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相隨千里不覺遠
人,有時候會對另外一個人,生起了一種「相隨千里不覺遠」的感覺。
這種感覺,可以是對親人,也可以是對友人,甚至對自己不相識、未謀面卻仰慕、敬重的人,不管是男是女,都會發生。
──可有沒令你產生這樣感覺的人?
──還是,仍有沒有這種感覺?
對方恨少而言,卻肯定有。
男女都有。
男的,他是對沈虎禪。
──世上有一種人,你為他做事、打拚、賣命乃至犧牲,彷彿都是理所當然,也心甘情願的;對方恨少而言,沈虎禪就有這種魅力。
女的當然就是明珠。
──對明珠為何會這樣子,方恨少也說不上所以然來。
他對溫柔也好。
好得就像對唐寶牛、張炭一樣。他可以為她不惜樹敵,不問是非,都一定幫她。在別人遺棄她的時候,他一定支持她;在她需要朋友的時候,他也一定會在她身邊。
他待溫柔就像……兄弟。
──一朝是兄弟,一輩子都是兄弟。
一旦成了兄弟,那就不問貴賤,不求利害,他做錯了不背棄他,他做對了就全力鼓勵他,並肩作戰,有難同當,那種在他今天得意時你叫他「大哥」,明朝他失意時你倒打一靶,跟他劃清界限的,是豬朋狗友、酒肉之交,跟「兄弟」八輩子扯不上關係。
只要成了兄弟,你就準備成為他有難時的支點,無助時的支撐,雪中送炭時燒熱的炭,而不只是在他已繁華似錦之際,攀附上去的那一朵可有可無的花。
可是,伴著明珠,方恨少覺得她才像花,他自己只像瓜。
傻瓜的瓜。
方恨少也喜歡玩樂。他以為走在細雨中,迎風吟詩,在月夜裡,把酒淺酌,已經是很愜意的事了。
明珠也好玩。
卻不是這般玩法。
入夜之後,下過一場一場大雷雨,他們就奔在雨中,雨勢頗勁急,明珠在雨中,一面奔走,一面還要跟他比賽:
誰眨眼多誰便算輸!
──問題是,雨那麼大,那麼密,又那麼急,打在眼瞼上,加上賓士的速度,很痛,有時,直接打在眼睛里,不霎一下眼是不行的。
明珠卻硬要比這個。
明珠有一對明眸,比真正的明珠還明亮些。
方恨少也有一雙大眼。
他的眼睛就似童話里的小公主都擁有的那一種水靈靈的大眼睛,眸子黑而亮,眼白雪而明,可是,一場比賽下來,跑到今忘寺,他一雙眼已給雨水打紅了。
幾乎還打腫了哩。
後來,俟今忘寺前蔡般若跟鍾詩情與梁四連戰二番之後,大雨已歇,換作雨細淅瀝下,明珠拖著方恨少就走:
「我們追四公子去。」
對這一點,方恨少顯然並不樂意。
「為甚麼要追他?」
「我要找機會報仇。」明珠這樣告訴他,帶著她一向樂天知命的性情里少見的恨意,「我要殺冷不防。『如是我聞』與『姑妄聽之』在一道兒,不好對付。趁他今夜落單,掩上去殺了他也好,傷了他也罷,一雪他們當日姦汙我們母女之仇。」
方恨少一聽就火起。
「該殺。」
──況且,他無意間拾獲了鍾詩情的「天網彩傘」,也想物歸原主。
他聽明珠說過:在她身在「南天門」時,鍾詩情這「女天王」很厚待她,所以,他也對鍾詩情生起好感來。
剛才,還出語助了鍾詩情一把,把蔡般若氣得吹鬍子、瞪眼睛的。
不知怎的,蔡般若看來能贏敢輸,堂堂大宗師氣派,武功又高不可測,殺著凌厲,恪守信諾,但方恨少卻總有點不喜歡他,好象覺得這本來是一個有血有肉的歷史人物,卻終於硬把自己變成了一座冷冷硬硬的神祗塑像。
他也不知這感覺從何而來。
但他最有興趣的,還是當明珠說出的第二個理由:
「只要跟四少爺走,就一定可以見得到兩個人。」
「兩個人?」
方恨少初時聽得漫不經心,別說兩個人,剛才今忘寺那一役,連兩百個奇人異士全都見著了。
「兩個熟人。」
明珠再加補充。
「誰?」
「沈虎禪?沈大哥?!」
方恨少最巴望的是見到他。
最近,有關沈虎禪的流言也著實太多了,何況,方恨少正遇上的一些棘手問題,難以解決,恐怕非要沈虎禪相幫不可。
「不是。」明珠賣關子的說,「是翡翠姊姊和唐寶牛。」
方恨少一聽,興緻就來了。
自從在「金陵樓」一別,方恨少就沒見過唐寶牛了,明珠告訴過他,沈虎禪正在設法透過翡翠,接近將軍、並進行綁架計劃。
由於翡翠是這計劃的「引子」,她當然知曉這件事的始末。
她既然知道了,明珠就一定會知道。
她們是好姐妹,有著共同的身世,共同的親情,以及共同的尷尬與悲戚。
所以,她們也有著別人所不能共賞的歡悅與知心。
她們曾私下約訂:假如有其中任何一個發財了、富貴起來了,都一定要記得老友、顧住姊妹,不負此情。
不過,對於她們怎麼才能富貴騰達得起來一事,翡翠、明珠以及當時還有另一位有著同樣相近遭遇的姊妹水晶,都只能苦笑。
──像她們這樣的「淪落人」,有誰會「扶」她們一把?還有甚麼機會能讓她們攫住?
大概除了嫁人吧。
──嫁到個好夫婿,至少,便可以從良了。
不過,像她們已淪落「青樓」,誰願意要她們?誰還當她們是好女子?誰會要一個壞女子?敬重她們是個好女子?
她們只當彼此的約定是說笑。
她們活著,就像好一些人一樣,並沒有抱著甚麼期望,只想讓自己多些歡笑,至少,在還在青春的時候春風得意一些,一生中,能報恩就報恩,最好連仇也報了。
是以,她們勤於練武。
──練武做甚麼?
也許,必要時,可以防身;或許,在別人欺侮她們的時候,可以反擊;更且,時機來臨的時候,可以報仇雪恨。
她們一個喜歡跳舞。
她勤以舞踴。
她把舞藝練成了絕技。
她是翡翠。
另一個愛唱歌。
因而常放聲歌唱。
她的歌是她的天浴,是她的洗滌。
她是明珠。
還有一個叫水晶的,在一段時期里飄飄忽忽的出現過,后又因故糊裡糊塗的消失了。
大家也沒刻意去追索她的下落──只知道她活著,活得比她們都好。
翡翠、明珠只知道她叫水晶。她們都或認為她最漂亮。
水晶的嗜好是:
睡眠。
所以她的拿手絕技也是:
催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