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節 送給輝輝的禮物
我拿一條單子蓋著默涵,就像保護人質似的,護送她出屋去了洗手間。倒不是擔心段哥過來抽她,而是確保她的臉別再嚇著李姐。
還算順利,她聽我話去洗手間里洗臉,我呢,轉身回到廚房,一推門,看見李姐跟那兒哭,段哥不吭氣,抱著拳靠牆站著。
我拿出推銷的精神來,賣力地說明和解釋連安慰,中間還被打斷了一次。
因為默涵進來說,不該讓客人跟著在廚房裡忙活。
「沒事!我這人閑不住!再說,輝輝沒跟你說過嗎?我就教育他,是男人一定要下廚房,女人的手老擦擦洗洗的,會傷著的。老爺們沒事,就應該糙一點!」拿輝輝說事,真管用,我這個未來的老公公也是很有個人魅力的,默涵很聽話,自己回客廳去了。
我接著解釋我的。
不管怎麼說,她洗了臉,這一次露面,看起來正常多了——這才是我認識的默涵嘛,皮膚不很白,細長的小臉蛋,高高的個子,長大會是個九頭身美女,叫什麼來的?哦,對,吳佩慈那樣的!
她洗了臉,段哥李姐的心裡自然也好受了一點。
「別得意,」我提醒他們,也不管聽懂沒聽懂,「只要她還處於這個幻覺中,那麼無論如何,大哥大姐你倆都得跟我一塊兒裝。現在破壞她的幻覺,既不一定有效,還可能刺激她。萬一她不能接受虛幻到現實的改變,那就真的奔瘋去了。我呢,有個建議,今天晚上先這麼過去,明天你們找我。我一方面看看有什麼應對的辦法,一方面幫你聯繫一些在醫院工作的朋友,該去看病還是要去的,不能完全指著我。」
儘管哭過了好幾起,李姐只得擦擦眼淚,沒法子,她也只能聽我的。段哥也不反對。
哪還有心思做飯啊!湊合著吃吧!香酥雞,有點半生不熟;三文魚還好,本來就是生的;湯里忘了放鹽,因為鹽都給拌到冷盤里了……
湊合著吃唄,誰也不餓了!
我還不能不動筷子,默涵以後可能是個勤快的兒媳婦,又拿碗筷,又倒酒,還一個勁兒給我夾菜。
不吃還不行,她催你吃。
這個家裡,現在屬她最大,我哪敢不從?
喝吧,勉勉強強喝了幾杯啤酒,咽下了幾筷子魚,胃裡不舒服,一個勁地翻騰。
吃完了不算完,還得跟家裡喝茶。段哥於吃喝最為講究,可這一晚泡出來的東西也不大是味。
默涵親自去廚房涮碗,誰也沒攔著。她走後,幾個成年人壓低了聲音說話。
「小艾,默涵她怎麼會變成這樣?」
「她還有救嗎?」
「吃藥會不會產生嚴重的副作用?」
「求求你,一定得救救她,幫幫我們。」
您瞧,今天下午老威來之前,她爸媽說的話其實和昨晚沒什麼區別。而我呢?說的話也差不多,讓他們留意,生活中有沒有個叫輝輝的男孩子。
幻覺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有明確的現實基礎,一種純屬空穴來風。
前一種最好理解,我和John都曾在不同時期,把所看到的事物給扭曲了;后一種就麻煩一點,聽說過多重人格嗎?多重人格雖然沒有得到科學家的普遍認同,不過它有一種類似的情況,叫做「DID」(身份識別障礙)。DID和虛構性幻覺的成因有些相似,都是大腦經過加工,構架出完全不存在的人或物體形象,隨後強化成印刻。
鑒於半年前,我接觸默涵的時候,她看起來挺正常的;半年內,也沒聽她父母報告過嚴重的異常行為,我暫且認為,她形成虛構幻覺的幾率不會很高。這就意味著我們有可能,或不得不去尋找真實中「輝輝」的影子。
我繼續提一些建議:「學校那邊,暫時按兵不動比較好,沒有必要現在就驚動老師和同學,這種閑話在學校里傳得特別快。不過呢,也不能完全不讓老師有個思想準備,我建議你們找個時間,約老師出來閑談一下,但是不要把話說得太明白。你可以說,默涵從體特轉為普通學生,學業壓力還是比較大的,因此最近有點不適應,和家長關係也比較僵,所以拜託老師平時多注意一下,有什麼情況及時通知你們。醫院那邊,我會去問,儘管放心。當然對於這類問題,用藥上肯定會有副作用的。都是我的朋友,大家開藥會非常謹慎的,所以按他們所說的計量服用就可以了。默涵沒瘋,所以也就不存在什麼『把瘋子治成傻子』的可能性。但是換藥的時候也告訴我一聲,大家都過目比較好。至於住院,暫時先不要安排。因為她一旦住院,這事早晚還會在學校里傳開,等她治好再回來,可能會在同學中抬不起頭來。」
不嚴重嗎?她都這樣了還不叫嚴重嗎?
我在心底問自己。可又有什麼辦法呢?中國現有的心理和精神水平就這樣,媒體又不給太多正面的報道,導致至少是學生們,都以自己患有心理問題為恥。患有心理問題去看病,就等於你去精神病院,變成了瘋子,或者變態。
誰願意跟瘋子和變態來往?
退而求其次吧,在李默涵徹底失控之前,我不會鋌而走險。
我們的談話斷斷續續的,反正默涵一過來,大家就裝傻聊別的,一走就接著說。涮碗總共也用不了多長時間,默涵收拾乾淨,回來一屁股坐在我身邊。這期間,她表現得挺正常,言語也沒什麼不好理解的——除了她口中還老念叨著「輝輝」,以及她還把我當做輝輝的爸爸。
心不在焉地喝了好幾壺茶,看看錶,都快九點了。我面無表情地起身告辭。
「我送你吧!」段哥顯然想跟我說話。
「不行,我送叔叔。」默涵執意向我示好。
「你又不會開車。」
「你喝了酒了,也不能開車!」
還真是這個道理,沖今晚段哥的狀態,搞不好把我們送上黃泉。
「行了,別爭了,就讓默涵陪我走幾步吧,我坐地鐵回家。」
然後,大家像未來的兒女親家那樣握手、告別。
默涵又回去穿上了外衣,跟我下樓。
「默涵呀,」我不放心,一邊下樓一邊叮囑,「既然叔叔也說了,你也答應叔叔了,那就得遵守約定。再過一年,等你十八歲之後,輝輝才會再來看你,這之前,你得好好上學,聽爸媽的話。」
「知道,您放心,不就是一年嗎,我能做到。」她滿口答應,推開門,一股冷氣撲面而來。我還挺高興的,外面的空氣怎麼就那麼新鮮呢!
她忽然又害羞地問:「那,輝輝他會想我嗎?」
「會吧……」
「那就好。」
她陪我走向地鐵站,沒多遠,五分鐘的路程。這期間,兩人沒太多交談。
在地鐵站的門口,她依依不捨地向我揮手告別:「您會再來看我嗎?」
「當然!」對此我特確定,我以後得常來,「我會經常來看你的,看你有沒有遵守約定好好學習。」
我轉身下樓梯。
她忽然叫住了我。
我一回頭,驚訝地發現,她就站在我身後。
她背在背後的右手轉過來:「差點忘了,這是給輝輝的禮物,托您捎回去,行嗎?」
「行啊,謝謝你。」有什麼不行的,我接過這隻巴掌大小方方正正的小盒子。
「對不起,沒有給您準備禮物。」
「沒事,我不要禮物。」
再次告別,我快速地沿梯而下。
這裡面裝了啥?我很好奇。可不敢拆開看,唯恐她跟在身後。直到鑽進車廂,我這才喘了口氣。
九點過後,地鐵車廂里乘客稀少。我靠在門邊,撕開包裝紙。
白白的小紙盒,上面還寫著挺秀麗的幾個字:致我最愛的輝輝!
嗯,是默涵的筆跡。
什麼禮物,手錶嗎?
我掀開蓋子,咦,好可愛,裡面趴著個小小的白嫩嫩的「床寶寶」,瞅背後的模樣,很像縮小了的韓國版的「糖果熊」!
嘿嘿,到底是不是糖果熊呢?啥時候出了小號的?我挺開心地把它翻過來瞧瞧。
白花花軟綿綿的小熊臉上,化著兇猛的口紅,裂開了的大嘴巴,似乎噴著血。那誇張的黑乎乎的眼圈,徹底蓋住了半張臉。
嘔,我嗓子里止不住一陣涌動,到底還是沒忍住,哇地吐了一地……
發明口紅的那孫子,我問候你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