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景笙:愛與痛的記憶
自從我懂事開始,我便知道自己的責任,那就是保護雷家唯一的繼承人-雷湛,做他的影子。
我是一個孤兒,與眾多孤兒一樣,我們渴望被人收養,只有這樣我們才會有出頭的一天,不會像爛泥一樣任人踐踏。
記得那一天,我和孤兒院的許多孩子一起被一個人帶走了,我們以為可以開始嶄新的生活,那知等待我們的卻是噩夢般的地獄
我們被關在一個不見天日的黑屋子裡,幾天幾夜無人理睬,連老鼠也沒見過一隻,身體差的已經撐不下去了。
就在我們以為要餓死在這裡的時候,門開了,我們聞到了肉的香味。幾十個男孩子馬上變得像餓狼一般,眼睛都瘋狂的盯著門口.
肉只有一塊,人卻有幾十個,結果不言而喻。
這時人已經不能稱之為人了,我們連畜生都不如。他們竟然還為我們準備了刀子,棍棒,站在門外看我們像野獸一樣互相撕咬,仍能一派優雅的笑著。他們更不是人!
我蜷縮在角落裡,用手捂著鼻子仍掩不住噁心的血腥味,胃裡不停的翻絞著。飢餓的感覺能把人逼瘋,我也想活下去,但我要等待時機。
倒下的人越來越多,膽小的早就縮在角落裡,最能打那個的也渾身是傷,肉在他手上。我摸了棍子走了過去,在他背後狠狠的就是一下,用了最大的力氣。他倒下了,腦漿和著血撒了一地,眼睛還瞅著那塊肉。
我撿起了那塊早已看不出本色的肉塊,背靠著牆坐了下來,一邊警惕的看著四周,一邊狼吞虎咽的吃著那快肉,嘗不出肉味,滿嘴都是鐵鏽的味味道,但我依然吃得很香。
我知道,我很卑鄙,但是我要活下去。
又過了幾天,我被帶出了黑屋,開始接受訓練,成了雷的影子,幾十個男孩,只有我一個活了下來。
雷是個很奇怪的孩子,你永遠不知道他心裡在想什麼。有時候我會懷疑他的神經構造易於常人,不然他怎麼會有那麼多瘋狂的舉動。不過天才和瘋子只在一線之間,雷就是個天之驕子,他的智慧和他的外表一樣無人能及,不然也不會年紀輕輕就掌管整個雷氏家族。
雷很愛笑,他笑起來真的很好看,不了解他的人會以為他的脾氣很好。但我總覺得他的笑容里總帶著那麼一股邪氣。跟他久了,我才明白,他的笑容是嗜血的暗示。他殺人的時候笑得會更燦爛。
其實他根本就不需要什麼保鏢,他的槍法和戰技都在我之上,我留在他身邊唯一的用處就是替他清除一些他不想再見到的人,他從來不會輕易弄髒自己的雙手。
外面的人也根本不敢動他,雷氏是黑道的霸主,沒人會自掘墳墓。但他卻要時刻提防家族內部的暗箭明槍,那個位子太誘人,而覬覦它的人太多。據說,他的父母就是被族內人暗殺的。
我有時會想,生活在這樣家庭的孩子心理都會有些扭曲,他接觸的黑暗太多,溫暖太少。我也是如此,所以我們都嚮往光明,都喜歡純凈的東西,我們都渴求溫暖。
遇見她,是我人生的一次意外。但也許是老天對我的眷顧,我在黑暗中呆得實在太久了,久到讓我都忘記了做人的感覺。然而我們的相遇卻是我的幸運,她的不幸.
那天我和雷又一次遭到伏擊,對方計劃的十分周詳,一看就知道是家族內部人乾的,雷又一次被自己的親人出賣.
他一貫談笑自如的臉上也充滿了陰鬱,子彈快要用完了,如果再不能突圍我們都得死在這裡.多年來的殘酷訓練讓我知道必須要保全雷.他生,我未必生.他死,我卻必死無疑.
於是,我主動要求做誘餌引開他們,雷看著我只說了兩個字\\\"小心\\\"
我和他換了衣服,他由另外幾個人保護離開,我卻朝著和他們相反的方向跑去,而且故意跑在顯眼的地方,給人當靶子,九死一生
我憑藉多年嚴格訓練的靈活身手,對危險敏銳的嗅覺終於擺脫了他們的追擊.可是我自己也因為失血過多,體力透支而跌倒在一個幽深的小巷子里,傷口還在流血,我覺得死亡離我如此之近.
就在這時,我發現有人走進了巷子,黑暗中看不清面容,本能讓我全身戒備.我躲在暗處,突然從背後捂住了他的嘴,手中的匕首幾欲割斷那個人的脖子,卻適時聞到一股清香,驀然意識到手中的人骨架纖細,應該是個女孩,手一松放開了她,那女孩馬上跑開了.我卻因為牽動了傷口,眼前一黑,徹底暈了過去.
再次蘇醒卻發現自己在一個陌生的房間里,光線很暗,應該是地下室身上纏著繃帶,全身的傷口都已經被細緻的處理過了,都是一些皮外傷,只是腿上的傷比較嚴重,短期內行動上恐怕會有些不便.
我摸索著,打開了床頭的檯燈,卻赫然發現一個女孩正爬在床頭沉沉的睡著.她看起來很年輕,只有十七八歲的樣子,她睡覺的樣子很甜,彷彿正做著一個很美的夢.她的眉毛很漂亮,未加任何修飾,她的臉很小,下巴很尖,她的
我,雷家的首席殺手,竟然看著一個陌生女孩的睡容發獃,我自己都覺得好笑.
我,雷家的首席殺手,竟然看著一個陌生女孩的睡容發獃,我自己都覺得好笑.
就在我胡思亂想的時候,女孩動了一下,然後嚶嚀了一聲,懶洋洋坐起來用手稚氣的揉揉雙眼,然後竟然一臉茫然的看著我.
我這次是真的笑了出來,她,竟然睡呆了
"哦,對了,你是我昨天在巷子里撿的帥哥,你好,我叫步飛煙,是你的救命恩人."她笑得很甜,我卻一臉黑線,"撿"怎麼說得我好象小狗一樣,她說自己叫什麼?步飛煙,好奇怪的名字."救命恩人"?她到不客氣
"嘿,帥哥,這是幾?"她看我不說話,竟然伸出兩個指頭,在我眼前晃來晃去,拿我當白痴嗎?
"小姐,這是二,我沒傻"我的語氣不佳"這是哪裡?"
"是我家.帶你回來的時候,我真嚇了一跳,你渾身是血.不過還好都是皮外傷,只是腿上的傷比較嚴重一些,我這裡工具不夠,只能做簡單的包紮,你最好還是去醫院處理一下."她的聲音柔柔的,不矯情,不造作,和雷身邊的女人都不一樣,很好聽.
"不用了,你包的很好"我現在不能去醫院,外面什麼情勢還不清楚,現在,呆在這裡最安全."你是護士?"
"不是,只是,有個人經常會受傷.熟能生巧而已"我怎麼覺得說這話的時候,她的嘴角似乎微微顫抖了一下,是我的錯覺嗎?
"你為什麼要救我?"一般女孩遇到這種情況,不報警也會馬上逃走吧,她卻把人搬到家裡,這女孩膽子還真大.
"因為\\\\\\\\\\\\\\\"她突然跳到我面前,全神貫注的看著我,我們挨得如此的近,鼻尖幾乎相碰.我似乎能聞到她發間的幽香,她的頭髮看起來很直,很順滑,摸起來的手感一定不錯.
天殺的,我到底怎麼了.欲求不滿嗎?竟然會對一個渾身沒有幾兩肉的小丫頭回去后雷再塞女人給我,我一定不會拒絕.
"因為你的眼睛好像我家鄉的一位故人"她終於近距離看夠了,退後一步接著看
"故人?你的男朋友?"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這麼問
"不是,是我的學生,你和他一樣,你們的眼神都很孤獨,眼中好像住著一片沙漠."
我的心驀然一緊,但又覺得有什麼不對.
"學生?你是老師?"我驚訝的問
"以前是"
"教幼兒圓?"
"教高中"黑線
"你多大?"
她終於翻了個白眼,然後冷冷的瞥我一眼,不冷不熱地說"二十一"
我啞然失笑,我以為她只有十七歲,哪有人長得這麼小的
看我笑,她對著我比了個手勢,便不在理我了.很久之後我才知道,那個手勢表示"我鄙視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