成了一隻出色的雪橇犬中間經歷了數番波折和鬥爭,他被穿著紅襯衫手執大棒的人暴揍,直打得奄奄一息;他在雪橇犬的團隊中被欺侮排斥,甚至被人搶了在風雪中棲身的熱乎窩;他因為技藝不精,被掌轅的老狗狠狠地啃咬尾巴和肩膀;他也因為野心勃勃被對手覬覦,陷害。但是他從來沒有放棄過求生,適應,學習和自己要當團隊中的頭狗的野心,他與人類妥協,順從,他觀察思考模仿提高,直練得一身本領,他在月夜中的雪原上毫不猶豫的咬死了自己的同伴兼敵人,他終於成為一隻屢創記錄的雪橇團隊的頭狗。
丹尼海格從美國給我打電話,問我在幹什麼,我跟他講,我在讀這樣這樣一個故事。
他說,聽上去挺有意思的。
「嗯。」我說。
「嗯」,「嗯」算是個什麼意思?不是對,也不是錯,禮貌的應付了一個對話,卻什麼都不說。從這一天開始我很善於用這個腔調來回答丹尼海格的話。
他說:「那你繼續看書吧,我再打給你。」
「嗯。」
壁爐的火燒得太旺了,我站起來撥一撥,覺得肩胛上有些酸疼,鼻子也不太通暢,我可能是感冒了,我很久都沒有生病了。我讓傭人請醫生來,然後躺回床上。
誰知道這一病那麼厲害。夜裡我打完了點滴,燒還是不退,渾身上下沒有一處不酸疼。我捂在被子里,一會兒睡,一會兒清醒,看見一會兒白天,一會兒黑夜。糊糊塗塗的看見我爸爸了,我走過去問他:「爸,這些年你去哪裡了?」他不回答,扭頭走了,我身上一點力氣都沒有,追也追不上去。
我媽媽出現在我身邊,很奇怪,她那張臉仍是我小時候看到的那樣年輕漂亮,我向她伸出手去,我看見自己的手兒小小,還像個小寶寶那樣,我說:「媽,我一直都沒有給你打電話,你怪我嗎?」話音未落,她一轉身也走了,她身邊挽著男人,是馮叔。她也離開我了。
我這時候著急了,手忙腳亂的,怎麼會這樣呢?他們都棄我而去了。剩我一個人,這可不行,我用儘力氣追上去,扯著疼痛的喉嚨喊:「爸,媽,你們幹什麼去啊?你們回來啊。我身上難受呢,沒人照顧我!」可是夢裡面山水杳杳,腳下的路也看不清,我摔倒,整個人蹌在地上,怎麼也起不來。
身後有個人拉著我的肩膀把我扶起來,他用手指擦我臉上的淚水,指頭尖上是蘋果木的清香。他金色的頭髮和藍色的眼睛是那麼好看的顏色,他輕輕地對我說:「不要哭。」
我握著他的手:「丹尼,我給你打電話了,你是不是要跟別人走了?」
他繼續擦我臉上的眼淚和汗水:「不是說了嗎?你不走,我就不走。」
我這一個慌慌張張的心慢慢放下來,還好還好,還有一個人陪著我。
可是,一艘富麗堂皇的大船駛過來,眼前的丹尼海格縱身一躍,上了船,那上面正開著一個盛大的舞會,無數香艷的女郎,身姿曼妙,傾國傾城,她們齊聚在丹尼海格的身邊,笑著看著我這個醜小鴨。
我說:「丹尼,快下來。」
他在船舷上蹲下,向我伸出手,看著我的眼睛,邀請著,誘惑著:「不,微微,你上來。」
他身後的女人們還在笑,我看著他搖頭:「我不,丹尼,我要你下來。」
他冷漠的轉過身,大船揚帆遠航。
又一個人走了,終於還是剩了我自己在這裡。
我一下子從夢中醒過來,喘著粗氣,汗水濕透了全身。周圍沒有妖艷的美女,沒有大船,也沒有一個接一個離開我的人,這裡是香貝里城杜露大街十五號,臨湖的別墅,我在溫暖的卧室里,清晨的亮光投過白色的窗紗淡淡的掃進來。
身後有人說:「醒了?」
我回過頭,是丹尼海格,他走過來,坐在我身邊,手伸過來,托著我的臉,拇指按在博斯普魯斯海峽上:「睡了這麼久,覺得舒服一點沒有?」
我看著他,他與往日不太一樣,眼窩深陷,鬍子沒刮,難免看上去有些憔悴,他襯衫的領口打開著,領帶松垮垮的掛在頸上。他是個整潔而且愛漂亮的男人,他從來不會這樣。
「發燒到攝氏四十度,差點沒得肺炎,四月份去湖裡游泳,你問過我沒有?」
他在責怪我,可是聲音輕輕的,像是蔓延在這個房間里的晨曦的光,讓人心裡安定。我握住他的手:「你是什麼時候從美國回來的?」
丹尼海格看看自己的手錶:「不到四個小時,管家說你病的不輕,我趕回來。」他湊過來親我的嘴巴,我想到身上有病,想要躲開,被他捉住,仔細的親吻我的唇。
這一天的早上,我下定決心,要忘記那個「撥錯」的電話。
人做事情,最重要的在於「值得」兩個字。這個男人給我的溫暖和關懷,還有夢中我眼睜睜的看見他離開時,那蝕骨入髓的疼痛讓我知道,丹尼海格,我能擁有他一天就是一天,無論他在我之外還有多少女人和風流艷史,我都會努力的忘記掉。因為他,這是值得的。
可是同時我也清清楚楚的明白了一些事情,為什麼我會那麼害怕他忽然離開呢?因為他給我的東西太多,而我自己真正擁有的太少了:金錢,知識,社會地位,人生閱歷,我什麼都沒有。我像是一條吸附在大魚身上的鮣魚,招搖過海,得意洋洋,殊不知自己其實一文不名。脫離開他,我連生存的能力都沒有。
我不能這樣。
我開始更用功的讀書了,認真的做好每一門筆記,準備好每一次考試。我改變了很多生活的習慣,我不那樣貪戀著那個在里昂的豪華的舒適的房子或者或者香貝里那個臨湖的別墅了,從前即使丹尼海格不在家,我也喜歡自己呆在那裡玩玩這個,鼓搗一下那個,但是現在我更願意把時間搭在學校。我跟導師們的關係很好,於是幫助他們翻譯些材料,做點小事,我也花更多的時間跟同學和朋友們在一起,聽天南地北的人講五花八門的故事。
此外還有一些潛移默化的變化,我開始主意自己每一筆開銷是否值得,合理,我可以花很多的錢,但是我要買到真正的好東西,我開始真正的關注寶石的品相,歷史,除了裝飾外是否有真正的收藏價值,我開始辨認那些好的衣料,箱包和鞋子是否有獨一無二且經典的設計,原來相熟的珠寶商和名品店老闆覺得我越來越難搞定了,我仍是一位重要的,出手大方的客人,但是極為挑剔。
我想,似乎應該是從那個時候開始,我的眼光漸漸由一個純買家向一個生意人靠攏。
只是我可以起誓,在這所有我有意或者無意的變化中,我對丹尼海格的愛情沒有絲毫的減少,他望著我的時候,我望著他的眼睛;他不看我的時候,我也偷偷的看著他,在月色下,在帆船上,在燈光忽明忽暗的電影院里,在白色的枕頭上。有時我看著他,看著他,眼裡就會有淚水,像一個女人終於知道自己會老去一樣,我也分明知道了這個故事一定會在某個時刻結尾,因而心裡充滿悲傷,戀戀不捨。
丹尼,我親愛的丹尼。
第十四章
四年級的暑假,學校安排我們去尼斯一家叫做美麗球的酒店實習。這個安排來得很突然,丹尼海格要去倫敦開會,我本來要一同前往,他的秘書已經開始著手辦理我去英國的簽證了,可是計劃忽然被打亂。
丹尼海格說:「要去哪一邊,這個,還是你自己來決定。」
其實我能跟他說就已經做好了打算了,我說:「那我實習完了,再去英國找你吧。」
「那也可以啊。」他正用一個手工刨子刨一塊木頭,手上的力度沒有掌握好,刨子斜著走下去,一塊好好的木料廢掉了。他拿起來對著陽光看了那塊木頭半天,轉過頭卻對我說:「現在難道不是暑假嗎?你是一個小孩兒,把自己弄得比共和國總統還忙,為什麼啊?」
我什麼都沒有說。
他也沒有再跟我說話了,專心的做自己手裡的木工。
他去英國那一天,我會和同學老師出發,從里昂南下到了尼斯。美麗球酒店是有著三百多年歷史的老牌高級酒店,座落在新城半山腰上,面臨著碧藍的大海。這裡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地方之一,因為阿爾卑斯在亞熱帶遇到了地中海。
酒店共有各種客房四百餘間,風格別墅78棟,它們被分別以一些法國省份或城市的漂亮的名字命名。我們到的時候,布魯斯威利斯帶著新歡和浩浩蕩蕩的班底入住,他包了三棟別墅,分別叫做佩平揚,洛林還有魯西永。
我被分配到銷售部,跟著一個叫做瑪儂的女孩實習,每天處理來自全球各地的訂單和合同,經常有中文的文件翻譯,有時還要跟國內的旅行社溝通。
瑪儂說:「不服氣就是不行。原來我們在亞洲只做日本香港新加坡的業務,現在呢,他們三個方面加在一起也沒有中國大陸的多,你們厲害,你們都是有錢人。」
我笑一笑,不置可否。
我們相處的不錯,又都是年輕人,她看我平時也總有個好脾氣,什麼話都敢說了:「慧慧,你也是,你不太一樣。」
我看看她:「哪裡?」
「你們學校每年來實習的學生大部分都是富裕家庭的小孩兒,但是,但是我極少看過那麼美麗的戒指。這不像是一枚父親送給女兒的戒指,你說,」她坐在我面前,無限八卦,「你說說你的男朋友。」
我想一想:「嗯,這個…………他是一個搖滾歌手。但是你知道,瑪儂,我不能告訴你他的名字…………那,那會很麻煩…………」
這些事情我也都講給丹尼海格聽,他每天打電話給我,我跟他緒緒的談起我的工作,我的宿舍,我新認識的朋友和同事,我的困難,我的牢騷,還有尼斯的海鷗仗著自己個頭兒大在廣場上面搶鴿子的食物,還有我說的關於他的謊言:「
瑪儂問我:『那麼他具體是哪個方面的搖滾歌手呢?』
我說:『輕搖滾混合pop』。
她說:『那不會是庄尼哈勒迪吧?天啊!你是庄尼哈勒迪的情人!』」
丹尼海格聽到這裡哈哈的笑起來,笑過之後問我:「那你為什麼不告訴她實話呢?」
這是個好問題,為什麼我不能告訴別人我是丹尼海格的情人呢?
因為我得給自己留一手,因為我心裡的不安和不確定,我不能告訴別人那個人是丹尼海格,就像我再也不敢給他打電話一樣,我不知道在電話的另一端,我會不會再遭遇別人。
我不記得怎麼回答他的話了,我們後來又說了些別的事情,我收了線,站在宿舍的陽台上,看著遠方的山岬海角,藍色的海面上縱橫著大大小小的白帆船,晚風吹來,輕輕拂面。
下了班,同學們喜歡去街邊的小店喝兩杯。愛玩樂的人走到哪裡都先打探這種地方,我們這一伙人當中達米安是行家。
那是個星期五的晚上,我跟他們一起去了于格路上一家叫做「烈火」的酒吧。酒吧的入口高出地面半截,從那裡貓著腰下40級的台階才能到達嘈雜喧鬧,四處瀰漫著美國音樂和素不相識的年輕人用各種國家的語言調情的酒吧間。達米安大聲的跟我們說,這裡的老闆是個酷愛aero史密斯的塞普勒斯人,所以這裡到處都張貼著這個樂隊在各個年代的巨幅照片。「你們知道嗎?聽說史蒂夫泰勒每年這個季節都來!我們沒準還能碰到他。」
我對是否能遇到史蒂夫泰勒不感興趣,但是我挺喜歡吵吵鬧鬧的這裡,人群瘋狂扭動,鼓點一浪高過一浪,漂亮的酒保調製出來可口的五顏六色的雞尾酒,還有不時上來搭話的男孩子,都讓人覺得有趣又興奮。
達米安拉我的手:「走,慧慧,我親愛的,咱們跳舞去。」
我笑著推開他:「我先喝點酒,熱熱身。」
達米安說:「你沒勁。」
我說:「是啊,是啊,請你盡興。」
說到這裡,音樂變了,小舞台上上來一支三個人的樂隊,領頭的是個年輕的男孩子,紅頭髮非常扎眼,他很有派頭的招呼觀眾,像個真正的明星一樣。已經有熟客在大聲的叫好了。他們開始演奏,音樂最初很低沉,慵懶,紅頭髮的男孩是主唱兼貝斯,聲音有金屬感。歌詞我聽不太懂,大約是說:「我早上起來,喝杯咖啡,吃些東西,打一會兒遊戲,忽然我發現她不見了,哦,她不見了,她不見了,她哪去了?…………」剛開始我大意了,毫無防備地聽著這似乎走慵懶路線的歌曲,誰知道越到後來音樂越亢奮,那紅頭髮的把貝斯玩得帥極了,像有魔音,高亢強大的控制了整個酒吧。最高潮處戛然而止,我身邊的女同學狠狠的打了一個口哨。我也真心誠意的鼓掌。
可是這個人在台上和台下是兩個樣子,他們唱完了三首歌又換了另一個樂隊上來,演奏熱辣辣的南海岸舞曲。我覺得沒有剛才的好聽,就穿過層層的人牆去洗手間。
拐角的地方蹲著一個人,我的膝蓋撞在他的肩膀上,被結結實實的絆了一跤,我撞在牆上,一側的胳膊都很疼。
始作俑者慢慢抬起頭來,我一看居然是剛才的歌手,離近了看,他的面孔斯文且乾淨,只是眼神渙散,他說:「對不起。」
我都從烏煙瘴氣的洗手間出來了,這個人仍然蹲在那裡,我走到他旁邊,蹲下來看看他的臉,我的手在他眼前晃一晃,我說:「哎哎,你還好吧?要不要,要不要我叫車送你回家?」
他說:「謝謝,讓我自己呆一會兒就好。」
他叫做雅尼克,是個夢想成為搖滾歌星的大學生。我初次見到他,覺得一個人要想實現理想真不容易,他本來就生病還要精神百倍的在這裡唱歌。是啊,我以為他在生病。那天晚上我12點回了宿舍睡覺,我以為人糟蹋自己的手段莫過於抽煙喝酒或者熬夜,我怎麼知道,那個神志不清的雅尼克實際上是嗑了葯。
尼斯的這趟行程,我不僅結交到新朋友,居然還有幸見到了老相識。那天我跟著瑪儂在酒店的大堂跟客房部的人談事情的時候,一位女士在我們旁邊的櫃檯上checkin,我餘光感覺到她的臉朝向我這邊,摘下墨鏡,向我望一望。我於是回過頭去,跟她結結實實的打了一個照面,那是女演員蘇菲。
時間真快啊,轉眼已經兩年了。前年夏天的我,為她工作,被她解僱,還有那張5000歐元的支票,還有丹尼海格送給她的那個水晶瓶子里的礦泉水。所有的記憶一起湧上我的心頭,可是我只是看著她,微笑著點點頭。
蘇菲也在微笑,然後上上下下的打量我,我任她看,我清楚自己的樣子。我的頭髮乾淨而且整潔,我臉上的妝清淡得體,我身上的西裝和裙子熨帖合身,我的絲襪質量上乘沒有破損,小腿健康而且結實,我的皮鞋精美舒適,每天我都把它們擦亮。
蘇菲臉上的笑容擴大了,在那張美麗的臉上蕩漾開來,沒有惡意的笑,倒像是一個姐姐讚賞她初長成的小妹。
蘇菲向我點點頭:「好久不見。」
「好久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