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程小鳳嚇的毛根根聳起她不敢開燈輕輕地下床躡手躡腳地走到門口通過門鏡望了一下竟然沒有人。她又躡手躡腳回到房間剛坐下敲門聲又響起了。她驚恐萬分再也不敢躺下傻獃獃地坐到天亮然後才昏昏入睡。
一覺醒來已經是下午了。程小鳳急急忙忙重新收拾一下自己的行李又逃回了原來的住處。
當程小鳳對我講完這一切的時候她還心有餘悸地說:「當時嚇死我了我再也不敢去那裡住了。」
「最後弄清楚怎麼回事了嗎?是誰敲你的房門?」我問。
「到現在我也不知道除了石海星、楊晨還有你知道我家沒有別人知道啊?況且石海星有房門鑰匙的。真是奇怪了?」
「是不是別人敲錯了?」
「不知道我想是鬧鬼了我打算把那套房子賣掉。」
「那可是剛裝修好的房子你捨得嗎?」我說。
「還有什麼比命更重要的啊。現在石海星也死了萬一他陰魂不散隔三差五的去嚇唬我怎麼辦?我會被他折磨死的。」程小鳳說:「今天告訴你后我就離開北京我把我的聯繫方式給你如果需要我出庭作證的話就給我聯繫隨叫隨到。」
「謝謝你對我講了這麼多你不等楊晨的事情結束再回啊?」
「不等了看到楊晨的樣子我難受啊。還是回去好老老實實找份工作過兩年找個男人把自己嫁了這輩子就完事兒了。」
「那好吧我不挽留你了以後大家都是朋友了如果再來北京我為你洗塵。」
「好啊好啊就憑你這句話我也要來。」
從星光酒吧出來已經是凌晨三點多了。我把程小鳳送到她下榻的賓館就匆匆回來。定好鬧鐘以免晚起等明天一早就去找韓律師把這些不知道對案情是否有幫助的事情原原本本地給他重複一遍。
鬧鐘還沒響我就被外面的汽笛聲吵醒了。看了看錶7點半了不能再睡了。洗漱完畢還不到8點鐘韓律師8點半上班我已顧不得這些了匆匆去了韓律師的辦公室時。
不到8點半我就來到這裡韓律師已經開始忙碌了。我敲了敲門說:「早上好!韓律師。」
「哎呀!何從你來的正好快坐我正要找你呢。你要是不來啊我就給你打電話了。」韓律師說。
「韓律師你讓我找的那幾個人除了瀋海露其他人都聯繫上了瀋海露的手機一直是關機我打算今天去一下她的酒吧看看。」
「先不要著急回頭我們一起去。經過調查案情有很多疑點。第一:從楊晨包里一共搜出2盒強化麻醉劑從楊晨購買的電腦小票上看也是2盒實物和小票上的內容完全吻合也就是說楊晨根本沒有打開使用過這些東西。」
「她會不會分兩次購買用的卻是其中的一次?」我問。
「當然這種情況不能排除現在沒有證據證明這中情況的生。第二:從石海星死亡的時間上看有值得懷疑的地方根據法醫堅定石海星的死亡時間是在零點鐘左右。醫學上說1o毫升的強化麻醉劑導致人死亡的時間一般在1個小時左右如果按照法醫鑒定的結果死者體內含有1o-15毫升的強化麻醉劑那麼他的死亡時間應該在一個小時之內也就是說死者在11點鐘的時候喝了藥物。據楊晨回憶說:死者在1o點鐘的時候出去送客11點半才回來可以肯定死者在回來之前已經服用了強化麻醉劑。」
「楊晨有沒有說死者送的客人是誰?」我問。
「楊晨也提供了幾個人我也查訪了他們這些人都是本市的商人和死者的關係非常要好也沒有什麼經濟糾紛殺他的可能性沒有可以排除掉。」
「那會是誰呢?」我想。
「其實這不難想象:死者在1o點鐘出去送走了客人1o點2o左右打算回來這個時候他接到了一個電話有一人約他到附近的咖啡館坐坐他就去了。就在這個時候他喝下了作案人為他準備的藥物法醫鑒定他體內含有咖啡素就是在這個時候喝的。可以斷定:約死者去咖啡館的人一定和死者非常熟悉令死者一點防備都沒有。」
「那查一下通話記錄啊。」
「查過了號碼就是死者樓下不遠處的一個公用電話亭內打出的。」
「看來楊晨真是被冤枉了。」
「當事情還沒有水落石出之前還不能這樣下結論。還有一個可疑點死者的止疼葯是每天晚上都吃的止疼葯換成了安眠藥竟然沒有被死者現只能說明一點:是當天換的。死者的藥物一般是放在手提包內隨身攜帶的既然做案人在這種情況下偷梁換柱說明他和死者非常熟悉對死者的衣食住行也很了解。這和我們推斷的第二點完全吻合。如果沒有弄錯的話作案人應該是女性。殺人者用心頗深他怕死者喝了藥物有反應就把止疼葯換成安眠藥當死者吃了安眠藥以後就不會感覺到不良反應這樣就能安安穩穩地死去。看來這個人的作案方式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哦?那會是誰呢?死者有很多的情人我們所知道的就三個不知道就更多了。石海星這個惡魔真是死有餘辜。」
「過幾天就要開庭審理這件案子這兩天我們要搜集到更多的證據爭取查出事情的真相。」
我點了點頭說:「瀋海露那裡還要去嗎?」
「必須去瀋海露是一個十分關鍵的人物。也許通過她我們能了解的更多的東西。」
「我們什麼時候過去?」
「最近兩天你都沒有聯繫到她嗎?」
「是的她一直關機我把電話打到她經營的酒吧工作人員說她去外地了問去哪裡了他們都說不知道。我覺得她好像在故意躲避什麼?」
「有可能!她和石海星的關係很密切對案情應該有幫助。」韓律師思索了一下說:「這樣今天你就不要聯繫她了我們晚上直接去酒吧找她。」
「好的!」我說:「還有什麼事情需要我做嗎?」
「暫時還沒有你先回去休息休息晚飯過後我們就在這裡碰頭。」
……
晚上9點鐘我和韓律師準時到了白樺酒吧。時隔一秋這裡和往常一樣熱鬧非凡。酒吧面貌依舊推開玻璃門那些掛滿牽牛花的鞦韆還在那個滿面春風留這小鬍子的調酒師也在還有那笑容滿面的吧台小姐依然春意盎然。想起和楊晨相識在這裡的那段戀情真是秋風蕭蕭、恍若隔世。
我們一邊在喝酒一邊搜尋瀋海露的影子。從9點到凌晨2點始終不見瀋海露出現過。我對韓律師說:要不要去問問這裡的員工。
韓律師擺了擺手說:既然她不願意露面找也沒有用。
無奈我們只好掃興而歸。韓律師走的時候告訴我:明天你還過來守著。
一連三天白樺酒吧的酒喝了不少可仍然不見瀋海露的影子。明天就要開庭了我像熱鍋之蟻干著急卻又束手無策。
我打電話給韓律師問怎麼辦?韓律師說:算了!
我也不好再問什麼只有向老天祈禱保佑楊晨平安無事。
第二天的法庭上我的心情亂糟糟的。一眼看去被告席上的楊晨顯得瘦骨嶙峋、蒼老衰力一頭凌亂的長把她的臉遮去了三分之二她始終低著頭。雖然看不清她的面部表情我敢肯定:此時的她悲痛欲絕、滿目滄桑。
韓律師據理力爭對案情的分析、證據的把握從容不迫。他認為:第一作案時盛裝藥物的瓶子至今沒有找到。第二作案時間不符如果按法醫鑒定死者的死亡時間是夜間十二點的話那麼死者喝下藥物的時間應該是夜間十一點可是根據目擊證人交代當晚十一點死者還在外面。死者所在的物業處有錄像顯示死者是在當晚的十一點四十五分乘坐電梯回家。第三在案當晚也就是在當晚的十點二十分的時候死者曾接到一個電話到目前為止還未能查明這個打電話的神秘人是誰?就以上三點可證:如果認為我的當事人就是殺人兇手的話恐怕不能信服。
法庭的辯論幾乎達到白熱化的地步。法庭認為:辯論的焦點不是楊晨有沒有殺人而是楊晨的罪刑輕重、該不該減刑。這讓韓律師難免有些尷尬。
楊晨始終說自己不是兇手沒有殺人卻找不到有力的證據來證明自己的無辜。法庭再次進入緊張狀態。
正在這時從外面進來一個女人。她走到觀眾席的最前面說:「法官大人人是我殺的我是來自的!」
眾人一片驚噓!全場觀眾震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