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自序 給二十歲
手邊放了一張你的照片。大二的你,二十歲。一件駝色的毛衣,一條牛仔褲,一雙帆布鞋,沒有髮型,笑得很不知所以。我還記得那一天早晨,你為穿什麼樣的衣服而頭疼。最後因為沒有時間了,於是胡亂穿了一件,卻也在十年後的我看來,蠻清爽的。
現在看來,那時你處心積慮做的一些搭配,常常以失敗告終,而隨意搭上的服裝反而顯得像你。當然,那時的你是不會明白的,而如果沒有當時你一次又一次的失敗,今天的我或許還在老路上一路到底吧。
我記得二十歲的你焦躁不堪,宿舍的兄弟們都在聊天,準備出去通宵電腦遊戲時,你表面上歡呼雀躍,心裡一直在問自己一個問題:當初我是好不容易考入大學的,四年之後,我該怎麼出大學?嶽麓山下,橘子洲頭,情人灘上,你也混跡於人群之中,看著每一張相似的臉龐,你心裡最大的擔心是:難道他們都已經知道未來去哪了嗎?為什麼只有自己那麼傻?
傻到沒有錢買電腦,只能用稿紙一遍又一遍的寫日記。因為不知道該寫什麼,所以哪怕寫錯了一個字,也要重新重來一遍,字一點都沒有提高,稿紙卻費了不少。看著一疊又一疊的稿紙和從未發表過的文章,心裡居然沒有一絲的疑惑,只會告訴說:哇,昨天晚上又寫了6頁呢!
「如果有一天,你真的成了大文豪,這些稿紙可真的就值錢了」——這是幾乎每天你最樂的時候。
那時很多雜誌社很尊重作者,所以你也就常常會收到退稿信。上面寫著多類似,卻又少不盡相同的話。無非是謝謝你的支持和參與,只是你的選題和文筆不太適合他們雜誌,謝謝你繼續的支持。你把這些退稿信一一留著,很大程度的原因是那些來信上都印了各個雜誌社的名字,你偶爾打開看時,總幻想這是發稿通知。你也偶爾會在別人面前拿出這些信來,讓他們誤以為你和很多編輯的關係相處得得體——嗨,那時的你生活得無所畏懼般的謹小慎微,任何一點點小的改變都會讓你變得自豪。比如「那個編輯居然自己回信拒絕我了,我拿到對方的聯繫方式和名字了呢。」
寫到這裡時,我其實很想對你說:雖然你在外人看來挺二的,但也謝謝你那種不要臉的應對方式,讓我一直走到了今天,從未害怕過。
終於第一篇文章發表了,稿費是30塊。你當然沒有把稿費取出來,而是好好的摺疊起來,放在錢包里,供人隨時瞻仰,然後很不經意的說:嗯喏,這筆稿費還來不及取出來呢。直到稿費過期,你才把它好好的收藏起來,從未有過兌現它的念頭。
這30元的稿費背後,你大概前後花了200多元請客吃飯慶功。有些人對事情的投入是為了生活,你那時的投入是為了證明你可以。
在醫院長大的你背著你爸報考了師範大學中文系,以致於你和你爸將近兩年沒有對話,近乎絕交。直到你發表的第一篇寫父親的文章《微妙》發表在了省刊上,被你爸看到為止。他開著車第一次主動去學校找你,請你吃飯。你在去見他的路上,帶著170多頁的小說稿紙,取名叫《殺戮》,故事寫的是什麼我現在忘記了,因為它沒有發表過,甚至你當初寫它的時候也就沒有想著要發表,我記得你對你爸說的第一句話是:爸,你看,我現在能寫那麼多。
你爸從來擔心的就是你大四畢業之後找不到工作,擔心你沒有任何可以拿出來炫耀的資本,擔心你連你自己是誰都不知道。你那時居然沒有沒有拿著發表的文章對你爸說:爸,你看我能發表,我水平夠高了。
你甚至提都沒提那篇發表的文章,你拿著稿紙說:你看,我多能寫。我寫了兩個多月了,每天都在寫,一點都不累,也不是老師布置的作業。說著說著,你眼睛就紅了,你知道自己一直讓他們擔心,你在沒有能力時,只能證明自己不怕苦。而他們也終於第一次相信你真的不那麼怕苦。
你學會了說「我很好」。
「我很好」不是指你終於熬到有了錢,有了朋友,有了人照顧的日子。而是你終於可以習慣沒有錢,沒有朋友,沒有人照顧的日子。「我很好」是告訴他們,你越來越能接受現實,而不是越來越現實。我沒你們想的那麼脆弱,離開你們,我一樣能過得很好。
你聽說參加各類比賽拿獎可以加素質分,於是從大一開始就參加各種比賽。很多比賽只有幾個人參加,所以只要認真參與,主辦方一般都會給你三等獎,而一個院級比賽的三等獎能夠加兩分素質分。所以作文大賽,歌唱比賽,辯論賽,演講賽,戲劇大賽,運動會,甚至書法篆刻大賽你都參加了。
你花了十元錢在路邊刻了一個名字,然後印在紙上,交給了組委會,獲得了三等獎——這個故事成為了你得瑟許久的故事。你絲毫沒有為自己投機倒把感到羞愧,現在的我多少會覺得「當時怎麼能這樣?」,可二十歲的你滿腦子都是「如何與別人不一樣」,「不一樣」是個特別特別大的命題,於是你會節約一天的伙食費去刻一個章,你也會拿著精心寫的作文去參加比賽,組委會的師哥告訴你:你的文章很好,應該是第一名,但是另外一個師哥要找工作,所以這個第一名要讓給他,你還有很多機會的。他還沒有說完,你便迅猛的點頭,你心裡想:得獎本來就賺了,還獲得了學長當面的肯定……?
那時有人說你是個極其大方的人,你其實知道自己是個極其計較的人。
唯一不同的是,很多計較的人常常會在事情發生時計較,而你在事情發生前就想好了最壞的打算。所以當結果不如你想的那麼壞時,你能都欣然接受。所以他們有人說你沒心沒肺,說你二百五,你甚至有很長一段時間都認為自己是不是真的挺傻的,現在的我告訴你:其實你一點都不傻,只是你從來沒有把自己看得那麼重要。
「你曾因此失去了一些東西,但你卻得到了更多。」——你大四畢業正式進入湖南電視台工作時,你租了一輛車搬家,你當初一個行李箱到的長沙,4年的時間,它便成了一車的東西。四年時間,你得到的永比你失去的要多。
你曾遇過一些你愛的人,因為你沒有錢而離開你。
後來,你學會了快速甄別發展對象的品性。
你曾因為領導不信任你,而一個人步行兩小時落淚。
後來,你學會了如何讓領導相信你,並支持你的工作。
你曾因為同事排擠你,而一個人專註於工作。
後來,你也明白了工作在職場中的重要性。
你曾被老同事欺負,你學會了如何盡量尊重新人。
你長時間加班到清晨,你學會了如何調整團隊的工作流程。
當然,你也並不是一直都凄凄切切的生活在冷宮之中,期間,你也犯過很多錯誤,失去了一些本該一直繼續的朋友。失去了一些本該關係更好一點的朋友。
但成長不就是這樣么?不是學到就是得到。
你成長中所有遇到的問題,都是為你量身定做的。解決了,你就成為了你這類人當中的倖存者。不解決,你永遠也不知道自己可能成為誰。
在二十歲到三十歲這十年的過程中,我們都走過一樣的路。你覺得孤獨就對了,那是讓你認識自己的機會。你覺得不被理解就對了,那是讓你認清朋友的機會。你覺得黑暗就對了,那樣你才分辨得出什麼是你的光芒。你覺得無助就對了,那樣你才能明白誰是你成長中能扶你一把的人。你覺得迷茫就對了,誰的青春不迷茫。
這十幾萬字是我這些年,一點一點記錄下來的。每年每年的不同,卻每年每年的相似。這些圖片是我每次出去,努力拍攝下來的。因為每一幅風景都在我們的成長中過去,唯有如此你才記得住你經過的它們。
所有二十歲的你們,所有三十歲的我們,成長不易,青春不難。如今我們在紙上相見,便是一種欣喜的遇見。
有人會因為我們的缺點而討厭我們,但也會有人會因為我們的真實而喜歡我們。我們不必讓那些本不喜歡我們的人喜歡上自己,而是要堅持讓那些本該喜歡我們的人儘快發現自己。
不如我們定下一個誓約,看看十年之後,我們彼此又在哪裡?聽著誰的歌,看著誰的字,身邊的人又是誰?
封面的照片可以換,我希望你們能夠把自己的青春放上去,也希望這本十年的成長能夠陪我們到下一個十年。
劉同
2012-10-06
謝謝你捧起這本書
和我一同經歷過往十年的青春當你合上最後一頁
有沒有想一起分享感受的人
請把我送給TA
讓我們都成為彼此青春的見證者我叫劉同。現在住在北京四環旁邊一個叫沿海賽洛城的樓盤裡。七年前也曾經幻想以寫字為生。但無奈學識有限,北京太大,我寫出來的那些字都不夠成為我容身的磚瓦城牆。還好,我生性貧賤,嘴貧性格賤,從不抱怨自己的遭遇,所以投身傳媒這一行,至今。
以前我是城市旅人,為工作奔走城市間;後來他們叫我職場達人,為生活奔走於工作。
現在,我和你一樣。依然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