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1
顯然黑白刻意飛到了在他之前人生里從未到過的泰國,在那裡等待重新輪迴的瞬間,因為當下一世的他——也就是我,在清邁「忽然醒來」的時候,見鬼了我正在跟一個陌生女人做愛。
「我」糊裡糊塗射精后,穿上褲子就想走,陌生女人追上去說著他聽不懂的語言,但肢體動作很明顯是想討錢,我悶不吭聲給了。
所以我對自己身分的第一個認識,是嫖客。
人生地不熟,不會說泰語、身上又沒有任何證件的我一開始非常慌亂,幸好口袋裡有不少泰銖夠我吃住一段時間。
第一次在鏡子前看到自己模樣,我感到徹底的陌生,這是一種很恐怖的感覺,就連胸口上的甲蟲刺青我也沒有任何印象。甲蟲就姑且當作我第一個名字。
我一邊花錢,一邊尋找我是誰的答案,結果當然是見鬼了什麼也沒有。錢花光后,我還是待在清邁,在一間華人投資的人妖夜店裡擔任服務生,服務生的薪水很低,不過我的主要收入來自我這雙無法自制的手。
我發現在人潮擁擠的夜店裡,總是不由自主將正在跳舞的客人皮夾里的鈔票摸光,而且從無失手,這點讓我很訝異,我猜想自己過去肯定是一個慣竊吧?我不引以為恥的心態更印證了這樣的猜想。
我沒有繼續當小偷,不是因為丟臉,而是因為我找到更有前途的差事。
在清邁有一個喜歡搜集古董表的老警察,他收賄慣了,退休后更名正言順帶了一群小弟成立新的黑幫,在清邁專門經營賭足球的地下盤口,生意興隆。年紀輕輕的我也被這個新幫派招兵買馬進去,我很能幹,什麼都干,下手又狠,反正我誰也不認識嘛也沒什麼家人朋友,不怕得罪誰有什麼下場。
就這樣,新幫派沒什麼前輩,我很快就當到了副手,是幾十個小弟眼中的好大哥,前呼後擁叫我甲蟲哥甲蟲老大甲蟲爺的好不風光。在這段期間內我「學會」使用槍,還用得不錯,很快我就開始教身邊的一群小弟怎麼開槍比較有效率,但始終沒有人學會跟我一樣的雙槍技術。
有了錢,我反過來買下那間人妖夜店,並試著將它經營成搖滾酒吧,但始終沒有成功,因為我不斷拒絕前來應徵的搖滾歌手。老實說我覺得那些歌手都太不搖滾了。想來想去不如我自己上去唱吧?畢竟我是真的非常有搖滾才華的,只是欠缺了一點點機遇跟勇氣,還少了一個幫我彈吉他跟一個打鼓的樂手。沒關係我可以等,反正我就是老闆嘛!
老警察很喜歡我這個副手,不過他並不喜歡我跟他的女兒走得太近,他一心一意想將他唯一的女兒嫁給家世清白的好人家,這點我理智上同意,可所有人都看得出來我跟他的女兒打得火熱,看樣子我遲早成為他的女婿。這點倒不在我的生涯規劃里,我只是碰巧愛上了老大的女兒,跟飛黃騰達的慾望無關。我寧願她是一個妓女。
氣急敗壞的老警察只好設局,讓我在一場假黑吃黑的陷阱里背負殺害同伴的惡名,好讓他有理由傾全幫之力幹掉我。中了局,即使心知肚明又能怎樣,我也只有逃亡的這條路。我只帶了最重要的行李,我的女人,老警察的女兒,還有兩把槍,搭上遠離清邁的火車。
一路上我的女人跟我說,不如我們離開泰國吧,她可以接受永遠不跟她爸爸見面的人生。我拒絕,總有一天我會回去的,我要去更大的城市,比如曼谷,找機會成立自己的幫派,證明自己可以獨當一面,等到能跟老警察平起平坐的時候,他就會知道女兒沒有跟錯人。
她一直哭,搞得我心煩意亂,我們有好幾天都沒說話。
女兒跟別人跑了,老警察氣壞了,當然更想要我的命。幫派里二十多名小弟出籠追捕,卻對我這個前副幫主還是心懷友誼與義氣,於是大伙兒隨意開幾槍好對老警察有個交代。
可子彈不長眼,意外讓老警察的女兒死在反彈的流彈底下,見鬼了我當然很崩潰,明明知道心愛的女人死掉並不能責怪這些兄弟,我的身體依舊被盲目的仇恨給囚禁,一槍一槍殺了那群對我崇拜不已的兄弟。
我想清楚了,反正我就是一個煞星,乾脆就干到底了,所以我回到清邁老巢將我所能買到的子彈都用光,令那個王八蛋老警察也死在我的槍下。
以前就替幫會僱用職業殺手的我,不混幫會了,現在自己也成了職業殺手。我當然是箇中好手,在一場受雇掩護銀行搶匪的特殊案子里,宛如鬼神般在大街上幹掉二十多個前往攔截搶匪去路的警察,沒有死的,竟然也躲在警車上不敢下來。
那案子讓「甲蟲」這名字聲名大噪,當然也有人因此說我瘋了。
毫無疑問我當然是瘋了,瘋了,每次出任務都跟人賭命,賭到最後我都很懷疑我自己到底是想死呢還是想證明我死不了。見鬼了我痛恨這樣的感覺。
我恨自己那天晚上害死丟下一切什麼都不要只想跟我永遠在一起的女人,更恨我不顧一切將那些一心想放過我的好兄弟全給殺了。我是個沒人性的王八蛋。可他們並沒有變成厲鬼在半夜敲我房門追索我的性命,甚至也沒有出現在我夢中驚嚇我,更讓我內疚不已……他們連做鬼都不想跟我計較。我不配害死他們。
我之所以會在這裡錄下這段聲音,是因為我又回到這裡了。
兜了一大圈,我竟然會因為一個無比愚蠢的原因,陰錯陽差來到台灣,來到他開的診所。他看到我的時候嚇了一大跳,聽到我的際遇時他半天都說不出話來,那時我只覺得他被我手中的槍給嚇壞了,可當我發覺自己怎麼樣也殺不了他的時候,我更震驚。從此我每天都來這間診所試圖殺他,這幾乎成了我唯一的興趣。最後我玩膩了,將槍放在我的腦袋上面準備扣下扳機的時候,發現我連在他面前自殺都辦不到。
我很挫折,不過也因此發現了他對我施展的催眠魔法應該可以達成的進一步用法,我哀求他將我腦袋裡的所有記憶盡數歸零,讓我在某地重新開始一片空白的人生。
結果呢?
結果他讓我看了「上一世的我」,也就是「黑白」留下來的那疊冥紙。
哈哈哈我真的是當場笑到眼淚都飆出來了,原來「上一世的我」也是個罪孽深重的壞蛋啊!我們在拖累別人人生上面的成就不相上下,就連毀掉自己人生的本事也是棋逢敵手。
醫生告訴我,我是他一輩子最好的朋友,他當然可以再幫我一次,只是要我務必考慮清楚——以這次經驗來看,他認為我還會再一次回到記憶的原點,冥冥之中自有因果,而這個因果並無法透過催眠解除。
他建議我,只有解除因果,人生才能真正開始。
見鬼了我聽不懂,打我知道有一種快速毀滅我過往人生的方法后,這種糟糕透頂的人生我連多背負一秒都辦不到。我跪在地上苦苦哀求這個自稱是我最好朋友的醫生面前,逼他馬上動手,在我的腦袋裡埋下那顆特效炸彈。
他同意了,唯一的要求就是要我錄下我這一世的回憶。
如果這是唯一的條件我只有接受是吧,反正我自己也不可能聽到了。
至於遺言嘛……我沒什麼好說的,我就是一個無話可說的貨色。
我沒資格對這種廢物人生髮表意見,只希望腦袋裡的那顆炸彈徹底把我的一切炸成灰燼。要說期待的話,嗯,就讓我投胎的時候可以多一點成為搖滾歌手的運氣吧。
再見了,甲蟲,去死吧。
沒有人會想念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