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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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是幾個瘋狂的晚上。我開始在巴黎大肆啜飲鮮血,就像這個城市是用血砌成的。清晨,我會突然襲擊最糟糕的街區,在小偷和殺人犯中捕獲獵物。我常常先戲弄性地給他們些許自衛的機會,然後再給他們一個致命的擁抱,滿足我的口腹之慾。
我品嘗過各種不同的殺手的滋味:體格又大又笨的,又小又靈活的,多毛的,還有黑皮膚的。但我最喜歡的還是那種為了你口袋裡的幾個硬幣就把你殺掉的年輕無賴。
我愛聽他們的咕噥和謾罵聲。有的時候,我用一隻手抓著他們,嘲笑他們,直到他們怒不可遏。我把他們的小刀扔上房頂,把他們的手槍在牆上砸成碎片。但是這一切都依然無法讓我釋放出全部的力量。我就像一隻被禁止彈跳的貓。對於這些人,我十分厭惡的一點就是他們的恐懼。如果獵物真的害怕了,我通常就會失去興趣。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學會了如何延長獵物死亡之前的時間。我從一個人身上吸點血,然後從第二個身上在再吸點,最後,把第三或第四個人置於死地。這種追逐和爭鬥讓我的快感成倍增加。一天晚上,我把這種角逐和啜飲發揮到了極至,這種快感足以讓六個健康的吸血鬼得到滿足。做完這些以後,我把目光轉向巴黎其餘的部分——我過去曾負擔不起的輝煌生活。
在這之前,我先去了羅傑家,打探一些尼古拉斯和我母親的消息。
她的信洋溢著對我交到好運的喜悅之情。她答應我,如果身體允許,春天她會到義大利去。現在,她正等著我給她寄去的巴黎的書籍、報紙,以及大鍵琴的鍵盤音樂。她也很想知道,我是不是真的開心?我完成了自己的夢想沒有?她很懷疑我是不是真的擁有我所說的那些財寶,因為我在雷諾得劇院的時候也告訴她我很開心。她要我跟她說實話。
她的這些話真讓我痛心。現在確實有必要說些謊話了,雖然我從來沒有這樣做過。
但是為了她,我願意這麼做。
至於尼克,我本應該估計到他不會因為一些禮物和我模糊不清的故事就安下心來。
他一直要求見我,這讓羅傑有點害怕。
可是他的舉動毫無用處。我的律師除我所說的之外,別的也無話可說。我很怕見到尼克,甚至連他搬家后的地址都沒有打聽,只是告訴我的律師一定要讓尼克師從義大利名師,並且儘可能的滿足他的願望。
不過,我還是設法打聽到尼古拉斯並沒有離開劇院,仍然在雷諾得劇場演出。而這違背了我的意願。
這讓我很生氣。這究竟是為什麼?他為什麼要這麼做?因為,他熱愛那裡,就跟我以前一樣。這就是原因。我不需要別人來告訴我這點,因為我們都曾經是那間破劇場里的一員。別再想了,別再想那幕布升起,觀眾鼓掌歡呼的一瞬間……
不,我還是要把成箱的美酒和香檳送到劇場去,我還是要把鮮花送給珍妮特和露西娜——這兩個我曾經深愛過的女孩。我還要給雷諾得送上更多金子製成的禮物,並幫他還清所有債務。
夜晚過去,禮物送出。可是我所做的這一切讓雷諾得很尷尬。兩周以後,羅傑告訴我雷諾得有個提議。
他讓我收購劇場,並給他保留一個經理的職位。此外,他希望能有充足的資金來上演更恢宏,更精彩的劇目——這是他長久以來夢寐以求的事。我的資金和他的聰明才智一聯手,我們就將讓這個劇院成為巴黎的喉舌。
我沒有立刻做出答覆。過了許久我才意識到自己原來可以擁有那問劇院,就像我擁有那胸口上的珠寶,擁有身上的衣服,擁有送給我侄女的玩具屋一樣。我說了一句「不」,然後走出去,狠狠地摔上門。
然後我又回來了。
「好吧,把劇場買下來吧。」我說,「給他一萬克朗,讓他去做想做的事情。」這是一筆意外之財。我不清楚自己為什麼要這麼做。
我想,痛苦會過去的,一定會的。我一定要控制住我的思想,不讓這些事情對我產生什麼影響。
那麼,如今我是怎麼打發時光的呢?在巴黎最豪華的劇場里,我擁有最佳位子供我觀看芭蕾舞、歌劇,以及莫里哀和拉辛的劇目。在那些名演員們登台之前,我還可以四處閑逛。我擁有五顏六色的西服,手上戴著珠寶,頭頂最流行的假髮,腳蹬鑽石搭扣、黃金後跟的鞋子。
我始終沉醉於那些詩篇和歌聲,沉醉於舞者揮動的臂膀,沉醉於風琴在聖母橋的洞中震顫,沉醉於排鍾向我提示鐘點,沉醉於雪無聲地落在杜樂麗花園。
一夜一夜的過去,我越發能夠舒適和諧地與凡人相處,越來越放鬆對他們的警惕。
一個月還不到,我就鼓起勇氣參加了巴黎皇宮的一次熱鬧舞會。殺人犯的鮮血讓我熱情洋溢,面色紅潤,一點也沒有引起別人的懷疑。相反,女人們反而被我所吸引。我喜歡她們那滾燙的手指,柔軟的臂膀和胸脯。
之後,我又擠進傍晚大街上熱鬧的人群,走過雷諾得的劇場,去看別的劇院里上演的木偶劇、喜劇和雜技表演。不再從街燈下躲開的我,走進咖啡館,用咖啡來溫暖我的手指。我還選擇一些人與之交流談話。
我甚至還跟他們爭論君主制度,並且瘋狂地流連於撞球和牌桌之前。我想我也許應該直接到劇場去,買張票溜進包廂,看看正在上演什麼。看看尼古拉斯!可是我沒有那麼做。接近尼克我還能有什麼夢想可言?我可以糊弄不認識我的那些愚蠢的陌生人,男人女人們,可是當尼古拉斯看著我的眼睛的時候,我怎麼能糊弄他?他看到我的皮膚又會作何反應?況且,我還有很多事情要做,我這麼告訴自己。
我越來越了解自己的特徵和力量了。
比方說,我的頭髮比較輕,比較厚,而且永不會長長。我的手指甲和腳指甲也是如此。它們比一般人的更有光澤。即使我把它們剪斷,它們也能夠在一天之內恢復成我死前的那個長度。雖然人們無法察覺這些秘密,他們還是在我身上感到了某些不同,比如我眼中閃爍的不自然的、五顏六色的光芒,以及我那蒼白的,泛著冷光的皮膚。
當我飢餓的時候,這種冷光就顯得尤為明顯。這就是我要捕食獵物的原因。
我發現,只要我狠狠地盯著別人,並嚴格地控制嗓音,我就能讓人淪為我的奴隸。我有時聲音很低,以至於別人聽不見,有時又可以大笑和咆哮,讓人震耳欲聾,甚至連我自己的耳膜都受到損傷。
還有些別的困難:我的活動。我嘗試著像人一樣走路,奔跑,跳舞,微笑,做手勢。可是每當我感到驚訝、恐懼或是痛苦的時候,我的身體就會像雜技演員一般彎下扭曲。
甚至於我的面目表情都出奇的誇張。每當我忘記自己置身於廟街而不自覺地想起尼古拉斯的時候,我就會坐在樹下,彎起膝蓋,把雙手放在頭的兩側,像是童話故事中被鞭打的淘氣鬼。而在18世紀,身著錦緞禮服大衣和白色絲制長襪的紳士是斷然不會做出那樣的舉動的,至少不是在大街上。
有的時候,當我注視著物體表面光影的變化而陷入沉思的時候,我會跳起來盤腿坐到馬車頂上,用胳膊肘撐著膝蓋。
這些都讓人們目瞪口呆,驚恐不已。但在多數情況下,他們雖然驚異於我蒼白的皮膚,卻寧願自欺欺人地視而不見。我很快意識到,任何事情都是事出有因。他們的表現正體現了18世紀的思維方式。
畢竟,·百年來還沒有魔法巫術的先例。
就我所知,最後一位預言師佛桑在太陽王路易斯時代就被施以火刑了。
這就是巴黎。當我不小心將手中的水晶玻璃杯摔碎,或是把門重重地關上,人們總是認為我是喝醉了。
不過,在人們還沒有問起我的情況之時,我就已經不時地向他們做出了回答。我常常盯著蠟燭或是樹枝,久久不動卻渾然不覺,以致人們都來問我是不是病了。
我最糟糕的問題就是我的笑聲,我可以突然發出一陣狂笑而無法抑制。任何事情都能成為我發笑的導火索,甚至我自己的神經質都能讓我笑個不停。
這些隨時都可能在我身上發生。損失,痛苦,或是對自己的困境的更深一步的了解,都不能將此改變。只要有什麼讓我感到有趣,我就會笑得無法自持。
順便說一句,這些讓別的吸血鬼憤怒至極。可我不在意。
可能你已經注意到了,我到現在還沒有提到別的吸血鬼。事實上,我一個都還沒有找到。
整個巴黎我都看不到別的超自然的生靈的存在。
我的左右都是凡人。雖然我總是試圖說服自己這並不存在,我還是不時地感覺到那隱約模糊,令人瘋狂的東西。
它第一次出現是在村莊教堂墓地的一個晚上,現在它給我的感覺要明確得多。它始終是在巴黎某個墓地的周圍。
我總是想停下,轉身,把它弄清楚,可總是事與願違。這個東西總是在我明確它的蹤跡之前就已經逃之天天。我無法靠自己的力量找到它。城裡的墓地又奇臭無比,令人作嘔,我根本沒法進去。
看上去這比我在塔下石棺里的記憶還要糟糕。看到或聽到死亡的蹤跡總是令我反感,這已經成為我的天性。
和原先奧弗涅那個戰戰兢兢的小男孩相比,現在的我更加不敢看到死刑。一看到屍體我就會捂住自己的臉。除非我是製造死亡的劊子手,否則死亡就會令我厭惡萬分!即使是我自己的獵物,我也會立刻離開他們,以保持身上的清潔。
回到那個東西這件事情上,我開始懷疑它是不是真的是一種無法和我交流的鬼魂。
另一方面,我很清楚地覺察到它在關注著我,甚至是故意讓我看到它。
不管是哪種情況,我在巴黎都沒有發現別的吸血鬼。我開始思忖,能不能有那麼一刻有不止一個吸血鬼的存在呢?可能馬格納斯把這個吸血鬼的血都喝乾了,也可能它不得不死去以傳遞它的力量。如果我想塑造另一個吸血鬼的時候,我也得獻出自己的生命。
不,這道理說不通。馬格納斯即使把鮮血給我之後,依然強大有力。而且當他從別的吸血鬼那兒竊取力量的時候,他已經把它用鏈子拴好了。
這真是個令人瘋狂的大謎團。可是現在,最好的做法就是不去理會它。現在,沒有馬格納斯的幫助,我依然能夠做得很好,也許這就是馬格納斯所期望的,也許這也是他在幾個世紀之前的學習過程。
我記得他的話。在塔里那間秘密的小屋裡,他告訴我,我會找到令我榮華富貴的一切。
我在城裡遊盪著,時光也在飛逝。只有在晚上我躲到塔里之時,我才會離開人類。
然後我還是開始考慮:「如果你能跟他們跳舞,跟他們打撞球,甚至跟他們聊天,為什麼你不能像生前一樣,跟他們住在一起呢?為什麼你不能再次進入那多姿的生活,那兒有……有什麼?說啊!」
春天快來了。夜晚越來越暖和。劇場里上演了一幕新劇,兩幕之間的雜技演員也換了新的。樹木又抽出了新芽。只要我醒著,我無時無刻不想著尼克。
三月的一個晚上,當羅傑給我讀母親的來信的時候,我意識到自己可以和他讀得一樣好了。我已經通過無數的渠道學會了如何閱讀,甚至都沒花什麼工夫。我把這封信帶回了家。
就連內室也不那麼冷了。我坐在窗邊,第一次親自讀著母親的話。我甚至可以聽見她的聲音在對我說道:「尼古拉斯給我寫信,說你已經買下了雷諾得劇院。現在你自己在那條大街上擁有一座小小的劇院了,這一定讓你很高興。可你現在依然擁有這些快樂嗎?你什麼時候給我回信?」
我把信折起來放進口袋。泛著血絲的眼淚在我的眼眶裡湧出。為什麼她對我的了解是這麼多,卻又如此之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