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怎麼知道的
關於漕幫,我原本所知無幾,只在年幼時聞聽家父說過。他在抗日戰爭期間曾有過一段背井離鄉的流離歲月,為了保命全身,不得而已地加入過清幫。問他幫中所為何事,竟不肯多言,只告我:出門在外,若有人問你姓名,便可答以「在家姓張,出門頭頂潘字」。對方若也是在幫的光棍(不在幫則不能稱光棍,要稱空子),凡事便會退一步、讓三分,自然省不少麻煩,添許多便宜。再問他還有些什麼講究,他卻什麼也不肯說了。
一九五六年八月間,我剛讀完小學二年級。時值暑假,而且是一個在當時最令人興奮的日子:星期四游泳池裡有金牌教練教蝶式游泳和背式跳水。那一天中午我正準備去練游泳,忽然被家父叫住。我正奇怪著:他怎麼不在「國防部」上班、跑回家來了?家父卻突然比了個禁聲的手勢,悄聲道:「今天不要出門,你老大哥要來。」
我老大哥比家父還長十多歲,可矮在輩分上,是家父大陸老家的侄子,自然也姓張,名喚世芳,號翰卿。在老家的時候,張世芳和家父這一房上下都沒什麼來往。一九四九年家父攜家母來台,並無其他張氏親故同行。不意忽一日道遇張世芳,反而相互生出些戚誼親情來,於是時往還。每逢過年,張世芳必定來家給祖宗牌位磕頭,也順便給比他小十多歲、可是長在輩上的家父磕頭。可是那年八月上的那個星期四既非年、又非節,他來做什麼?我沒這麼問,我問的是:「他來干我什麼事?我要去游泳。」話才出口,臉頰上就捱了狠狠一聒子。
接下來發生了什麼我全然不記得了,只知道,家父把我關進廁所里之後,家母隔著木門囑咐我:「待會兒老大哥來了之後不許哭、也不許鬧,有什麼委屈晚上再說。」
又過了不知道有多少時候,我聽見老大哥進門喊叔叔、嬸嬸的聲音。聽見家母喊:唉呀呀怎麼弄得這一身。聽見家父叫家母?低聲。還聽見老大哥說:不礙事,看著嚇人,其實就兩個腳丫子破了;又說他蹬了一路板車,淌了一身汗。接著便好一陣沒什麼聲息。忽地家母來拉木門,兩手沾滿了鮮血。她就著水龍頭沖洗乾淨,架子上扯下好幾條毛巾,一陣風似的又出去了。這一回她沒關門,可讓我聽了個大仔大細。先是老大哥說:絕對沒跟人打架,他一把年紀了,怎麼還玩兒那些個。家父似乎是不相信的樣子,老大哥又低聲解釋了老半天,最後終於放聲叫道:「叔叔不信就請出祖先來,我起個咒兒。」
「哪個祖先哪?是張家門兒還是萬家門兒的?」家父也吼了起來,道,「都五十好幾的人了,還混光棍,你要混到死我攔不住你,可成天價混得個頭破血流的,我能拍屁股不管么?」
「沒有頭破血流嘛,就是兩隻腳丫子——天蒙蒙亮,誰看見那警車燈碎了一地的玻璃碴子呀?我一下車就扎了七八十啦個口子——」
「怎麼犯著警車的呢?」家父像是得著了理,又昂了聲。這回是家母叫他別吵了。
「我哪裡曉得呢?植物園門口一停幾十輛紅車,頂燈都是破的,干我什麼事兒?我不過就是送塊石板去就是了。」
接下來他們又吵了好一陣子,聲音越吵越低,大概的意思是家父很不高興老大哥打「江蘇一號」那支電話把他從辦公室里叫出來。他要老大哥搞清楚:「江蘇一號」是部里的電話,不是老大哥幫里的電話。老大哥說他也是不得已,他不能不招呼一聲就跑到家裡來,可我們家裡又沒電話。家父說千錯萬錯、錯就錯在他不該混光棍,替人運什麼破石板。老大哥則表示:千不該萬不該,不該光著腳丫子蹬板車出門。家父說你好好跟著人家大導演拍戲正正經經做人不怕沒出息,混光棍混得一家老小擔驚受怕——最後還提到了我。家父的意思好像是說:他把我關在家裡怕的就是老大哥在外面招惹了什麼不該招惹的人物。老大哥說幫里不是這麼回事。家父叫他閉嘴。
可是到了這天傍晚,老大哥畢竟還是和家父有說有笑地話起家常,談的大都是從前山東老家裡的點點滴滴。家母把我從廁所里放出來,可是我想聽的他們反而一句也不提了。憋了好半天終於忍不住,我抽個縫隙插嘴問道:「那警察車的燈為什麼全都破了?」沒等老大哥答話,家父又把我揈進廁所里去。
那時我沒有別的想法,只蹲在潮濕昏暗的廁所里把這一下午聽到的每句話反覆記憶起來,試著從中想起哪一兩句給不經意地遺漏了。令人懊惱的是我什麼也不曾遺漏,他們硬是從沒提起過:幾十輛警車頂上那種像蛋糕一樣會嗚嗚亂叫的小紅燈為什麼會碎了一地?但是不期而然地,我反而牢牢記住了(或者可以說憑空想像出)老大哥在植物園門口踩爛一雙臭腳丫子的情景。
一直到幾年以後(我可能已經上了初中),某回過農曆春節,老大哥循例到家來磕頭,正逢家父出門團拜未歸。我趁空問了他那年夏天到底發生了什麼事。老大哥神色一變,一雙灰濁濁的老眼珠里射出了晶光:「你還記得啊!弟弟。」
然後他把我拉到後院,神秘兮兮地要我指天發誓:無論聽到了什麼,都不許說出去。我當然發誓,發誓是頂容易的事——你要是沒把握守得住誓辭也不打緊,只消偷偷地在鞋子里把二拇哥壓在大拇哥上,這誓就算沒發成。準不準不知道,反正我是這麼乾的。
老大哥於是才告訴我:一九六五年八月十一號夜裡他接到幫里一個任務,要他在兩三個時辰之內設法弄到一塊六尺長、三尺寬、八分厚的青石板,並且在天亮之前送到植物園荷花池小亭里去安裝。
「幫里輕易不交代什麼事,一旦交代了,你是非干不可的。」老大哥一面說、一面鬼鬼祟祟地朝前屋方向張望。我告訴他家父沒那麼快回來——因為團拜之後還有摸彩。村子里只有將官相高參才摸得到特獎之類的彩頭,家父官卑職小,運氣只夠摸到六獎香皂、七獎毛巾,摸到這種獎就不好意思抬腿走人,以免失了風度面子。老大哥這便放了心,從頭說起:
「可是你想,這麼塊大石板我上哪兒弄去?」老大哥未語先得意,自顧笑起來,道:「我就是有辦法——那時候正趕上李翰祥離開邵氏公司,到台灣來拍一部大片,叫《西施》。」
由於李翰祥拍戲講究細節,布景道具都要真材實料。那部《西施》又是他自組國聯公司之後與台灣省電影製片場首度合作的大片子,畫面上的一宮一城、一草一木,都力求逼真。老大哥便搶忙打聽出該戲尚未裝運南下的道具倉庫所在,趁夜潛入,偷了一塊青石板子出來——只可惜尺寸略有不合——那是方六尺長、三尺寬,但是卻有一寸厚的石板。它原本該出現在片中「響蹀廊」前的台階上。少了這方石板,據說李翰祥氣得開除了一個劇務。
老大哥忙乎了一夜,到天蒙蒙亮便順手又偷了輛板車,從北投一路騎到植物園。可是他們在幫的行事光明磊落,哪怕是偷雞摸狗也實出不得已,非給人留個消息不可。於是依照幫中規矩,老大哥脫下一隻膠底黑幫子棉布鞋,留在板車停放之處——鞋頭朝正東,鞋中放四粒小石子兒,成十字形,那意思就是幫中光棍借用,即日便可奉還。這麼一折騰,另只鞋怎好再穿在?丫子上呢?老大哥索性打了雙赤腳上路,不意才到地頭兒上便踏了個血流如注。
「那為什麼警察車頂上的燈都破了呢?」我還是那個老問題。
老大哥眨巴眨巴眼,道:「我也不知道。聽兩個站崗的說是教一聲口哨給震的,我說那是胡扯八蛋。」
誰也不知道,老大哥自己有沒有胡扯八蛋?倒是沒過多久之後,我們那個眷村遷到中華路、西藏路口附近,俗稱南機場的便是——此地離植物園很近,我經常前去練拳、寫生、偷看情侶把手伸到對方的衣衫裙褲里去掏抓摸擠。有一回突然想起老大哥說的往事,便前去荷塘小亭印證一番。果不其然,亭中?西的一側地上的確有一方石板比其餘的地面高出整整二分來。
那一次我不但相信老大哥沒有唬弄我,也違背了我自己的誓言——我把老大哥混幫的事告訴了孫小六。當然,不只是「告訴」而已,我還加了不少作料進去。我說:我老大哥在那亭子里殺過一個人,用的是一種叫「霹靂腳」的功夫。那「霹靂腳」穿鞋使不出來,非光著一雙腳巴丫子不可。光腳使「霹靂腳」,一踢之下,腳底彷彿生出千百根尖針利刺一般的物事,上面貫通內力,有如電流,一擊便足以致命。我說我老大哥一腳踢死個黑道大哥,心想惹了大麻煩,本來準備把那人的屍體扔進荷塘了事,又怕他過兩天浮上來,於是乾脆撬起小亭地上的一塊大石板,把那黑道大哥給埋在下面,多餘的土方就掃進荷塘,再將石板嵌回去,可還是高出來一點點——而那石板就踩在孫小六腳底下。
當時孫小六才八歲,聽完我瞎編的故事低頭瞥了一眼,登時大叫出聲,狂啼不止。我心裡其實是非常非常之爽的。之所以欺負孫小六會令我非常非常之爽,乃是因為他姊小五的緣故。他姊小五和我同年,生得很美,做一手極好的女紅,初中畢業就在家織毛線、鉤桌巾、幹家務活兒。我幾次約她上植物園,想把手伸進她裙子底下去摸兩把,她都不許。可她是願意跟我逛逛、走?,沒勁極了。有一回我摸著她的奶幫子,她反手把我給擒住,當場崩折了我的小拇指,又隨即給接回去,說:「再毛手毛腳我折了你的小鳥。」之後我再也沒約過她,可是卻開始折磨起孫小六來。
當然,那時的我只有十五六歲,絕對想不到,膽小愛哭、矮瘦孱弱、跑不遠跳不高、成天價淌著左一串右一串黃綠鼻涕,現成一個窩囊廢的孫小六日後居然練成了神乎其技的上乘武功,還有各種看來旁門左道的奇能異術。我要是早知道有這麼些本事在人生的路上等著他、找上他,我可是決計不敢那樣嚇唬他、作弄他的。
在植物園荷塘小亭里嚇著他的那一次令?印象深刻。因為就在那一天稍晚些時,我和孫小六都變成「有前科」的人——我們那天各自騎著一輛腳踏車,很想在荷塘堤廊上試一試蜿蜒賓士的滋味,於是強把腳踏車從旋轉門旁的間隙處塞拖過去。果然在九曲堤廊上左彎右拐,好不過癮。不料忽然間冒出來一個駐守植物園的警察,遠遠把我們招去,厲聲問道:「旋轉門是做什麼用的?」我們搖頭裝不知道。裝不知道沒用,人家逮捕的正是觸犯違警罰法的現行犯——在禁行機踏車處行駛機踏車。我直到今天都不知道,那天我們其實應該被施以什麼樣的處罰。但是我們都在那園警的駐守室裡面壁一小時、寫了悔過書?捺下左右手拇指和食指的紋模。那園警還這樣告訴我們:「你們現在是有前科的人了。」
終於獲得釋放之後,我嚴辭恐嚇孫小六不得將此事告訴家人,否則——「你是知道的,我老大哥在混光棍!」我還記得孫小六當場又哭了起來。
事實上,在我真正認識到老漕幫、還有我老大哥在幫混事的實情之前,我所能做的、所能說的都不過是唬人而已。至於孫小六——套句不客氣的俗話來說——他簡直是被嚇大的,只不過嚇唬他的人不光我一個而已。但是這一切,我都是到非常非常之後來,才像拼合一塊大圖板那樣東一角、西一角地勾勒出一個輪廓:這個輪?的背面的確和老漕幫有關,也和三十多年(甚至其中許多線索還可以追溯到七八十年)以來潛伏在我們這裡不斷衝撞、蔓延、擴大、變質的地下社會有關。而我們卻從來不知道,我們所自以為生存其中的這個現實社會,只是那地下社會的一個陰暗的角落,只是它影響、導引、操控、宰制之下的一個悲慘的結果。
我又是怎麼知道這些的呢?這還是得從我老大哥身上說起。在那一張地下社會的大拼圖板上,他也佔有一小塊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