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兩害相權取其輕
這一夜,落塵覺得睡得很好。她醒來的時候,冬日晨光點點灑進,竟也有一絲暖意。林緒竟然還在她的身邊熟睡。落塵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林緒,睡夢中的他,依舊是沒有什麼表情,睫毛又密又長,睫毛下面一片靜謐。林緒的睡姿和他的人一樣,端正,一絲不苟,好像睡著的時候他也絲毫不放鬆。看著這樣的林緒,落塵忽然覺得有一點兒心疼,他才二十多歲就撐著整個華林,就肩負著那麼多的責任。林緒一定沒有像自己和落沙那樣玩過吧,他只是在家裡健身,有過什麼玩樂呢?起碼落塵住到這裡之後,好像不曾見過。
昨天還信誓旦旦地要離開,今天就因為他在身邊過了一夜,就因為他賞臉同床共枕一夜,就開始替他操心了,心思又圍著他轉了!落塵覺得自己真是不爭氣,懊惱地捶了一下自己的頭,打算起床,上午還有課呢。林緒就讓他睡吧。
其實林緒早在落塵醒來之前就已經醒了,他的生物鐘准得很,這是多年養成的習慣。他睜開眼睛,看到身邊熟睡的落塵。這對他來說真是個全新的體驗,他好像從來沒有跟別人在一張床上睡過覺,但是好像感覺還不錯。
落塵把被子都卷在身上,蜷在一旁。他的身上只有個被角。林緒把落塵抱著的那部分被子挪了出來,才算是勉強蓋住自己。幸好屋子裡的溫度還可以,不然他一定會感冒。被子上有落塵的餘溫,林緒閉上眼睛用這個溫度暖著自己。最近這幾天,他覺得自己的心真是累。但不可否認,昨天夜裡落塵有一部分話還是讓他竊喜的,漠視和無視還是有本質差別的。那時,他只顧著要安撫她,現在回想起來,那可以當成是落塵的表白,她可能還會愛上自己。
林緒也覺得奇怪,以前覺得如果被愛上是件極其麻煩的事情。但現在,如果愛能絆住落塵想走的心,林緒覺得那就讓她愛吧,兩害相權取其輕。
林緒在落塵馬上要下床的時候,拉住了她的手:「想儘快和落沙住在一起,只有搬家。我會讓王助理帶你去選房子。你來收拾,周末弄好,搬進去。」
今天已經是星期三了,落塵跌坐在床上:「哪能那麼快啊?」
「王助理會協助你弄好的。房子先在現有的幾套裡面選,你不滿意的話,再告訴我。」林緒說完就回自己房間了。一直到落塵走,他都沒有再出來。
落塵匆忙地往樓下跑,邊跑還邊想:最近自己是怎麼了,好像總是慌裡慌張、手忙腳亂的。雖然和之前承諾他的不大一樣,但落沙一定還是很高興的吧。
來得及跟落沙一起出門,落塵只能長話短說。
「落沙,林緒同意你搬來和我們一起住。我今天下課就去看房子,周末就能搬了。」
落沙聽了,猛地抬頭,眼裡都是不解。
「落沙,我們和林緒一起住,你願意嗎?」落塵並不想跟落沙解釋太多,何況她自己都不十分清楚,自己怎麼那麼輕易地想離開,又那麼輕易地被留了下來?但照顧落沙的心愿還是實現了,別的也就沒有再想的必要了。
「王媽呢?」
「也是一起。」
落沙不出聲了。雖然他和姐姐能在一起,但林哥哥——他沒被要求叫林緒姐夫,所以一直也沒改口——搶走了姐姐,出於本能他不喜歡林緒。另一方面,他有些怕林緒,覺得他深不可測。跟他一起生活,落沙想都沒有想過。
「姐,」落沙猶豫了,能跟姐姐在一起固然好,可是聯想到昨天晚飯時的情景,他知道,今後的日子都得那麼拘束了,「我是想和你住在一起,可和林哥哥一起住,我會很不自在的。」
落塵抿著嘴看著落沙。她覺得自己算不上好姐姐,不能時刻把落沙的利益擺在最前面;她也算不上好妻子,對林緒也沒有怎麼關心過,他是自己的男人,可他的吃穿住用,自己幾乎都沒關注過。
相反,她身邊的這兩個最親近的異性用他們的方式在體諒和照顧著自己。這些其實是落塵剛剛看著林緒的睡顏時領悟到的。落塵覺得在這一年多的時間裡,似乎自己不僅沒有長大,反而因為封閉在自己的世界里還有些退步。
落塵並不是非要落沙其樂融融地和林緒生活在一起。在她看來,如果他們生活在一起能夠相安無事就已經足夠了。每個人的活動範圍也無非就那麼大,相處起來又能有多大的問題呢。這並不是落塵的想法過於簡單,而是她的邏輯就是如此。她覺得人人都能管好自己,每個人都約束自己,小到一個家庭,大到國家和社會,自然就安定了。
「落沙,你有你自己的生活,有你自己的事情,跟林緒住在一起,只是住在一棟房子裡面,不要想得太多。我會從宿舍里搬出來,如果你願意的話。」落塵雖然希望落沙能夠同意,但也不想過多地勸說他,「你自己決定吧。」
「只有咱們倆,不行嗎?」
「好像不行。」
落沙心裡清楚,一定是林哥哥不同意姐姐離開他。
「姐,我們花了他們多少錢?」
落塵被落沙認真的樣子逗笑了:「落沙,很多東西不是用金錢衡量的,不是你把錢都還給他們,就互不虧欠了。比如他們對你的栽培,在你身上用的心……欠人家的人情,只能量力而還,盡自己的本分,做能做到的事情。」這其實是落塵一貫的想法,在落沙的家裡時是,現在也是。她儘力做自己能做到的,超出能力範圍的,也不會強求自己。
落沙似懂非懂。最終他還是要在落塵的庇護下生活,林家人對待他們也不是施恩的態度,所以他很少考慮這些。他喜歡林老爺,喜歡徐蔓之,喜歡王媽,他就去親近他們,沒想過其他的。他只想快些長大,好照顧姐姐。
「我要做什麼?」
「不要你做什麼,你好好地長大就行了。」落塵的身高只到落沙的肩膀了。她抓住落沙的胳膊,兩個人向車子走去。
落沙有些泄氣,覺得姐姐還是拿自己當小孩子:「姐,你去看房子吧,我願意和你們一起住。」
落塵拍了拍落沙的手:「好。」
這兩天,落塵都是來去匆匆,上完課就回家。
今天,落塵回來得早,就先回宿舍收拾一下,舒適的宿捨生活就這樣沒有了。但體驗了大學生活,落塵覺得已經足夠了。她需要把小東西收拾一下,別的林緒自然會安排。她什麼時候這麼依賴他呢,還是一直都這麼依賴,所以才使自己的有些功能退化了?落塵坐在那裡想,林緒和自己在一起,有什麼功能是退化了呢?好像沒有吧。他還是那個泰山崩於前而不變色、無所不能的林緒。
這時,敲門聲響起。落塵還沒走到門口,就聽蒙蒙的大嗓門叫道:「落塵,我看到你進樓了。快開門,躲是躲不過去的!」
落塵莞爾,這個蒙蒙怎麼串門都這麼張揚,生怕沒人知道似的。
門一開,蒙蒙就沖了進來,又用同樣的速度關好門。然後,她又警覺地四處看看,壓低聲音說:「我說嘛,楚荊揚那樣的極品你怎麼都看不上?原來你竟然和華林的董事長林緒有一腿,怎麼好男人都砸在你身上了?我想砸別人身上還被人給閃了。唉,讓不讓人活了,什麼世道!」
蒙蒙的思維跳得太快,已經從打探過渡到為她自己感嘆中了:「生不逢時,既生塵,何生蒙!」然後她又啊啊呀呀地唱了一頓花腔,倒在了落塵的床上。整個過程,完全不需要落塵的參與。
其實,蒙蒙見到林緒的時候,並不知道他就是華林的現任董事長。但林緒實在是太出名了,C大為自己培養出這樣的人才而大肆宣傳,把他的照片放大了,跟很多名人一樣掛在教學樓的走廊中。蒙蒙只是覺得他很眼熟,因為比林緒低好幾個年級,所以她並不熟悉他的事迹。可是她路過時掃一眼那些照片,總覺得有些印象。回到宿舍里,她就覺得自己怎麼好像見過這個人啊?第二天,食堂里的電視播華林要上市的新聞,還附了一張林緒的照片,還有一段他在董事會演講的錄像,很多男生女生都仰著頭看,蒙蒙也湊了過去。她猛然想起這是那天找落塵的人,沒想到竟然有這麼大的來頭!
蒙蒙自己的來歷也不簡單。她家從曾祖父那輩開始,就代代都在軍界,從軍從政,都離不開這個根源。現在,她家裡的親戚遍布全國,勢力很大。她的將來早被安排好了,她唯一的反叛就是沒按照家裡的要求報考軍校,而考進了C大。父母也是心疼她,也就默許了。她是在爺爺的咆哮聲中來C大報到的,上學以後,就始終沒敢回家。
蒙蒙覺得落塵是個有故事有經歷的人,和她在一起,一點兒壓力都沒有。落塵很超然,對其他人好像沒有任何要求。躺在落塵的床上,蒙蒙覺得簡直舒服極了。還有落塵做的菜,對於從來沒有吃過家常菜的蒙蒙來說,那就是絕對的美食。這些就足以讓蒙蒙把落塵作為一生的知己,用來賴吃賴喝耍賴皮的知己。
蒙蒙最近喜歡上建築系的一個男生,叫李其。李其是那種從小就學畫畫,藝術氣息很濃,有些頹廢,但也很有才氣的人。蒙蒙和他們系的一幫人都走得很近,稱兄道弟的,總混在一起。她也知道,這樣的男生家裡是一定不會同意的,規矩、木訥的人或許還合爺爺他們的口味。蒙蒙就想把他當哥們兒。可就在蒙蒙痛下決心時,竟然有個校花級的清純女生向李其表白,還整天地纏著李其,到哪兒都跟著。
本來要是校花不出現,蒙蒙覺得還能按捺得住,可一有明確的情敵出現,她就實在忍不住了。她先是緊跟著李其,不讓校花有出手的機會。可天天跟著就更覺得喜歡,自己不想動心,也不想讓李其動心,所以經常和落塵念叨著想練彈指神功。總之,她把自己折騰得夠戧。
和落塵堆雪人的那天晚上,蒙蒙又和他們一起出去吃飯。後來蒙蒙喝得有些高了。加上那個小女生含情脈脈地坐在一旁,不住地跟李其眉目傳情。蒙蒙愈發覺得自己窩囊。她覺得自己先看上的,只是沒出手而已,怎麼就讓別人勾走了呢?喝得也有些難受了,蒙蒙就出去吹吹風,希望看不到會好受些。
沒想到,她抱著頭蹲了一會兒,再抬起頭時,李其就站在面前。蒙蒙心一橫,管他什麼將來呢,等李其被人搶去了,再惦記也遲了,先追到手再說吧,成不成那是后話,反正不能讓自己空歡喜一場。所以,蒙蒙當時就開始了她有生以來唯一的一次,也可能是最糗的一次表白。
當時,蒙蒙也沒想好要怎麼說,只是站起身抱住李其:「李其,我……我喜歡你,我們在一起吧……」她的話還沒說完,一陣風過來,蒙蒙就覺得頭特別的暈,胃特別的難受。然後就把她吃下去的東西全吐到他身上去了。不是李其不想閃躲,實在是當時蒙蒙太激動,抓他抓得太緊,所以他只來得及掙脫開她的一隻手,當然未能幸免於難。
再之後的事情,蒙蒙就很模糊了,怎麼回的宿舍,還說了什麼話,完全沒有印象,因為她只記得出醜的事情了。誰在自己喜歡的人面前不想留個好印象啊,何況是表白的時候,是要轉為特殊意義的朋友的關鍵時刻啊。即使是不能在一起,也要讓他當想起曾經有那麼個女孩喜歡自己時,心裡還是喜滋滋地得意。現在,蒙蒙是全砸了。尤其李其當時閃躲的樣子,更是傷了蒙蒙的心,好像他避之唯恐不及。蒙蒙覺得自己是徹底失敗了,失敗加出了洋相,這讓她這些天都貓在宿舍里,誰都不想見。
她唯一想見的人就是落塵,可她形色匆匆,似乎比蒙蒙自己溜得還快呢。今天好不容易逮到她了,蒙蒙很想和她一起待會兒,好像這樣就能平靜下來,然後厚著臉皮四處晃去了。
落塵看著蒙蒙一個人在床上折騰,捶胸頓足的樣子,笑得不行。蒙蒙其實是很漂亮的女生,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顴骨,筆直的鼻樑,適中卻性感的嘴唇,近一米七的身高,很有些異域風情的美。如果說落塵是工筆,勝在味道,那麼蒙蒙就是油畫,濃妝重彩也掩不住她飛揚的神采。落塵覺得蒙蒙不說話的時候很冷艷,但她一耍寶,就什麼形象都沒有了。
「誰把你閃了,那麼大的膽子?」落塵問。
「是啊,」蒙蒙回答。她想把自己的心事都告訴落塵,又覺得實在太丟人。
「蒙蒙,我要搬回家住了。」落塵覺得如果搬走的話,應該告訴蒙蒙一聲,所以即使蒙蒙不過來,一會兒她也要去蒙蒙的宿舍的。說起來,她還從來沒去過呢。
「怎麼這個時候搬,一個學期都沒結束呢?我不能來這兒賴著了啊!」蒙蒙有些離別的傷感。落塵是她最知心的朋友了,起碼她自己是這麼認為的。見落塵似乎也很難過,蒙蒙連忙取笑說:「是不是你家那位有些寂寞難耐?」
「別笑我了。蒙蒙,等我搬了新家,請你過去玩啊。你一樣可以隨時去,待多久都行。」雖然落塵知道林緒不喜歡家裡有生人,但看到蒙蒙因為自己要搬走露出的落寞神情,她好像看到自己曾經孤單的樣子,就忍不住邀請她,想和她經常見面,期待她的造訪。
蒙蒙當然清楚這種邀請的分量。像落塵這種人,請別人去家裡絕對是很重視對方的一種表示,也可以說是最高規格的款待,是親密的體現。蒙蒙衝過去緊抱了落塵一下:「謝謝,那我就不客氣了。」雖然她們僅僅相處了幾個月,但好像是認識了很多年,彼此有種奇異的熟悉,很多事情不需要講明。知己,是讓人覺得溫暖的存在。於是,蒙蒙覺得心沒那麼痛了。男人嘛,總會有的。
蒙蒙開始幫落塵收拾東西,利落地幫落塵裝箱、打包。這個蒙蒙最是拿手,因為她家裡經常會搞緊急集合,弄得跟正規軍似的。見蒙蒙迅速地把什麼都收起來,落塵連忙拉住她:「我要住到周末呢,日常用的先別收。」蒙蒙的速度落塵自嘆不如,一會兒的工夫,就都分類收好,還貼上標籤,秩序井然。
兩個人收拾乾淨后,就手挽手地去上課了。她們從來都沒有那麼親密過。落塵的邀請,讓她們在心裡確立了彼此的友情。所以出門的時候,蒙蒙很自然地挽起落塵。她們對視一下,眼裡都是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