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單勃用手輕輕地撫摸著我的頭髮,「老虎,你不要自責。你如果忍心捨棄兒子,你就不是你了。我也不會喜歡那麼狠心的老虎!我的心,永遠都是你的!這輩子我是沒有希望和你在一起了。我希望下輩子能和你作夫妻。不不,我要立個遺囑,你也立個遺囑。死後,我們的骨灰要放在同一個骨灰盒裡。無論誰都無法再把我們分開了!」
她一邊說,一邊淚流不止。
我心痛的恨不能把自己的胸膛拔開。
突然間,我一愣,猛地雙手抓住單勃的手臂,「你是不是有什麼絕症,趕快告訴我。所有的小說、電視里都是這麼寫的。你離開了,後來就有了絕症。一個人孤獨死去,我一輩子負罪終生。你說,你快說,不許撒謊!
你要是有了絕症,我就一切都不管了,我要和你在一起。」
她慘笑了一下。「那是小說,是電視。可這是生活!
老虎,你始終是個好人。
真的是個好人。
我因為你是好人而和你在一起。也因為你是個好人而不得不和你分開。我什麼毛病都沒有,我身體好著呢,『吃么么香,身體倍兒棒!』連腳氣都沒有。」
她努力和我開著玩笑,可眼神卻比任何時候都凄慘。
這個世界上真是有很多比絕症更悲慘的事情。
我想要一個理由,想要一個支點,可我得不到。
讓人分開的不僅有生死,有病痛,有人禍和天災,還有死神一般無可阻擋的無奈!
我們緊緊擁抱著,誰也不願意入眠,不願丟掉每一分在一起的時間。
夜,就那麼過去了,陽光漸漸爬進窗檯。
頭一次,我對陽光切齒痛恨。
看著我通紅的眼睛,單勃萬分不忍,「老虎,你睡會兒吧,我後天再走算了,再陪你住一天吧!」
我抓著她的手,睡著了。
忽然,我從驚恐中醒來了。
天光已經大亮,屋裡靜的可怕。
我慢慢起身,走到卧室門口,艱難地打開門走了出去。單勃不在客廳,不在廚房,也不在衛生間。
雖然,她的牙刷還在,她的涼的內衣還在,她的粉紅色拖鞋還在,她親手掛上去的中國結還在,她昨夜留下的余香還在。
但是,我從心底里知道。
單勃,從此走出了我的生活。
後來的兩周,跳跳又發了一次燒。大夫說是有點感染,我晚上和洪歌輪班兒去陪他。一個月後,兒子徹底康復,出院了。
出院后不久,洪歌和兒子搬了回來。
洪歌沒有敢動單勃留下的任何東西。所有單勃安置的小裝飾,她都很用心地每天擦拭。可是,我看著那些只有更心痛,「收起來吧!」
洪歌把它們都仔細地用報紙包好,一件件妥帖地收進了吊櫃里。
洪歌沒有提出過那方面的要求,我也沒有。
她總是對我好像很感激,「謝謝你,老胡,你真是個好人。放棄你,真是我一輩子的錯!可是,我知道,我在再也沒有機會贏得你的心了。
在我的工作失而復得的時候,我卻把我的愛人丟了。」
她低聲哭了起來。
我很同情她,但是,卻沒有辦法。
我試著去安慰她,「洪歌,別哭了,別讓孩子聽見!」
她直起身子,「不用,你不用管我。我知道,你肯讓我回來,不是要當我的丈夫,而是為了當好跳跳的父親。你放心,我會好好配合你的。我已經非常感激你了,你不用對我太好。那樣會讓我更加羞愧難當!」
有時候,我偶爾打一下單勃的電話,電話里傳來優美的女聲,「對不起,您撥叫的用戶已停機。」
但是,我的手機一直沒有換號。
我買了兩塊原裝電池,隨身一直攜帶一塊電池備用,保證這個手機一天二十四小時都是暢通的。
我也說不清楚是為了什麼。
後來,我離開了林霞的公司。
因為,從那座樓里出來,我總會不由自主地想起當初單勃在路邊等我的樣子。每一次的回憶,都會讓我痛徹心肺。
有一天下午,我出了樓門,遠遠看見單勃在朝著我笑。
我的心臟歡喜地都要從嘴裡跳出來。
我朝她跑過去,淚水伴著笑容,「勃勃,勃勃,你來了,你沒走啊!」
跑到跟前,才發現,那只是一個和單勃衣服有點像的人。
思念,竟然能影響一個人的視覺。
發現認錯人以後,隨之而來的就是極度的失望和空虛。我甚至沒有往回走的力氣。虛弱地喘著氣,我一屁股坐在馬路牙子上。好一會兒,我才能緩過勁兒來。
那輛自行車已經丟了,我認為也是件好事兒。
我用它帶過單勃,它的車把手都是讓人傷心的。
買菜的事情都交給洪歌了,我也不想再去那個地方了。
在第二次認錯人之後,我決定辭職了。
再這樣下去,我不是崩潰,就是瘋狂。
換了家公司以後,我投入很大精力到工作中去,疲勞是最有效的安慰劑。
日子,就這樣一天天過去了,跳跳也慢慢地在長著。
一年後,我覺得自己堅強多了。
有時候,我還會想起單勃。
這時,我感到的不再是徹骨之痛,而是一種蟲蟻蝕咬心臟般的憂傷。
我總是盡量地自己勸自己。
想開點吧,想想好的一面。
事情發生了,我們沒有選擇發生什麼事情的自由;但是,我們有選擇用什麼樣的態度對待它們的自由。
單勃離開我,可以找一個更年輕,更配的上她的人。
這樣,她可以更幸福啊!
時光,就在思念和自我安慰的交替中流逝著。
日子,好像終於平淡下來了。
我也越來越沒有激情。
這個城市也似乎不再溫暖了。沒有單勃的城市,對我而言,只是一座鋼筋水泥的叢林。
難道,這才是真正的人生?
但是,不管怎樣,唯一讓我欣慰的是,跳跳過得很開心,很安心,很幸福。
我也努力讓自己開心一點,讓周圍的人開心一點。
正因為這個世界很無趣、很無奈、很殘酷。
所以,我們才更要抖擻精神,每天都要快樂!
我們無法選擇命運,但我們可以選擇快樂,哪怕是帶著淚水的快樂。
又過了一年多,跳跳考上了實驗中學。
試驗中學是重點初中,要求學生住校。
跳跳自己也很願意住校。
在歲月流逝中,他已經悄悄長大了,個子竄了一頭多,比洪歌都高了,聲音變得有點粗,調皮的神情去了不少,多了些深沉和帥氣。
開學那天,我打車帶兒子到了學校。
幫他收拾好床鋪,兒子送我出了宿舍樓。我絮絮叨叨地交代他,「晚上睡覺要把肚子蓋好,當心著涼;剛踢完球別著急喝冷飲,容易激著心臟;不要和同學們鬧彆扭,吃虧就是便宜;對老師要有禮貌,不懂的問題要問,不要不懂裝懂……」
他沒有厭煩,低頭聽著。
到了學校門口,我要打車走。
他突然拉住我,「爸,謝謝你,謝謝你讓我一直有家。那時候我還小,太自私,硬把你和那個阿姨分開。現在我長大了,你能原諒我嗎?你為我所作的一切,我心裡都知道。」
「傻孩子,胡說些什麼!」
我颳了他鼻子一下,揮手攔了輛出租,走了。
路上,我禁不住淚流滿面。
十月二十三號,我到北京出差。老總指示我去參加在XX俱樂部舉行的一個商務酒會。老總的意思是讓我去發現一些潛在的客戶。
我去的有點晚了,挑了一杯「不辣的麥蕊」,趕忙開始在花園裡四處踅摸那些皮膚微黑、舉止得體大方、穿戴卻又非常普通的中年男子。
那些人雖然看著很不起眼,但其中很可能就有大客戶。這種大客戶,一般不張揚,不囂張,而且,還很有禮貌。
所以,他們相對容易接觸。
我正在四下打量著,突然眼睛一熱,胸口好像被油錘擂了一下。
單勃!是單勃!
我使勁兒揉揉眼睛,真的是她!
她穿著黑色長裙,站在陽台邊上。人好像有點瘦了,但卻顯出一種成熟和高貴的美。猛然間,我激動的無法呼吸。
正在調整氣息的當口,一個高瘦的青年,走到她的身邊,親昵地捏了捏她的耳朵。
他們兩個說笑著,遠遠地聽不清是什麼內容。
我的心開始滴血,但嘴巴卻開始微笑。
唉,這可能才是最好的結局吧?
不論對我,還是對單勃。
那個青年才和單勃是一個世界的人。
我如果真的愛單勃,就應該為她感到高興。
她的幸福,就是我的快樂。
我呆立在那兒,不知是在微笑還是在流淚。
偶然間,單勃往我這兒看了一眼。這邊不是很亮,我不能確定她是否看到了我。可我仍然覺得全身都熱了一下。
單勃看了一眼之後,接著和那人說笑。
我忍不住想喊她,可又不知道喊了她之後該怎麼做,會怎麼樣!
雖然,我們曾經相濡以沫。
但是,畢竟,不如相忘於江湖!
那裡,有單勃的海,而我能給她的,卻只有建築工地邊上那個三米多高的「阿爾卑斯山」。
我轉過身,低著頭,慢慢往外走。
我期待單勃能發現我,又害怕她會發現我。
我只是走著,走著,既不願加快腳步,又不敢放慢腳步。
出了俱樂部的大門,我繼續慢慢地往前走。
走著,
走著,
就這樣,
真想,一路走到天明。
「老虎!」背後,遠遠傳來熟悉的呼喊聲,好像還帶著喘息和驚喜。
不知道是真的,還是我的幻覺。
我站住了,但不敢回頭,生怕一回頭,這個美夢就會驚醒。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