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沒有戶口我是誰
2006年6月12日,記者詢問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法官高潔,李志偉的戶口問題有沒有著落時,高潔法官無奈地搖了搖頭,嘆了一口氣說:「太難了,找不到李志偉的生身父母,李志偉就依然找不到落戶的地方。」
在此前的幾年裡,這位刑庭法官一直在為李志偉的戶口問題奔波,她曾經帶著李志偉來到河北定州「認祖歸宗」,卻遭遇了無限尷尬。23歲的李志偉5年前曾被高潔依法定罪,她沒有想到這個年輕人的命運便開始和自己聯繫起來,為了尋找這個年輕人究竟「從哪裡來」,高潔法官心力交瘁。
李志偉至今沒有戶口,沒有身份證。依照我國法律,他是必須承擔責任的公民,可以被判罪;但刑滿釋放后,在中國的社會環境中,他卻不是公民了,無法生存……
我不知道母親是誰,我從來也沒見過她!
時間回到2001年8月1日上午10時,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小法庭。刑事法官高潔一襲黑色的法袍,像平日一樣準時坐在法台中間。兩分鐘后,上訴的犯罪嫌疑人李志偉被帶進法庭。
「姓名?」
「李志偉。」
「出生年月?」
「1981年7月4日。」
「職業?」
「無業。」
據李志偉供述:他自幼疏於家教,小學畢業后便輟學在家,最後成為街頭浪子。不久,父親李建業又因涉案而被判刑入獄。爺爺奶奶年事已高,失去管束的李志偉從13歲起便浪跡於街頭巷尾,李志偉照著電視上看到的情形,召集幾位「哥們」成立了一個名為「三合堂」的幫會組織。對外聲稱,周圍幾所初高中學校的學生,誰能每周交上10到25元的會費,「三合堂」便能保護他們不受別人的欺侮,還能幫他們「鏟事」。到手的「會費」大都花在了李志偉自己身上。一審案卷顯示:最小的一筆只有10元,但最高的一筆竟高達2000元,累計達8000餘元。正是最後那筆過於高昂的2000元「會費」,一位「會員」萬般無奈報了警,李志偉及其「三合堂」被公安機關連窩端掉。
一審法院以敲詐勒索罪依法判處李志偉有期徒刑2年,但李志偉認為自己當時尚處年少,覺得判得有些重,因此而上訴,希望政府再給他一次機會。
二審提訊很快接近尾聲。為使這個剛滿18歲的青少年被告人能夠深刻地了解因為自己的過錯給自己的家庭和社會帶來的危害,幫助和感化他悔過自新,高潔平和地壓低聲音進行幫教:「你想想,像你這個年齡,正是長知識和長身體的好時光,不在學校好好念書,將來沒文化沒學歷,上哪去找工作?」
李志偉答:「不是我不想上學,是沒有學校要我?」
「為什麼?」
「我沒有戶口。」
「沒有戶口?你都這麼大了怎麼會沒有戶口呢?你父母沒給你上戶口?」
「我沒有父母。」李志偉一臉木然,出奇地平靜。
高潔一下子就打了個激靈,「那你在公安機關供述,你的父親是李建業,這是怎麼回事?」
「我是一直這麼叫他,但他不是我的親生父親。我的爺爺奶奶也不是親的。」
「那你為什麼在李建業家生活這麼多年?」
「我不知道。」
「那你母親呢?」
「我沒有母親。」
「沒有母親?
「我不知道母親是誰?我也不知道她在哪?從來也沒見過她。」
這樣的回答真是匪夷所思,雖然對於本案的審理並無任何影響,但高潔還是覺得有必要把李志偉的家庭背景搞清楚。李志偉說:「我只聽說我媽媽的名字叫李秋月,但據說她在我一歲多的時候就離家出走。我從小就生長在北京的李建業家,我也一直叫他爸爸,可他從來都不承認我是他的兒子,所以我的戶口也就一直沒在北京報上。到現在,我連自己的身世都不清楚。我是誰?我一直想知道,可是沒有人告訴我。」說完這話,李志偉很痛苦地低下了頭。
憑著多年的審判經驗,直覺告訴高潔,李志偉沒有撒謊。但「我是誰」,短短三個字,彷彿一記敲在心頭的重鎚,使高潔猝不及防。
一個犯罪嫌疑人,面對法官卻大聲地反問「我是誰」。這背後必有隱情!為了進一步地核實李志偉的身世,訊問后的第三天,高潔便帶著書記員走訪了李志偉捕前居住地所在的居委會。居委會的答覆證實了李志偉所講的一切。
李志偉的「父親」叫李建業,無業,因盜竊罪現正在監獄服刑。十幾年前,他把李志偉的生母李秋月帶回家時,已經有了李志偉。因為李秋月、李建業兩個人始終沒有登記結婚,小志偉的戶口也就無法申報。不久后,李秋月、李建業二人去廣州做生意,但此後,卻只有李建業一人回到北京,有人曾問起孩子母親的事,李建業說他們倆在廣州時就已經分手了,他也不知道李秋月的下落。從此,再也沒有人見過李秋月。就這樣,李志偉被不明不白地留在了李建業父母的身邊。等到該上小學時,李志偉還沒有戶口,無法入校。按照當時的政策,孩子出生后戶籍隨母,而李志偉的生母李秋月已經下落不明有六年多。為了這事,居委會還專門出了證明,最後好說歹說才幫著把李志偉送進了附近的一所小學。
街坊中有一位姓索的老奶奶,是看著小志偉一點點長大的。她眼含淚花惋惜不已:「作孽呀!要是這孩子在正常的家庭里長大,斷不會走到今天。擱著誰,當父母都不應這樣沒良心。是他們把這個無辜的孩子給害了呀!現在他的爺爺、奶奶也去世了,等這孩子回來后可怎麼生活呢?」
如果拋開犯罪事實,李志偉固然令人同情。然而,在任何一個法治國度里,任何一種罪行都無法因為犯法者的身世而得到赦免。
情與法,高潔始終把握得平若止水
刑罰是必須的,但刑罰不是目的。感化和挽救每一個失足的青少年從此遠離犯罪,這才是一個刑事法官的天職。2001年8月22日,二審裁定下達:駁回李志偉之上訴,維持原判。
案子審結了,但高潔的工作和生活並未恢復到先前的平靜。鑒於李志偉的特殊情況,數月後,她決定約同檢察院、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等相關部門,一起來到看守所對李志偉進行回訪幫教。如此聯繫多個相關部門,專門回訪一個少年犯,這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歷史上還是第一次。
2002年春節前的一天,當管教幹部呼點李志偉的名字時,李志偉一下子竟愣了半天。自從他進了看守所,每一個會見日,他總是一個人孤獨地呆著——從來沒有人來探望過他。開始時,他對會見日感到的是悲傷,可後來就變得麻木了。
「李志偉!」當管教幹部再次呼點他的姓名時,李志偉才意識到真的是在叫自己。片刻之後,他的臉上才露出一絲的興奮,他問道:「我奶奶好嗎?」
當得知奶奶已經去世之後,李志偉的眼角立刻便流下了兩行清淚,方才的那一絲興奮也霎時蕩然無存。他小聲地囁嚅著:「奶奶死了?奶奶怎麼死了?她死了,以後我連一個親人都沒有了。」
高潔趕緊拍拍李志偉的肩膀,岔開了話題:「李志偉,你不要難過,還有大家呢。」高潔把自己帶來的一個包裹送到了李志偉的懷裡。那裡面,裝著她專門給李志偉買的書籍、挑選的衣物。作為法官,花錢為自己審判過的罪犯買衣服和生活用品,高潔也還是第一次。
那天的回訪很成功,李志偉也當眾表示一定聽管教幹部的話,認真改造自己的思想,一周之後還認真地給高潔寫了一封信,表達了自己重新做人的決心。
高姐:
您好!您不會介意我這樣稱呼您吧?因為我如果叫您法官,覺得不太合適。叫您高阿姨,您也沒那麼老,還是叫您高姐比較合適,也覺得很親切。
我非常感動,您能在百忙之中來看我。您能來看我,讓我感到您對我的關心,還有政府,也沒有把我遺忘,謝謝您!謝謝你們,謝謝所有關心我的人!……您給我帶來的書籍,真是太重要了,我每天都在看,過得非常充實。這些書,讓我知道了,只有在知識和素質上提高,我自己才會有進步。每次看到書里的那些話,就像是您在和我說話一樣。過去從來沒有人對我這麼好過,也從來沒有人這樣幫助過我。……請您放心,我不會讓您失望的!
信很短,但「姐姐」這一看似平常的稱呼竟一時讓高潔感到無所適從。但法官與罪犯,這之間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這種關係又意味著什麼?法官對待所有的罪犯都是以法律為準繩,一視同仁,可是罪犯在自己的心中又會怎樣看待審判過自己的法官呢?這些問題,也許很少會有人想過。
此前為李志偉所做的一切,無論是在提訊和開庭時的思想教育,還是後來帶著街道和居委會的幹部去看守所回訪,應該說都在一個法官的職責範圍之內。即使自己花錢給李志偉購買衣物和生活用品,也只是考慮到李志偉的身世與家境,想儘快地幫她完成改造。前前後後,高潔都始終以一個法官身份出現在李志偉的面前。可是這次,李志偉真的給高潔出了一道難題。這一聲看似普通的稱呼,從某種意義上講,也是對法官職責的挑戰——除了審判,你還能給我做些什麼!
反覆揣摩,高潔越發覺得這一聲姐姐,是一個自幼失去家庭溫暖的失足青少年對愛的渴盼,是對親情的渴盼。於是,她回信答應了李志偉,前提是,李志偉必須好好改造,並且從此再也不犯以前的錯誤。
「獻血」,也許是出於一種生命的無奈
2002年10月13日,李志偉刑滿釋放。
那天,考慮到李志偉自由之後將會回到的是一個清冷的家,不再有熱熱的飯菜,也不再有暖暖的床被。即使是想再聽到兩位老人的訓斥和嘮叨,對李志偉來講也只能是奢望。高潔本來是想親自去接李志偉的,但因事先安排好的一個案子要開庭,身為審判長的她無法請假。為此,她專門跑了一趟居委會,對既是居委會主任又是老鄰居的索奶奶說:「等李志偉回來后,一定告訴他跟我聯繫。」高潔把自己的電話號碼留在了居委會。
一個多月後,高潔見到了李志偉。幾句簡單的問候之後,李志偉告訴了高潔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高姐,前幾天我剛好路過新世界商場,見到路邊停著一輛義務獻血車,就過去獻了。也沒別的想法,只是想,過去的二十年,我沒為這個社會做過什麼有益的事,連聽爺爺奶奶的話都很少,這次獻點血,也算是為社會做點貢獻吧,心理上也算是一點補償。」
「不對呀?你不是沒有身份證嗎?沒有身份證,人家怎麼會接受你的獻血呢?」
「是。但當時我是真想獻,出來后我暗下決心要重新開始生活,對工作人員說我出門時忘帶了,但身份證號碼可以留下,他們就同意了。」
「你哪來的身份證號碼?」
「自己編的。」李志偉一邊說著一邊從懷裡拿出了一個紅色的「無償獻血證」。看著那個小紅本,再看看眼前這張身體本就單薄、營養狀況不好而清瘦的臉,高潔對著李志偉笑了。可一瞬間寬慰的笑容之後,在高潔的心裡又感到一絲酸楚。
當她聽說李志偉還沒有找到一份合適的工作時,高潔安慰他:「別著急,慢慢來。我也幫你想想辦法。」
說也湊巧,高潔的一位朋友開了一家餐館,本來不缺人手,但念及是多年的朋友,就答應了高潔。幾天之後,李志偉上班了。
就在那家餐館,李志偉幹得非常賣力,老闆他很賞識。在一次偶然的聊天中,老闆問他與高潔法官到底是什麼關係。李志偉只好道出了實情。這一說不打緊,老闆就急了,馬上打電話給高潔證實。
老闆對高潔說:「咱們認識多年了,是朋友,這沒的說。可你真不該把他介紹到這裡來。說實話,我也挺喜歡這孩子,能吃苦,肯幹活。可你想想,我們干這行的,天天這個來查,那個來查的,他不但進去過,到現在連個身份證都沒有,一旦讓查出來,你說我……」
沒等老闆把話說完,高潔一下子便明白了:「既然話說到這份上,我也明白了你的意思。我今天就把他領走,但我還是要謝謝你。」
「作為朋友我知道你是出於好心,可你當法官的,應該知道管這種事,可能會給自己添麻煩的。」朋友好言相勸。
高潔笑了笑:「你說的是有道理,可像他這樣,如果連法官都不管,他還會去找誰呀?」
「找他父母呀!」
「能找著不就好了嗎?孩子是曾犯過錯,可是誰能說他一來到這個世界上就是帶著錯來的呢?他現在真是沒人疼沒人愛呀。」
李志偉本來對生活充滿了信心,沒想到這又一盆冷水幾乎將他澆了個透心涼。那天,高潔對他苦苦相勸了大半天,讓他暫時先穩定下來,至於工作的事,再想辦法。一邊這麼勸著,高潔已經意識到,李志偉現在遇到的最大問題就是戶口問題,沒有身份證,以後的路將會越來越難走。
之後,李志偉自己也找過幾份工作,也曾到許多單位應聘過,但試用期一過,別人都留下了,唯獨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被解除合同。原因只有一個:他沒有戶口,沒有身份證,對一個身份不明的人,誰都怕出事。
那段時間,因為打零工,李志偉手裡攢了一點錢,他本想存到銀行里,可沒有身份證,人家根本就不給開戶。他只好用從小一起長大的好朋友的身份證去開戶存錢解決問題。這是個沒有辦法的辦法,現實的無奈,讓這個活到二十多歲了,卻還沒有身份的年輕人採用這樣的無奈之舉,來為自己存攢積蓄。
屋漏偏遇連陰雨,就在這個當口,李建業與李志偉「父子倆」的關係也走到了盡頭。多年來,李建業當初沒把李志偉趕出門去,原因在於兩位老人不捨得李志偉,而如今老人均已下世,不久后,李建業把父母留下的兩間房子賣掉走了,李志偉從此也就真正成了一個無家可歸的人。
沒有住處,沒有收入,又找不到工作,為了生存,李志偉曾在極度艱難時想到了賣血。可這次,因為他提供的身份證號不存在,血站拒絕采他的血。
這件事對李志偉的打擊甚至比辭退他還要令他痛苦得多。他打電話給高潔:「高姐,你說為什麼我無償獻血的時候就沒人管我身份證號是真是假,可我生活無著,又不願再做壞事,想賣血的時候就有人管了?我連賣血糊口的路都走不通呀!」手握聽筒,高潔的心感到戰慄!但除了安慰,她也一時說不出該怎麼勸說他才好。
就在李志偉被餐館辭退以後,高潔就著手幫助李志偉解決戶口,打電話向有關部門諮詢,專門與居委會、民政局和派出所的同事進行商議,但得到的答覆難盡人意。派出所也有苦衷:「我們沒有過這種先例。關於戶口,法律上有嚴格的規定,是可以隨父,也可以隨母,但他的父親不承認他們的父子關係,只有找著他的親生母親,他的戶口才能解決。」
人海茫茫,要找一個二十多年都沒有音訊的人,談何容易?
已經別無選擇的李志偉,只好找到李建業:「你既然不承認我們是父子關係,那你必須告訴我,我究竟是誰的兒子?當初是你和我媽一起去的廣州,你說她離開了你,那她到底去了哪裡?」
直到此時,李建業才告訴李志偉生身父母的情況,原來,李志偉的母親李秋月出生在北京的海淀區,但因為「文革」期間家庭受到衝擊,李秋月和姐姐隨著父親被遣送回原籍河北定州。但李秋月經常回北京,與在北京的男同學趙某見面。1980年10月李秋月與趙某發生性關係后,李秋月懷孕。此後李秋月與李建業相識,1981年7月4日,到了臨產階段的李秋月在李建業的幫助下被送到北京市婦產醫院,產下了李志偉。之後,李建業把李秋月和李志偉從醫院接出後送到了定州。後來李秋月和李建業確立戀愛關係,就把李志偉寄養在李建業父母家后,兩人去了廣州做生意。后發生口角,她賭氣離我出走,至今下落不明。
根據李建業所述,李志偉找到了北京市婦產醫院。在那裡,他查到了自己的出生證明,但其他情況均已無可考證。
追尋一個普通生命的源頭
根據李建業提供的河北定州的線索,2005年年底,高潔與李志偉一道趕赴河北定州,希望能從李秋月的老家得到關於她的消息。
通過定州市公安局,高潔和李志偉很快找到了李秋月的姐姐李月華,李月華現在定州市一個菜市場販菜謀生,聞聽是了解關於她妹妹李秋月的,話沒開口便已泣不成聲。她說:「我們家真的是受文革的害太深了,要不是文革,秋月也不會走這條路。秋月自小心氣就高,我們又都生在北京長在北京,她哪裡甘心回老家種地當農民?那幾年,父母相繼去世,誰都顧不上管她,她也整天沒在家裡待過,坐火車到處流浪。那一年,她突然從北京回來,就帶著這麼個孩子回來,可還沒有等家人把這件事問清楚呢,她又走了。這一走,就再也沒有回來。」
李月華也見過李志偉這個所謂的「外甥」,那還是在他剛剛出生不久,妹妹秋月帶著回來的。可是沒幾天,秋月就帶著孩子又去了北京,一去再也沒回頭。雖說她與李志偉之間還有著一種血緣關係,但畢竟二十來年杳無音信,兩人之間的情感隔膜顯而易見。誰也不敢相認,誰也無法相認。
李月華對於李志偉的了解,自從二十多年前的那一次分別便中斷了,她無法接受這個突然冒出來的外甥。她不停地落淚:「苦啊,這孩子命苦啊。」之外,除了落淚,她已經無法提供更多的有價值的線索。
經過了解,李志偉還有一個舅舅在河北定州,當地的村委會主任也電話通知了他,但他最終沒露面。
李月華所在村的村委會主任,與李秋月是本家,高潔試探著問:「不管怎麼著,孩子是無辜的,再說,他媽媽李秋月畢竟是這個村的人,咱們這邊……」
話還沒有說完,村委會主任便接過了話頭:「按說我們是應該幫孩子一下,不沖別的,就沖你們與他不沾親不帶故的都還這麼關心他,我們也該幫他。可是這畢竟是農村,添丁加戶,不僅得分給他土地,還得給他批宅基地。這事,恐怕不好辦。」說完,他堅定地搖了搖頭。
「我們是想,只幫他把戶口解決了,其他的什麼要求都沒有。他總得有身份證呀,現在沒身份證,幹什麼也不行呀。」
「你們都是法院的,你們更應該知道這道理,辦了身份證,上了戶,又是男孩子,那他就是合法村民,我們不給他分地,他今天干,明天他還幹嗎?絕對不行,事情不大,可後遺症太大。誰都是好心,可是光有好心,也未必就能把事辦好呀。」高潔點了點頭,她知道無法去強求村委會主任做這些。
離開定州時,高潔和李志偉在高速公路的入口處拍下了一張照片,李志偉希望把母親的故鄉留在自己的記憶里。回北京的路上,李志偉一言不發,仰著臉閉著眼說是怕暈車。他在想些什麼呢?他的生活剛剛走上正道,但這接踵而至的打擊,他的內心是否會再次面臨崩潰的邊緣?
李志偉曾經向高潔吐露心聲說:我現在很怕寂寞,知道身邊一起長大的夥伴一個個都工作、結婚,自己經常會深陷孤獨。有時候,在街上看著身邊走過的行人,我心裡總在問自己「我是誰?我是誰呀?!」
此時的高潔已經深感兩難。她是法官,但她不是立法者,面對神聖的法律,她也束手無策;但她又是一個法律的救贖者,面對身世坎坷的李志偉,她更是無法放棄。一個法官如果眼睜睜看著被自己苦心拉上岸的當事人因岸上無立錐之地,迫使他再次落水,那是對法官職業的褻瀆,是對正義之神的褻瀆。
高潔法官和李志偉依然沒有放棄,他們還在為李志偉的戶口奔波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