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有些緣分剪不斷理還亂
南歌沒有想到,再見到沈言,居然已經是三年之後。他們之間,似乎永遠都有很多個三年。而三年,幾乎已經成為他們的一個標尺,似乎每三年都要分開一次呢。
當初跟沈言說了再見之後,南歌沒有見任何人,甚至連自己的母親都拒絕了,然後獨自一人整理行裝離開了A市。那是個讓南歌感到痛苦的城市,所以她要忘了所有,就必須離開那個有太多有關於他們之間回憶的城市。
可是南歌沒想到她還是錯了,其實生活在哪裡又有什麼不一樣,心裡裝著的東西,永遠都不會因為一個城市而改變,所以她也變得不再那麼刻意地去遺忘。
到了一定的時候,也許那些過去,就會自動被自己摒棄在腦海了。
這三年來蘇玲跟蘇蘇都不間斷地跟她保持著聯繫。
蘇玲一直對她說抱歉,在那麼艱難的時候她卻沒有陪在她身邊。可是只有南歌知道,如果那個時候的蘇玲陪在自己身邊,會讓她連去想清楚她與沈言之間關係的勇氣和空間都沒有。
還有蘇蘇,那時候為情所傷的女子,現在變得更加堅強起來。
蘇蘇說,她跟蘇玲和好了,蘇玲還是會時常跟她一起去老地方喝咖啡,只是三個人的位置少了一個,總是不那麼習慣。
她說,她有男朋友了,年底就要結婚了。南歌笑著恭喜她,可是她怎麼都沒有告訴蘇蘇她究竟在哪裡。
事實上這三年,從前認識的那些人,沒有一個人知道南歌的下落,南歌也從來不說。一個陌生的城市,她要開始自己全新的人生,所以她不說,即使她們怎麼央求,她都閉口不談。
可是南歌從來也沒有想到,在這個離A市那麼遠的城市,居然也會遇見沈言。
南歌記得那個時候是下班時候的高峰期,她照往常那樣去車站等公車。身邊的同事一個個上了自己的私家車,唯有她一個人,永遠不變的公車。
就是在等車的時候,那一抹熟悉的身影,忽然出現在南歌的視線里。
馬路對面的黑色轎車上,那張完美的側臉忽然出現,讓南歌的呼吸猛地一窒。她怎麼都沒想到,會在這個時候,以這樣的方式,再見到心裡的沈言。
就在南歌發獃的空檔,沈言忽然轉過頭來。隔著一條並不寬敞的馬路,她知道只要沈言一往這裡看來就一定會看到她。
不知道為什麼,她就是不願意被人知道,自己在哪裡。
南歌條件反射性地側了個身,躲到了公車的站牌後面。她看到沈言只是淡淡地無意地瞥了一眼,然後就安然地轉過頭去。
他沒有看到自己呢。南歌自嘲地笑了笑,低下頭去。
可是為什麼,明明她是不想讓他看到自己的,卻在看到沈言毫不在意地轉過頭去的時候,心裡又那麼難受呢。她真的是一個矛盾的個體。三年的時間,卻不夠她忘掉那個男人。
昔日的少年,如今已經真的成長為一個有責任有擔當的英俊男子了。
第二天南歌一到公司,辦公室的小姑娘們不知道在議論著什麼,聲音都放得很低,個個都是一臉興奮的樣子。南歌覺得奇怪,湊近她們打趣道:「天上掉帥哥了?惹得你們個個都紅鸞心動?」
一個剛來的小妹妹小林忽然羞澀地一笑,「南歌姐你不知道,今天早上我們公司來了個大帥哥哦,一大早的就被我們的BOSS李盛情邀請到了辦公室,到現在都還在談呢。」
南歌皺了皺眉,一大早?要知道她們的老闆可不是一個勤奮的老闆,從來不到早上十點是不會踏進公司一步的。今天倒好,怎麼就忽然起了個大早,還跟人談起工作的事兒來了?莫非她們老闆也喜歡帥哥不成?
南歌怔怔地想著,衣角被人猛地一拉,她立刻綠了臉。「南歌姐快看,這就是那個大帥哥。看,有不有型?聽說他今年才24歲呢,年輕多金又帥氣,最重要的是能幹。我太喜歡他了。」
小林一臉的花痴樣,惹得南歌不斷搖頭。現在的女孩兒怎麼個個都跟她們上大學那會兒似的,見到個好看的男的就喜歡得不得了。年輕多金又帥氣怎麼了,南歌從來不覺得這些能當飯吃,更何況她向來厭惡富二代,認為他們基本就是靠家裡才能發達起來,所以在聽到小林那花痴般的囈語之後,她連看一眼的興趣都沒有了。
就在南歌準備轉身回去工作的時候,不知道是什麼東西忽然絆了她一下。她一個不小心,劇烈地摔倒在地上,辦公桌上的電話機筆記本電腦一股腦地噼里啪啦掉了一地。南歌慘白了臉,這下完蛋了,光一台筆記本就得賠掉她一個月的薪水了。
「南歌姐對不起對不起,是我不小心把電話線拉出來了,你沒事吧。」小林一見南歌摔倒,再也顧不得那個帥哥是不是要回去,立刻跑去扶南歌。
而在辦公室外剛要走的沈言,在聽到南歌兩個字之後,條件反射地停了下來。這三年,只要一聽到這兩個字,他都會興奮地轉過頭去看看是不是南歌。可是隨著失望的次數越來越多,他心裡的希望也漸漸變空。
南歌是在存心躲著他們,否則就算是蘇玲,怎麼也會不知道她在哪裡呢。他走遍了幾乎A市周圍所有的城市,卻從來沒有見到過哪怕一個類似南歌的身影。
所以當沈言轉過頭去看到的卻是小林的背影之後,失望之色再度蒙上眼眸。心裡的那一瞬間的興奮在瞬間就消失不見。
「沈先生?」身邊的人有些奇怪地叫了他一聲。
沈言對他笑了笑,拍了拍他的肩膀,「今天就這樣吧,明天我的律師會把合同拿過來,到時候找個時間簽一下,我還有其他事,先走了。」
沈言在進電梯前,又看了一眼那個辦公室的方向,可是那個熟悉的身影卻始終都沒有出現。怎麼還能奢望,那個南歌就是他在找的那個南歌呢。他黯然地笑了笑,一腳踏進電梯。
南歌扶著自己的老腰跌跌撞撞地起來,小林的小臉早就已經被憋得通紅。南歌看到站在辦公室門口冷著臉的BOSS李,她咽了咽口水。都說這個老闆心情捉摸不定,好的時候能把你捧上天,壞的時候能把你踩死在地上。
南歌來這個公司兩年,還從來沒有跟老闆正面打過交道。今天走了狗屎運,幸運地給了她這個機會。可是天知道,她一點兒都不喜歡這個看上去有些倒霉的機會。
BOSS李慢慢地朝南歌走去,南歌緊張地握住自己的手。周邊倒抽氣的聲音不絕於耳,顯然大家都已經知道這個老闆的脾氣了。
可是就在南歌緊張地想要找個地洞鑽下去的時候,BOSS李忽然拍了拍南歌的肩膀,笑了起來,「小肖啊,最近上班表現不錯,加把勁啊。」
南歌受寵若驚,她驚訝地看向BOSS李,她的老闆居然沒有罵她,而是誇她最近表現不錯?這到底是她聽錯了,還是她老闆口誤呢?
她看著BOSS李消失在辦公室里。辦公室里有一秒的安靜,然後砰的一聲,像是炸開了鍋一樣興奮起來。
小林上前抓住南歌的手興奮地直搖晃,「南歌姐我太崇拜你了,我們老闆那麼難搞你都能搞定,我太佩服你了。」
南歌不知所措,她撓了撓自己的後腦勺。她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明明她不是闖了禍了嗎,把辦公室的電話跟電腦摔得一團亂,怎麼她老闆就一點兒都沒說她呢?
她摸了摸自己的腦袋,沒燒啊。
南歌是在吃午飯的時候才聽到隔壁部門的員工說的,說是BOSS李今天跟沁爾房產談成了一筆大買賣,所以心情很好。南歌這才了解,原來是因為人民幣源源不斷地輸送進來了,怪不得她逃過一劫。
只是沁爾房產?南歌皺了皺眉。原來沈言來這裡,就是為了談這個生意的啊?
可是為什麼,G市離這個S市明明那麼遠,他怎麼會刻意跑來這裡呢。更何況如果她沒有記錯的話,談判這樣的事情一向都是由他的助理代勞的,怎麼也用不到他親自來吧。
「南歌姐,今晚在會展中心有個畫展,我弄來兩張票,我們一起去看怎麼樣?」俏皮的小林不知什麼時候忽然湊近南歌身邊嬉笑著說道。
畫展?她當然是聽說過的。S市的大街上,從一個月前就已經開始打起了廣告,新晉畫家非衣的全球巡迴畫展。這個非衣很神秘,似乎從來不在公共場合露面。
南歌想了想,她不懂藝術,不過因為沈言喜歡,所以她從前也時常會陪著沈言去看那些大師的畫展。只是這些記憶都已經離她很遙遠了呢。
所以她也真的很久很久沒有去看過畫展了。因為除了沈言,她身邊的人沒有一個會有這麼高雅的品味。
南歌敲了敲小林的腦袋,「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說吧,又要我幫你什麼了?」
小林大眼睛賊兮兮地轉了轉,挽住南歌的胳膊,「南歌姐,那個財務的報表,那些小數字我實在看不懂,要不你幫我做一下?」
果然,這小妮子才不會這麼好心把這麼難得的畫展門票送給她。不過就是做一做報表而已,她也樂得接受。
她朝小林做了個OK的手勢,小林誇張地一把抱住南歌,在南歌臉上一陣猛親。
南歌忽然發現,她跟這些小朋友之間還真是有些距離了呢。
夜色漸漸暗了下來,南歌手裡揣著兩張畫展的門票發獃。那個死小林,明明說好了一起去的,可她居然過河拆橋,下班的時候說是男朋友有約要急著趕過去,於是匆匆忙忙地把兩張門票塞到她手裡就逃跑了。
兩張票,一個人。南歌盯著手裡設計得十分精緻的貴賓票,這個感覺就好像是,兩個人的電影票,後來男的不守信用離開了,就只留下女的在電影院里坐在情侶座上黯然神傷。
當然這個比喻十分不恰當。
南歌笑了笑,既然註定孤獨,又何必要去在意那些溫暖。
南歌到達會展中心的時候剛好是七點半,不多一秒也不差一秒。會展中心的門口是大大的廣告圖紙。很奇怪的是,所有的廣告里,獨獨沒有這個畫家主人,非衣的影子。南歌問過小林這個問題,小林一臉崇拜地說,人家那是視名利為糞土。
然後南歌很鄙視地回了她一句,視名利為糞土的話,他連門票都完全可以不用銷售。
可小林又來了一句,那可不行,人家雖然是畫家,可好歹是要吃飯的。
南歌記得最後她還是被小林鄙視了個底朝天,小林走之前說的最後一句話是,南歌姐你也太老土了,你以為還是文藝復興那時候,畫家都得被餓死才叫畫家啊?
南歌挫敗地搖了搖頭,其實對於牆面上掛著的那些畫,南歌大多是看不大懂的。雖然跟沈言相處近二十年,但南歌一點兒都沒有被沈言的藝術細胞所感染。從前去看畫展的時候,都是她看,身邊的沈言替她解說。可如今,相同的場景,身邊的位置卻空蕩蕩的。
南歌沿著水藍色的小道慢慢往前走去。來的人並不多,但大多數都是高端人士,南歌看得出這個非衣的畫似乎極受他們的喜愛。看這些人的穿衣打扮就知道,都是有修養有品位的人。
可是南歌怎麼也沒有想到,在水藍色小道的盡頭,掛在最中央的那幅被裝飾得極為精緻的畫,卻是從前她真真切切看到過的。
畫中的女子漆黑的長發隨意地散落在肩上,白皙的臉上泛著淡淡的紅暈,笑容中有著少女時候的羞澀和靦腆。那個笑容,把南歌的心一點點撕成碎片。依舊如三年前看到的那幅畫一樣,畫中的女子沒有眼睛,姣好的容貌上因為沒有了最重要的眼睛,而變得不那麼完美。
那是南歌。畫中的女子,是很久以前的南歌。那個會純粹地笑著,會抓著沈言不放的少女南歌。可是沒有眼睛。
南歌握著皮包的手心漸漸冒出冷汗來。她是在這一刻才知道,神秘的新晉畫家沈言就是非衣,非衣就是沈言。
她轉過身,落荒而逃。如果,她早幾個小時,或者早幾分鐘知道這個事實,她絕對不會踏進這裡一步,徒增傷感而已,又何必把自己好不容易隱藏起來的傷口再暴露出來呢。
原來,沈言來S市,並不真的只是為了跟她們公司合作的合約,更為了這個畫展,以非衣的名字舉辦的巡迴畫展。
畫展後台寬敞的辦公室內。沈言懶懶地倚在皮質沙發上,手裡的紅酒越漸香濃,他放在鼻尖聞了聞,一股香濃味不自覺溢滿鼻尖。
三年,又一個三年。可他改變了很多呢。現在的他看上去更像是一個老總,而不是畫家。在很多人的眼裡,現在的沈言,年輕能幹,多金,並且長著一張足以迷倒萬千女子的臉。可是他只想知道,在她的眼裡,自己已經變成一個什麼樣的人了。
從三年前接管他父親的公司以來,沈言已經極少再穿著隨便了。這兩年,西裝筆挺,已經成為他的習慣。他習慣在聚光燈下的生活,他習慣每天被人無休止地奉承迎合,他習慣用冷漠來偽裝自己心裡築起的防線。卻惟獨無法習慣,身邊沒有了那個她。
沈言一直想問南歌,三年前,若是他沒有說出那句再見,她是不是就不會那樣義無反顧地消失在自己的生命里了呢,是不是自己的那句再見給了她足以逃開的機會,所以一夜之間,他們曾經的公寓人去樓空,除了那隻曾經送給過她的戒指,什麼都沒有留下。他在那間公寓里,甚至找不到任何有關於南歌的東西,她走得這樣決絕,不給他任何抓住她的機會。
沈言記得那個時候,靈魂像是被抽去了一般,心裡空落落的像是遺失了自己最寶貴的東西一般。
他把南歌弄丟了,他把自己放在心裡二十年的那個女子弄丟了。他讓她在情感上背上了沉重的包袱,讓她變得身不由己,陪著他玩了這一場註定輸的愛情遊戲。
可是如果讓他再選一次,他一定還會那麼做。因為他放不下,從抓住她的手的那一刻起,他就從來沒有想過要放開。
三年了,他幾乎走遍了所有的城市,可記憶里的那個身影,卻像是忽然人間蒸發了一般,再也找不到。他問蘇玲,蘇玲只搖頭,哭得狼狽不堪。他問蘇蘇,蘇蘇同樣沉默以對。然後,他把最後的希望寄托在了林採風身上。
可是沈言沒有想到,就連南歌的母親都不知道自己的女兒究竟走向了哪裡。
他將紅酒一仰而盡,煩躁地解開領帶。今夜夜空很漂亮。他起身走到窗前,晚風吹過他略微泛紅的臉龐,吹去一臉的倦意。
其實那麼久了,他真的有些倦了。那些你追我趕的遊戲,已經開始漸漸不適合他了。
然而,沈言的眼眸,在漆黑的夜晚看到那個白色身影的時候忽然眯了起來。那個白色身影,太過眼熟,甚至是記憶中一模一樣的瘦削。
沈言發瘋似的衝出後台。這一次他絕不會看錯,那個住在自己心裡那麼多年的身影,怎麼會那麼真切地出現在自己面前。沈言幾乎可以肯定,那就是南歌。
那麼早上的時候在BOSS李的公司聽到的那聲南歌姐,也確定是在叫她無疑。
沈言的心被欣喜充斥得彷彿要滿滿溢出來了。
他跑到會展中心外的馬路上,看到那個白色身影上了計程車。他想也不想地衝上去,在那輛車前進的路上站定。
臉上,是幸福的笑容。這一次,他不會再讓她那麼容易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