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謀生的日子

第五章 謀生的日子

陳正言疲憊不堪地走出新華社大門。不是工作累,而是他對值夜班不大適應,只要倒班,他就會出現這種不良反應。這個星期輪到他值夜班。

熟人一眼就看出他通宵未眠。熬夜的人有一個特徵:臉上無精打采,眼睛渾濁不清,步履高低不一。

他現在最大的願望就是睡覺。

不遠處就是他的出租房。

正要加快腳步,卻發現前方有一夥鬼鬼祟祟的陌生人。便衣!他腦子裡馬上產生這個概念,是條件反射的作用。這一兩年,他一直忙於奔命,去過廣州、深圳,到過上海、浙江,東躲西藏始終擺脫不了都寧便衣的追捕。真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人到哪裡,便衣便追到哪裡,從未間斷。儘管過著像逃犯一樣的日子,但他從來沒有自暴自棄,從來沒有認為自己是歹徒,是無產階級專政的對象。無論何時何地,他始終堅信自己是一個清白的好人,是一名合格的共產黨員,是一名稱職的黨務工作者。

只是不敢回家鄉。

不回去不是怕死,不是理虧,而是好漢不吃眼前虧。逃逸是暫時的迴避,是權宜之計。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睡意全無,陳正言全神貫注地密切注視著前方。還不能確定是便衣,但不能掉以輕心。人在特殊時期的心境無法像正常人那樣平和,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還是防著點。不怕一萬,就怕萬一。他轉身,繞道而行。

「站住!」

真的狼來了!

他不由自主地站住。這一次不是便衣,而是三名穿制服的警察。

「同志,請出示身份證。」一口純正地道的北京腔,外加一個敬禮。

他鬆了一口氣,心情放鬆許多。只要不是都寧的警察就好辦。

「對不起,身份證沒有帶在身上。我是新華通訊社的編輯、記者,這是我的出入證。」陳正言奉上出入證。

出入證頂個屁用,警察要的是身份證。

誰有隨身攜帶身份證的習慣?何況法律也沒有這個要求。

「聽你的口音是外地人。」瘦子警察試探性地問:「並且還是鄉下人是不是?」

憑什麼斷定他是鄉下人?憑判斷力。警察都長有一雙火眼金睛。城裡人沒有這種黃花菜的臉色,當然他們不知道他熬了夜;城裡人走路沒有這麼慌張,當然他們不知道他在躲便衣。

鄉下人的硬體他都具備,還有什麼好說的。

他想回答不是,又怕暴露了身份。不過,相對北京這樣的大城市來說,小城市的人也是鄉下人。這樣想就通了。鄉下人就鄉下人,他點頭默認。

三名警察立刻把他圍住。

難道警察怕鄉下人?

不是怕鄉下人,而是怕他跑了。北京馬上要開「兩會」,所有「三無人員」都必須遣送回家。

「這東西不管用,你得出示北京市公安局發的暫住證。」胖子警察理由充分地說。

什麼暫住證?他還是第一次聽說。

情有可原,過去他是城裡人。

難道新華通訊社的出入證還不能證明他有固定的職業和固定的生活場所,還抵不上公安局的暫住證?要知道新華通訊社是國內知名的通訊社。

「對不起,老弟,沒有暫住證就得跟我們走一趟。」胖子警察說。

「到什麼地方去?」

「跟我們走就可以了。」瘦子警察說。

不肯去也得去。

陳正言說:「你們這是侵犯人權。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首都還需要什麼暫住證?我要告你們,要對你們的行為曝光。」

瘦子警察說:「那是你的權利,但你今天必須跟我們走一趟。」

他被塞進路邊的一輛警車上。

到哪裡?

車上已經關著五六個人。旁邊坐著的是一位憨厚的年輕人,對面有一位50來歲的老頭在閉目養神。看到陳正言進來后,老頭問:「小夥子,幹什麼的?」

「新華通訊社的聘任記者、編輯。」這次說得完整。

「喲,記者怎麼也被抓起來了,不會是卧底吧?」

「他們說我沒暫住證。」他回答。

「什麼狗屁暫住證,不就是要撈錢嗎?」老頭直截了當地說。

交談中得知,老頭是陝西人,叫施繼權,在「京苑大酒店」當大廚。年輕人叫葉國保,洛陽人,在一家企業當保安。

抓人不是兒戲,必須正兒八經地當一回事。到了派出所,胖子警察問情況,瘦子警察做筆錄。

陳正言被帶上來。

問:有什麼證件?

答:我有新華通訊社的出入證。

瘦子插話:「我問你,有沒有暫住證?」

「暫住證難道比身份證、黨費證、大專畢業證、特約記者證都重要?」陳正言質問道。

「其他不要講了,請你回答有還是沒有。」胖子嚴肅地說。

「沒有。」

胖子警察出示一本《北京市治安收容管理條例》,說:「對不起,按這個本子上的規定,我們得送你去收容站。」

再次上車,目的地是設在西城的一家收容所。

車開進收容所南邊的一個小院。胖警察下車,大概要辦交接手續。

陳正言看到這裡的「生意」非常火爆,各個派出所的收容車源源不斷地送來人。

交接完畢,他們不再是派出所的人。

「所有盲流請注意,都蹲著,兩隻手放在頭上,排好隊……」一名保安手拿擴音喇叭不停地廣播著。

輪到陳正言辦手續。

收容所為每一個盲流建立檔案。「嚓」的一聲,一張標準照收入相機。然後到了一個窗口前,看不到面孔,只聽到聲音問:「你叫什麼名字……」他如實地回答。之後到存放處。手機、呼機、貴重物品被勒令掏出,身上不許帶超過100塊錢的現金。

為什麼允許帶100元?

肯定有原因。

辦完這些手續后,正式成為收容所的被遣送對象。

他被帶到一個很高很厚重的大鐵門前。

門緩緩地打開。霎時出現了一個很大的院子,地上黑壓壓地蹲了好多人,分成好多伙,每伙大概有二百五十人左右,總共有一兩千人。院子的南邊是警察辦公的兩層小樓。北面、東面、西面都是關盲流的房子,陽台全部用鋼筋封閉。樓上和院子里的人加起來大概有兩三千人。

天色漸漸暗了下來。

上班的人陸續到崗。十分鐘過去……半個小時過去……還是不見陳正言的身影。值班總編問身邊的小王,陳正言打電話來了沒有?沒有。你們打了他的呼機沒有?呼了,沒有回話。昨天下班陳正言是不是很正常?正常。這就怪了。陳正言平時從不遲到早退,辦事認真,好學上進,怎麼會招呼不打一聲就不來上班呢?肯定出事了。值班總編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馬上安排:「小王,你到陳正言的出租房看看,陳正言可能出事了,如有什麼事立即向我彙報。」小王走後,值班總編親自呼了兩遍陳正言的呼機。接著從微機中調出陳正言的履歷表。他想通過履歷表找到陳正言在北京的關係。然而很失望,陳正言在北京沒有親戚朋友。他是憑自己的實力考進新華社的,沒有人引薦。

小王打來電話,據房東講,陳正言從昨晚到現在都沒有回家。

一個大活人怎麼說沒有就沒有了?

此時的陳正言在睡覺。他睡覺的這間房子大概有30平方米,床佔去三分之二的面積。床上躺了一百多號「盲流」,就像罐頭裡的沙丁魚,密密匝匝地擠在一起。

這些人都是社會底層人物,有做廚師的,有做雜活的,有搞裝修的,也有上班的白領。大部分人都是老老實實的本分人,靠掙幾個小錢養家糊口。很多人都是因為沒有暫住證或者沒帶暫住證出門被收容的。有一盲流說,他是在做飯的時候被扭走的,走時還來不及關爐子,恐怕鐵鍋已經變成廢鐵。

「吵什麼吵!給我睡覺!」保安出現在門前。原來每間房都安了監視器。

這樣的夜晚陳正言無法入睡。

這是他平生第一次體會到人身自由被剝奪的滋味。雖然「收容不是犯法」,「收容」是「收留救濟」的意思,可誰願意被強迫停止工作,被這樣收留救濟呢?

天亮了。

下樓,集合,列隊,點名,這樣的動作一天三次。由於不幹活,因此沒有早餐。午飯是窩頭,一人兩個,不許多拿。看到別人拿塑料碗盛白菜湯喝,陳正言也想喝湯,就是找不到碗。怎麼回事?去買,5元錢一個。陳正言這才看見有人推著小車在鐵窗外賣東西,外面0.5元一根的火腿腸這裡2元,外面0.7元的速食麵也是2元一袋,薄薄的塑料碗5元錢一個,還有其他一些5元的東西。賣東西的人是這裡某處長或科長的親戚。

怪不得允許有100元的「私房錢」。

每天不斷有「盲流」被拉進來。喇叭里不時念著一些「盲流」的名字。一個地方湊夠一節車廂,就遣送回家。

施繼權已被遣送回家。陳正言和葉國保就沒有這麼幸運。他們所在的省份不願收留他們,理由充分——打工不是盲流。打工在一些人口大省被視為一大產業,有的地方還提出了「打工經濟」的口號。

一個問題,兩種截然不同的看法。誰是誰非?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誰來為這些回不了家的盲流買單?

沒有免費的午餐,收容所不會做虧本的買賣。

自己為自己買單。

到農場勞動,賺回在收容所的「消費」就放人。

陳正言他們這些沒人要的「盲流」被大巴拉到一個望不到邊際的農場。

下車后開始檢查。檢查什麼?檢查有沒有私藏物資。所有人必須脫掉身上的衣服,包括內褲。

陳正言不願脫褲子。幾個人一擁而上,將他踢翻在地,扯下他的內褲。

農場總有干不完的農活……

這樣的日子終於結束。

坐在從昌平回北京的公共汽車上,陳正言一言不發……

車子突然熄火。有人提議打110報警。頓時有人慌了神,警察來了會不會查暫住證?車上不少人是剛剛釋放的盲流,他們一個個蓬頭垢面更像盲流。如果真要查暫住證,那又得回收容所。

談虎色變。

必須阻止報警。

辦法簡單,不就是推車嗎?

「一……二……三……」公交車在一群蓬頭垢面者的簇擁和吶喊聲中緩緩起動。

來不及打扮,必須趕在下班前到《新華每日電訊》社。

幹什麼?

解釋。一別數日,不說清楚不行。

幾乎是跑步。

來到新華社大門,陳正言火急火燎地出示證件。

沒有等到武警戰士熟悉的手勢,而是在仔細端詳琢磨他的出入證。

難道還有假?

也許是生疏了。

沒有假,而是有問題。他的出入證已經核銷了,也就是說他無權入內。

真是「洞內一日,世上千年」。

是不是搞錯了?他提出異議。

武警戰士拿出一份文件,上面清清楚楚地寫著他的大名。

他被解聘了。

「什麼?」他吃驚地叫起來。

必須當面說清楚。他要進去,武警戰士拒絕了他的請求。

難道解釋權都沒有?

有,可以打電話。

他把電話撥進了總編的辦公室。

電話里傳來了熟悉的聲音:「您好!新華電訊社,請講。」

聽音如見人。就像失散的孩子找到了親人,陳正言止不住潸然淚下。

他哽咽著說:「吳總編,我是正言,我有話要跟您講……」

無法繼續下去。

「正言,真是你,你在哪裡?我們大家都在為你擔憂。」吳總編的語氣中充滿了驚喜,又接著問:「出了什麼事?慢慢講。」

講不出來,只有委屈的淚水。是,他還是個孩子,從不言敗的孩子,挨打都不哭的孩子,卻在親人的面前堅強不起來。

也用不著堅強,想哭就哭。哭,是最好的補償和解決的辦法。傷心的事可以哭出來。

不公。小小年紀就受了一肚子的委屈和不明不白的冤枉。

吳總編看了一眼電話上的來電顯示,知道陳正言在門衛室打電話。忙招手喚來小王,說:「快去把陳正言接上來。」

陳正言回來了!

不會吧?

還在懷疑。當他真真切切地出現在大家的面前時,大家才相信是事實。這些天,大家時刻盼望他出現。一次次失望,再也沒有人想到他會回來,已經接受了失蹤這個事實,大家都以為他遭遇不測。

畢竟失蹤了14天。

沒事就好,同事們紛紛上前握手祝福。

他沒有說話,千言萬語盡在不言中。

吳總編牽著他的手將他拉進自己的辦公室,親自為他倒上一杯水。

「回來就好。」吳總編說,「這14天你幹什麼去了?把我們大家都急壞了。」

言語中沒有指責的意思,吳總編最擔心的是他出事。

「吳總編,」陳正言還想哭,但控制住了,沒有哭出來,但語音變調,「我被他們抓進了收容所……」

……

「原來是這回事。」吳總編氣憤地說,「黨和政府的政策被這些歪嘴和尚念歪了經。收容所有什麼權力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難道我們新華社的出入證還不能證明你不是被收容的對象?這件事我們會向有關方面交涉,還你一個清白。」

稍停片刻后,吳總編面露難色地說:「這件事搞得我們太被動了,也很尷尬……算了,不說了。不管怎麼說,能平安回來就好。今晚我請客,為你洗塵。」

吳總編像是有很多話要說,但沒有說,留了一半。

「謝謝總編,我只想上班。」陳正言忐忑不安地試探著問。他太愛這份工作也太需要這份工作。

這正是吳總編的難言之隱。

吳總編愣了半天,還是實話實說:「恐怕還有點難度。」

如果是口頭通知還可以更改,白紙黑字形成了文件就很難收回。

當然他的情況特殊。

「這個該死的收容所!」吳總編罵起來,「帶著我們跟著錯。說句心裡話,正言,我捨不得你離開。你是我們新華社面向社會公開招考的優秀人才。你那一批競爭最激烈,七百多人只錄用五人。你到我們部已差不多有半年時間了,實踐證明,你是一個不錯的孩子,有能力有才華,能獨當一面,工作很出色,同事也佩服你,我也很喜歡你。你失蹤后大家都為你求情,都說你不是那種目無紀律、弔兒郎當的人。大家都在盼望奇迹出現——你突然回來,給我們一個驚喜。10天過去了,奇迹還沒有出現。一個大活人不見了,並且活不見人,死不見屍。我們的壓力很大,不得不向總社報告。紀律對每一個人都是平等的,同時也是無情的。紀律不看過程只看結果,曠工10天就是結果。解聘你是我們大家都不願意看到的事,但最終還是發生了。現在才知道不是你的錯,也不是我們的錯,錯在收容所。不過我相信,紀律無情人有情,會有個說法的。我們會向總社解釋你曠工的原因,爭取總部撤銷對你的處分,成不成功我不敢打包票。退一萬步說,即使做不成同事,咱們還是朋友,這一點你要堅信。」

一席話,暖人肺腑,不愧為名副其實的團結友愛的集體。

不必說,什麼都不必說,有吳總編這席話,所有的語言都顯得蒼白無力。

無非是再找機會。

機會的大門對真才實學者永遠敞開。

走出新華社大門,陳正言有一種預感——今生今世恐怕與新華社無緣了。

他向新華社大院投去深情的一瞥。

「我是一匹來自北方的狼,走在無垠的曠野中,凄厲的北風輕輕吹過,漫漫的黃沙掠過。我只有咬著冷冷的牙,報以兩聲長嘯,不為別的,只為那傳說中美麗的草原。」他邊走邊唱,漫無目的地看似瀟洒地邊走邊唱。

他唱的是齊秦的歌。

陳正言喜歡這位長發歌手,心悅誠服地做他的歌迷。他的歌是自己填詞作曲,因此完美、和諧、動聽,能產生共鳴。

又成了無業者,又變成流浪漢,又開始踏上流浪的征程。世事反覆,道路漫長。就這樣沒勁,就這樣無奈。

有人勞碌奔波,有人坐享其成,這就是生活,這就是命運。

「流浪的人在外想念你,親愛的媽媽。流浪的腳步走向天涯,沒有一個家……」耳邊傳來粗獷低婉的三重唱。

三名流浪歌手,甩著披肩的長發,在天橋下旁若無人地縱情放歌。

同是長發歌手,命運卻截然不同。僅有長發是不夠的,關鍵是才華。那頭長發、那身衣服髒得使人不敢靠近,唯有那歌聲悠揚動聽。

地上零星地散落著硬幣和小額紙幣。

這就是城市人對流浪人的回報。

陳正言沒有心情欣賞音樂。再悅耳動聽的音樂也不能當飯吃,當務之急是解決溫飽問題。

猛然間發現,音樂屬於那些酒足飯飽的人。

當然不乏有窮開心的人。

夜幕降臨,五光十色的彩燈把北京裝點得美麗嫵媚。北京,我愛你,但你為什麼不愛我?僅僅因為我是異鄉人你就拒絕我?

為什麼不能當主人只能當過客?為什麼不能長住只能暫住?

想到這些便心發怵、頭冒汗,因為他身上沒有暫住證。要是被逮住了,百分之百送到收容所,現在他是十足的盲流。

趕快回出租房。

不,還有一件事未辦,那就是心靈之約。

不怕抓?怕,但必須赴約,哪怕是被抓住也在所不惜。

不赴約,心不安。

這年頭網吧的生意真好,不時冒出幾家來。大街小巷上的網吧比廁所還多,什麼賺錢什麼興旺。價值規律是一雙無形的神手,自發地調節著各業興旺發達。

網吧里大多都是小青年,大多都在玩遊戲。陳正言選了一個僻靜處坐下,十指嫻熟地敲擊著鍵盤。

屏幕上立刻出現他的郵箱。

有32封新郵件。其中28封是閔潔的,4封是編輯部的。

先急后緩。誰重要,誰優先。

他心中誰最重?當然是閔潔。

立即回信。

奇迹出現,屏幕上霎時出現了提示:有新郵件。

原來遠在千里的閔潔此時在線。

是冥冥中的安排還是心有靈犀一點通?都是,不然就不叫心靈之約。

閔潔約他進入聊天室。

聊天室就是不見面的約會。

古人云:相逢何必曾相識;網路世界說:相愛何必要相逢。網路能幫你實現不相逢同樣可以談情說愛。在網路里談情說愛絕對不受外界的影響,沒人干涉,沒人打攪,為你保密。掏心窩的話、害羞的話儘管說,想說什麼就說什麼,完全可以毫無顧忌地說——我愛你。

走出網吧已是凌晨三點。

約會歸來的人總是餘興猶存。陳正言沒有一絲倦意,渾身上下洋溢著無窮的活力,所有的怨氣蕩然無存,再也沒有「身在異鄉為異客」的那種感覺。

這世界至少還有愛。

他又想唱歌。剛一張口就發現自己有點神經病,半夜三更不睡覺還要干擾別人睡覺?

閉嘴。

居然控制住了自己,說明還有理智。

原以為喪失了理智。

挫折容易使人破罐破摔。但挫折絕對不是包袱,有時是財富是機會。只要不認輸、不言敗,就可以重新開始,從頭再來。有一句話叫:忘卻過去,繼往開來。殘疾青年鄭智化唱道:風雨中,這點痛算什麼。

說法不一,道理一樣。

陳正言的心情豁然開朗。

今晚一定能睡個好覺。

突然傳來了呼救聲:「救命呀!有人搶劫……」是名女子的聲音。

陳正言的心提到嗓子眼,他還是第一次遇見這類事。管還是不管?他有些猶豫,但腳步不由自主地朝呼救聲傳來的方向走去。只見馬路一側的小巷邊,一個男子正在搶劫一個女子的手提包。雙方處於膠著狀態。

陳正言大吼一聲:「幹什麼?」

哪來的力量?人的本能。

見有援軍,女子馬上響應:「快來人呀,有人搶劫。」

聲音就是正義。搶劫男子慌了神,想脫身,使出了最後一著棋——抽出匕首。

一道寒光。

人包分離。

提包被搶走,受害女子手中只攥住提包的背帶。

遇上了求財的劫匪。

沒要她的命已是不幸中的萬幸。

陳正言衝上前,見受害女子完好無損也就放心了。

他想追,被女子制止了。

「算了,他有刀。為了幾千塊錢搭一條人命不值得。」女子不在意地說。

警察卻來了,原來是附近的居民被半夜的呼救聲驚醒而報警。

警察簡短地問了劫匪的去向。然後兵分兩路堵住了小巷的兩頭,形成了合圍之勢。

他倆不能走,還要等警察回來做筆錄。

小巷的路燈沒有主街道明亮。他倆在昏暗的路燈下無言地等待著。

有一個人影向他們移動。他以為是警察,沒想到她大喊一聲:「劫匪!」

叫人猝不及防。

「大姐,我把包還給你,我是跟你鬧著玩的。」劫匪近乎是哀求的語氣,「你整理一下,是否少了東西?」

這時的劫匪好可憐。

塞進灶里的柴還能退出來?分明是在劫難逃才使出這招。

的確是萬般無奈才出此下策。

趁他倆的注意力集中在提包上,劫匪撒腿就跑。

劫匪知道,雖然是「鬧著玩的」,但也不會有好果子吃。三十六計,走為上計。

陳正言隨即追趕。

這一次陳正言沒有猶豫。

他是英雄壯舉,劫匪是驚弓之鳥,失去了戰鬥力。

什麼是正義戰勝邪惡?

這就是。

疏忽了一點,狗急還有跳牆的時候。

緊追不捨。

劫匪累了,跑不動了。他也累了,也跑不動了。這是一場意志的較量,誰堅持到底誰就能勝利。

逃出了警察的包圍圈。

劫匪不甘心束手就擒,亮出了匕首。

不是殺他,是嚇他。

僵持不下。他不敢上前,劫匪不敢主動進攻。

「大哥,放我一馬,我會報答你的恩情。」一口純正的洛陽口音。

好耳熟,面相又似曾相識。

劫匪趁他不注意,想溜。突然認出了他:「是你,陳正言。」

幾乎是同時,他也認出了他,是葉國保。

「你怎麼能做這種傻事?」陳正言指責道。

「大哥,你不知道,」葉國保稱他為大哥並不是陳正言的年齡比他大,而是尊稱,「我出來后,公司把我開除了,欠我三個月的工資不給我不說,還不退我押金。我老婆明天要來北京,還帶著一個不滿一歲的小孩。我不搶我拿什麼生存?」說著說著,哭了起來。

男兒有淚不輕彈。

陳正言無言以對。同是天涯淪落人,兩個大男人抱頭痛哭。

他的情況比葉國保要好,畢竟他不養老婆孩子,還有稿費收入。

「答應我,以後不要做這種傻事,有什麼事我們一起想辦法。誰叫我們是患難之交。」陳正言說,「我雖然錢不多,但還不至於揭不開鍋。今晚到我的出租房休息,明天一起去火車站接嫂子。」

葉國保默默地點頭。

天邊露出了魚肚白,街道兩旁的霓虹燈早已熄滅,唯有高高在上的路燈還在固執地怒放。

陳正言這段時間蝸居在出租屋不出門。不是怕查暫住證,而是在家辦公。

給自己打工——編書。

文人做文事還是有優勢。雖然沒有編過書,但他發表過許多文章,編書與寫書有多大的區別?應該說區別不大,沒吃過豬肉但看到過豬走路,道理應該相通。編書這條致富門路不是他首創的,而是受別人啟發。他經常收到一些叢書編纂委員會的信函,稱他的文章入選了中國××大型叢書,請他將個人簡歷、照片、樣稿寄到編輯部,當然還有匯款單。他收到這類信件不算多,王大海幾乎是每日一封。最初王大海的熱情很高,編委會的一大堆名人叫人心動,除了專家學者還有政界名流,能與這些人為伍是一種榮幸。更何況收錢不多,檔次高,還能揚名。

干。

半年後收到樣書,大部頭三本,16開精裝,少說也有一千篇文章。文章的作者全部是領導幹部。花兩千塊錢買三本書值不值?有些東西不能只算經濟賬,還要算政治賬。不管值不值,反正不要自己掏腰包。只有策劃這套書的人最清楚賺了多少,從某種意義上說點子就是金錢。有一句口頭禪是,賺錢不出力,出力不賺錢。真是這回事。既然賺領導的錢容易,所以就都打領導的主意。一時,文章入選通知書、高級研討班、××論壇、頒獎典禮如雪片般飛來。多了就膩,多了就水。王大海沒有興趣了。

既然已經失去了興趣還要步其後塵,就不怕沒有生意?錯。事物總是不斷運動,新人不斷取代老人,長江後浪總是推著前浪。老領導退休了,新領導產生了;不感興趣的人走了,感興趣的人來了。只要事物不停止運動,只要新舊不停止更迭,就不怕沒有「候選人」。

這不,陳正言桌上的信件堆積如山。

陳正言為叢書起了一個好聽而響亮的名字:「領導幹部治世大典」。當然也有一大堆子虛烏有的名人名流當編委。

不拉大旗當虎皮就不能「請君入甕」。

膽大!

沒辦法,不這樣不能賺錢。

能有多少貨真價實?

電話鈴響了。

為編書,他把房東的家用電話拉了一根分線到寢室。既然是編輯部就要像編輯部的樣子,沒有電話叫什麼編輯部?房東同意安裝分機,但有一個條件,以後他家的電話費就歸他出錢。小意思,賺大錢還在乎這點小錢?要知道,外來人員裝固定電話受到諸多限制,一般不裝,要裝就得交一筆數額不菲的押金,怕你欠費跑了。手機也不能代替固定電話,沒有固定電話的編輯部給人不固定的感覺,就有被懷疑是游兵散勇的可能。

要麼就不做,做就必須像那麼回事。

陳正言拿起電話。他與房東有個約定,電話響了,他先接,以此證明編輯部有實力。

水貨編輯部常年有人坐班。

這段時間他的客戶很多。

不是客戶的電話,是難友施繼權的電話。施繼權約他晚上集會。

陳正言、葉國保、施繼權,他們三個成了鐵哥們兒。

患難之交最難忘。

施繼權比他和葉國保日子好過。從收容所回來,唯有施繼權沒有被單位開除。俗話說得好,天荒餓不倒手藝人。此話不假。他有一張一級廚師的資格證書,身懷絕技,到哪裡都吃香。他被收容所遣送回鄉再次回來后,京苑大酒店的老總親自設宴接風,並一個勁兒地向他道歉。道什麼歉?說工作沒有做到位,給他造成了傷害。不僅不扣他的工資,還按出差的標準報銷了「差旅費」和補助。

同是收容,際遇不同。人比人氣死人。

不必生氣,人家是私營企業,有自己的一套操作規程。只有靠土政策才能留住人才。

電話又響了,是葉國保的電話,他要過來還錢。

這麼快就能還錢,說明發財了。

一盞茶工夫,葉國保出現在眼前:一身筆挺的西服,油光發亮的頭髮,與過去判若兩人。

士別三日應刮目相看。

「國保,你不會重操舊業吧?」陳正言正色道。

「你看看,」國保露出一臉的無奈,「窮人穿新衣都不行?窮人就得永遠受窮?」

質問有理。

「你看我這身打扮,還有這個玩意兒,」國保亮出手機說,「誰還敢把我當盲流?現在我身上什麼證件都有,就是沒有警察盤查我。不是別的,而是我國保已經融入了北京這個社會。」

有錢誰不會玩味?

「哈,你發財了,推薦我一下,讓我也玩一玩北京人的派頭。」陳正言開玩笑地說。

「你不行。」國保說:「你們秀才臉皮薄,不敢下真神。毛主席都說了,你們秀才造反,三年不成。你只能幹點抄抄寫寫的工作。」

嘿,還瞧不起人。

國保的手機響了,還是真傢伙,陳正言以為它是道具。

看來真的發財了。

「對不起正言,我不能陪你了,我老婆來電話,又有一筆生意來了。」他邊說邊掏錢,「這是上次向你借的三千塊錢,我還你三千五,五百塊錢是利息。對了,我給你辦了一張暫住證,以後就能放心大膽地上街了。」

他沒有讓他辦暫住證。

怪不得上次拿走了一張照片。

「我不放高利貸,」陳正言說,「請你把五百塊錢收回去。感謝你為我辦了暫住證。」

國保急於趕路,沒時間與他啰唆,「那好,五百塊錢我收回去,晚上在施哥那兒見。」

國保匆匆地趕回家。

老婆從孩子的身上掏出一摞資料遞給他,說:「快點辦,人家還等著要。」

國保接過資料后從後門出去。

不遠處還有一間小房子,是放雜物的房子。

半個小時后國保從雜物間出來,手中多了一個用廢報紙包著的小框框。

老婆接過小框框后抱著孩子出去。

不一會兒老婆又回來了。

重複剛才的動作。

老婆走後,他的手機響了,是陳正言的電話,這電話打得他心疼。他不屬於持機一族,為了業務,不得不持機。為節省電話費,不是業務電話他不接。

還是接了。

陳正言約他一塊兒去京苑大酒店吃飯,雙方約定在京盛商場門口會合。

京盛商場離葉國保家不遠。他沒有立即出發,而是去了後院的小屋。

陳正言打完電話后就出發。從他的住處到京盛商場只需要一刻鐘。小巷沒有公交車,他只好步行。不過,不急,時間還早,離晚飯時間至少還有三個小時。北京人的作息時間安排科學,大多數單位是朝九晚五,即九點上班五點下班。這樣就可以不慌不忙上班、不慌不忙回家,就不會把緊張的心情帶回家中。

愉快的心情可以創造。

陳正言左顧右盼就是看不到葉國保的影子。離得近反而遲到,說不過去。

不足為奇,往往就是這樣,看似應該的偏偏不應該,兔子就是跑不贏烏龜。諸葛亮一生小心謹慎,卻大意失荊州。

葉國保拿著手機出現了。

兩個人正準備出發,背後傳來了喝令聲:「你給我站住!」

怎麼啦?陳正言腦袋立刻發麻。

轉過身後才發現與己無關。

原來是一夥便衣在抓人。這一帶辦假證猖獗,什麼證件都能克隆出來,幾乎可以亂真。

「國保,那是不是嫂子?」陳正言指著一名抱小孩的農村婦女驚訝地說。

「噓……」國保做了一個不讓聲張的手勢。

一個都沒有少,沒有人漏網。力量對比懸殊,警察的人數是辦假證的兩倍。看得出這是一次有組織、有計劃的整治行動。

一群辦假證的人在陳正言的眼皮底下被趕進警車。

商場又恢復了生氣。

「這回你看到了吧?」國保無奈地說:「我就是在做這種生意。剛才那個抱小孩的婦女確實是我老婆。」

「怎麼辦?」陳正言來不及指責,他想到的是救人,「你還不到派出所去取人?」

國保笑起來,說:「什麼怎麼辦?咱們去喝酒。」見他不明白,國保接著說,「你叫我到派出所取人,那不是送肉上砧板?你嫂子不會有事的。」

陳正言還是不明白。

國保只得自曝家底。

俗話說,沒有金剛鑽不攬瓷器活。既然敢幹這個事,就要作好被抓的準備。為什麼辦假證的接頭人都是婦女,並且都是抱小孩的婦女?這裡面有竅門。什麼竅門?哺乳期的婦女一律不準抓,即使犯了大法,也只能監視居住,等過了哺乳期后再抓。何況辦假證當時最高的處罰是拘留。

鑽法律的空子。

「我承認是在鑽空子。早期發財的人有幾個不是鑽法律的空子?不違法賺不了小錢,不犯罪賺不了大錢。」葉國保閃爍其詞。

詭辯。

但不完全是詭辯,畢竟存在這種現象。

存在決定意識。

到了京苑大酒店。

此時正是用餐高峰期。施繼權是大廚師,廚房不能少了他,不少食客沖他而來。

當然不會冷落朋友。他已作了安排,陳正言和葉國保先到蓮花廳喝茶。

服務員把他倆引到蓮花廳。陳正言推門卻不進去,原來裡面有人。他以為走錯了門,抬頭見門牌上寫得清清楚楚:蓮花廳。正在納悶,門開了,是個女孩。她笑容可掬地問:「二位是施繼權的客人吧?」

「對,對。」陳正言滿臉狐疑地回答著,「你是……」

「我是他女兒。」女孩接過話說:「我叫施清香。裡邊請。」

何時冒出一個女兒?

進門后,葉國保風趣地說:「那你得喊我們叔叔。」

施清香笑而不答。他倆與父親稱兄道弟當然得喊叔叔,但是都比父親年輕,按年齡只能喊哥。特別是陳正言,怎麼看也不像是叔字輩。

「我想起來了,」葉國保說,「我們見過面,上個星期你父親給了我一張照片,你看……」他掏出了一個大紅榮譽證書,說:「是不是你?」

正是她。

女孩臉紅了。

因為證書是假的。走這條路完全是被迫。她考了三年中央美術學院,每年只差幾分。少數民族可以加分,全國勞模可以加分,在國家級美術大賽上獲獎可以加分,這麼多加分難道就與她無緣?別人可以打加分的主意她也可以打。無非是造假,誰能以假亂真誰就成功。

前兩項造假難度大,唯有后一項彈性大。現在全國性的書畫大獎賽多如牛毛,只要參賽,只要肯交錢,百分之百可以獲獎。這類大賽既無權威性又無藝術性,多是草台班子搞的商業性活動,說穿了就是為了幾個錢。施清香瞧不起這類大賽,不屑與這些人為伍。她收過幾次大賽組委會的邀請函,都被她扔進垃圾簍里,就這樣清高的人現在卻清高不起來。你認為水,卻能管用;你不把它當一回事,有人把它當一回事。世上的事就是這樣難以捉摸,假亦真來真亦假。清高沒有退路,低頭才是上策。造假,有一張假獲獎證書就能加10分。

不行,她認為這樣做是掩耳盜鈴。

還在清高。

父親開導她,現在什麼都有假,除了母親是真的其他都有假的。她不為所動。父親沒辦法,只得瞞著她替她造假。

「收起你這個水貨。」施清香滿臉陽光地說:「它已經失去了用途。今年我還超過了錄取分數線21分呢!」

「哎,」葉國保大失所望,自己的勞動成果派不上用場等於白忙一場,「你怎麼不早說?害得我到處找樣品。」

施清香調皮地回擊道:「誰知道你跟我父親在搞什麼名堂?」

陳正言接過話茬兒:「國保,你給我的暫住證是不是也是假的?」

國保嬉笑地回答:「我哪裡有什麼真東西?」

陳正言苦笑著搖搖頭。

葉國保把話題扯開,要施清香給他畫像。

談起畫畫陳正言算得上是半個行家。從小他就愛好畫畫,堅持到現在沒有擱筆。

「你喜歡什麼畫?」陳正言問。

「國畫。」她答。

原來有共同的愛好。

「是工筆還是寫意?」又問。

「寫意。怎麼,你也喜歡畫畫?」她反問道。

「只是愛好而已,當然不能與你們專業水平相比。」陳正言接著問:「擅長人物還是山水?」

「都喜歡,相對而言,更喜歡人物。」她答。

「廢話少講,先給我畫一張再說。」葉國保有些等不及了。

當然可以。對她來說是舉手之勞,可惜沒有筆和紙。

這還不好辦,喝道:「服務員,點菜!」

服務員推門而入,問:「哪位點菜?」

「不點菜,用一下你的筆和紙。」葉國保得意地說。

用菜單和圓珠筆作畫?

陳正言和施清香笑了起來。葉國保不知道笑什麼,也跟著笑起來。

「我不敢對葉叔叔不恭,」施清香說,「這樣吧,你倆先唱歌,我回家拿工具。」

真當一回事?

她家就在酒店的後院。

一首歌還沒有唱完她就回來了。

開始作畫。

葉國保立刻擺出照相的姿勢,樣子滑稽可笑。

施清香說:「葉叔叔,你繼續唱歌。」

他嫌唱歌的樣子不氣派,摸出手機,裝出一副大款的樣子,說:「我打電話可以嗎?」

「可以。」他便擺著通話的樣子一動不動,像個木偶。

陳正言站在一旁觀摩學藝。

葉國保嫌姿勢不好,正想換個姿勢,沒想到施清香說好了。

這麼快?

他迫不及待地上前,一睹自己的「芳容」。

大失所望,他認為不像。

陳正言卻一個勁兒地誇好。

這個馬屁精,他在心裡罵道。

「陳大哥,再給你畫一張。」施清香說。

求之不得。

陳正言很隨意地站在施清香的對面。

葉國保在一旁觀陣。

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這下子明白了,原來畫畫就像掃地一樣,橫掃豎掃側掃亂掃,地掃乾淨,畫就作完。

真簡單。

不像。他有些幸災樂禍,想報復陳正言,也一個勁地說:「畫得真好。」

沒想到陳正言認同。

好在什麼地方?明明是想討好人家女孩,卻睜眼說瞎話。他最瞧不起沒有骨氣的男人。心裡憋不住,便說:「正言,不是我說你,不能見了漂亮女孩就只會說好話,做人還得講點良心。我問你,這兩張畫好在哪裡?畫得不像不說,還用衛生紙作畫,皺巴巴的拿不出手。」

說得陳正言不好意思。不過不能怪他,他只有這個檔次。

「國保,你錯了。」陳正言耐心地說:「第一,你說了外行話。不過,不知者不為罪。這種紙不是衛生紙,叫宣紙,專門的國畫用紙,柔性好,折不破,不變形。世界上只有中國才能生產這種紙。日本也生產,但那是跟中國學的。第二,「像」不是衡量作畫好壞的唯一標準。國畫講究的是神像。比如說,自然界的竹子是綠色的,而國畫的竹子是黑色的,你能說那不是竹子?照相攝像能滿足一模一樣的要求,但不能升華至神像這一步。世界上最大的是海洋,比海洋大的是天空,比天空大的是人的胸懷。誰的胸懷比天空大?沒有。畫家卻能寥寥幾筆就表現出來——在汗衫的前胸部位,畫上大海天空。很簡單的一幅畫,卻可以將意思淋漓盡致地表達出來。這就是神來之筆。」

有說服力。

國保還是似懂非懂。

施清香聽得有滋有味。看來遇上了行家。

稱不上行家,因為愛好,所以略知一二。

不能只說不練,必須露一手。

施清香想看他作畫。

只得當場獻醜。

主題不變,還是畫像,這次的模特是施清香。

很長一段時間沒有拿筆,陳正言感覺手腕有些僵硬。畫畫也是畫興趣、畫心情,沒有好心情就不想拿筆,更談不上創作。

猛然間發現對面的女孩真美,美得不敢多看。

「不能一心二用。」她毫不留情地指出他的「缺點」。

眼光真銳利,他暗暗稱奇,於是再也不敢胡思亂想,埋頭一心一意地作畫。

大功告成。

「嗨!你把我畫得這麼丑。」施清香嬌嗔地喊了起來。

他用的是畢加索的變形手法。

簡直是慘不忍睹。

「她的眼睛是大,但是大不到這個地步。」葉國保湊熱鬧地說。

誇張也是藝術。

「不過越看越像。」她喜愛起來,「還不簽上你的大名。」她命令似的說。

「不必認真,好玩。」陳正言邊說邊把畫揉成一團。

「幹什麼?」她說,「你沒有這個權利,裡面還有我的知識產權。」

她認真的樣子還有幾分可怕。

「以後我再認真給你畫一張。」他解釋道。

「你這是不自信的表現。」施清香說:「越是刻意追求完美越是達不到完美。王羲之酒後書寫的蘭亭序有很多塗改之處,等酒醒后又寫了很多幅,都比不上酒後這一幅,被唐太宗推為王書第一,玩賞一生,流傳千古。」

自然美才是真正的美。

「對不起兩位老弟,讓你們坐了冷板凳。」施繼權出現在面前。

「施哥,你說錯了,陳正言比我倆小一輩,與你女兒平輩。」葉國保挑起是非。

怎麼回事?施繼權不知他話中有話。

葉國保繼續說:「你女兒喊我為叔叔,喊陳正言為大哥,你說陳正言是不是比我倆小一輩?」

原來是這回事。是葉國保妒忌陳正言,認為叔沒有哥親熱。施繼權笑哈哈地說:「少年叔侄如弟兄,她想怎麼喊就怎麼喊,由她吧。」

陳正言神氣了,說:「施清香聽旨,眼前的人是你叔,以後不得無禮叫哥。」

「叫你哥是抬舉你,以後我要叫你陳——正——言。」施清香撅著嘴歪頭一字一頓地說。

越鬧越沒大小,大家笑了起來。

笑聲驚動了正在走廊上行走的一個人。這個人是酒店董事長兼總經理王宏觀。他推開虛掩的門說:「什麼事這麼開心?」

「王總,您好。」施繼權忙迎上前恭敬地說:「我女兒考上了大學,請兩個朋友來熱鬧一下。」

「什麼?你女兒考上大學都不通知我一聲,這就是你的不對。」王總居高臨下地批評道:「你女兒就是我公司員工的女兒。」

「這是我的女兒香香。」施繼權介紹道,「這是王總經理。」

「王總經理,您好!」香香甜甜地說。

「好!好!」王總連連點頭。他被她的美貌所傾倒,一時語塞,只知道叫好。

他不明白,五大三粗的施繼權怎麼會有如此天仙般的女兒?

施繼權繼續介紹他的兩位客人。

王總心不在焉,禮節性地點頭作答,他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香香身上。

「今晚我做東。」王總爽快地說:「作為京苑大酒店的老闆,我還要獎你兩萬元助學金,表彰你為我們京苑大酒店員工子女帶了好頭。」

無功不受祿。香香心中不安。

施繼權受寵若驚,一雙手握著王總的手,激動地說:「您真是好人……」

王總的手機響了。他只得抽出手來接電話,是女兒王晶的電話。

「老爸,你在什麼地方?你不能把客人晾在一旁只顧自己瀟洒。」女兒不留情面地說。

「我就在你的隔壁。幹嗎說得那麼難聽?」他露出了一臉的無奈。

女兒卻不管這些,繼續耍威風,「我命令你三分鐘之內返回。」

女兒的話就是聖旨。他只有這個親人,並且遠在澳洲。女兒高中畢業后他就把她送到澳大利亞讀大學,一晃四年沒有回國,這次回來是專程看他這個老爸,今天請的都是她高中的同學。

「對不起,我過去一下,我女兒在隔壁。」說完匆匆地離去。

女兒見他出現,故意看了一眼手機上的時間,驚奇地叫了起來:「哇!老爸,你真是遵守紀律的模範,說三分鐘就三分鐘。」

「你呀,就像你媽媽的性格——專橫跋扈。」他岔開話題回答女兒。

「不準說我媽媽的壞話。」女兒立刻反駁。

「不說,不說。喝酒,大家喝酒。」他妥協地說:「同學們,喝得怎麼樣?」

話中有話。是在逐客。

也應該盡興了。喝了將近兩個小時。

大家都是聰明人,幹完杯中酒後便紛紛告辭。

他囑咐女兒早點回家,便又匆匆回到蓮花廳。

女兒根本沒出去。送走同學后她就返身回酒店,好奇心驅使她想看個究竟。

她輕輕地打開蓮花廳的房門,發現父親身邊有一位漂亮的小姐,便心中有數。

退至大廳,她掏出手機撥通了父親的電話:「老爸,你把我的同學趕走是不是有急事?」

正談得開心,他不想接電話,一看號碼是女兒的,不得不接:「沒有事,玩你的。」他說。

他想掛機,女兒的聲音再次響起:「老爸,讓我猜一猜你是什麼事。看準不準?」

他只得耐著性子聽女兒慢慢瞎猜。

整個蓮花廳只聽到他說:「不是……不是……」

「你身邊一定有位漂亮的女朋友。」這次肯定猜中。

「你怎麼知道?」他立刻意識到女兒在搞惡作劇。

蓮花廳的門開了,女兒拿著手機還在說話:「因為我就在你身……」

說不下去了,用笑聲代替。

女兒笑出了眼淚。

「過來。」他有些哭笑不得,女兒越大越調皮,他故作生氣地說:「你是中國人,不要把西方那一套搬到中國來。」

陳正言的眼睛一亮——怎麼這麼熟悉?像在什麼地方見過。

想不起來。

王晶坐到父親的身旁,正好與陳正言面對面。

他立即亂了方寸,因為對面的女孩時不時向他投來火辣辣的目光。

他不敢正眼相望,只敢用餘光偵察。兩人的目光相撞,女孩友好地向他點頭,而他卻不知所措。

她不再沉默了,勇敢地問父親:「爸,對面的這位先生我好像在什麼地方見過。」

真是無巧不成書,怎麼都有這個感覺,說不定真的有緣。

直言不諱,毫不掩飾。留洋的女孩與國內女孩的性格就是不一樣。

不可能。老爸也只是剛剛認識。

施繼權忙接過話說:「這位先生和……和另一位先生是我的患難之交。你們過去肯定不認識,可能是認錯了人。」

施繼權這才發現葉國保不見了。

自從王晶出現后,葉國保就沒有在酒桌上出現過。

如此說來應該沒有一點印象,可她腦海中偏偏印象深刻。不行,必須找出答案。「先生,你去過澳洲嗎?」王晶繼續問道。

「沒有。」陳正言回答。

這就怪了……

……

走出酒店大門,陳正言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是葉國保。

「你不辭而別搞什麼鬼名堂?」陳正言質問道。

「小聲點。」葉國保前後左右小心地看了一遍,見沒有熟人,便神秘地說:「那個女的,你沒看出來?」

哪個女的?沒頭沒尾的話讓人揣摩不透。他還沒有喝醉。

「那個王總的女兒。」葉國保解釋道:「就是那晚我搶她錢包的女人。」

恍然大悟。

老遠就能看見家裡窗戶亮著的燈光,說明老婆已經回家而且沒事。

葉國保加快步伐。

老婆開始啰唆起來。

啰唆是對的,是為他好。她沒有讀多少書,也沒見過世面,膽小怕事,沒有主見,只知道埋頭苦幹。他是一家之主,是家裡的頂樑柱、主心骨,他有一點不正常她就有大難臨頭的感覺。

已經習慣了老婆的啰唆,因此他一點也不覺得煩。他迫切地想知道被抓的情況,忙問老婆:「小慧,警察難為你沒有?」

沒有。做完筆錄后就把她們放了。

不放不行,都是拖家帶口的婦女,不僅要管大人的飯還要管小孩的奶粉。

何必與婦女兒童過不去?

「怎麼樣?」葉國保得意地說,「我說沒問題就沒問題。」

話剛說完,警察從天而降,真是天兵天將。

不要以為警察是吃乾飯的,他們採取的是放長線釣大魚的戰術。

葉國保傻了眼。不過不怕,他防了一手,在家裡查不出名堂。

果不出所料,警察沒有一絲一毫的收穫。

既來之則安之,不信找不到蛛絲馬跡。

盤問。

盤問外來民工他們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辦法。突破口就是檢查證件。一般人證件不齊,不是缺務工證就是缺暫住證,再不就是缺生育證。一共有七八種證,總能抓住辮子。

抓不到他的辮子。

他是辦證專業戶,怎麼會在證件問題上馬失前蹄?

不能空手而歸。

恰在這時他的手機響了。

警察立即意識到手機就是作案工具。

是陳正言的電話。

這時候來電話幹什麼?他正想關機,被警察制止了。

必須通話,這是命令。

他在電話里支支吾吾,答非所問。

陳正言以為他在說夢話。既然已經睡覺,就不打攪了。

放下電話后,陳正言的信息鈴聲響了起來。是吳總編髮簡訊給他。

他立即把電話打過去。

吳總編今晚當班。

「正言,告訴你一個好消息。」吳總編說:「社裡派人去有關部門調查核實了情況,證明了你的陳述基本屬實,正在考慮重新錄用你,不知你有什麼要求?」

「我沒有要求,」陳正言激動地說,「能到新華社效勞就是我的榮幸。」

他感到幸運的是新華通訊社把他的事當一回事。要知道,不是所有的冤屈都有人主持公道,有些天大的、不複雜的事,如果沒有領導人批示,就有人不當一回事。

人逢喜事精神爽,也許是很長一段時間沒有通話的緣故,他倆聊起來沒完沒了。

陳正言心裡有一股說不出的愜意。

敲門聲起,一陣急過一陣。可以判斷是急事。

匆忙結束通話。

陳正言不敢怠慢,趕緊開門。

是一夥警察,還有葉國保,顯然是葉國保帶的路。

「國保,發生了什麼事?」陳正言問道。

國保耷拉著腦袋不敢吱聲。

「這句話應該是我們問你才對。」一個警察搶過話,「你是幹什麼的?」

言語中充滿了敵意。

顯然已經把他當成制假的同類。這種先入為主的定位對他不利。必須忍耐,否則自己吃虧。通過上一次的收容,陳正言學會了與警察打交道。

「我是自由撰稿人,來北京當記者。」陳正言邊說邊從抽屜里掏證件。

滿抽屜都是證件。

警察對他手裡的證件不感興趣,而是關注抽屜里的其他證件。

說不定是贓物。

有幾分道理。誰有這麼多證件?要這麼多證件幹什麼?

警察不厭其煩地一張一張地清理。

陳正言不露聲色地站在一旁,心裡多了幾分喜悅。這樣也好,不用自己解釋,證書會告訴他們一切。

清理完畢,警察露出半信半疑的目光問道:「這些證書都是真的?」他們不敢相信眼前的這位年輕人能夠在全國獲這麼多大獎,簡直成了獲獎專業戶,還能夠得到這麼多報刊的賞識而被聘為特約記者。

「信不信由你。」陳正言的態度變了,變得強硬起來。

強硬是自信的表現。

警察無言,但沒有善罷甘休。要的是證據,不是證書。

挖地三尺也找不到要找的證據。

只好撤,但不是說撤就能撤,眼前的小子一定會討說法。私闖民宅、隨意抄家的罪名誰也擔當不起!唯有找碴兒,學豬八戒倒打一耙。

真是天遂人願。

「夥計,你這不是編書,是騙錢。」一名警察拿著書稿神氣十足地說。

「憑什麼說是騙錢?」陳正言質問道。是質問的語言,但不是質問的語氣,畢竟底氣不足。他是第一次編書,不知道業內的政策及行情,拿什麼去辯駁?

「我問你,」警察振振有詞地說:「編書是經過哪個部門批准的?有沒有出版社的授權?在新聞出版局備案了沒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了登記許可證沒有?」

問得他啞口無言。但不會就此繳械,他反問道:「你說的都是對的,但不關你們的事,公安沒有這方面的職能。你們不能越權辦案。」

歪打正著。

陳正言的話也有一定道理,警察只得作罷,但仍嚴肅地說:「念在你是初犯的分上,這次就算了,不帶你走。但是你要注意點,明天到派出所走一趟,領回這些資料。」

他們把他所有編書的資料全部都帶走了。

憑什麼拿走?

憑權。

葉國保不想走,想留下來,被警察連推帶拉地強行帶走。

「你們憑什麼抓我?」葉國保掙扎著說。

「憑什麼抓你,你應該心中有數。你以為你玩得絕,拿老婆當擋箭牌。告訴你,你們那些花招早就被我們戳穿了,放老實點……」

聲音逐漸遠去,陳正言無力地坐在床上。

滿屋子都是散落的紙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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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書記(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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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謀生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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