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魔術
1
黑色巫師把女孩變沒的魔術,林適一已經看過許多遍了。那是一盤來自外國的錄像帶,準確地說是來自美國。國門剛剛開放,林適一十分幸運地成為高考恢復后的第二批正規大學生。
林適一是很新潮的。他穿風衣,還寫詩,有一個經常掛在嘴邊的美國舅舅,所以在同學眼裡,他差不多就是半個美國人了。那時候,來自異國的一切,對年輕學生來說都有吸引力。舅舅第一次回國,就給他帶回這盤魔術錄像帶。舅舅說,他是當地魔術家協會的,雖說是個民間組織,但在業內還是頗有影響力的。
林適一眼睛亮亮地看著身材高大、有點酒糟鼻的舅舅,覺得舅舅真是個令人佩服的男子。他說話,甚至吹牛都顯得那麼有吸引力,就連他酒糟鼻的外貌,林適一都覺得不那麼難看。林適一常跟同宿舍男生用開玩笑的口吻說:「酒糟鼻要看長誰身上了,長在我舅身上就不難看,甚至還可以說是特點呢。」
他們宿舍的另外兩個男生就一起鬨他:「噢!崇洋媚外迷噢!給他一大哄噢!」
林適一似笑非笑地申辯:「不是……你們兩個小子嫉妒是怎麼著?有本事你們也變出個美國舅舅呀!」
對女人特別嚮往的黃大衛,一想到美國,立刻就會想到美國那本名叫《花花公子》的雜誌。他問林適一見過沒有,林適一看都不看他一眼,微微地搖了搖頭,說:「俗!」
黃大衛不知林適一所說的「俗」到底是指什麼,是指他的想法特別俗呢,還是指《花花公子》俗?他想問問林適一,可想想還是算了。因為知道自己是爭不過林適一的。林適一的嘴是全中文系有名的,號稱「名嘴」。他能把死人說活了,能把女生說哭了,能把老師說得頻頻點頭,反正他想幹什麼,他都能用嘴去辦。
顧凱歌手裡拿著一把花花綠綠的電子錶回到宿舍,一進門就說:「廣州剛到的貨,這批貨是日本原裝的,怎麼樣,你們哥兒倆一人來一塊兒?」
林適一因為有美國舅舅的緣故,所以總是裝出對外國貨不稀奇的樣子。其實在八十年代初期,所有人對外國貨都有好感,日本冰箱、日本電視就是在那個年代大舉進攻中國的。那個時候,單開門的日本三洋冰箱最搶手,只有有路子的人才能買得到。
日本表也很時髦的。那些簡陋的、廣州來的手錶水貨,樣子漂亮,質量卻差到可以,但質量是以後的事,樣子是眼前的事。那時候常有北方人過去把那些表販運回來,加一點兒價再賣給別人,從中賺點小錢。顧凱歌就是其中的一個,他自詡「天生就是做生意的頭腦」,從大學一年級就開始做生意,把一些稀奇古怪的東西推銷給同學,有電發梳、計算器、爆炸糖、電熱毯、速食麵等等,五花八門,讓人看著都眼暈。到了大學三年級,他儼然已經是同學中的「大款」了。他有個外號叫「顧大款」,是林適一給他起的。他倒也從不謙虛,生活中也以「大款」自居,偶爾請宿舍里的同學一起喝喝二鍋頭,要上盤兒拍黃瓜、老虎菜之類當下酒菜。
2
顧凱歌的生意就在宿舍里開張了。其實同宿舍的同學都很討厭他,因為一進貨,宿舍里就跟走馬燈似的,要想安靜下來看一會兒書,比登上月球還難。好在顧凱歌招來的那些「顧客」有男也有女,有不少低年級的漂亮女孩也來看「貨」。這樣一來,林適一和黃大衛對顧凱歌的「投機倒把」行為給予了適當的肯定,他們三人在宿舍形成了一個「黃金鐵三角」,那麼另外兩個人只好「少數服從多數」了。
命運這東西有時讓人不得不相信「人不一定能勝天」,我們國家的歷史也證明了這一點。跟天較勁是沒什麼好處的。砍樹造田吧,糧食是多了,土地大面積沙化,幾十年之後又得「退耕還林」;到處都蓋上工廠吧,當時以為是欣欣向榮的景象,幾十年之後發現城市污染嚴重,又不得不把一些不必要的工廠拆除。
當然,身處八十年代初的林適一他們,可想不了那麼多,看不了那麼遠,滿心都是眼前的事兒。都大學三年級了,他們還沒從考上大學的狂喜中脫離出來,一天到晚樂顛樂顛的,以為自己是被上帝選中的人,板上釘釘的時代寵兒。
命運馬上就要現身了,它很快就要安排「寵兒甲」和「寵兒乙」見面了。誰也沒料到,一向口味頗高的林適一,竟是宿舍里第一個戀愛的。那塊放在桌子上的紫色電子手錶在正午的陽光下閃著奇異光亮,誰也想不到,兩天後它將被戴在一個漂亮女孩的手腕上。
這是一個很平常的中午,一個女孩正走在去飯堂的路上。她穿著一條白色懸垂感很好的喇叭褲和一件帶荷葉邊的「柔姿紗」紅襯衫。這一身裝扮是當時女大學生最流行的打扮,但由於這個女孩身材比例很好,穿起來有一種很飄逸的味道。
女孩手裡拎著個飯兜兒,裡面裝著叮噹做響的鋁飯盒。由於她走路的姿勢特別漂亮,那叮噹做響的聲音像是給她的伴奏,讓她走在叮噹的節奏里。女孩和平時一樣,打了半份米飯和兩個炒菜。她把飯盒蓋上蓋,穩穩地拿在手裡,正轉身要走的時候,聽到有人叫她的名字。
「蜜雪兒!」
女孩的父親是個古怪的藝術家,他給老大、老二兩個女兒都起了相當洋的名字,一個叫做「蜜雪兒」,另一個叫「薇薇安」。她們都不姓父親的姓,也不姓母親的,這讓旁人覺得很不能理解。但隨著兩個女孩子一天天的長大,鄰居們似乎明白了古怪藝術家的高明之處,因為叫了兩個洋名的女孩個個出落得氣質脫俗,人長得就是比那些叫「小紅」、「小梅」之類名字的女孩要有氣質。因此,在蜜雪兒他們家住的樓里,後來也有父親偷偷給女兒改名的,把「李愛梅」改成了「李眉」,把「張小紅」張成了「張含嫣」。蜜雪兒雖然嘴上不說什麼,但心裡卻笑他們俗氣。
蜜雪兒手裡拿著飯盒轉過身,她在人群中尋找叫她的那個人,卻沒有找到。飯堂里人頭攢動,剛才蜜雪兒進來的時候,這裡還沒什麼人,買飯的一會兒工夫,人潮不知從什麼地方湧進來,爭先恐後地朝著賣飯的窗口涌去。
「蜜雪兒!」又有人叫她的名字。
這次她看清楚了,原來是和她在學校藝術團一塊排過節目的高年級女生——方琪。
方琪穿著白襯衫黑褲子,用現在流行的話說叫「中性打扮」。她從人群中走出來,親熱地拉著蜜雪兒的手說:「哎,叫你半天了,你都聽不見,我找你有事兒呢!」
說著,方琪就一揚手腕,從袖子底下露出一塊表來。那是一款色彩鮮艷的藍色電子錶,是她剛剛從顧凱歌那裡買來的。在方琪迫不及待地向蜜雪兒展示她的新手錶的那一刻,命運的指針已經把蜜雪兒指向了某個方向。
快熄燈的時候,男生宿舍來了一個女孩,她是來看新潮電子錶的。但屋子裡的其他人都在看她,因為她長得實在太漂亮了。入夜,雖然女孩已經走了,但是宿舍里卻留下一股馨香。林適一他們在床上翻來覆去地難以入眠,但誰也不開口說話,心裏面都想著剛才來買手錶的那個女孩。她的帶荷葉邊的紅襯衫在他們眼前飄過來,又飄過去,旗幟一般地讓宿舍里幾個男孩的心隨之搖蕩。到了後半夜,林適一下床去了一趟廁所。在廁所微暗的光線下小便的時候,他做出了一個重要決定:他要追求那個女孩。心思定了,一切變得順暢起來,林適一小便完回到床上,很快就進入了夢鄉。
3
「林適一你幫她挑吧!他舅舅在美國,他最有眼光了。」
401男生宿舍的人看起來都很活躍,林適一幫她選中的是一塊紫色的手錶。那天晚上蜜雪兒回到女生宿舍,她躺在床上反覆回想著剛剛發生的一切,特別是「他舅舅在美國」那幾個字就像紅烙鐵刻字一般,烙進她心裡。她躺在床上反反覆復地看著那塊表,心裡萌生了一個念頭:那個叫林適一的男生不錯呀!
蜜雪兒不知是「舅舅在美國」這個信息吸引了她,還是別的什麼,總之她覺得林適一是不錯的。然後她迷迷糊糊地睡了過去。
第二天早上醒來,她看著自己手腕上戴著的那塊紫色手錶感到驚異,那好像是夢的遺留物,早晨醒來就該隨著夢的消失煙消雲散的。但是它卻沒有消失,反而牢牢地戴在她的手腕上,就像一隻漂亮的紫色鐐銬,把她青春最華麗的一段牢牢銬住。
這時候,有個女生急急忙忙地跑進宿舍,氣喘吁吁地對蜜雪兒說:「樓下好像有個人等你。」
「等我?不可能吧?」
因為蜜雪兒沒有男朋友,星期天一大早是不可能有人站在樓下等她的。她這才發現宿舍里的人都已經走空了,才大學一年級就都一個個有了男朋友。蜜雪兒心裡有些看不起她們。
蜜雪兒的床鋪,在靠窗那張床的上鋪。她微微欠起身子,一隻手撩起窗帘往下看,她看到電影中常常出現的情景:一個男人很虔誠地站在樓下,一動不動。蜜雪兒有些無法辨認他是哪一位,但可以肯定的是,這個就是來找她的人。
她以最快的速度下床、梳頭、洗漱,然後穿上衣服「噔噔」地跑下樓。
「誰讓你在這兒等我的?」
「你怎麼知道我在等你?」
林適一笑了笑,兩手插在口袋裡,樣子又帥又有點無賴。
「剛才我們宿舍有個女孩跑上來告訴我,說你在等我。」
「她是她,我是我。她又不是我什麼人,她怎麼知道我想什麼?再說了……」
「少臭美吧你!林適一,你是不是以為全世界的女人都想成為你什麼人呀?」
「想……倒是沒那麼想過,不過,有一個人,我倒想讓她成我什麼人,就不知道她願意不願意。」
「不願意。」
「說不願意就是願意。」
「你的邏輯學學得好爛啊。」
「你也不怎麼樣!我還沒說那個人是誰,你自己倒先認了。」
他倆站在樹下,你一句我一句地貧了半個多小時。最後看到有女孩子一群一群呼啦啦地從樓上下來了,這才想起已經是吃午飯的時間了。林適一問蜜雪兒,想不想跟他一起吃午飯?
蜜雪兒說:「你的午飯和我午飯還不是一樣的。」
林適一說:「想一樣就是一樣,不想一樣就不一樣。」
兩個人默契地交換了一個眼神兒,然後一起往校門方向走去。
學校門口斜對面,有一家新開張的酒家,名叫「太陽花酒家」。酒家雖是新開張的,但名字卻起得頗為鄉土,讓人猛地一聽還以為是「大躍進」時起的名呢。這也許是因為學校的地理位置偏於郊區的緣故吧。
他倆是全店唯一的客人。服務員們全都背著手兩眼直勾勾地看著他們,大概是見世面少的緣故,服務員們傻傻地站在那裡不知做什麼才好。林適一看出這家館子的服務員都是剛招來的新手,於是嗓門也變得粗了起來,吆五喝六的,一副在社會上已經見過很多世面的男人模樣。
「墨魚炒韭菜有沒有?」
「沒有。」
「那魚香茄子呢?魚香茄子總該有了吧?」
「沒有。」
林適一一邊撓著後腦勺,一邊頗為誇張地說:「哎,今天我就不信了,那魚香肉絲總該有了吧?」
服務員終於點了點頭。等服務員走了之後,林適一用頗為調侃的語調說:「天哪,要兩道菜簡直比求婚還難!」
蜜雪兒看了他一眼,笑道:「你又沒求過婚,你怎麼知道求婚是一件很難的事?」
「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跑嗎?」說著他兩隻眼睛笑盈盈地盯著蜜雪兒,彷彿她是一塊冰激凌,他要用熱辣辣的眼神把她融化掉似的。
「討厭!你們這些男生就會瞎貧!」
「什麼叫瞎貧呀!這叫做語言生動!」
菜呼呼啦啦地上來了,燒得不錯,紅是紅,白是白,讓人看著就有食慾。兩人一起慢慢地吃著飯,聊著天,看著窗外車輛無聲無息地開過。
忽然間世界變得安靜起來。
他們同時都在想,剛才怎麼那麼多話呢?
剛才聊過什麼,現在卻一句也想不起來。
4
受黑色巫師把女孩變沒的魔術的影響,林適一非常有興趣參加校藝術團的活動。林適一以前對「一幫女的又劈叉又練功」的活動一點興趣沒有,他們「三劍客」除了綁在一起聊天和說怪話,就是互相把筆記借來抄抄,要不就玩玩顧凱歌從廣州倒來的電子錶。
自從林適一跟蜜雪兒好了以後,黃大衛和顧凱歌都有些坐不住了。每次林適一上藝術團找蜜雪兒,黃大衛就像小尾巴似的跟著。後來,顧凱歌也說下次他也上藝術團看看,順便推銷他的電子錶。
「還說你的電子錶呢,快別丟人了!我們雪兒那塊表才戴了幾天就壞了。」
「那隻能說她沒挑好。」顧凱歌盤腿坐在下鋪,一邊盤點貨物,一邊老三老四地說,「我看呀,你那個小姑娘眼光不怎麼樣。」
「眼光不怎麼樣?」
「是呀!你看她找誰做男朋友不行,找你這麼個貧嘴滑舌的林適一做男朋友,眼光不怎麼樣呀!」
聽了顧凱歌的話,林適一生起氣來,用腳踢著地上的一個綠色速食麵袋說:「你小子什麼意思呀?是不是想跟我玩競爭?」
顧凱歌把剛剛整好的厚厚一疊十元一張的票子往床頭柜上那麼一墩,說:「你小子還真別得意,我要是一出手,你立馬沒戲!」
「你敢!」
這時,黃大衛從上鋪跳下來,催促林適一趕快走。
黃大衛理著小平頭,穿一件黃夾克,中等個兒,戴一副白塑料邊眼鏡。八十年代的眼鏡都有著誇張的大方框,那讓人感覺那不是眼鏡,而是防風罩。
「快走!快走!去藝術團參觀參觀!」
黃大衛對著桌上的一面小鏡子呲了呲牙,又順手抄起桌上也不知是誰的一把梳子,在頭上象徵性地梳了梳,然後梳子一丟說了聲「走」。
校藝術團通常在體育館排練。二個男生騎著自行車飛快地騎向體育館,看道路兩旁的樹木迅速地從兩邊閃過,一路上他們的心情也開心得沒法說。
青春就是沒有理由也可以快樂或者憂傷的年齡,但是以後隨著年歲的增長,人就像一把慢慢變鈍的刀子,不再那麼敏感了。
他們沿著湖邊一條蜿蜒的路飛速騎行。湖裡的荷花快要開了,湖中綠茵茵的一片,那闊大的荷葉幾乎遮蔽了半個湖面,讓人看不清湖水的顏色。湖邊那條路有一段是下坡路,兩個年輕人不約而同地撒了把,兩隻手水平地伸在空中,感覺就像飛起來一樣。
體育館的大窗子離很遠就可以看見,是那種豎著的法式大窗,外面爬滿了暗綠色的常青藤。林適一和黃大衛把車子停在體育館門口后,就興沖沖地去看女生排節目,可真到了那裡還有點不好意思。
他倆趴在玻璃窗上,聽見裡面傳來《在希望的田野上》的歌聲。從玻璃窗看進去,幾個女孩排得整整齊齊,跟著一個年齡稍大一些的高年級女生在排舞。蜜雪兒就在那些女孩里,小臉綳得緊緊的,幾分緊張,幾分嚴肅。
林適一和黃大衛趴在窗子上看得正起勁兒,忽然有人從背後推了他們一把:「你們是哪兒的?」
他倆回頭一看,是剛才站在隊前領舞的那個高年級女生。他倆笑著說:「我們……我們來看看的。」那個高年級女生用懷疑的眼光看著他倆,正要說什麼,一個清亮的嗓音響起:「林適一,你們怎麼來了?」
蜜雪兒對那高年級的女生大大方方地介紹說:「這是林適一——我朋友。」她又轉身介紹那個高年級的高個兒女生,「這是方琪,她剛才看見你們鬼鬼祟祟的,還以為你們是壞人呢。」
方琪緊繃的臉鬆了下來,有了點兒笑模樣。她說:「既然是你的朋友,那就進來坐吧!」於是林適一和黃大衛就不客氣地一屁股坐在了主席台上。
這次到藝術團「探班」的黃大衛算是最有收穫的。因為方琪發現黃大衛的嗓子不錯,她決定由他來演唱《在那桃花盛開的地方》。離文藝匯演的時間越來越近了,女生綵排節目的熱情很高,男生卻沒什麼文藝人才,他們除了在宿舍吹牛,就是到操場踢球,他們認為唱歌跳舞那是女孩子的事,與他們大老爺們兒無關。
現在不知從什麼地兒蹦出個黃大衛,雖然從外表看一點也看不出他有什麼藝術細胞,但是他手拿麥克風開口那麼一唱,簡直是艷驚四座。
「在那桃花盛開的地方,有我可愛的故鄉……」
聽到他歌聲的女孩子們,都以為那聲音是從收音機里傳出來的,太標準、太漂亮了!方琪當場就決定要把黃大衛這個藝術人才挖到藝術團來。黃大衛也覺得被人「挖」是一種幸福,因此他覺得自己一下子就喜歡上那個高年級的高個子女生了。
林適一把蜜雪兒帶回家,給她放那盤錄像帶——黑色巫師把女孩變沒的錄像帶。林適一已經看過許多遍了,他想在聯歡會上表演這個節目。他對蜜雪兒說他舅舅在美國是一個魔術師,舅舅多少給了他一些指點,他會把那個節目演好的。
「國內絕對沒有第二個人會演這個節目。」林適一說。
林適一和蜜雪兒並排騎著自行車,一邊走一邊說。蜜雪兒朝他笑了笑,她無意中看到林適一的側臉,那側臉就像雕塑家用刀子雕出來的線條,那麼精緻,那麼迷人。
她想:這是怎樣的一個男人啊!
到林適一家的時候,差不多已經快天黑了。他們走在黑咕隆咚的樓道里,聽著「咚咚咚」的腳步回聲,心裡升起一股涼意。他們彷彿走進了一個深不可測的山洞,裡面從來沒有人來過,他們是第一個,但似乎進了這個山洞就再也出不來了,更沒有回頭路可以走。他們倆硬著頭皮往裡走,只覺得手心溢出一陣陣的冷汗。林適一從口袋裡掏出鑰匙開門,鑰匙卻掉在了地上,發出「當」的一聲巨響,把他倆都嚇了一跳。
「你怎麼了?」
「我沒怎麼。」
「你緊張什麼呀?」
「我沒緊張。」
這時,一個男人手裡拎著一捆芹菜「噔噔噔」地走上樓,路過他們身邊的時候,有意無意地按亮了燈。他倆頓時僵在那裡,好像是做錯了什麼事似的。借著樓道里微黃的燈光,他倆仔細端詳著對方的臉,在對方的眼睛里,他倆同時看到了驚慌。
林適一用鑰匙打開門,蜜雪兒跟在後面進了房間。他們都感覺到從未有過的安全感。林適一轉過身輕輕地抱住蜜雪兒,小心翼翼地親吻她的臉。蜜雪兒也沒有躲閃,她微微閉上眼睛,讓一切自然而然地發生。
林適一家裡沒有人。他的父母都上外地度假去了,所以今天晚上就他們兩個人在家。他們把沉重的書包從肩上卸下來,然後並排坐到沙發上。
林適一再次摟住蜜雪兒,用一種溫柔的眼神看著她。蜜雪兒有些受不了他的目光,想要說句什麼,卻又一個字也沒有說出來,接著推了一下林適一說:「咱們看錄像吧!」
林適一把那盤美國人變魔術的錄像帶放給蜜雪兒看。舞台上的光焰是寶藍色的,那個魔術師化身為黑色的巫師,他正在給一個女孩催眠。女孩平躺在那裡,線條優美。
「真好!」蜜雪兒連聲說。她對著屏幕看出了神,就在她對著屏幕出神的時候,有個人也對著她看出了神。
林適一覺得此時此刻蜜雪兒的臉就像玻璃做的蘋果一樣,透明極了。他忍不住伸出手去摸那個蘋果,軟軟的、涼涼的。蜜雪兒臉上的顏色隨著屏幕里流動的畫面變幻著,時而是嫩黃色,時而又是粉紅色。他的嘴唇不知不覺地就要貼近那個蘋果,去聞一聞那蘋果上散發出來的夜的芳香。
林適一的手開始在她身上遊走,從頭髮一直摸到後背,隔著薄薄的絲綢襯衫,他摸到了她後背上的兩片肩胛骨,她的骨頭小小的,捏在手裡彷彿能攥出水來。她好像沒有穿胸罩,襯衣裡面光溜溜的,什麼也沒有。林適一記得高中的時候,他曾和一個女生抱在一起,那天雖然沒有發生實質性的關係,但他們躲在一個黑暗的角落裡,把彼此的身體摸了個遍。他當時是摸到帶子的,女孩胸罩背後橫七豎八的東西,很是讓他迷惑了一陣。幸好那個女孩比較富有同情心,她三下五除二就幫林適一把那些亂七八糟的帶子去掉了。
那是他第一次撫摸女孩的身體,如同進入了仙境一般。他撫摸女孩,女孩也摸他,他們都很投入很陶醉。後來女孩的父母回來了,他們只好草草收場。
林適一考上大學以後,再也沒見過那女孩,他甚至記不清那女孩的臉,能夠記住的只有那時候手上的感覺。聽說那女孩沒能考上大學,現在在一家工廠里當工人,過著鬱鬱寡歡的日子。林適一也想過再去找她,但一想起工廠里那種令人厭煩的環境——機器嗡嗡的吵鬧聲,還有穿著油污的工作服粗聲大氣講話的那些工人——他就腦漿子痛。林適一是最受不了粗俗的,他的神經比一般人要細很多,雖然表面上能言善辯、嘻嘻哈哈,其實這一切無非是想掩蓋他敏感多疑的性格。
遇到蜜雪兒之後,林適一知道自己沒去找工廠里的女孩是對的。環境變了,誰知道那女孩會變成什麼樣呢。而現在的躺他懷裡的蜜雪兒,才是他真正想要的。
他一顆一顆地解開她襯衫上的紐扣,那些紐扣很像半透明的粉紅色糖果,晶瑩地閃耀著。他用舌頭舔了舔紐扣,發現那些半透明的粉紅色紐扣竟然有些甜味。許多年之後,經歷過許多女人的林適一,再回想起今天這一幕的時候依然覺得百思不得其解,他再也沒有遇到過一個女人連紐扣都是甜的。
從那半透明的玻璃紐扣,到女孩粉紅色的乳尖,林適一的手只遊走了一秒鐘就到達目標。蜜雪兒的身體變成了軟軟的一團,飽滿且有彈性。
錄像機里的帶子無聲無息地轉動著。屏幕上早已不是他們要看的那個畫面,把女孩變沒的那個黑色巫師早就不知到什麼地方去了。此時的魔術師是個女的,她衣著性感,正在原地旋轉著身體。
林適一把手放進蜜雪兒那片濕潤的地帶,他的手指無師自通地快速抽動著,然後聽到了蜜雪兒由於快樂而發出的呻吟聲。聽到這種聲音,他越發興奮起來,下身鼓脹得難受,他知道是時候了,著急忙慌地解開皮帶,跨到蜜雪兒身上去。
「不要,不要嘛……」
聽到蜜雪兒嬌喘般聲音的時候,他已經進入她的身體。她一開始把腿並得很緊,漸漸地也就放開了,發出輕微的叫床的聲音。林適一一言不發,動得很有節奏。他知道在這種時候說話是會分神的,是誰告訴他的?他偏過頭稍微想了一下,沒想起來,於是就又繼續了。