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1)

第四章(1)

一九六九年,外役監計劃的內容是去沙巴塔斯挖馬鈴薯,那天是十一月三日,工作幾乎快做完了。有個名叫亨利·浦格的警衛(他現在已不是我們這個快樂家庭的一員了)坐在馬鈴薯貨車的后擋泥板上吃午餐,把卡賓槍放在膝上,這時候,一頭漂亮的雄鹿(他們是這樣告訴我的,但有時這些事情會加油添醋)從霧中緩緩走出來,浦格追過去,想象著戰利品擺在家裡康樂室的樣子,結果他看守的三個囚犯乘機溜走,其中有兩個人在另一個鎮的彈子房被逮著,另外一個始終沒找到。

我想最有名的越獄犯是錫德·尼都。他在一九五八年越獄,我猜以後很難有人超越他。由於星期六監獄將舉行球賽,因此錫德當時正在球場劃界線。三點鐘一到,哨聲響起,代表警衛要換班了。運動場再過去一點就是停車場,和電動大門恰好位於監獄的兩端。三點鐘一到,大門開了,來換班的警衛和下班的警衛混在一起,互相拍肩膀,打招呼,比較保齡球賽的戰績,開開玩笑。

而錫德推著他的劃線機,不動聲色地從大門走出去,三英寸寬的白線一路從棒球場的本壘板一直畫到公路旁的水溝邊,他們後來發現劃線機翻倒在那裡。別問我他是怎麼出去的,他有六英尺二英寸高,穿著囚衣,推著劃線機走過去時,還會揚起陣陣白灰,竟然就堂而皇之地從大門走出去了。只能說,大概因為正逢星期五下午,要下班的警衛因為即將下班太過興奮,而來換班的警衛又因為要來換班而太過沮喪,前者得意地把頭抬得高高的,後者則垂頭喪氣,視線始終沒離開過鞋尖……錫德就這麼趁隙逃跑了。

就我所知,錫德到現在還逍遙法外。多年來,安迪和我還常常拿錫德的逃亡過程來當笑話講。後來當我們聽說了古柏一九七一年十一月,一個自稱古柏的人登上了從波特蘭到西雅圖的客機,威脅要炸掉飛機,向航空公司勒贖二十萬美元。他在西雅圖機場拿到贖金,于飛機再度起飛后,從高空跳傘逃脫,從此不見蹤影,成為美國歷史上一大謎團。劫機勒贖的事,也就是劫機犯從飛機后艙門跳傘逃走的故事,安迪堅持那個叫古柏的劫機犯真名一定叫錫德·尼都。

「好個幸運的龜兒子,」安迪說。「搞不好他為了討個吉利,整個口袋都裝滿了用來劃線的白灰粉呢。」

但是你應該明白,錫德和那個在沙巴塔斯馬鈴薯田逃走的傢伙只是少數中了頭彩的幸運兒,彷彿所有的運氣剎那間全聚集在他們身上。像安迪這麼一板一眼的人,可能等上九十年也逃不出去。

也許你還記得,我曾經提過有個洗衣房工頭名叫韓利·巴克斯,他在一九二二年被關到肖申克來,三十一年後死於監獄的醫務室。他簡直把研究越獄當作嗜好,或許原因就在於他自己從來不敢親身嘗試。他可以告訴你一百種不同的越獄方法,每一種都很瘋狂,而且肖申克的犯人都嘗試過。我最喜歡的是畢佛·莫里森的故事,這傢伙竟然試圖在車牌工廠的地下室建造一架滑翔機。他是照著一九〇〇年出版的《現代男孩玩樂與冒險指南》上面的說明來造飛機,而且一直沒有被發現,只是直到最後他才發現地下室的門都太小了,根本沒法子把那架該死的滑翔機搬出去。每次韓利說這個故事時,都會引起一陣爆笑,而他還知道一二十個同樣好笑的故事。

有一次韓利告訴我,在他服刑期間,他知道的企圖越獄案就有四百多件。在你點點頭往下讀之前,先停下來好好想一想。四百多次越獄嘗試!等於韓利在肖申克監獄服刑期間,每年平均有十二點九次企圖越獄事件。當然,大多數越獄行動都還滿隨便的,結局不外乎某個鬼鬼祟祟的可憐蟲、糊塗蛋被警衛一把抓住,痛罵:「你以為你要上哪兒去呀,混蛋!」

韓利說,比較認真策劃的越獄行動大概只有六十件,其中包括一九三七年的「大逃亡」,那是我入獄前一年發生的事情。當時肖申克正在蓋新的行政大樓,有十四名囚犯從沒有鎖好的倉庫中拿了施工的工具,越獄逃跑。整個緬因州南部都因為這十四個「頑強的罪犯」陷入恐慌,但其實這十四個人大都嚇得半死,完全不知該往哪兒逃,就好像誤闖公路的野兔,被迎面而來的大卡車車頭燈一照,就動彈不得。結果,十四個犯人沒有一個真正逃脫,有兩個人被槍射死——但他們是死在老百姓的槍下,而不是被警官或監獄警衛逮著,沒有一個人成功逃脫。

從一九三八年我入獄以來,到安迪第一次和我提到齊華坦尼荷那天為止,究竟有多少人逃離肖申克?把我和韓利聽說的加起來,大概十個左右。只有十個人徹徹底底逃脫了。雖然我沒有辦法確定,但是我猜十個人當中,至少有五個人目前在其他監獄服刑。因為一個人的確會受到監獄環境制約,當你剝奪了某人的自由、教他如何在牢里生存后,他似乎就失去了多面思考的能力,變得好像我剛剛提到的野兔,看著迎面而來、快撞上它的卡車燈光,卻僵在那裡動彈不得。許多剛出獄的囚犯往往會做一些絕不可能成功的蠢罪案,為什麼呢?因為如此一來,他就可以回到牢里,回到他所熟悉了解的地方。

安迪不是這樣的人,但我是。眺望太平洋的念頭聽起來很棒,但是我害怕有朝一日,我真的到了那裡時,浩瀚的太平洋會把我嚇得半死。

總而言之,自從那天安迪談到墨西哥和彼得·斯蒂芬以後,我開始相信安迪有逃亡的念頭。我只能祈禱上帝,讓他謹慎行事,但是我不會把賭注押在他身上。典獄長諾頓特別注意他的一舉一動,安迪不是普通囚犯。可以這麼說,他們之間有密不可分的工作關係。安迪很有頭腦,但也很有心,諾頓下定決心要利用他的頭腦,同時也擊潰他的心。

就好像外面有一些你永遠可以買通的誠實政客一樣,監獄里也有一些誠實的警衛,如果你很懂得看人,手頭上也有一些錢可以撒的話,我猜你確實有可能買通幾個警衛,他們故意放水,眼睛注視著其他地方,讓你有機會逃脫。過去不是沒有人做過這樣的事情,但是安迪沒有辦法這麼做,因為正如我剛才所說,諾頓緊緊盯著他,安迪知道這點,獄卒也都知道這點。

只要諾頓還繼續審核外役監名單,就沒有人會提名安迪參加外役監計劃,而安迪也不像錫德,他絕不會那麼隨隨便便地展開逃亡行動。

如果我是他,外面那把鑰匙會使我痛苦萬分,徹夜難眠。巴克斯登距離肖申克不到三十英里,卻可望而不可及。

我仍然認為找律師要求重新審判的成功機會最大,只要能脫離諾頓的掌握就好。或許他們只不過多給湯米一些休假,就讓他封口,我並不確定。或許那些律師神通廣大,可以讓湯米開口,甚至不用費太大的勁,因為湯米很欽佩安迪。每次我向安迪提出這些意見時,他總是微笑著,目光飄向遠方,嘴裡說他會考慮考慮。

看來他同時在考慮的事情還不少。

一九七五年,安迪從肖申克逃走了,他一直都沒被逮到,我相信他永遠也不會被逮到。事實上,我想,安迪早已不在這個世上了,而一九七六年這一年,在墨西哥的齊華坦尼荷,有一個叫彼得·斯蒂芬的人正在經營一家小旅館。

我會把我所知道的和我猜想的全都告訴你,我也只能做到這樣了,不是嗎?

一九七五年三月十二日。當警衛在早上六點半打開第五區牢房的大門時,所有犯人都從自己的房間走出來,站到走廊上,排成兩列,牢門砰的一聲在他們身後關起。他們走到第五區大門時,會有兩個警衛站在門口數人頭,算完后便到餐廳去吃麥片、炒蛋和油膩的培根。

直到數人頭之前,一切都是例行公事。第五區牢房的犯人應該有二十七個,但那天早上數來數去都只有二十六個人,於是警衛去報告隊長,並先讓第五區的囚犯去吃早餐。

警衛隊長名叫理查·高亞,不是個很壞的人,他和助手戴夫·勃克一起來到第五區牢房。高亞打開大門,和勃克一起走進兩排牢房中間的走道,手上拿著警棍和槍。像這種情形,通常都是有人在半夜病了,而且因為病得太重,早上根本沒有力氣走出牢房。更罕見的狀況是他根本已經病死了,或自殺了。

但這次卻出現了一個大謎團,他們既沒有看到病人,也沒有看到死人,裡面根本空無一人。第五區共有十四間牢房,每邊各七間,全都十分整潔——在肖申克,對牢房太過髒亂的懲罰是禁止會客——而且全都空蕩蕩的。

高亞第一個反應是警衛算錯人數了,要不就是有人惡作劇,因此他叫第五區的所有囚犯吃完早餐后,都先回到牢房去。那些犯人一面開玩笑,一面高興地跑回去,任何打破常規的事,他們都覺得很新鮮。

牢門再度打開,犯人一一走進去,牢門關起。愛開玩笑的犯人故意叫著:「我要找律師,我要找律師,你們怎麼可以把監獄管理得像他媽的監獄一樣!」

勃克叫道:「閉嘴,否則我會要你好看。」

那人喊道:「我操你老婆。」

高亞說:「你們全都閉嘴,否則今天一整天都待在這裡,不準出去。」

他和勃克一間間檢查,一個個數著,沒走多遠。「這間是誰住的?」高亞問值夜班的警衛。

「安迪·杜佛尼。」守衛答道。立刻,整個日常作息都亂掉了。監獄里一片嘩然。

在我所看過的監獄電影裡面,每當有人逃獄時,就會響起號角的哭號聲,但是在肖申克,從來沒有這回事。高亞做的第一件事是立刻聯絡典獄長,第二件事是派人搜索整個監獄,第三件事則是打電話警告州警,可能有人越獄了。

例行的做法就是如此,標準作業程序沒有要求他們檢查逃犯的牢房,因此也沒有人這麼做。何必如此呢?明明就親眼看到人不在裡面。這是個四方形的小房間,窗子上裝了鐵柵欄,門上也有鐵柵欄,此外就是一套衛生設備和空蕩蕩的床。窗台上還有一些漂亮的石頭。

當然還有那張海報。這時候已經換上了琳達·朗斯黛的海報,海報就貼在他的床頭。二十六年來,同一個位置上一直都貼著海報。但是當有人查看海報後面時——結果是諾頓自己發現的,真是因果報應——簡直魂飛魄散。

發現海報後面另有文章,已經是當晚六點半的事了,距離發現安迪失蹤足足有十二小時,距離他真正逃亡的時間說不定有二十小時。

諾頓暴跳如雷。

我後來是從老柴士特口中知道的,他那天正在行政大樓為地板打蠟,事發當天他不必再把耳朵貼在鑰匙孔上,因為他可以把諾頓的咆哮聽得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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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申克的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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