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2005年8月14日夏威夷州考愛島 人是如何成為跑步小說家的
八月十四日,星期天。早晨,一面用MD聽著卡拉.托馬斯和奧蒂斯。雷丁的音樂,一面跑了一小時十五分鐘。下午在體育館的游泳池裡遊了一千三百米,傍晚時分去海濱游泳。然後在位於哈納雷小鎮入口處的「海豚餐廳」喝啤酒,吃魚,是一種叫「挖路」(walu)的白肉魚,請店家用炭火烤熟了,灑上醬油。配菜則是土耳其式的烤蔬菜串兒,配以大盆的色拉。進入八月以來,到今天正好跑了一百五十公里。跑步進入我的日常生活,是在很早以前,準確說來是一九八二年的秋天。那時候我三十三歲。
稍早於此,我在千馱谷車站附近經營一家類似爵士俱樂部的店。大學一畢業(因為打工太忙,有幾個學分還沒拿到手,該說仍然在學),立刻在國分寺車站的南口開了一家店,經營了三年左右,由於大樓改建,遂遷至市中心。店面算不上大,然而也不算太小。放了一架三角大鋼琴,店裡勉強可以容納五重奏樂隊演奏。白天供應咖啡,晚間改作酒吧。佐餐佐酒的菜肴也一應俱全,周末還安排現場演奏。這種店當時比較少見,客人順利地增多,經營還算不錯。
周圍很多人似乎預測,這種業餘愛好般的買賣註定不會成功,不諳世故的我不會有經營才幹,然而這預測落了空。老實說,連自己都不覺得自己有經營才幹,只不過覺得一旦失敗了便是窮途末路,才不顧一切拚命努力。勤勉、耐勞、不惜體力,從前也罷現在也罷,都是我僅有的可取之處。倘若比作馬匹,我恐怕不是專事比賽的賽馬,而更接近於從事雜役的駑馬。我本是工薪階層家庭出身的孩子,對做生意可謂知之甚少,不過太太卻是商家出身,她身上那種類似悟性的東西幫了大忙。任憑我多麼優秀,僅靠一介駑馬,也註定一事無成。
工作很是艱苦。清晨就開始幹活,一直得干到深夜,累得筋疲力盡。也曾遭遇種種嚴峻的局面,也曾抱頭苦思卻痛無良策,也曾多少次飽嘗失望的滋味,然而我廢寢忘食地拚命工作,漸漸地收支趨向平衡,還雇上了幫工。在即將迎來三十歲的時候,好容易能喘口氣兒了。當時從能借錢的地方借足了錢,償還債務一事大致有了頭緒,我終於感到算是告一段落。之前,我一心考慮如何生存下去,如何將臉探出水面,幾乎無暇分心旁騖。現在好歹算是爬過了人生中一段陡峭台階,來到一個稍稍開闊些的場所,心裡也生出了自信:既然已經安抵此地,今後就算路途多舛,大概也能對付過去。做一做深呼吸,緩緩地環視四周,回顧走過來的路,就該採取的下一步進行思考。三十歲迫在眉睫,已然逼近不能再呼為青年人的年齡。於是乎——連我自己也始料未及——我下了決心:寫小說!
我可以具體說出下決心寫小說的時刻,那是一九七八年四月一日下午一點半前後。那一天,在神宮球場的外場觀眾席上,我一個人一邊喝著啤酒,一邊觀看棒球比賽。神宮球場距離我居住的公寓僅僅一步之遙,而我當時是個熱情的「養樂多燕子隊」支持者。天空中一絲兒雲也無,風兒暖洋洋的,是個無可挑剔的陽春佳日。那時候的神宮球場外場上還沒有設置坐椅,只是一面斜坡,長著一片綠草。我躺在草地上,啜飲著啤酒,不時仰面眺望天空,一邊觀看比賽。一如平日,觀眾不多。養樂多燕子隊在主場迎戰本賽季開幕戰的對手——廣島鯉魚隊。記得養樂多燕子隊的投手是安田。他是個五短身材、胖乎乎的投手,善投一手極難對付的變化球。安田第一局輕輕鬆鬆叫廣島的進攻線吃了個零蛋。接著,在第一局的後半場,第一擊球手、剛從美國來的年輕的外場手迪布·希爾頓,打出了一個左線安打。球棒準確地擊中了速球,清脆的聲音響徹球場。希爾頓迅速跑過一壘,輕而易舉地到達二壘。而我下決心道「對啦,寫篇小說試試」,便是在這個瞬間。我還清晰地記得那晴朗的天空,剛剛回復了綠色的草坪的觸感,以及球棒發出的悅耳聲響。在那一刻,有什麼東西靜靜地從天空飄然落下,我明白無誤地接受了它。
我並沒有野心要當一個小說家。我只是一心一意想寫一篇小說,甚至連個具體的構思都沒有,卻覺得「現在,我大概能寫出個像樣的東西來」。回到家裡,坐在書桌前——好,動手寫啦!這時候才發現,我連一支正兒八經的鋼筆都沒有,於是去了新宿的紀伊國屋書店,買回一沓稿紙,和一支一千多日元的水手牌鋼筆。一筆小小的投資。
那是春天的事兒。到了秋天,一部二百來頁、每頁四百字的作品寫完了。覺得心情甚是舒暢,但還不知道如何處理為佳,於是順勢投稿應徵文學雜誌的新人獎去了。甚至連複印件都沒有拷貝一份,由此可知,我當時一定覺得如果落選,這篇稿子去向不明也無所謂。這,就是後來那部以《且聽風吟》為名出版的作品。而當時我關切的,說是作品能否得見天日,毋寧說能否寫完。
那年秋天,常敗之將養樂多燕子隊居然獲得聯賽冠軍,進入總決賽,並且擊敗了阪急勇者隊,勇奪全國總冠軍。我緊張難捺,幾度前去舉行總決賽的后樂園球場觀戰——養樂多燕子隊不曾預料真會奪冠,竟然將主場神宮球場的使用權轉讓給了六大學棒球聯盟。那年秋天的事情我記憶猶新。晴好的天氣日復一日,真是個美麗的秋季。天空澄澈高遠,繪畫館前夾道成排的銀杏樹,比歷年更顯鮮艷明麗,閃耀著金色的光澤。對我來說,那是人生二十年代的最後一個秋天。
翌年初春,《群像》編輯部打來電話,告訴我「你的作品入圍最後一輪評選」,當時我已然將應徵新人獎一事忘到了爪哇國,因為每天的生活委實太忙碌。猛然一聽這話,竟一時無法明白對方在說什麼,如墜五里霧中:「啥?」總而言之,那部作品獲得了新人獎,夏天還推出了單行本。對那本書的評價也算馬馬虎虎。我年屆三十,懵懵懂懂、稀里糊塗、毫無預料地,就成了一名新進小說家。我自然驚愕不已,周圍的人恐怕更詫異。
自那之後,我一面經營著店鋪,一面寫出了第二部不算太長的長篇小說《1973年的彈子球》,其間還穿插著寫了幾個短篇小說,甚至還翻譯了司各特·菲茨傑拉德的短篇小說。((且聽風吟》和《1973年的彈子球》獲得了芥川獎的提名,二者都曾被說成奪獎熱門,然而最終均未得獎。但老實說,我覺得無甚大礙。得了獎,必然又是採訪又是約稿,沒完沒了,應接不暇,只怕影響店鋪的生意——我對這一點更為擔心。
經營店鋪——記賬,檢查進貨,調整員工的日程;自己也鑽進吧台後面調製雞尾酒、烹制菜薦深更半夜店鋪打烊之後,再回到家裡,坐在廚房的餐桌前寫稿子,一直寫到昏昏欲睡。這樣的生活持續了將近三年。我覺得自己活過了相當於普通人兩倍的人生。當然,每個日子在肉體上都辛苦難熬。而一面寫小說一面經營服務業,形形色色的麻煩也前來湊熱鬧。服務業是一種無法挑選來客的行當。不管來的顧客是什麼人,只要不是太糟糕的,都得笑臉相迎,熱情招呼:「歡迎光臨!」出於這個緣故,我邂逅了千奇百怪的人物,也體驗了難以想象的事情。在這樣的生活中,我率真而積極地吸收了各色各樣的東西。大體上說,我是本著向前看的態度,享受著新的人生和由此帶來的新鮮刺激。
然而,渴望寫出一部氣勢恢弘、內容堅實的小說,這種心情卻越來越強烈。最初的兩部小說,((且聽風吟》和((1973年的彈子球》,基本是為了享受寫作的愉悅而為,至於質量,我自己也覺得留有太多不盡如人意之處。利用工作間隙,攤開稿紙,斷斷續續地抽空寫上半小時一小時;支撐著疲憊的軀體,彷彿跟時間競賽似的奮筆疾書,精力也無法集中。採用如此零散的方式寫作,即便能寫出新穎有趣的東西,也寫不出內容深刻、意味幽遠的小說。既然將當小說家的機會給了我(並非人人皆會碰上這等好運氣),我便想盡己所能,完成一本自己也滿意的小說,一本就行——萌生這樣的慾望原是自然而然。我的確有這樣的想法:「肯定能寫出氣派更大的作品來!」經過深思熟慮,決定店鋪暫且關門歇業,花上一段時間專心致志寫小說。在那個時候,我開店的收入遠遠高於當小說家的收入,不過,只好狠下決心忍痛割愛了。
周圍的許多人都反對我的決斷,或是深表懷疑。「店鋪好容易上了軌道,還不如交給什麼人去經營,你自個兒愛去哪兒去哪兒,寫你的小說得了。」他們忠告說。世俗地看,這想法的確合情合理。眾人當時並沒預想到我能作為職業作家生存下去。我卻沒有聽從勸告。無論做什麼事兒,一旦去做,我非得全力以赴不可,否則不得安心。將店鋪隨意交託給某個人,自己躲到別處去寫小說,這種討巧的事情我做不來。竭盡全力埋頭苦幹,還是干不好,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撂開手了。然而,如果因為模稜兩可、半心半意而以失敗告終,懊悔之情只怕久久無法拂去。
所以,我不顧周遭的反對,將店鋪的權利悉數出讓,儘管有些不好意思,還是決定打出「小說家」的旗號生活下去。「姑且給我兩年的自由。如果不成功,再在哪兒開家小店不就行了么?我們還年輕,可以從頭再來。」我對妻說。她答道:「好。」這個時候,還有好些欠債尚未還清,不過,總會有辦法吧。這是一九八一年的事。儘力而為吧。
我專心致志地執筆寫作長篇小說。這一年的秋天,為了採集小說素材,去北海道旅行了約一個星期。這樣,在翌年四月之前,完成了長篇小說《尋羊冒險記》。我已孤注一擲,因此使出了渾身解數。我甚至覺得連自己身上所無的解數也來了個總動員。這是一部遠比((且聽風吟))和《1973年的彈子球》篇幅長得多、輪廓宏大得多、故事性也強得多的作品。
當這部小說寫完時,我有了某種感觸,覺得找出了自己的小說風格。我深切體會到,可以隨心所欲伏案寫作而不必介意時間,每日集中精力寫故事,這是多麼美好的事情,又是多麼痛苦的事情。我知道自己體內沉睡著未經挖掘的礦脈,也堅定了信念:「如此下去,日後我也能當好小說家。」於是乎,終於未發生「再在哪兒開個小店」之類的事。雖然如今我還常常萌生這樣的念頭,很想重操舊業,在哪兒開上一家小小的、舒適的店。
我記得,《尋羊冒險記》未能獲得當時追求所謂「主流文學」的《群像》編輯部青睞,而是飽受冷遇。我心目中的小說形態,在當時似乎相當異端,不知現在如何。讀者們卻熱情地歡迎這部作品,這是最令人欣悅的事情。我認為,自己作為一個小說家,這部作品乃是實質上的出發點。如若一邊經營店鋪,一邊繼續寫作類似《且聽風吟》和《1973年的彈子球》那樣訴求於感覺的文字,早晚有一天會山窮水盡,才思枯竭。
不過,剛剛成為專業小說家那會兒,我首先直面的問題,卻是如何保持身體健康。我本是那種不予過問便要長肉的身體。由於每日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體重才控制在穩定狀態。過上了從早到晚伏案寫作的生活,體力逐漸下降,體重則有所增加。因為需要高度集中精力,不知不覺香煙便抽過了頭。那時候一天要抽六十支香煙,手指熏成了黃色,渾身上下都發散出煙味,怎麼說對身體也不好。打算作為小說家度過今後漫長的人生,就必須找到一個既能維持體力,又可將體重保持得恰到好處的方法。正式開始每天跑步,記得是寫完《尋羊冒險記》,稍微過了一段時間之後,跟決意當一名專業小說家大致相差不遠。
跑步有好幾個長處。首先是不需要夥伴或對手,也不需要特別的器具和裝備,更不必特地趕赴某個特別的場所。只要有一雙適合跑步的鞋,有一條馬馬虎虎的路,就可以在興之所至時愛跑多久就跑多久。網球可不能這樣,每次都得專程趕到網球場去,還得有一個對手。游泳雖然一個人就能游,也得找一個適宜的游泳池才行。我關店歇業之後,也是為了改變生活方式,便將家搬到了千葉縣的習志野。那一帶當時還是野草茂密的鄉間,附近連一處像樣的體育設施也沒有,道路卻是齊齊整整。因為自衛隊的基地就在附近,為了方便車輛來去,道路建得很是完備。恰好我家近處有一個日本大學理工學部的操場,大清早那兒的四百米跑道可以自由地(或說擅自地)使用。因此,在眾多體育項目中,我幾乎毫不猶豫地——也許是別無他選——選擇了跑步。
此外還戒了煙。每天都跑步,戒煙便是自然而然。戒煙誠然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但是你沒法一邊吸煙一邊堅持跑步。「還想跑得更多」這一自然的想法,成了戒煙的重要動機,還成了克服脫癮癥狀的有效手段。戒煙,彷彿是跟從前的生活訣別的象徵。
我對於長跑,原本就不覺得討厭。但學校的體育課,我卻從來未能喜歡上它,運動會那些玩意兒更是讓人厭惡至極。它們是上頭強迫我們做的運動。「喏,跑起來!」逼迫我在不喜歡的時間,去做不喜歡的事情,對此,我從小就無法忍受。反之,倘若我自己想做的事情,在自己想做的時間,愛做多少就做多少,我會比別人做得更加賣力。我的運動神經和反射神經並非特別出色,不擅長那些速戰速決型的體育項目,但是長距離的跑步和游泳與我的性情相符。我對此多少心知肚明。所以,我才能沒什麼不適應,將跑步當作生活的一部分,順理成章地接受了。
下面的話題跟跑步無關,允許我扯上幾句題外話。在學習上,我的心態也相去不遠。從小學到大學,除了極少的例外,學校強制學習的東西,我大體都提不起興趣。我也告誡自己「這是非學不可的東西」,該學的也大都學了,才好歹考進了大學。然而我幾乎不曾覺得學習有趣。成績雖不致羞於拿出手,但是因成績優秀而受到表揚,或者某門功課考了第一之類的榮耀,卻是從未有過。對學習產生興趣,是在規定的教育體系大體修完,成了所謂的「社會人」之後。我明白,對感興趣的領域和相關的事物,按照與自己相配的節奏,藉助自己喜歡的方法去追求,就能極其高效地掌握知識和技術。比如說翻譯技藝,也是這麼無師自通的,說來就是自掏腰包,一點一滴地學了來。花費了許多時間,技藝才得以成熟,還反覆出現過錯誤,可正因如此,學到的東西才更加紮實。
成為職業小說家,讓人覺得最高興的,是可以早睡早起。開店時代,上床就寢時已然是黎明時分,這樣的事情司空見慣。十二點打烊,然後整理、清掃、算賬記賬,為了緩解興奮還得聊聊天,喝點兒酒。如此一來二往,馬上就到了凌晨三點,將近黎明了。常常是坐在廚房餐桌前獨自寫著稿子,東方的天空漸漸白將起來。於是乎,一覺醒來睜開眼睛,太陽早已高高懸在中天。
閉店歇業,開始了小說家生涯,我們——我和太太——最先做的事情,就是徹底改變生活形態。我們決定,太陽升起來的時候起床,天色變暗了便儘早就寢。這就是我們想象的自然的生活、正經人的生活。不再從事服務業了,今後我們只見想見的人,不想見的人則盡量不見。我們以為,這樣一種小小的奢侈,至少在短期之內無傷大雅。此話好像重複再三了:我本非善於同人交往的人,有必要在某個節點回歸原始狀態。
於是,我們從長達七年的「開」的生活,急轉直下改為「閉」的生活。我覺得,這樣一種「開」的生活,曾經在我人生的某一階段存在過,是一件好事。現在想起來,我從中學到了太多重要的東西,這類似人生綜合教育期,是我真正的學校。然而這樣的生活不能永遠持續。學校這東西,是一個進入裡邊,學習些什麼,然後再走出去的地方。
清晨五點起床、晚上十點之前就寢,這樣一種簡素而規則的生活宣告開始。一日之中,身體機能最為活躍的時間因人而異,在我是清晨的幾小時。在這段時間內集中精力完成重要的工作。隨後的時間或是用於運動,或是處理雜務,打理那些不需高度集中精力的工作。日暮時分便優哉游哉,不再繼續工作。或是讀書,或是聽音樂,放鬆精神,盡量早點就寢。我大體依照這個模式度日,直至今天。拜其所賜,這二十來年工作順利,效率甚高。只不過照這種模式生活,所謂的夜生活幾乎不復存在,與別人的交際往來無疑也受影響。還有人動怒光火。因為別人約我去哪兒玩呀,去做什麼事呀,這一類邀請均一一遭到拒絕。
只是我想,年輕的時候姑且不論,人生之中總有一個先後順序,也就是如何依序安排時間和能量。到一定的年齡之前,如果不在心中制訂好這樣的規劃,人生就會失去焦點,變得張弛失當。與和周遭的人們交往相比,我寧願優先確立能專心致志創作小說的、穩定和諧的生活。我的人生中,最為重要的人際關係並非同某些特定的人物構築的,而是與或多或少的讀者構築的。穩定我的生活基盤,創造出能集中精力執筆寫作的環境,催生出高品質的作品——哪怕只是一點點,這些才會為更多的讀者歡迎。而這,不才是我作為一個小說家的責任和義務,不才是第一優先事項么?這種想法今日依然未有改變。讀者的臉龐無法直接看到,與他們構築的人際關係似是觀念性的。然而我一仍舊貫,將這種肉眼看不見的「觀念性」的關係,規定為最有意義的東西,從而度過自己的人生。「人不可能做到八面玲瓏,四方討巧。」說白了,就是此意。
在開店時代,也是依據同樣的方針行事。許許多多的客人到店裡來。假如十個人當中有一個人說:「這家店很好,很中我意。下次我還要來。」就已足夠。十個客人當中只要有一個回頭客,這店就能夠維持下去。哪怕有九個人覺得不中意,也沒太大關係。這麼去思考,便輕鬆得多了。然而,須讓那「一個人」確確實實地、百分之百地中意。經營者必須擁有明確的姿態和哲學,作為自己的尊坶高高地舉起,堅忍不拔地頂住狂風暴雨,堅持下去。這是我從開店的親身體驗中學到的。
《尋羊冒險記》之後,我便以這樣一種心態寫作小說。讀者也隨著作品的陸續發表而不斷增多。最令我欣慰的,是我的作品有了很多熱心的讀者,亦即說那「十分之一」的回頭客扎紮實實在增加。他們(多為年輕讀者)耐心地等待著我的下一部作品,一旦作品問世便捧卷閱讀。這種體系漸漸得以形成。而這,對我來說是理想的——至少是令我非常舒暢的——情況。不必成為頂級跑者。能按心裡想的樣子寫想寫的東西,還能過著與眾人一般的生活,我便沒有任何不滿。然而後來,《挪威的森林》出乎意料地銷路甚好,這種「心情舒暢」的標準被追有所變更,不過那是很久以後的話題了。
開始跑步之後,有那麼一段時間,我跑不了太長的距離。二十分鐘,最多也就三十分鐘左右,我記得,就跑這麼一點點,便氣喘吁吁地幾乎窒息,心臟狂跳不已,兩腿顫顫巍巍。因為很長時間不曾做過像樣的運動,本也無奈。跑步的時候被鄰居看到,也覺得有些難為情,就和為那個偶爾加在姓名後面的、帶括弧的「小說家」頭銜難為情一樣。然而堅持跑了一段時間后,身體積極地接受了跑步這事兒,與之相應,跑步的距離一點一點地增長。跑姿一類的東西也得以形成,呼吸節奏變得穩定,脈搏也安定下來了。速度與距離姑且不問,我先做到堅持每天跑步,盡量不間斷。就這樣,跑步如同一日三餐、睡眠、家務和工作一樣,被組編進了生活循環。成了理所當然的習慣,難為情的感覺也變得淡薄了。我到體育用品商店去,買來了合用而結實的跑步鞋、便於奔跑的運動服、一塊秒錶,還買了專為初練跑步的人寫的入門書,讀了。如此這般,人漸漸演變成了跑步者。
如今想來,最值得慶幸的,是我的身體生得相當強壯。幾乎四分之一個世紀,每天從不間斷地跑步,還參加過好多場比賽,卻從不曾有腿腳疼痛而不能跑的時候。並未好好地做準備運動,卻從不曾出過一次身體故障,受過一次傷,生過一次病。
我根本不是個優秀的跑者,卻無疑是個健壯的跑者。這是我為數不多的足以自豪的資質之一。
一九八三年新年伊始,我頭一次參加了叫作越野賽的比賽。雖然只是五公里的短距離,卻也佩帶著號碼,躋身於擁擠的人群當中,「預備,跑」地跑了一趟,之後深有感觸:「我還挺能跑。」五月里,在山中湖參加了十五公里賽跑。六月,想試試看自己究竟能跑多遠,便獨自繞著皇宮一圈一圈地跑,結果跑了七圈,三十五公里,速度也算可以,並不覺得苦楚,腿腳也不痛。這樣,全程馬拉松我也能跑了。而刻骨銘心地明白了全程馬拉松中最痛苦的部分是跑過三十五公里之後,是後來的事兒了。
看看這一時期自己的照片,身體遠遠沒有變成跑步者的體型。練習量積累得不夠,必要的肌肉還沒有練出來,手臂和腿一看便知十分瘦弱,大腿很細。與我現在的體型相比,簡直不是一個人——長期堅持跑步,身體的肌肉形態會發生巨變。讓人不免感嘆:就憑這架勢,居然還能跑全程馬拉松!不過那時候,每天跑步,同時感到身體結構日日發生變化,實令內心欣喜:即便過了三十歲,我的身體依然還有改變的可能嘛!這樣的未知之處,通過跑步一點一點地得以揭明。
不久,原來略呈增加的體重逐漸趨於穩定。每天堅持運動,適合自己的體重自然而然確定下來。最易驅動身體的肌肉開始顯現。隨即,吃的食物也一點點發生了變化,食物以蔬菜為主,蛋白質主要靠吃魚攝取。我一直不太喜歡吃肉,愈發吃得少了。少吃米飯,減少酒量,使用天然材質的調味品。而甜的東西,我本不喜歡。
已經說過,我是那種不予過問的話,什麼事兒都不做也會漸漸發胖的體質。我太太卻不管吃多少(吃的不多,可一有點啥事就吃甜點心),不做運動,也根本不會變胖,連贅肉都不長。我常常尋思:「人生真是不公平啊!」一些人不努力便得不到的東西,有些人卻無須努力便唾手可得。
不過細想起來,這種生來易於肥胖的體質,或許是一種幸運。比如說,我這種人為了不增加體重,每天得劇烈地運動,留意飲食,有所節制。何等費勁的人生啊!然而倘使從不偷懶,堅持努力,代謝便可以維持在高水平,身體愈來愈健康強壯,老化恐怕也會減緩。什麼都不做也不發胖的人無須留意運動和飲食。並無必要,卻去尋這種麻煩事兒做的人,為數肯定不會太多,因此這種體質的人,每每隨著年齡增長而體力日漸衰退。不著意鍛煉的話,自然而然,肌肉便會鬆弛,骨質便會變弱。什麼才是公平,還得以長遠的眼光觀之,才能看明白。閱讀此文的讀者,也許有人抱有這樣的苦惱:「啊呀呀,一不小心體重馬上就增加……」應當動用積極正面的思考,將此視為上天賜予的好運:容易看清紅燈,就夠幸運了。不過,這麼去思考問題也不容易。這樣的觀點或許也適用於小說家的職業。天生才華橫溢的小說家,哪怕什麼都不做,或者不管做什麼,都能自由自在寫出小說來。就彷彿泉水從泉眼中汩汩湧出一般,文章自然噴涌而出,作品遂告完成,根本無須付出什麼努力。這種人偶爾也有。遺憾的是,我並非這種類型。此言非自誇:任憑我如何在周遭苦苦尋覓,也不見泉眼的蹤影。如果不手執鋼鑿孜孜不倦地鑿開磐石,鑽出深深的孔穴,就無法抵及創作的水源。為了寫小說,非得奴役肉體、耗費時間和勞力不可。打算寫一部新作品,就必得重新一一鑿出深深的孔穴來。然而,長年累月地堅持這種生活,久而久之,就技術或體力而言,我都能相當高效地找尋到新的水源,在堅固的磐石上鑿穴鑽孔;感覺一個水源變得匱乏時,也能果決而迅疾地移到下一個去。而習慣僅僅依賴一處自然水源的人,冷不丁地這麼做,只怕輕易做不來。
人生基本是不公平的。此乃不刊之論。即便身處不公之地,我以為亦可希求某種「公正」。許得費時耗力;甚或費了時耗了力,卻仍是枉然。這樣的「公平」,是否值得刻意希求,當然要靠各人自己裁量了。
我說起每天都堅持跑步,總有人表示欽佩:「你真是意志堅強啊!」得到表揚,我固然歡喜,這總比受到貶低要愜意得多。然而,並非只憑意志堅強就可以無所不能,人世不是那麼單純的。老實說,我甚至覺得每天堅持跑步同意志的強弱,並沒有太大的關聯。我能夠堅持跑步二十年,恐怕還是因為跑步合乎我的性情,至少「不覺得那麼痛苦」。人生來如此:喜歡的事兒自然可以堅持下去,不喜歡的事兒怎麼也堅持不了。意志之類,恐怕也與「堅持」有一丁點瓜葛。然而無論何等意志堅強的人,何等爭強好勝的人,不喜歡的事情終究做不到持之以恆;做到了,也對身體不利。所以,我從來沒有向周遭的人推薦過跑步。「跑步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大家一起來跑步吧」之類的話,我極力不說出。對長跑感興趣的人,你就是不聞不問,他也會主動開始跑步;如若不感興趣,縱使你勸得口燥舌干,也是毫無用處。馬拉松並非萬人成宜的運動,就好比小說家並非萬人咸宜的職業。我也非經人勸說、受人招聘而成為小說家的(遭人阻止的情況倒是有),而是心有所思,自願當了小說家。同理,人們不會因為別人勸告而成為跑步者,而是自然地成為的。
話雖如此,也許真有人讀了這篇文章,陡然來了興趣:「好啊,我也跑它一跑試試。」當真練起跑步來。「呵呵,這不挺好玩兒嗎?」這當然是不錯的結果。果真發生了這等事,作為本書的作者,我也非常高興。然而每個人都有對路與不對路之事。既有人適合馬拉松,也有人適合高爾夫,還有人適合賭博。看見學校上體育課時,讓全體學生都練長跑的光景,我便深感同情:「好可憐啊。」那些絲毫不想跑步的人,抑或體質不適合跑步的人,不分青紅皂白讓他們統統去跑長跑,這是何等無意義的拷問。我很想發出忠告:趁著還沒有出現問題,趕快取消讓初中生和高中生一律跑長跑的做法。當然,我這樣的人出面說這種話,肯定無人理會。學校就是這樣一種地方:在學校里,我們學到的最重要的東西,就是「最重要的東西在學校里學不到」這一真理。
任怎麼說長跑和自己的性情相符,也有這樣的日子。「今天覺得身體好沉重啊。不想跑步啦。」經常有類似的日子。這時候便尋找出形形色色冠冕堂皇的理由來,想休息,不想跑了。我曾經採訪過奧運會長跑選手瀨古利彥,在他退役就任S&B隊教練后不久。當時我問道:「瀨古君這樣高水平的長跑選手,會不會也有今天不想跑啦、覺得煩啦、想待在家裡睡覺這類情形呢?」瀨古君正所謂怒目圓睜,然後用了類似「這人怎麼問出這種傻問題來」的語氣回答:「那還用問!這種事情經常發生。」
如今反思起來,我覺得這確是愚問。當時,我也明白。然而,還是想聽到他親口回答。即便膂力、運動量、動機皆有天壤之別,我還是很想知道清晨早早起床、系慢跑鞋鞋帶時,他是否和我有相同的想法。瀨古君的回答讓我從心底感到鬆了口氣。啊哈,大家果然都是一樣的。
請允許我說一點私事。覺得「今天不想跑步」的時候,我經常問自己這樣一個問題:你大體作為一個小說家在生活,可以在喜歡的時間一個人待在家裡工作,既不需早起晚歸擠在滿員電車裡受罪,也不需出席無聊的會議。這不是很幸運的事兒么?與之相比,不就是在附近跑上一個小時么,有什麼大不了的?於是腦海里浮現出滿員電車和會議的光景,再度鼓舞起士氣,我就能重新系好慢跑鞋的鞋帶,較為順利地跑將出去。「是啊,連這麼一丁點事兒也不肯做,可要遭天罰呀。」話雖然這麼說,其實心中有數:甚多的人,認為與其每天跑一個小時,還不如乘著擁擠不堪的電車去開會。
閑話休提。我就這樣開始了跑步。三十三歲,是我當時的年齡,還足夠年輕,但不能說是「青年」了。這是耶穌死去的年齡,而司各特·菲茨傑拉德的凋零從這個年紀就開始了。這也許是人生的一個分水嶺。在這樣的年齡,我開始了長跑者的生涯,並且正式站在了小說家的出發點上——雖然為時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