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節

第 7 節

安潔平時沒怎麼留心別人戴不戴結婚戒指,說實話,她有點搞不清哪樣的才是結婚戒指。她以前聽說只要是戴在左手無名指上的就是結婚戒指,所以她嚇得不敢在左手無名指上戴任何東西,怕別人以為她是已婚婦女。

後來她聽姐姐說其實也不盡然,是不是結婚戒指不光是戴哪個指頭決定的,還跟戒指本身有關。有的美國人把他們的畢業戒指戴在左手無名指上,她姐姐還因此鬧過一個笑話,把一個美國同學的畢業戒指當成結婚戒指了,跟那個同學聊天時多次提到「YOURHUSBAND」。後來那個美國同學告訴姐姐,說她還沒有HUSBAND,她戴的只是一個畢業戒指。

在安潔印象里,以前國內的男人好像不戴戒指,只有那些到內地做生意的廣東、福建男人才愛戴戒指,足金的,一戴好幾個,還在脖子上掛一條沉甸甸的金項鏈,很老土,完全是暴發戶的形像。後來戴戒指的男人漸漸多起來了,但她也從來沒把男人指頭上的戒指跟他們的婚姻狀況聯繫起來過,只覺得他們是在顯富。

現在聽說DR.CANG也曾經是戴戒指的,她覺得有點不可思議一樣,她想象了一下DR.CANG戴戒指的樣子,不知怎麼的,總覺得有點娘娘腔。她好奇地問:「DR.CANG也戴戒指?你以前看見他戴戒指的?」

「當然啦,老康、婚戒、可樂,三位一體,看見一樣,就知道其它兩樣離得不遠了。」

「你以前也上過他的課?」

「上過他的DISCRETEMATH。象我們這樣半路出家的,都得先補上幾門課,然後才能被錄取,DISCRETEMATH就是一門,那時是老康教的。每次上課他都是右手一支粉筆,左手一罐可樂,講一會,喝一口,有時還用他那結婚戒指輕輕地敲可樂罐子。」

「喝那麼多可樂,居然還沒長成個大胖子——」

「我覺得可樂公司應該聘他做形像大使什麼的,廣告詞只要一句就行了:COCA-COLAMAKESMEFIT。」

「不過他今天沒拿可樂罐子——」

「所以我今天不習慣,替他口乾舌燥,老等著他到門邊去拿可樂罐子。不過即使他站在門外喝,他左手拿罐子的習慣還是沒改,唯一不同的是那個RING不見了。」木亞華突然一轉話頭,說,「嗨,你說他象不象那個EnriqueIglesias?」

「誰?」

「EnriqueIglesias,就是那個唱歌的LATINO,你不知道?他有一首HERO,唱得真好。」木亞華說著就哼了幾句。

安潔老實說:「好像沒聽過,不過你剛才唱得挺好聽的。」

「我這就算唱得好聽?Enrique那才叫唱得好,聽說他很多女FANS們都說了,如果他在她們耳邊唱那首歌,她們死也瞑目了。」木亞華解釋說,「我覺得老康象Enrique,主要是他們倆的上嘴唇都很薄,出奇地薄,跟下嘴唇不成比例。嗨,你注意到沒有?美國的女人都是血盆大口,但美國的男人大多是小嘴巴,你看那些新聞台的男主播,嘴巴一個比一個小。虧他們那麼小的嘴,居然能說那麼快——」

這個安潔還真沒注意,她的室友崔靈有個電視機放在客廳里,她這幾天也經常打開看,但她看電視的目的是想練習聽力,所以她都是把CAPTION調出來對著看的,完全沒功夫注意男主播們的嘴。

木亞華的話頭又是一轉:「可能這是個潮流吧,你看好萊塢的那些演員,女的都爭相把嘴巴搞大,如果化妝化不大的話,就整容整大,但是男的相對而言嘴巴就小多了。我訂了STARMAGAZINE的,一星期一本,如果你喜歡看的話,改天我帶些來給你看——」

那天安潔回到家,就打開電視,調到CNN和幾個地方新聞台,發現真的跟木亞華說的那樣,男主播們的嘴都是小小的,也許是男人不抹口紅,所以顯得小,也可能美國男人的嘴真的是偏小。

她又想到DR.CANG的嘴,可能因為上嘴唇薄,所以也顯小,這好像是他身上唯一不夠「男人」的地方。她想起她奶奶以前說過的一句話:「男人嘴大吃四方,女人嘴大吃個精打光」,那意思是說女人嘴大了不好,會把家裡吃窮的,但那句話好像沒說男人嘴小好不好,只說嘴大的男人在哪裡都能討到生活。

她個人感覺男人嘴小了不好,但除了審美的原因,她說不出什麼別的原因來。

上次聽聶宇說DR.CANG有老婆的時候,她還不完全相信。現在木亞華也這樣說,那說明DR.CANG的確是有老婆的了。她對已婚男人沒興趣,自覺還沒淪落到做「第三者」的地步。即便是離了婚的,不用做第三者的,她也沒興趣。她一個未婚女孩,為什麼要嫁一個離婚男人?

她媽媽經常強調女孩千萬不能嫁失婚男人,不管是離婚的,還是死了老婆的,都不能嫁。如果嫁了那樣的人,就等於是嫁給了兩個人,因為你前面的那個女人必然會陰魂不散,時時處處伴隨著你跟你的丈夫,本來應該是二人世界的,就變成三人世界了。如果你丈夫跟前妻有孩子的話,那就更慘,成了多人世界了。

她媽媽強調這一點,是因為她的姨媽嫁的是一個離過婚的男人,那個男人是市裡的大幹部,而她的姨媽是醫院的護士,不知怎麼的就被那個幹部看上了,幹部跟自己原有的老婆離了婚,動用組織的力量把姨媽娶到了手。

姨父對姨媽還算不錯,但他的前妻幾十年如一日,經常帶著孩子來找麻煩,到處告狀,差點把姨父搞下了台。一直到姨父離休,中風癱瘓,躺在床上動不了了,那個前妻才停止了鬧騰。姨父去世前的那些年,一直都是姨媽精心照顧。但等到姨父去世之後,他的前妻卻帶著兒子爭遺產來了。遺產官司還沒打完,姨媽就被查出得了胃癌,很快就去世了。

媽媽每次講完姨媽的故事,總是斬釘截鐵地用一句話收尾:二手男人不能嫁!

媽媽說的「二手男人」,是指那些有過老婆的男人,但安潔不知怎麼的,就把這個概念推到了極端,連有過女朋友的男生也劃到「二手男人」里去了。她姐姐說她這是愛情上的「潔癖」,就是容不得她愛的人在她之前愛過別的人,更容不得她愛的人在跟她相愛期間又同時愛別的人。

她的愛情潔癖使她在大學里的兩次戀愛都流產了。她第一個男朋友潘峰可以算是她的初戀,因為她在潘峰之前從來沒交過任何男朋友,連暗戀誰都沒有過。

有不少女生說潘峰是她那個系的系草,人長得不錯,而且很聰明,幾次代表學校參加編程大賽都得了名次。潘峰來追她時,她幾乎是不假思索地就答應了。

她那時也曾問過潘峰,問自己是不是他的初戀。潘峰總是說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我的初戀,我就知道在你之前我從來沒愛過任何別的女孩。這種狡猾的回答比海誓山盟還使她開心陶醉,他們的戀愛進程很快,很快就偷食了禁果。

但是好景不長,她無意之中從一個女同學那裡得知潘峰其實是追過另一個女生的,而且追得很熱烈,可以說到了慘烈的地步了。那還是潘峰在讀高中的時候,追的是個高他一屆的女生,聽說年齡比他大,人也長得不怎麼樣,但是潘峰不知道是哪根筋扭住了,硬是風雨無阻地跑到那個女生住的地方等著看她一眼。聽說有一次大冬天的,潘峰等在外面,把人都凍病了。

安潔聽說了這個故事,簡直氣暈了,少不得要興師問罪,責問潘峰為什麼不承認以前愛過別的人。如果潘峰一口咬定那次不算愛,只是發了一次傻,或者就矢口抵賴,也許這事就過去了,因為潘峰跟那女生並沒有成。

但是潘峰的回答一如既往地閃爍,他說每個人心裡都有一些東西不希望跟別人分享,哪怕是戀人甚至夫妻,也應該允許對方擁有自己的秘密。

安潔聽了這話,就再也不能忍受跟潘峰在一起了,覺得他是一個「二手男人」,自己在他心裡完全只是一個替身,一個代用品,他的初戀沒成功,不得已而求其次才來追她的,她毅然決然地跟潘峰分了手。

人們都說女生對自己的初戀會牢記終生,在她看來,還不如說是男生會對自己的初戀牢記終生,因為潘峰把他那初戀對象當個秘密放在心裡,而她跟潘峰分手之後很快就有了另一個男朋友。

那次可以說是從一個極端走向了另一個極端,對方是個很不起眼的男生。可能是因為她剛跟潘峰分手,處在感情斷奶期,也可能是潛意識裡認為這樣不起眼的人應該沒有過女朋友,再加上那個男生勤勤懇懇地扶持左右,幫她度過了失戀后的那段時光,她終於接受了那個男生的追求。

但是結果大大出乎她的意料之外,那個男生比潘峰有過之而無不及,居然在老家有個同居女友!也不知道是誰走漏了風聲,那個同居女友找到學校來了,揚言要到學校去告那個男生,把安潔嚇得趕快逃跑了。雖然她知道那個女人告也告不倒誰,但為這樣一個其貌不揚的人當「第三者」,太不合算了。

這兩次戀愛她都講給她姐姐聽過,有時她有點悔意,覺得對潘峰太嚴格了。

她姐姐安慰她說:「不用為那個姓潘的小子遺憾,愛情的決定是不會有錯的。如果你真的愛他,你絕對不會捨得放棄他。如果你放棄了他,就說明你並不愛他。你現在只不過是因為事過境遷,忘了那時的真實感受,以為那時是愛他的,才後悔。但是你那時不可能是愛他的,如果愛他,無論發生什麼你都不會離開他。等你遇到真正的愛情了,你就知道那不過是賽前熱身罷了。"

她姐姐有句口頭禪:「做過了的事,絕不後悔;做錯了的事,絕不內疚。人生的痛苦,不是因為做過了什麼,不是因為做錯了什麼,而是因為後悔和內疚。」

她曾經問姐姐:「姐夫以前——談沒談過戀愛?有沒有什麼不能忘卻的初戀?」

姐姐說:「我從來沒問過他。但是我認識他的時候,他已經快三十了,要說從來沒談過女朋友,或者從來沒愛過誰,你相信嗎?所以最聰明的辦法就是不問。如果我問了他,他說沒有,我肯定不相信,覺得他在撒謊,如果證明他的確是在撒謊,那我跟他肯定是不歡而散。如果他老實承認他愛過別的人,那我會跟你一樣生氣,還是不歡而散。所以我根本不問。」

她覺得姐姐很聰明,也許就是這份聰明使姐姐贏得了姐夫的愛。但是她做不到,她最受不了好奇心的折磨,從小就這樣,對什麼都要追根求源,有一點疑惑就放不下心。爸爸媽媽都說她是做科學家的料,因為有這麼強的好奇心的人,一定能在科學領域裡做出成果來。

她倒不求在科學領域做出成果來,只要自己的好奇心不影響愛情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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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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