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二月十九日星期三
假如莎蘭德是個普通公民,她很可能一離開畢爾曼的辦公室便立刻上警局指控他強暴。她脖子上的淤青,還有身體和衣服上所殘留的精液經過DNA鑒定,都能定他的罪。即使律師宣稱是她想要的或她引誘的或強暴犯慣用的其他借口,他也會因為違反太多監護規定,而立刻被剝奪對她的監護權。檢舉的結果,莎蘭德可能會被指派一名精通性侵罪的律師,接下來便可能談論到真正的核心問題——也就是她為什麼會被判定為法定失能。
自一九八九年起,「法定失能」一詞便不再適用於成人。
社會福利保護機制可分為兩個層級:一是受託,一是監護。
當有人因各種理由無法照理日常生活、付賬單,或妥善照顧自己的健康時,受託人便會主動出面協助。指定的受託人通常是親戚或好友。如果當事人沒有親近的人,便由社會福利機關指派。受託可以說是比較和緩的監護形式,受託的當事人——亦即被判定失能者——仍可管理自己的資產,也可與受託人協商作出決定。
監護則是進行較為嚴格的控制,當事人無權管理自己的金錢,在許多事情上也無權作決定。書面文字明確寫道:監護人得以接管當事人的所有法定權力。
在瑞典,大約有四千人受到監護,而最常見的理由是罹患精神病,或精神病加上嚴重酗酒或吸毒。還有一小群人是因為患了痴呆症。許多受監護的人都十分年輕——頂多三十五歲。莎蘭德便是其中之一。
剝奪一個人對自己生活的控制權——亦即對銀行戶頭的控制權——是民主政治對人權,尤其是年輕人的人權最大的侵害之一。因此監護權的問題有可能成為敏感的政治議題,因而受到嚴格的法律保護並由監護局控管。這個局隸屬郡政府,並受國會監察專員監督。
大多時候,監護局都是在困難的情況下執行任務。但由於該局處理的議題敏感,因此上媒體的申訴或醜聞事件少之又少。
偶爾有一些報告指控受託人或監護入侵吞基金,或賣掉當事人的共管式公寓中飽私囊。這些案例之所以不多,可能有兩個原因:或許該局將工作做得很令人滿意,也或許當事人沒有機會申訴,也沒有可靠的渠道讓媒體或當局聽到他們的聲音。
監護局理應每年進行核查,看看有無任何足以撤銷監護權的理由。由於莎蘭德始終不肯接受精神疾病檢查——她甚至不肯禮貌地向老師道早安——有關當局自然從未找到改變決定的理由。於是她只能一直維持現狀,年復一年地受監護權約束。
然而,法律明文規定監護權的行使「須視個案而定」。潘格蘭將此解讀為莎蘭德可以照顧自己的金錢和生活。他小心翼翼地按照有關單位的要求,每個月交報告,每年還會總評一次。在其他方面,他對待莎蘭德與一般正常人無異,也不會幹涉她生活方式與交友的選擇。他認為不管是他或社會都無權決定這個年輕女孩應不應該穿鼻環,或應不應該在脖子上刺青。他面對地方法院態度仍是如此固執,正是他們能處得來的原因之一。
只要潘格蘭還擔任她的監護人,莎蘭德從來不太注意自己的法律地位。
莎蘭德和一般正常人不同。她對法律的認識很粗淺——這門學科她始終沒機會深入研究,對警察的信任更幾乎等於零。對她而言,警察是多年來不斷地逮捕她、羞辱她的敵對勢力。她最後一次和警察打交道是在前一年五月,從約特路正要回米爾頓安保公司的路上。冷不防地,她眼前出現一個戴著防護面罩的防暴警察。她雖然沒有任何挑釁行為,對方還是拿警棍打她的肩膀。她第一個自然反應就是用手上的可樂瓶,展開猛烈反擊,警察則趁著還沒被她打傷前轉身跑了。後來她才知道「還我街道」團體正在那條路稍遠處示威遊行。
她想都沒想過要進警局向那些戴面罩的禽獸報案,指控畢爾曼性侵擾。何況,她該怎麼說呢?畢爾曼摸她的胸部?任何一個警員都會看看她,然後認定以她那麼小的胸部,這種事實在不可能發生。就算真的發生了,她也應該因為有人看得起她而感到自豪。至於替他口交的部分——誠如他所提出的警告,他們倆得對質,而以她的經驗看來,其他人的話總是比她的有分量。所以不能找警察。
她離開畢爾曼的辦公室后,回家沖了個澡,吃了兩個乳酪酸黃瓜三明治,然後坐到客廳那張破舊又凹凸不平的沙發上細細思索。
一般人可能會認為她當時沒有反應就是她自己的錯——說不定這也再次顯示她太不正常,以至於連被強暴也無法引發適當的情緒反應。
她的交友圈不大,也沒有任何住在郊區、受到保護的中產階級友人。但在莎蘭德滿十八歲時,她所認識的女孩當中沒有一個不曾被強迫進行某種性行為。這些性侵擾多半來自稍微年長的男友,他們會用某種程度的蠻力讓自己得逞。據莎蘭德所知,這些事故導致的結局只有哭泣與暴怒,從未牽扯上警方的筆錄。
在她的世界里,這是世事的自然法則。身為女孩的她是合法的獵物,尤其她又穿著破舊的黑皮夾克,眉毛上穿洞,身上刺青,而且毫無社會地位。
發牢騷埋怨也沒用。
但話說回來,畢爾曼律師也不能不受點教訓。莎蘭德從未忘記過任何不公之事,而以她的個性是絕不會原諒的。
但她的法律地位很麻煩。她打從有記憶以來,就被視為頑劣且具有無來由的暴力傾向。她檔案簿中的第一篇報告來自小學學校護士的記錄。莎蘭德因為毆打同學,還推他去撞外套掛鉤害他流血,而被送回家去。現在想起那個被害者她還覺得氣惱——一個名叫戴維·古斯塔夫森的小胖子,老愛捉弄她,拿東西丟她,長大想必也是個霸王。那時候她不知道什麼叫「騷擾」,但當她第二天回到學校,男孩便威脅要報復。於是她猛然向他揮出右拳,且因手中握著高爾夫球力道更猛——結果他流了更多血,而她的檔案簿也多記上一筆。
學校里社交互動的規則總是令她感到迷惑。她只管自己的事,從不干涉周遭任何人做什麼。可是偏偏就有人不肯放過她。
上中學之後,她有幾次因為和同學打架被送回家。她班上比她壯得多的男孩很快就記取教訓,知道和那個瘦巴巴的女孩打架恐怕占不到便宜:和班上其他女孩不同的是,她從不退縮,也會毫不猶豫地用拳頭或任何手邊可取得的武器保護自己。她隨時隨地都是一副寧可被打死也不受任何委屈的樣子。
而且她有仇必報:
有一回,莎蘭德和一個高大、強壯許多的男孩打了起來,體型上她完全吃虧。起初男孩只是好玩地將她推倒在地幾次,後來見她企圖反擊便打她耳光,但一點效果也沒有。儘管他壯得多,這個蠢女孩仍不斷攻擊他,過了一會兒連他的同學也開始意識到不能讓他們倆再打下去了。很明顯地,她根本無力對抗,因此下場慘不忍睹。最後男孩一拳打中她的臉,她嘴唇裂開、眼冒金星。他們就把她丟在體育館後面的地上、她在家休息兩天,第三天早上她拿了一支球棒,一見到毆打她的男孩便朝他的耳朵揮擊。結果她被叫到校長室,校長決定以傷害罪向警方報案,後來還展開特殊的社會福利調查。
她的同學覺得她瘋了,便將她當瘋子對待,老師們對她也幾乎不感到同情。她一直不多話,在老師眼中她成了一個從不舉手發問、老師提問時也經常不回答的學生。誰也不知道她是不知道答案,或有其他原因,總之是反映在成績上了。她無疑是有問題,但儘管老師們開會時經常討論到她,卻是誰也不想為這個頑劣的女孩負責。於是到頭來老師們便對她視而不見,讓她陰沉靜默地坐在一旁。
她轉到另一所中學時,連一個可以道別的朋友都沒有。一個不受喜愛、行為怪異的女孩。
後來,當她即將進入青春期時,「天大惡行」發生了,這事她並不願意多想。最後一次爆發設立了範例,使得小學的檔案簿內容再次被拿出來評估。此後她就被法律認定為……瘋子。一個怪胎。莎蘭德根本不需要任何文件證明就知道自己與眾不同。不過只要潘格蘭擔任她的監護人一天,她對這些事便不感到困擾;如果有必要,她可以將他玩弄於股掌間。
如今出現這個畢爾曼,她受監護的事實恐怕會成為她生活上麻煩的負擔。無論她找誰,都會遇到陷阱,萬一她打輸這場仗怎麼辦?她會被送進精神病院嗎?會被關起來嗎?其實別無選擇。
當晚稍晚,當西西莉亞和布隆維斯特兩腿交纏靜靜地躺在一起,西西莉亞的胸部就貼在他身側時,她抬頭看著他說道:
「謝謝你。已經好久了,而且你也不錯。」
他微微一笑。雖然幼稚,但這種恭維總是聽得舒服。
「很意外,但我很享受。」
「我很樂意再來一遍。」西西莉亞說:「如果你想的話。」
他看著她。
「你該不會是想要一個情夫吧?」
「一個備用情夫。」西西莉亞回答。「不過你得回家睡覺,我不希望我早上醒來還沒做運動、化妝之前看見你在這裡。你最好也不要告訴村裡的人我們的事。」
「我怎麼可能!」布隆維斯特說。
「我尤其不希望讓伊莎貝拉知道。她這個人很麻煩。」
「卻住得離你最近……我遇過她。」
「是呀,幸好從她家看不到我的前門。麥可,請保守秘密。」
「我會的。」
「謝謝你。你喝酒嗎?」
「偶爾。」
「我好想來一點水果味的杜松子酒,你要嗎?」
「好啊。"
她用床單裹住身子下樓。當她端著一壺冰水、兩杯杜松子酒和檸檬回來時,布隆維斯特正光著身子站在她的書架前瀏覽。他們幹了一杯。
「你為什麼會過來?」她問道。
「沒什麼特別原因。我只是……」
「你本來坐在家裡,翻閱亨利的調查資料,然後忽然跑過來。就算不是絕頂聰明的人也知道你在想什麼。」
「你看過那些資料嗎?」
「一部分。我整個成年生活都和它同在。只要和亨利在一起,就不可能不受海莉失蹤疑案的影響。」
「這的確是個會讓人入迷的案子。我認為這是發生在一座島上的所謂密室懸案。所有的調查似乎都不依循正常邏輯。每個問題都沒有答案,每條線索最後都變成死胡同。」
「這種事會讓人沉溺其中。」
「那天你也在島上。」
「對,我在,也目擊到整個騷亂的情形。當時我在斯德哥爾摩讀書,那個周末我要是待在家裡就好了。」
「她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大家對她的看法似乎天差地別。」
「這是不列入記錄還是……?」
「不列入記錄。」
「我完全不知道海莉心裡在想什麼。你想問的肯定是她的最後一年吧?她一下是個瘋瘋癲癲的宗教狂,一下又濃妝艷抹、穿上緊身毛線衫去上學。她顯然非常不快樂。但我說了,我當時不住在這裡,只是從別人口中聽說。」
「問題的起因何在?」
「八成是戈弗里和伊莎貝拉。他們的婚姻根本是胡鬧,不是狂歡作樂就是爭吵。倒不會打架——戈弗里不是會打人的人,他甚至有點怕伊莎貝拉。她發起脾氣來很可怕。大約在六十年代初,戈弗里便幾乎長年住在他的小屋裡,而伊莎貝拉則從來不去。有時候他會出現在村裡,活像個流浪漢。後來他清醒了,再次穿得整整齊齊,想把自己的工作做好。」
「難道沒有人想幫海莉嗎?」
「就是亨利呀!最後她搬進他家。不過你別忘了他還忙著扮演大企業家的角色。他經常出遠門,沒有太多時間陪海莉和馬丁。這些情形我不太清楚,因為我本來在烏普薩拉,後來又到斯德哥爾摩。告訴你吧,我有哈洛德這個父親,童年也不好過。事後想想,我發現問題在於海莉從未向任何人吐露心事。她很努力地做表面功夫,假裝他們是個幸福的大家庭。」
「否認心理。」
「沒錯。但她父親淹死後她就變了,她無法再假裝沒事。在此之前她都……我不知道該如何解釋:非常有天分而早熟,但整體說來還是個相當平凡的青少年。在那最後一年,她依然表現傑出,所有考試成績頂尖等等,但卻像是沒有靈魂一樣。」
「她父親是怎麼淹死的?」
「原因再簡單不過了,從小屋底下的划槳船上落水。他的褲襠開著,血液里的酒精濃度高得離譜,不用想也知道事情是怎麼發生的。是馬丁發現的。」
「這個我不知道。」
「真有趣,馬丁竟然成了一個真的很不錯的人。如果你在三十五年前問我,我會說這家裡需要接受心理治療的人是他。」
「為什麼?」
「海莉並不是唯一受折磨的人。許多年來,馬丁都非常安靜內向,甚至到孤僻的地步。這兩個孩子都過得很辛苦。其實我們都一樣。我和我父親也有問題——我想你應該知道他是十足的瘋子。我妹妹阿妮塔有同樣問題,我的堂兄弟亞歷山大也是。范耶爾家族裡的年輕人都不好過。」
「你妹妹後來怎麼樣了?」
「她現在住在倫敦。她七十年代到那兒在一家瑞典旅行社工作,就住了下來。她嫁人不久便分手,一直沒有把那個人介紹給家人認識現在她是英國航空的資深經理。我和她處得不錯,但不常聯絡,也大概每兩年才見一次面。她從未來過赫德史塔。」
「為什麼?」
「有個發瘋的父親,這個理由還不夠嗎?」
「可是你留下了。」
「是呀,還有我哥哥畢耶。」
「那個政治人物。」
「你在嘲笑我嗎?畢耶的年紀比我和阿妮塔都大,我們一直不是很親近。在他自己看來,他是個重要得不得了的政治人物,只要保守派能贏,他就有機會進入國會,說不定還能入閣。事實上,他只是瑞典鄉下一個平庸的地方議員,而且這很可能就是他職業生涯的高峰與終點了。」
「范耶爾家族有一點讓我覺得很有趣,就是你們都彼此看不起。」
「不完全是,我就很喜歡馬丁和亨利。而且儘管很少見面,我和妹妹也一直相處愉快。我很討厭伊莎貝拉,也受不了亞歷山大,更從未和我父親說過話。所以大概是一半一半吧。畢耶呢……應該算是個自以為是的笨蛋,人倒不壞。不過我懂你的意思。我想應該這麼說:身為范耶爾家族的人,很早就懂得說出心裡話。我們的確是想什麼說什麼。」
「可不是嘛,我發現你們全都很直截了當。」布隆維斯特伸手去摸她的胸部。
「我才來不到十五分鐘,你就進攻了。」
「老實說,我第一次見到你就對你的床上功夫很好奇。試試准沒錯。」
莎蘭德生平第一次強烈感覺到需要徵詢他人意見。問題是徵詢某人意見就得吐露心事,也就等於要泄露她的秘密。該找誰呢?她實在不善於與他人建立關係。
將電話簿默想一遍后,嚴格說來有十個人可以視為熟人。
她可以找「瘟疫」,他多少一直都存在她的生活當中。但他絕對不是朋友,也是最不可能幫得了她的人。他不行。
莎蘭德的性生活並不像她讓畢爾曼誤以為的那麼單純,而且發生性關係一向(或至少大多時候)都是由她設定條件、採取主動。自十五歲起,她的性伴侶已超過五十人,平均大約每年五人,這對一個將性愛視為愉悅消遣的單身女孩而言並不算過分。可是這些逢場做愛多半發生在兩年的時間裡,當時正是她即將成年之前的混亂時期。
莎蘭德曾有一度面臨重大的抉擇關頭,卻茫茫然不知該如何掌控自己的生活——因為她的未來可能只是另一連串關於毒品、酒精與精神病院強制收容的檔案數據。當她滿二十歲,開始在米爾頓安保工作后,她覺得自己已略微冷靜下來,並掌握住自己的生活。
她覺得再也不必去討好任何在酒館里請她喝三杯啤酒的人,也不再因為和某個喝醉酒、名字也記不得的人回家而有絲毫成就感。過去一年間,她只有過一個固定的性伴侶,幾乎已稱不上性生活複雜——她青少年末期的檔案數據曾如此標註。
她發生性行為的對象多半是一群行為放蕩的友人之一,她和他們其實不算是一伙人,但因為認識席拉·諾倫而被他們接納。
她是在青少年末期結識席拉,當時由於拗不過潘格蘭的堅持,她正試著要完成成人教育學校的學業。席拉一頭棗紅色頭髮、黑色挑染,穿著黑色皮褲,穿了鼻環,腰帶上的鉚釘和莎蘭德一樣多。上第一堂課時,她們倆猜疑地彼此互瞪。
莎蘭德也不知道為什麼,她們就開始混在一塊了。莎蘭德不是好相處的人,尤其在那幾年,但席拉不管她的沉默,硬是拉著她上酒吧。透過席拉介紹,她成了「邪惡手指」①一員,這原本是安斯基得四名熱愛硬式搖滾的少女所組成的郊區樂團。十年後,她們成了一群每星期二聚在「磨坊」酒吧,一面大喝啤酒一面罵男生是廢物,並談論女權主義、五芒星、音樂與政治的朋友。她們也並未辜負這個團名。
莎蘭德發覺自己很難融入其中,也很少發表意見,但她們都能接受這樣的她。她可以隨興來去,整晚默默坐著喝自己的啤酒也無所謂。她們還會邀她參加生日宴會和聖誕甜酒派對,只不過她通常都沒去。
在她和「邪惡手指」來往的五年期間,其他女孩都起了變化:頭髮顏色變得比較不鮮艷刺眼,買衣服也較常上H&M而非Myrorna二手成衣店。她們或是讀書或是工作,還有一個當了母親。莎蘭德覺得只有自己毫無改變,這或許也能解釋成她一直滯留在原地。
不過她們還是可以玩得很高興。如果說有什麼地方能讓她有歸屬感,那就是和「邪惡手指」在一起,此外還連帶那些與女孩們為友的男生。
「邪惡手指」會傾聽,也會為她挺身而出,但她們不知道她被地方法院判定為「精神異常」。她不希望她們以誤解的眼光看待自己。她們不行。
除此之外,她的電話簿上一個昔日同窗都沒有。她沒有任何人脈或支持團體或政治渠道。那麼她該找誰訴說她的問題呢?
也許有一個人。對於該不該向阿曼斯基吐露,她慎重考慮了許久。他說過只要她需要任何協助,可以馬上找他。她很確定他是真心的。
阿曼斯基電撫摸過她一次,但他很友善、沒有惡意,不是為了展示權力:但她卻不太願意找他幫忙。他是她的老闆,這麼一來她就欠他一份人情。莎蘭德不經意地想到,如果她的監護人是阿曼斯基而非畢爾曼,自己的人生又會變成什麼樣子。這個主意倒也不錯,只不過阿曼斯基可能會太當一回事,以至於過度關注而讓她喘不過氣。他呀……也可行吧。
雖然她很清楚婦女庇護中心的功能,卻從未想過前去求助。在她眼裡,庇護中心是為受害者成立的,而她從不認為自己是受害者。因此她僅剩的選擇便是一如既往——自己的問題靠自己解決。這樣絕對可行。
看來畢爾曼律師的未來堪慮——
註釋:
①一種搖滾手勢,又稱「魔鬼之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