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3、神秘兇手
一陣滴滴聲后,印表機的埠慢慢地吐出一張紙來,紙上,正是根據黎祖兒的記憶所拼成的拼圖。
脫掉西裝外套,只穿了件白襯衫的衛景辭,一手拿著咖啡,一手拿起這張紙,皺起眉頭:「這就是你今天下午在2008club里見到的跟關郁輝在一起的女人?」
「沒錯!我沒說錯吧,是大美人吧?」黎祖兒這邊還在邀功,那邊衛景辭用一種很古怪的目光看了她一眼,扔下畫像轉身走人。
黎祖兒正被他的舉動弄得一頭霧水,剛剛進門的汪明明聽說拼圖出來了,一臉期待的喊:「在哪裡在哪裡,讓我看看,是什麼樣的美人!」
黎祖兒將畫像遞給她,她在看后,也皺起了眉頭:「這個女人的妝,畫的也太濃了吧?」
「雖然濃,但很好看,很適合她啊,不是嗎?」
「可是前輩啊,這麼濃的妝,把原來的五官都遮蓋的差不多了,對我們來說很不利呀,這樣人會很難找耶!」
啊!她倒沒想到這點,難怪衛景辭的神情會那麼怪異。「不過,這麼美的人,應該會給人留下很深刻的印象吧,你看這頭髮,這睫毛,這嘴唇……」
「頭髮可以剪掉,睫毛可以嫁接,嘴唇可以不上唇膏,眼影也可以洗掉……坦白說,三分顏色七分妝。化上這樣的妝,每個女人看起來,都會差不多的……」汪明明說著,很不屑的把畫像放下,轉身回自己座位了。
黎祖兒很鬱悶,對於她所定義的美麗的事物,得不到相同的支持,真是令人沮喪。於是她試圖做出最後的辯解:「就算這樣,也不能否認她是個美女的事實吧?」
「那倒是。」旁邊忽然飄來這麼一句,黎祖兒大喜,正想看看是哪個夥計這麼上道,站出來幫她說話時,卻愕然的發現那人竟是赫連澈。不但如此,他還接過畫像仔仔細細地看了一遍,然後說,「就算你化上和她一模一樣的妝,也是絕對達不到這種水平的。」
「……」完全無言了。
黎祖兒徘徊在自己究竟是堅持「對美少年要有愛」這一原則而息事寧人就這麼算了呢,還是老虎不發威你當我是病貓的給這個不上道的新人來個下馬威時,一同事匆匆撞開門跑進來說:「驗屍報告出來了!」
大家連忙一同上去圍看。
「死亡時間推斷是在下午4點到4點半之間,死亡原因是中毒,那是一種叫舟形烏頭的毒,這種植物生長於北半球溫帶地區,各個部位都有毒,可通過皮膚吸收,立刻發作,因為分量很大,所以應該是在服食后10分鐘內死亡,死前會感到劇烈疼痛,心臟麻痹,但中毒者始終保持清醒。」
「哇,好毒!」
「但案發現場並沒有找到這種毒,因此懷疑,被下毒者帶走了。」
「但問題是,誰是下毒者?」
「既然已經知道死亡時間,那麼就先看下當時有誰出入過他的公寓吧。」
一通分工后,黎祖兒和赫連澈被派去一同檢查當時的電梯監視記錄。兩人彼此掃了對方一眼,又各自別開了頭,在播放機前坐下。
屏幕右下方顯示著當時時間,4點03分,有兩個人走進電梯,黎祖兒一眼就看出,那兩人正是下午club里碰見的大美人和關郁輝,依舊挽著手臂,有說有笑,最後又一同步出電梯。一直到4點48分,大美人一個人進了電梯,離開銀堡。5點25分時,送披薩的店員拎著便攜箱進了電梯……
毫無疑問,除非關郁輝是自殺,否則那個大美人就是兇手。
但問題是——她是誰?
她就是寧燕夕嗎?那麼,寧燕夕又是誰呢?為什麼找不到這個人的絲毫線索呢?她唯一留下的東西只有那本日記,但是日記被衛景辭拿走了,自己還沒來的及看。黎祖兒看著鏡頭裡那個窈窕怡麗的背影,忍不住輕輕的嘆了口氣。
就在這時,赫連澈說:「對不起,請把那個鏡頭倒回去,停在4點49分06秒時。」
技術員立刻操作倒帶,畫面停止在49分06秒上,大美人低著頭,旁邊的顯示燈顯示電梯正下降到12樓。
這個鏡頭有什麼問題?黎祖兒好奇的看了他一眼,他的表情卻是異常的嚴肅:「請把畫面放大。」
畫面放大10倍后,黎祖兒看見在大美人低垂著頭頸後方,有一顆很明顯的黑痣。她啊了一聲,忍不住用崇拜的眼光看向赫連澈,這傢伙的眼睛也太尖了吧,這都看的見哇!
剛在驚嘆時,衛景辭去而復返,召喚說:「大家都過來一下。」
眾人連忙圍攏。衛景辭將一疊資料發放給每個人,說道:「這是寧燕夕的日記的影印本,你們每個人都拿回去,好好研究研究。」
黎祖兒接過自己那份,翻了翻,忍不住輕嘆:「其他的不說,光這手字就夠值得驕傲的了,真是漂亮的字……」
衛景辭沒有理會她的感慨,「現在彙報一下各自目前的進度。」
汪明明立刻回答:「是。我們已經聯絡了加拿大那邊的警方,他們的效率很高,已經將那個寧燕夕的資料傳送過來了。不過可惜的是,身高相貌,都與這個寧燕夕相去甚遠,並且有足夠的證據顯示她這幾天都在多倫多,沒有回過國。」
另一個同事說:「我們給銀堡大堂的客服人員都錄了口供,那套房子是以關郁輝的名字購買登記的,他們一共就見過那個叫寧燕夕的女人三次,但除了說她很漂亮外,都想不起更鮮明的特點。而且銀堡的原則就是盡量不過問戶主的私事,所以,沒法給我們更多的信息。」
「我們在調查舟形烏頭的來源,但目前還沒什麼頭緒。」
衛景辭一一的聽著報告,最後將目光轉向黎祖兒:「你們呢?有什麼發現嗎?」
「有哦有哦!」黎祖兒立刻獻寶,「我們剛才看錄象帶時發現,寧燕夕的脖子後面有顆痣!」
衛景辭不置可否。
這時赫連澈開口了:「根據錄象帶,可以肯定這位寧燕夕是個很有品位的女人。」
咦?什麼?黎祖兒睜大了眼睛,他剛才放大鏡頭的目的難道不是看那顆痣么?
赫連澈指著顯示屏中的鏡頭開始分析:「我們先看她的服飾,略闊的短袖外套,腰帶收窄,下面是菱形格紋的及膝裙和長靴,而從皮帶扣環上的雙c標誌可以得知,這是chanel最千秋萬代的花昵套裝。寧燕夕選擇在外套里穿了件有小企鵝圖象的白色毛衣,使得整體的感覺非常靈活。由此可見,她不是一般的會穿衣服。再看她的皮包,是愛瑪士鱷魚漆皮柏金包,看上去可能覺得很普通,但它的價格在35萬左右。」
「哇——」黎祖兒和汪明明同時張大了嘴巴。
眼見赫連澈眼中又露出了那種鄙夷之色,黎祖兒連忙咳嗽一聲,恢復常態說:「那又怎麼樣?關郁輝有的是錢,當然買的起這樣的衣服和包包送給她。」
赫連澈眼中的鄙夷變成了諷刺:「我想說的是,這樣天價的皮包,完全有出售記錄可查。」
黎祖兒眼睛一亮,聽懂了他的意思:「你是說,我們可以從這隻皮包的來源上順藤摸瓜找到她!」
「verygood!」衛景辭難得一見的稱讚了人,「那你們就負責追蹤這條線索吧。好了,現在已經是凌晨5點半了,大家忙了一夜都回去休息吧,下午1點集合。」
「是,長官!」眾人立正行禮,然後各自回家。
黎祖兒鬱悶的想,為什麼又是她和赫連澈一組,不過算了,看在美少年的份上……她打個大大的哈欠,收拾了一下東西剛想走,赫連澈喚住她:「喂。」
「嗯,有什麼事嗎?」難得他肯主動跟她說話,黎祖兒連忙狗腿的回應。但換來的,依舊是對方輕蔑的目光,以及很拽的五個字:「不要拖累我。」
她真應該掐死他的……黎祖兒如此想。
4、nike
whenoneisinlove,onealwaysbeginsbydeceivingone』sself,andonealwaysendsbydeceivingothers。thatiswhattheworldcallsaromance。
——byoscarwilde
愛情,總是始於自我欺騙,最後止於欺騙他人。這就是所謂的羅曼史。
回到家洗個澡吃點東西再問候一下老媽那脆弱的神經后,就已經差不多是11點了,黎祖兒心想,就算現在倒頭睡,也睡不到2小時睡不香,索性就不睡了,泡了杯咖啡,盤腿坐到沙發上開始看寧燕夕的日記。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不僅是字寫的好,連文采都很了不得!
比如開篇第一頁,描繪她和關郁輝的相遇——
對比於宇宙里的星群而言,人類的生命,短暫的宛如塵沙螻蟻。
那麼,又是怎樣一種令人畏懼的命運,令我與他相見?
在我們,都可稱之為最美好的十九歲那一年。
我至今仍然能想起那個畫面,我從講台上落荒而逃,撞到台後的他,凌亂的道具布景和電線將我們糾纏在一起,我還記得高而闊的天花板上吊著的日光燈一晃一晃,慘白色的光束里,有無數的細塵用一種緩慢的速度飛行。
其實有無數種必然,本可以阻止我們相遇。
如果那天上台的不是我;
如果那天抽籤的結果我不是7而他不是8;
如果我沒有搞砸那個演講……
然而,命運的女神卻從不慈悲,亦不憐憫。她微笑著,用一條絲帶把我們兩個繫緊。我本以為那是緣分。
後來才知道,原來是孽緣。
「乖乖……」黎祖兒驚訝,「敢情他們兩個還是老情人?19歲時就認識了啊!」然而,寧燕夕的筆觸總是很虛幻,文字雖然很美,卻始終沒有清晰的事件,更多時候,她只是囈語般的訴說她的愛情。
罌粟一般的愛情。
大體來講就是她對關郁輝一見鍾情,但關郁輝總是對她若即若離,最後兩個人雖然在一起了,可她還是很沒有安全感,覺得會被背叛,覺得他不愛她。日記里還暗指關郁輝心中一直有另一個女人的存在,黎祖兒擰著眉毛,總覺得她指的那個人就是朱玳兒。可是,再一想那位正室的容貌,就覺得不可能,換了任何眼睛沒瞎的人,都會選大美人,而不是土掉渣的朱玳兒吧?
不過也難說,朱玳兒雖然貌比無鹽,卻有萬貫家財,也許關郁輝就是為了少奮鬥20年才娶她的。要真是這樣,這個寧燕夕還真是滿可憐的。
日記不多,不過20多篇,每篇用1234隔開,並沒有寫日期。不過,從字跡看,中途換了很多支筆,應該不是在短時間內編出來做假的。
最後一篇,只有一句話:「一萬年後,我從林中走過,從地上撿起的琥珀中,有你的肋骨。」
黎祖兒的睫毛顫了一下,這最後一篇日記,雖然只有24個字,但細細咀嚼全是數不盡的相思之意,纏綿入骨。
沒想到寧燕夕還是個文藝女青年啊!
再回想昨天見到她時的情形,她把紙巾遞給她,沖她微笑,嫵媚里,有著誰也比及不了的優雅……那樣一個人怎麼會殺人呢?
因為職業的緣故,黎祖兒見過無數的罪犯,他們有的斯文有的暴戾有的鎮定有的陰沉,雖然千姿百態,但都有一個共同點——他們的眼神都因過於豐富而渾濁。
可是大美人不同,她的眼瞳非常清澈,還帶點嬰兒的鋼印藍,尤其是她最後回頭的那個微笑,眼角微微彎起,那笑容里沒有嘲諷沒有輕蔑,有的只是很純粹很純粹的歡愉。
黎祖兒合上複印件,長長的嘆了口氣。再看手錶,不知不覺中竟然已經12點半了,趕緊起身走人。
衛景辭那人她太了解了,是絕對不允許遲到的。
她發動小綿羊,開始爭分奪秒的趕路,結果證明,意外像個喜歡惡作劇的頑童,總是在最不設防時前來拜訪。當她抄近路拐到一條叫桃源巷的小道上時,一聲凄厲的女聲喊道:「救命啊!搶劫啊——」
黎祖兒不禁閉了閉眼睛,有沒有搞錯,一連兩天,都趕上這一招?
不行,我趕時間,所以我沒有看見我沒有看見我什麼也沒看見!
心裡明明是如此催眠的,可一睜眼,看見那穿黑夾克的削瘦男人在前面跑,身體先本能的把車掉個頭,追了上去,然後一手駕車一手出示證件:「警察!你給我站住!」
那人一看,跑的更急。
黎祖兒加大碼力,緊追其後。
那人異常狡猾,連忙轉出小巷,外面是個市場,擺滿了各式各樣的小攤。雖然中午時分,人不算太多,但那東一紮西一紮的攤子,阻礙了摩托的行駛。黎祖兒眼看他距離自己越來越遠快追不上,心中一狠,索性跳車丟了摩托靠雙腿追。
那人經過賣桔子的小攤,一把搶過攤主手裡的車把,將整個三輪板車往黎祖兒面前一倒,山般的桔子嘩啦啦滾下來,砸的她生疼生疼,而且不知為何水果里還多出一串香蕉,她正好一腳踩到香蕉上,整個人頓時撲地而倒。
一時間,汁水飛濺,狼狽異常。黎祖兒想,完了,這下肯定得追丟了,正在沮喪的抹掉臉上的果物殘渣時,一隻手伸到了她面前,手裡還放著一塊格子手帕。
那是一隻非常漂亮的手,白皙,修長,乍一看以為是女子,但抬起頭后,才發現竟然是個男孩。
其實說是男孩並不准切,他的年齡應該在25歲左右,穿著銀灰色與白色相間的nike運動衫,留著向外翻翹的時尚中發,眉眼細長如狐,雙瞳烏黑髮亮,似笑非笑中自有一種渾然天成的魅惑。
她忽然覺得這個人有點眼熟,卻想不起是在哪見過。按理說這麼迷人的男孩子,見過應該就不會忘記才對。
「madam,你沒事吧?」nike衫拉著她站起來。她接過手帕胡亂的抹了一通后才想起來:「你怎麼知道我是警察?」
nike衫又是一笑,從狼籍一片的地上撿起一物,遞到她面前,黎祖兒一看,正是自己的證件,當即臉上一紅,趕緊接過來塞兜里。
真倒霉,搶劫犯沒抓到,還把自己搞成這個樣子。她拍拍衣服,剛想走人,nike衫說:「你不把他帶走嗎?」
黎祖兒回頭,這才發現此次事件的罪魁禍首正躺在不遠處的地上直哼哼,她驚訝的把目光轉向nike衫,nike衫眨眨眼睛:「不用太感動,協助警察是市民義不容辭的責任,不是嗎?」
她跑過去將那個搶劫犯拘捕,一邊拷手銬一邊讚歎說:「真看不出來,你身手還不錯嘛,一拳擊中這傢伙的要害,看他這樣子,估計半個小時都起不來了……你學過空手道?」得不到預期中的回應,扭頭一看,身後空空,哪還有那個人的蹤影?
只有他給的手帕,還在她手裡,米色底色,淺褐色格子條紋,右下角上,還綉有barbie的標誌。
真不錯呢……這個年代,居然還有這麼見義勇為的好青年啊……
黎祖兒拿著那塊手帕,越想越覺得欣慰。
5、史努比
到得警局,自然是遲到。
把那個搶劫犯塞給一同事後,她連忙趕到會議室,小心翼翼的推開門,果然,裡面已經在開會了。
衛景辭埋首在資料之中,正在聆聽身旁的同事說些什麼,很好,就這樣摸黑進去,也許能不被發覺。
她貓著腰慢慢的往前挪啊挪,眼看自己的座位就在前面,一疊資料突然從頭頂掉下來,啪的落在地上,與此同時,響起青草春暉般的悅耳男音:「對不起。」
這下子,所有人的目光全都朝這邊看了過來,不偏不倚的盯著蹲在地上企圖潛行的她。
黎祖兒露出一個生硬的笑容,擺手說:「啊哈,大家早啊,哦呵呵……」
「早。你遲到了24分鐘。」冰冷的語音伴隨著犀利的目光一同射過來,頂頭上司臉色果然很不好看。
而一旁拾起資料的赫連澈卻表情漠然一幅置身事外的模樣,真是太可惡了,她敢打賭,他剛才分明是故意的!故意把資料碰下桌子!
既然行蹤已露,索性也不再藏了,黎祖兒直起身來,大大方方的走到位置上坐下,回答:「對不起,長官,我在路上抓了個搶劫犯,所以耽擱了一下。
衛景辭盯著她看了幾秒鐘,別過臉說:「ok,人到齊了,我們現在來總結一下大家在看過日記后的想法。」
為了將功補過,黎祖兒自然是立刻舉筆。果然,衛景辭眼波一掃后,點了她的名。
「各位,在看過寧燕夕的日記后,我一共總結出3個發現:第一,寧燕夕不僅字寫的漂亮,文筆也很好;第二,寧燕夕是19歲時認識的關郁輝,大學畢業后就在一起了;第三,他們之間因為出現第三者,而導致感情破裂。至於那個第三者是否就是朱玳兒,還有待考證。」
同事們點點頭,很顯然,他們的看法也跟她一致。
衛景辭環視眾人說:「還有其他發現嗎?」
一同事補充:「根據日記背後的印刷碼,這是一本05年6月出廠的本子,只在x城的大商場內出售,所以,寧燕夕就算不是本城人,也應該是在本城生活了很長一段時間。」
牛啊,這都注意到了。黎祖兒在心裡誇讚。
汪明明補充:「我們找筆跡鑒定專家鑒定過,證實第一篇日記寫於兩年以前,而最後一篇日記的筆跡較新,應該在3個月左右。也就是說,持有者真的用兩年的時間在寫這些日記,並不是短時間之內編出來做假的。」
靠,連這女人也變精明了!黎祖兒有點坐不住了,敢情她是這一小組裡最沒用的?
衛景辭點頭,「還有嗎?」雖是這樣問,目光卻只看向了赫連澈一個人。
一陣短時間的沉默后,赫連澈終於開口了:「首先,個人認為,這本日記,有可能不是寧燕夕的。」
好大一顆炸彈!
整個會議室頓時因為這句話而起了一片私語聲。
赫連澈打開投影機,屏幕上出現了日記照片,左下角上,nyx三個花體字母格外妖嬈。
「因為寧燕夕的首寫字母是nyx,和這個簽名符合,所以我們就理所當然的認為這是她的日記,但事實上,我們卻忘記了,nyx還有其他的意思。」
「什麼意思?」黎祖兒忍不住問道。
赫連澈看了她一眼,「nyx,尼克斯,乃是希臘神話中黑夜女神的名字,出生於混沌卡厄斯chaos,是五大創始神之一。而她的女兒阿勒克圖alekto、墨紀拉megaira,和底西福涅tisiphone,則是赫赫有名的三女神,她們專司一件事——復仇。」
此言一出,眾人又是一驚。
「所以,我認為,所謂的寧燕夕這個名字也有可能是假的,因為我們根本找不到她的任何資料,而日記上的nyx,意指復仇。這本日記其實是用來轉移視線,蒙蔽我們警方的東西。否則,以兇手未在公寓里留下任何指紋和腳印的謹慎個性,她根本不可能留下一本日記。」
黎祖兒提出異議:「但正如明明所說,日記從第一篇到最後一篇用了兩年時間,難道,你覺得兇手在兩年前就在預備這樣一場謀殺,開始準備這個日記?這個辦法不是很笨嗎?」
「請用你那木疙瘩做的腦袋好好的想一想好嗎?日記是兩年前開始寫的,但是謀殺這個念頭卻可以在近期才得以萌生,然後為了實現完美犯罪,利用了這本日記。這樣,不就解釋的通了嗎?」v
黎祖兒閉上了嘴巴,被一個小自己6歲的傢伙當眾貶低,還真是尷尬。
汪明明沖她眨眨眼睛,丟過一張紙團,她展開一看,裡面寫著:「現在的孩子就是這樣嘴巴毒,完全不懂得尊敬前輩呢,很討厭吧?」
又來了,每次這女人一開口,她就知道沒好事,果然又在暗諷她年紀大。心裡氣的要死,但她臉上還要回對方一個燦爛的笑容,以證實自己其實根本不在意。
赫連澈繼續說:「所以我認為,如果我們再把重心放在尋找寧燕夕此人身上,根本就是浪費時間,我們應該把目光放在其他更實質一點的線索之上,比如那張人臉拼圖,比如毒藥的來源,再比如愛瑪士的皮包。」
衛景辭點頭:「關於皮包你有線索了嗎?」
「是的。」
黎祖兒在一旁瞪大了眼睛,什麼?等等,不過是回家睡一覺的工夫,這傢伙就已經查出線索了?
「我已經查過,這個皮包是從帝海花園那家米蘭店賣出的……」
有沒有搞錯,明明說好她和他一起負責追查皮包的貨源的,結果這傢伙卻自己偷偷去查,完全沒叫上她啊!
「根據店內的銷售記錄,06年9月21日,有位客人從他們店裡買走了這個包包,而那個客人是——」赫連澈停頓了一下,才說出答案,「朱玳兒。」
黎祖兒跳了起來:「什麼?是關郁輝老婆買的包包?」
「很正常啊,老婆死了,就拿她的皮包去討新情人的歡心嘍。」某同事如此說道。
赫連澈說:「具體是怎麼回事,現在不便妄下推測,所以申請搜查令,我想去朱玳兒家中看看有沒有線索。」
「批准了。」衛景辭拍案,宣布散會。
大家紛紛拉開椅子退場,回辦公室。黎祖兒趁機叫住赫連澈:「喂!」
赫連澈回頭,懶洋洋的揚了揚眉毛。這傢伙,真就敢這麼囂張,一點對前輩應有的敬意都沒有!
黎祖兒一把奪過他手裡的資料,非常嚴肅的說:「你知不知道什麼叫做拍檔?」
赫連澈睨著她,一點想回答的意思都沒有。
「拍檔就是同進同出有案同查有鮮花同拿有子彈同挨什麼事都一起做!」她啪的將資料拍還到他胸前,「這次皮包的事我就先不跟你計較了,但是如果下次你還敢撇下我不叫上我一起,就死定了!聽清楚了嗎?死、定、了!」
在他伸手接住那疊資料的同時,黎祖兒轉身乾脆利落的走人,唇角上揚了一個弧度,越想越得意:很好,祖兒,你很了不起,你終於克服了美少年有愛論,展現出了身為一個前輩應有的威嚴。以後都要這樣……
沒等她自我陶醉完,赫連澈的聲音就不急不緩的從身後傳了過來:「走光了。」
呃呃呃?什麼?
他的下一句繼續不冷不熱的響起:「你,走光了。」
莫名其妙的黎祖兒下意識的低下頭,立刻發出一聲尖叫,原來她剛才爬著進會議室時,牛仔褲的拉鏈不知怎的滑了下去,開了三寸來長的一道口子,露出了裡面的小褲褲。她連忙手忙腳亂的把拉鏈拉上,而就在那時,赫連澈與她擦肩而過,忽然扭轉頭朝她眯眼很邪惡地一笑:「看見了,白色史努比。」
黎祖兒的臉頓時火山噴發,變成了關公。
啊啊啊啊,太丟臉了真是太丟臉了媽媽我不要活了啊人家的純潔就這樣毀於一旦了為什麼不是別人偏偏是這個傢伙看見啊啊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